|
变迁与调适: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的维护逻辑
——基于家庭动力学视角的思考
原文出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3期
内容提要 随着市场经济转型的日益深入,家庭稳定性的下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对于失独父母家庭而言,其家庭稳定性的大幅度下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本课题首先从家庭结构失衡和家庭功能紊乱两个侧面总结了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的现状,然后从家庭动力学的视角出发,思考家庭内部各种力量的发生、演变、碰撞与家庭稳定性下降的关系,提出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概念,分析这两种力量“此消彼长”的变化趋势,模拟这两种力量变迁对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影响的理论模型,最后根据模型的运行逻辑,从减缓两种力量的变迁速率,延长家庭凝聚力超越个体离心力时间,缩小两种力量的差距等角度出发,提出让失独父母家庭从失衡走向平衡的对策建议。
很多研究者指出“中国家庭的稳定性下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研究者将这种家庭变迁夸张地比喻成从粗糙但稳如磐石的“石器时代”进入精美但易破碎的“瓷器时代”。①对于这种现象,很多研究者已经从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变迁等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实际上无论哪种研究视角都将精力过多放在家庭稳定性的背景研究上,从本质上看,家庭稳定性问题的出现应该是家庭内部力量积蓄、演变和碰撞的结果,鉴于这种考虑,笔者就从家庭动力学②的角度,思考家庭内部各种力量的发生、演变、碰撞与家庭稳定性下降的关系。
为了使得研究得到更好地进行,笔者选择了失独父母家庭作为课题的研究对象,这一方面是对目前家庭社会学研究缺陷的回应,目前的家庭社会学研究笼统地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忽视家庭内部不断增加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对家庭内部分层分类中的特殊家庭研究极少,致使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前瞻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作者的社会关怀,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解体率越来越高③,这种畸高现状理应引起学界,尤其是以社会问题研究为使命之社会学界的高度关注。基于这两点考虑,笔者在家庭稳定性问题研究中选择失独父母家庭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对象。
一、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的现状
Smilkstein在1980年将家庭定义为:“能提供社会支持,其成员在遭遇躯体或情感危机时能向其寻求帮助的,一些亲密者所组成的团体。”④从这一定义看,家庭包括两种核心概念: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沿着这种思维,笔者也从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两个方面出发,揭示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的全貌。
(一)失独父母的家庭结构失衡
家庭结构指的是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从理论上看,家庭结构包括两方面的基本要素:家庭人口要素和家庭结构要素。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结构发生巨变,表现出来的是家庭人口要素的异常减少、家庭模式要素的致命改变。
1.家庭人口要素的异常减少
家庭人口要素指的是家庭由多少人组成,家庭规模大小。对于一个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发挥而言,一定的人口要素是它的必要前提,否则一切都将是空谈,具体而言,该家庭必须满足这样几个人口条件:第一,夫妇必须有子女,第二,子女必须活到结婚的年龄,第三,夫妇本人也要活到子女能够结婚的时候。⑤独生子女死亡后,上述条件中的第二个条件无法得到满足。简单地看,失独父母的家庭生命周期从正常的“六个阶段”⑥缩短到“四个阶段”,其中“收缩”和“空巢”阶段消失,“解体”阶段大大提前,并且出现了一个特殊的“丧子阶段”(如下表所示)。
实际上,这是家庭人口要素的“异常”减少过程,其“异常性”体现在“顺序异常”和“状态异常”。一方面,顺序异常。透过失独父母家庭这种异常生命周期可以发现,其家庭成员的减少遵循着一个非正常顺序,即“白发人送黑发人”顺序,该顺序违背了一般家庭生命周期中“黑发人送白发人”的正常逻辑,因此失独家庭人口要素的减少是一种异常模式;另一方面,状态异常。独生子女死亡,使得家庭生命周期出现了一个特殊阶段,即“丧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独生子女死亡的遭遇打破了一般家庭中依附于人口要素上的关系要素平衡、资源要素流动、动力要素维护等等,使得失独家庭整体上呈现出失衡和动荡的局面,其家庭的稳定性程度急剧下降,正如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的调查表明,失独父母家庭中夫妻离婚率明显具有增高趋势。⑦
2.家庭模式要素的致命改变
家庭模式要素是家庭人口要素的组合形态,其关键部分是各人口要素之间的代际层次和相互关系。社会学将传统的家庭模式分为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复合家庭、单人家庭和残缺家庭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模式要素出现致命的改变,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家庭模式,即“失独家庭”。该家庭不同于王跃生所说的残缺家庭(因为残缺家庭指的是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者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也不同于核心家庭中的夫妇核心家庭(因为夫妇核心家庭指的是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该家庭从来没有生育抚养子女的经历)。
这种家庭模式的致命性主要表现下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口构成模式失衡。失独父母家庭的人口构成遵循的是特殊的模式,从夫妇和子女到仅有夫妇,从“三角的稳定性”到“二点的动摇性”⑧,极易产生相对剥夺感;第二,家庭关系结构也从包含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缩减到仅有夫妻关系,对此,费孝通先生曾说“没有孩子的男女间夫妇关系是不稳固的”⑨;第三,主导价值也从核心家庭的“满足感”蜕变为失独家庭的“挫败感”。俗话说价值取向决定人生方向,方向正确努力才会有价值,失独父母家庭的价值引导系统的蜕变表明失独家庭的价值系统失衡;第四,角色扮演系统出现中断。独生子女的死亡,家庭中父亲、母亲和子女这三个角色同时中断,并且丈夫和妻子的角色也会出现角色紧张的情况;第五,功能发挥系统失常。一般家庭的功能一般包括情感功能、经济功能、生育功能、社会化功能、健康照顾功能等等,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的情感功能、经济功能出现弱化的趋势,社会化功能、健康照顾功能消失。综上所述,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模式要素出现了从核心家庭到失独家庭的致命改变,建构在其上的一整套系统结构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失衡现象。
(二)失独父母的家庭功能紊乱
结构失衡只是失独父母家庭表现出来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刻的是依附于家庭结构之上的家庭动力系统、家庭传承系统、家庭平衡系统的紊乱,通过这三个层次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理解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家庭的真实状态。
1.家庭动力系统失效
“家庭是一个超越个体范围的具有生物性和心理性的社会机构或组织,他不仅是复杂的社会平衡系统,而且具有复杂的动力系统”⑩,这种心理学的定义同样对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家庭动力系统”指的是家庭内部的心理过程、行为、沟通及家庭和外部环境相互交叉作用方式,通俗地讲,家庭动力系统可以从家庭凝聚力、问题解决力等方面得到体现。
一方面,失独家庭的凝聚力下降。家庭凝聚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为实现群体活动目标而实施团结协作的程度,体现在个体动机行为对家庭目标任务所具有的信赖性、依从性乃至服从性。独生子女死亡后,“望子成龙或望女成凤”家庭目标不复存在,父母的奋斗动力骤然下降,仅城镇失独父母中就有近70%主动离开工作岗位就是佐证(11);同时他们对配偶的依赖性和服从性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降低,近三成的失独家庭最终夫妻关系破裂也可以说明问题(12),凡此种种迹象都是表明失独父母的家庭凝聚力下降。
另一方面,失独家庭的问题解决力下降。问题解决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共同协作抵御家庭发展风险的能力,体现在家庭对个体资源的调动能力、协调能力。这既是家庭资源水平降低所致,更主要的是失独父母自我认知改变、社会认同错位的结果。比如独生子女死亡后,以前很容易解决的邻里居住环境协调问题,现在失独父母也难以协调,要么一味忍让,要么彻底搬家,表明失独家庭的问题解决能力下降。(13)
2.家庭传承系统中断
“家庭传承”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传承功能是家庭的一项最基本的功能。就其内容而言,丹尼尔·克雷格认为,传承就是继嗣——把人们的身体和精神的某个方面在后代中保存下来。(14)家庭传承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子孙对祖先的神圣义务,也是家庭繁衍赋予子孙的神圣使命,一定程度上,这种传承机制已经上升为一种伦理宗教。(15)
家庭传承系统包括传承主体和传承客体,传承主体指的是代际家庭成员,包括传送者和接受者,传承客体即传承的内容,通常包括可见的物质资源和不可见的软资源。那么对于失独家庭而言,传承系统的中断主要体现在传承主体的缺失,《孟子·离娄上》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中最大的“不孝”就是“无后”,意味着宗族、血脉延续的中断;在计划生育时代,独生子女死亡就是“无后”——独生子女死亡意味着断子绝孙,血脉继嗣的中断,导致该家族中延续数代,几百年的传统系统被迫中断,往严重里说就是“不孝”——可以说这是失独父母无法承受之重,他们自己常说绝了“老X家”的香火,无颜面对列祖列宗,无法“下去”向祖先汇报;对家族伦理而言,意味着后继无人,家族源断流竭,一蹶不振;对祖先而言,他们会遗恨九泉。这会导致失独父母的心理压力增大,直接影响他们在家庭里的行为动作,从而逐步演变成家庭不稳定的根源。
3.家庭平衡系统紊乱
“家庭平衡系统”是指家庭内部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由这些关系构成的家庭规则。对“父、母、子”三口之家而言,最理想的家庭平衡状态是“三正关系”或“两负一正”的关系(16),前者是最稳定的状态,后者虽不理想但也能暂时保持家庭稳定。通过这一形象比喻可以发现以下几个规律:首先,家庭稳定性的维持需要保持家庭内部的平衡。只有实现家庭内部平衡,才能保持家庭稳定;其次,家庭内部也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当家庭内部关系失衡时,家庭能够通过调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保持家庭内部平衡。一般来说子女往往充当家庭内部平衡的调节器,通过这种调节作用,家庭能够恢复平衡与稳定。
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子/女”三口之家中“子/女”的角色消失,不仅仅建立于其上的最理想的平衡状态消失,甚至“连次平衡状态”也成为奢望,一方面,因为“父、母、孩子”三人之间的“三边”关系变为“父、母”二人之间的“单边关系”,家庭中最理想的平衡状态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子/女角色的消失,使得原本由其充当的家庭“调节器”功能也荡然无存,因此“次平衡状态”也成为奢望。
这表明失独父母家庭的稳定性十分脆弱,很多家庭的独生子女夭亡了,家庭也随之解散了,湖北省政策研究室在调研报告指出失独父母有“三多”的状况,其中“一多”就是离婚的多,据调查在失独家庭中,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已经解体。(17)这表明失独家庭的平衡系统被打破之后,家庭结构极度脆弱,家庭稳定性极差。
二、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逻辑分析
杨善华曾撰文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的社会变迁确实给家庭带来了若干离散因素,而这些因素也有可能导致家庭出现因凝聚力不如以往而导致的不稳定。”(18)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是两种因素或者说两种力量在影响着中国家庭的稳定性:第一种是中国传统的“家本位文化”及其主导的价值观所构成了家庭凝聚力,第二种是功利主义文化以及与此相连的个人本位的价值观所构成了个体离心力。借用这一思维,本文将以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为分析单位,揭示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逻辑。
(一)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内涵
家庭凝聚力是指家庭成员间的团结、吸引与亲和力。从家庭凝聚力的内涵来看,家庭凝聚力是以家庭利益为中心,使家庭成员集合在一个家庭中更加亲近的情感,也可以理解成使家庭成员亲密地团结在一个家庭内部的合力,或者还可以简单地理解成将家庭成员力量集中到一起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而言,家庭凝聚力取决于家庭形式、居住模式、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及物质交流等三个中心维度。从其本质来看,家庭凝聚力具有内隐性、抗逆力性和依赖性三种特征:
首先,内隐性。家庭凝聚力是一种无形的力量,隐藏在家庭成员之间,既可以在人生每一天的压力中得到验证,也可以在家庭遇到重要危机时得到验证;其次,抗逆力性。(19)尽管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经济、人口和家庭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家庭凝聚力没有遭到相应破坏,反而成功地延续着充当传统家庭团结的角色,这表明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超越了现代化的作用,证明家庭凝聚力具有抗逆力性;最后,依赖性。家庭凝聚力依赖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交往和物质往来,Martin(1988)通过研究指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代际支持会影响到家庭凝聚力的具体表现(20),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刚刚起步,公共服务水准也相对低下的情况下,家庭凝聚力更依赖于代际之间的互动和互惠,这表明家庭凝聚力具有依赖性。
个体离心力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使个人脱离家庭集体的情感,是一种使其成员对其他成员比对家庭成员更加亲近的情感,也就是使其家庭成员不再紧密团结在一个家庭内部的分散力。一般而言,个体离心力受家庭形式、居住模式、情感交流以及个体能力、社会网络资源、替代选择的比较水平影响。从其本质来看,个体离心力还具有破坏性和激发性特征:
其一,破坏性。个体离心力是功利主义文化以及与此相连的个人本位价值观所构成的,它非但不以家庭团结为己任,反而成为家庭运行过程中的分裂倾向;(21)其二,激发性。离心力是一种隐藏于个体深处的分离性力量,且个体离心力具有爆发性,会直接威胁家庭稳定,但其爆发过程需要外力的介入和激发,否则将持续处于潜伏和冬眠的状态,不会构成任何威胁;最后,内隐性。个体离心力和家庭凝聚力一样,也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隐藏在家庭成员之间,一般不表现出来,但他确实存在,这种存在性既可以在家庭动荡中得到验证,也可以在婚姻解体中得到验证。
(二)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变迁趋势
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呈现出“
1.失独父母家庭凝聚力的下降
家庭凝聚力是家庭在运行当中的团结倾向,一般而言,家庭总是以团结的姿态展示出来,凝聚力成了和谐家庭的象征,在核心家庭中,这种凝聚力通过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合作得到加强,日常生活中的习语“情同兄弟”、“亲如同胞”也从侧面反映出家庭凝聚力应该是最强的,对其他群体具有榜样作用,同时“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等习语也展示出了家庭凝聚力工具性意义。
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呈现出急剧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家庭形式从三口之家变成两口之家。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核心家庭的普及,三口之家成了核心家庭最标准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独生子女是家庭凝聚力形成的焦点,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凝聚力焦点缺失,因此失独家庭的凝聚力下降;第二,居住模式从“同在一个屋檐下到阴阳两隔”。地理距离的远近影响着家庭成员交流的频度,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和子女阴阳两隔,亲子之间的物质交流、情感交流迅速随之速降到零点,家庭凝聚力也必然随之降低。
对于失独父母家庭凝聚力下降的事实,很多研究都予以证实,无论是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的调查报告《“真空”老人需要真情关爱——一封群众来信引起的调查》(22),还是杨晓升的长篇报告文学《只有一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23),抑或是笔者的实地调研,都发现独生子女死亡之后,很多失独家庭的已经形式化、空心化、躯壳化,其家庭仿佛被某种尖利的东西划破,维系它的感情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残破的空壳。
2.失独父母的个体离心力上升
个体离心力是家庭在运行当中的分裂倾向,一般而言,个体离心力都处于潜伏、冬眠的状态,很难被发觉,这是因为个体离心力的等级很低,远远低于家庭凝聚力,因此家庭仍然表现出团结的一面。
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个体的离心力急剧上升,这主要因为:第一,家庭的纽带缺失。俗话说“孩子是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但别忘记了“孩子也是摧毁家庭的爆发点”,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而言更是如此。因为失独家庭曾经拥有过子女,所以和丁克家庭而比,他们具有极强的相对剥夺感和对比思维,从“有子女到无子女”的蜕变会不时激起强烈的个体离心力;第二,个人主义的兴起。随着西方自由主义文化的渗透,社会转型的深入,情感至上、婚姻质量成了家庭的精髓;然而,与此同时,情感的不稳定性,婚姻质量的相对性,一定程度上也诱发了个体离心力,同时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婚姻中的工具理性超越价值理性,又增加个体离心力;第三,失独父母的替代选择的比较水平提高(comparison level of alternatives,即
(三)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对立统一性
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是一组对立统一的概念。对立性表现在概念内涵对立、发展方向对立、逻辑起点对立:首先,内涵对立。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是两种性质截然相反的概念,前者属于团结倾向,后者属于分离倾向;其次,发展方向对立。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朝着减弱的方向发展,而个体离心力朝着增强的方向发展;最后,逻辑起点对立。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的逻辑起点是“高位”,朝着低位演变,而个体离心力逻辑起点是“低位”,独生子女死亡后朝着高位发展。
纵然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关系具有“对立性”,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两种力量还具有“统一性”,他们统一体现在失独父母家庭内部,表现为同时性、变动性和冲突性。
第一,同时性。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是同时存在的,彰显出一个家庭的两种特性。一般说来,人们都会强调家庭的团结观念,但家庭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也会存在一种分裂倾向。(25)只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只会见到家庭凝聚力,而忽视个体离心力,这是因为不同的时期,两种力量之间的对比是不同的,就一般家庭而言,个体离心力远远小于家庭凝聚力,但是如果是处于动荡中的家庭,其个体离心力就会大于家庭凝聚力,这时候个体凝聚力就会表现出来。
第二,变动性。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会随着各自影响要素的变迁,呈现出动态变化。对一般家庭而言,在生儿育女之后,夫妇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到下一代身上,这时候家庭的一切都是以子女为中心,围绕着子女转,这时候家庭凝聚力会有所上升,个体离心力会有所下降;但是如果家庭出现变故时,尤其是遭遇丧子之痛时,家庭的中心顿然缺失,这时候家庭的凝聚力会下降,个体离心力会上升。
第三,冲突性。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是家庭特质的两面,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取向,必然呈现出一定的冲突性。但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冲突性不易被察觉,因为它们会无声无息的自行抵消,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能觉察到一种力量占主导地位,另一种力量则不易被发觉。
(四)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模型建构
由于独生子女死亡前,家庭基本处于稳定状态,而不是分离的状态(26),这时候可以认为家庭凝聚力的逻辑起点较高,相反个体离心力的逻辑起点较低(见下图中,t接近于0时的F值和F′值)。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存在下降的趋势,而个体离心力存在上升的趋势。鉴于此,笔者模拟出家庭稳定性的理论模型。
1.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稳定模型
在这种模型中,家庭凝聚力虽然已经降低,个体离心力虽然已经上升,但由于他们逻辑起点的不同,即使经历了独生子死亡后此消彼长的演变,家庭凝聚力降低后的最低强度也高于个体离心力上升后的最高强度。因此个体离心力仍然潜伏在后台,家庭仍然以凝聚力为主,家庭成员仍然会团结在家庭系统内部,参见下图中的第一种趋势。由于这种家庭相对稳定,所有笔者称该模型为“稳定模型”,当然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模型,也是社会希望看到的理想类型。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模型的“稳定性强度”存在差异。在这种模型中,某一时间点上,家庭稳定性强度取决于该时间点上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差值,即下图第一个趋势中,当时间T固定后,F和F′的距离。差值越大表明家庭的稳定性越强,差值越小表明家庭的稳定性越弱,同时后者也越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从稳定突然变为不稳定。由此可见,在第一种趋势中,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凝聚力大于个体离心力,家庭一直保持稳定状态,但是家庭稳定性强度越来越低。
图 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理论模型
2.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的变动模型
这种模型也可以称为先稳定再解体模型或X模型。在这种模型中,家庭凝聚力持续下降,个体离心力持续上升,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呈现出三种状态,或者说在三种状态之间变动,因此笔者称之为“变动模型”。具体而言,这三种状态是:
第一,暂时稳定状态。这时候家庭凝聚力大于个体离心力,参见上图中右半幅中t<T的部分(27),这是因为家庭凝聚力的逻辑起点远远高于个体离心力的逻辑起点,因此即使经过了“此消彼长”的演变,家庭凝聚力的强度仍然会大于个体离心力,这时候家庭仍然呈现出稳定状态,因此笔者称之为失独父母家庭的“稳定阶段”。
第二,临界状态。这时候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正好相等,参见上图中右半幅中t=T的部分,该部分是指家庭凝聚力、个体离心力经过“此消彼长”的演变后处于同等的强度,因此会相互抵消,这时候家庭处于稳定和解体的临界点。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从图示上看,该状态只有一点,然而事实生活中该点可能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因素逐步释放出来以后,两种力量此消彼长的“速率”也会逐渐减缓,图示中的曲线也会随之变平缓,因此重叠部分会更多,甚至有些家庭会一直处于临界状态,这就是前文中我们所说家庭的形式化和躯壳化。
第三,解体状态。这时候个体离心力大于家庭凝聚力,参见上图中右半幅中t>T的部分,该部分的出现与否,持续时间长短,取决于T点大小,即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相等的节点,如果T点越小,那么失独父母家庭的解体越快,如果T点越大,家庭解体越慢,当然如果T点永远不出现,���家庭就不会解体,维持在上图趋势一所呈现的状态。
3.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变迁模型的调适
通过上述模型建构,可以发现失独父母的家庭稳定性取决于T点的大小。而T点又取决于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逻辑起点差异,以及它们此消彼长的“速率”,这又有三种情况:
首先,T点较大,即失独前家庭稳定性好,失独后家庭解体较慢。这种情况指的是失独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绝对强度差异大,失独后两种力量此消彼长的速率慢,这时候T点大,失独家庭的稳定性稍强,家庭解体稍慢,这种情况指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前“夫妻相敬如宾,和和睦睦”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关系虽然受到创伤,但是夫妻的情感仍然确保家庭拥有强有力的家庭凝聚力;
其次,T点较小,即失独前家庭稳定性较差,失独后家庭解体较快。这种情况指的是失独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绝对强度差异小,失独后两种力量此消彼长的速率快。这时候T点小,失独家庭的稳定性稍弱,家庭解体稍快,这种情况指的独生子女死亡前“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的家庭,独生子死亡就像催化剂,失独父母会很快会离婚,家庭也会随之解体。
最后,T点临界,即失独前家庭稳定性较好且失独后家庭解体快,或者失独前家庭稳定性较差且失独后家庭解体较慢。前者对应着失独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差异大,失独后两种力量此消彼长速率大;后者对应失独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是差异小,失独后两种力量此消彼长的速率小。在这两种情况下,T点也处于临界状态,不大也不小,失独家庭的稳定性一般,家庭解体速度一般。前者常出现在“以子女为轴心的家庭”中,这种家庭的凝聚力是以子女为中心而形成,并非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独生子女健在的时候,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的差异较大,然后独生子女死亡也会导致两种力量的此消彼长呈现出极高速率,因此T的大小正好处于快慢之间,因此成为快慢之间的临界状态。而后者只有在理论中存在,现在生活中很难遇到,在此不再赘述。
三、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的干预路径
从实际调研获取的资料来看,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的稳定性必然发生变动。然而从变动的规律来看,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其中的介入路径。从理论模型上看,趋势一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稳定性变迁的形态,趋势二虽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干预T点的大小,尽量延长家庭凝聚力超过个体离心力的持续时间;同时在个体离心力超越家庭凝聚力的时候,也可以缩小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之间的差距,从而为家庭凝聚力的反超提供基础。基于这种思考,对失独家庭稳定性的维护应该遵循如下干预路径:
(一)减缓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此消彼长的速度
通过减缓家庭凝聚力的下降速度和个体离心力的上升速度,使得家庭凝集力的强度始终保持在大于个体离心力的状态,即图中的第一种趋势。首先,减缓家庭凝聚力的下降速度。就家庭凝聚力而言,由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形式和生活模型的改变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只能通过增加失独父母之间的物质和情感交流,从而减缓家庭凝聚力的下降速度,而物质和情感的交流需要载体,从前的载体是独生子女,然后在独生子女死亡后就必须在失独父母之间培育起新的载体,如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经历等等;其次,减缓个体离心力的上升速度。正如前文所述,独生子女作为家庭的纽带,独生子死亡后,家庭成员的离心力必然上升,但是同时我们可以发挥伦理道德的调节作用,加强承诺感、责任感的培养,抑制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潮的入侵,从而降低个体离心力的上升速度。
(二)延长家庭凝聚力超过个体离心力的持续时间
最大限度地延长家庭凝聚力超过个体离心力的持续时间,即使得公式t<T中的t最大化,直至“正无穷”。这里涉及两个方向的努力,一方面就是上文所说减缓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此消彼长的速率(前文已述,不再赘述);另一方面就是扩展失独父母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逻辑起点的差距。具体而言,就是增加失独前的家庭凝聚力,降低失独前个体离心力,这就是需要对独生子女死亡前的家庭进行干预。为此,首先需要加强夫妻感情的培养,使得情感基础就成为维系婚姻举足轻重的因素,减少因为孩子而勉强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况;其次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和传统伦理道德教育,降低失独父母的替代性选择比较水平,从而形成对个体离心力的社会和伦理约束力;最后,强调婚姻的感情因素,降低子女在夫妻生活中的纽带作用,避免家庭凝聚力的形成完全凝结在独生子女身上,同时也避免个体离心力因为独生子女死亡而激增。总而言之,只有通过上述行动,对家庭结构和关系的重新进行梳理和调整,才能提升家庭凝聚力,降低个体离心力,从而尽可能延长家庭凝聚力超过个体离心力的持续时间。
(三)缩小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之间的差距
当家庭凝聚力小于个体离心力以后,如果替代选择比较水平(
注释:
①类似的观点,很多学者都曾经提出过,如金一虹:《影响当前家庭稳定性的伦理道德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学海》1997年第3期;郑淑欣:《家庭人际关系与家庭稳定》,《学术交流》1993年第5期。此外,杨善华、沈崇麟等也有相似的观点。
②家庭动力学是研究家庭内部的心理过程、行为、沟通及家庭和外部环境相互交叉作用的科学,该理论将家庭看成一个互动的系统,分析以家庭为背景的个人健康问题,解析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参见赵旭东:《几种测量家庭动力学特征的量表评述》,《中国心理卫生》2007年第2期。
③⑦(12)(17)(22)参见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真空”老人需要真情关爱——一封群众来信引起的调查》,http://hbrb.cnhubei.com/html/wlorb/20100916/hbrb1178395.html.
④Smilkstein G. "The Cycle of Family Function: A Conceptual Model for Family Medicine." The Journal of Family Practice 11(1980): 223-232.
⑤沈崇麟:《人口要素对中国城市家庭结构的影响》,《社会学研究》1990年第4期。
⑥格里克(P. Glick)将家庭生命周期和家庭人口事件联系起来,将家庭生命周期划分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六个阶段,参见邦戈茨著:《家庭人口学:模型及应用》,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84-85页。
⑧⑨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⑩赵旭东:《几种测量家庭动力学特征的量表评述》,《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年第2期。
(11)张必春:《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扶助机制》,《人口与经济》2012年第5期。
(13)张必春:《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变迁研究——基于社会身份视角的探讨》,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
(14)丹尼尔·克雷格:《通过亲属关系的不朽:物质和象征地的垂直传播》,转自马文·哈里斯著,李培茱等译:《文化人类学》,上海:东方出版社,1988年。
(15)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8页。
(16)“三正关系”指的是父母之间相亲相爱,孩子依恋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间的“三边”关系都是“正性”的情感;“两正一负”指的家庭“一条边”上的关系出问题,受系统平衡动力的影响,势必引起另外“两个边”的关系调整,而调整的结果往往是“两负一正”的关系。
(18)杨善华:《中国当代城市家庭变迁与家庭凝聚力》,《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19)杨菊华、李路路:《代际互动与家庭凝聚力——东亚国家和地区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3期。
(20)Martin, L. G. "The Aging of
(21)金一虹:《影响当前家庭稳定性的伦理道德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学海》1997年第3期。
(23)杨晓升:《只有一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北京:华艺出版社,2004年。
(24)替代选择的比较水平是指脱离目前的关系,转向可以得到更好的更为满意的替代对象。
(25)刁统菊:《离心力:姻亲关系之于家庭组织的一种影响》,《民俗研究》2007年第2期。
(26)本课题只讨论独生子女死亡后,家庭稳定性的变化,不包含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死亡的状况,因为离婚后,家庭不复存在,更不用说家庭稳定性了。
(27)T指的图中右半幅中家庭凝聚力和个体离心力正好相等的时间节点,该时间点T将失独父母家庭稳定性区分为三个阶段:家庭稳定阶段,临界阶段和家庭解体阶段。
作者简介张必春,陈伟东,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