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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

乡村振兴的现实考量与理性思考

2023-05-01 作者: 陆益龙,董倞乔

内容提要:乡村振兴作为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新战略,备受各界关注。从历史视野看,乡村振兴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并不断凸显出来的;就现实而言,随着乡村全部脱贫,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既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亦可进一步促进乡村现代化建设,改善和扭转乡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局面;从更深层面、更广视域来思考,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在于保护性发展,尤其是对文化传统和社会系统多样性的保护与维续;前瞻未来,乡村振兴要把握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的大方向,朝着城乡融合、产业融合、“补短板”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方向前行。

关键词:乡村振兴/历史视野/现实考量/保护性发展/振兴方向

作者简介: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倞乔,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生。


人类社会在不断推进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振兴与乡村发展问题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发展议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已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战略而提出来,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全面加以推进。乡村振兴成为中国乡村发展的热点问题。对于农村社会学而言,快速社会转型与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为丰富和发展学科理论提供了真实素材,也成为学科发展的社会需要动力来源。

一、乡村振兴的历史回溯

乡村振兴实质上是一种现代性问题。从历史视野来看,乡村发展与乡村振兴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并不断凸显出来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社会的乡村振兴问题实际是现代性问题的构成之一,亦即伴随社会现代化转型而显现的问题。乡村在现代社会面临的发展困境,犹如费孝通所概括的城镇化的两面性命题,即回溯自近代以来的城镇化历程,主要看到的是城镇繁荣的另一面就是乡村的凋敝。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大批乡村难以摆脱城镇化带来的宿命,要面对发展困境问题。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来看,伴随着机器化工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与发展,乡村特别是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农村和传统小农普遍走向了孟德拉斯式的“终结”。作为一种现代性问题,乡村问题实质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在现代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呈现一边是城市繁荣和发展,另一边则是乡村日益凋敝和消失。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和发展差距成为乡村衰落和终结的真正推手,其导致的人口向城市流动造成了乡村发展的恶性循环。

从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以工业化、城镇化为标志的社会现代化转型带来城乡不均衡发展格局。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有四种机制导致了乡村的渐趋衰落或发展滞后问题。一是剥削机制。马克思认为,在早期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过程中,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主要通过资产阶级的剥削而实现,这其中包括工业与城市资本对乡村和农民阶级的剥削。如英国早期工业化过程中,有“羊吃人”的圈地运动,这一历史事件反映出工业资本如何残酷地剥夺农民的土地。被剥夺土地的农民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又沦为被剥削的产业工人。剥削机制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与乡村问题的内在联系,即工业化过程中的乡村衰落问题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阶级剥削造成了乡村的贫困落后。工业和城市资本对乡村和农民的剥削,首先从土地开始。失去土地的乡村人口不得不离开农业和乡村,向城市和工厂流动,这样资本又开始剥削他们的劳动。在沉重的资本剥削下,乡村居民难以获得“翻身”机会,乡村由此丧失发展能力,乡村的凋敝在所难免。

二是大转型“脱嵌”机制。在波兰尼看来,近代以来社会经济所发生的“大转型”,归根到底是“脱嵌”问题,“脱嵌”主要是由土地和人的商品化导致的。在传统社会,人类经济活动嵌入于社会之中。而在社会现代化转型中,经济已逐渐脱嵌于社会。按照“脱嵌”的逻辑,工业化、城镇化就是工业和人口不断地脱离乡村社会,城市不断地消灭农村。“脱嵌”看似是社会变迁和市场机制自动调节的结果,实则是“市场失灵”的集中反映。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城乡不平等和乡村衰落问题,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规律而得到制度的默许甚至是庇护。由此看来,在自由市场制度中,乡村社会发展滞后并不被当作问题,因为发展不平等并不是此类制度所关注的。另一方面,自由市场制度的逻辑本身就不会规避乡村社会凋敝问题,也不会有意去干预和解决这一问题。工业化、城镇化的“脱嵌”机制不仅改变了城乡关系,将乡村社会推向边缘化和不断衰落的境地;而且“脱嵌”也打破了乡村社会已有的均衡。在工业脱离乡村社会之后,乡村原有的手工业、家庭副业都受到了机器工业的影响和冲击,逐渐走向瘫痪和倒闭,由此乡村内部的经济系统也就失去均衡,乡村随着经济问题的日益严重而走向危机之中。

三是“二元分割”机制。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经济系统出现了二元分割结构,以工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以小农为主的传统部门。二元经济论认为,经济中传统与现代部门的主要差别在于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现代工商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及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传统部门,因而一旦现代部门有劳动力需求,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会流向现代部门。那么,对于传统农业和乡村社会发展的滞后问题,二元经济论的解释趋向于结构决定论,把城乡二元格局视为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乡村发展滞后是由经济效率相对低下决定的。

诚然,现代化转型过程确实出现了工农、城乡的二元格局,而且经济系统也存在现代与传统的二元格局。二元结构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因为现代化转型中的二元分割机制,而不是由结构本身决定的。二元分割机制的作用机理在于偏重和排斥,偏重是指在发展中突出并侧重某个方面,如现代工业或现代部门。得到偏重的部门会享受更多优待政策,有更多的发展机会。排斥是对非偏重对象发展的轻视,使得不被偏重的部门在发展中面临资源短缺和缺乏有效支持,从而导致弱势部门陷入发展困境。如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现代工业、现代城市的发展受到政府和政策的重视,从而得到更充分、更快的发展。相应地,农业和农村社会却遭到冷遇,甚至受到产业政策的挤压,进一步失去了发展机会,由此加剧发展滞后问题。二元分割机制还包含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功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二元格局,在较大程度上是通过经济体制中产品价格“剪刀差”机制实现的。在自由市场制度中,价格“剪刀差”的作用往往被所谓完全开放的市场竞争与市场调节机制所遮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价格“剪刀差”的功能更为显现。无论何种经济制度,工农之间和城乡之间的不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受到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影响。由于农产品在定价上的劣势,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经济效应和效率相应降低,从而构成对农业特别是小农的挤压,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的发展。

四是“乡土损蚀”机制。“乡土损蚀”反映了城市化、现代化转型对乡村年轻人的影响,从而影响着乡村发展的后劲。任何社会的繁荣与发展,都需要后继有人。乡村社会的充分发展需要寄希望于乡村年轻人,他们是乡村社会的未来,是乡村发展的中流砥柱。然而,在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受现代教育体系、现代文化价值观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乡村社会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既进不了城,也回不了乡”的尴尬局面。一方面,现代教育体系脱离乡村社会发展需要,加上城市中心主义文化价值的熏陶,让越来越多的乡村年轻人离开乡村、脱离乡村、远离农业;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年轻人在进城之后,缺乏适应城市生活的技能,且城市没有足够的社会经济空间容纳乡村年轻人,从而导致许多乡村年轻人处于既不愿回乡又不能融入城市的困境,造成对乡村社会的严重“损蚀”。

从历史的视角看,中国乡村发展问题不同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乡村问题。在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乡村是社会的主体构成,乡村人口占绝大部分,城与乡属于两个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社会空间,城大多是管理机关的驻地,以及统治阶级和社会上层的居住生活的地方,广大百姓大多居住生活在乡野之地。这样,城乡之别是社会空间的等级分层,乡村问题主要是自在的结构问题,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乡村维持着缓慢而稳定的发展状态,问题并未突出。

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发展问题与西方列强的入侵和西方工业化的冲击密切相关。随着西方列强用大炮和工业化商品打开中国大门之后,对于以农立国的中国而言,首当其冲的自然是乡村社会和广大农民。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不仅是军事和政治的,还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的侵入。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乡村社会被卷入到西方工业化的浪潮之中,遭受工业化的冲击和剥夺,乡村社会经济原有的均衡被彻底打破。例如,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描述的苏南农村问题,原本富庶的鱼米之乡,却出现了农民的温饱都难以保障的危机,其根源在于外国工业化力量打破了乡土社会的经济系统的平衡。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商品倾销至中国后,乡村手工业遭受严重冲击甚至瘫痪,致使农户家庭收入失去一项重要来源,并进一步波及农业生产经营,最终导致大量小农家庭的入不敷出,出现破产和温饱问题。因此,近现代中国乡村发展所出现的问题与西方工业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受西方工业化的转移效应或溢出效应影响,是伴随帝国主义及其殖民过程而带来的中心与边缘、掠夺与被掠夺、发达与危机的二元对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乡村发展问题,是在中国式工业化、现代化大背景下产生,与城乡二元体制有着密切关系的社会问题。在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大趋势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样面临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任务。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国家,一方面,现代化进程的启动较之西方工业化国家迟,在西方国家基本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之后发生的。不仅是历史时间上的滞后、现代化水平方面的落后,而且反映了中西方之间社会历史变迁的关系,即现代化进程受西方国家的影响,包括西方列强的军事、经济入侵带来的冲击,也包括政治以及社会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外部因素影响而产生现代化的动力,并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与特定背景下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相关联,在西方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经济、技术封锁的情况下,中国要完成工业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只能在国内完成工业化的基本积累过程,因此农业农村的集体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实质上是从体制上为工业化资本积累提供保障,并降低交易成本。农民向国家交公粮成为一种义务之后,国家不必与个体农户进行交易来为工业发展积累资本。

由于农业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国式工业化的需要,因而这一时期农业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农民和农村的发展相对滞后。相对城市而言,农村无论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福利保障方面,还是在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而且有大量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难以得到保障。

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行。改革在形式上体现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转变,即从集体生产经营转向个体农户的承包经营。然而从实质上看,农村改革是一场思想的解放、农民的解放。思想的解放是从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提倡在实践中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的解放则是农村从集体束缚中解放出来,可以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国家与农村、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角度看,农村改革之后,国家从农村、农民那里的汲取没有明显增长,而投入则有所增长。国家对农村、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大大减少,农村自治权、农民自主权明显扩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推动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绝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东南沿海地区的部分农村通过乡村工业化的路径实现了先富裕起来的目标,较多的农户也通过外出打工方式实现了增收,农民整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依然延续,国家投入乡村建设仍显不平衡,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甚至有拉大的趋势。

2006年后,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费,这是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历史转折点。农业税费的全面取消标志着国家“反哺”农村、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代的到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推进,国家加大了农村建设的投入,并不断增加支农惠农资金的财政支持力度,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面貌出现了根本性改变。然而,农村在物质条件、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的情况下,农村人气却并没有出现越来越旺的景象。

二、乡村振兴的现实考量

2020年底,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重大决定,在农村实现全部脱贫之后,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因此,乡村振兴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构成。

从宏观政策安排的角度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是针对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新特点、新趋势,采取新思路、新方法,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三农”新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随着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乡村现代化建设既是基本构成,也是重点难点,因为乡村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以及不平衡不充分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必须建设起现代化的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满足新时代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基于中国的国情,尽管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乡村依然是社会的重要构成。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是关键。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需要有中国特色,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因此,现代化建设的路径不是单一的城镇化,而是城乡均衡发展与城乡一体化的道路。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目标,必须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让“三农”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协调发展。

就现实而言,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脱贫成果需要加以巩固,要求有新的发展战略来提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既可通过一系列振兴乡村的政策措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返贫。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可进一步推动乡村现代化建设与发展,改善和扭转乡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局面。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乡村常住人口占36.11%,仍有5亿多人居住生活在乡村。尽管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村庄每年在减少,乡村人口向外净流出在增多,但在一定时期内,乡村依然是较大规模人口居住生活的社会空间。在现代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乡村发展面临的突出现实问题就是小农如何适应现代性的生活,或者说是小农户如何与现代社会相衔接。现代化的社会转型给小农亦即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挑战,而以小农为主要构成的农村社会自然而然也受到巨大冲击。小农的自给自足的平衡系统在社会转型中逐渐被打破,因为小农户如果仅仅依靠家庭小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显然越来越不能满足维持家庭基本社会生活需要。正是因为这一结构性发展困境,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出村庄寻求增收的机会,以应对现代生活带来的需求变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苏南农村探索出了“离土不离乡”的“苏南模式”,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来促进收入增长,实现富民的目标。“离土不离乡”模式实际是乡村工业化的路径,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可以不离开家乡,在附近乡镇企业里从事非农业生产,既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也拓展了收入来源,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为致富创造了条件。对于中西部地区农村来说,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不像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劳动力为了在非农业外获得增收的机会,必须外出打工。农村出现大量劳动力外流现象,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这一群体既在城乡之间往返流动,也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流动。

乡—城人口流动反映出城市化变迁的趋势,也意味着乡村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乡村振兴所要面对的突出现实问题是乡村如何聚集“人气”。乡村人口净外流的局面必须得以扭转,这样才有利于各种振兴措施的实施。乡村人口的外流反映出乡村价值、乡村信心在逐渐削弱。在外流人口中,既包括为增加收入而外出打工的劳动力,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为获得更好的城市公共服务而选择进城就学、居住和生活。这种迁移流动现象意味着人们对乡村生活的社会认同感在降低。在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略实施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有显著改善,所有村都通了公路,通信网络覆盖绝大部分农村,通自来水的村庄比例在不断提高。但不容否认的是,居住生活在农村的人口仍处于减少的状态,农村如何“聚人气”仍是一大现实问题。

乡村价值的削弱问题既是结构性问题,也是社会建构性问题。城市化的结构转型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影响着社会价值观。当人们倾向于城市生活方式时,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对乡村生活方式和乡村社会的价值认同。现实中,那些刚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而未继续高中阶段教育的农村学生,大多会选择进城而不是留在家乡农村。即便在城市没有找到工作机会,他们也会选择“蜗居”在城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群体渐渐成为不愿回乡且回不了乡的年轻人。由此看来,社会建构性因素实际包含了乡村教育和家庭选择等方面因素。学校教育的功能逐渐简化为升学考试功能之后,乡村教育越来越偏离乡村生活,不仅不能为乡村社会培养人,而且成为“乡土损蚀”的“催化剂”,让那些走出校门的学生不参与乡村建设,而“离乡背井”。

小农或小农户如何适应现代化建设关键在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转型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以小农生产方式为主的乡村产业转型显得较为滞后。如果农村的产业形态、结构不发生变革,自然难以适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大趋势。乡村如果没有新的业态、新的产业,就难以留住人,更难以吸引人。因此,推进乡村振兴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是如何帮助小农户变革以往的经济模式、如何改变乡村的兴业环境、如何发展乡村新兴产业,实现乡村产业的兴旺。乡村产业振兴问题不仅是农业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乡村产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问题,乡村经济需要根据大环境探索创新、变革之路,让小农户在现代化发展中获得新的机会。

三、对乡村振兴的深层思考

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和认识需要超越以往“三农”问题范畴。乡村振兴虽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但要将其置于一个更深层面、更广视域来加以思考。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新时期,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地区已全部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已实现。在此基础上,乡村面临着如何实现全面振兴的问题。社会巨变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结构的大转型。在改革开放的制度变革驱动下,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中国社会经历了快速转型,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速度和程度都大幅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人口结构发生根本转变,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乡村人口。二是矛盾的大转变。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生产力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由此促进了社会主要矛盾已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既反映出社会变迁的整体特征,也给新时期乡村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推进乡村振兴,已不仅仅局限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是要创造美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

满足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乡村振兴的目标所在。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必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其中,既有来自结构转型带来的乡村发展困境,也有乡村社会自身的阻力。工业化、现代化的转型使传统小农生产经营方式处于弱势地位,小农户如果维持以往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实现美好生活的目标。而且,小农户既有社会经济特征在较大程度上对其适应转型与现代化发展形势产生制约作用。一方面,小农户的传统经营观念和文化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转变,对于一般农民来说,他们通常会倾向于选择自己所熟悉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尽可能维持家庭生计安全。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小农户处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水平,家庭的资本积累相对较少,而转变生产经营模式需要加大投入,因而较多的小农户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受能力和资本所限。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正视小农户基本特征与现代化转型之间的张力。缓解乃至消除这一张力,需要跳出关于现代化的单向思维的陷阱,从两个方面来反思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问题。一是现代化、城市化如何保护和推进乡村发展;二是乡村发展如何更好适应现代化的大趋势。

对乡村振兴的深层思考,关键在于理解其根本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是从宏观层面对该战略的总体规划与设计。从深层次以及长远角度来看,乡村振兴的意义体现在对文化传统和社会系统多样性的保护与维续上。乡村不是单纯的地域空间,而是社会文化的载体。乡村承载着农业社会和农业文明的丰富内涵与文化传统,乡村振兴要把保护和传承优良的文化传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内容。乡村文化保护与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需要通过合力机制共同促进乡村文化在现代化建设的大趋势中得以可持续的、适应性的发展。

乡村社会是社会系统的基本构成。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基层社会属费孝通概括的“乡土社会”,即以乡村为主体构成的社会。进入21世纪,快速的城镇化已使越来越多的村庄走向终结,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乡村面临着存续的压力。

按照城镇化的逻辑,乡村的减少乃至消失是社会变迁与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然而,这一逻辑潜藏着相应的社会风险,即乡村社会终结与社会系统单一化的风险。从斯宾塞社会有机论来看,人类社会犹如一种有机系统,每个部分是整个系统的有机构成,且各种结构之间需要协调地、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保持有机体正常运转。乡村社会是社会有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持乡村的存续与发展,促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不仅造福于乡村民众,而且是社会系统协调运行的重要基础。乡村社会的衰落与消失,必然带来乡村这一社会子系统所承载的社会功能的丧失,由此对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会造成种种难以预见的后果。在现代化进程中要维持社会系统的平衡和正常运行,就要保持社会系统有多样性的构成,且保持协调、均衡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振兴也承担着保护“社会系统多样性”与保持社会系统均衡的重要功能。通过乡村振兴,让处于发展困境中的乡村获得新的发展机会,让村民重塑信心,从而使乡村得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化转型。

四、乡村振兴的方向把握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正确地把握大方向。在现代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乡村发展处在重要十字路口,乡村究竟何去何从,方向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乡村的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性较大,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上需要因地制宜,走适合自己特色的振兴路径。但是,在乡村振兴大方向上,则有共性之处。把握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关键在于根据乡村发展与全面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总体形势,正确认识乡村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及其实质,采取有针对性且有效的措施,助推乡村走出发展困境,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目标。就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而言,宏观战略确立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总目标。宏观战略目标的确立实际为政策实施指明了方向,为达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推进振兴的具体实践就要坚持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和大方向。

首先,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精准衔接的原则。成功地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必须以做好两个战略有机衔接为基础。脱贫攻坚战虽然取得了全面胜利,但后续必须有相应的衔接工作,以巩固所取得的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只有在脱贫成果得以巩固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和动能来推动实施。为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精准有效衔接,一方面需要保持已有扶贫脱贫政策措施的延续性,让发展相对滞后的乡村能持续获得扶持和支持,防止脱贫乡村和农户返贫。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依靠有效实施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达到的,同样,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仍需要施行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振兴措施可推动乡村更大发展,增强乡村的内生动能,提升乡村自身发展水平。

其次,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的大方向。乡村振兴实质是新时代国家推进乡村发展的战略,这一战略与其他发展战略并不相背离,而是紧密相关联。对于乡村振兴来说,新型城镇化与之有着密切关系。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不仅推动城镇快速发展,而且也改变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城镇化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动力、资源和机会,同时又在一定层面上对乡村发展构成挑战、压力,因为伴随城镇化而出现乡—城人口迁移及净外流,对乡村内生发展动能构成一定冲击。而且,城乡差别的存在会进一步影响人们对乡村振兴的信心。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在具体政策实践中,需要不断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不断提高小农户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不断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提升乡村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在现代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需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在制度安排上为不断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别创造条件。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方面,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物品及社会福利供给体系。

此外,坚持“补短板”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大方向。乡村发展的“短板”既有体制遗留下的问题,即城乡分割、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滞后问题;也有在快速转型过程中乡村社会出现的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短板”,如在工业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大背景中,小农户的一些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在大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制约着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和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提升。

乡村要振兴,既要立足自身特色,也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高质量发展是一种新发展理念的体现,实际是一种新的发展策略。就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而言,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是提高现代化发展水平,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改善和提升。例如,对于小农户来说,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采取产业融合的策略,发挥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综合功能,提高小农户农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小农户收入的增长。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必须通过变革,在已有发展基础上推进高质量发展。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2年第12期/《学术研究》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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