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riority Should Be Given to Cultivating New Quality Producer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Villages
作者简介: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席教授,E-mail:liushaojie@ruc.edu.cn(安徽 合肥 230601)。
关键词:数字乡村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质生产者/ 感性化传播/
原文出处:《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 期 第5-12页
人大复印期刊:《社会学》2025年05期
内容提要: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化解“三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最根本的任务是提升农民努力学习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的能力,亦即培育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的新质生产者。首先,应摆正数字城镇建设、数字政府建设同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避免数字乡村建设“悬浮”于“三农”之上;其次,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有一定程度发展的基础上,应优先培育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中的新质生产者;再次,应因地制宜地培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乡村建设新质生产者,通过典型形象的感性化传播,为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探寻积极有效的路径。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研究”(项目编号:21ZDA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