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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潘鸿雁 外出打工策略与夫妻经济关系的调适——以河北定州为例

2008-06-24 作者:

外出打工策略与夫妻经济关系的调适

——以河北定州为例

 

潘鸿雁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社会学教研部,上海  200233

 

原载于《青年研究》2007年12

摘要:本文以定州为例,考察了在制度变迁与定州农村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农村家庭制定外出打工策略并实践的过程。家庭成员从自身的位置、角色出发,积极调适和建构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去适应这一策略,适应变迁的环境。夫妻经济关系在外出打工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关键词:家庭策略、制度变迁、外出打工、夫妻经济关系

 

“家庭策略(family strategy)”是近些年来家庭史和社会学研究提出的概念。家庭策略可界定为家庭面对社会变迁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被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的决策过程和时机如何时让孩子离家谋生,何时更换住所,何时控制家庭规模,实施节育措施等。学者们试图利用个人日记、信件等材料去推断人们的家庭行为模式。①p102)该类研究倾向将家庭作为一个能动的主体,探讨家庭面临新的外部环境时是如何应对的,并认为家庭策略的形成是一个过程,是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互动结果,其取向取决于各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通过对中国传统及当代的农村家庭经济结构的考察,我们认为,行动者主体意识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表达的,也就是说通常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成为行动主体,其利益和主体意识体现为家庭的决策。

对家庭策略的研究加深了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变迁三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解。家庭不是被动地受社会变迁的影响,而是以自己原有的特点对社会做出反应,这种反应的结果是家庭各成员之间的合力合力的方向或家庭策略的取向取决于各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因此,家庭的性质又必然影响社会的变迁。②( p103)家庭策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将宏观社会变迁的背景与家庭及其家庭成员互动结合起来进行考察的视角和机会。在本论文中,定州农村家庭外出打工的策略是在制度变迁与定州农村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做出的。

中国自建国以来,农村家庭至少经历了几次大的社会变迁:一是从50年代开始的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国家力量据此全面介入家庭。土地、大中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个人成为集体支配的劳动力,农村家庭丧失了支配家庭劳动力资源的能力,退守为单纯的生活单位,失去了主体性的地位和决策的能力。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为了防止农业中生产要素的转移,产生出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和把城乡人口隔离开的户籍管理制度,以便达到这样的目的,一是压低农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并将其强制性地留在农业生产中,二是把城市中享受低价农产品的人数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三是保证‘以粮为纲’的农业生产结构,50年代形成的这一系列制度安排,长期以来使农村人口不能随意改变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农村劳动力无法按照需求的原则进行生产方向的选择。家庭的自主选择能力受到严重遏制。家庭的第二次变迁是70年代末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家庭开始突破传统集体管理体制的束缚,从国家的控制下解脱出来,重新成为生产单位,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权,可以自由调度分配家庭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再次形成“利益共同体”。与此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为适应此种状况,1984年中共中央文件提出农村工业可适当集中于集镇,并进行了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的试点。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首次提出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这位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打开了阀门。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伴随着制度变迁的进程,处于华北平原地带的定州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表现为:其一,农作物机械化程度提高。随着定州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他们开始购置大中型农用机械,农业逐渐摆脱原始的人推畜拉的落后状况,采用更为省力省时的机械化耕作形式,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机械的购置进而促使定州农村的农业生产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用于农业生产的时间大大减少,可以从事更多的非农行业。其二,农村剩余劳动力现象突出。随着定县乡村人口从1934年的322992 增加到2001年的1023886村庄的数量也从429个增加到506人均和户均耕地面积也大幅度减少,从人均2.02亩下降到1.18亩,相对于耕地而言,农村劳动力剩余现象已非常突出。其三,农业商品化程度提高,加速了社会的分化。农民家庭经营自主权逐渐扩大后,在户均耕地面积下降的情况下,农民除了种植传统的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以满足基本的消费外,还按照市场规则,种植能够给家庭带来较大经济收益的商品型作物,如花生、辣椒、苗木、蔬菜水果、大棚蔬菜等,农作物的商品化逐渐深化,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社会的分化。一部分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专业种植,而另一部分人则让出生产条件,从事非农活动。

面对制度变迁带来的机遇,为了应对转型社会市场的资源和挑战,定州农村大多数家庭做出了“外出打工”的决策,家庭内部的分工发生了一定的调整。以定州翟城村为例,“华北农村八十年变迁”课题组2003年所做的“定州翟城村住户与劳动力状况”问卷调查(本调查由章东辉组织实施),在询问:“您是哪一年第一次外出的? 1047位外出的农民中,回答19992003年的占29.4%(308)19941998年的占24.5%(257)19901993年的占17.6%(184)19791989年的占24.7%(258)19611978年的占3.8%40人)。最早外出时间为1961年。由上可以看出,翟城村外出的高潮始于70年代末,此后呈逐年递增趋势,至1999年达到高峰,至今仍未有减落。这与全国的趋势基本一致。从中国农村的实践上看,也正是80年代中期以后,民工潮出现了骤然激增的现象。但这时候的户籍政策仅仅是允许农民在小的“集镇”定居,并不允许农民在各级城市里正式定居。90年代以后,户籍制度的改革出现多元化倾向,小城镇基本放开。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的改革或松动,城乡原有的各种身份类别也出现了松动,这对农村中的家庭及家庭中的个人的影响力都是难以估量的。③(p130)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预算,1995年,离开本乡外出务工农村人口在6500-7500万人。199510月底,仅跨省(区)的、进入城市的流动民工数量达到3000万人,比1994年增加了20%1998年下半年,全国外出务工经商流动民工已达8000万人。河北省计委和河北大学人口研究所于19925月在河北省14个县市、42个村、5700余农户、2万多人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调查,全省农村15岁及以上男女劳动力中有17.43%的外出打工经商。④(P34-35)制度变迁,尤其是户籍制度变迁乃是外出打工策略制定和实施的晴雨表。

定州农民外出,是在社会转型加速期,以户籍制度为核心构建的城乡二元结构变迁的背景下发生的,是定州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农民的瓦解,新的职业群体(农民工)的形成,是农民走向现代性、逐渐获得主体性的过程。正如列宁所说:“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漩涡中”。⑤(p527)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基础上的家庭策略的迁移理论强调,迁移行为是一种家庭策略,家庭自觉的选择有利于全家发展,迁移不仅使迁移者本身得到收益的最大化,也为家庭提供了控制风险、增加资本的发展道路。即外出,不仅是家庭收入的新的来源,将动员起家庭面对这一新的机会做出选择,也是外出者个人获得家庭之外的发展资源的过程。这种转移途径,可以理解为作为积极的社会行动者的农村家庭及农民与正在软化的制度安排约束之间互动过程的结果。根据2003年,全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间,定州市“非典办”所作的精确统计:截止2003420,定州市各乡镇仍旧有90043人外出(不包括420日前已经返乡的外出人员,不包括城镇外出的811人);他们主要分布在北京、石家庄、保定、天津、山西、内蒙、广东等地,从事建筑、制造业、煤矿业、餐饮服务业、家政、商业等工作,过着季节性的候鸟式的流动生活。(注:全定州外出人员仅有8人具体外出地点与原因不详)在定州,大多数农民家庭选择了“丈夫外出、妻子留守”的半流动的方式。男性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概率远高于女性,其外出发生比是女性的4.288倍,远远高于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性别比。这与从定州流出的劳动力大部分主要从事建筑业有关,以及男性外出的历史传统有关。

 

家庭策略的制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做出的,是把家庭看作一个能动的行动主体,这反映了在中国农村家庭至上的整体主义价值观。而家庭策略的执行者应当是单个的家庭成员,他们以合力的方式做出了家庭策略,然后以此为目标,通过每个人的分散的行动去实践它。家庭策略的决定和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在与社会不断的相互作用中实施与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家庭日常生活中哪怕是每一个小小的决策,都会从属于既定的家庭策略从而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系列,即既定的家庭策略是家庭成员行动的目标和准则,也是家庭成员之间互动的准则,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小的、具体的决策都必须服从这一决策。“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的重大生命事件策略一旦制定下来,那么家庭成员在实践的过程中,必将对原有的家庭结构产生影响,还将对家庭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家庭关系会因家庭成员的增减、家庭结构的变动而发生变化。家庭成员从自身的位置、角色出发,积极调适和建构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去适应这一策略,适应变迁的环境。可以说,家庭关系的调适和建构也是外出打工策略的组成部分,是服务于既定的整体策略的。家庭成员调适和建构家庭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有目的、有意义的行动,他(或她)可以对自己的行动做出解释,调适和建构的原则是家庭整体利益至上,是为了使家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内容包括各个方面,下文主要针对夫妻经济关系的调适做出阐述。

经济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命脉和基础,是家庭关系的本质,经济关系的变化会影响其它关系的变化。男女个体基于婚姻所结成的夫妻关系,首先是一种经济关系,包含了物质因素,即为了家庭的生存和延续,纯粹感情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在人类家庭史上,家庭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反映物质交往关系的经济生产单位,而不是所谓“爱的共同体”。在传统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一夫一妻制的父权制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是一个经济生产共同体,是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核心,一切伦理性的爱都服从着促进经济生产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直到近代,出现了一种浪漫之爱,特别推崇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浪漫主义运动将其推到了极致。爱情逐渐作为婚姻的重要元素被人们所认可。在今天工业化的时代,物质的高度发展又为人们追求高品位的精神生活提供了基础,对爱情的追求成了年轻人缔结婚姻的重要条件。但经济因素从未退出历史舞台,尤其在当代中国农村,家庭不仅是一个消费共同体,还是一个生产协作的共同体。当情感与家庭经营不能两全其美时,情感生活总是被牺牲。夫妻的经济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消费关系、家庭生产与家务劳动的分工协作关系等。本文主要从劳动分工的生产协作和家务劳动方面考察夫妻经济关系,定州农村家庭夫妻间的经济关系在外出打工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外出打工前“夫妻相守望天收”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夫妻之间主要强调功能差异,重视生活与劳务之间的分工和配合,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男主外,女主内”,丈夫主要从事户外农业劳动,妻子在家专心做家务、抚养子女,同时从事一些手工业劳动。夫妻各就其职,各司其责,共同维持家庭运转。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运动和合作化运动使广大农村妇女从家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加入到社会劳动的行列中,首次确立了她们在社会劳动中的经济身份。在此后的三十年中,农村妇女在集体劳动中担任了农业生产辅助劳动的经济角色。男女被编排成不同的劳动小组,并分配给多少有些不同的劳动任务。农村人口几乎全部致力于农业生产,没有什么替代性的职业。⑥(p177)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城乡分割政策巩固和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几乎凝固了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得农村男女的角色固定化、单一化。华北农村的家庭基本上处于无主体状态,失去了对资源的控制,从而也失去了决策的能力,家庭成员只能退守在仅能维持基本生存需求的家里,固守田园,望天收。

这种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集体化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男女之间、夫妻之间在公共领域的角色差异,通过将妇女吸收到公共的劳动当中,对她们的工作分配做出决定,女子同男子一样,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农村夫妻作为劳动力,共同参加公共劳动,共同占有少量的资源,经济收入基本相等,差别很小,生活水平不高,家庭积蓄也少,夫妻的这种经济状况决定了夫妻经济关系模式,以共有式为主流,夹杂着少量的依赖式。(共有式指夫妻经济收入完全共享,共同拥有,共同分配,不分彼此,不留私房钱。依赖式指一方无职业,依靠对方的工资生活。无职业的妻子要承担全部家务劳动,只是不计报酬而已。)但在家庭私人领域的性别角色分工上,立法和意识形态的宣传似乎从未对传统的内外分工有过质疑,相反,妇女的家庭角色自觉不自觉地被强化,加重了妇女双重角色的紧张。妇女既要同男性一样参加生产劳动,又要从事家务劳动。

2、外出打工后“夫妻别离共为家”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劳动力,改变了过去全部家庭成员依靠微薄的土地收入的现状,使家庭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性,对资源的占有及控制能力强化了。同时,户籍制度对农村限制的弱化,国家权力在农村的收缩,也使得家庭的自主权大大增强。从全国农户平均不到10亩的种植面积看,农作物的收入是不足以作为农户家庭主要消费支出来源,家庭的基本建设、人情开支和子女的教育费用都需要大量的现金货币,而这些都必须在土地之外获取。经济困难促使家庭成员到社会中主动寻求增加收入的机会,“男外出,女留守”的家庭策略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做出的,从而引起了夫妻经济关系的变化:由“男耕女织”向“男工女耕”、由共有式向合作依赖式转化。这可以从妇女经济角色的变化中看到,她们在农业生产、经营、及家务劳动方面,都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在农业生产方面,翟城村的妇女已经习惯了男人缺位的生活,农活全部由妇女承担,主要包括农作物的播种、管理、收割、粮食的储存等。除此之外,还要出义务工,参加农田基本建设,如植树造林、修路等。外出的男人除了帮助收割庄稼外,几乎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从而把妇女推到生产的第一线。现在地里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全靠妇女决策和指挥。几位农忙时节回来的男人戏称回到家里给老婆打工。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一些活动,无论是交公粮、卖余粮及农副产品,还是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等,也几乎全部由妇女承担,除非男人们外出回来。男人向外就业,导致了农业的女性化,使男女两性提高了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有力地促进了男女两性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使他们在各自的领域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在家务劳动方面,有数据表明,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在做饭、洗衣、和其他家务三项上,女性所用时间都大大超过男性。在中国农村,妇女总劳动时间,包括生产劳动时间和家务劳动时间,超过男性总劳动时间的现象普遍存在,比城市严重。河北定县农村妇女年平均日劳动时间为12.8小时,其中家务劳动时间占32%,高出男子2.6小时。⑦(p171-172)这说明,在农村妇女家务劳动负担重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翟城村,男子外出打工,妇女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同时承担各种家务劳动,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做饭洗衣等。当被问起丈夫回家是否做家务时,翟城村的女士回答比较具有代表性:“家务主要由自己做,孩子爸从来就不做。”在我国,女性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或全部家务劳动,是一种传统的分工。如今,这种分工更因为“男外出,女留守”的家庭策略而加剧。

在家庭收入方面,男人外出打工后,夫妻间的收入差距也拉大了。翟城村农民的家庭收入一般由两部分组成:打工收入和农副业生产收入。通常情况下,男性外出打工收入远比女性在家庭中的收入高。男性在外搞建筑,一般的小工年收入3000-4000元,技工7000-8000元,而家庭妇女的农业生产收入一般为2000-3000元。加上养猪、养鸡或做个小买卖,有少数家庭男女收入的比例会基本持平。这导致夫妻间的经济依赖关系回升,甚至出现了有业不就赋闲在家的全职太太,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丈夫生存。丈夫在外挣钱用于储蓄和家庭大的开支,妻子在家务农、做家务,维持日常开支,夫妻经济关系模式由共有式转向合作依赖式。试看翟城村的2个案例:

 

个案1:米某,男,27岁,北街,在外打工。其妻韩某29岁,在家务农。去年家中才添一子。两人于1998年春节前结婚,之后,米某就外出打工了,两人婚后在一起总共才1个月左右。平时电话联系,1个月打1次,一般家里有事才打电话,怕浪费钱。米某从97年出去,至今已有6-7年,现在是瓦工中的技工。在建筑业中,根据技术分工和岗位职责,工作被分为包工头、领班、木工、瓦工、钢筋工、管道工、学徒、壮工等许多工种,上述工种又可以归为四大类别:包工头、领班、技工和壮工等。每一工种之间有工资的区别,工资是包工头说了算。米某跟着其妻的堂哥干,干的是瓦工,后者是包工头,所以米某学的时候直接学习技工的活,没认师傅,开壮工的钱。米某走后,其妻常在自己父母与公婆家跑,因为两家住得较近,比较方便。米某家有7-8亩地,父母平时在家种地,基本忙得过来。其妻很能干,会开三轮车,常往返于父母与公婆家,谁家人手紧就去谁家帮着干农活。有了孩子后,又忙着照料孩子。

米某说:“从我现在的思想上看,我愿意在外面干。外面的活比家里的活重,但在外面干一天活拿一天的钱,在家种地钱太少,如种1亩辣椒,需要刨、浇、施肥,只能挣1000元钱(化肥等除外),含工钱。这样的话,1人能种3亩辣椒,1年收入下来3000元钱。时间从播种(3月)持续到霜降(9月),冬天还要采摘,总共要用10个月。要是在外做工,11000元,10个月10000元,比较合算。当然,也看实际情况,我在外面干2年也没有问题。我家劳力充足,就是不在家,农活也可以对付。但要是家里没人,就不能说我去外面种地而不顾家里,那庄稼就没人收。咱村像我这么大的年轻人,大约20初头的,会干农活的不多,一般都不是农业劳动力。我们都是碰上了农活就干。再过几十年。他们不想打工了,回来还是不想种庄稼。即使外面干活较累,也不愿干农活。”,“不过,我不可能在外面干一辈子建筑工,年龄大时就回来种地。下大本的我不做,只做不下本的。一个大棚,下本就得2万多快钱,挣钱只能挣大概4-5千元。塑料布1年就得换1次,需要4-5千元。假若一个大棚需要2万元,至少要4年才能把本钱挣回。所以我打算先在外挣钱,然后回来做生意。至于我家里的7-8亩地。若父母老了,干不动了,而我想做生意的话,就把地承包出去。”

 

个案2:韩某,48岁,4口之家,妻和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22岁,在保定打工;二儿子18岁,在北京打工,两个儿子都是初中毕业。按照村里的风俗,盖房子娶媳妇都是父母的责任。如果盖不上房,儿子就很难娶上媳妇。村里在盖房子方面存在攀比现象,别人家盖房你不盖,心中会觉得低人一等。所以尽管他家经济不富裕,也在2004年上半年开工盖新房。村里很大一部分人会做泥瓦匠,盖房子是件大事,可以找亲戚帮忙,只管吃饭,不开工钱,这就节省了不少成本。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他也花费了三万多元钱。目前他家的房子还没有完全弄好,现在房子是三间两头住(即两边是客房,中间是堂屋)上面已经盖好了,下面还没有装修。现在家里有6亩地,跟全村大多数家庭一样,他家的地里也主要种上辣椒和花生这两种经济作物,2003年收成好,辣椒就卖了5000元,花生也买了1000元左右。据他说:

“我这身子不行,腿没力,走路都非常困难,没有承包地里的地。我十六七岁就出去,一去就是好几年,甘肃、西藏、东北、大小兴安岭、黑龙江、南疆、北疆,好地方没去过,穷地方去过不少,都是搞建筑。1981年在甘肃酒泉搞建筑,盖厂房时摔下来,右边的鼻子摔破了,去医院看的病,也知不道跟现在的病有什么关系没有。1987年的时候,去西藏打工才发现身体不对劲,当时是8月份,就感觉到双腿没有力。1988年去北京打工,也没发现什么问题。1991年的时候在北京搞建筑,腿疼,实在是干不了了,打那以后再也没有出去干活。家里6亩地主要是妻子在种。为了治病,我花的钱不少,起码有个四、五万,可是就是不好。后来干脆就不看了。孩子们大了,琢磨着给孩子盖房,盖房可是大事儿。”

 

由上可以看出,在上述2个家庭里,“男外女内”、“男工女耕”的劳动分工模式发挥着积极作用。夫妻之间虽距离遥远,但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相互扶持,共同承担来自社会和家庭的重负,从而使家庭得以延续下来。夫妻间的经济关系既体现了出了一种传统的价值观,如“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整体利益至上的思想,同时也包含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收益的理性考虑。

与农业收入相比,外出打工的收入相对稳定,且收益较高,可以给家里提供足够的现金,用于孩子上学、结婚、盖房、治病等重大开支。当然,外出打工对于定州农民来说并非永远的举动,他们也考虑到日后的生存问题,如个案1米某所言,“不可能一辈子在外面打工”,到时回来投资做小本买卖。因此,长远的考虑依然是比较成本与收益,再做出选择,自动调节劳动方向:种田或者是做生意。定州农民外出务工的行为,既务实又理性,有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他们为获取净收入相对较高的就业机会的迁移决策与行为,虽然是趋利性的但绝非是投机性的,是一种理性经济行为。即使是留守在家务农的妻子,其在选择农作物的种植模式上也发生了变化。在传统的农作物与赢利性的经济作物之间,她们选择了经济作物种辣椒;同时,在选择种植什么样的农作物时,也考虑到丈夫外出打工的日程安排。可见,家庭经济的思想强有力地将金钱与商业关系融入夫妻经济关系之中,或者说,夫妻之间的经济关系已渗入了理性化、商业化意识。

但外出就业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如就业难的风险、吃青春饭的风险、摔伤的风险等,尤其是在定州农民从事的建筑行业,“年轻就是资本”。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多数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在40岁之后就不再外出,“身体跟不上”是最主要的原因。当丧失年龄优势的时候,这些农民的就业优势也就丧失了。这时候,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以及共同维持家庭的信心就格外重要,从而消减了男性外出打工的风险。如个案2中的韩某,因一次外出打工摔伤,留下了终身的残疾,现在家不得不靠妻子照料生活。以前他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现在妻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两人心中订立的那份无言的契约使得他们相扶相携,相守终生,共同维持这个家。     

因此我们说,夫妻之间相互协作的经济关系至关重要,是维系家庭的重要纽带,也是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家庭更多地体现出了“经济共同体”的丰富内涵。为了整体的家庭,大多数夫妻自结婚之日就分处两地,牺牲情感与性生活,各自履行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在外出打工的漫长过程中,夫妻俩相互等待,联系频率较低,如米某所说,“1个月打1次。一般家里有事才打电话,打电话浪费钱。”夫妻之间的经济合作、抵消了因长久分离而带来的情感的孤独,可谓“夫妻别离共为家”。

3、从外出打工看家庭经济职能的变化:强化与弱化的双向进程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起了农村家庭经济功能的变化,产生了两种相反的趋势:强化与分离。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和强化了经济功能在家庭功能中的核心地位,原先为社队所拥有的农业生产的职能逐渐转移到农户的家庭活动之中,农村家庭经济职能在80年代出现了复归,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渗透的发展模式,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同时,家庭经济由农业向非农业扩展、家庭经营的商品化程度日益提高也加剧了这种强化的趋势。

另一方面,在家庭经济职能日益强化的同时,分离的趋势也在日趋加剧。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劳动力,一部分农民脱离了世代相守的土地,进入非农产业,从而弱化了家庭的经济职能,或者说使家庭的经济职能出现了分离的趋势。这种分离的趋势在中国主要是通过下述五种方式进行的。第一种是部分家庭人口完全或基本脱离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到户外就业,参与乡村集体企业、合作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第二种是全部家庭人口放弃家庭私营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第三种家庭经营规模超过了家庭的范围,发展成为私人企业,使经济职能与家庭分离。这种情形多发生于非农业农户。第四种是家庭与户外的经济实体联合起来进行经济活动而导致经济职能与家庭分离。第五种是通过升学、参军或其他农转非的形式使家庭成员或家庭与经济职能分离。⑧(p40

而在翟城村主要是劳动力外出就业使家庭的经济职能减弱。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特别是核心家庭中丈夫外出就业基本上使原来意义上的家庭生产功能大大降低,出现农业女性化、老人化趋势。有部分学者认为,妇女、老人从事农业生产,使得农业退化为靠化肥维持的庭院经济。当然外出家庭生产功能的减弱或丧失相应地会使那些非外出户家庭生产功能加强,或者生产社会化服务增强,也就是说,没有部分家庭人口或部分农户同经济职能的分离,就不会转让出农业生产条件,使另外一部分农户沿着现代化、商品化方向继续强化其经济职能。同样,没有部分家庭强化其经济职能,为社会提供商品型农产品,部分家庭成员或部分农户就无法脱离家庭农业而参加户外经济活动。强化趋势的背后就是分离的趋势。两者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向。

 

作者简介:潘鸿雁1972—),女,安徽利辛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家庭社会学。

 

 

参考文献:

①②张永健,家庭与社会变迁,社会学研究,1993.2

③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1

④王俊祥、王洪春,中国流民史(现代卷)[M] 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12

⑤《列宁全集》第三卷, 列宁著,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1984

⑥(加)朱爱岚,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胡玉坤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5

⑦李银河:妇女、家庭与生育,江苏社会科学,2004.4

⑧沉石、米有录主编,中国农村家庭的变迁,农村读物出版社,1988

 

 

 

 

The strategies of working in cities and the adjustment of econom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On the case of DingZhou

 

Pan-Hongyan

(  Shanghai Party Institute of CCP,  Sociology Department,  Shanghai,  200233 )

 

AbstractIn the case of Ding Zhou County, with the background of accelerated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rocess of shaping and practising their strategies of working in cities for rural families. The role of each family member must be adjusted and constructed in order to meet the demands of this characteristic of family structure and family strategy. The econo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changed so much before and after going out for work.

Key words: family strategy;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working in the city; the econo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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