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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西方工业国家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人类社会开始感受到自身生存面临的威胁。由此而引发的民众环境意识普遍觉醒和环保运动的发展壮大给各国社会和国际社会带来了一系列变化,如一些国家相继出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党的政治倾向逐步向环保倾斜以及国际间与环境问题相关的协商会议也日益增多。进入90年代,环境保护已经从科学家和民众的呼声变为大多数国家领导人的共识,至此,围绕着环境问题整个世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研究当代问题为主的社会学界同样密切关注着由环境问题导致的种种社会问题。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学就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1978年,美国社会学家R·E·邓拉普和W·R·卡顿撰写的论文《环境社会学:一个新的范式》公开发表,该文被认为是环境社会学正式形成的标志。在文章中,两位学者向传统社会学的基本范式提出了挑战,创造了“新生态范式”的理论概念。在此之前,西方传统社会学中也存在着一些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浅显研究,如荒野、森林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及社会效用等。但在邓拉普等人的眼中,这只能算作是“环境问题的社会学”,而环境社会学则应当着重研究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个新学科的成立在某种程度上首先取决于学术团体和组织的产生和发展:1974年美国的社会问题研究委员会率先成立了环境社会学特别委员会这一学术分支机构,第二年美国社会学协会也成立了环境社会学分会。这些学术机构的成立标志着环境破坏导致种种的社会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科学家的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已经得到社会的承认。国际社会学学会下属的环境和社会组与社会生态组于1992年合并成环境和社会研究委员会,这是国际上第一个环境社会学研究机构。从此,环境社会学的研究方向从工业化引起污染的清洁问题开始向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转变。
关于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一般认为应当围绕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和社会影响来进行。环境的改善和恶化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好的或坏的结果,而环境的变化往往都是人类的行为使然。因此,环境社会学研究的责任就是阐述人类行为导致环境变化给人类社会带来各种影响的社会特征及其问题的根源。在这里,环境社会学的具体研究领域应当包括:1)政府、企业和组织对环境问题的反应;2)人类对自然灾害和环境灾难的反应;3)环境问题社会影响评估;4)能源及其他资源短缺的社会影响;5)社会不平等与环境风险之间的关系;6)公众意识、环境主义和环境运动;7)环境问题及政策的国家比较;8)对公众环境态度变化的调查;9)与环境相关的大规模社会变迁;10)人口增长、贫富差距与环境的关系。有的社会学家还指出,环境社会学不仅要研究环境与社会的一般关系,而且要了解环境与社会相互影响、制约、作用的机制,从而探讨在环境问题上决定人类行为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思想根源。
在环境社会学研究的短短20多年历史中出现了不少新的理论观点,其中有几种较为典型,值得人们注意:
新生态范式 这是邓拉普和卡顿提出来的激进的具有生态中心主义色彩的观点。
(1)人类虽然具有其他生物无法比拟的突出特征,但他们仍旧是全球生态系统中互相依赖的众多物种之一。
(2)人类同样受到大自然生物链错综复杂的影响,因此人类的行为往往会产生难以预料的环境后果。
(3)人类的生存依赖于一种具有潜在限制性的生物物理环境。
(4)尽管人类的发明创造和技术发展有可能在一段时期内突破自然承载力的限制,但生态法则对于人类来说不可能改变。
邓拉普等人的“新生态范式”偏离了传统社会学“社会事实只能被其他的社会事实所解释”的原则,它以生态环境为中心,形成了关于社会与环境互动关系的新的研究领域和分析框架。另外他们还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三维竞争功能”的概念,其主要意思是,环境对于人类有三种功能:一是为人类和其他生物提供生存空间;二是为人类和其他生物提供生存资源;三是为各类废品和污染物提供储存空间。邓拉普指出,环境的某一功能的过度使用将会限制其他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人类活动的巨大影响会在不同程度上破坏环境履行其三种功能的能力,并使某种功能或全部功能变成危害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反功能。当今环境问题的产生正是由于环境三种功能之间矛盾的解决和协调出现了障碍所致。
代谢断层理论 今天,马克思经典理论中的生态思想再次被人们挖掘出来进行重新审视和研究。美国学者J·B·福斯特认为,马克思对那个时代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退化、森林减少、城市污染、人口增长等等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人类与自然之间存在代谢关系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应当共同进化和持续发展的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道:“资本主义生产把人口集中于大城市,使城市人口增长到前所未有的数量,这样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方面它集中了社会流动力量,另一方面它干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代谢的作用……”,“在伦敦……他们对450万人产生的污物毫无办法,任其污染泰晤士河”。同时他还说:“在自然界的必然王国里,自由仅仅存在于:社会化的人、工农生产者,以合理的方式驾驭人与自然的代谢,使代谢置于人类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是由某种盲目的力量来控制;以最小的能量消耗……最有价值、最合理的方式来完成代谢”。
福斯特指出社会—生态的“代谢”理论主要植根于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的理解,他用“代谢”一词来定义劳动过程和描述人与自然通过劳动结成的关系,认为保障生态系统的持续利用是对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社会学理论框架的关键在于人与自然相互代谢作用中出现“断层”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资本主义大工业和大农业生产阻断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正常的代谢和交流关系,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早在19世纪社会学的奠基中,马克思就准确地使用了“代谢”一词来形容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他对生态环境退化问题提出了一套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和途径,至今它们仍在环境社会学对环境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中发挥着作用。
苦役踏车理论 美国社会学家A·施耐伯格于1980年提出“苦役踏车”理论,这是一种人类社会与环境的冲突理论。在工业社会,发展的中心动力就是持续的经济增长,这成为企业生存和扩张的标准、工业经济成功的标准以及一个国家能否强盛的标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人们为了避免产品的积压和刺激生产的继续扩大,就一味地鼓励民众大规模地消费和大规模地废弃,于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这一维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怪圈就形成了,这就是施耐伯格所谓的“苦役踏车”理论。然而毫无节制的经济快速增长必定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它不但大量消耗着不可再生资源,而且还产生超出地球储污能力的环境污染问题。施耐伯格认为,出现这种“苦役踏车”式恶性循环的深层原因应当归咎于丝毫不受限制地争夺市场份额的竞争逻辑,归咎于造成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污染的经济政策和制度。只要这种结构性的因素和机制没有改变,环境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关于环境与社会关系的现状与未来,施耐伯格用社会环境辩证法进行分析,从中得出三种可能性:一是“经济综合系统”即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这是目前某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写照;二是“管理综合系统”即尝试通过管理去控制那些危害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生产行为,但这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三是“生态综合系统”即对社会的生产和消费采取特定的控制和削减措施并使用可再生资源来降低环境破坏和资源锐减的程度,从而使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该学者认为,第三种可能性只是一个假设的例子,只有当资源环境被损耗破坏到极其严重的地步,以至掌权的政治力量开始倾向于这种可能性,它才会实现。
除了以上几种较为典型的环境社会学理论之外,国际上还有不少社会学家从社会学领域的多方位多角度对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和解决进行了探讨,其中涉及社会变迁、社会行为、社会阶层、社会人口以及社会心理等等,同时还有人将国家和个人的富裕程度、社会不平等状况与环境问题联系起来进行研究。总之,运用不同的社会学知识和理论来解读人类社会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对新兴的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来说都是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