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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鸣:20世纪开初30年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与意识变迁
——兼论近代激进主义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
内容提要:近代农村在现代化过程中处于被剥离的地位,却又受到这个过程的吞噬。政治的无序,畸形的商品化,农村社会结构的恶化,以及农民的普遍贫困化和农村社会武化,都使得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不得不被纳入一条激进变革的轨道。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社会结构武化激进主义商品化
从清末到民初的二十几年,是中国现代化过程的一个相当关键的时期。而恰在这个关头,农民基本上被排除在现代化的视野之外,农村成为中国社会、政治动荡变化的垃圾场。现代化方向的社会政治变革,其结果却是把中国农村以空前的速度拖入比中世纪更悲惨的境地。诚然,资本主义发展的西方道路就是以农村的破败为代价的,但是在中国,农村的加速破败,却极大地拖住了中国现代化之足。整个社会普遍贫困化以及社会结构的恶化,伴随着农村普遍的武化,使中国坐在火药桶上。而实际上是现代化得益者的现代知识分子,却在农村的刺激下,日益呈现出激进的趋向。
一、中国近代政治演进与农村的破败和结构恶化
1.政治演进中的恶化与农民的贫困化
进入20世纪,传统社会的种种痼疾,并没有任何改善。都市化和付给西方的赔款吸走了农村资金,而政治变革改换功能的任务没有完成。旧体制的弊病上再加新毛病,政治在更新的面目下恶化。学习西方的种种变革,在农村都变成了灾难。
自庚子以后,整个中国的知识界存在着对于政治以及制度变革的越来越强烈的冲动。这种冲动和日益膨胀的地方势力奇妙的配合,使得清朝迅速垮台。由帝制到共和的制度变革虽然出人意料地实现了,但是中央政府却在失去旧的合法性依据之后,没有在民主政体的形式上确立自己的新权威。而几次想要恢复传统意识形态甚至借助复辟来重建政府权威的尝试又根本没法成功,只是使政治更加紊乱。民国以后相当多的地方政权经历了从满清官吏——革命党人、立宪党人——军阀政客乃至地痞流氓的多次转换。政治恶化不仅表现为吏治的腐败,更体现在政治的混乱无序上。
在民国最初的十几年,政府的税收大多采用包税制。在发包时,一般有个最低标价,由社会上“能人”来竞标,中标者就成了当年这个税种的法定征收人。这样一来,征税这种政府行为就变成了私人行为。一般来讲,包税人为了征税必然要采用各种非正常手段,包括利用黑社会势力,而且为了从中牟利,势必强征多收,竭泽而渔。与包税制相“媲美”的还有军阀政府普遍的田赋预征,比如像四川军阀刘存厚,他的防区田赋居然征到了21世纪。各种苛捐杂税在名目和税额两方面都增加得非常快,毫无章法可言。
政治恶化的最直接和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农民不仅在田赋附加和预征中倍受煎熬,而且那些看起来针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苛捐杂税,农民也同受其害。中国农民从来都兼有小商品生产者的身份,而且征税越重,他们所要出卖的农产品就越多,比起商人来,他们更容易受到收税人的伤害。辛亥以后,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在战争中受害最大也是农民。所有这一切,再加上由于政治体系紊乱而导致的水利失修,人为破坏,致使自然灾害频繁,所以农村的破产就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行进起来,农民的贫困化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据国民党东北党部调查,1926年东北一个有车有马的自耕农,一年收入不过35元(银洋),而支付各种赋税就得耗去27.66元,仅余7.54元,已经难以维护下一年的简单再生产①。30年代初一些学者对全国14个地方的农民收入情况做了调查,这14个地区分别为成府、休宁、挂甲屯、北满、海宁、上海忠区、黑山扈、冀中、宿县、仪征江阴吴江三县、峨眉山、成都附近、芜湖、盐山。应该说,他们所选择的点,已经排除了中国最贫困的地区。然而,当时农家平均每年最低生活费用为292.21元,超过这个标准的只有两个地区(成都和芜湖),其余的地区均离最低生活线差了很大一截,其中成府和休宁差得最多,分别只有93.12元和88.80元。14个地区农家平均年收入为262.97元②。另外,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的研究,中国农民家庭在20~30年代,平均年收入多在200~300元之间。而且据他的研究,农民的收入还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③。20世纪初年中国农民的贫困化是普遍性的,即使是农村中的富户,生活水平也令人不敢恭维。这种情况,极大地限制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使之处于一个难以逾越的消费“瓶颈”之中。
历朝历代,政府不仅有行政功能,司法功能,还有教化功能。如果后两项功能全然退化,而行政功能又只剩下征粮征税,甚至连这一项功能也只能靠枪杆子或者承包给私人来实现,那幺政府的价值与坐地收“保护费”的土匪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更严重的问题是,政府的税收变成这样一种无序混乱的状态,政府的行政公开地私人化,毫无章法可循,就是存心安分守己的农民,也感到无所适从,无从规避。政权旧的合法依据正在消失,而民主政体的合法性依据农民又毫无所知。农民对政治失去了起码的信心,对自清朝新政以来的种种政治变革也失去了兴趣,甚至发生反感。政治变革如果不打起造反的旗号,在农村就很难得到响应。
2.农村社会结构的畸形变化
政治的恶化,农村的破产,另一个恶果就是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不正常的改变。我们知道,在传统社会的常态下,农村里自耕农是最大的群体,我们甚至可以将自耕农的比例作为测量某个王朝政治状态的晴雨表。同样,农村社会里的流民数量,也是衡量社会政治状态的一个尺度;凡是流民数量到达一个临界点,社会就会陷入明显的动荡之中。
从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自耕农的比例开始大幅度减少;随着政治恶化的加剧,其减少速度越来越快。这个进程,实际上一直延续到1949年全国解放。有人根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发现在1917年,全国17处地方“租种农”即佃农在农民中的百分比为36%;到了1921~1924年间,全国37处这个比率就达到了60%,几年功夫就提高了24个百分点④。其实,当佃农的比率达到36%时,自耕农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地位。这个统计,其实只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地方自耕农的比率下降得相当惊人。比如浙江鄞县在1927年,自耕农与地主、佃农、雇农之比达到1∶2∶7∶10。每百人中,雇农占50%,佃农占35%,地主占10%,而自耕农只占5%⑤。同年合肥的农村调查表明,那里的自耕农比率也同样的小:大地主为0.01%,小地主为17%,自耕农为10.99%,佃农为70%,雇农为12%⑥。这说明作为农村中赋税最主要的承担者自耕农阶层已经基本瓦解。自耕农的大幅度减少,一方面是由于政治恶化导致的赋税负担的难以承受,小农或者沦为赤贫,或者托庇于地主豪绅以苟活。实际上那些有势力有来头的大户总能逃避赋税,或者将自己的负担转嫁到小户头上。实行包税制以后,能够包税的,往往就是这些强横的大户。另一方面, 自耕农的减少也有“现代”的因素在里面,就是在殖民化的商品浪潮面前,农业经营长期亏损,分散的小农经受不住国际市场风浪的冲击,纷纷破产,只得卖掉自己的土地,沦为佃农或雇农。
所以,农村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并没有缓解农村社会危机,反而使危机更加紧迫。可以转嫁负担的人越少,社会关系就越紧张,最后连一部分地主也活不好。由于土地收益大大降低,有的地方竟然出现了大规模抛荒的现象,或者就转向种植鸦片,以这种非正常的“经济作物”来维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逃亡和流离竟然也成了农民的一种没有出路的出路。
在民国的头二三十年里,是中国流民社会最发达也是最神气的时代。传统的帮会,无论是集中于东南沿海大都市的青帮还是遍及全国的洪帮系统的哥老会、天地会,以及西南的袍哥,势力莫不极大昌盛,甚至在有些地区达到了普及化的地步,帮会势力无所不在,神通广大。同样,农村里的各种教门也繁荣起来,这些以流民集团为骨干的教门,在北方某些地区也达到了普及化的程度。民国初年也是土匪遍地的时代,土匪的猖獗甚至到了威胁到政府要人和洋人的地步。流民社会的“兴旺发达”,关键在于农村社会生活秩序紊乱,经济破产,处于下层的贫苦农民不得不脱离土地,融入流民队伍,使这个阶层极度膨胀。
但是,尽管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剩余劳动力很多,资本主义式的规模农场经济依然无法生长。无论是残存的自耕农还是依附于地主的佃农,依旧采取黄宗智所谓“过密化”的经营方式,即使土地边际效益为零,依然大量地投入劳动力,实际上剩余劳动力也无事可做。也就是说,农村社会结构的所谓变化,只是恶化,却没有结构上的本质改变,小农经济还是小农经济(地主经济也依旧以小农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只不过小农更小更穷了。
二、离去的士绅与乡村精英的痞化
1.新旧教育转轨与其乡村“误导”
清朝的最后几年,在官方的倡导下,废科举兴学堂的热潮涌起。在农村读书人眼里,学堂是科举的替代,小学生等于过去的生员(秀才),中学生相当于举人,而大学生则类比于进士。当然,不是所有朝廷制定废科举兴学堂规划的人都不明白,其实这一兴一废并非一回事:科举更多的是一种官吏选择制度,而兴办学堂,则是以新式教育取代传统教育体制。但是,官方的举措却有意无意强化了这种农村读书人的误会。在教育体制改革的酝酿时期,清廷就按西式的学科给留学归来的人员授予进士、举人的头衔,于是一时间竟然有了“牙科进士”、“农科举人”的名目。后来,清廷干脆制定了《学堂奖励章程》,对学堂毕业生,按等级和成绩给予从生员、贡生、举人和进士的科举虚衔的奖励。
科举制度本身,其实应该说是传统政治制度中比较合理的一种因素。它的弊病在于,一是将选官制度与学校体系绑在一起,使后者变成了前者的附庸,从而将学校教育牢牢地束缚在从政这根独木桥上,极大地妨碍了学校教育向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二是明清以来,科举考试的内容被限定在僵化地“阐发”四书的八股文上,实际上既不能很好地起到将全国优秀人才选拔到官僚体系中来的作用,也窒息了学校教育多学科发展的可能性。显然,清朝新政的改革,并没有十分明确地意识到科举制度的弊病所在,在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中存在着明显的误导,等于暗示这是某种新的、看上去更为宽松的科举制。
然而,恰是这种搞一种“新科举”的改革误导,才激起了农村的一场大的波澜。从某种意义上讲,清廷的新政再没有比废科举兴学堂之举对农村社会影响更大了。
2.读书人离乡的潮涌与乡村的文化沙漠
传统的科举制以及附着其上的学校体系,原本的意义就是一般士人通向仕途的一个阶梯。在农村士人眼里,既然朝廷要改换阶梯,他们自然应该转身跟上才是。对规模最为庞大的底层士人———童生而言,他们惊奇地发现,现在的这个阶梯比从前宽得多。从前秀才的名额实在有限,每省每年超不过两千,白丁想要“进学”,三场大考,皮都要掉一层,有些人考到胡子白了也混不上个方头巾带(中秀才)。而眼下,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官方承认的小学堂,只要你有点钱,想“进学”就可以“进学”,所以,童生们成了办学热的最易燃的薪柴。到1908年,全国中小学生总数达到1281908人,小学生为1149710人,占总数的近90%。而其它的中学、师范以及专门学校学生加在一起,不过132198人,仅10%强⑦。当然,在近代化初期,小学生比例高一些是不足为怪的,我们的近邻日本也是如此。但是,在差不多的同一时期,我国的儿童入学率仅为3.7%,而日本则为97.38%⑧。实际上,我们的小学大多为成年人所占据了。据郭沫若回忆,他上的那个小学“三十岁上下的成年要占过半数以上”,而14岁的他,要“算是最幼的一起”⑨。当然,我们应该承认,由童生们占据的小学里,不乏求新知的热情和渴望,但是拿进学堂当“进学”的心态,不能说不是那些三十几岁的成年人普遍持有的。童生们涌进了新学堂,实际上意味着农村中像点样的读书人的离去。
兴办新式学堂和旧式教育不同,其教育成本是比较高的。过去私塾,有位先生、有间房子再加上文房四宝就可以开办了,然而新式学堂要教声光化电和外语,就是小学也要教数学和自然以及体操。别的不说,当时光是教师中国就缺得厉害,所以那时不少中学和同等学堂都请外国的教习———主要是日本教习,有条件的小学也请。据汪向荣的考证,在1909年,连小学甚至幼稚园都有请日本教习的⑩。所以只有办在都市的学堂,才更容易获得办学的必要条件。所以虽然在废科举之初,全国一拥而上,大办学堂,有些也办在了乡村,但是,经过淘汰之后,真正立得住的,绝大多数还是在城里办的学堂,无论是高等中等和小学概莫能外。
就这样,在教育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乡村的读书人纷纷离去,第一有钱的出国留学,其次进了都市,再次的也去了城镇。实在没有钱继续读书的,就进了新军,南方新军能读书识字者占多数。
由于读书人的大幅度减少,尤其是童生们的离去,更主要的是由于原来的乡村私塾不再可能与仕途的阶梯接轨,使得乡村的私塾纷纷关门,人越是走得多,剩下的乡塾就越不景气。而普通农民大多没有能力让子弟进新学堂;旧的去了,新的又得不了济,所以,农家子弟反而连从前能得到的识字教育也没有了。同时,农村中像一点样的读书人都走了,不仅拉动了私塾教育的没落,而且使得农村整体上的文化水平陡然下降,无疑使破败的农村雪上加霜,留下的农民更加没有能力接受农业现代化。从新政以来,中国农村的耕作水平以及经营方式除了极个别地方外,都存在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现象。在随后到来的军阀割据时代,读书人离乡的趋势依旧不减。每个军阀都很看重地缘关系,所以大小军阀首领的同乡大抵吃香,而其中的读书人更是会被高看一眼。贵州军阀周西成是贵州桐梓县人,他竟然把桐梓能识字的人都拉出来作了官,以至于“乡间要找个能写信的人都找不出了。”
当然,我们不能说,凡是进了学堂的都离开了农村。清末大批的童生们,有相当多的虽然进了学堂,但由于经济原因而读不下去的人大有人在。进入民国以后,就连以教育发达闻名的河北定县,小学的退学率也是惊人的。据李景汉他��的调查,1927年,定县62村小学(初级)毕业254人,而退学的竟达“至少计203人” 。但是,新教育的确产生了使优秀人才离开农村的巨大推力,即使由于家境不堪的缘故读不到毕业的人,流往城市的趋向也比一般老百姓大多了。
三、基层政权下移与武化的农村
1.政权的下移与农村边缘人物的中心化
在农村中的优秀人物逐渐被城市吸走的情况下,原来农村中的乡绅统治发生了严重变形,其权力架构和道德环境都极大地恶化了。一些原来处于乡村社会边缘的人物,比如会道门的头子和骨干、帮会小头目以及流氓地痞都纷纷走上了前台。由于政权已经“变质”,基层政权成了单纯的税收机器,失去了政权的道德依托与政权支持,残存的乡绅统治在内外两方面都显得虚弱无力,原来乡村的社会动员与组织资源所余无几,而流民与半流民那种非常态组织的力量自然而然地凸显出来。即使没有离开乡村的乡绅,也或多或少地与向来为他们所不齿的边缘人物合流,否则其地位就无法保证。据一位外国学者对军阀统治下的四川的考察说:“1934年一位富有洞察力的作者指出,四川省有‘四大势力’,破产者与失业者、仰仗军阀鼻息以求一官半职的‘知识分子’、团防与军队,最
农村边缘的中心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自清末以来政府组织权力向基层延伸的催化。清末由于财政负担的压力,出于强化税收的需要,已经开始打破农村中原有的自治传统,政权下移,各级地方官兴办的各种名目的局、办、所以及强化的保甲体系,都体现了这种趋向。进入民国以后,在军阀统治下,政权下移的趋向就更加明显。有的军阀是有规则地进行基层政权的一体化建设,比如山西军阀阎锡山;多数则没有什幺具体的规划,但目的则大同小异,无非是强化对农村的压榨,尽可能多地供养他们的军队,扩张自己的势力。
在军阀统治下,地方政权大多延伸到了基层,县以上原来的里甲制度,被各种带军事色彩的团总、团正、区长之类取代。1924年左右,有人在贵阳农村进行了考察,说当地的政权组织是这样的:“县以下分若干区,区有区长。区又分若干保,保有保董。保又分每百家为一团,团有团首。团又分每十家为牌,牌有牌长。区长、保董、团首,都由县知事札委本地士绅充当,牌长由区长下条指派。” 这种情况,在清朝是不多见的。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基本上由乡村自己决定。政权的下移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征税催粮。因此,地无论南北,各县大多设有征收局,局长由县长兼任,一杆子插到基层,统帅团总、团正,“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皆惟催粮是务……盖在军队高压势力之下,不得不然也。” 国家政权这时已经完全丧失了原来的教化功能,以及社会协调功能,变成了税收机器。而有能力催科的人,只有乡绅与地痞。既然乡绅阶层已经离开或者衰落,那幺原来的边缘人物就自然而然地登台了。“土豪劣绅”一词,是这几十年出现频率最高的,原来的乡绅痞化就变成了劣绅,而土豪,就是原来的三教九流。土豪劣绅成为压在农民头上直接而残酷的统治者。前面提到的贵阳调查也说:政权的下移,使得“劣绅多藉此作威作福,人民平添几重压迫,不堪其苦。”
一般来讲,当一个社会走向混乱的时候,都会出现边缘人物活跃的现象,但是,20世纪前30年,这种反常的现象显然是过于突出了。原来非法和属于地下状态的社会组织不仅公开化,得到政府的部分承认,甚至大规模地获取了基层乃至上层政权的权力。这表明当时中国实际上已经处于既是无政府又是极权武力统治的畸形状态,而农村社会残存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资源业已枯竭,痞化的农村基层政权支撑一个个军事割据政府,结构极其脆弱,社会危机已经达到了自燃点。
2.军阀割据状态下的农村武化
随着农村破产的加剧,城市里又远远容纳不下如此多的失业人口,所以吃粮当兵遂成为走投无路的农民首选的“职业”之一。按当时人的说法,只要招兵的大旗在村里一插,很快就会把名额添满。在一些贫穷落后地区,乐意当兵的人就更多。1927年直系军阀孙传芳在龙潭大败于国民党,十万人马几乎损失殆尽。然而从江南退回来,在苏北不到一个月就再度招满了原数人马。
在一个战乱不止的年代,靠当兵来吃粮养家,其风险之大,不言而喻。尤其到了北洋军阀统治的后期,仗越打越激烈,等于是用生命的代价来维护家计。当时军阀军队里士兵的薪饷很低,还要经过长官的层层克扣;而且,几乎所有军阀的军队,都难以保证按时发饷,拖欠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有的。对于相当多的士兵来说,当兵其实就保证了有自己的一碗饭吃而已。即使是这样,也仍然有大批的农民乐意当,可见他们所在的农村已经破败到了什幺地步。
在军阀统治时期,中国不仅仅是“正规”的军人多,而且还存在着各种层次的武装力量,正规之外有民团,有团防,有各种名目的地主武装,以及民间结社的武装。旧乡绅在被新的土豪劣绅取代的时候,新的乡村统治者另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武化。据加拿大华人学者陈志让考证,四川由军阀、团阀和高利贷者构成的“新”地主,虽然人数上与旧乡绅相差无几,但却占有87%以上的耕地,而旧乡绅所占耕地的比重超不过10% 。这些新地主或多或少都与军阀有点关系,更多的是军阀部队里的军官及其家人,或者是军阀首领的亲戚族人。土匪和帮会等黑社会大多与军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称霸乡里自然也少不了武力的支撑;而他们的武装,这时都有从军阀政府那里得来的正式名义。另外,在军阀混战中,军队的溃散、重组,土匪与军队之间的角色互易,加上大量的逃兵和频繁的兵变,不断使武化了的社会成员散落于农村,打家劫舍的土匪里面有大量从前的士兵和军官,各地的团防等农村武装里面也充斥了先前的军人。总之,随着社会状况的恶化,经过武装训练的人和大量枪械散落在农村各个角落,整个农村社会变得武化了。
3.乡村武化的另一面:反体制力量的乡村崛起
这种社会的武化,对于一般农民而言,当然意味着命运更加悲惨,当整个社会“有枪就是草头王”时,赤裸裸的豪夺遂成为时髦。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由一个前现代社会封闭的农民变成一个能掌握西方大工业产物的洋枪洋炮的士兵,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还需要一个比较长时期的“熏染”作用;也就是说,前现代的农业社会的人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对这种洋玩意的习染,然后才能谈到熟练掌握。按西方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学说,当人们头脑里根本不存在某种事物的类似的先验框架时,认识这种事物就非常难。当年义和团运动时,参加义和团的农民也曾弄到过洋枪洋炮,但基本上不会使用。时人刘孟扬在《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中说,义和团抢军械库,“见洋枪枪刺,明洁悦目,亦遂各持一杆,以为御敌之具,然不谙用法,都成废物。” 虽有嘲笑之意,但却也是事实。这种现象,说明那时农民对洋枪洋炮这种现代火器的陌生。
然面,长期的军阀混战,不仅极大地刺激了中国内部的军火生产(尽管武器档次不高,各派军阀无论大小都尽力发展军火生产,开办兵工厂),而且外国人也拼命地将一次世界大战后大量的剩余军火,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倾销。同时,军阀混战的结果,势必导致武器向整个农村社会散落,民间拥有的枪支达到了一个前现代农业国度所能拥有的最大限度。除了少数偏远地区外,几乎没有哪个乡村没有几支“快枪”。经过从正规军队到各种名目的民间武装以及非法武装中的训练,以及战争中的实际演练,农民在义和团时代对西洋火器存在的陌生感基本消失了,运用能力大大提高。这样一个使农民活不下去的时代,不仅为农民准备了打碎社会的强烈愿望和动机,还准备了推翻现存社会秩序的武化的人们和枪械。农村社会普遍的武化,是军阀统治和军阀间混战的直接果实,打开了潘多拉匣子的赳赳武夫们,却无法控制从匣子里放出的瘟疫。实际上,还在农民没有接触共产主义之前,已经出现了利用军阀统治导致的武化因素来反抗军阀的现象。1924年初,福建闽南惠安的农民,就利用乡团武装抵制军阀强征烟(鸦片)税。尽管在冲突中另一支乡村武装标客站在军阀一边,但毕竟表明武化的乡村已经出现了军阀所最不希望看见的局面。深受军阀混战之苦的中原地区,乡村武装反抗军阀暴政的趋向更为明显,各地红枪会、保卫团等武装团体,经常与军阀发生冲突,不仅散兵游勇会被缴械消灭,就是整营整团的部队也会遭到围攻。1923年,河南军阀刘镇华部有八九个营驻扎在卢氏县,由于他们横征暴敛,抓人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