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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济理论再议
郑杭生 汪雁
原载《学海研究》2005年第3期
内容提要 本文在对五大著名的农户经济理论简述的基础上,从“理论逻辑”和“理论边界”两方面对各种理论在方法论和理论假设的适用范围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述评;文章指出,要对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客观全面的研究,应采取“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互构论”视角,联系中国农村社会现实结构,综合性地运用各种农户经济理论。
关键词 农户经济理论 理论边界理论逻辑
学者们的“忧民”意识和“发展”观念,遭遇世界历史上“农民”的“弱势”社会地位,使得学界对“农户经济”,尤其是“落后经济”和“传统经济”中的“农民经济行为”极为关注。他们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不同时空结构中的“农户经济行为”进行实证和理论分析,提出了不同的“农户经济理论”,旨在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提高农民的生活福利水平。截至目前,一些“农户经济理论”已经并正在显示其巨大的理论解释潜力,同时,各种理论在具体应用时,其内在局限性业已显现。旨在促进这些理论工具的更加科学化和本土化运用,本研究在学者们经常提及的三大理论学说[1]之外,补充国内学者较少注意的两种新兴农户经济理论——“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模型”,在五大主要农户经济理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指出:在社会转型加速期,研究中国农户经济行为需要注意的方法论和本土化应用问题。五大基本农户经济理论为:“利润最大化”理论、“劳动消费均衡”理论、“过密论”、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模型”。
农户经济理论的派别
早期的农户经济行为研究主要遵循两大理论流派:“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和“利润最大化理论”,其后的理论和学说则以上述两大理论为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批判、继承和补充,从而形成新的理论学说。
“劳动消费均衡”理论:该理论是农户经济行为的早期研究。该理论强调农户经济行为组织具有“家庭劳动农场”性质,农户经济行为遵循的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的行为逻辑。
该理论流派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俄国著名农学家恰亚诺夫,他根据对俄国革命前小农的深入研究,在其著名作品《农民经济组织》(1925,中译本1996)中指出:小农经济行为不能以资本主义的学说来解释。小农农场基本上是一种家庭劳动式农场,它不雇用家庭外劳动力也很少雇出劳动力,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并且有时不得不将其部分劳动力用于非农经济活动;而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农场制,主要依赖于雇佣劳动经营农场。不同的农场模式决定了农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差异。
对于雇佣劳动农场而言,“经济核算采用利润最大化理论,即,纯利润=总收入-原材料费用-工资,如果纯利润小于零,该农场就被认为是在亏本经营,如果投入农场的资本收益率高于国内通常的利息率,该农场才是盈利的”[2];其在劳动力的使用上,遵循的是“资本主义工资理论”——劳动生产率边际报酬理论,只有在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市场工资的情况下,劳动力雇佣才有利可图。而“对农民劳动家庭农场来说,没有工资范畴,农民农场只是用所消耗劳动的实物单位来表示其劳动耗费”[3],对特定劳动耗费的评价也并非遵循资本主义薄记式“工资”原则,而是“由农场的家庭在同劳动辛苦程度的主观评价进行比较之后,主观地认定是令人满意的或是差强人意的”[4],而在决定劳动耗费的主观评价因素中,家庭需求满足程度是一个决定性指标,“在完全相同的水平上,对于同样客观表述的单位劳动收益,主观评价的不同主要取决于:需求满足程度与劳动辛苦程度之间的基本均衡状况”[5],如果基本均衡没能实现,即使是低水平的劳动报酬,家庭农场仍旧会投入劳力,如果平衡已经得到实现,只有非常高的劳动报酬才能刺激农民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这就是恰亚诺夫关于“劳动消费均衡”的“劳动家庭经济活动”理论。
因此,恰亚诺夫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单元的有利概念”同“家庭农场的有利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农民经济活动的动机不同于企业主”[6]。按照恰亚诺夫的观点,处于前市场时代的小农经济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机制,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其缺乏适用性;改造传统农业的途径在于农户走“合作化道路”。
“利润最大化”理论:与“劳动消费均衡”观点截然不同,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传统社会的农民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农场主,在经济行为上没有本质性差别,都遵循经济学的“利润最大化”原则。
该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美国学者西奥多·舒尔茨。在其代表性著作《改造传统农业》(1964,中译本1999第2版)中,他反对从“文化差别”、“社会心理”和“社会结构”角度对传统农业进行分析;坚持传统农业是一个经济概念,应该从经济本身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分析。为了揭示传统农业的特征,他提出著名的“贫穷而又有效率”假设,并根据社会学家对危地马拉的帕那加撤尔和印度的塞纳普尔这两个传统农业社会所作的调查资料,证明“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7]他还根据印度1918-1919年的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农业劳动力的减少造成农业生产下降的事实证明:那种认为“贫穷社会中部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学说是一种错误的学说”[8]。
舒尔茨通过对“贫穷而有效率”假设的实证分析指出,在“传统农业”(机械动力、化肥、生物技术投入以前)中,农民对资源做出了最佳运用,他们“首先是一个企业家,一个商人,总是在竭力寻求那怕能赚到一个便士的途径”,他们所进行的商业活动“都可以看作为,在一个非常发达的、倾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由一个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产单位的居民所组织的货币经济的特征”[9],他们对资源配置的高效性甚至连“有能力的农场经营者”都不能相比。
最后,舒尔茨得出结论:传统农业的停滞主要在于传统生产要素的长期不变,因而改造传统农业的正确途径是提供给小农可以合理运用的现代生产因素,并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
该理论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是赛谬尔·波普金,他在舒尔茨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对“农户经济行为”的“理性”范畴进行延伸。在其代表著作《理性的小农》(1979)中,他提出中心假设——农民是理性的个人或家庭福利的最大化者,并指明“我所指的理性意味着,个人根据他们的偏好和价值观评估他们行为选择的后果,然后做出他认为能够最大化他的期望效用的选择。”[10]在“经济理性”和“期望效用最大化”假设的基础上,波普金建立了一个用“公共选择理论”揭示农民社会和农民行为的解释模式。
应该指出,“利润最大化理论”,尤其是舒尔茨的“贫穷而有效率”学说,尽管“完全竞争市场”假设使其理论解释力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该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它打开了对农民行为研究的“理性视角”。
“过密论”学说:农户经济行为是应该采用“利润最大化”理论来解释,抑或是用“家庭劳动农场结构”理论来解释?这个问题在学术界争论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美国学者黄宗智(1985,中译本2000)在对中国20世纪从30年代到70年代的农村经济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较为折中的理论。这种理论指出:中国的农户经济行为既受“家庭劳动结构”的限制,又部分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同时,农民所居于的劣势社会阶层地位,对其经济行为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不能单纯用上述任何一种理论对中国农户的经济行为进行解释。
黄氏运用不同的理论视角对不同阶层的农户经济进行具体分析,指出对于“经营式农场”,更适合于用舒尔茨的“利润最大化”理论解释,对于“家庭式农场”则更适合用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解释。对于恰亚诺夫提出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黄氏也提出不同的见解:“小农家庭在边际报酬十分低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劳动力,可能只是由于小农家庭没有相对于边际劳动投入的边际报酬概念,因为在他们心中,全年的劳动力投入和收成都是不可分隔的整体。耕地不足带来的生存压力会导致这样的劳动投入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直至在逻辑上它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这就是黄氏著名的“总产出在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条件下扩展”的“过密化”学说[11]。
最后,黄氏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乡村经济的停滞主要是由于“过密化”的结果,中国乡村的发展应该走“工业化”的“反过密化”的道路。
风险厌恶理论:与上述理论不同,“风险厌恶理论”,并非一种系统的、特有的农户经济行为理论;实际上,该理论流派主要是学者们运用“风险”与“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理论”,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研究的一种经济学视角。正如“利润最大化理论”,“风险厌恶理论”也假定农户是对期望目标最优化追求的经济单元,所不同的是,它考虑到了“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风险决策理论有两个核心概念:“确定等价物”(certainty equivalence,简称CE)和期望货币值(Expected Money Value,简称EMV);前者类似于使风险选择能够在个人稳定偏好的范围中作为参照物比较的东西,后者是可供选择机会的平均期望值。风险厌恶理论的基本观点为:根据CE与EMV的比较,可以确定行动者的风险态度;当CE>EMV时,行为者为风险喜好者,当CE=EMV时,行为者为风险中立者,当CE<EMV时,行为者为风险厌恶者。风险喜好者决策行为的基本特征是,甘愿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损失以获取较高的期望效用,赌徒属于典型的风险喜好者;风险厌恶者的决策特征是,为了获取最低风险的效用,宁愿放弃哪怕是较低程度的风险收益;风险中立者的决策态度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对农户行为的“风险厌恶”研究中,有两位学者不能不提——詹姆斯·斯科特和麦克尔·利普顿,他们将“风险厌恶理论”推到了极至。
利普顿在其名著《小农经济合理论》(1968)[12]中,指出:风险厌恶是贫穷的小农的生存需要,因为如果他们不能负担从一个季节到下一个季节的家庭基本需求的话,这些处于绝对贫困边缘的小农将会被饿死;所以他们的经济行为遵循“生存法则”(survival algorithm),他们表现出的一些表面上看似不合理的行为实质上是出于“灾难避免”的理性考虑。
詹姆斯·斯科特(1976,中译本2001),在对20世纪30年代农南亚农民的政治思想、行为研究中,基于农民的生存环境,清楚明白地指出:“生存伦理”和“安全第一”才是农民社会行动的基本原则。他论证道:“由于生活在接近生存线的边缘,……农民家庭对于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收益最大化,几乎没有进行计算的机会;典型情况是农民耕作者力图避免的是可能毁灭自己的歉收,并不想通过冒险获得大成功、发横财。用决策语言来说,他的行为是不冒风险的,他要尽量缩小最大损失概率”[13],正是“在大多数前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里,对食物短缺的恐惧,产生了‘生存伦理’”的原则[14]。
风险厌恶理论,因为将“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纳入农户经济行为的理论分析中,传统经济学的“效用最大化理论”,更为客观,解释力也更强;但是,其风险关注的焦点在于“市场风险”,其对非市场风险的忽略,尤其是对社会结构性因素和社会保障失却造成的风险因素的忽略,对农户经济行为的分析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缺憾。
“农场户”理论:该理论最初主要用来解释一种违背常理的经验发现:即,一种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上升,并没有带来日本农村部门市场剩余的显著增加[15]。学者们寻找对这个问题的理论解释,逐渐发展出将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联系起来的农场户经济模型。
事实上,农场户模型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两种理论: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和贝克尔的“新家庭经济学”。前者的理论核心在于,农户经济活动组织的基础是家庭劳动农场,农户是一种集生产决策与消费决策于一体的经济单元。新家庭经济学的理论核心在于,把家庭成员的所有时间单元的价值(不论用于家务、工资性工作还是休闲等),都根据市场工资给以机会成本式的估价,家庭根据传统厂商理论的成本最小化原则组织生产决策,根据传统消费理论的效用最大化原则组织消费决策,通过时间、购买性商品(X-goods)与生计性消费品(Z-goods)的组合来实现家庭效用的最大化。这样通过“时间分配理论”和“生产消费一体化”这两个概念的结合,农场户模型得以建立。
在农场户模型的发展和完善中,经济学家巴纳姆和斯奎尔在他们的名著《农场户模型:理论和实证》(1979)中,提出了一个既包括生产者又包括消费者的完整的农户模型,并把新家政学中的概念——Z商品(农户生产的直接用于消费的产品化服务)引入到农户模型中,同时,修改了恰亚诺夫关于不存在劳动力市场的假定。[16]
不同于恰亚诺夫的理论假定,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明确假定:首先,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即,农场可以根据一个既定的市场工资雇进或者雇出劳动力;其次,农户可以有效接近的土地是固定的(至少在研究下的生产循环中);第三,“家务劳动”和休闲被同等视作为满足家庭效用最大化的项目;第四,农户需要在消费家庭生产的产品与销售家庭产品用以购买农场外生产产品之间作出选择;第五,不确定和风险下的行为忽略不计。
基于上述假定,巴纳姆和斯奎尔根据对马来西亚穆达河山谷的农户经济行为的经验研究得出结论:市场工资的上升将引起总农场输出的下降、家庭提供的在农场工作时间的上升、家庭雇佣劳动使用的下降和农场输出在家庭内消费比例的上升;家庭输出的市场价格的上升,将引起家庭输出的上升和总收入的上升,家庭自己消费的降低和市场供给的上升等。
娄(1986)的研究基于南非边缘的一些非洲国家,这些国家的突出特征在于:高度发达是工资劳动市场的存在。娄指出,他的模型不同于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的地方在于:首先,尽管劳动力市场存在,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率因劳动的种类、尤其是性别而不同,这明显不同于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的单一市场工资率(single marketwage rate)假定;其次,本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存在,即,允许农户根据家庭规模弹性接近耕地(这相似于恰亚诺夫的耕地假设不同于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的固定耕地假设),第三,农户自己生产的食品的价格不同于市场购买的食品价格(这对照于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的固定食品价格假设;第四,家庭雇出劳动力是农场劳动配置的主要特征(对照于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的农户劳动以劳动雇入为主的特征)。娄的上述假定首先意味着“工资性工作比较优势”的存在。娄的模型由于增加了对农户面临形势的适应性,而被认为是微观经济学分析的一个更为有力的工具。
必须指出:尽管娄模型和巴纳姆和斯奎尔模型在理论假定的几个主要方面均显示出巨大差距;但是,两个模型均以新家庭经济学的时间配置规律为基础,在农户的生产函数中遵循最优时间配置;同时,两个模型相比恰亚诺夫最早的农户经济行为模型,均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的存在。正是由于两个模型对劳动力市场的强调,在经济学中,改变了恰亚诺夫关于农户经济行为的内在逻辑,是恰亚诺夫关于农户经济行为的“独特的经济计算模式”消失,并使其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最大化理论统一起来。
综上,农户经济行为理论本身展现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和“利润最大化理论”是两大基本理论传统,“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模型则是从不同角度对上述两理论的发展,而黄宗智的“过密论”则是运用两种理论对中国研究所得的具体学说。截至目前,农场户模型和风险厌恶理论已经成为西方农户经济理论的主流理论。
农户经济理论评析
1.理论逻辑
任何一种社会理论都彰显或暗含一定的理论逻辑,或遵循结构制约论,或沿循个体理性观,或坚持互动论或者现象学逻辑;而理论逻辑一定程度上又决定了学者们的理论假设和最终研究旨趣。多年来关于农户经济的理论的讨论,促进了理论自身的发展。农户经济理论的学术争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学内部的“形式主义”与“实体主义”之争,以及社会学、人类学家从“结构功能主义”与“个体主义”观点对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户经济理论的评论。
1)经济学:“形式主义”还是“实体主义”?
在农户经济研究领域,经济学处于学科绝对霸主地位;然而,即使在经济学学科内部,学者们对农户经济,尤其是传统农业中的农户经济、是否应该采用经济学常用的“经济理性”和“利润最大化”的分析工具进行研究,仍旧分歧较大。舒尔茨等学者坚持用“利润最大化理论”对传统农户经济进行分析,而恰亚诺夫一派则力主“利润最大化理论”只能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雇佣劳动农场内,传统家庭劳动农场应该使用独特的、适应其社会结构的其他社会理论进行分析。
为了解决这一争端,经济学史学家卡尔·波拉尼(1957)明确提出经济学的两种分析视角:“形式经济学”和“实体经济学”;“形式经济学”蕴含“目的—手段”关系的逻辑特征,它涉及具体形势的选择规则,也就是说,行为主体要针对不同目的对稀缺资源手段进行选择性(理性)安排。“实体经济学”指涉行为主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交换,以求获得物质需求的满足,它隐含人的生活对自然界、社会及其同伴之间的依赖关系,不强调“选择”和“资源的稀缺性”,而是突出行为主体的“需求”和所处“环境”。形式主义者假设在任何历史环境下,个体都是自利的、理性的;实体主义者认为个人“自利”的概念在文化上具有特殊性、不能广泛应用于人类历史阶段的不同社会,在传统社会,社区的紧密性、熟识性、稳定性和同质性特征决定“传统”、“习俗”和“伦理”是塑造个人行为的根本性因素。
利用“形式经济学”和“实体经济学”概念,卡尔·波拉尼对传统农业中的农户经济行为提出自己的观点:“形式经济学”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概念和分析方法之上,以根据供求规律而定出价格的市场的存在为前提;这种方法运用到前市场经济体系中,实际上等于强行把“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即,把世界上所有人,都等同于一个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功利的原子”。波拉尼提倡用“实体经济学”分析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经济行为根植于社会关系,而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动机。[18]黄宗智(2000)接受波拉尼的概念,在其作品中指出:舒尔茨、利普顿、帕金等属于典型的经济学“形式主义”观,而恰亚诺夫和斯科特则属于经济学“实体主义”派。但无论是“形式主义”还是“实体主义”流派,“都犯下了把部分因素孤立化和简单化的错误。……舒尔茨把充分竞争的要素市场作为分析‘小农经济’的前提,而对于这个市场是如何形成的,则一字未提”;恰亚诺夫把小农经济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看作互不关联的二元对立的实体,“没有考虑小农经济本身发生商品化的可能”,进而指出“在我看来,继续坚持某一方面的特征,而排斥其他方面是没有意义的。”[19]从黄氏起,农户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形式主义”与“实体主义”开始显露出综合的迹象。
此后,经济学者们在具体研究农户经济时,不再单纯坚持“形式经济学”和“实体经济学”的立场,而是更加注意理论与现实社会结构的结合,并在对前人理论的批判性继承中,创造出更具综合性的新农户经济理论。“风险厌恶理论”在继承“形式主义”观“利润最大化”的衣钵的同时,对其忽视“社会结构”的约束性作用的不足加以修改,引进了“风险”和“不确定”概念,形成了更具包容性的“风险厌恶理论”;“农场户”理论则在继承“实体主义”观的“家庭劳动农场”理论解释的同时,增加“形式主义”对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经济理性计算”的成份,从而使其理论也更具解释力。
回顾“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理论”,它们应该被划归“形式主义”和“实体主义”哪种流派呢?显然,农户经济理论的发展已经超越了经济学“形式主义”和“实体主义”二元对立的范畴。
2)社会学、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还是“个体主义”
社会学和人类学因其对社会结构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独特关注和“社会人”假设,在学科上区别于经济学的“功利主义”和“经济人”假设。尽管在农户经济研究中,社会学和人类学与经济学相比一直处于边缘地位,但是,在农户经济研究中仍旧不乏来自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批判和建议。
根据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互构”论,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体处于社会结构之中,社会结构构成了其行为的客观框架,同时,行动者个体是有需求的、有意图的社会行动者,他们根据自身的需求对社会结构进行消极适应或积极创新,多个行动个体的长期社会行动又对原有的社会结构逐渐形成推动或破坏力量,并最终促成一种新的社会构架;总之,行动个体与社会结构处于动态的互构关系之中。正是社会行动的这种内在逻辑,要求任何一种理论在解释社会行动时,都要注意“社会的结构性因素”和“个体的能动性因素”两个方面,要在两者的互动和互构的关系模式下,揭示社会行动的本质。
从社会互构论的观点来看,显然,“形式主义”更多关注行动者个体的“有目的”的意图,而对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结构性因素则简单处置,将其视为与“资本主义完全竞争市场制度”没有任何区别的社会。在这种视野下,个体的经济理性成为解释社会行动的主角,社会结构则退至幕后。因此,舒尔茨看到了小农经济的“有效率”,但是没有完整分析到“贫穷”背后的结构性约束机制,如阶层、所有制、生存条件等,更忽视传统社会中“剩余劳动力”存在的人口结构。波普金的“理性理论”则无法解释具有自利行为的个体如何处理“公共物品”、“互惠礼仪”、共享价值、社区内互助等基本问题。正如Daniel Little(1989)指出的:波普金的观点“低估了在一个传统和相对紧密社会中,共享价值观所具有的因果作用;且这种狭隘的物质主义观点冒了此种危险——将农民单纯视为一种市场个体主义者,他们超伦理地剥夺他们的环境以达到个人目的;……在这种视角下,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被分离,社会仅仅成为行动者挥之不去的行动场地;……如果仅仅停留在这儿,就忽略了农民行动的社会背景,也就意味着背弃一个关键性事实——农民是嵌入于一个社会和文化结构中,正是在此种社会结构里,农民得以形成他们的价值观、具体社会关系和人们在相似的行动环境下采取行动的共同模式”[20]。一句话,“形式主义”观,割裂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构关系,低估了社会结构对行动的约束性作用;按照这种观点,行动者的“理性”行动将失去其“理性文化”的社会基础,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社会将呈现出简单、一致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大同一面,这种观点具有“个体主义“倾向,与社会历史相矛盾。
“实体主义”观相反,在关注“社会结构性因素”的同时,忽略了行动者个体的主动性和意图性,同时犯下了“结构主义”共有的功能主义理论倾向的过失。正如斯科特所说,“如果保护最低生存的需要在农民生活中是一种有力的动机,那么人们在农民社区中将可以期待能够提供这种需要的制度性模式,如社会控制和互惠等,正是在这种制度中,生存伦理发现了其社会性表达的功能需求。”[22]在斯科特那里,“生存伦理”成为决定一切的因素,在此伦理规范下,没有共同利益基础的个体将表现出一致的行动,显然,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正如波普金所批驳性论证的,在农民行动中,不能发现富裕的地主阶层对贫困的小农提供的没有任何附加利益的支持行为,除非对他们有利,互惠规则主要发生在相同阶层的社会行动之间,较少表现跨阶级的特征,农民政治行动本身的出现就是个体“理性”对“生存伦理”的挑战。社会学者Elster(1989)也根本性地指出:功能主义声称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功能主义关系开始和再生的机制问题和微观基础问题,即,社会结构和实践如何通过个体水平的行动满足制度需求的途径[23]。换句话说,功能主义的根疾在于如何解决结构需求的微观基础问题。毕竟,社会结构必须通过个体行动才能达成,才能发现其功能需要,不是“因为其需要存在它就存在”,这样的解释显然步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
综合分析“形式主义”和“实体主义”两种理论视角,可以看出其共同之处在于割裂“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前者突出有意图的“个体”对社会行动的形塑作用,后者凸现“社会结构”对个体行动的约束性作用,两者都没有从互构的关系论视角看待社会行动的复杂性。事实上,正如任何社会行动都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一样,个体行动者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必���与社会结构相适应,不同之处仅在于是积极创新还是消极适应,同时,为了满足自身的经济和社会需求,个体会在既定的社会结构下进行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有意图活动。正是孤立和分割的理论逻辑决定了上述两种理论解释力的局限性。
客观地说,“过密论”、“风险厌恶理论”以及“农场户”理论,在理论逻辑上,都一定程度上都超越了“结构功能主义”与“个体主义”的界限,但是仍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黄氏虽然在学术意识上力避落入“实体主义”与“形式主义”的窠臼,但是他在分析具体阶层的经济行为时,表现得更多的是对两种理论的分别继承,而非综合,他所认为的综合只是一种在解释对象上的理论分别运用,而非理论逻辑上就“个人与社会关系”互构上的综合;他的“过密化”理论也更多的具有“实体主义”的味道。
出自于“形式主义”的“风险厌恶理论”优于其母体之处在于,对“风险”和“不确定”等结构性因素的理论关注;来自“实体主义”的“农场户”理论长于其母体之处在于,增加了个体对“劳动力市场”的刺激性反应;因而,这两种理论比之“形式主义”与“实体主义”都更具包容性。然而,从学科性质出发,应该说两种理论的综合性最终都并没能超越“经济学”对“个体经济理性”的情有独钟的局限性,因为:“风险厌恶理论”所关注的风险主要是“市场价格风险”,对来自“市场之外”和阻碍进入“市场”的其他更为关键的结构性风险,如政策风险、就业风险等较少关注;而巴纳姆的“农场户”模型,在引进“劳动力市场”的同时,引入了一个“完全竞争性”的、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从而将“农场户”模型纳入了“新古典经济学”信奉的“个体主义”至上的旧理论框架中;娄引入了“市场工资比较优势”的概念来分析家庭内劳动的性别分割,但是,究其实,其注重的仍旧是经济学表面的解释,而并非隐藏于经济现象背后的更深层次的性别不平等等结构性问题。所以,客观评价“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理论,虽然与前期农户经济理论相比,这两种理论更具综合性和解释力,但是,它们仍然沿循的是“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思维,并坚持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特有的“个体主义”的方法论逻辑。
2.理论边界
任何一种理论都或明或暗地含有一定的理论假设,这些理论假设圈定了理论自身的适用边界,在假设条件之内,理论显现出相当解释力,而一旦越出假设条件的范围,理论的解释力也就相形见绌了。因此,不同的时空和制度背景下,各种农户经济理论都有其自身理论优势,简单地说孰优孰劣是一种把社会问题简单化的做法;而要评价任何一种理论的解释力又必须结合其理论假设与具体的结构性背景进行考察。
“利润最大化理论”,尤其是舒尔茨的“贫穷而有效率”理论前提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要素市场”的存在、以及不存在家庭剩余劳动力的情况,在这样的条件下,行动者个体将惟一遵循“资本主义的会计薄记制度”进行“效益或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决策”,行动者个体不必考虑社会阶层结构以及家庭过剩劳动力对其经济行为的影响。然而,对于前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经济体制、以及半生计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户而言,他们不可能采用“利润最大化”原则安排家庭经济行为。如果学者们坚持套用“利润或期望效用最大化”理论来解释这种社会结构下的农户经济行为,难免有削足适履之嫌,也只能把那些不能用“利润最大化”解释的经济行为贴上“非理性”的标签。
恰亚诺夫理论有两个明确的假设前提——“农村劳动力市场的不存在”以及“农户对土地的弹性接近”;换言之,家庭劳动农场不存在劳动力的雇进或雇出问题,如果家庭劳动力相对户耕地剩余或不足,农户可以依靠土地的租赁或买卖解决。显然,在任何存在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地方,或者土地的使用权比较僵硬的地方,“劳动消费均衡理论”的推理逻辑将不再能够继续。然而,客观事实是,就目前世界大部分农村社区而言,城乡隔离、以及封闭僵化的劳动力使用情况已经成为历史,大部分国家都不同程度涉及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和在乡村内部的雇佣现象;而对于土地问题,尽管在部分国家,农户土地存在卖买、租赁或其他形式的流转现象,但是,仍旧有相当数量国家的土地是根据固定的土地政策分配的,并非能够自由卖买或流转。形成恰亚诺夫理论根基的这两大理论假设,也恰恰构成了其他理论对其批判的箭靶和核心。
黄宗智在自己的研究中纳入了“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因素,但是假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常低的劳动机会成本的存在,所以,提出“边际劳动报酬递减”的“过密化”理论。他不会想到,在短短的几年之后,由于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农村劳动力紧闭的大门稍微开了一条缝,中国就出现了难以逆转的汹涌澎湃的农民工大潮。
显然,“农场户”理论一只脚扎根于“新家庭经济学”的土壤里,另一只脚却伸进“家庭劳动消费均衡”理论的河流里打捞自己需要的东西,因此,它的综合性使得其适用性更为广泛。然而,这种理论首先假定了一个完全竞争市场的存在,在这样的市场中,家务劳动可以采用市场工资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忽视了社会中“风险性结构因素”的存在。显然,在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市场内和在男权制统治下的性别劳动分割市场内,家务劳动常常是被无条件赋予女性,这些劳动分配仅仅出于使用价值、很少出自“市场交换价值的”的考虑;同时,“风险”与“不确定性”恰恰构成了“农业经济”区别于“工业经济”的一大特色,一旦考虑社会中大量存在的自然风险、粮食市场风险、农业政策风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带来的就业风险等,“农场户”理论也就驻足不前了。
并非所有的农户经济理论都忽视“风险”问题,风险厌恶理论假定:农户是风险厌恶者,农户的风险厌恶阻碍了新技术的扩散和应用,农户的风险厌恶程度随着收入和财富的增长而下降。显然,“风险厌恶理论”长于“利润最大化”理论的地方在于其“风险假定”,然而,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该理论出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且主要被西方学者用来进行实证分析,它所限定的风险范围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市场体制下的“市场风险”,尤其是“价格风险”,对于社会结构带来的众多风险则常常视而不见,尤其是转型经济下的政策风险和不完善市场带来的“就业风险”和“其他风险”较少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农户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
理论出自于实践,转而指导实践的发展。上述由西方学者提出的众多农户经济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社会呢?如果不尽适用,研究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学者应该如何处置呢?这正是我们理解、评述农户经济理论的核心问题。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急剧的社会变迁,这场社会变迁既是一个渐进现代化的过程,又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制度转型的过程,而农村正是这场社会变迁的发刃地和转变最深刻、最广泛、持续时间最长久的地方。单就制度转型而言,除了城乡统一的“经济体制的市场转型之外”,农村还经历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劳动力转移制度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等系列改革,其中,单纯“土地制度的改革”,又包括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20世纪70年代的土地经营机制由集体经营向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双层经营机制的转变、以及20世纪90年代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和“税费制度”改革等多次大的转变。且不说,由机械化、技术创新给农村耕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社会转型加速期的中国农村与传统中国农村相比,人们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明显的混合性和过渡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在生产单位上,家庭仍旧是最基本的生产单元,但是,在“劳动力的组织”上,家庭劳动力常年外出就业已经非常普遍,家庭雇入劳动力也不再罕见;在农业生产目的上,自给自足的生计性生产仍旧占主导性地位,但是,商品性生产已经非常明朗,“行政任务性”生产基本上消失;在生产和经营规则上,“市场导向”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规则,但是,“生计导向”、“习俗导向”等“非市场导向”依然是家庭生产和经营的最常见的规则;在生产方式上,机械化生产方式普遍应用,畜力生产方式逐渐减少,但是,人工劳动的生产方式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回升;等等。
在社会转型加速期,中国农村社会行为既带有传统社会的习俗性和生计性特征,又显现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理性的特征,这种混合性和过渡性,与在不断扩展与修正的西方农户经济理论既表现出矛盾性,又表现出一定的契合性;这种契合性决定: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研究仍然可以从西方农户经济理论中吸取丰富的营养。
首先,以舒尔茨为代表的“利润最大化”理论,为研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中国农户经济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其次,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假设,虽然与社��转型加速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其提出的“家庭劳动农场结构”,仍旧是中国农户经济活动的组织基础,家庭资源结构作为农户经济活动的载体,其自身的结构性特征必然对农户经济行为产生潜在影响;第三,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虽然因为“民工潮”的出现有所偏颇,但是,“过密化”特征背后的结构性因素——劳动力相对过剩和难以转移,仍旧是社会转型加速期中国难以迅速改变的社会现实;第四,“风险厌恶理论”,作为西方新兴的农户经济行为理论,时代亲和性决定了其与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研究的相当程度的适用性,社会转型加速期的中国农民,在面对制度转型带来巨大社会机会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社会剧变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众多新的社会风险(传统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意外风险以外),比如,市场风险、就业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化带来的生活风险等,这些风险因素又因为农村保险市场的薄弱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残缺,而对农民经济行为造成影响。第五,“农场户理论”,提出“市场工资比较优势”观念,为分析中国农户劳动力配置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
总之,从中国农村的社会现实结构,与西方农户经济行为理论的契合点出发,尤其挖掘基于中国研究的“过密化”理论与新兴“风险厌恶理论”,西方农户经济理论为中国农户经济研究准备了丰富的理论营养。
然而,基于具体时空结构的经验研究所得出的经验论断,必然有其时空局限性。在应用西方农户经济理论时,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学者或许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在于:西方农户经济理论是否适用于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问题,不仅是时空结构的适用问题,更重要的是其理论假设与中国现实社会结构的切合性问题。
第一,时空结构与西方农户经济理论适用问题。时代不同、空间不同,人们的行为也不相同。各种农户经济理论的实证研究都建立在具体的时空背景下。就空间区域而言,恰亚诺夫的研究对象是俄国革命前的小农,舒尔茨、波普金、斯科特、巴纳姆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越南、印度、马来西亚等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小农,娄的研究对象来自南非,唯有黄宗智的研究是针对中国华北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尽管在研究时段内,上述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中国一样,相对世界多数区域而言,居于落后地位;但是,众多研究证明:生活的空间领域不同,人们的生活习俗和思维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就各种农户经济理论研究的具体历史时期而言,除了“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理论”以外,多数研究集中在20世纪20、30年代;这个阶段的农村尽管所在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稍微不同,但是,都具有处于前资本主义时期,具有市场经济不完善、生活水平低下、社会形态相对稳定的特征。虽然,黄宗智后来将研究向前推至20世纪80年代,中国商品经济相对发展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但是,总体上说,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是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处于这种时空背景下的农户经济理论,是否真正适用于中国,尤其是处于社会加速转型的中国社会,仍旧有待于验证。
第二,转型加速期的中国社会结构与西方农户经济理论的适用问题。我们在“社会转型论”中指出: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进入转型加速期;社会转型加速引发了大规模的、急遽的结构性变迁,这种变迁不仅表现为一场“从再分配到市场”的市场化过程,而且,也表现为一场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化的、后工业化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过程[24]。目前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已经大大不同于黄宗智“过密化”理论及以前的时代:农民外出打工的浪潮汹涌澎湃,乡村内劳动力市场开始萌芽并有所发展,合法的土地流转已为政府支持,商品性作物日益刺激农户的生产,同时“户籍制度”和“农村税费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中,所有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所整合而成的转型期社会结构都直接挑战西方“农户经济理论”。
恰亚诺夫的“劳动力市场不存在”以及“土地灵活接近”假设,与中国“民工潮”和“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存在”相冲突;舒氏的“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与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不完善市场经济的状况相冲突;黄氏的“过密化”理论形成于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以前,且当时“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没有形成结构性现象;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两大具有综合性的农户经济理论——“风险厌恶理论”和“农场户”理论,“风险厌恶理论”较多关注“市场价格风险”,而对于中国农民来说,除了“农作物市场价格风险”对其行为有较大影响外,来自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风险、劳动报酬风险、生活保障风险,以及政策风险更是人们应该关注的风险因素;“农场户”理论假定,在“完全竞争市场经济的存在”与“风险和不确定下的行为忽略不计”的条件下,农户在进行家庭总时间分配时遵循市场工资原则,显然,这种基于资本主义完全竞争市场、完善商业保险市场与社会保障制度之下的假设,与中国稳固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二元分割局面、几千年的男权制统治历史下的家庭内性别劳动分割现象、以及农村保险市场缺位、社会保障制度残缺的社会现实极不相符(尽管我们必须承认:市场经济的引入促使农户在对家庭总时间进行配置时出现市场化倾向)。总之,上述各种理论,由于研究所基于的社会结构,与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的社会结构,存在较大的差距,其理论解释对于中国农户经济行为都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第三,方法论和学科局限与理论适用问题。正如“方法论”部分所述,无论来自经济学的“形式主义”与“实体主义”之争,还是来自社会、人类学关于“结构主义”与“个体主义”的批判,都表明了学者们最终的方法论立场:在对农户经济进行理论解释时,抱持孤立的、静止的观点,单纯从社会结构对农户的制约出发,或者纯粹从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极端个体主义”出发解释农户经济行为,在方法论上都进入了“二元对立”的误区;对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应该沿着“互构论”和“关系论”的视角,既不忽视社会结构的存在,又不低估行动者对主观意图的追求。尤其,经济学学科的一贯的“经济人”的定势思维,应该为社会学和其他学科的学者所避免。对于方法论问题,由于前面阐述已经较多,这里不再赘述。
总之,基于上述分析:笔者以为,运用西方农户经济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农户经济行为时,坚持联系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的农村社会结构,坚持社会行动的“互构论”和“关系论”视角,寻找到西方“农户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结构的契合之处,采用多学科、多视角的研究方法,才能真正发挥西方农户经济理论的潜能,做到本土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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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胡继连主编《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研究》,农业出版社1992年版,第331页;孔祥智《中国农家经济审视》,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第3—11页;郑风田《制度变迁与中国农民经济行为》,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第8—10页;《农户行为研究若干问题述评》,《农业技术经济》2002年第4期。
[2][3][4][5][6]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中央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59、59、59、60、9页。
[7][8][9]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9、54、34页。
[10]S.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e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p.31.
[11]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0—11页。
[12]Michael Lipton, “The Theory of the Optimizing Peasant”,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1968,4.3
[13][14][22]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判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6、3、50页。
[15]Yoshimi Kuroda and Pan Yotopoulos, “A Microeconomic Analysis of Production Behavior of the Farm Household in
[16]H.N.Barnum,L.Squire, A Model of an Agricultural Household: Theory and Evidence, 1979,World Bank Occasional Paper No.27,
[17]A. Low,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Southern Africa: Household-Economics and the Food Crisis,
[18]Karl,Polanyi,Arensberg M.Conrad, and Harry W.Pearson,eds, Trade and Market in the Early Empires: Economics in History and Thoery, Glencoe,III:Free Press,1957.
[19]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5页。
[20][23]Daniel Little, Understanding peasant China, Yale Univeraity Press,1989, p.55, p.62.
[24]郑杭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作者简介: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汪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北京,100872
该文为郑杭生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华北农村八十年社会变迁”(项目编号:02JAZD840003)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