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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刘成斌 卢福营 非农化视角下的浙江农村社会分层

2008-08-06 作者: 刘成斌,卢福营

非农化视角下的浙江农村社会分层

刘成斌 卢福营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分层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均质同构的社会结构从根本上予以打破,尤其是在较发达地区表现更为充分。浙江十个村庄的职业分层、收入分层、消费分层的状况说明农村社会的分化变迁与其非农化水平密切相关,由于非农化水平的差异,当前农村社会的分层呈现多元化、非均衡性、非充分性等特征。从分层总体结构上看,浙江农村社会的橄榄型阶层结构已经初步形成。

[关键词]:非农化  浙江农村   社会分层

 

社会结构本质上是经济结构的社会反映和表现形式。社会结构普遍表现为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中的不均等分配状态,呈现出社会的一种结构性不均衡。社会学通常通过一定的社会指标把社会资源占有不同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位置描述出来,这就是社会分层。传统的社会分层理论分为两大派,一个是主张根据对生产资料占有来划分社会阶层的马克思主义学派,一个是主张采用财富、声望和权力多指标体系来划分的韦伯学派。现代的社会分层理论形成三大派:第一派是主张用生产资料来划分;第二派主张职业声望作为主要指标来划分;第三派主张以人的消费嗜好或者叫偏好来划分。这些分析视角各异的理论,分析的学科对象是相同的——社会事实上的阶层体系,而且这一阶层体系是一客观存在、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由此引出的一个问题是,不同分析视角得出的分层结论是否是一致的?本研究运用多元社会分层理论,结合浙江农村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实际,围绕非农化这一主线,依据对浙江十个村庄的实证调查资料,分别在生产领域的职业分层、分配领域的收入分层、消费领域的房屋分层和日常消费分层领域选取指标对浙江农村社会成员进行分层研究。

所谓“非农化”,是相对于“农村”这一概念而言的。农村这一概念顾名思义是指农业型乡村或村庄;“村”的概念是与“城”的概念相对的,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农业对应于“村”,工业对应于“城”。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的农村发展形势,农村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发生了重大的非农化变迁,“村”也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工业、商业,“村”在产业和经济结构上具有了“城镇”的发展意义,浙江农村在这一方面表现较为充分。参照韦伯提出的理想类型的概念,我们依据村庄的非农化类型与程度把浙江农村分为四个类型,即传统农业村、工业村、镇村、城村。农业村,即仍以农业为主,村民主要以农业为主的村庄,在本研究的村庄分类中,农业村是传统中国农村村庄的代表,是种参照类型;工业村是走工业化道路而实现非农化的村庄,它是工业和企业制度与村落社会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村庄社区,经济实力浓厚;镇村,即坐落在小城镇的村庄,依靠地理位置的优势尤其是交通优势,通过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实现非农化和城镇化;城村,即处于城市近郊或者说城乡结合部的村庄,这类村庄的非农化道路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少原来的村庄在城市扩张中被并入到城市,但其社区管理体制和人员管理办法并未完全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由此形成为一种独特的非城非乡的过渡型社区。此四种村庄类型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但并不排除每一具体村庄内完全没有其他村庄类型的特征,只不过主要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分化特点符合我们提出的理想类型概念。

1、本研究样本基本构成状况   

项目

项目分类

个数

百分比

家庭人口规模

2

56

16.0

3

101

28.8

4

101

28.8

5

61

17.4

6人及以上

32

9.1

性别

130

37.0

221

63.0

年龄

30及以下

23

6.6

31-40

57

16.2

41-50

108

30.8

51-60

122

34.8

60及以上

41

11.7

受教育程度

小学及以下

152

43.3

初中

146

41.6

高中中专

48

13.7

大专

5

1.4

本研究所用资料均来自实地调查,调查过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卢福营教授主持,具体运用的抽样方法是先根据村庄非农化类型与程度在浙江省选择10个样本村,他们分别是: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鲍杨村、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义乌市上溪镇派溪头村、义乌市上溪镇的山坞村、嵊州市长乐镇尤家村、嵊州市长乐镇五村、杭州市萧山区城厢镇新桥头村、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新安村、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丰北村、永康市芝英街道横沿村。其中,农业村3个、工业村2个、镇村2个、城村3个。这一步是立意抽样;再在每个村中按户口薄以户为单位进行分层抽样。在每个村的抽样当中,考虑到样本的代表性,也考虑到一些农村社会成员外出不在家,我们一般都要找到比较了解村庄情况的村会计,由其依据村民富裕程度,分成家庭背景较好、家庭背景一般、家庭背景较差三种人群,然后在三种人群中分别抽取三分之一的样本。当然,由于村庄规模大小不一,本研究对各村具体的样本规模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一.生产领域的社会分层:职业分层

       (一)浙江农村社会成员职业非农化现状            

农村生产领域的非农化首先表现为村庄成员职业的多元化。农村社会成员职业多元化是指农村社会成员改变以往单一的种植业劳作,从事多元化生产经营的过程与结果。19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促进了农村社会成员的自由流动,许多农村社会成员获得了转换职业身份的新机会。他们或者离开村庄到城里去寻找理想的职业,或者“离土不离村”,就地转换身份走上非农化道路。在农村社会变迁中,逐渐呈现出农村社会成员的职业多元化趋势。根据农村社会成员分化的实际情况,我们分为9个职业阶层:1.农业劳动者,该阶层主要是指由承包集体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农业劳动和农业收入为主的劳动者构成的群体;2.第二产业劳动者,该阶层成员常年或是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产业劳动,户籍仍在农村,但主要收入不是来自农业,而是务工;3.第三产业劳动者。主要在城镇的商场、宾馆、娱乐场所或乡村第三产业部门务工;4.农村知识分子,他们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一定的专业技能,被人们称为“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或“智力型职业者”,如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农业技术员和文化艺术工作者等;5.农村管理者,该阶层包括两类:一是乡镇(村)企业的管理者,即企业的经理、厂长以及主要科室领导,还有一类就是农村基层干部; 6.私营企业主,是由兴办和经营私营企业的农村社会成员;7.个体劳动者,主要是指拥有一定生产资料,以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为基础,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经营小型工、商、服务行业,劳动成果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社会群体;8.兼业劳动者,该阶层从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职业,收入来源多元化,从某意义上说,它是农村社会成员逐渐脱离农业生产向其他非农行业转移的过渡阶层;9.无业人员。

2  村庄社会成员职业分布情况

职业

个案数

百分比

农业劳动者

277

28.67

第二产业劳动者

184

19.05

第三产业劳动者

229

23.71

农村知识分子

39

4.04

农村管理者

29

3.00

私营企业主

26

2.69

个体劳动者

108

11.18

兼业劳动者

66

6.83

无业人员

8

0.83

合计

966

100

首先,农村社会成员的职业多元化表现在村庄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布上。在本次调查的351户、966个劳动力中,职业多元化分布的情况如表2所示。其中真正从事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劳动的不到三成,而且主要集中在比较传统的农业村中。也就是说,70%以上的农村社会成员已经不再以土地为生产资料,而成为非农化劳动者。

其次,表现为家庭成员职业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家庭劳动力彼此之间职业的差异性和多样化。在本次调查中,家庭成员有4个以上劳动力的家庭,从事同一职业的家庭只占1.83%。家庭中有2个劳动力时,从事同一职业的有一定数量,且主要是从事第一产业的专业种植、养殖大户,比如夫妻共同种植蔬菜,或共同经营花木或苗木,或夫妻共同开店铺(餐馆、理发店、杂货店)等。家庭成员有3个劳动力以上时,同职业的比例非常低,只有2个家庭是共同投入到个体经营,有一个家庭是3个劳动力都是工人,有一个家庭是共同办木料加工厂。

3 村庄社会成员职业多元化情况

 

2个劳动力的家庭

3个劳动力的家庭

4个以上劳动力的家庭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成员同职业家庭

95

55.23

2

2.86

2

1.83

职业多元化家庭

77

44.77

68

97.14

107

98.17

N

172

70

109

 

第三,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多元化。农村社会成员的职业多元化、非农化,势必导致其收入来源的多元化、非农化,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结果表明,农村社会成员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种植业的只有13.1%,就是在这一小部分从事种植业的农户中,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趋势。

农村劳动力转化为非农劳动力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必然过程。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村发展面临的最大制约因素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改革开放��来,已经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还很大,尤其是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使农村劳动力相对剩余量较高。所以,根本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难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当今中国新形势下“三农”问题之根本。本项调查样本所在的浙江省农村,人多地少是一个突出社会事实,但浙江省却能够成为闻名全国的经济大省,这与其农村社会成员的职业多元化、非农化、成功实现农村劳动力转换有着密切的关联。职业的非农化转换使相当部分农村社会成员从传统农民中分离出来,我们不妨称其为“去农化”,其背后更深刻的含义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变化。浙江农村社会成员今天已经成为市场化经济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4  农村社会成员主要收入来源的分布

主要收入来源

个案数

百分比

打工

87

24.8

个体经营

61

17.4

种植业(农作物、经济作物如花卉、苗木、葡萄、桃子等)

46

13.1

工资

41

11.7

运输业

19

5.4

经商

13

3.7

办厂

12

3.4

房租

7

2.0

个体经营+打工

7

2.0

个体经营+房租

6

1.7

种植+工资

6

1.7

种植+打工

5

1.4

个体经营+工资

5

1.4

包工程

5

1.4

村补贴

5

1.4

房租+工资

5

1.4

儿子供应

4

1.1

种植+个体经营

3

0.9

养殖业

3

0.9

退休金

3

0.9

其他

8

2.3

合计

351

100

(二)浙江农村社会成员职业非农化的特点

1.职业非农化过程中以就地实现非农化、职业多元化为主。在我们调查的10个村庄中,除了3个农业村外流人口比较大以外,城村、镇村、工业村人口外流均较小,以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为主。例如:金华婺城区鲍杨村位于金华火车站西侧,主要发展商业性服务行业、运输业、租赁市场摊位或自开店铺进行个体经营,有的以出租汽车、房屋为主要收入来源;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的新安村、丰北村,村庄社会成员除了种植苗木,主要是在本地经商、务工,或经营个体、私营企业;嵊州市长乐镇五村也是如此。这种就地发生的劳动力非农化转移,既推动了非农化进程,又没有形成农村人口流向各级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压力。

2.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与商品性农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在本项调查中,第三产业劳动者、第二产业劳动者、个体经营者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成员分布比例较高的职业。

3.农村社会成员兼业情况逐渐普遍。本项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社会成员不是从事单一的职业,他们从事种植或养殖业的同时从事个体经营、服务行业等。本调查总数的6.83%属于兼业劳动者。农业村的劳动力主要在建筑、手工加工、人力三轮车夫等行业兼职。这些劳动力绝大多数还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兼业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寡与劳动收入的高低而不同。一般而言,家庭劳动力较多,从事非农劳动的收入又较高的,在外工作时间就长,反之则短。

4.不同类型村庄非农化方式有明显差别。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农业村的非农化以外出打工或手工加工为主,城村和镇村以从事第三产业和个体经营为主要形式,工业村则以从事第二产业劳动为主。

(三)农村社会成员的非农化程度

非农化是衡量农村社会成员分化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根据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成员非农化的实际,我们可以把农村社会成员的非农化程度或非农化率简化为非农人员或劳动力在农村社会成员或劳动力总数中的比例。具体可以由两项指标来测量:一是完全非农化人员或劳力(非农职业人员)在农村社会成员或劳动力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二是部分非农化人员或劳力(即兼业人员)在农村社会成员或劳动力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从表5可以看出,在我们的调查样本中,农业劳动者有277人,占总体劳动力966人的28.67%,占就业劳动力958人的28.91%。而615人已经成为完全非农劳动力,占总体劳动力的63.67%,占就业劳动力的64.20%。兼业劳动者有66人,占总体劳动力的6.83%,占就业劳动力的6.89%。这说明浙江农村社会成员的非农化程度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完全非农化劳动者已经成为被调查村庄劳动力的主流。

 

5  农村社会成员的非农化程度

劳动力类型

个案数

百分比

农业劳动者

277

28.91%

完全非农化劳动者

615

64.20%

兼业劳动者

66

6.89%

合计

958

100%

注:本表不包含8个无业劳动力。

       (四)农村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层

从一定意义上说,阶层是社会结构序列中具有某方面相同性质的人群团体的统称。由于社会结构的排列次序不是唯一的,所以划分阶层的标准就具有了多变性。区分阶层常常只是为了某种需要突出某一人群有别于其他人群的特殊性,这样,分层的标准会因研究的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认为,当前时期浙江农村社会成员的阶层分化主要是通过职业及其相关内容的转换而发生的。具体点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引起了相当部分农村社会成员职业身份的非农化转换,造成了农村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地位差别和利益不同,产生了阶层分化的新结构与新形势。

本调查以家庭收入中占最主要地位的家庭成员为对象,分析其职业在收入上的分化情况,结果表明,均值比较呈现显著差异。按照样本统计结果,我们依据个案数量对均值进行加权,再得出每一种职业的总样本均值。按照总样本均值对职业类型进行排序,私营企业主为第一层,个体户为第二层,农村管理者为第三层,第三产业劳动者为第四层,农村知识分子为第五层,第二产业劳动者为第六层,农业劳动者为第七层,兼业劳动者为第八层,无业人员为第九层。具体分析结果如表6和图1

6   不同职业在收入上的均值比较

层次

职业类型

家庭第一成员

均值

个案数

标准差

第一层

私营企业主

197500

8

184913

第二层

个体户

54717

46

103533

第三层

农村管理者

54056

18

48278

第四层

第三产劳动者

46544

57

54818

第五层

农村知识分子

45733

15

13264

第六层

第二产劳动者

37281

32

27465

第七层

农业劳动者

32471

128

49812

第八层

兼业劳动者

31381

42

29297

第九层

无业人员

6730

4

7554

 

合计

43152

350

 

 

F=7.392       Sig.=0.000      Eta= 0.384

 

 

二.分配领域的社会分层:收入分层

(一)农村社会成员的家庭总收入、人均收入及其分层

收入分层是最基本的社会分层之一,它大致有两类:一是狭义的收入分层,即按工资收入分层;二是广义的收入分层,即按总收入分层,据以分层的收入,除了工资,还包括养老金、福利收入、投资利润、储蓄利息、租金等。本文的收入分层是广义上的收入分层。

 

7   农村社会成员收入情况统计(N=351

 

家庭总收入

人均收入

劳动力平均收入

平均值

42592

10911

16630

中值

25500

6667

10000

众数

30000

5000

10000

标准差

65760

15362

27240

全距

698000

149500

349444

最小值

2000

500

556

最大值

700000

150000

350000

基尼系数

0.532

0.499

 

 

 

考虑到本研究中所统计的数据是农村社会成员年总收入而非纯收入指标,所以我们在其分组层次上做了一些相应调整。从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的平均值来看,本次调查的农村社会成员家庭总收入达到42592元,人均收入达到10910元。具体分析见表7。据此,我们对农村社会成员家庭总收入的分组值确定为10000元及以下为下层,10001-20000元为中下层,20001-30000元为中层,30001-50000元为中上层,50000元以上为上层;农村社会成员的人均总收入的分组值则确定为2500元以下为下层,2501-5000元为中下层,5001-8000元为中层,8001-15000元为中上层,15000元以上为上层。其具体分组结果见表8     

 

8     农村社会成员的收入分层情况

 

个案数

百分比

家庭总收入

上层

70

20.0

中上层

59

16.7

中层

61

17.4

中下层

89

25.4

下层

72

20.5

合计

351

100.0

人均总收入

上层

59

16.8

中上层

82

23.4

中层

65

18.5

中下层

99

28.2

下层

46

13.1

合计

351

100.0

从我们的调查结果分析,目前农村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结构已逐渐趋向于橄榄型。“橄榄型”结构意味着社会阶层结构中极富极穷的两极较小、而中间阶层相当庞大。当今世界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是这种结构,而且正是这种结构保持了这些国家的社会稳定,庞大的中间阶层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的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我们必须承认人的禀赋能力差异和社会对效率的选择性激励,所以人间的富裕与贫困必然相对地存在,正是人际效用比较所体现出的正常差异才会推动社会的进步。但是,这种差异的拉大有一定的限度,一般认为,“橄榄型”才是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浙江等发达地区无疑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驱,橄榄型社会结构在这些地区农村率先形成,将为全国其他地区农村的发展做出表率。

(二)农村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分析

从家庭总收入统计的全距来看,家庭总收入最高与最低相差69.8万元;人均收入最高与最低相差14.95万元。为了在更准确意义上说明其贫富分化程度,我们对其基尼系数进行了计算和分析。

计算基尼系数,可以用收入分组数据计算,也可用分户数据计算。我们采用分户数据计算基尼系数,具体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户总收入排序,按户计算基尼系数;二是按每户家庭的人均收入排序,计算基层系数。计算结果见表7

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984年为0.30,到1995年已上升到0.415。另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6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4241997年是0.4251998年是0.4561999年是0.4572000年是0.4582001年是0.459魏雅华,2004)。早在2000年,李强在相关研究报告中就指出,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超过国际中等不平等程度。他认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反映贫富差距的指标上升速度较快,到了9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从改革前的绝对平均变成了超过国际中等不平等程度的水平(李强,2000)。贫富差距短时间内迅速拉开,如此巨大而剧烈的变化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见的。

根据本次调研数据计算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分化过程中呈现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显著。也就是说,根据家庭总收入与人均收入水平来分析,农村社会成员的分层结构在人数结构上呈现为中层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结构,但在财产结构上却贫富差距较大。为此,我们必须考虑农村社会对贫富差距的承受力问题。

农村社会成员虽然不了解学术上的贫富差距衡量指标或相关的计算结果,但是他们对当前社会贫富分化差距有相当清醒的认知和判断。本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前农村社会成员中贫富差距满意的只有4.8%,相信这种贫富差距趋势将缩小的只有6.3%。这与1997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做的一次5万多份有效问卷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调查结果是:90.4%的人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认为差距适中的只有7%(转引自李强,2000)。可见,近年来,人们对我国贫富分化有了深刻的认知和感受,而这种认知和感受不利于社会整体心态的整合,对社会秩序、社会安全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同时应当指出的是,本研究认为阶层分化与平等性是不同的概念。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本身也是一种平等的体现,绝对的平均主义也不是平等,确切地说是不公平。本研究表明,农业村社会成员贫富分化程度较低,而非农化程度较高的村庄社会成员分化程度较高。可见,当前农村社会成员贫富分化的不均衡性,这种非均衡状态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与市场化和社会转型相关。根据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和市场机制的调节规律,当市场转型达到较为完善的阶段,市场体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比较健全的时候,基尼系数将会下降。这当然要求政府和社会建立和完善与市场转型相应的配套体制,具体包括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贫困者的救济制度,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制度等。

 

三.消费领域的社会分层:日常消费分层与房屋分层

职业大体上能够反映出人们的社会地位,但是职业内部的分化也十分严重:同是私营企业主,但其企业规模资产和劳动力规模可以有天壤之别,我们调查中对象中有的私营企业主可以拥有上亿元的资产,上千人的劳动力队伍;有的只有十几个工人,资产不到百万;同样是农村知识分子,有的是小学教师,年收入可能只有万元左右;有的是开办诊所的医生,年收入可能数十万元。在浙江农村非农化过程中,职业的多元分化和市场多元性使得在同样职业的具体个人之间的社会地位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我们的基尼系数等收入差距分析并不一定意味着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异,相当程度上同职业、同地区内容的差异也是十分显著的。就分配领域的分层而言,收入中首先碰到的难题是人们是否真实说出自己的收入水平,我们调查的数据都是据调查对象报告而得知的,虽然我们可以通过调查员的观察给予一定的鉴别,但不能排队调查对象有意的隐瞒;其次我们用的是家庭收入概念,那么个人收入概念层次上的收入分层是否与我们的调查结论一致,再者同样收入的社会成员其社会地位、生活质量也有一定的差异,故此我们进行第三种分层——消费领域的社会分层。

(一)日常消费额分层

农村社会成员的日常消费主要包括饮食消费、衣着消费、家庭耐用消费品等方面。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社会成员人均年总消费4945元。这表明浙江农村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消费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大大高于全国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34元的平均水平,与全国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30元(国家统计局,2003)只相差1075元。考虑到物价可比性因素,其实际水平应该已经接近全国城市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

12  人均日常消费额分层情况

 分层层次

个案数

百分比

上层

79

22.5

中上层

65

18.5

中层

44

12.5

中下层

97

27.6

下层

66

18.8

合计

351

100.0

据我们的调查,被调查农村社会成员人均消费水平总体平均数为4945元,众数为5000元,最小值为500元,最大值为60000元,综合诸种日常生活消费,按消费值将农村社会成员的日常消费做成一个总体的消费指标,并据此把农村社会成员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五个层次。我们确定了6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为划分标准,6001元以上为上层、4500-6000元为中上层、3500-4499为中层、2500-3499为中下层、2499以下为下层,分层结果呈现出橄榄型结构,具体如表12所示。

(二)日常消费水平分层

李培林曾经指出:“由于中国的税收和财产申报等制度尚不健全,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各种调查中最难以厘清的领域。隐性收入和地下经济的大量存在,使得常规的收入统计和调查很难准确真实地反映实际状况。虽说居民储蓄中存在着公款私存和私人资本金混存的现象,但隐性收入的大量存在是造成收入指标失真的主要原因。一般估计,隐性收入平均可占到个人收入的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职业地位和收入水平作为社会分层的主要指标,就有很大的局限性”(李培林、张翼,2000)。据此,为了论证收入分层和日常消费额分层,我们在研究中另外选择了日常生活消费指标进行社会分层。

众所周知,恩格尔系数是国际通行的衡量消费水平的指标,也是消费分层的划分依据。如果一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高,其用之于购买食物的开支就越大,用之于其他消费,如娱乐、旅游或教育等方面的开支比例就相对较少,其生活的贫困程度就较大;而恩格尔系数越低,则证明一个具体的消费家庭用之于食物方面的开支比例就越低,用之于其他消费的开支就相对较多,其生活的富裕程度就较高。现在,国际上根据恩格尔系数确定了一个划分贫富的标准。该标准如下:0.30以下是最富裕阶层、0.300.40为富裕阶层、0.400.50为小康阶层、0.500.60为勉强度日阶层、0.60以上为绝对贫困阶层(李培林、张翼,2000)。 

13 恩格尔系数分组      

划分标准

个案数

百分比

上层(0.3以下)

64

18.2

中上层(0.3-0.4

90

25.6

中层(0.4-0.5

87

24.8

中下层(0.5-0.6

47

13.4

下层(0.6以上)

63

17.9

合计

351

100.0

根据《2003浙江统计年鉴》,2002年农村社会成员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元,其中食品支出1508元,恩格尔系数为40.8%本研究考虑到所调查农村经济发展程度总体上处于全国先进水平,而前面所作的分层均采用了五层次划分,为保持分层的前后连贯,在日常消费水平分层上我们也进行五层次划分。其结果如表13所示。分析结果显示,浙江农村社会成员分化的阶层结构仍然属于橄榄型。

 

(三)房屋分层

9 农村社会成员人均房屋面积分层

 

个案数

百分比

上层

68

19.4

中上层

66

18.8

中层

77

21.9

中下层

68

19.4

下层

72

20.5

总和

351

100.0

1.房屋面积分层

本研究首先依据农村社会成员房屋面积大小,即人均拥有房屋面积对农村社会成员进行分层。调查数据显示,农村社会成员人均拥有的房屋面积为68.06平方米。而且不同阶层收入水平的农村社会成员其房屋拥有量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分别以355070100平方米为界限,按人均拥有房屋面积的多少,把农村社会成员分为五个层次,见表9

我们认为房屋面积差异与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因为在中国农村,购买或建造房屋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全部家庭成员集中整个家庭的财力、物力共同进行的。所以,以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而不是以单个家庭成员的月收入作为统计指标,更符合客观事实。统计分析表明,房屋面积分层与家庭人均收入分层之间相关关系显著,其相关系数Gamma=0.276sig=0.000

2.房屋价值分层

随着市场机制效应的扩展,农村社会成员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越来越关注。根据调查,依据房屋的地理位置、结构功能及市场化程度,我们将农村的房屋分为四大类型:门面兼住房(个体经营等商业门面与居住一体)、出租为主居住为辅类、居住为主出租为辅类、单纯居住类。应该说村庄非农化程度超高、房屋的地理位置越是利于市场商业经营、结构功能越完善、市场化程度越高,其价值也就越高。调查中,我们对农村社会成员拥有的房屋进行了价值测算。具体测算方式:主要由被调查者自己根据房屋的结构、市场化程度和潜在的商业利用价值等进行估算。估算结果如表10所示。

10  房屋价值分层

 

房屋价值分层

合计

下层

2万以下)

中下层

2--9.9万)

中层

��10—14.9万)

中上层

15—19.9)万

上层

20万以上)

个案数

76

77

39

73

86

351

百分比

21.7

21.9

11.1

20.8

24.5

100.0

3.房屋分层的意义

我们调查发现,房屋已经成为浙江农村分层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且不少浙江农村社会成员逐渐将建设房屋不再单一作为消费资料,而更重要的是作为重要的投资渠道。在一定意义上说,已部分地转变为经营资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不使用传统的“住房”概念,而改以“房屋”概念,以便能更正确地反映当今中国农村特别是浙江农村的现实。这在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租房市场发达的村庄已是一种较普遍的趋势。这点提醒我们:随着农村社会的变迁,房屋的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在当今浙江农村的部分村庄,房屋不仅是用于自己居住的住宅,而且也可以用来出租或办厂开店,从事生产和经营。所以,它不再仅仅是一种消费资料,而且也是一种生产资料。

 

四、研究结论与讨论

一、本研究运用职业、收入、消费等不同阶层划分方法对浙江农村社会进行阶层划分,所得阶层结构基本是一致的,均是橄榄型阶层结构。一方面,说明在浙江农村社会在非农化过程中,社会成员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多元性的分层变迁,另一方面,说明以中间阶层为主流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正在浙江农村社会中形成,相对稳定的阶层结构逐渐显现。

二、非农化是农村社会成员分化的根本动力。应当肯定,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成员的分化,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是多种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而职业分化、非农化是推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成员阶层分化变迁的根本动力。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当前农村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应当采取多元化的非农化途径。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业人口规模宏大,国家总体经济欠发达的状况决定了要在短时间单纯依靠城市工业发展在中国实现非农化是不切实际的。充分尊重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多元化的途径推进非农化,即在发展城市工业的同时,逐步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多元发展,进而推动全社会的高速发展。

三、在非农化发展进程中,农村社会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形成了农村社会发展和社会分化的非均衡格局,村庄差异拉大,造成农村社会分层水平和模式的村域差别,型塑农村社会分层的村域特色。这意味着村籍将有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农村社会分层的重要因素。

四、农村社会的多元分层,首先表现为农村社会成员职业身份的多样化。在1980年代以来的中国非农化过程中,农村社会成员实现了多元化的转移和流动,由此导致了农民的职业身份转换,农村社会成员因职业的不同逐渐分离为众多个���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占有不平等的社会阶层。非农化过程中发生的这种农村社会多元分层,势必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五、房屋分层已经成为当前浙江农村一个凸显的现象。房屋分层提醒我们,在制定农村特别是城村、镇村居民建房政策时,务必要考虑到这一具体情况:对于农村社会成员而言,房屋不再仅仅用于自己消费,而且已经成为用于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农村社会成员赋予房屋的这一崭新意义和功能,对于缺乏生产资料和经营资本,特别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具有不可小视的现实意义。事实上,中国需要通过侵占农村的利益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同时国家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农村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提供农村社会成员充足的就业机会,以及与城市社会成员同等的发展空间和条件。在这种背景下,承认农村房屋的生产资料和经营资本属性,允许农村社会成员经营房屋、扩大房屋投资,实现自主就业和发展,于国于民都将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魏雅华(2004):《贫富的底线》,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2797824.html

[2]李强(2000):《社会分层与贫富差距》,鹭江出版社,第184页。

[3]国家统计局(2003):《2003中国统计年鉴》,第341页。

[4]转引自李培林、张翼(2000):《中国的消费分层:启动经济的一个重要视点》,《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5] 李路路(1999):《论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学研究》,第1期。

[6]仇立平(2001):《职业地位:社会分层的指示器——上海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学研究》,第3

[7]刘精明(2001):《向非农职业流动:农民生活史的一项研究》,《社会学研究》,第6

[8]张宛丽(2000):《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二十年》,《社会学研究》,第1期。

[9]卢福营(1995),《论中国农村居民的分化》,《学术季刊》,第3期。

[10]卢福营(1996),《论非农化、城市化进程中的边缘群体》,《学术论坛》,第5期。

 

The village layer of Zhejiang in the view of non-agriculture

[Abstract]:  There is great variety in the village layer from the reform and open. The quality of the average social structure is broken by root, particularly in the flourishing region. The rural change is related closely with its non- agriculture level, which is explained by the occupation layering, income layering, consume layering of ten villages of Zhejiang province. It is diversified, unbalanceddeficient of current village society layer because of the difference of non- agriculture level. The stratum of olives structure of the village society of Zhejiang is become.

 

 [Keyword]: non-agriculture     social layer    village of Zhejiang

 

(原刊于《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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