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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特色乡村振兴:制度优势与行动路径

2022-10-09 作者: 王晓毅,阿妮尔

提要: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乡村衰落成为全球的普遍性现象,尽管不同国家乡村衰落的表现不尽相同,但是人口加速外流和乡村社会生活的解体则是共同的特征。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的乡村在20世纪中叶以后具有更鲜明的特色,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这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并规定了中国乡村的路径。中国较高的城市化率与大量农村居民并存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机遇;农户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制度、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与乡土社会的密切联系,以及政府主导和政府的执行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中国乡村振兴要弱化城乡过度分工所带来的弊端,促进城乡融合;发挥小农户的优势,避免乡村人口的加速流失;在产业兴旺的基础上,打造宜居乡村。

关键词:乡村振兴;全球视角;农业现代化;中国特色

作者简介:王晓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阿妮尔(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乡村的人口外流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发生,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带动了农业的发展。但是,20世纪中叶以来,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乡村都出现了人口加速外流的现象。乡村人口减少与乡村人均占有资源的增加并没能带来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人口收入水平的提高,反而因为乡村缺乏投资和就业机会、公共服务不足而造成乡村人口的进一步外流(Liu & Li, 2017)。乡村人口减少导致乡村社区生活的解体,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因为在乡村难以生存而逃离,正是从这个意义来说,乡村衰落的现象普遍发生。

为避免乡村衰落、促进乡村发展,许多国家采取了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希望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乡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农业生产水平和乡村居民的收入有所提高,但是促进乡村发展的政策并没有逆转乡村人口外流的趋势,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在西方工业化国家,大型农场排挤小农场和农业高度依赖补贴的现象愈演愈烈;而在东亚,促进小农户的发展政策也没有能阻止乡村的空心化和老龄化。近年来乡村振兴的概念在国际社会被越来越多地提及,并有相应的政策出台,试图逆转乡村社会不断衰落的趋势。

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乡村的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差距却在进一步扩大,乡村人口向城市的高速流动所带来的乡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逐渐显现,城市化并没有成为解决乡村问题的钥匙。进入21世纪后,国家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中共中央在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2017)作为乡村振兴的目标。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既是对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普遍出现的乡村衰落的回应,也是对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中国要在城乡融合与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基础上实现农业农村的同步现代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特有的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土地制度有助于保护小农户的存在,乡村工业化的传统有助于实现城乡融合,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市场相结合有助于推动生产要素向乡村的流动。这些因素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城乡发展不平衡与乡村衰落

近代以来,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下,乡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使得乡村人口大幅度减少,这种现象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比如,美国农村人口在19世纪20年代前还处于增长时期,但自此之后,农村人口开始大幅度减少。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农村人口流失的速度进一步加快(Riney-Kehrberg,2016)。从1920年开始,美国的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到1970年,已有约3/4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夏永久、琚康和,2021)。在欧洲,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现象早于工业革命,但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还是有赖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18世纪中叶,英国有超过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到20世纪中叶,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谷延方、黄秋迪,2015)。同样的人口迁移过程也发生在亚洲国家,典型的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开始推动城市化发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55年,农村人口数量开始低于城市人口数量(门晓红,2015)。农村人口的减少不仅发生在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农村人口也开始向城市转移,到1997年,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人口已经达到39%。不过,不同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并不均衡,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几乎达到工业化国家的水平,也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绝大多数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宋利芳,2000)。

20世纪后期以来,从全球来看,乡村人口不仅占比下降,而且绝对数量也在下降。1960年全球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6%,到2020年这一数字下降到44%。乡村人口在经过20世纪70年代高增长以后增长率开始大幅度下降,1971年全球乡村人口增长率为1.82%,到2020年这一增长率仅为0.024%。除了非洲和南亚一些国家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农村人口占比都不足50%,在以OECD为代表的高收入国家,乡村人口不足总人口的20%(World Bank,2022)。在乡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减少得更快,以美国为例,尽管其农村居民占人口比重达到17.34%,但是农业人口仅有1.8%(赵豪杰、刘凤义,2020)。

乡村人口的减少往往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城乡人口流动是人口从生产效率低的部门向劳动效率高的部门流动。早期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认为,城乡分工产生了乡村贫困,而乡村贫困源于农业生产效率低。“农业确实不能像制造业那样允许细密的分工,而各种属于农业的行业,也不像制造业那样清楚地分离。例如,畜牧业和玉米种植业就不可能像普通的木器业和铁器业那样完全分开。又如,纺纱工几乎总是与织布工不是同一个人;但是犁地、耙土、播种和收割者通常却是同一个人”(斯密,2001)。农民从效率低的部门进入效率高的部门意味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乡村人口的减少不仅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乡村的富裕。在发展经济学中影响深远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农业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从而造成劳动力效率低下,在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劳动效率逐渐提高,并最终实现城市和乡村两个部门劳动力工资基本相同(许召元,2014)。黄宗智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贫困的分析也遵循了大体上相似的逻辑,所谓内卷化是说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内部,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从乡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会带来农业内部劳动力的减少,从而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黄宗智,2000)。在这个分析逻辑下会认为,城乡差距来源于城乡分工,而劳动力流动将最终缩小城乡差别,使乡村走向富裕。

但是乡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并不必然是因为城市的吸引,而且乡村人口减少也不必然带来乡村居民收入的改善。马克思在分析城乡关系时,将产生城乡差别的原因归结于资本主义对农村的剥夺,他说:“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马克思,2012:421)。事实上,乡村人口快速流向城市往往不是因为城市提供了更好的生活,而是因为乡村的经济危机导致农民破产。农村人口减少也不必然意味着农民收入的提高。

首先,乡村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在很多时候并非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结果,而是与乡村的危机密切相关。农民放弃农场进入城市,经常不是因为城市的生产效率更高,也不是因为城市工业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而是因为农民的破产导致其在乡村生活无法维系。

从英国的城市化历史看,圈地运动无疑是导致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的重要原因,尽管被圈地运动排挤出的农民一部分被城市工业所吸收,成为工业劳动力,却仍然有许多农村人口未被城市工业所吸收,因而成为流民,所以才有“田里的人少了……大批破产的自耕农被逼往城市”的说法(谷延方、黄秋迪,2015;张玉林,2015)。历史上,美国农民的减少在很多时候也是农场破产的结果。由于商业化生产给美国东北部农民带来了压力,美国从19世纪后期开始逐渐有农民放弃土地,进入城市就业。尽管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由于城市就业机会大幅度减少,新英格兰的农村出现了农场和农民数量的短暂增加,但数量很快就出现了快速的下降。农民离开农村是因为生产成本的增加,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无法维持,他们或者变成大农场,或者出局离开农村(Riney-Kehrberg,2016)。美国的农民数量20世纪30年代出现短期增长,之后开始了断崖式的下降。1987年美国农民和农场的数量分别为523万个和200万个,是1910年的16%和33%(奥姆斯特德、罗德, 2008)。美国农民减少和农场规模扩大的另一面是小农场的债务缠身与农场破产(付成双、赵陆,2021)。

农民由于农村的经济衰落而进入城市的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曾经发生过。例如,被认为城乡发展比较均衡的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面临着乡村发展滞后的问题。其基础设施破败不堪,就业机会短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大量农村人口迫于生计而涌入城市(李玉恒等,2019)。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也影响到日本,造成日本农产品价格下降和农民的破产。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开始高速工业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尽管这有城市工业的拉动作用,但乡村的落后和破败也是推动人口外流的重要原因。从大萧条时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内的经济危机加剧了乡村的困境,造成农民收支不平衡、负债增加,甚至破产(史密斯,2018)。

乡村经济衰退,农民难以生存,不得不向城市流动,这一现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更加明显。由于人口增加、环境退化、土地占有不均和现金需求增加,农村已经难以维持农民的生存,被乡村排挤的农民不得不进入城市,试图寻找新的生存机会。被乡村排挤的农民进入城市后并没有进入到城市的就业体系,他们大多从事零散的工作,许多人不得不栖身于贫民窟(吕新雨,2010)。

其次,乡村人口的大量流失并没能带来乡村的繁荣。有观点认为,随着乡村人口减少,人均可支配资源增加,农民的收入会自然增加。欧美国家农民的富裕也让人们倾向于相信现代农业会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现实的问题在于,尽管欧美农业生产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是农民从农业中得到的收入并没有相应增加,大农场主的收入提高依赖于政府提供的高额补贴,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仍然处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下层。

随着农村人口流失,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在农用机械、技术和肥料等方面的投入大量增加,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但这些都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并导致对补贴形成高度依赖。2015年,欧盟平均每公顷土地的基础补贴就达266欧元,此外还有绿色补贴、部分地区的产品补贴,等等;仅绿色补贴在2016年就达到每公顷80欧元。大量补贴构成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平均直接补贴给每个农民带来6100欧元的收入,2018年上升到6500欧元,而且领取较少补贴的农户数量在逐年下降,大农户的补贴逐年上升(卢璇屹,2021)。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农场规模扩大和农业人口减少,农民收入增加的实质并非是生产发展所带来的收入普遍增加,而是大量的政府补贴集中于少数大农场主。即使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美国,农业补贴也构成了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大体上维持在1/4~1/3(刘景景,2018)。这样我们也就容易理解欧美农民的政府补贴依赖。我们在访问瑞典农业委员会时就遇到农民的抗议活动,起因就是欧盟的补贴没有及时到位,农民的生产生活遭遇困难。可以想象,在缺少政策补贴的国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往往带来农业的粗放经营或土地的弃耕。

随着大量农村人口的流失,城乡差别依然存在。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罗伯特·伍斯诺(Robert Wuthnow)将美国乡村描写为衰落与愤怒的地带。从他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城乡对立与分裂,乡村的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城市,2015年大城市的收入增长为6%,而非大城市地区收入增长仅为3%(伍斯诺,2018)。美国农业部提供的数据表明,与都市地区相比较,非都市地区的人口增长更为缓慢,就业更加困难且有更高的贫困发生率(见表2)。

最后,农场的规模仍在扩大。尽管农村人口大幅度减少,农场规模扩大和人口继续减少的趋势并没有改变。人们希望,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农场规模的扩大,农村人口会逐渐稳定,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却是农场规模不断扩大而农民数量持续减少,我们访问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呈现出农村人口进一步萎缩的趋势。例如,德国农场数量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减少了约50%。在我们访问的一个德国村庄,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原来的20多户农户仅剩下3户。在瑞典,平原地区的大农户兼并了小农户,100公顷以上的农场数量不断增加,而农场总数却在不断减少(Myrdal & Morell,2011)。一些山地农场难以扩大规模,索性抛荒,甚至山地农场的田舍也被荒废。我们在瑞典南部的农业区点数有农具的农舍,发现已所剩无几,没有农具的农舍或者被荒废,或成为短期居住的“夏屋”。东亚的日本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小农户发展,但也没有能够阻止农村的过疏化,从事农业的大多是老年农民,我们在长崎农村访问时看到,70多岁的农村妇女是家里唯一的种植柑橘劳动力;村庄中的水稻田没有劳动力耕种,不得不切块由城市中的不同机构承包种植。

乡村人口减少,乡村社区衰落,进一步加剧了人口外流。人口外流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收入的多少,更重要的是,乡村社区衰落以后,农民的社会和文化生活难以得到满足,即使出现部分人口回流,也没能促进乡村的发展。在农村人口外流后,也有一些国家出现人口从城市向农村的流动,但是这些人口并没有融入乡村社区,包括逆城市化流动中的人群和回到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年理想者。他们尽管居住在乡村,但是他们的社会网络和收入仍然来自城市,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乡村居住数年后仍然会逃回到城市。逆城市化是城市人口居住空间的转移,他们向往农村的自然景观和低廉的房价,从城市转移到乡村居住,但是他们所有的社会经济生活与其所居住的乡村毫无关系。贾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所描写的美国蒙大拿州就是这种逆城市化的典型(戴蒙德,2008)。在美国也有城市青年试图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并形成了“回到土地”的运动,但是有研究表明,那些回到土地上的年轻人大多仍然依靠城市的职业收入来维持其乡村生活,而且恰恰是那些能够远距离从城市获得收入的人才能在乡村长期居住,例如作家便可以通过在乡间写作获得稿酬(Brinkerhoff & Jacob,1987)。

乡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不是一个充满快乐、积极向上的故事,而是伴随着乡村内部的冲突、破产以及城市对乡村的剥夺的过程。问题在于,这一过程是城乡发展的代价,还是乡村陷入长期衰落的过程?在大量乡村人口进入城市以后,最终的结果是城乡的共同发展,还是乡村衰落?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后者出现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究其原因,当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后,尽管人均占有资源可能会增加,但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社区生活消失、公共服务不足和就业岗位的减少使居民失去了基本的社会生存条件,人口的流失陷入恶性循环。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衰落就是乡村人口不可遏制地减少,以致社会学意义上的乡村社会出现解体。受到历史和文化的影响,不同国家乡村进入衰落的时间可能不同,城乡人口结构也不尽相同,但是当乡村社会趋于解体时,乡村衰落就难以避免。美国乡村人口直线下降始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奥姆斯特德、罗德,2008),而日本农村人口急剧下降大体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酒井富夫等,2019)。虽然日本关注小农户发展,且有城市居民返乡运动,但是从表1中可以看到,日本的农村居民占比是主要工业化国家中最低的。

正是因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没有能够阻止乡村的衰落,许多国家试图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活化乡村。美国政府为了应对农村出现的问题,连续颁布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贷、农村研究等领域的多部法律,持续推进农业政策的制度化进程,同时通过加大对大农场的财政补贴、鼓励规模化与机械化发展、引进多元产业创造非农岗位,完善城乡规划和环境绿化,保持农村的活力和吸引力(潘启龙等,2021)。法国和英国的特色实践则在于推行以公司为单位经营农业生产活动的方式,严抓农民从业资格;对个人和公共所有的土地平等要求并严格管控,保证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对城乡实施平级行政管理,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秦中春、周群力,2018)。日本在试图发展农村工业和推动特色农业提振乡村产业发展的同时,通过发挥农协的作用保护小农户的利益,甚至形成了影响选票的庞大力量,而且“一村一品”活动强调乡村“内发”地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充分体现当地农民的主体性(田毅鹏,2021)。韩国也试图通过乡村建设和农协的力量改善乡村的基础设施,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小农户的发展(韩道铉,2019)。发展中国家则试图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增加农业投入来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以期缓解农村贫困问题。如埃塞俄比亚,政府推动综合的农村发展项目,引入新的种植和养殖方式,完善土地制度,推动农民合作改善农村状况(Dejene,1987)。所有这些策略尽管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民收入,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由于人口外流导致的乡村社会、文化的衰落问题。之所以这些努力并没能促进乡村的振兴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化过程中城乡彻底分割,使得农民一旦离开了农村就失去了土地,失去了乡村的社区生活,乡村是他们无法回去的地方。

二、中国乡村振兴的背景与机遇

中国从20世纪中叶以后推动农民组织化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通过改善教育和卫生条件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20世纪80年代后,通过土地承包赋予农户农业生产的决策权和促进非农就业以提高农民的收入。进入21世纪后,国家增加在乡村的公共物品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的精准扶贫战略解决了乡村发展的突出短板问题,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颁布,标志着中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期。

中国的乡村振兴也面临着与西方乡村同样的问题,大量人口外流致使农村出现空心化、老龄化,平原地区的农场规模扩大,而山区、丘陵地区的农地抛荒。农村空心化不仅是城镇化的自然表现,也是因为乡村的衰落,“村庄农业生产、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层民主乃至社会心理等出现迟滞、弱化与退化现象,导致人口空心化、农业生产空心化、公共服务空心化、基层民主空心化以及社会心理空虚化等一系列问题,综合起来就是乡村地域系统功能退化,农村型村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逐渐被边缘化”(伊庆山、施国庆,2014)。村庄的空心化与乡村居民老龄化已对乡村经构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乡村的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带来诸多困难。

但是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制度优势和发展机遇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城乡关系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特定时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机遇。

第一,集体所有、承包到户的农地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进行了大规模土地改革,将地主和富农的多余土地分配给农民,创造了世界上最大的小农群体。随后在20世纪50年代推动农民合作,并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村改革启动了土地承包,土地的承包权重新被确定到农户(陈吉元等主编,1993)。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的土地政策受到来自三个方向力量的作用,三种力量的不断博弈使得土地制度在宏观政策和微观实践中产生了许多变动。第一种力量来自保护农户公平使用土地的诉求。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保护农民公平地使用土地是维持农业社会存在的根本。因此,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土地承包,都强调土地的公平分配,以保障每个农民在村庄范围内平均获得土地。在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以后,许多村庄仍然每年按照人口的增减情况对土地进行微调,以保障村庄中的每个人公平地占有土地。第二种力量来自于巩固集体权益的诉求。土地作为生产要素,需要不断提高产出能力,保障集体的利益,这与分散的小农户土地占有方式存在着内在张力。人民公社时期将农户的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管理,希望通过彻底的集体所有制形式提升土地的生产能力;在土地承包以后,许多农村集体也通过多种方式尝试对土地进行掌控,例如一些地方对土地实行返租倒包,也就是将承包到户的土地由村集体重新租用,以便于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村集体收入;近年来,为了推动农业产业化,一些村庄将农民土地进行统一流转。土地所有权发挥着巩固村庄集体的核心作用。第三种力量来自土地灵活高效经营的诉求。通过制定强化农民土地流转权力的政策,国家推动了土地的高效利用。从第一轮土地承包以后,一些地方就开始实验停止微观的土地调整,强化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稳定的农户土地使用权被认为有助于农民进行长期投入,同时也便于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而推动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自农村土地承包以来,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不断延长,日趋稳定。而土地的经营权日趋灵活,便于流转,以实现规模经营。

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制度赋予了农户稳定的农民身份,而且农民的身份并不会因为他们城市化而消失。首先,作为农村集体成员,农民不会因为进入城市而失去其集体成员身份,特别是与集体成员身份相联系的土地所有权;其次,他们仍然拥有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除非他们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再次,他们享有土地经营权所带来的收益,不管这种收益来自他们自身的经营还是经营权的流转。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增强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使大多数农民无法彻底隔断与乡村的联系。土地集体所有制决定了中国专业化的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无法通过购买土地扩大农场规模,而通过租赁土地就必须经常与农民进行协商和博弈,西方意义上的规模化农场难以产生;大多数农民通过集体成员的身份与乡村保持着或紧密或松散的关系,他们返乡的可能性会长期存在;这种土地的制度安排保障了许多农民仍可以坚持小农户的生产方式,虽然小农户面临许多生产困难,但是稳定的土地承包权保障了他们生存的可能。

第二,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深深地渗透到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且以乡村工业发展为特点,形成了当时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并在乡村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小城镇的发展。费孝通曾经说,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中国农民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出来的伟大事业(费孝通,1992)。在中国,乡村并不会天然排斥非农产业,不同类型的乡村非农产业在各地都有出现;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各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工业开发区,乡村的非农产业受到限制。企业进入园区和农民大规模进入城市务工,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但是在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出现了非农产业进入乡村的新机会,在精准扶贫战略的推动下,人员返乡、电商和扶贫车间等多种形式的非农产业下乡大量涌现。

工业化和城市化中的乡土性决定了中国的城市化很难是单向的过程,城乡之间的资源和人口可以是双向流动,城乡可以实现融合发展。首先,长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仍然处于流动状态,并没有被城市完全吸纳,这种现象被称为中国特有的“半城市化”状态(王春光,2006)。半城市化现象可能不会随着户籍制度改变而彻底改变,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土地承包权可能会使进入城市的农民与城市人口有明显的区别。虽然这种半城市化状态受到许多批评,但是如果从乡村的角度看,半城市化给乡村发展带来了活力。进入城市的农村人与乡村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成为城乡交流的媒介,并以回乡创业、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和务工收入汇款等多种方式支持着乡村的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割舍不断的乡情让多年在外的党政干部、知识分子、经商务工人员持续不断地关注家乡的发展,这不仅给乡村带来了物质资源,同时也使乡村文化得以活化。其次,尽管受到城市化的冲击,但是乡村工业仍然顽强地存在。从人民公社开始发展社队企业算起,经过了近70年的发展历程(李风华,2014),乡村工业逐步发展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到2014年,全国乡村工业总产值在全国总产值的占比超过50%,乡村工业占据了中国工业的半壁江山(郑有贵,2021)。尽管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严格,乡村工业也开始离开乡村进入工业园区,但是乡村工业在解决乡村劳动力就业、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中仍然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精准扶贫推动建立的扶贫车间解决了超过8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业问题(国家统计局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再次,乡土社会的网络和情感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工业化初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乡土社会网络在资金、技术和市场方面的支持,因此同乡同业的现象在许多地区普遍存在(吴重庆,2020)。同乡同业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乡村工业发展的初期,在乡村工业的规模、投资和技术水平都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之后仍然可以看到依托乡土社会关系构成的企业集群(付伟,2021)。中国的工业化有城市工业化和乡村工业化两条腿(郑有贵,2021),乡村工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城乡分野,使乡村不再简单地等同于农业。与工业发展的两条腿走路相似,城镇化的发展也存在扎根和拔根两种路径(卢晖临、粟后发,2021),拔根的城镇化更类似于西方的城镇化,农民在城镇化以后便切断了与乡村的联系,而扎根的城镇化依托于乡村工业和近距离的通勤,在成功避免向大城市聚集的基础上,实现了农村居民从单纯务农向非农就业的职业转换。

第三,在中国的乡村振兴中,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互结合,发挥了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乡村发展和农民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通过土地改革和开展互助合作,避免了农村两极分化,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中共中央,1981)。随后,政府通过建立合作医疗改善了乡村的医疗条件,农民的健康状况得到迅速改善(李飞龙,2012)。在政府推动下,改革前的30年,乡村的医疗、教育和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20世纪80年代后进入农村改革时期,国家通过开放乡村地方市场、鼓励乡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允许乡村发展非农产业和建立市场化的农产品流通体制,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的政策,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在乡村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迅速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彻底解决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进而又实施了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全面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70年的乡村发展实践中,中国逐渐强化政府的服务能力,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相互促进的机制。

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保证了资源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首先,强有力的政府推动保障了资源流向乡村,特别是欠发达的乡村地区。20世纪80年代农村市场化改革带来农村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差距扩大,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明显滞后于东南沿海地区。中国政府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扶贫行动,通过中央政府的干预,基础设施建设向贫困地区倾斜,财政转移力度不断加大,大量干部被派驻到贫困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中央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迅速增加且覆盖了更多的领域,特别是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明显。其次,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向好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逐渐缓解的背景下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且与高收入国家的差距快速缩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政府的职能逐步转变,从追求更高的经济增长逐渐转变为追求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在从第一个百年目标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前进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有着明确的目标、清晰的规划和实现目标的手段。在这种背景下,政府拥有有效的调控手段,综合利用财政、行政和金融措施,弥补市场的不足,推动乡村振兴。最后,中国已经开始形成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相结合的机制。在中国乡村发展中,政府和市场是相互促进的,过去40年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赖于政府推动的市场经济机制的形成。政府通过产业规划、财政支持和改善乡村的投资环境,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同时也推动资本下乡,从而形成了政府与市场的密切互动。基层政府将本地的经济发展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地方政府间也形成了竞争机制,各级政府在培育市场环境、发展市场主体和规范市场行为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政府引导的市场发展机制。

三、中国的乡村振兴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实施。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之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全面实施。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正式提出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一系列文件清晰地勾画出中国的乡村振兴之路。

第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中国的乡村振兴积极推进了城乡融合发展。工业革命以来,城乡的分工导致了城乡对立和发展不平衡,许多国家的政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协调城乡关系,但是少有成功。中国的乡村振兴以振兴乡村为手段,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首先,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改善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的双向流动。农民与土地和乡村的关系使处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与乡村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是受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乡村的人力资源不断流入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使乡村的生产生活更加便利,有利于人口向乡村流动,同时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弱化了城市与乡村居民的区别,减少了人口向乡村流动的阻碍。城乡之间的人口和资源双向流动使城乡关系更加密切,有利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其次,推动非农产业向乡村的扩散。乡村振兴需要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才能提供就业机会,为乡村生活提供基本条件。自从城乡的生产功能分离以后,乡村往往专注于生产农副产品,为城市工业生产提供原材料,这也是乡村衰落的主要原因。乡村振兴赋予乡村新的意义,非农产业在乡村得到迅速发展。在乡村非农产业发展中,依托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的旅游业和休闲度假得以发展;依托乡村较低的土地价格和较低的生活成本,一些加工业开始进入乡村;包括县城在内的乡镇工业区也为农民近距离通勤务工创造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振兴不同于农村振兴,乡村也不仅仅是从事农业的空间,乡村振兴是发挥乡村的资源优势,实现多种产业的融合发展。

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所保留的乡土性是建设新型城乡关系的重要基础。由于离土离乡的农民与乡村还保留着社会、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由于乡村“内生”的非农产业仍然有着发展空间,以及城镇化并没有将农民彻底“拔根”,因此人口和资源向乡村的流动还有其社会基础。乡村振兴要借助乡土性的优势,探索乡土性与城镇化的有机衔接。

第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结合。乡村振兴是在城乡融合的前提下实现的,避免乡村的衰落,促进乡村繁荣,离不开小农户的发展。在推动小农户发展中,国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使小农户经营成为可能。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现代的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施的支持,但是小农户的生产规模限制了他们使用这些机械、技术和设施,较高的生产成本不利于小农户的发展。近年来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不仅使小农户可以利用现代的农业技术、机械和设施,而且降低了其生产成本,通过社会化服务将小农户组织起来,克服了小农户发展的困难。其次,兼业化也为小农户的生存提供了条件。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加工业、文化旅游业向乡村延伸,乡村劳动力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兼业曾经是小农户应对风险、维持生存和提高收入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带来的乡村产业发展无疑为小农户兼业提供了更多支持,多元化的乡村产业发展战略支持了小农户的兼业,而小农户的存在为乡村多元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最后,中国的农业处于转型期,在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之外,人们对其提出了更多样性的需求,而满足这些多样性的需求为小农户的多样性产业发展提供了机会。

小农户的广泛存在不仅是中国乡村振兴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选择,也是中国乡村振兴的优势所在,特别是在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60%的背景下,要使乡村更具活力,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就需要保持小农户的活力。小农户为乡村的存在保留了基本的人口,也为多样性产业发展提供了条件,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给小农户创造更多更好的生存机会。

第三,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要走出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无疑还存在着许多困难,需要不断探索,而强有力的政府是重要的保障。首先,要依托政府的规划能力,通过合理的规划实现资源向乡村的倾斜,避免过度的都市化。其次,政府要综合利用行政、财政和税收等多种手段,重点解决乡村振兴中的短板问题,特别是包括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等乡村建设中的短板问题,支持乡村振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政府要动员整合资源,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政府要增加人力、物力,鼓励和规范企业下乡投入,提升农民内生动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全面实施的,适量的农村人口以及对农业农村多种功能的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机遇。首先,较高的城市化率与大量的农村人口并存。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按照居住地计算的城市化率已经接近64%,但是同时仍然有超过5亿的人口居住在乡村。第三次农业普查显示,大量农村居民仍在从事农业,98%的农业经营主体、90%的农业从业人员和70%的耕地仍然是由小农户经营。尽管村庄的数量在下降,但是仍然有超过50万个建制村和376万村民小组(民政部,2020)。较高的城市化水平降低了乡村的资源压力,仍然存在的大量村庄、农民和小农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尽管一些村庄已经面临着空心化和老龄化的威胁。其次,中国的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支持。2021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1.2万美元,接近世界银行公布的高收入国家标准。经济发展意味着国家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投入到乡村振兴中,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农业农村的多功能需求不断增加,农产品的需求开始出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农业农村的功能不仅是生产农副产品,而且可以提供包括工业和服务业在内的非农业的多种功能,这为弱化城乡分工、实现城乡融合提供了机遇。

中国的乡村振兴要建立在中国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基础上,中国在即将步入高收入国家时,仍有1/3的人口生活在乡村;已经离开乡村的大量人口不仅与乡村存在着情感上的联系,而且也存在着身份、经济联系,尽管乡村出现了严重衰落的征兆,但是乡村依然存在,乡村振兴有着稳固的基础;乡村振兴需要弱化城乡高度分工所带来的弊端,尽管城乡分工具有进步的意义,但是过度的城乡分工会造成乡村产业单一和就业机会匮乏。乡村振兴将产业兴旺放在首位,这里有待兴旺的产业不仅指农业,甚至也不只局限于包括渔业、林业的大农业,产业兴旺同时需要乡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乡村需要从产业单一的农村重回具有多样性产业的乡村。乡村振兴有赖于乡村宜居性的提升,这不仅是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同时也是乡村文化的重建。只有具有良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同时也有丰富社会生活的乡村才能让乡村生活富有吸引力,避免大量乡村人口因为没有社区生活、没有同龄伙伴,甚至因为性别比例的不平衡导致婚姻困难而流向城市。从这个角度重新审视乡村振兴战略可以发现,中国仍然保留的城乡互动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优势之所在,在乡村振兴中需要加以提升和巩固;小农户的广泛存在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需要加以保护和发展。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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