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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周伦府 新农村建设困境与农民志愿性组织发育——粤西一个实验村的个案研究

2009-05-06 作者: 周伦府

新农村建设困境与农民志愿性组织发育

——粤西一个实验村的个案研究*

The Difficulty i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Countrysid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armers Voluntary Organization——Case study of an experimental village in western Canton

周伦府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510006)

[  ] 鉴于农村自治组织的失效状态,要克服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体行动难题,提高村民社区建设参与度,关键是要注重其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农民志愿性组织是在受“现代性”冲击的社区建设中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的一个核心保证。其发育路径需注意两个方面:一要有足够可能的空间保证,这需要进一步消弱政府或准政府式的控制;二需要各种社会资源(资本)的输入,促进农民志愿性组织的成长,以期丰富农民的社会资本,激发社区活力。

[关键词] 困境   志愿性组织  社区建设  集体行动  社会资本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中出现的“三农”问题而提出来的社会发展任务,自开展以来,一直是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前行。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意着国家工作中心开始向“三农”倾斜,工业反哺农业的时代凸现端倪。然而,学者们早已在以往的研究中指出,从村庄的治理与农民参与角度来看,存在着一系列的基层自治问题,村级组织已成为对上代表国家、对下不代表村民的具有自我利益取向的利益主体[],村民对村庄自治的参与热情不高[],至于在可以培育村民“权利”“组织”意识的许多方面,如村庄公共事务、民主监督等,更是难以实施。新农村建设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提出的,据此,在面临困境时人们无疑会把之归因于政府,认为是政府的权力下放不足、对村民的权益干预控制过多,农村乡镇政府、党组织往往会无视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进行“权力干涉”[],然我们反过来思考:若政府的“权力干涉”彻底去除,则农民就有了足够的参与意愿或能力来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有学者已从农民合作组织能力不足[]的研究阐释上给以了否定回答。也有学者通过社区实验研究来表达同样的意思,他们通过输入一定的资源为契机,推动农民自主参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自己的服务组织来重建社区,以期建成一个可持续内源发展的农村社区[]

综观曾有的研究视角,他们越来越关注比村民自治更微观化的东西,而不是单一在政府干预或村庄体制等宏观层面上看问题,他们倾向于研究村庄公共空间的发育状况[]对社区组织建立的影响,以及农村社会中一些关键性社会学变量,如社会资本储量、志愿组织的多寡等上来研究村民自治[]。透过这些研究,给笔者带来的思考是:曾有的研究可以说是从宏观到微观上解释了中国乡村社区组织发育的效果,而忽略了宏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微观社会资本、公共空间、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关联性,即怎样去改变村庄社区建设的困境,让农民积极参与到村公共事务中来。基于这样疑问和思考,本文对粤西的一个新农村建设实验村SN村进行了实地调查与研究分析。在参与到SN村的实际实验项目建设中,笔者深感到一种农村社区建设里参与的无力。通过实际参与村庄实验项目建设及对村民的调查访谈,对于如何做到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突破新农村建设困境,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应注重其“软实力”的培育与开发,在农村社区发育农民志愿性组织,农村建设应更注重其志愿性组织建设,这样方能保证其社会资本的持续性引入,破解新农村建设的困境,从政府建设转变为村民自主建设。

基于此,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在中国乡村社区,发育农民志愿性组织的理论路径如何?在中国的现实结构下如何实现这样的路径?村社区现有的农民志愿性组织呈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以及如何运作?

(二)调研方法

本文是对社会现象的经验研究,一种质性研究。在资料收集上采用了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文献法、访谈法、参与观察法,特别是研究者直接参与到村庄各项事务中,可以更深入地察觉村民们的心理及行为动机,从而更好地来分析筛选资料,以此达到提升研究结构的有效性。因此在研究中也引用了一些实验课题组成员的项目建设手记。

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实验项目分别在多个村庄中开展,有的社区现象在多个村庄中富有普遍性,通过村庄的实验对比,所选取的资料就更具有代表性,此外在村中访谈调研时,研究者还走访调研了个案村S村周边的一些村子。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案研究上的局限性。

 

二、村庄的故事

(一)实验村的概况

S村是位于粤西地区吴川一个自然村,现有户籍人口二千四百多人。村民主姓李,杂有董、许、林、陈等小姓。在近代史上,S村曾为抗日、革命根据地,并出了不少共产党高级干部,此为村民感觉最为骄傲之事。S村现有可耕耕地面积1000亩左右,人均耕地面积大约占0.4亩,村民主要种植水稻与西红柿。因近十年来饱受水涝之苦,且受市场价格的冲击,西红柿种植却未能成为村民稳定的经济收入。村内日常出没最多的为妇女、老人、读书孩子,大部分年轻人出村在珠三角地带经商务工,有的村民经过几十年打拼已在建筑、房地产、装潢业等上做出了非常大的生意。

S村规划比较混乱,村民建房无序,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随处乱扔,水涝严重,但无人组织解决此类村庄公共事务,村民对此类的村庄事务也无多大参与意愿,并对村内干部产生普遍的不信任感。村内除了每年有一次“唱大戏”与“游神”活动外,别无其他大型公共组织活动。大部分村民农闲消遣活动为看电视、打麻将、买**,赌博文化浓厚。20064月,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与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农村报合作开展的“南农实验”课题组进驻S村,进行为期5年的新农村建设社区综合发展实验。

(二)村庄内组织现状

1、村小组委员会:S村是一个自然村,行政上隶属于X村委会。S村小组委员会可以说是一套拥有正式权力的自治组织,即使它运作得不够理想,但它的成员毕竟是通过所谓的选举产生的,村民一般都还听从这套组织的安排。它的核心权力由村长、副村长、会计组成,外加几名形同虚设的村民代表。除此,作为本村人的X村支部支书时常干预村庄事务,有时还操控S村组委。

2、村庙理事会:S村在2003年由在外经商的老板捐资修建了村庙。鉴于每年的“游神”祭拜活动混乱,无人组织,捐资老板提出成立村庙理事会,负责村庙的日常活动管理及组织。理事会成员由村民举荐,老板信得过的人员组成。

3、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课题组倡导及在外的老板支持下,于20064月由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及部分在家干部组成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很受村民尊重,并在村中富有一定威望。

4S村青少年协会:于20072月在课题组倡导下由村内2040岁青年人组成,并得到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大力支持。不过,现阶段青少年协会的可执行成员主要为村内大中学生,主要开展一些新年篮球赛、书法比赛等文娱活动,同时还组织每年的小学生义教活动。

5S村图书室理事会:在课题组志愿者的推动下,利用外部资源在村内建立起了图书室,并成立图书室理事会来负责图书室管理工作。但在具体运作上却表现出种种���力的困境。

6、除此,还有一些由村中粤剧爱好者(大部分老年人)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团体,他们一般定期聚在一起聊聊天,唱唱粤剧,纯属娱乐性团体。

(三)村庄公共事务参与的困境

1、修建环村路困境

S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立后当即提出修建环村公路的动议,并希望以此为切入点来推动村庄的建设。修路资金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政府的村村通政策补助,二是该村外出经商村民的捐款,村小组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资金筹集后,理事会执委会成员先后于066811月三次进行路段测量及村民拆迁动员工作,并于11月底开始平整路面,12月就倒水泥路面工程对外招标,于072月签订工程合同并于4月底方正式动工。环村公路全长2.6公里,总投入75万元,但到目前工程还未竣工。据知,修路资金并不是问题,那么何以这样迟迟不能完工。其一,修路方案迟迟不能敲定。因为修路方案确定关系到村中各村户及房组之间的利害得失,本来村庄以前就没有一个合理规划,公私地界限不清。其二,拆迁纠纷复杂。在拆迁问题上有的村民“死不相让”,村干部也怕得罪人而不愿做工作,也不愿去组织,村民也不把修路当作村内的公共事务来参与。总之,表现在修路问题上的主要原因在于整个过程缺乏一个持续而又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执行,村民更是一种“大家事”的心态。

2、村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困境

村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兴修水利、排涝工程、土地治理等项目,它是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村民自主筹资来运行。农综开发的立项一定要有农民的自筹部分,否则就不能立项,也就得不到国家那部分开发资金。农民的自筹部分远少于国家支持部分,S村民也普遍需求农综开发项目,然而,村民却难以发动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村民自筹部分资金大家不能积极筹集。其中主要原因是筹资需要人去组织筹集,村内干部不愿意来组织筹集,而村民也不信任干部,村民中也没人愿意去组织筹集,再者,村民对政府及村外出老板也有一种依赖心理,总希望能减免或不出这笔资金。二,村民缺乏组织行动起来出工出力。村民难以动员起来参与村中公共事务,缺乏一种主人翁意识,有的表现出关心村庄事务但难以参与。

3、村庄图书室建设困境

据课题组成员的调研,大多村民都表示在村内建一图书室的需求,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就显示出来村民集体参与的困境。村长表示口头上支持,但为了逃避责任,他在行动上就显得很消极。村民也很不愿意出头来做这样的公共事务,有的甚至教育孩子也不要去出头去做。图书室并于076月到11月艰难建立。

 

三、参与困境中组织关系的理论分析

在社会科学家的假设里: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村庄的公共事务一般事关村民的共同利益,需要村民共同去面对和处理,然而在现实中村民却选择逃避或不参与,这就陷入了奥尔森(1965)经典的集体行动逻辑困境,如果依据村民的自发行动,逃避提供责任行为将成为人们的主流选择,村民合作行动也将破产。 对之克服需要建立组织与制度,由此就产生一套权利体系,然后依靠它来组织大家一同行动[]。其实,人们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也在试图去解决它,村民自治制度的设立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可是,在现实中的村民自治组织却不能解决这样的村庄集体行动难题。村民试图通过建立一种组织或制度来解决集体行动困境时,他们面临的是由谁来组织,由谁主导组织制度的建立这样的难题。组织本身就是一个公共物品,它就逃避不了“搭便车”行为的出现,这样也就再一次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中。

奥尔森(Mancur Olson1965/1995)基于古典经济学的假设解释:个体总是试图进行理性行为,并试图追求其自身的利益,则不应该期望任何个体为了获得共同的或公众的利益而加入某个组织。理性的人们认识到,除非是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他们自身的加入并不能明显地影响到组织达成目标的可能性。况且个体还会看到,他们为之努力的是一种集体利益,无论他们是否为组织的目标达成贡献力量,他们都可以分享其成功果实,这也就是组织中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据此,斯格特(W.Richard Scott1981/2002)总结认为这类的“目的性组织”[]是难以管理和维持的,它往往需要物质激励以保持核心成员集体,而给其他成员以团结性激励,以保持他们在没有什么收获的情况下能有其“成员”感。

按照集体行动的逻辑,似乎农村公共事务参与困境是难以突破。村民们会从制度角度去寻求一种解决途径,他们认为村民委员会是一个很好的自治方法,这与政府达成了共识,于是通过一种半强制或物质激励的方式来吸引村民去参与选举,让村民通过投票方式“强行”产生出一套权力组织体系[],然后以此来解决问题。然而,当下村民对这样的选举大多采取以脚投票的方式对待,这或者说“选举”或“民主”本身就是一种“准公共物品”,他们的“逃避”与“参与”的困境可以说是同出一理,那么,最终产生出来的权力组织体系也根本代表不了民意。即使在“强行”下产生出一套组织,但它的运作也是需要监督的,问题就在于对于监督这样的集体行动,若要是靠村民的自发行动,那最终他们完全可能选择不参与监督权力这样的冒犯当权者的行动中来。

在理论解释上似乎也陷入了一种“无法突破”的漩涡。那么,对于这样的社区建设困境并不是难以解决,只要我们把眼光转向最基础的社会层面——农民身上,关注于他们某种特质的诉求,就可以突破其困境。我们不能把农民简单看着“原子化”的群体,在其群体中存在有个体状态、社会资本和社区纽带这样的内容。那么在其个体状态、社会资本和社区纽带等因素中,我们可以发育出志愿性组织来解决村庄公共事务参与的“集体行动”难题。在理解组织如何获得和回报参与者贡献的方法研究中,克拉克和威尔森(Clark &Wilson,1961) 认为个体可以从联合行动中得到无形奖赏——社交、地位、身份认同、目标满足感、成就感等[]。由此,一个人越感觉到自己的行动能够产生如此的效果,就越认识到自我行动的效率,进而就越会积极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而个体行动的自我效能感来自于自主、自愿参与的志愿性组织,因此,拥有更多的农民志愿性组织有利于农民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及村庄集体行动的达成。除此,在志愿性组织中个体自我效能感的实现亦是一个有效的社会资本获得途径,此过程明显影响个人是否参与志愿性组织。而志愿性组织运作逻辑区别于政府统领式的行动控制,它来源于NGO式的运作自主性,因此,志愿性组织有着更多的自主空间、更少的行动控制,这样就赢得了个体行动者的更多信任,就更能促进村民参与到公共事务及集体行动中来。[]

对此,文章的核心理论思想在于,农民志愿性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有着很大的不同,它能有效地促进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促进村民参与社区建设;它还能有效培育农民的参与意识、,锻炼农民的参与能力;农民志愿性组织为村民提供更丰富的社会资本,从而使其参与的可能性得到提高。

 

四、农民志愿性组织发育的实证分析[]

上面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论背景参照,由此,可以知道,现阶段农村在社区建设中农民难以参与的困境在于缺乏一个有效的参与渠道,而这个有效的渠道就在于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建设[]。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建设关系到整个村庄治理结构的改善。我们知道现阶段农村的村庄治理结构(村民自治组织)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凸现了不少问题,这让我们反思,新农村建设单靠其村民自治组织来发动农民参与已大大失去了效用,更何况有的村民自治组织甚至已改变了它本身的性质、职能,沦为一种“人为制造权力的机器”[]。然而,在当下衰落的农村社区,发育农民志愿性组织需要各类社会资源的支持,需要打破当前村民自治的格局。基于这样的理论背景,研究者以一个社区综合发展实验村S村为个案调查了现实中的农村组织现状,并通过直接参与实验项目来探索了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实现路径。

(一)村民自治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失效

S村虽属自然村,但就人口数上已完全达到了行政村的标准,它也有自己的村组委会,由村长、副村长、会计及几名村民代表组成。有一个特别现象就是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就是本村人,所以就造成了S村里现在的权力格局:书记→村组委→村民。一般情况下,村民们还是认为村委或村长主宰着村庄里的事物,遇事也说“问村长,或找村长决定。”然而,由于村委长期置村民于草根,在一定程度上凌驾于村民之上,再加上村庄组织中一些房系族派竞争,使得村民对村委失去信任。村民也难以监督村委组织,村干部选举也受到村民质疑。长期的村务不公开也使得村民更加不信任村干部。而在干部之中,因选举的可疑操作,真正有能力的人未被当选为村长,致使干部内部也不团结,在组织村庄事务上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的分化,造成了村自治组织无法调动村民参与社区建设,村民也对干部越来越不信任,这样也就行成了双面失效的恶圈。从下面课题组成员在S村的访谈资料及实验手记中就可看出农村自治组织的失效现状。

村民KJ:现在村里没人相信干部,要叫交什么集资钱之类的没多少人理会。村里一直以来财务不公开,也没人知道村里到底有多少钱。村集体有两个鱼塘,每年承包出去有几万元的收入。但这些钱都没人知道具体用在哪里。所以,以后村里要集资做一些村庄事时都没人理的。

村民KS:上次干部选举时,先是通知村民在某一时候要选举村组委。当在选举时,书记们拿着选举箱去一家一家的发(选)票填写。那时候人家这些大多数(村民)都不在家,于是书记就直接填了选票。

课题组成员LB手记:据有的村民反映,其实现任村长不是得票最高者,现任会计人比较耿直,能力也比村长强,只是因为在村中属于小姓才难以担任村长。副村长是当时得票最高者,据他自己所说,是书记从中操作才使得他不能担任村长的。副村长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干部。所以,他对村长并不服气,常常也就不愿意参加干部会议。离心倾向比较重。当然,他再有能力也不敢逾越村长。村长���一个没有文化,脾气也古怪之人,他在村庄事物建设上一直就不积极。

村民YC:村长其实是一个老实人,年龄也比较大,又不识字,而且他自己也比较好赌,叫他干也做不出啥事,主要是不识字。也听不懂普通话,所以与你们(课题组成员)也不能沟通,其实是很支持你们(课题组成员)工作的。

村民LC:哎,村长主要是听书记的。村长这人是自己啥都不说,干部没干部的样。当初书记选他也是因为比较好使唤他的了。

村民AS:在村里,书记最大……你看村长,整天没事就在赌博,他家就是一个赌窝来着的,整天叫着一些人在他家哪里赌……

书记:我们村的人很难搞的,都比较看重自己的利益。很难调动起来的……我们村的这些人很是麻烦的……只顾自己的,要叫他做什么公共上的事,很难。

课题组成员LB手记:村里人尽管不服干部,但很多事情还是不敢逾越,除非非常有影响力与闯劲,否则不会出头组织村庄公共事务。

村长:村里其实没啥钱的,又没有什么集体收入,那鱼塘每年的收入还要用来偿还村的债务,我每年也才500多点的工资,叫人来做这村长可能都没人愿意来当……

 

村小组失效的问题在S村中的一些公共事务建设上表现得特别明显,比如S村的环村公路修建及农综开放项目上,制度安排上的村小组干部却一直采取被动参与和消极应付姿态,更何况调动村民的参与。其实这样的失效问题从另外的村庄发展案例中也能间接地反映出来。例如一些NGO组织对农村社区的发展支持过程中,他们建立的农村社区发展组织都要求尽量避开村委会组织。“南农实验”项目也是如此,项目组进村倡导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也有出于这样的考虑,避免在村小组组织失效的情况下而无法组织农民社区建设。

(二)农村社区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匮乏

如果用已有学者的话来描述农村社区面貌: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是一个“贫瘠”的社会[]。那么这个“贫瘠”主要就在于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匮乏。在理论分析中我们也看到,农村社区建设农民的参与度赖于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程度,要保证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建设,必须进行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那么,在当下的村社区中,农民志愿性组织状况又是怎样的呢?

S村为例,在课题组进村前,除了村委这样带有自上而下性质的必备组织外。几乎没有能代表民意的村民志愿性组织。据引课题组进村的村民LKY介绍说:

我们村内矛盾重重,且大家彼此间的信任度不高,村民不团结,干部也不行。而村内又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带领村发展。虽然大家知道村内组织不行,但也没人敢出头来做。村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对现村庄状况特不满,周边的村也好歹也都有了点发展,但我们村这几年是日渐不行。我们虽然在外工作(他在广州某职业学校上班),但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很想帮村庄做点事,村干部又不行,村内也没其他能人来组织,况且村内人的心理复杂,所以很希望一个第三方力量(课题组)的加入,因为村内人相信这样的第三方,却不信任自己内部……

其实,在课题组进村之前,村内有一个可以称得上稍微有点管理服务功能的组织——村庙理事会,据村庙理事会理事长LC反映,村庙理事会当时也主要是在捐资老板的督促下成立的,因为老板捐资建庙后,一方面,资金不信任村干部的管理,另一方面,每年的村庙祭拜“游神”活动也没人组织,致使“游神”活动混乱无序,带来了更多矛盾,鉴于此才成立了村庙理事会。我们可以看出,像“游神”这样的传统活动都出现了组织困境,显然单用“传统社区”解释逻辑是解释不通的。虽然有了这样一个可以算得上是农民志愿性组织,但它在村庄内的作用也仅限于村庙,它在形成的过程中也有着外力的督促作用,“志愿性”也受到了削弱。当我们问及理事长LC理事会的功能时,他说:

也只是在于管理好村庙的财务,还有牵头带领村小组做好每年的“游神”活动,平常也没啥做的,因为村庙已聘请了一位老人来负责日常看守。

除此,在村中能找到带有志愿性特色的组织就是由村内几位爱好粤剧的老人组成了粤剧爱好团,他们完全是一种自发行为,并于约定俗成的时间里聚在一起聊天、唱剧。这样娱乐性团体虽没有明显的组织特色,但却是村庄内最早最易发育的志愿性组织。

S村中这样易发育的娱乐性组织也很少。更何况那些能充分代表民意的自下而上的富有管理服务功能的志愿性组织。S村如此,那么其他村就不是这样的么?情况同样如此,据课题组的其他地方的村庄同样有着这样的情况。村民自治组织失效,且农民志愿性组织又如此匮乏,那么怎样来要求村民参与集体行动?据此,我们追问:在农村社区如何产生农民志愿性组织?村庄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现状又如何? 

(三)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

我们分析到,农村社区志愿性组织的发育需要得到各种社会资源的支持。其实,村庄自治组织的失效或消弱在一定程度为村内志愿性组织的发育提供了可能的空间。村民通过制度安排下的组织无法达成意愿时,将会带来可诱导集体行动的“怨恨积累”,他们必然会去选择另外的表达渠道,这位村民志愿性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心理基础。另外,通过社会资本的输入来提高村民的组织能力、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激发社区活力。社会资本有助于把立基于“差序格局”中的私人之间的“个人信任”扩展为“公共信任”或“制度信任”,以此来促进各层级的合作,发育出现代型的社区网络,而不是着力于修补传统网络。

课题组进入S村后,鉴于村内各种各样的矛盾现状与村中外出务工、经商者的资源优势,以及村民迫切希望改善村庄现状的愿望,在课题组倡导下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下设执委会。

课题组成员LB的项目手记:理事会大部分成员在广州深圳,不便于在村中开展具体事务。执委会一共有5人,一位是该村在吴川当粮食局局长的LD,一位是在该镇教办工作的XYL,其他三位在外打工。除了LD年纪稍大外,其他四位都在四十岁左右,正当中年。执委会主任是在年轻人乃至整个村里非常有威望LYZ。他们几位有感于村庄经年累月的问题,都非常希望能把村庄发展好,而且外出的老板也非常相信他们,“没有私心”,不会对老板捐给村里的钱眼红。这正是他们工作的基础。而且,他们工作能力强,见过世面,对外交往能力也比现任干部要高。

可以说,新农村理事会的成立,对村庄建设发挥了很多的作用,据村民们的反映“如果不是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像修路这样的大工程是无法开展下去,虽然在整个过程中出现过很多麻烦。”可见,在整过修路过程中凸现了理事会的作用,然在过程中所遇见的种种困境都折射出村庄治理结构的问题,理事会的作用指明了村庄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农民志愿性组织的更多建立才能带动村庄的建设。

S村青少年协会的建立也使得村庄活跃起来,据协会会长LKS的介绍,协会自成立以来,协会所做活动虽只限于新春篮球赛、小学生义教活动,但很受村民的欢迎,协会也赢得了村民的广泛信任。

课题组成员ZLF项目手记:我在村中调研访谈时,就有不少村民称赞青协,称赞他们的义教做得很好。并有许多村民认为我是来村里做义教的志愿者。许多村民都很支持青协的工作,表示很乐意参与青协组织的新春娱乐节目,还盼望着明年能做得更好呢。

而在S村内成立图书室理事会时所遇到了一些麻烦恰反映了村庄内发育志愿性组织的困境,对于图书室这样的公共事务,村民虽表达了极大的需求,但他们谁都不愿意去出头来管理,当然里面有着个人利益的计算,但排出这一点可以看出村民因长期的表达渠道、参与渠道的缺失,形成了一种不敢参与公共事务的困境,并还有一种“枪打出头鸟”的固化思想。这样的村庄文化其实还很浓厚。

课题组成员LXL项目手记:其实,村小组答应每月出100元作为图书室找人日常管理的费用。图书室日常管理员也找到了,是一位村里退休老师LC。然而,就无人愿意来做理事会成员,虽由一老师牵头,但他说很难找到人,大家都不愿意,都认为这样有时会招来别人的闲话……

目前,S村内农民志愿性组织可以说是并不多,但所带来的效应却使村庄的治理结构得到逐渐改善,村民在公共事务参与上表现得越来越积极。S村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课题组的倡导、推动,课题组引导外部资源的输入,以外部资源输入为契机,动员农民全面参与并将这种参与例行化和网络化也即自我组织化,以此培育和积累农民的社会资本,提升农民的参与能力。虽然目前S村中农民志愿性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并且在发育过程中还会遇见许多困难,但要突破当下新农村建设中的困境,实现村民积极参与,必须注重其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以保证村民的志愿、自主参与社区建设。这样乡村才能达到一种真正的善治。

 

五、结语

本文的调查分析并非力图去证明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与课题组实验之间的联系。我们只把课题组的介入作为一种形式的外部资源对村庄的输入,以此促进农村社区志愿性组织的发育。本文也不是去证实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与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参与困境之间的因果关系。文章只将此种关联作为一个既有的理论结论移植到中国乡村社区,并选取了一个实验村的调查来解读我们的乡村社区建设现实。于是,我们看到了当下新农村建设面临着农民难以参与的困境,并看到了困境的根源所在——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匮乏。

新农村建设不能单是政府建设,是要村民的参与,多方力量的组合,然而关键在于农民自身的参与。其实,农民志愿性组织促进村民参与村庄社区建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村民自主建设,它在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失效的情况下更能有效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同时,在中国现实结构安排下的村庄现实中,村民自治组织的失效为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提供了可行性空间,反过来,农民志愿性组织的也促使了村民自治结构的改善。在一个社区中,由志愿性组织所组成的公民参与网络越是密集,社区的人们就越是愿意互助参与社区建设,给以我们的基层社会以宽松的环境,并予以各种社会资源的支持,那么,最底层的农村社区也会很好地按照理想的方式产生自己的组织。

进一步,通过实地调查看出,在村庄层面,社区建设缺乏的还是农民的参与,表现为在公共事务的建设提供上,他们并不将之视为责任或集体利益的表达。村民在参与村民自治组织中也并不把他们的选举作为一种权利或自我利益的表达,而是选择“用脚投票”,试想投票尚如此,何况对上层组织的监督。既然,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着此类困境,那么此文的分析即为我们困境的破解指明了出路:更草根层面上的农民志愿性组织,能促使村民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参与,从而解决现有的困境。这或许是当前最佳破解途径。

然而,又如何去实现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呢?通过实验性探索及理论性背景分析,我们至少找到了两条可行路径:一是利用“擦边球”方式与政府式的控制博弈,进一步削弱政府或准政府式的控制,为农民的志愿性组织发育提供足够可能的空间;二是通过社会资本或资源的输入,克服村民集体行动困境,以期能使村民在组织中能有高度的自我能效感,进而也提升农民的社会资本,激发社区活力。我们也可看出,如果村自治组织村委会能运作良好的话,它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资源促使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发育,同时,农民志愿性组织的建立反过来也能促进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性运作,进而也就提高了村民的政治参与度。

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现今的乡村社区发育农民志愿性组织不能与现代社会的变迁背景分离开。当下的乡村社区已不是以往的传统型社区,它内部已含有了不少“现代性”要素。在变迁中的乡村社会,要实现其村庄的可持续性内源发展,农民志愿性组织才是基石。因而,在受“现代性”冲击的社区里,要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农民志愿性组织才是核心的保证。

注释:



* 本文是笔者在20076~10月参与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与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农村报合作开展的“南农实验”项目基础上形成的。此实验课题项目在广东省不同特色的地方选取了4个村庄作为实验点来开展社区综合发展实验。文中有的观点得益于笔者在课题组中与及各项目组成员的交流讨论,特表感谢。文责由作者本人承担!该文曾获中山大学2007学年度何肇发奖学金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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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乡村秩序与县乡村体制——兼论农民的合作能力间题》,南京:《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94

[]彭大鹏,《衰落与重建——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若干思考》,载<中国选举与治理>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62576 20041018

[]王春光、孙兆霞、罗布龙、罗霞、袁葵、张定贵,《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和文化网络——对贵州省安顺市J村农村公共空间的社会学研究》,杭州:《,浙江学刊》,2004年第1 期,第137

[]陶传进,《草根志愿组织与村民自治困境的破解:从村庄社会双层结构看问题》,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33~147

[] 同⑦,第135

[]斯格特认为那些试图将组织目标与个体动机等同起来的组织是一种“目的性组织”。其实,在村社区中针对各村庄公共事务形成的组织就是这样的一种“目的性组织”。

[] 同⑧

[] Clark, Peter. M. &James Q. Wilson, “Incentive Systems: A theory of Organization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ierly,1961(6),p29-66

[]在陶传进的研究中指出,草根结社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如下特征:ⅰ志愿性,拥有志愿性是草根组织区别于自治组织的地方。在自治组织中,所有村民都是组织成员;只要你位于该地域之内,都被赋予了一份权利及义务,因而不能体现志愿性。而草根组织以及所有NGO 却与之不同,志愿性是他们的最根本特征之一。ⅱ草根组织由部分村民参与形成,他们更加基层化,位于更低一级的层次上,更能代表社会自发的组织。ⅲ草根志愿组织的活动更具体,如灌溉用水、文体娱乐、农业生产、市场销售等等,而村委会的功能则要涵盖整个村庄的一般性公共事务。同⑦,第137页。

[]所引资料都来源于笔者及课题组成员在S村中开展调研及实验项目的访谈资料、田野笔记及项目手记,人名已作技术处理。下文所引就不加以特别注明。

[]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公民社会的发育,表述的也是同一意思。

[] 同⑦,第138142

[]同⑦,第141143

参考文献:

[1]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2]中国农村发展网:http://www.jihe.org.cn/

[3]彭大鹏,《南农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展开方式》,载中国农村发展网http://www.jihe.org.cn/Show.asp?ArticleID=1040 2006104

[4]()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651995

[5]()斯格特,《组织理论》,黄洋、李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1/2002

[6]南农实验课题组,《南农实验简报》,2006/2007年,第123

[7]廖斌,《农民为什么不参与村庄建设》,《南方农村报》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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