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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吴 毅 李德瑞:二十年农村政治研究的演进与转向

2007-04-16 作者: 吴 毅 李德瑞

——兼论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兴起与终结

吴 毅  李德瑞*

内容提要: 近 20 年来的农村政治研究是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构成,同时又是一场产生了重要政治与社会影响的“公共学术运动”,作为一个具有双重特征的学术“事件与过程”,它产生于 1990 年代前后,“终止”于 2000 年代下期,而在实际上成为历史。本文将这一“事件与过程”安放回形塑其生长、发展的历史平台,以此来厘清研究的因由、勾勒其所呈现的学术与非学术轨迹、总结其影响和得失。

对国内农村政治研究的研究已经算不得学术的新颖之举,当 1990 年代的政治变迁颇有几分“意外地”将该项研究烘托到某种具有公共意义的“显学”地位之时,对研究的研究就几乎同时发生。 [1] 这些研究的研究一方面为研究本身耙梳理脉,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却是在学术之外的层面引导、强化和提升研究本身从一开始就显露出来的公共性质,从而,对于研究的研究最终与研究本身一起,将这场几乎可以称作是“运动”的学术潮抬升到超越政治学单一学科领域和范畴,引起政学两界关注的高位。但是,也就是在这样一种高潮迭起的演进中,农村政治研究内部却又在发生着方向、主题和研究方法的扩展和转换。随着形势变化,其“显学”地位被更加具有公共性质和焦点性色彩的“三农”研究及继起的“新农村建设”主题所覆盖。这样,农村政治研究虽然还在继续,但它却逐渐地归位于学术和专业化场域,其一度具有的公共色彩消失。 [2]

这是一段穿越于公共和专业性学术场域的话语史,本文即是对这一过程之兴起、鼎盛、转型及公共色彩消退的回眸,因此,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农村政治研究的学术综述,而是对一段大体已经可以被视为历史的学术过程的回溯与总结。本文所侧重的,是将过往近 20 年来的农村政治研究视为一个特定的学术事件与过程,将其安放回决定与形塑其发展的历史平台,以此来理清 20 年农村政治研究发展的 因 由,勾勒由研究本身呈现出来的学术轨迹、总结它的影响和得失,因此,它可以被视为一部更为详实的学术史的开篇大纲。 [3]

本文主要针对 1980 年代以后大陆学者进行的研究。

一 宏大关怀下的拓荒开路

在 2004 年秋季一次学术会议的发言中,笔者曾经有过一个断言, 1990 年代以来兴起于国内的农村政治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是历史机 缘 “意外”促成的造化物。 [4] 这句话是针对 1980 至 1990 年代之交的中国政治和政治研究而言的。回首 1980 年代初期,曾经被指为“资产阶级伪科学”的中国政治学刚刚恢复,就高扬民主和理性主义大旗,一路高歌猛进,以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为己任,一时间,其学科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在新恢复的法学、社会学诸学科中居于领先地位。在那样一种背景下,政治学直指中国政治社会结构的上层,而无暇将处于这一结构底层和边缘地带的农村纳入视野。因此,尽管随着学科发展,已经有人开始涉猎农村基层政权研究 [5] 和城乡政治的比较研究, [6]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已经在推行相关政治实验, [7] 而随后又出现过适应形势变化的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等, [8] 但总体来看,这些研究和实验并未成为当时政治研究的中心话语,几年之后因为形势变化而迅速跃升为“显学”的村民自治,在此时也并未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

然而,历史的造化却迅速地改变了这一切,主要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村民自治的潜在价值被发现”。 [9] 一是进入 1990 年代以后变化了的国内、国际环境以及因此而生的人权斗争需要,使中央高层注意到西方对选举和看起来像中国农村民主的兴趣成为提高和捍卫中国国际形象的一种资产; [10] 二是民政部相关职能部门在此种情景下推动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努力以及由此获得的体制地位、社会利益与经济支持; [11] 三是进入 1990 年代之后中国政治研究为寻找发展空间的努力,这种努力以一部分学者暂时放弃对宏大问题的关怀,改而追问促成历史机变的社会基础,即强调“学术重心下沉”为特征。 [12] 三种原因的形成机制各不相同,但却在当时形成了一种各有思虑而又互为所需(也互有价值关怀与利益实现的交叉重叠)的默契。于是,以村民自治为载体的农村政治发展和政治研究,在即刻之间便凸显为一块能为各方接受,而又同时能为各方提供操作、实践与研究空间的机巧之地。

由此,很快即促成 1990 年代“草根”政治研究的一波热潮,这波热潮无疑有助于政治研究摆脱集体尴尬。虽然从学科的整体状况看,新时期的政治学已经不能与 1980 年代复苏时的“显赫”相比肩,但至少我们可以说,此时的村民自治研究无疑为新时期的中国政治研究创造出一个成功的案例。以至于到 1990 年代末期,村民自治研究已是学术界一个颇具明星效应的领域,而村民自治本身也成为此一时期农村政治的代名词。完全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村民自治研究这颗明星,政治学研究再度获得关注,农村研究也因此成为一个超学科和超专业的显学,引起各学科众多学者的涉入。乃至于有人认为,此一时期的中国研究几近进入一个言必称乡村民主的“草根时代”。 [13]

上述状况固然有学者努力的因素,但更是历史机缘风云际会的产物。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容易理解此一时期新生的农村政治研究从内容到方法再到立场上的种种特点。这些特点最为集中地表现为研究者对村民自治民主价值的关注与探讨,因为正是这种关注与探讨,成为吸引众多学者参与其中,并导致其产生跨学科影响的主要原因。因而,此一时期的村民自治研究在本质上是对中国宏观民主进程研究的替代,也正是基于这种替代,研究者对于村民自治的内容设计、价值探讨和前景展望,都将其置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化进程的宏观背景与框架之中。

因此,对于村民自治的民主价值评价,遂形成为时人所归纳出来的 “突破口”说、 [14] 社会基础说、 [15] 示范效应说、 [16] 形式训练说、 [17] 中国特色民主说等诸种观点。 [18] 这些观点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表达,突出哪一方面的重点,都有其共同的基础,即高度评价村民自治之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具有的自下而上的路径效应,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作用,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的启发效应,充分肯定村民自治对于民主政治文化培训的重要意义,高度评价村民自治在开创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与丰富民主政治理论方面的独特贡献。

村民自治研究在短时期内获得眩目高位的背后,实际上彰显出一种重新为中国政治发展探索路径的期盼,学术重心下沉所要言说的,实则是改革重心的转换。这一切无疑产生于现实,也正是因为现实变化很快,因此,若以专业的眼光打量,今天的人们会很容易地看到,这一时期的村民自治研究在学理和研究方法上均准备不足,存在诸多问题。正是这些问题,又使其在实践中实难承载起知识界(一定程度上也包括政界)对它的重托。

一个显著的局限是,村民自治研究虽然以基层乡村为场域,但它却仍然怀抱强烈的“庙堂”情怀。因此,村民自治研究与其说是要对农村政治本身进行研究,毋宁说是对宏大关怀的移情与替代,这样,研究者虽“身在农村”,却“心怀天下”。一位对村民自治实践发生过影响的官员就说:“村委会选举关键是让人民进入,为上面的改革提供一个稳定的农村基础。这是我们做这件事的一个前提。” [19] 这话清楚地表明村民自治实践眼睛朝上的特点。正是当时几乎所有投身此一事业的官员和学者都怀抱着强烈的天下关怀,将村民自治看作未来更为复杂的宏观政治发展的试验田和起始点,就始得这种研究看似身在底层,实质心系上层。其所思所忧者,首先并非在于村民自治对于改善后公社时期农村治理状况的功效,而是农村的基层选举何日能够以及如何能够向村庄以上更高层级的跃进。这就决定了相当一部分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实际上很难真正深入农村社会去发现乡村治理本身的问题,并寻找解释和解决农村问题之道 [20] 。这也难怪,事实上村民自治的影响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溢出政治研究领域,成为一个为社会科学,乃至整个知识界共同追捧的热点,吸引众多学科、学者和研究生投身其中,其所依凭的也正是这种天下关怀。由此,必然决定这一研究在本质上的非农村性。过于强烈的宏大关怀与意识形态设定十分容易遮蔽研究者对研究主体——农村和农民本身的认识,或者使这种认识缺乏农村主位——或者说它的研究主体本身即非农村。所以,如火如荼的村民自治看似催生了继 1980 年代初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的第二次农村改革的高潮(有学者誉之为“无声的革命” [21] ),而研究本身又不断从其公共逻辑中获得向上抬升的能量,催生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和乡镇直选(非行政学意义上的乡镇机构改革)的呼声,但这些研究和实践无论得失成败,却都最终未能起到改良乡村治理、提高农民政治地位的作用。一方面,农民获得了用手投票的权利,而一方面,因为更为宏观的原因,他们却又不断地以脚来放弃这一权利。于是,当李昌平在新世纪初以“我向总理说实话”的方式痛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并疾呼“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之时, [22] 人们始而发现,村民自治的兴起与被称作“三农”问题的农村问题的再度凸显几乎是一个同步的过程,村民自治似乎并未能起到缓解“三农”问题的作用,由此,一度争论激烈的有关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讨论停息。

新世纪初农村问题的再度凸显原因复杂,但是,如果号称给农民以民主权利的村民自治无助于改善被知识界所称作的农民的“非国民待遇”,它又何以能令人信服地让人相信其对于推进中国宏观发展的阶梯性作用?所以,当新世纪初“三农”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热点后,一些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也不事声张地转换话题,成为了“三农”研究的赶潮者。

其实,在此之前也不是没有置疑的声音。我们知道,当学界几乎对村民自治趋之若鹜之时,也有人发表文章,对村民自治提出不同看法。

《村政的兴衰与重建》一文认为,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与行政发展现实需求的村干部公务员化趋势相背离,这种背离一方面使农村村干部的角色发生混乱、造成不脱产与脱产的名实不副、并且是导致其报酬低下且缺乏社会保障,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原因;另一方面,村庄权力呈现出一种新的“绅治”特征,与政治民主化、行政专业化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根本不可能成为中国民主建设的起点和突破口。作者主张以“乡治、村政和社有”的基层组织模式来代替目前“乡政村治”、“政社合一”(包括“村企合一”)的格局。 [23]

似乎是与此相呼应,类似的置疑之声也相继出现,置疑派在村民自治的民主期望、现实可行性、与宏观民主对接的可能性等方面均提出了与支持派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乡村民主政治应该是全社会民主政治的有机构成,而不是独立于全社会的“自治民主”;乡村社会很难产生推动全社会政治变革的力量;乡村政治改革必须遵从民主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 [24]

总之,置疑派不同意支持派对村民自治所做出的种种乐观和高调的定位。这些置疑虽然并未从总体上降低学界对于村民自治的追捧热度,但却也开始促使一些研究者更加清醒和冷静地看待发生在乡村的变革。

当然,指出村民自治研究中非农村的国家取向,并非是完全不承认研究者也有想以村民自治来改善乡村治理的愿望。只要进入乡村,从事相关研究,总不可能完全不顾及村庄层面的问题,所以,随着研究的深入,通过村民自��达到一石两鸟的效果,成为多数学者的愿望。这就势必在研究中也发展出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来思考村民自治的进路。与宏大的国家取向相比,后者无疑更具有农村内部视角,如作为村民自治研究主力的华中地区学者就较早地将村民自治称作“村治”或“村庄治理”, [25] 这种指称的变化 已经意味着视角调整的自觉,不仅显示出他们此时已经有要从历史的维度寻求与 20 世纪早期“村治”实验相接续的想法,而且表明他们在坚持民主视角的同时也开始引进治理的视角。这一变化被研究者所注意,有学者指出:“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鉴于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的日趋严峻,以及全社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再度呼唤,村民自治被赋予了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及为中国民主形象提供范例、为政治改革提供经验的双重使命。” [26] 只不过,由于这种努力在一个更大的层面上仍然要服从于中国总体政治发展路径的论证,因此,无论从农村治理方式转换的角度去探讨村民自治功能的尝试,还是力图从更加内部的村庄视角去探讨其合理性的努力, [27] 都最终难免不被打上此一时期所最为流行的宏大关怀的烙印,因而也难免不主要是在民主的路线图下去寻找改良村政的办法。从而,当新世纪初“三农”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新焦点后,人们(包括研究者自己)又发现,这些即使从治理角度去讨论和实践村民自治的努力似乎也未能够发挥预期的作用,于是,学界这才整体地改弦易辙,甚至连稍微深刻的理论反思都不曾有过,便又仓促地为学术市场提供新的消费。而这一切来得如此疾速却又如此平滑,其间似乎从来就不存在过什么断裂与转换。世纪之交的农村政治研究的确幸运,历史不仅帮助它遮掩掉自身的空疏,甚至还让它再一次引领起风向。不过,这一次倒不全是历史的吊诡,“三农”问题的突出与建构自然会使具有公共取向的农村政治研究继续起到学术突前的作用。

不过,客观地讲,村民自治预期的落空并不表明研究本身没有意义,在当时,学术重心的下沉既是一种智慧,更是一份担待,因此,此一时期实际上作为公共运动而存在的村民自治研究无论对于实际的政治发展,还是对于政治学术的推进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就前者而言,村民自治实践再度引起人们对中国民主进程的思考,这对于改变 1990 年代的学术与社会气氛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直接和间接地优化了宏观政治环境。而且,村民自治研究所产生的连带效应也的确超越出村庄,促使乡村关系、农村社会结构与乡村性质、乡镇体制与机构改革、农民负担与税费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及农民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涉农问题相继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无疑为“三农”问题的公共化准备了基础。虽然这并不是它曾经预期的阶梯效应,但越来越多问题的提出,构建出一个举国重农的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此时的农村政治研究并未证明什么发展的路径特征,却也已经铺就了后人将依此而前行的历史前提。

二 多元交汇中的分析 视野

村民自治研究开启了政治学眺望乡村的窗口,同时也极大地推进了知识界对农村的关注,虽然过强的宏大关怀有可能会妨碍研究的深入,但窗户既然打开,那么,研究者透过这扇窗口透视农村(指研究视角从国家下移到村庄),学习和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及方法来锻造认识和理解乡村的武器,也是一件势所必然之事。

我们发现,随着研究的推进,农村政治研究在视角、理论和方法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变化:即从最初主要服务于意识形态论证发展到力图将现实、政策与理论融会贯通,使研究富于学理性。研究者为弥补政治研究长期存在的理论贫血状态,从其他学科中汲取养分,而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学科也因其所具有的基础性方法学科地位,开始与农村政治研究交融。方法和理论的引入不仅使研究进一步拓展,形成一些既互有联系又各具特色的分析框架与理论视界,而且在这些分析框架与理论视界的导引下,农村政治研究也开始改变自身的存在形态与发展逻辑,出现了远比最初的民主路径设计更加复杂的特点。时过境迁,再来回溯这一段历史,我们发现,正是这些新的形态与逻辑将农村政治研究引上了一条新路。

“国家与社会”无疑是西方政治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作为一个分析框架,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看待地方政治变迁也从来是西方学术的方法论传统。 [28] 在农村政治研究中借鉴较早,影响最大的即是“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引进这一分析框架的原因,从社会基础看是改革开放以及“乡政村治”格局对国家与农民关系的重塑需要在理论上做出解释,从理论传承看则既有海外中国农村研究的影响, [29] 也与 1990 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对于“市民社会”( civil society )理论的引介有关。这一理论的引介在当时虽有其特定原因 , 但理论的引入让研究者对原本自上而下单向性的“国家”范式进行反思,把社会或市民社会的观念引入中国社会发展研究,进而形成“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 [30] 在农村政治研究中,这一分析框架将较为简单的民主制度化进路的论证转换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更为复杂的场域化分析 , 从而在改变农村政治研究理论特征的同时,也改变了它的研究重点。例如 , 此时有关村干部角色的讨论,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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