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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乡村治理真空下的黑恶势力膨胀
毛哲山
截至7月18日18时,公安机关已查获**“6•28”事件涉案人员234人,其中黑恶势力成员52人。刑事拘留117人,其中黑恶势力成员48人。同时打掉了长期盘踞在雍阳镇茅坡村,草塘镇、玉华乡的涉恶团伙3个,刑事拘留6人,摸排线索40条,掌握涉恶团伙6个(中国青年报2008-07-20 )。
社会发展是同法制的进步相一致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从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恶性事件,比如山西黑砖窑、翁安事件以及内蒙古为争夺矿源殴打地质勘查院院长案等都贯穿同一个行为主体:黑势力。特别是当前在农村,这种黑恶势力正在急剧膨胀,体现在通过非法途径实现“原始积累”的所谓农村精英人物通过经济诱惑渗入和把持乡村政权、乡村流氓和村霸结成团伙欺压当地百姓、乡村政治精英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或者实现乡村治理而由借用黑势力到蜕变成黑势力、乡村黑势力和上层政权相勾结形成利益链条而损坏当地老百姓利益等等现象。
为什么在国家减免农业税、投入巨资加强新农村建设和粮食补贴等一项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惠民利民政策背景下,乡村却经常上演在上世纪香港黑社会题材电影中的镜头、成为黑恶势力滋生的沃土?认真反思和同传统乡村对比一下,我们会发现,乡村治理的制度性真空是农村黑势力膨胀的主要因素。
社会学家费孝通曾指出“皇权至于县”,乡村更是处于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在建国后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加强了对乡村政权的建设,形成牢固的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虽然村级政权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非行政性,但是由于在城乡二元格局下的三提五统和计划生育等政策,三级政权和农民之间的联系很多,基于“皇粮国税”的利益需求,县乡村政权很关注农村的制度建设和稳定,所以虽然以前农民的日子比较苦,但是农村的秩序还算井然。自从国家撤乡建镇和2003年取消农业税改革以来,乡村治理的结构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方面是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淡化,导致政府对乡村治理的不作为;另一方面是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的减少,消弱了对农村行政监管的力度。乡镇一级政府官员在无利益驱动下,同农村和农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加之以前干群关系恶化的前提,农民对干部群体也存在普遍的不信任,乡镇一级政府沦落为“半拉子”政府。在上级政权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村级干部的本土性使他们很容易受到乡土黑势力的控制,更有甚者,黑势力通过正常或非正常的手段渗透进入乡村政权,披着合法的外衣欺压当地百姓。
当然,乡村黑社会势力的膨胀也和其他一些因素有关,比如由于农村青壮年人口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的空心化、老龄化而形不成对乡村黑势力的有效制衡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使乡村缺乏同黑势力抗争的凝聚力等。
所以,国家在加大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也要关注在乡村正式制度缺位下急剧形成和壮大的农村黑势力,不断加强对农村政权的建设和监管力度,不能让当前境遇下中国的村民自治蜕变成放任自流,也不能让农村成为黑恶势力滋生的沃土。
原文载于2008-07-28《中国改革报》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