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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特色经济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汤夺先、刘辰东
《西北民族研究》2019年第4期
摘要: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城市融入模式对于当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殊为迫切,族裔特色经济模式是一种值得关注的模式。本文梳理国内外研究,在界定族裔特色经济概念内涵的基础上,依据田野调查资料,总结族裔特色经济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中的现实表现,并基于此探讨族裔特色经济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文化、心理层面实现城市融入的作用。本文认为以族裔特色经济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模式对于他们实现城市融入确有其效且广泛适用,并且有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实现城市融入中保护其民族文化特质。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族裔特色经济;城市融入;经济融入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少数民族群体大规模流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在经济、社会、文化与心理适应等方面多有局限,其城市融入并不容易实现。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如今已然开始代际更替,新生代流动人口逐渐成为主流。在此代际更迭的重要节点上,对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进行更深入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城市融入模式,殊为迫切。
学界既有研究一般认为,相比普通市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处于弱势地位,并由此造成其城市融入的某些困难。但笔者调研发现,有部分少数民族流动者依靠民族特色文化和独特的生产技艺在流入地城市经营特色餐饮店,如回族的兰州拉面店、维吾尔族的新疆烤肉店、朝鲜族的韩味料理店等。相比其他的少数民族流动者,特色餐饮店经营者往往拥有更高的经济收入,在社会交往、文化与心理适应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其城市融入水平相对较高。这引发笔者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深入思考:经营深具民族文化特质的族裔特色经济能否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的有效途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济融入的基础上能否进一步实现全面的城市融入?这种基于族裔特色经济的城市融入模式是否广泛适用?
二、理论回顾与概念解释
我国是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多民族国家,因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一个带有民族属性和城乡差别双重意义的群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包含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层面的相互交融过程,任何一种城市融入模式的探索都不能从单一角度去考量。比较而言,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对少数族裔群体的研究从未停止。无论是主张少数族裔终将汇入主流社会的“同化理论”,还是与之相反的、强调不同族裔成员应 以不同方式多元共存的“民族文化模式”,都为我国学界开展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关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
族裔经济理论由博纳西奇(Bonacich)、莫代尔(Modell)和莱特(Light)率先提出,“族裔经济”概念泛指少数族裔群体成员从事的经济活动,包括任何移民或者少数族裔的商家业主拥有并经营的企业(或者雇主和雇员属同一族裔群体的企业)。以后莱特一派的学者们对 “族裔经济”概念作了重新表述,将族裔经济概括为所有权和控制权两方面,所有权指少数族裔成员对企业及其控股权的所有,控制权指少数族裔群体对雇工渠道和就业网络的控制。族裔经济理论常常被用来研究少数族裔与主流成员的经济差异问题(如就业、收入、培训等)。但正如周敏所言,族裔经济理论中的族裔经济与族裔文化并无必然联系,因而这一理论主要用以说明少数族裔群体如何利用族裔资本和对就业网络的控制来进入主流社会, 并不能较好地指出族裔文化对于族裔群体融入主流社会的独特意义。
伴随着当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体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城市融入对文化资本需求的提升,少数族裔群体城市融入研究须认真把握民族文化与该群体城市融入的内在关联。因此忽视民族文化意义的族裔经济理论显然并不适用于当下国内少数族裔城市融入的研究,而以族裔经济理论为基础、侧重于突出文化要素的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或许可以对此进行尝试。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最早由社会学家阿列汉德罗·波特斯(Alejandro Portes)提出,该理论认为聚居区族裔经济是族裔经济的一种特殊形态。相比族裔经济理论,它重点关注了族裔经济理论所忽视的族裔文化与族裔经济的内在联系,更注重族裔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和族裔特性对于聚居区形成的必要性。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认为聚居区依托少数族裔群体强大的群体凝聚力而建立,并由此形成聚居区中的各种族裔组织,可以在文化纽带的作用下维持聚居区的经济运行和发展。聚居区族裔经济通过向高低端市场的双轨发展,实现与主流经济中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结合,形成一种族裔聚居区劳动市场,从而为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发展提供机会,其少数族裔群体亦凭此融入主流社会。
上面所言的族裔经济理论与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都是少数族裔群体社会融入理论研究中极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但在应用于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时多有局限。族裔经济理论下的社会融入对少数族裔群体的资源、能力要求较高,而从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实条件来看,这些恰恰是其城市融入的最大短板,相反对民族文化价值的挖掘和利用才是其实现城市融入的优势所在。有学者强调,族裔经济并非是“族裔优势经济”,在市场 竞争中最大的倚仗仍然是资金和人力资本。因而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应扬长避短,把民族文化作为资本以获取经济和社会回报是较为可行的策略。
聚居区族裔经济模式在国内外相关的研究中多有提及。周敏对美国唐人街华人聚居区的研究认为,唐人街是具有完整社会经济结构的少数族裔聚居区,其经济结构为民族企业在主流经济体系竞争中提供支撑,对当地华人实现社会流动具有重要作用。但国内有研究者指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中的“内卷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城市融入的内生障。因此,在肯定聚居区族裔经济模式给少数族裔群体提供就业支持、社会保护、文化传承以及心理适应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内卷化”隐患。再者,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在研究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社区上确有可取之处,对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的纵向流动也能提供强有力的解释,但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并非全然以聚居形式存在,其经济行为不能笼统地以聚居区族裔经济概括。伴随着少数民族个体自发流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散居于城市社区中,从聚居区的集体视角来把握当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未免有些不尽如人意。本文旨在围绕民族特色文化,探索少数民 族流动者个体层面的城市融入模式,故对于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只是借鉴一些相通的机制。
综合理论思考与实地调研,笔者认为,在族裔经济中存在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即以民 族特色文化和技术作为少数族裔在某一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族裔特色经济。这种族裔特色经济有别于国内学术界熟知的民族特色产业——基于当地特殊的自然资源、自然条件、自然环境以及民族文化、历史基础而产生的有别于其他地区的产业形式���本文所提出的族裔特色经济,结合我国少数民族流动的实际,是指由少数民族流动者在流入地依靠独特的民族文化、生产技术而建立的适用于个体经营的经济形式,例如青海籍回族流动者依靠本民族特有的清真文化、回族饮食文化以及清真牛羊肉和拉面技术广泛经营的“拉面经济”。当前少数民族族裔特色经济总体体现出低成本、小规模、流动性强、资本周期短及侧重以民族文化和技术为优势竞争力的特点。
族裔经济是以族裔属性而非国家属性来界定其边界的。以族裔属性来界定族裔特色 经济不仅体现出族际迁移的社会性意义,亦凸显出一种代际传承特征。同时,以民族文化和技术作为优势竞争力是族裔特色经济的核心。诚如学界研究显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存在资金、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先天不足,而民族特色文化是其少有的优势。应注意,族裔特色经济低成本、小规模的特征正是确保这种优势的关键。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产业核心要素中资金和人力资本的比重会逐渐上升,在此情况下,产业重心开始偏向少数民族流动者所短缺的资金、人力以及社会资本上,族裔特色经济于是失去竞争优势。因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族特色文化和技术的优势竞争力着重表现在小规模经营上。此外,族裔特色经济经营单位中的员工通常是经营者本民族的成员,这是族裔特色经济对民族 特色文化要求的结果。
基于以上所述,本文以族裔特色经济为核心,在对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水平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探讨族裔特色经济如何有效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
三、当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的现实考察
城市融入含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多个维度,对大多数流动人口而言,经济维度最为关键,是实现其他维度融入的基础和前提。而能否在城市顺利就业,收入能否满足城市生活的需求,能否适应城市的经济生活方式,是考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基本标准。据此,我们在调查中选取职业培训、就业分布、收入情况及消费水平等具体指标,以期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入状况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与分析。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主要目的是谋取高于在民族地区农村所获得的经济收入,其首要问题是就业。调查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主要在族裔特色经济与工厂普通务工方面,并因不同的就业结果展现出差异较大的生活境遇。
化隆县X村某洗车店的马老板说:
我现在这个洗车店生意一般,比开拉面店差远了。我和老公以前在广东东莞、浙江宁波都开过拉面店。陆续开了四五家店,平均每家店雇用五个人。最早是在1998年去北京开的拉面店,在北京待了一年。以前我在开拉面店的时候,年收入差不多是20万,也不算多。以前我在北京开店的时候生意比较好,所以后来房东很嫉妒,就不给我租房子了,然后他自己开店。但是他自己开的话肯定就没有我开得好,因为他本身也不是少数民族,他的店并没有民族特色。(女,35 岁,回族)
合肥市A烧烤店老板说:
我的店主要经营烧烤和馕。做好的馕送到别的店去卖,有维吾尔族的烧烤店,也有回族的店,还有一些汉族的大饭店也需要。店里除了我老婆外,其他人都是我从新疆雇的,他们也想把国家通用语学好了之后自己出去单独开店。我们以前都是给人家干,干到后来自己能干的时候就自己出来单独干。(男,35 岁,维吾尔族)
从调查资料来看,族裔特色经济已经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的重点去向。与普通农民工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自身先赋性的民族文化,是城市中民族文化的携带者和 “文化移民”。在族裔特色经济经营中,他们既可以依托和保持本民族的文化特色,也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可以根据时间、市场的需要调整经营策略以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经济空间。据访谈所了解,族裔特色经济经营者年收入一般能达到数十万,这样的收入水平甚至已经高于大部分市民。因此,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选择经营族裔特色经济,在完成自主创业、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也更容易实现经济融入。
并非所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从业于族裔特色经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经济、人力和社会资本的缺乏,其就业多集中在规模小、劳动密集型、文化和技术水平较低的行业。
山东省XT公司的负责人说:
现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工厂是清真食品加工厂,员工有九百多,少数民族员工有二百二十左右。全国各地的员工都有,包括新疆、青海等地方的,但是浙江、福建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员工没有,因为这个行业需要的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工资也不是太高。(男,45岁,汉族)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人力资本匮乏,在就业市场缺乏竞争能力,就业多集中在服务性行业与底层行业。尽管通过进厂务工,他们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封闭式、机械化的工作方式使之在经济收入、社会关系、文化实践等方面的回报与族裔特色经济经营者相差甚远。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
现有研究认为,促进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最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即追求更好的经济收入。但由于不同的职业选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往往差别较大。问卷资料显示,在合肥的170份问卷中有族裔特色经济经营者51位,其月收入主要在3000元以上,其中有20人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相比之下,企业务工者的收入大多只能在3000元左右徘徊。当然也有小部分少数民族流动者从事其他职业,但在收入上大多无法同族裔特色经济经营者相比。
合肥市B烧烤店的老板说:
我们一天的收入包括成本在内大概四五千块钱,夏天的时候生意好一点,能达到一万多。我们店里总共有十三个人,白班六个人,夜班七个人,有五个维吾尔族,其中一个是我弟弟,还有一个亲戚。我们雇了八个本地的汉族人,白天的时候他们在家里串烧烤用的烤串,晚上会有两个汉族服务员在店里。其他人在家里串烤串,一毛钱一串,他们一天都至少能挣三四十块钱。去除成本,我们店里的收入,是我们五个人平分的。(男,30岁,维吾尔族)
合肥市ML公司的员工MH说:
我是去年8月份来合肥的,老公也在这里。我们俩在这里一年收入六万多块钱。以前在老家是农民,靠种地挣钱。家里也会养牛羊,但是牛羊不卖,就是自己家里吃。以后想在这边长期待下去,回老家也没有事情做。我老公他在冰箱厂, 我在冰柜厂,我们俩挣的差不多。(女,24岁,维吾尔族)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受到自身人力资本的影响,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将有限的人力资本投入到企业务工中,由此带来各方面的微薄产出。而在族裔特色经济经营者方面,特色文化资本赋予了他们经济生产能力,同时为他们的社会、文化、人力等资本的提升创造了机会。这种扬文化资本之长、避其他资本之短的就业方式,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无疑是一种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的就业方式。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
消费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是一定文明的表征,同时也是一种仪式过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是其社会经济地位、生活态度、价值取向、文化观念的综合体现,是其城市融入进程的自我展示。合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月消费水平调查数据显示,有近一半人(占 47.6%)的月消费低于1000元,月消费1001~2000元的占31.2%,月消费3001~4000元和4001元以上的分别占5.9%和 2.9%。与合肥市人均支出额(1955元)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体的消费能力相对较弱。
合肥市ML公司的员工说:
我平时工资几千块。爸爸年纪大了,已经六十多岁了,有一个哥哥是江苏大学的学生,所以我的工资一般都是一部分给爸爸,一部分给哥哥,一部分留给我自己生活。(ZHM,男,23岁,维吾尔族)
前一段我们回家探亲了。我回家以后把挣的钱取出来了,用来盖房子了。我每个月的生活费是500块,基本上都是买衣服,吃完饭也会买可乐、雪碧之类的饮料。(ZH,男,23岁,维吾尔族)
消费水平本质上由收入水平决定,因而如数据显示的这种低消费水平在少数民族工厂务工者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在从事封闭式、机械式的简单加工工作的情况下,在低收入水平和管理性规训的作用下,少数民族务工者的消费常常处于较低的水平。
从合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消费结构来看,消费支出项各按百分比排在前五的依次为房租、话费、买衣服、日用品消费、寄钱给老家。从总体消费构成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开销用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方面,消费结构较为单一。但数据显示,4.7%的人选择了 “培训”消费选项,还有4.1%的人表示有“看电影、唱歌、舞厅跳舞”方面的开销,这说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始培育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需求,消费结构开始趋向多样化。
移民的现代化理论认为,人口流动是劳动力从生产率较低的边缘向生产率较高的中心转移、资源从中心逆向转移到边缘的过程,即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就业,通过就业将城市中的资金逆向转移到农村,从而缩小城乡差异。但现有研究认为,这一现象已经发生改变:与前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消费模式上开始由“进城打工,回乡消费”转变为“进城赚钱,在城消费”,在消费目的上开始由“经济型”转变为“经济型+生活型”。总的来看,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虽总体较低,但呈现出提高的趋势,在有限的消费能力下其消费模式开始转变。
(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
人力资本是一种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资本,即人自身的知识与技能存量的总和。既有研究表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部分来自偏远地区,生活较为封闭,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 普通话水平较低,职业技能不高,所以其职业选择面相对较窄,职业竞争力差,他们通常不能胜任一些对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职业。合肥调研数据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已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者仅占14.7%,有52.4%的人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而希望参加,武汉调研数据显示了类似的情况。总体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上存在明显缺失,并由此加深了他们的人力资本困境,但是他们对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有较为明显的需求。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体上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较少与工作性质密切相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厂务工者因固有的人力资本不足而在工厂中从事简单加工劳动,工厂一般不需要为他们提供发展性技能培训,他们也不能在岗位上习得具备竞争优势的工作技能。相比之下, 族裔特色经济从业者显然已经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培训模式。
在青海省化隆县,课题组了解了一些族裔特色经济从业者的培训情况:
自己开店的技术并没有接受过培训,而是以前做学徒学会的。如果以后有年轻人想跟着自己学的话,自己也会去教他。(马先生,男,45岁,回族)
现在出去开拉面店会有培训,还有一些带岗实训,老板和政府都会给钱,算是政府的扶持。培训不只是学技术,还有一些遵纪守法、如何跟人相处、遇到困难如何解决及找谁解决等方面的培训。(化隆县X村书记,男,45岁,回族)
族裔特色经济从业者的培训一般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们可以在店面通过“在岗培训+实训”的方式获得店面经营的经验和技术,同时也可以积累资金,进而实现由学徒向老板的转变;另一方面政府、社会组织对族裔特色经济逐渐重视,并提供技术、信息和经验培训,此外也有资金、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凭此正式与非正式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族裔特色经济从 业者可以快速获得店面经营的基础培训。
综合以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各方面的考察,可以认为,当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虽然仍未完全实现经济融入,但是其经济融入有所深化,同时不同的职业选择显示出较大的经济融入差别。因先天因素的作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大多被导向两种途径——族裔特色经济从业与工厂务工。通过比较两种就业方向的收入、消费和培训情况,可以发现,相比于工厂务工者,族裔特色经济从业者拥有更便捷的培训渠道,可获得更高的收入以及拥有更灵活的消费拓展空间,具有更大的经济融入潜力。
四、族裔特色经济促进城市融入的综合探论
以族裔特色经济从业为主要生计方式的少数民族流动者在经济融入上明显表现出相对于工厂务工者的巨大优势。有学者认为,从事民族特色餐饮业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身怀技艺或具有某种经营优势,可以更快地适应城市生活。因此,在考察经济融入情况的基础上,仍需结合族裔特色经济,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的融入进行深入探析。为明确说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营族裔特色经济与城市融入的内在关联,本文以青海回族的拉面经济为例作具体说明。
拉面经济发源于青海,是由青海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建立的,带有民族特色的 “清真拉面”商业活动模式,是族裔特色经济的典型代表。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拉面经济飞速发展,遍布全国的拉面店3万余家,年营业收入高达200亿,从业人员近20万,其从业者被称为“拉面群体”。拉面经济虽然以经济形式存在于城市之中,但是它“不仅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一项文化的传播互动与交流活动,清真拉面经营不仅体现出民族特色,还体现出民族文化认同的社会交往与互动”。作为一种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内涵的经营模式,拉面经济对拉面从业者城市融入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本文从拉面经济出发,围绕着拉面经济与城市融入各方面的相互关系来探讨族裔特色经济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作用。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资本的强化
张鹂认为,流动人口的个人关系网络有助于降低其长途迁移的风险并因此促进了人口流动,而人口流动又反过来拓展了流动人口的人际关系网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基于亲缘、地缘的传统社会关系和城市中的新型社会关系。族裔特色经济对传统社会关系的维持和对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都有助于提高其社会资本水平,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有助益。
阿诺尔德·范热内普认为,多数人会对陌生人产生恐惧和排斥,因为陌生人意味着他正处于一种阈限状态,并由此产生神圣感,具备巫术或宗教的力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实质上是将自己置于一种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他们表现出一种从原有地域的分离和未与流入地聚合的状态。对于流动者的家乡群体来说,流动者是家乡的分离者,流动者只有在回乡后再通过某种聚合礼仪才能重新得到乡民的认可;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流动者是带有神秘力量的陌生人,因此在流动者没有度过阈限阶段、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前,市民不可避免地会对流动者产生恐惧和戒备心理。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否顺利整合两种社会关系、构建新型社会关系网络进而形塑社会资本,对他们实现社会融入至关重要。
拉面经济是以“亲帮亲、邻帮邻”方式发展的,即经营规模在亲友的相互扶持和带动之下不断扩展,且店面从业者一般是店面老板的家乡亲友。这种发展方式借助传统的社会关系促使拉面经营者的经验、技术在同乡群体内传播和继承,更将拉面店打造成了紧密联系的社会关系网络空间,较好地维系了传统的社会关系。拉面经济不仅对传统社会关系的维持具有独特的优势,也有助于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一者,因经济往来而建立的新型社会关系是通过拉面经济建立起的最直接的社会关系,长期的经济互动也为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和强化提供良好的基础;二者,拉面经营中转让、租借、采购、运输、仓储、加工等环节中的商业合作联系以及经营者与相关部门、房东、附近居民等的社会互动是拉面经济运行中的必要过程,必然会促使社会关系的拓展。
借助拉面经济对城市中社会关系的维持和新建,拉面群体可以将传统社会关系和新的社会关系统一整合为城市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并以此实现城市社会资本的强化。林南(Nan Lin)认为,社会资本是流动性的资源,是“投资在社会关系中并希望在市场上得到回报的一种资源,是一种镶嵌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且可以通过有目的的行动来获得或流动的资源”。作为对城市融入的一种投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资本水平与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回报密切相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过在族裔特色经济实践中与各类社会主体的接触,以整合新旧社会关系,构建混合型社会关系网络,从而实现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强化,这是族裔特色经济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强化社会资本、深化社会融入的内在机制。
(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保护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不仅体现为一种地域空间的迁移,更体现为一种精神空间的迁移。拉面店不仅是物理空间,也是拉面群体所建立的一种文化空间。民族文化通过拉面交流和传播,生活习惯、礼仪服饰、语言文字等都会在拉面店这个文化空间中得以呈现。如拉面店为了强调民族特色,会通过店内特色食品、风景图片的展示和文字介绍等方式来营造一种食物之上的“文化附加值”,以满足人们对“他者”的好奇。拉面经济本就是一种将经济利益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产物,其经营过程是一种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多重互动过程。
拉面群体在展示自身文化的同时也在接受城市文化对他们的影响,而城市文化氛围与其接受城市文化关联甚密。在流入地城市的社会文化氛围上,尊重多元文化,弘扬平等待人,培养具有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文化氛围,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不可或缺的城市环境因素。通过拉面店,城市居民开始接触、了解、认同拉面群体的民族特色文化。基于对文化的理解和对拉面的认可,城市居民可以比较容易地接纳作为民族文化载体的拉面群体, 也更容易营造有助于城市融入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拉面经济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拉面文化,拉面制作工艺、经营理念、店面布置等均可体现青海回族特色的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内涵被当作一种特色向城市展示,不仅可以吸引顾客以获得经济利益,更可以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交融。城市居民和拉面群体围绕着拉面经济建立起相对融洽的文化联系,有助于形成多元文化共融的社会文化氛围,进而消减拉面群体融入城市的社会文化阻力。此外,在某种程度上,避免民族特色文化被城市主流文化所同化的最佳途径是挖掘民族文化的资本优势,以经济价值来保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尽管在资本化过程中民族文化会出现一定的变迁,但是其基本的特质会因此得到更好的保留。对于一些注重在城市融入过程中保存本民族文化完整性的少数民族流动者而言,这无疑可以强化他们融入城市的意愿。
(三)突破心理排斥与促成阶层流动
社会排斥可以分为主观排斥和客观排斥两方面。客观排斥是指结构性和制度性的阻碍,如户籍制度限制、社会保障缺失等。主观排斥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他者排斥,如来自城市居民主观意识上的排斥和抗拒,如歧视、偏见、恐惧等;二是自我排斥,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有恐惧或抵触心理。在主客观排斥的共同作用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其他成员的社会交往会无可避免地遭受消极影响。再者,社会阶层流动通道较少,流动困难,易形成社会交往在纵横两种方向上的排斥,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造成极大阻碍。
关于主观排斥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值得注意:第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市民的文化差异;第二是二者在城市资源占有上的竞争关系;第三是二者社会地位的不平衡。相比于市民群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阶层划分上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并由此带来了受歧视、自卑等消极情绪。尽管这种劣势地位至今未全面改变,但不可否认族裔特色经济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积极实践中正显示出突破现有藩篱的可能。如拉面经济的繁荣带来了拉面群体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拉面群体和城市居民在经济层面的差距减小,前者社会地位有所提升,自我认同感增强。同时拉面经济的成功让青海籍拉面群体树立了对本民族文化的信心,产生了对族裔特色经济发展前景的期待,有助于他们在城市中打通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纵向流动渠道,为实现如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所言的向上的阶层流动做了准备。拉面群体和城市居民文化交往的深化与阶层地位差距的缩减,可反作用于主观排斥,减少主观排斥的产生。此外,族裔特色经济由于对于本民族成员的吸引力和雇用需要,吸纳了更多少数民族流动者从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也释放了一部分就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市民的公共资源竞争,有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的发展和城市各民族和谐关系的建立。
在客观排斥方面,结构性、制度性阻碍短时间内难以明显突破,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通过组织化建设和补偿性发展来弥补客观排斥所带来的缺失。通过追求商业发展、教育进步所取得的成就来和城市居民的某些主观排斥抗争。
通过对社会排斥主客观两方面的作用,族裔特色经济可以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破阶层流动阻碍和社会排斥,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平等的社会地位与城市居民交往,实现心理层面的城市融入。。
五、结论与讨论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以依托民族文化与民族身份,集中在民族特色突出的餐饮行业,利用文化资源在城市中谋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从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融入的现实考察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族裔特色经济对其经济融入有着直观而显著的效果,并且可以围绕着族裔特色经济进行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的再生产,这有助于其逐步实现社会、文化、心理等层面全面的城市融入。
以族裔特色经济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模式对于他们实现城市融入确有其效,而且低成本、小规模、资本周期短以及侧重以民族文化和技术为优势竞争力的特点也让族裔特色经济在经营实践中显示出广泛的适用性。但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部分族裔特色经济经营单位仍处于单打独斗的自发发展状态,仅少数单位参与了诸如商会组织、自组织等社会组织,族裔特色经济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仍有待加强。第二,需明确族裔特色经济的广泛发展不能仅依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自觉性,还应在更大范围内挖掘各民族的文化价值,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利用民族特色文化资本融入城市。第三,在促使以族裔特色经济为核心的城市融入模式建立的过程中,还需要政府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整合与管理,此外也需要市民的理解、认同与支持。第四,尽管族裔特色经济在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上具有显著的正面作用,但也应注意可能出现的弊病,如对族裔特色经济的过度依赖限制个人的多元发展,或是在经营过程中因文化差异导致摩擦,或是对经营风险的完全负责带来经济隐患等。此外,也应注意引导族裔特色经济的规范化经营并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以族裔特色经济实现城市融入实质上是在保留民族文化特质的基础上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交融的过程。这种融入模式可以最大程度上让民族文化在城市土壤中焕发出新的光彩,实现城市各民族稳定而持久的“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原文刊于《西北民族研究》2019 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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