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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吴业苗 农村建设中去模式化与务实行动要求

2007-06-17 作者: 吴业苗

内容摘要: 

农村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模式,一般是由特殊背景营造的,不具有实践的普适性,新农村建设应该去模式化。此外,在今后的农村建设中,我们还需面对农民离散性生存状态,正视农村难形成统一建设行动的事实,不能凭感觉来建设农村和改造农民,也不能急于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更要避免农村建设出现城市性问题。 

 

关键词:农村   建设模式      建设路径 

 

尽管20多年来农村建设的实践活动塑造了一些成功范例,形成了若干模式,如“华西村模式”、“南街村模式”、“赣州模式”等,但我国各地农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习惯风俗不尽相同,发展情况、发展水平差距也较大,新农村建设绝不能刻意追求建设模式。再者,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社会成员流动频繁,农民离散性加剧,“道德农民”已经让位于“理性农民”,农民个性日趋功利化,新农村建设将更加复杂、棘手:选择工业化方式建设农村可能遇到来自城市工业的竞争和农村生态破坏问题;选择小城镇和中心村方式建设农村可能遇到“空心户”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的困惑;选择用农村传统文化劝诫农民固守家园过“田园牧歌”式乡村生活可能遇到理性农民追求最大化利益的挑战……。因此,新农村建设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摒弃对模式的幻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务实性建设行动。这样做,不仅关系到刚卸下税费负担的农民是否再度背上农村建设包袱的问题,而且还可以避免使新农村建设陷入尴尬境地。 

 

一、农村建设模式与去模式理性 

 

长期以来,尤其在近几年,我国农村在国家政治的宏观安排下进行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如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张利庠先生总结我国农村发展实践的八种模式,即工业企业带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畜牧养殖带动型、休闲产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旅游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劳务经济带动型[1]江西赣州按照“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新风貌、创建好班子)方针、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以及1990年代至今温铁军先生积极倡导的新乡村建设运动示范等。这些模式在特定区域、一定时期内都有其存在价值,但从实践效果和推广意义来看,有的纯属理论设想,有的局限于过程操作,有的是传统的平民教育和乡村改造运动的简单回归,很难上升为普适性模式,更不用说有多少推广价值。事实上,中国政府和农民在建国后农村建设反反复复的摸爬滚打中已经变得成熟和理性了,很少再迷信别地模式化经验,不断从实践中塑造本地特色的农村建设模式。这是了不起的进步!但我们仍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地方官员,还没有从模式化危害中完全醒悟过来,刻意打造所谓的建设模式,并试图推广。 

其实,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建设就没少犯模仿模式的机械性错误,新形势下农村建设情况复杂,更不能重蹈覆辙。从理论上说,村庄受到多元因素(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社会的等)影响,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民主取向的政治改革都直接涉及到一个村庄发展方式与方向,加上村庄发展本身还受到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与环境的制约,村庄发展理应有多样化表现。再说,不同村庄拥有多元化发展资源,应该选择多样化发展方式,试图用一个统一的模式,比如“大寨模式”、“华西村模式”、“南街村模式”等都不合适。用某一建设模式来统领村庄选择行为容易犯教条主义错误。从现实上讲,“不论是什么样的村庄发展试验,不论这样的试验多么的好、它的优越性多么的多,试图作为一个样板加以推广,根本上就是不可行的,尤其在目前急剧变迁的中国,情况更是如此。”[2]中国的未来有宁静祥和的“田园牧歌”式新农村,有工业发达城乡一体化现代新农村,也可能出现农场“庄园”式新农村,等等。不同村庄功能决定着村庄不同样式,村庄功能不确定,村庄发展样式当然就难有定数。 

浙江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建设,以及河南的南街村、天津的大邱庄等超级村庄建设,普遍是在工业发展起来后利用工业成果启动和推进农村建设的。这些村庄之所以能发展工业,并能取得非凡绩效,一是村庄有杰出的领袖人物,如华西村的吴仁宝,南街村的王宏斌,大邱庄的前任“庄主”禹作敏等,他们卓越的组织与领导才干,以及他们所拥有的非凡人格魅力不是每一个村庄都能有的。领袖式“庄主”的能力非同一般,他们能及时抓住机遇,在政策的夹缝中捕捉生存和发展契机,利用市场机制,设法摆脱行政管理束缚,在城市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启动时就带领群众追求最大化村庄集体利益,壮大村庄“小共同体”,并能利用浓厚的乡土人际纽带关系建立起带有浓厚“庄主经济”色彩的公民契约性经济组织——“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这些村庄工业能发展起来与外围经济环境有着深刻联系。经济发展环境塑造了村庄人的经济理念,使他们比一般地方的村民更具有发展欲望,如秦晖先生说的,关于“乡企奇迹”的原因虽然有“市场动力”与“新集体主义”等彼此抵之说,然而人们却很少注意到,这些或公或私的企业分布却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主要是在“市场网络所及、国家控制弱区”发展起来的。[3]先生分析指出,“农民企业回避行政控制在‘角落’里求发展需有个条件,即整个大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网络较活跃并足以伸入这些‘角落’。否则,像中西部贫困地区那种封闭的‘角落’里乡企也是难以发展的。”[4]除此以外,这些村庄能做大做强还有特殊背景,如国家重点扶植、精心呵护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国家政治能理解其中的道理,也就是说,国家政治有意在政策上照顾个别村庄,在经济上支持一些典型乡企,使其发挥榜样作用。这个“待遇”自然也不是每一个村庄都能享有的。党国英先生就此批评说,国家改革可以给这些村庄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只是他们应该和其他村庄平等竞争,而不应受到特殊关照”。[5]因此,华西村等若干明星村虽为农村建设描绘了美好蓝图,但多数村庄与明星村没有可比性,换言之,中国不可能有第二个华西村、南街村。 

山东省青州市南张楼村在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的帮助下于1990年开始进行“巴伐利亚试验”,也称“城乡等值化试验”,即按照“宁静温和、安守乡土、自给自足的‘田园牧歌’式”的新型农村理念来改造南张楼村——反对农民从事工业劳动,反对农民涌入城市,不投资办厂,只把资金用于村庄片区规划、土地整合、机械化耕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修路、发展教育等。但南张楼村没有完全照搬德国的“巴伐利亚试验”:10多年来南张楼村村民进城打工的人很少,不过农民的生产方式是“白天进厂,下班种田,农闲进厂,农忙进田”;最大的吸引农民的不是实现机械化耕种的土地,而恰恰是由出国打工挣了钱的村民返村后投资建立的100多个非农业工厂;村里出国挣钱多的人几乎是到城市里买房子。如果按照试验的设计、组织、指导与资助者意见不让村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而是让村民留在土地上、留在本村,南张楼村就不会有大量村民外出(包括出国)从事各种服务业赚钱,也不会有村民把赚回来的钱用来办企业,南张楼村可能现在仍然很贫穷,这项试验也可能失败。按照胡必亮先生的分析,南张楼村“巴伐利亚试验”比较成功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村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按照“试验”设计者的基本理念去做,而是执行了相反的理念,即通过利用国际试验这样一个无形资产与品牌争取到了许多发展非农产业和进城、出国的机会。南张楼村违背“巴伐利亚试验”的本意却成功了,这表明村庄发展不一定非要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只要能根据实际并合理修正建设方案,同样可以达到理想目标。 

既然新农村建设没有什么模式可以套用,那么新农村建设就不应该刻意去打造什么“模范村”。晏阳初早在1934年就指出,“有些人把农村运动,看做就是‘办模范村’。固然,把一个破旧不堪,又穷又苦的农村,费一些人力,用一些金钱,把它救济起来,收拾起来,整理起来,焕然一新,作其他农村改良的模范,谁能说这样的办法没有好影响呢?可是办模范村,不过是限于当地的特殊事情,虽说它能给周围以好影响好刺激,但是没有什么普遍远大的意义。若竟把农村运动全看做就是办模范村,这又未免把农村运动的普遍性和远大性忽视了。”[6]因此,新农村建设设计者和建设者们,包括一些著名学者,你们可以凭借热情,利用占有的资源打造农村建设模式,但绝对不要依靠国家政治和其他权威强迫农民仿照其模式,或试验成果进行新农村建设。 

 

二、农民的离散性与农村集体行动的尴尬 

 

用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来进行农村建设肯定是错误的,要谨防新农村建设模式固化,此外,新农村建设还要顾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离散性现状。因为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关注与投入,而且更需要农村人有建设自己家园的信心和热情,如果农民冷淡新农村建设,那么新农村建设必将演变为政府单方面意愿和强制行为。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就存在这方面尴尬。原因不是我们的农民不愿意建设自己家园,过上祖祖辈辈向往的幸福生活,而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多数村落最终免不了要走向衰落、消亡。尽管农民们现在仍旧生活在血缘与地缘关系结成的守望相助的村庄熟人社会里,但一些具有经济理性的现代农民已经意识到农村未来走向,不愿意参与农村公共建设。他们,尤其是他们的晚辈们正准备永远离开生他养他的村庄,这与传统村庄里人们的生活、流动观念截然不同,现在多数村庄很难组织统一集体行动。 

传统封闭的村庄社会关联性强,成员间信任度高,乡村基层组织可以运用村庄一些个人权威通过乡规民约组织集体行动,实现村庄治理。虽然传统农村社会及其成员有时对外界变化表示得出乎意料的冷淡,他们只会在封闭的村庄里守着日头,伴着鸡鸣狗吠,朝出夕归,循环祖辈活动轨迹生活,但他们在生产中也进行着一些简单协作,如“换工”、“合伙”、“搭套”、“看青”等[7]。村庄这类集体行动是关系紧密之社会群体的成员们的“非正式的合作性行为”[8],“既不是出于经济利益的算计,也不是出于社会舆论及长远预期的算计,而是出自本能,出自惯习”[9],按照下意识信任习惯决定村庄整体的集体行动及小群体的集体行动。还有,传统社会有较少变动的文化及生产方式,村民的一切都变得可以预期,可以借助传统组织及传统文化将不合作者边缘化,以保证农村社会稳定的生产方式和村庄生活秩序性。即使传统村庄有不愿意合作的“违规者”,也如贺雪峰先生分析的,“违规者”只是少数,不影响村庄场面上的合作与秩序[10] 

目前村庄成员日渐分散化、个体化,组织农民集体行动特别困难。市场经济已经将传统的中国农民改变为经济人,将原来的道德农民转变为理性农民,将依附于共同体的农民改变为原子化的个体农民,村民失去了村社共同体的保护,农民分化严重,他们大部分因为缺乏应付现代社会的资源,在广阔的新天地中成为孤零零的原子[11]。尽管分散化、个体化、原子化的经济理性农民正在重新组合并形成了多个阶层,但彼此联系仍很松散,不能形成新农村建设合作行为,主要表现在:(1)村庄原子化个人暂时的利益损失很少有回报,或者根本就补偿不回来,行动贴现率低,这就使村民行为缺乏参与村庄公共建设的长期预期性[12]。(2)由于生产技术变化不大,土地面积也十分有限,农民可选的办法只能是加大在土地上的劳动力投入和将剩余劳动力释放出去打工。这两种选择使农民缺乏持续互动关系,不可能发展出用以聚集和表达共同利益的复杂集体组织[13]。(3)由于原子化个性化农民人数众多,利益观及追逐利益方式差异大,难以达成新农村建设的一致意见。(4)由于农民是在资源被持续剥夺的境况下生存,采取行动后的收益一般不会太大,分到每个人身上的就更少了,个人没有为之积极行动的意愿,只希望在新农村建设中“搭便车”,坐享其成。(5)现在农村社会还不如传统社会有能力制止农民不参与集体行动,农村缺乏一种组织化力量正面激励参与农村建设行动和负面激励村民拒绝参与农村建设行为。 

面对新农村建设难形成集体行动的事实,贺雪峰先生曾建议,乡村建设不是顺着市场经济,而是在某些时候和某些方面逆着市场经济进行,特别是从文化和信仰层面重建农村生活,从而重建农民的归属感和提高农民的信任水平,以增强农民参与集体行动自觉性和能力[14]先生的建议不无道理,但市场化利益追求毕竟使中国农民丧失了集体主义思想观念,现在试图重塑农民集体主义价值观,并企图用它来教育感化已经世俗化原子化了的中国农民,让他们选择改革前的老路子参与集体行动,不仅十分困难,而且即使可行,也要有一个相当长的等待过程。众所周知,农民天生就具有自私性,高度强权人民公社制度都未能完全消除农民“各顾各”自私特性,何况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今天。鉴于此,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制定者们和实施者们千万不要无视农民离散化现实,避免在农村建设中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 

 

三、“想当然”式建设与防治 

 

既然农民的离散性、个体性决定农民难有一致的建设行动,我们就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多元化路径,探索和选择符合农村自身特点的建设模式。不过,这又有可能使新农村建设不务实:一是领导决策者固守传统文化中一些落后因子,暧昧农民勤劳、憨厚、分散本性,看不到农业生产规模化要求,把握不准农村变化规律,在农村建设中画地为牢,一味地强调保护农民利益,过分地满足农民要求,使农村建设停留在简单的经济性帮助和制度性照顾上,造成新农村建设没有实效;另一个是,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环境塑造下,官员们忽视农村现状的复杂性、落后性和不平衡性,机械地执行上级意志,按照“想当然”式理念建设新农村,造成农村建设与农民意愿背离。相比较而言,“想当然”式建设不切合农村实际,是很不务实应对策略,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加以防范。为杜绝新农村建设中主观臆造行为发生,建设者需要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幸福。人的幸福感问题很复杂,有多个衡量指标,但简单地说,人的幸福感可以理解为行为人生活的满意度和对周围环境状况的满意评价。行为人的满意度和满意评价各自独立,通常需要把二者综合在一起进行考量。另外,幸福感是行为人自己的生活体验,个性差异大,外人感觉往往不准确。新农村建设要顾及农民幸福感,防止农村建设对农民正常生活产生消极影响。非农村人认为:农村环境差,农民生活窘迫,农业生产又脏又累,而且效率极低。于是乎,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农民生活不幸福,建议按照城市人的理念和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对其进行改造,或在农村建城市,或让农村人离开农村进住城市,让农民过上与市民一样的生活。想法固然可贵,只是过于情绪化:一是我国现在的经济实力不支持这样大范围、高成本地改造农村;二是目前农民生活是否不幸福,或是否没有城市人幸福,不好武断揣测;三是让农民住进城市,他们是否一定幸福,也很难说。其实,幸福满意度是相对过去生活而言的,幸福满意评价是就周围环境比较作出的,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与周围人群生活比较差距小,或比别人略好,行为人就可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或是很幸福的。这就是说,农民生活是否幸福应该由农村人自己说了算,而不是局外人主观揣测的,我们不能以感觉为依据从事农村改造工作。这里提醒安排农村建设的人们注意三个事实:一是零点调查公司主持撰写的《2004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称,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15];二是发达国家有钱人到农村居住,近几年来我国大城市白领人群到乡村买房也在不断增加;三是本人2006年江苏的苏南、苏中、苏北七村调查结果也显示,农村老年人一般不愿到城镇居住。因此,新农村建设的设计者们理当顾及农村部分成员幸福感的现实,不要片面追求农村人住居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城市化。 

2)、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城市性问题。农村城市性问题主要是指近些年我国一些农村城镇出现的,比如噪音、污染、垃圾、网吧泛滥等城市性问题。造成农村出现城市问题的原因复杂,主要是农村办工业和小城镇建设过快而综合管理没有跟上引起的。农村主要产业是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养殖,为使农产品的附加值留在农村,充其量也只能搞一些农产品简单加工与深加工,不应该在农村农业生产区建工厂、发展制造业等。鸡鸣狗吠、鸟语花香的乡土氛围是孕育不出工业生产的,祥和安逸的农村生活方式也营造不出具有现代企业精神的劳动者。中西部多数农村地区工业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农村办工业确实是名副其实的折腾经济,不但没有效益,反而极有可能破坏农村越来越脆弱的生态环境,导致村庄噪音污染、垃圾污染、用水污染,出现类似于河南、苏北等地的“癌症村”、“残疾村”,还有可能因办企业失败而让村庄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使村庄失去再生产能力。农业可以采取工业化方式经营,但除了市场经济波及程度深的发达地区农村外,农村氛围一般不支持发展工业。新农村建设务必慎重对待工业发展,防止污染工业向农村转移,尤其是向经济落后的农村转移,避免农村出现城市性问题,否则将适得其反,农村建设不仅不能为农民造福,还让农民付出生命代价。从可持续发展意义上说,社会发展终极效益不只是金钱的多少,还包括营造人类美好的生存空间和打造人类的幸福生活——青山绿水更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各地在利欲横流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新农村建设,务必要看护好青山绿水,努力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3)、新农村建设与改造农民生活方式。改革以来,农民的生产方式已经有了很大转变: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并趋于合理,农村工、商、建、运等均有所发展,农村一部分劳动力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转向非农产业。农民的生产方式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但还不够引起农民完全转变其生活方式,即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的社会成员仍然按照农村人的生存方式生产和生活。他们中部分人可能有些脏,不讲卫生,生活生产方式也欠科学,但他们的生活有其内在逻辑性,自古以来就这样维系着延续,既没有因生活方式落后而主动向政府**,也没有因其不科学而导致大灾难。农民生活自有其合理性,国家不切实际地干预只会招致他们遭受灾难。新农村建设忌讳各级政府杞人忧天、没事找事:农民吃井水,或吃没有污染的自然水,对身体本没有坏处,我们就不必要求基层政府搞通户率95%以上自来水工程;农民把厕所建在房外,既符合他们出恭习惯,又便于人畜粪便收集处理和运输方便,我们当然不必要农户安装抽水马桶。山东南张楼村农民把厕所建在户内,德国专家马格尔就提出了“农民原来的厕所建在户外不是挺好的吗”的质疑。农村发展起来后,农民经济状况好转了,你想让农民不改变生活方式也难,如现在你能让农村青年不消费手机吗?肯定不能。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改变农民生产方式,其次才是变革他们的生活方式。 

4)、新农村建设与建设时间。我们拥护党和政府按照合理方式建设农村改造农民,因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功在当代,利于千秋的大好事。但是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相对长的时间过程,不象有些学者说的20年就可以(林毅夫,1999)。新农村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我们要防止把农村建设问题简单化,用时间尺度规定农村建设的水平和程度。华生教授在一次中国改革论坛中以《新农村建设不能画地为牢》为题,指出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般的工程,建设新农村有一个特定的含义,就是说农民的落后面貌能够根本改变,现代化能够实现。”15-20年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阶段,但绝不是新农村建设完整的时间概念。严格地说,新农村建设不是单方面孤军作战,要在我国现代化整体框架内进行,其进程应该与我国现代化建设同步。按照目前我国现代化进程,每年约转移农村800-1000万人口,20年后最多只能转移2亿农村人口,2020年我国农村仍有5-7亿人口。庞大的农村人口势必使农村建设面临更多更严峻的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在15-20年内建设新农村,极可能诱导基层领导的急躁冒进情绪,采用简单工作方式,片面追求农村建设速度,大干快上一些违反农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总之,在长期的农村建设中,我们要客观地对待农民离散性生存状态,把握好农村建设的契机,杜绝模式化建设。同时,我们既要尊重农村实际状况和农民的选择愿望,又要防止单纯追求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城市问题农村化,按照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建设农村,使农村生产发展与农民生活同步提高。 

 

 

 

 

 

参考文献: 

[1].李向中、李伟:《建设新农村大家谈: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N],《人民日报》2006年5月14日 

[2].胡必亮:《多样化的中国村庄发展道路模式》[J],《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第37期 

[3].[4].秦晖:《传统十论——本地社会制度、文化及其变革》[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第111页 

[5].党国英:《谁是小岗村的榜样》[J],《中国新闻周刊》2006第13期 

[6].晏阳初:《农村运动的使命及其实现的方法与步骤》[J],《民间》1934年10月1卷第11期 

[7].内山雅生:《二十世纪华北农村社会经济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5-256页 

[8].R.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9].贺雪峰、胡宜:《村庄研究的若干层面》[J],《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3期 

[10].[12].[14].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11].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8-13页 

[13].刘义强:《选举背后的村庄生活逻辑》[J],《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2期 

[15].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4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原文出处:《现代经济论坛》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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