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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2010-2017——共识、性别化与社会变迁

2022-05-22 作者: 张文宏,刘飞,项军

内容提要:在职业性别隔离程度下降、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时代,已婚两性群体为何仍以家庭为基础来评价自身的阶层归属?既往研究呈现的短期内女性地位认同模式向传统回归,是否意味着长期趋势仍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相悖?通过对CGSS 2010-2017数据的考察发现:两性就如何衡量夫妻阶层地位来评价自身阶层归属几近达成群体间“共识”,夫妻仍以家庭作为消费单位共同收支,故两性地位认同主要体现为收入的共享,而非职业与教育的共享;且两性地位认同的性别差异表现为“男重收入,女重教育”。从动态变迁视角来看,已婚女性地位认同模式虽有向传统回潮的短期波动,但长期来看,与社会现代化趋势相符,两性均朝向更为平等化的地位认同模式发展。上述结果为我们理解在社会现代化与个体化背景下家庭仍作为阶层分析基本单位的反差现象,提供了基于两性群体间“共识”、“性别化”地位认同及较长时段变迁视角的经验解释。

关键词:地位认同/共识/性别化/社会变迁

作者简介:张文宏、刘飞、项军,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一、引言

地位认同作为居于一定社会阶层地位的个人对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观意识、评价和感受,不仅是人们对社会分化的主观认知及价值判断,也是在客观阶层地位与幸福感等社会心态以及社会选择、行为模式等一系列社会后果变量之间的桥梁。国内学者基于地位决定论、地位过程论、参照群体等理论从个体视角深入地探讨了个人地位认同的形成机制,由于中国转型期的快速社会变迁,使得女性在市场劳动参与、高等教育等方面正逐渐赶超男性,因此,探讨中国阶层分析基本单位这一理论议题则颇具意义,即中国夫妻地位认同模式是否与社会现代化进程一致地朝着更为个体化的方向发展?如果与性别观念一样有向传统回潮的趋势,中国夫妻会以家庭为单位来评价自身阶层地位,那么,我们在分析主观地位与健康、幸福感、公平感等议题时,就需要从个体视角转向家庭视角。

国内少数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呈现“妻凭夫贵、夫靠自己”的传统模式,许琪将性别关系与代际关系凝练为更具本土化的“混合型”阶层认同的概念,即本人、配偶和父母的阶层地位共同形塑着个体的地位认同,且在2010年至2013年,已婚男性的地位认同从“独立型”转向“共享型”,已婚女性则变得越发依附于男性,家庭仍然是中国夫妻评价自身阶层归属的基础。然而,引起我们兴趣的是,介于“独立型”(自身100%vs.配偶0%)和“依附型”(自身0%vs.配偶100%)之间的“共享型”内部存在着广阔的地带,实际上表示了不同程度的“共享型”。若两性均呈现“共享型”,则可以进一步比较两性是否就衡量彼此阶层地位的相对重要性达成一致,即群体间“共识”。

以往研究将职业、教育、收入都视作两性的地位资源,并使用综合地位指数来考察两性地位认同模式,导致无法窥探不同维度上两性地位认同模式的差异及其性别化的意义。尤其是在社会现代化的背景下,女性地位认同模式却朝向更为传统的方向发展,这仅仅是短期波动还是长期趋势?本研究利用2010-2017年五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考察已婚两性是否达成群体间的“共识”,不同阶层地位维度对地位认同影响是否存在性别差异,并进一步分析已婚两性地位认同模式的变迁趋势。

二、文献综述

(一)夫妻地位认同研究简要回顾

在社会分层研究传统中,阶层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个体还是家庭是该领域的基础议题之一。戈德索普和佩恩指出,只有通过分析“女性自身的地位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阶级结果,例如认同、相关的生活方式、交往模式或集体行动模式”,才能对该问题做出合理的回答。西方学者对已婚两性客观地位如何影响双方地位认同进行了大量经验研究,与之相关的理论主要有地位决定论、地位过程论、代际传递论以及参照群体理论等。地位决定论是多数研究的理论取向,它强调人们的客观地位会影响其地位认同的水平。一项经典研究发现,资产所有权对两性地位认同并无显著影响,而职业声望、受教育程度和收入则具有重要影响。后续研究进一步提出了已婚两性地位认同的三种理想类型:依附型,指的是完全依据配偶(或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来评价自身的阶层归属;独立型,指的是地位认同只取决于自身的客观阶层地位;分享型,指的是地位认同受到自己和配偶阶层地位的共同影响。

国内早期地位认同研究大多基于个体视角,例如,张翼基于个体视角分析地位认同影响因素时发现,配偶而非被访者自己的教育对其地位认同有显著影响,并指出两性在地位认同过程中与配偶的相关性会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考虑到中国家庭深受父权制家庭文化的影响,少数学者尝试从家庭视角来分析中国夫妻地位认同的模式。郭秋菊利用2013年CGSS数据研究发现,地位决定论仅适用于已婚男性,而对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的形成解释力不足,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主要呈现“妻凭夫贵,夫靠自己”的传统模式,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较多地依附于其丈夫的阶层地位,已婚男性的地位认同主要受自身阶层地位的影响。简言之,女性和男性地位认同模式分别呈现“依附型”和“独立型”。许琪与熊略宏的研究则发现,中国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介于“依附型”和“共享型”之间,已婚男性的地位认同则介于“独立型”和“共享型”之间。考虑到与西方国家仅涉及本人和配偶组成的小家庭不同,中国家庭普遍是包括父母在内的大家庭,许琪在后续研究中结合性别关系与代际关系进一步提出了“混合型”阶层认同的概念,即本人、配偶和父母的阶层地位都会影响个体的地位认同。

(二)群体间“共识”与“性别化”的地位认同

1.群体间“共识”

“混合型”阶层认同为我们准确理解当下中国民众的地位认同提供了更宽广的理论视角,但当我们通过分析两性客观阶层地位对夫妻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程度,进而来判断阶层分析基本单位这一问题时,却发现以“依附型”“共享型”和“独立型”或“混合型”阶层认同的概念,都不足以准确判断两性是否出现了个体化趋势。理论上而言,如果丈夫地位认同呈现仅靠自己的“独立型”,妻子地位认同呈现完全依靠丈夫的“依附型”,这符合戈德索普所捍卫的以家庭为分析单位的“传统”观点。如果夫妻地位认同呈现绝对平等化的“共享型”,表示两性阶层地位的总和或平均值是双方地位认同的基础,也并不违背“传统”观点。那么,是否仅当女性地位认同呈现“独立型”时才意味着出现了个体化趋势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社会现实是两性地位认同通常不会处于上述三种极端模式当中,而是处于“共享型”内部的广阔地带(见图1)。因此,当已婚女性地位认同从传统“依附型”向“共享型”甚至越过中间界限进而向“独立型”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就有必要考察两性究竟处于何种程度的“共享型”,如果已婚女性越过中间绝对平等化的“共享型”边界,那么也可以认为出现了个体化趋势。

山口和雄及其合作者提出了两性群体间“共识”的概念来阐明上述问题。他们认为,在分析已婚两性地位认同模式时,需要考察两性群体对双方阶层地位的权衡是否达成了“共识”,这种“共识”指的是已婚男性和已婚女性群体层面的一致,可以理解为两性群体所共享的,与既定社会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规范习俗相联系的群体规范。已婚两性基于“共识”就如何衡量男性和女性的阶层地位来判断自身的阶层归属达成一致。如图2所示,在示例B中,丈夫对自身阶层地位赋予0.7的权重,对配偶阶层地位赋予0.3的权重,即介于“独立型”与平等化的“共享型”;妻子对自身阶层地位赋予0.3的权重,对配偶阶层地位赋予0.7的权重,即介于“依附型”与平等化的“共享型”之间。那么,无论对于丈夫还是妻子,男性阶层地位与女性阶层地位的比重都是0.7∶0.3,可以认为已婚两性达成群体间共识。而在示例C中,夫妻双方都将自身阶层地位赋予0.7的权重,将配偶阶层地位赋予0.3的权重,两性阶层地位对夫妻双方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性不再一致,表示出现了个体化特征。示例A与示例D分别呈现了更极端的两种情况。因此,对于已婚两性群体“共识”的考察有助于更为准确地判断中国阶层分析的基本单位。

2.“性别化”的地位认同

在考察已婚两性群体间“共识”时,由于女性通常在家务中承担“表现型”角色,男性则在正式经济活动(formal economy)中扮演“工具型”角色,因而我们需要考虑“性别化”的地位认同的可能。如果“性别化”的地位认同存在,就会导致如下问题:职业、教育和收入对于两性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性可能存在性别差异,而且在上述维度上未必都达成了群体间“共识”。

由于以家庭为消费单位,所以夫妻总收入而非个人收入决定了双方的地位认同。虽然国外关于两性收入与家庭消费结构的研究表明,男性比女性更可能保留一些收入用于个人消费。但国内研究也发现,从家庭消费的性别差异来看,在食品、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方面,两性的消费水平略有差异,衣着、文化娱乐与教育消费方面,男女大体相当。因此,男女在家庭消费的支出水平与支出结构方面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而言,差别并不明显。另有研究发现,男性劳动供给波动是家庭消费波动的重要来源,而女性劳动供给则是家庭抵御收入冲击和消费平滑的重要手段。因此,从家庭消费来看,已婚两性的收入都会成为双方地位认同的重要影响因素。

但收入对于两性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传统认为,女性负责家务和育儿,从而促进了男性工具性角色的专业化,两性的性别角色分工和互补性有利于家庭的建立,促进社会整合。市场劳动供给决策与家务劳动分工实际上是两性基于比较优势做出的理性选择,通过性别专业化提供不同的性别资源以实现家庭单位效用最大化。因此,从性别规范来看,劳动力市场收入被视作已婚男性的资源,家务劳动则被视作已婚女性的资源,两性在评价自己的阶层地位时都不太可能考虑女性的收入。

职业、教育与收入对地位认同的影响不同。在西方社会分层分析中,职业常被作为核心指标。布劳和邓肯就认为,在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都十分发达的现代社会里,经济和政治权力的划分都以职业分化为基础。在市场为主要资源配置手段的情况下,劳动力资源的分配依赖市场机制,人们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通过职业途径实现。然而,国内研究已表明,相对于教育和收入而言,职业对于中国民众地位认同的影响较弱。教育更多地反映了一种预期的地位,比早期的职业地位能更好地预测男性的后期职业地位。考虑到已婚女性由于生育等原因可能比男性更频繁地进出劳动力市场,教育作为衡量预期地位的指标对女性的影响会更强。

考虑各维度对于两性的意义有所差异,可以做出如下预测:中国夫妻在职业、教育和收入维度上的地位认同模式不同于综合地位所呈现的结果,且各维度对于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性存在性别差异。

(三)社会变迁的影响

两性地位认同模式可能是变动不居的,深受社会变迁的影响,如女性受教育程度、市场劳动参与率以及职业性别隔离等明显改善,都可能促使已婚两性在评价自身阶层地位时相比以往更重视女性的阶层地位。那么,从动态的视角来看,中国已婚两性的地位认同会呈现怎样的变化趋势呢?

国内诸多研究似乎表明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在中国并未完全实现。从收入性别差异来看,尽管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性别间的收入不平等,但在市场化的主导作用下,两性间收入差异仍然不断扩大。在职业流动中女性同样处于相对劣势,女性的职业地位越低面临的职业流动不平等越严重,而在职业向下流动的群体中,女性的收入回报显著低于男性。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形塑了两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由于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地位境遇下降,导致其在家庭中相对于男性的职业与经济地位弱化,进而强化了各群体对男人养家观念向传统的回归。关于已婚两性地位认同的研究发现,2013年与2010年相比,我国已婚男性的认同出现了从“独立型”向“共享型”的转变,而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则变得越发依附于男性。然而,短时期内所呈现的变化可能仅是短期波动,如果从更长的时期来看,已婚两性的地位认同又会呈现怎样的趋势呢?

诸多证据也表明了我国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推动了个人与家庭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生育水平降低、家庭规模缩小、教育程度提高、地域和职业流动性增强、女性非农就业机会提升,特别是现代的经济体制促使资源和权威基于理性而非先赋因素进行分配,造成了对父权制的削弱和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2010-2019年,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由46.5%减少至39.0%,第三产业占比由44.2%增长至53.9%。2003-2012年,我国城镇女性就业人数在第一产业中逐渐减少,在第二和第三产业中迅速增加,女性人力资本存量在三次产业中依次递增。根据两性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来看,所有行业中男女就业人员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从2010年的10.3%和9.7%提升至2018年的18.3%和19.9%。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在2010-2019年第三产业比重增长的同时,女性从业者及其人力资本存量仍大概率呈增长趋势。

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相伴随,个体层面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体现在性别观念方面,1990-2010年,个体性别观念总体上向着更为平等的方向发展,2017年与2010年相比,两性的性别观念都朝向平等化发展(图3)。家庭层面也表现出小型化和核心化趋势。近20年中国的离婚率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粗离婚率从2010年的2‰攀升至2019年的3.4‰(图4)。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平均家庭规模为3.44人,2018年已降低至3.00人,而家庭户规模在3人及以下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也从2011年的67.7%增加至2019年的70.3%。因此,与短期波动不同,从长期趋势来看,随着个体性别观念与家庭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已婚两性的地位认同势必呈现趋向于平等化的群体间“共识”。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样本

本研究使用2010、2012、2013、2015和2017年度共五期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以下简称CGSS)数据分析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CGSS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组织实施,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设计,覆盖中国大陆地区30个省(直辖市、***)的125个县,五期调查共访问了58570人。为了获得夫妻双方的阶层地位,分析对象局限于调查时点夫妻双方均在职或曾经有过工作的受访者,加之其他控制变量的缺失,最终数据样本量合计为26967个,其中男性样本共12596个,女性样本共14371个。本研究在分析过程中对于多期CGSS调查数据合并数据库的样本权重做了相应调整。

(二)变量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受访者的地位认同,CGSS 2010-2017各年份调查中均采用了十级阶梯式量表测量受访者的主观地位认同,取值范围为1-10分。

2.自变量

自变量是受访者及其配偶的客观地位,使用职业、受教育程度和收入三个常用指标来衡量夫妻双方的客观地位。职业地位使用的是“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对于目前没有工作者则选取其最后一份职业作为其职业地位,作定距变量处理;教育地位操作为受访者及其配偶目前的最高受教育程度对应的受教育年限;收入指被访者及其配偶在调查年度的前一年个体年收入,取对数作连续变量处理。本研究也使用因子分析得到受访者及其配偶的客观综合地位指数,并利用极差法将该指数转换为0-100分。

3.控制变量

除上述核心变量外,本研究所考虑的相关控制变量包括:受访者的年龄、政治面貌(非党员=0;党员=1)、户口(农业户口=0;非农户口=1),配偶的政治面貌、户口类型操作化与个人相同,以及家庭居住地(农村=0;城市=1)。除上述基本的人口学特征外,考虑到自我纵向比较和代际因素的影响,还控制了个人的主观流动感知(向下流动=0;未流动=1;向上流动=2)和受访者14岁时的家庭地位。同时,以往研究表明,房产对地位认同具有显著影响,因而研究控制了家庭的房产数量(无住房=0;有一套住房=1;有多套住房=2)。此外,由于研究使用的数据由五次年度综合调查构成,虑及宏观社会经济变迁的影响,本研究还控制了调查年份(见表1)。

四、实证结果

(一)群体间“共识”与“性别化”的地位认同

表2报告了自身与配偶的客观地位对地位认同的OLS模型结果。模型整体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在模型1A和2A中放入了自身与配偶的综合地位,结果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对于两性而言,无论是自身地位还是配偶地位,在相互控制的情形下,其效应均具有高度的统计显著性。这表明,以综合地位来看,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呈现“分享型”模式,即无论是自身地位还是配偶地位的提高,都会显著提升自身地位认同。从标准化回归系数看,对于已婚男性,自身地位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136,配偶地位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052;对于已婚女性,自身地位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035,配偶地位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129。从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如果将自身与配偶地位效应约束为1,对于已婚男性,自身与配偶地位效应的比值约为0.72∶0.28;对于已婚女性,该比例则为0.21∶0.79。所以,从已婚两性阶层地位对双方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程度来看,可以认为在两性群体间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然而,基于综合地位指数得出两性地位认同均呈现“共享型”模式,在各维度上是否均呈现与之一致的模式呢?

本文进一步分析了自身与配偶的职业、教育、收入对两性地位认同的影响。在模型1B和2B中,我们分别放入了自身与配偶的职业、教育和收入,相对于放入自身与配偶综合地位的模型,将自身与配偶地位的分维度指标放入模型时,模型解释力有所提升。模型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对于已婚男性而言,自身的职业、教育和收入以及配偶的收入对其地位认同具有显著正效应,而配偶的职业和教育对其地位认同则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对于已婚女性而言,只有自身的教育对其地位认同不具有显著的影响。所以,整体而言,两性都呈现“共享型”的地位认同模式,但在具体维度上有明显差异。已婚男性的“共享型”主要表现为收入上的共享,而在职业和教育两个维度上仍表现为典型的“独立型”。已婚女性在职业和收入上表现为“共享型”,而在教育上则呈现“依附型”。

我们利用系数集束化方法对模型1B和2B的系数进行事后估计,分析两类组合的集束化效应系数:(1)自身地位与配偶地位;(2)职业、教育与收入。为此,本研究先后进行两次事后估计,在比较自身地位与配偶地位时,将其效应之和约束为1,在比较职业、教育与收入时采用相同的方法。图5报告了两次事后估计中两类组合内的比较结果,如事后估计(自身vs.配偶)所示,对已婚男性而言,自身地位的影响大约占到了75%左右,对已婚女性而言,自身地位的影响在21%左右。从不同维度来看,两性仅在收入维度上都呈现出“共享型”,如果仅将自身与配偶收入效应之和约束为1,对于男性,自身与配偶收入效应比重大约为75%和25%,对于女性该比重大约为17%和83%;在教育地位上,男性呈现“独立型”,女性呈现“依附型”;而在职业地位上,两性呈现出了个体化与家庭化的差异,男性为“独立型”而女性为“共享型”。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已婚两性就如何衡量自身与配偶的阶层地位来评价自身阶层归属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主要体现在收入与教育上,而在职业地位上存在差异。

如事后估计(职业vs.教育vs.收入)所示,职业、教育与收入对男性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权重分别约为26%、18%和56%;在女性群体中,该比例分别为29%、27%和44%。两次事后估计的结果都表明,无论对于男性还是女性,收入相对于职业和教育对地位认同具有更重要的影响。在教育和收入维度上出现了“性别化”的特征,教育对女性的影响大于对男性的影响,收入对两性的重要性则相反。简言之,两性在以家庭为单位评价自身阶层地位时,男性比女性更重视收入,女性比男性更重视教育,尤其是配偶的受教育程度。

总体而言,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夫妻的地位认同并非平等化的“分享型”,而是更接近“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地位认同模式,并呈现出“性别化”的地位认同特征。两性仅在收入上都呈现出“分享型”,在教育地位上男性和女性分别呈现“独立型”和“依附型”的传统特征,职业地位上男性和女性分别表现为“独立型”和“共享型”。从职业、教育和收入的相对权重来看,收入的效应大于职业或教育的效应,并呈现“男重收入,女重教育”的特征,女性尤为看重配偶的受教育程度。

(二)社会变迁

为了直观反映两性群体间“共识”与“性别化”的地位认同变迁趋势,我们基于各年份子样本数据的模型结果结合集束化系数来呈现两组潜变量内部差异的变化。如图6所示,就自身与配偶阶层地位对两性地位认同影响的比较来看(自身vs.配偶),在2010年至2017年,对于男性而言,自身地位的影响呈下降的趋势,配偶地位的影响呈上升的趋势;对于女性而言,自身地位的影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配偶地位呈下降趋势,当然,这一趋势在2013年和2015年间出现小幅反弹。该结果部分与既往研究一致,但也有一定差异。我国已婚男性的地位认同模式确实从“独立型”转向“分享型”,但从更长时间跨度来看,除短期波动外,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模式并非呈现更强的依附趋势,而是整体向趋于平等化的“分享型”转变。通过观察自身与配偶地位对两性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权重可知,已婚两性在评价自身地位时都更重视男性的地位,且除了2013年和2015年外,在其他年份中两性就如何衡量双方的阶层地位均达成了较高程度的群体间“共识”。

2010-2017年职业、教育和收入对已婚两性地位认同影响的相对重要性来看(图5:职业vs.教育vs.收入),首先,无论对于男性还是女性,收入影响的占比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但其相对权重始终在40%以上,因此,就相对重要程度来说,收入是影响两性地位认同最为关键的因素。其次,总体来看,职业和教育在不同年份间的波动较大,在大多数调查年份,职业和教育的贡献率都介于15%—40%之间。最后,上文所发现的“男重收入,女重教育”的特征在不同调查年份间仍然成立,但未呈现明显的变化规律。

我们进一步检验了已婚两性的职业、教育和收入对双方地位认同影响的年度差异(图7)。在加入与年份的交互项以后,各指标主效应的系数实际反映的是在2010年各指标对两性地位认同的影响,交互项的系数反映的是与2010年相比的差异情况。所以图7中的模型结果表明,2010年,已婚男性的地位认同主要受其自身的职业和收入影响,表现为“独立型”;已婚女性的地位认同则主要受配偶的职业和收入影响,表现为“依附型”。在2010年至2017年,对于男性而言,自身收入对其地位认同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下降,而其他维度的影响并未呈现显著的年份差异;对于女性而言,自身的职业和教育对其地位认同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显著上升,配偶的教育和收入对其地位认同影响同样有增强的趋势,自身收入和配偶职业的影响在不同年份间没有显著差异。

虽然已婚两性群体间“共识”朝更为平等化的“共享型”发展,但转变的机理却有明显的不同。就已婚男性而言,从“独立型”向“共享型”的转变主要是由于自身收入对其地位认同的影响减弱所致,所以配偶阶层地位的影响才显得相对增强,而非绝对意义上的增强;就已婚女性而言,由“依附型”向“共享型”的转变则是由于自身职业和教育的影响增强,同时配偶的教育和收入的影响也在增强所致。

五、结论和讨论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国内学者开始考察中国民众客观阶层地位与主观地位认同的关系,近年来学者们进一步发现中国夫妻仍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评价自身阶层地位。本研究认为,宏观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共同形塑了两性客观阶层地位对夫妻双方地位认同的作用机制和强度。一方面,中国社会中家庭规模缩小和核心家庭比例上升反映了家庭现代化的趋势,但也同时降低了女性在婚后从丈夫以外的其他渠道得到经济支持的可能性,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境遇导致其相对于男性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弱化。另一方面,虽然性别观念总体上向着更为平等的方向发展,但女性对丈夫的经济依赖强化了“男人养家”的观念,由此增强了两性地位认同更为看重丈夫的阶层地位。

在两性群体间“共识”的基础上表现出“性别化”的地位认同特征。第一,男性收入而非女性收入对夫妻地位认同有更强的影响。正如“性别资源”理论认为,男性和女性分别在市场劳动和家务劳动领域的投资才被视作各自的资源,这也与“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规范相符合。因此,家庭消费与性别规范共同形塑了两性在收入上所呈现的“分享型”模式。第二,女性更加重视的是配偶的教育,而非自身教育。其可能的解释是,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择偶标准也会随之提升,高学历男性更体贴他人、沟通愉快、可以分享感受和经历,较好的情感表达有助于提升夫妻关系的亲密与和谐。第三,职业对于两性地位认同的影响效应较小,而两性在职业上的差异,则可能是因为工作提升了女性在家庭中的议价能力,以及工作所附加的职业声望等非经济因素导致的。

如果仅看2010-2013年结果,已婚女性地位认同模式有向传统回归的趋势。但2015年和2017年结果却呈现相反的趋势,相比2010年,对于男性而言,自身收入对地位认同的影响显著降低,同时,对于女性而言,自身职业和教育的影响显著增强,配偶教育和收入的影响增强幅度小于2013年,从而导致了夫妻地位认同模式向现代的回转。两性地位认同模式的变化,其背后是深刻的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变迁。就业人口中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高等教育领域甚至呈现“男少女多”现象,女性劳动供给也成为家庭抵御收入冲击的重要保障,这些因素都导致两性在判断自身阶层归属时不会忽视女性的阶层地位,但两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平等和中国传统性别观念的深刻影响依然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因此,由于中国社会结构、文化情境等宏观因素的急剧变化,中国夫妻地位认同模式在朝向平等化发展的过程中会呈现一定的波动。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2年第2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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