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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价值观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基于2017年中国社会心态数据的分析

2023-01-07 作者: 陈满琪

提要:相貌是沟通身体与社会的桥梁之一,个体透过相貌所展现的坚持自律和自我控制对婚姻关系起锚定作用。相貌的这些效用如何影响婚姻质量是本文的关注点。通过对2017年中国社会心态调查的数据分析发现,相貌价值观是相貌影响婚姻质量的认知基础,关系流动性是相貌价值观影响婚姻质量的作用途径之一,主观社会阶层是相貌价值观、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影响强度大小的调节因素。这些结论为相貌与婚姻质量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心理学视角的解读。

关键词:相貌价值观;相貌价值观失调;关系流动性;婚姻压力感;婚姻满意度

作者简介:陈满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一、引言

身体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社会在给身体提供资源的同时也在规范和雕刻着身体,并将社会意义和社会符号加诸其上,使之成为社会实践的运载工具。相貌作为身体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身体与社会的桥梁之一。它是人的外在特征的总体概览,包括容貌、形象以及体态等多个维度(黄玖立、田媛,2019)。相貌所具有的符号性、意义性和实践性等特性使其具备了可溢价的空间,这种溢价在诸多领域均有体现。“美貌经济学”(economics of beauty)在经济学界已获得一致认可(Hamermesh,2011;江求川、张克中,2013),该理论认为出众的相貌通常能够兑现高收入,并在个人求职和晋升中起着重要作用(Rhode,2010)。从人际关系来看,相貌对个体社会网络规模也具有显著的影响(顾天竹、纪月清,2017)。研究发现,长相评分越高的人婚姻满意度越高(Bégin & Gagnon-Girouard,2013;尹振宇、刘冠军,2019;胡文馨、曾湘泉,2019)。不过,传统熟人社会人际关系流动性程度低,相貌通常只在第一印象形成过程中起一定的作用。随着人际关系的日益稳定,相貌的重要性会逐渐消退,受制于相貌特性的上述溢价在传统熟人社会上涨空间有限。

现代高流动性社会的人际关系流动性高,人们在充分运用相貌特性的基础上,放大了相貌特性的功能,拓展了相貌特性的外延,逐步将相貌特性往价值观属性推展。首先,高流动性突出了相貌的资本性。随着直播和网红经济的兴起,以“相貌”为标签吸引大众已成为网红经济的经营模式之一,相貌成为可交易的资源。与之相应的是医疗美容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据报告,“医美之都”成都市2015年医疗美容产业规模是213亿元,2018年增长至487亿元,预期到2030年将增长至2000亿元;其美容机构从2016年的159家增长至2018年的407家(成都医疗美容产业协会等,2020)。其次,高流动性赋予了相貌工具性。快速变化与流动的社会凸显了相貌的符号性和社会性,第一印象变得越发重要,成为个体筛选和判断他人的启发式工具箱之一。再次,高流动性推动了相貌的价值观化。个体会倾向于根据他人的相貌判断其持有的价值观念。例如,若社会达成了“减肥有益健康”的共识,个体仍严重超重或与两个方面有关:一是个体可能不认同该观点,此时相貌成为个体社会意识形态的具身化反映,个体透过相貌向他人直观地展现是否认可该价值观念;二是个体可能不愿意或无法坚持减肥,此时相貌又与个体的人格特质建立了联结,他人通过相貌可推测个体可能具有怎样的意志品质。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相貌成为外在价值(如社会价值观念)与内在价值(如个人意志品质或个人的价值观念)的沟通渠道和桥梁。最后,高流动性激发了相貌的自我决定性。相貌不仅体现了个体的责任性,还反映了个体的自控能力。实现相貌出众成为个体强调自律、为身体健康负责而忍受艰辛、为追求理想化个体坚持不懈地自我实现的过程,增强了个体企图通过相貌进行自我印象管理的动力。

以往的研究中相貌特性功能的发挥一般都集中在公共领域,本文关注的是高流动性是否会促使这些特性的发挥从公共领域扩展至私人领域,从浅层交往渗入深层交往,从不稳定关系扩散至稳定关系。婚姻是社会时代发展的一面镜子,价值观变迁对社会的影响使得婚姻不能独善其身,必然与社会变迁同频共振,成为社会变迁的有力注脚。高流动性打破了传统熟人社会的静态封闭状态,人口流动成为社会的新常态,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婚姻变动,打破了婚后异性交往的单一性,带来了婚后新的活动空间和新的人际关系,使得已婚人口潜在的可替代资源比传统社会更丰富(付翠莲,2010)。高流动性社会中个体摆脱旧关系的难度降低,构成新关系的机会上升,构建关系的流动性程度随之增强,使得婚姻稳定面临更大的挑战,婚变成为另一种关系流动的体现。

婚姻本是学习自我牺牲和自我克制精神的课堂(涂尔干,2000)。随着指向家庭核心价值的经济理性的入侵,原本被责任、义务和禁律所笼罩的家庭逐渐被“自我中心式个人主义”所侵蚀(孟宪范,2008),市场化进程发展出一种不平衡的个人主义,即权利义务失衡的自我中心主义价值取向(阎云翔,2006),导致婚姻中的个体出现抛弃责任、抛家弃子等现象(陈讯,2014;张华,2015)。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逐渐淡化,婚姻中的个体越来越不愿继承传统婚姻所承载的义务,却更加强调婚姻中个体的感觉,“家庭本位”的价值观逐渐让位于“个体本位”的价值观(阎云翔,2006)。婚姻成为传统与现代角力的场所。在融合传统与现代观念的基础上,现代婚姻家庭价值观意图以“个体本位”为主,同时兼顾家庭,强调对家庭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丁文,2001)。

在高流动性和家庭价值观变迁两者的折叠、引领和互动中,责任感和义务感在婚姻缔结和续存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纽带作用。高流动性赋予相貌的工具性、资本性和价值观化的特性可能让相貌发生了质变,使其在高速流动的社会中成为融合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有机统一体。婚姻因其综合了陌生人社会的筛选过程和熟人社会的品德重要性,成为阐释相貌如何整合内、外在价值的绝佳场域。本研究基于2017年中国社会心态调查数据,从认知基础、作用途径和强弱程度三个方面探究相貌价值观对婚姻质量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

(一)相貌价值观与婚姻质量

卡塞尔(Tim Kasser)等以人生目标的内、外部追求划分了不同类型的价值观,其中外部目标追求以获得外部奖赏或社会赞许、通过获得外部的价值给别人留下良好和深刻的印象为目标(Kasser & Ryan,1996)。相貌出众是外在目标追求的一个方面,代表着人们对相貌之于自身生命价值重要性的一种认知。它包含相貌出众重要性和相貌出众可实现性两个维度。借鉴这一界定,本文整合这两个维度,将之统称为相貌价值观,指人们追求那些能让自己相貌出众、外表动人的目标,从而让自身在人群中突显出来,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中,相貌出众重要性是指相貌出众对于个体而言的重要程度,它是人们对相貌认知的浓缩反映。相貌出众可实现性指个体认为自身实现相貌出众的可能性程度,代表人们为实现出众相貌所愿意付出的努力。

婚姻质量的概念界定与测量有主观与客观之争,主观派别认为婚姻质量是个体的内在层面对婚姻关系的整体感觉,是一个主观、单一维度的概念,等同于主观的婚姻满意度(Norton,1983;Snyder,1979;胡荣,2022)。主观派别认为主观感受更容易测量,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婚姻满意度使用频率较高,甚至有些研究仅用婚姻满意度来反映婚姻质量(Fincham & Linfield, 1997),这一派别当前出现了以积极、消极维度测量婚姻质量的整合取向(袁莉敏等,2007)。本研究顺应这一方向,采用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作为婚姻质量的积极维度和消极维度。现有研究表明相貌对婚姻满意度、幸福感、生活满意度有正向影响(尹振宇、刘冠军,2019;胡文馨、曾湘泉,2019;黄玖立、田媛,2019)。在这些研究中,相貌或被界定为身高、体重等客观相貌,或是他人对个体客观相貌的主观评价,却未有研究讨论相貌为何能起作用。本文认为,人们对相貌在人生目标中重要性的认知(即相貌价值观)是相貌能够起作用的心理机制。

研究发现,不同的目标追求显著影响人们的幸福感,看重内在目标的个体幸福感和婚姻满意度更高,看重外在目标的个体幸福感和婚姻满意度更低(李原,2020),过于强调相貌在人生目标中的重要性可能导致个体在择偶过程中难于抵挡配偶相貌的吸引力。随着年龄与结婚时长的增长,相貌吸引力在婚姻中逐步衰减,个体面临相貌价值观的重建,可能会体验到较低的婚姻质量。择偶模式的转型研究指出,年轻一代对身材、容貌等外貌的追求大大强于上一代,对异性美的欣赏、仰慕作为人的自然属性重新得到认同(田晓虹,2001),与此相伴的是年轻一代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9》的1978—2018年数据和《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数据显示,以2002年为界,1978—2002年我国离婚率的升速较缓,年均增幅为0.03‰,2002—2019年的年均增幅超过0.15‰,增速平均提高了0.11个千分点(杨菊华、孙超,2021)。综上,过于强调相貌在婚姻过程中的重要性可能会导致个体在婚姻中更倾向于注重婚姻的外在目标,从而降低婚姻质量。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技术的发展,相貌出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普罗大众实现相貌出众的可能性随之增强。相貌出众可实现性增强同时也意味着若个体想要有出众的相貌,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与自我监督中超越自我。相貌出众不只是天生的,也是后天自我规训的结果。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外表问题。它一方面体现出个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意味着个体具有高超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督的能力,故而成为了功能性社会的一个象征性符号,用以衡量个体自我监控、自我管理的能力(Cockerham et al.,1986)。在婚姻中,如果个体本身相貌就出众,那么其相貌出众的可实现程度就高,根据客观相貌出众对婚姻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可推测相貌出众的可实现程度越高,婚姻质量越高。如果个体本身相貌平平,而又认为相貌出众的可实现程度高,便愿意为改变相貌而付出努力,这种努力体现了自律、责任感和义务感。责任是构成现代婚姻幸福的要素和支柱(夏国美,1998;王集权等,2008),责任缺席是导致当代中国离婚的伦理道德影响因素之一(付红梅、李湘妹,2008)。无论是择偶、维持婚姻幸福还是离婚过程,都能体现责任在婚姻生活中的重要性,个体的努力有助于维持婚姻关系和提升婚姻质量。可见,无论是相貌出众者或是相貌平平者,他们持有的相貌出众可实现程度高均可能提升婚姻质量。

价值观理论的提出者普遍意识到价值观的不同层面间存在不一致,如豪斯(Robert House)采用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来衡量人们所持有的价值观与社会中实际流行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距(House et al.,2002),卡塞尔采用重要性和可能性来体现个体追求目标过程中产生的价值冲突(Kasser & Ryan,1996)。然而,当前价值观实证研究鲜少探讨价值观不同层面不一致带来的系统影响。这些不一致的实质是价值观失调。就相貌价值观来说,相貌出众重要程度与可实现性程度并非总是同步的,个体可能认为相貌出众很重要但却无法实现,亦可能认为相貌出众非常不重要但却可以轻松实现,这就出现了相貌价值观失调。本文以相貌价值观两个层面的差距作为相貌价值观失调的程度,探究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当相貌出众重要程度高(或低),而实现可能性低(或高)时,个体会出现较高程度的相貌价值观失调;当相貌出众重要程度高(或低),而实现可能性高(或低)时,个体会出现较低程度的相貌价值观失调。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越高,在维系婚姻关系和提升婚姻质量过程中的消极情绪越高,进而对婚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假设1:相貌出众的重要程度越高,婚姻质量越低。

假设2:相貌出众的可实现程度越高,婚姻质量越高。

假设3: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越高,婚姻质量越低。

(二)关系流动性与婚姻质量

相貌价值观的最大效用通过影响人际关系网络的建立与维持来实现。研究发现,相貌可以反映个人健康,还能够体现个体的认知能力差异(Persico et al.,2004),影响着交际信心、机会与能力(Mobius & Rosenblat,2006),相貌出众的青少年社会应酬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更强(Case et al.,2009)。相貌出众者通常更受他人欢迎,更容易建立人际关系网络并积累更多的社会资本(王慕文、卢二坡,2018),使得社会网络构建与社会资本积累中出现美貌溢价(顾天竹、纪月清,2017)。个体在观察和感知周围的人际关系网络建立、维持与摆脱时,通过观察和对比周遭环境中相貌出众者与相貌平平者之间社会网络的建构情况,便可粗略了解其所处环境对出众相貌的兑现程度。这种感知不仅是相貌价值观的一种投射,还是个体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高低的反映。

关系流动性是指个体对其所属群体中群体成员寻找新伙伴或建立新伙伴关系机会的看法(Yuki et al.,2007;Yuki & Schug,2012)。当个体感知到周围的人易于建立起新的人际关系或容易摆脱旧的伙伴关系时,其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就较高,反之则较低。它是与社会支持的获得和社会认同的建构均密切有关的社会生态因素(窦东徽等,2014;陈咏媛、康萤仪,2015),是个体对周围社会生态的一种评估,其本质是个体由己推人所感知的自己在这个环境中建立与摆脱人际关系的难易程度,成为衡量社会关系网络可获得性程度的指标(陈满琪,2018)。若个体知觉到周边人的关系流动性程度高,意味着自身也容易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Schug, et al.,2010),若个体知觉到周边人的关系流动性程度低,意味着自身较难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当个体感觉到相貌出众的重要性程度较高而自身较不可能实现时,其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较高,势必影响其人际交往信心和人际交往机会,从而体验到更低的关系流动性。反之,当个体感觉到相貌出众的重要性程度较高而自身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较高时,其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较低,人际交往信心和人际交往机会增大,从而体验到更高的关系流动性。

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也受关系流动性影响,这种影响体现为维持现有婚姻关系与摆脱旧有婚姻关系。从维持现有婚姻关系来看,关系流动性影响着配偶双方在维持婚姻关系中的投入,进而影响婚姻双方的感情。处于高关系流动性社会的美国人对伴侣的感情比处于低关系流动性社会的日本人更为激昂,激情的程度与想要获得更亲密关系、给予自己的伴侣更大优先权和切断其他潜在伴侣接触机会等做出承诺行为有关。充满激情的爱在高关系流动性社会中更具效用(Yamada et al.,2017)。究其原因,在高关系流动性社会里,人际关系更容易失去,个人面临伴侣被偷猎的风险。与日本相比,美国夫妻更喜欢给对方购买礼物。在日本,那些有更多机会扩展人际关系的被试(例如倾向于与各种社会群体互动者)比机会较少者更喜欢给伴侣赠送礼物。上述研究结果表明,更高水平的关系流动性鼓励了那些有助于维护伴侣关系的行为。在高关系流动性的社会里,人际关系更为脆弱,因此个人发现更难以建立长期关系,需要做出更多承诺来维护已有的婚姻关系,由此提高了婚姻质量。

从摆脱现有婚姻关系来看,关系流动性影响了配偶双方知觉到的婚姻流动性高低。高关系流动性意味着个体基于自身偏好缔结新关系的机会增大了。在高关系流动性的社会里,个体更愿意冒险去寻找更好的关系(Yamagishi et al.,2012),更愿意向朋友自我表露(Schug et al.,2010),更愿意运用冒险的而非保守的问题解决策略(Yamagishi et al.,2012), 更愿意扩展已有的社交圈规模(Oishi et al.,2013),自我提升的倾向更强烈(Falk et al.,2010)。这意味着当婚姻中的个体不满意现有关系时,在高关系流动性的环境中更有可能寻找新的关系,缔结新关系的机会也随之增大,似乎高关系流动性会降低婚姻质量。当中国被调查者在面对高关系流动性带来的利弊问题,即扩展关系网络机会增大和现有关系稳定性降低时,特别是在婚姻中对此如何看待和抉择是一个有意思问题。以中国为样本的研究指出,妻子相貌会对丈夫婚姻满意度产生积极作用(毕文芬、潘孝富,2017)。将客观相貌放置在关系流动性的视角下,美貌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旧关系稳定性的同时,也增大了个体构建新关系的可能性。通过增强关系流动性,相貌成为一种社会资本。由此提出研究假设4。

假设4:关系流动性在相貌价值观失调和婚姻质量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三)主观社会阶层与婚姻质量

不同社会阶层的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对关注流动性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在相貌出众重要性这一维度上,高、低社会阶层的认识可能比较接近。毕竟从客观上来说,相貌每提升一个等级,工资收入会增加13.3%(邓卫广、高庭苇,2019;郭继强等,2017;刘一鹏等,2016),而美貌为个体带来的经济方面的提升会影响个体的精神状态,最终提高幸福感(黄玫立、田媛,2019)。相貌对收入的正向效应可能会延伸到婚姻关系中,最终影响婚姻质量。在相貌出众可实现性程度这一维度上,高、低社会阶层之间的认识可能有较大差异。对高社会阶层而言,相貌出众可实现性可能是高社会阶层用于维持地位、区别于低社会阶层的方式之一。首先,凡勃伦(Thortein Veblen)的《有闲阶级论》指出,精英阶层会通过塑造理想的精英生活方式将自己与等级低的社会人群分开(凡勃伦,2014)。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群体不仅经济情况不同,而且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使得群内成员与群外成员相互区别开来。相貌出众的可实现性成为社会排斥的一种方式,代表着个体所处阶层所拥有的潜在资源、地位特征,表现了身体用来诠释社会原则和文化内容以获得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的能力。其次,个体对自身相貌的管理也成为不同社会阶层区分的标准之一,社会整体的结构变迁在身体规范与社会区分之间建立起了紧密的关联,越想实现区分,就越需要对身体施加一种自觉的控制(唐军、谢子龙,2019)。对相貌的自我监控和自我管理是中产阶层强大自我管理能力在身体领域的一种实践,相貌出众的象征性符号给中产阶层带来了勤奋且节制的自我形象,并且成为中产阶段自我印象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以此区别于其他的社会阶层,成为其维持地位的一种方式。愿意为实现相貌出众可能性而付出的努力可能成为不同社会阶层向外传达社会价值的一种表达方式。高社会阶层对于相貌出众可实现程度的看法使其认为周边人际关系建立的难易是个人可努力的部分,倾向于做出内归因,这种内归因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对于低社会阶层而言,受制于自身的生存状态,相貌出众的可实现性程度比高社会阶层弱,这使其认为周围人际关系建立的难易是个人无法掌控的部分,倾向于做出外归因,这种外归因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综上,高、低社会阶层在相貌出众可实现程度上的认识差异可能导致不同社会阶层的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差异,最终可能影响不同社会阶层所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为此提出研究假设5。

假设5:主观社会阶层调节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关系流动性的影响。

不同阶层之间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可能有所差异。高关系流动性与较高的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和生活质量相关(文植等,2019)。这一结果与以新生代农民工为样本的研究并不一致,高关系流动性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更低(胡晓艳,2015)。从阶层流动角度来看,低关系流动性意味着较强的阶层固化,预示低社会阶层难以突破瓶颈实现阶层流动,高社会阶层的阶层地位不易被超越。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代表的低社会阶层虽然处于高关系流动性的社会,却因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低而并未从环境中获益,不仅难以结识更多朋友,而且易于损失已有的伙伴关系,总体上使人际关系处于损耗状态,导致关系流动性并不能提高其幸福感。从社会支持的角度来看,关系流动性越高则社会支持越强(陈伟嘉、吴寒斌,2022),作为社会阶层划分标准的学历和收入均与较强的社会支持相关。较之于高学历人群,低学历人群更容易缺少知心朋友和亲密关系伴侣,而低收入群体也同样面临着更高的缺少知心朋友和亲密关系伴侣的风险,在公共机构中进行社会参与的比率更低,因此低学历、低收入群体较少从现有社会网络中得到较高程度的工具性支持和情绪性支持(Weyers et al.,2008)。在高关系流动性的社会,以高学历、高收入为代表的高社会阶层因拥有较多的社会支持,相对来说较能抵御高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不利影响;反之,以低学历、低收入为代表的低社会阶层因社会支持较少,难以对抗高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不利影响。综上,提出研究假设6。

假设6:主观社会阶层调节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影响。

基于上述论述,本文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三、变量与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取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2017年社会心态调查,该调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编制,于2016年8月到2017年4月通过智媒云图研发的问卷调研App“问卷宝”向在线样本库的全国用户(共约110万人,覆盖全国346个地级城市)推送问卷,随后依靠用户分享问卷的方式来进行滚雪球式发放。问卷回收后,利用测谎题、答题完成情况等对回收问卷进行筛选。调查最初共回收问卷24364份,筛选后最终得到有效成人问卷22669份。本研究针对已婚或同居人群,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选取其中有效样本9157人,其中男性4459人,女性4698人。平均年龄为33.37±8.20岁。个人月收入3000元以下者2724人,3000~5000元者5591人,1万~5万元者645人,5万元以上者197人。

(二)测量工具

1.相貌价值观与相貌价值观失调

相貌价值观是外在追求价值观分量表,由卡塞尔和赖安(Kasser & Ryan,1996)编制,包括5个题目,考察相貌出众对个体的重要程度和可实现性程度(李原,2018)。相貌出众重要程度采用7点计分(1="非常不重要,7=非常重要),得分越高表明个体越看重该目标。相貌出众可实现性程度采用7点计分(1=非常不可能,7=非常可能),得分越高表明个体对认为实现该目标的可能性程度更高。以相貌出众重要性和可实现性的差距作为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无法深入探讨相貌价值观重要性与可能性之间的方向性差异,而只是探讨相貌价值观失调的程度,因此该差距取绝对值。

2.关系流动性

关系流动性的测量采用由纪(Yuki et al.,2007)编制的关系流动性量表(relational mobility scale),以评估被调查者感受到其周围人际关系流动性水平的程度。该量表包含12个题项,其中6个题项为反向题。要求被调查者基于他们周围人的情况而非自身情况就关系流动性条目做出评定(1="非常不同意,7=非常同意)。关系流动性的题项经反向计分后,以12个题项均值衡量被调查者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均值越高表明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水平越高。已有研究发现,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Cronbach’s" α="0.80(赖洵慧,2013)。

3.婚姻质量

婚姻质量由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构成。婚姻满意度是婚姻质量的积极维度,包括3个题目,例如“您对您夫妻之间关系的满意程度有多少?”采用7点计分(1="非常不同意,7=非常同意)。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李原,2020)。婚姻压力感是婚姻质量的消极维度,由1个题项来衡量,询问被调查者体验到婚姻压力的严重性程度,采用7点计分(1=非常不严重,7=非常严重)。

4.主观社会阶层

主观社会阶层的测量采用阶梯量表,该量表被国内外研究广泛采用(Adler et al.,2000)。先给调查者呈现一个十级的阶梯图片,自下而上标记上1~10十个数字。10分代表最顶层,1代表最底层。要求被调查者评定自己现在所处的社会阶层,所选数字越大,表明主观社会阶层越高。

四、研究结果

(一)相貌价值观、关系流动性对婚姻满意度、婚姻压力感的影响

以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为因变量,以关系流动性、相貌出众重要性、相貌出众可实现性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方程中纳入性别、年龄、个人月收入、受教育程度和户口等人口学变量,剔除其对研究结果的影响。自变量采用层次进入的方式,考察每层中增加的变量对回归方程解释力度的影响,从而判定增加的变量是否与因变量独立关联。第一层纳入人口学变量,第二层纳入关系流动性、相貌出众重要性、相貌出众可实现性,每层变量采用全部进入方式,结果见表1。在控制人口学变量后,关系流动性、相貌出众重要性、相貌出众可实现性可显著预测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关系流动性越高,婚姻满意度越高,婚姻压力感越低。相貌出众重要性越高,婚姻满意度越低,婚姻压力感越高。相貌出众可实现程度越高,婚姻满意度越高,婚姻压力感越低。

(二)关系流动性的中介作用

由表1可知,关系流动性、相貌出众重要性和相貌出众可实现性是婚姻质量的有效预测因素。根据研究假设,为进一步探讨相貌出众重要性与相貌出众可实现性的不一致如何通过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产生影响,以相貌价值观失调为自变量,关系流动性为中介变量,分别以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为因变量,采用海斯于2016年开发的PROCESS for SPSS v3.0版本进行中介效应分析。该版本采用偏差校正的非参数百分比Bootstrap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首先,以相貌价值观失调作为自变量,关系流动性作为中介变量,婚姻满意度作为因变量。选择模型4,设定“Bootstrap samples”样本量为10000,选择95%的置信区间,进行Bootstrap中介变量检验。将被调查者的户口、年龄、受教育程度、个人月收入、性别作为控制变量以排除人口学因素产生的影响。

中介检验结果表明,关系流动性的中介检验没有包含0(LLCI="0.369,ULCI=0.461),表明关系流动性的中介效应显著。控制中介变量关系流动性之后,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婚姻满意度的影响依然显著,t=-11.19,P<0.001,置信区间(LLCI=-0.220,ULCI=-0.154)不包含0,表明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婚姻满意度存在直接效应,直接效应值为-0.187。由此可见,关系流动性在相貌价值观失调与婚姻满意度中起着部分中介的作用,部分中介效应大小为-0.016,相貌价值观失调和关系流动性在婚姻满意度的总效应值为-0.203,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百分比为7.9%。具体的中介模型图和未标准化路径系数值见图2。

其次,以相貌价值观失调作为自变量,关系流动性作为中介变量,婚姻压力感作为因变量,选择相同模型进行Bootstrap中介变量检验。分析发现关系流动性的中介检验没有包含0(LLCI="-0.541,ULCI=-0.412),表明关系流动性的中介效应显著。控制中介变量关系流动性之后,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婚姻压力感的影响依然显著,t=6.833,P<0.001,置信区间(LLCI=0.114,ULCI=0.206)不包含0,表明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婚姻压力感存在直接效应,直接效应值为0.160。由此可见,关系流动性在相貌价值观失调与婚姻压力感中起着部分中介的作用,部分中介效应大小为0.018,相貌价值观失调和关系流动性在婚姻压力感的总效应值为0.179,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百分比为10.1%。具体的中介模型图和未标准化路径系数值见图3。

(三)主观社会阶层的调节作用

为了解主观社会阶层如何对关系流动性在相貌价值观失调与婚姻满意度、婚姻压力感关系中所起的中介作用产生调节效应,研究以相貌价值观失调为自变量,关系流动性为中介变量,婚姻满意度为因变量,主观社会阶层作为调节变量,户口、年龄、受教育程度、个人月收入、性别为控制变量。

采用模型58用于分析调节变量模型,设定“Bootstrap samples”样本量为10000,选择95%的置信区间,分析发现主观社会阶层与相貌价值观失调的交互作用显著影响了关系流动性,B="-0.012," t="-3.090," P<0.05,置信区间(LLCI="-0.002,ULCI=-0.004)不包含0。通过均值加减一个标准差区分低、中、高三种主观社会阶层,发现主观社会阶层较低、中等和较高的个体相貌价值观失调均显著影响关系流动性,相貌价值观失调越高关系流动性越低,且这种效应随主观社会阶层的增强而降低,其调节效应值分别为-0.021、-0.041和-0.062,Bootstrap检验的置信区间分别为(LLCI=-0.038,ULCI=-0.003;LLCI=-0.056,ULCI=-0.026;LLCI=-0.084,ULCI=-0.040),均不包含0。具体调节效应效果见图4。

关系流动性与主观社会阶层的交互作用显著影响了婚姻满意度,B="0.066,t=4.974,P<0.05,置信区间(LLCI=0.040,ULCI=0.093)不包含0。分析发现,对于主观社会阶层较低、中等和较高的个体,关系流动性显著影响了个体的婚姻满意度,关系流动性越高婚姻满意度越高,其调节效应值分别为0.289、0.405、0.521,Bootstrap检验的置信区间分别为(LLCI=0.223,ULCI=0.355;LLCI=0.359,ULCI=0.451;" LLCI="0.458,ULCI=0.584),均不包含0。

关系流动性与主观社会阶层的交互作用对婚姻压力感有显著影响,B="-0.060," t="-3.202,P<0.05,置信区间为(LLCI=-0.097,ULCI=-0.023)。分析发现,对于主观社会阶层较低、中等和较高的个体,关系流动性显著影响个体的婚姻压力感,关系流动性越高婚姻压力感越低,其调节效应值分别为-0.365、-0.470、-0.575,Bootstrap检验的置信区间分别为(LLCI=-0.458,ULCI=-0.272;LLCI=-0.534,ULCI=-0.405;" LLCI="-0.664,ULCI=-0.485),均不包含0。

五、结论与讨论

(一)相貌价值观是相貌影响婚姻质量的认知基础

相貌价值观的两个维度对婚姻质量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个体在认知上越是强调相貌出众的重要性,婚姻满意度越低,婚姻压力感越高。个体在认知上越是强调相貌出众可实现性,婚姻满意度越高,婚姻压力感越低。个体在相貌出众的重要性与相貌出众可实现性之间的认知差距越大,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越高,婚姻满意度越低,婚姻压力感越高。这一结果与现有相貌客观指标(如身高、体重)对婚姻满意度、幸福感产生影响的研究结论较为不一致,这种不一致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以前关于相貌的研究结果虽然探讨了客观相貌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但其中相貌多数来自他评,易受评价人的影响。如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相貌由访问员进行评定,易受访问员对相貌偏好的影响,由此而得出的相貌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与实际相貌对婚姻质量的影响有一定的差异。二是本研究的相貌价值观是个体对追求相貌在其生命中重要性的评价,以及个体对自身实现相貌出众可能性的评价,这种认知性评价不能等同于客观相貌。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朱光潜,1957),相貌的效用不应只讨论客观因素,更应重视相貌效用是通过“人”这一主体起作用的。正如同客观指标对阶层自我定位的净效应日渐弱化,而主观流动感知与阶层自我定位的关联日益增强(陈云松、范晓光,2016)一样,“人”这一主体赋予相貌多大的重要性、认为实现相貌出众具有多大的可能性,可能比相貌本身有更强的解释力度。将来研究可探讨相貌价值观与客观相貌在解释婚姻满意度、幸福感等方面何者更具预测性和解释力度。三是本研究讨论的是婚姻中个体对相貌的价值观念和个体对自己婚姻的满意程度,并非讨论婚姻中个体对自己或配偶相貌的具体评价,因此婚姻中夫妻对自身相貌的具体评价之间的落差、匹配程度对婚姻满意度产生何种影响可能是影响本研究结果的另一个因素,也是未来研究可讨论的另一个问题。

相貌出众重要性与相貌出众可实现性对婚姻质量的影响效应是分离的,这种分离也反映在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对于婚姻质量的影响上。如若把重要性看成人们对相貌天生美的认知,那么出众相貌的实现可能性就代表着人们在修饰美上乐意付出的努力程度。研究发现,就社交情况来看,通过个体的“修饰效果”体现出的修饰美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影响程度大于天生美(邓卫广、高庭苇,2019)。研究发现,相貌出众的可实现性对婚姻质量的影响高于相貌出众的重要性,进一步佐证了修饰美所具有的作用。因此,将来的研究除了从相貌价值观深挖其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外,还应进一步探讨天生美与修饰美在个体婚姻质量中的作用。

(二)关系流动性是相貌价值观对婚姻质量产生影响的途径

相貌价值观可通过关系流动性的中介作用对婚姻质量产生影响,其中介路径为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通过影响个人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进而影响婚姻满意度和婚姻压力感,即关系流动性在相貌价值观失调与婚姻质量中起部分中介作用。概言之,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越高,个体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越低;而个体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越低,婚姻满意度越低,婚姻压力感越高。

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负向影响个体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当相貌越重要而个体越不可能实现时,个体会由此体验到周边更低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当相貌越重要而个体越可能实现时,个体会由此体验到周边更高的关系流动性程度。这一结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个体在知觉周边的关系流动性程度时会将相貌视为一个考虑因素,相貌价值观成为个体知觉周边关系流动性程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二是个体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差异不仅是周边生态的体现,也是个体从自身出发推测周边、由已推人的过程,在这个推测过程中体现了个人价值观或能力,同时又受限于个人价值观或能力。由此,关系流动性不仅是周边生态的反映,也是个体能否在社会中建构良好人际关系能力或者策略的一种体现。

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正向影响表明,东亚文化在面对高关系流动性带来的建构新关系可能性变大而维持旧关系的稳定性变低时,焦点更多集中在维持旧关系稳定性上,符合中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的婚姻观。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的人际关系,本身具有特殊的属性。婚姻本身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摆脱旧婚姻关系或建立新婚姻关系不同于普通的人际关系,双方在关系不融洽时,特别是在东亚文化背景下,最初动机可能是试图修复或弥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关系流动性程度对婚姻的影响。因此,当关系流动性中的“关系”泛化到婚姻关系时,需要区别对待。二是高关系流动性意味着建构新关系的可能性变大,同时维持旧关系的稳定性变低。高关系流动性的不确定性意味着个体获得新关系的可能性增加,而失去现关系的可能性也增加。关系流动性高低不同,使得个体要适应这一现状所要完成的任务也不同。当个体知觉到周边的高关系流动性社会时,不仅要在建构的新关系中筛选有价值的关系,而且要通过努力挽留住伴侣以维护旧关系。如若不付出努力留住伴侣,那么伴侣就有机会去选择更好的关系,这种努力的付出最终形成婚姻的良性循环,从而使双方体验到较低婚姻压力感和较高的婚姻满意度。相较之下,在低关系流动性社会中,伴侣离开或被竞争对手抢走的风险更低(Yuki & Schug,2020)。个体要小心不要破坏自己当前的婚姻关系,否则最终可能陷入“低劣”或不愉快的关系中,婚姻压力感增加,婚姻满意度随之降低。

(三)主观社会阶层调节了相貌价值观对婚姻质量影响的强弱程度

主观社会阶层的调节作用存在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主观社会阶层调节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关系流动性的影响,不管社会阶层是高、中还是低,相貌价值观失调程度越高,关系流动性越低。从斜率来看,高社会阶层个体的相貌价值观失调对关系流动性的影响程度强于低社会阶层。这意味着高社会阶层更为重视相貌在关系流动性中所起的作用,赋予相貌在关系建构中更大的权重,低社会阶层虽然也重视相貌在关系流动性中有作用,但相貌在关系建构中的权重较小。

第二条路径是主观社会阶层调节关系流动性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从斜率来看,高社会阶层关系流动性对婚姻满意度、婚姻压力感的影响程度强于低社会阶层。研究发现,关系流动性会影响个体的等级观念,那些认为自我具有高关系流动性的个体更不认可等级观念,更倾向于平等主义,认为自我具有低关系流动性的个体更倾向于维持稳定阶层的信念(Ong & Leung,2014)。这意味着当处于高社会阶层的个体知觉到较高关系流动性时,虽然建构新关系的可能性增大,但是稳定旧社会关系的可能性变小,由此会更为珍视稳定婚姻关系的作用。处于低社会阶层的个体倾向于维持稳定阶层的想法,因此高关系流动性对其建立新关系和稳定旧关系的影响程度较小,对其婚姻质量的冲击程度亦较小。

上述结论具有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过于追求外在相貌并不利于提升婚姻质量。《上海蓝皮书: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21)》调查显示,单身青年在择偶过程中最为关注的是对方的“颜值”,有28.0%的人认为“长相”是其择偶的第一因素,单身青年的择偶观与婚姻质量的提升之间尚待磨合。二是相貌出众可实现性程度提升了婚姻质量,个体愿意为提升相貌付出的努力反映出个体对自身身体的责任感、对婚姻的经营和投入,这种修饰美可能通过配偶的认可提高婚姻质量。这也暗示着婚姻双方付出努力是维持、提升婚姻质量的不二法宝。三是即使高关系流动性社会意味着离开旧婚姻关系、缔结新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增加,但在中国文化背景下个体更看重如何稳定原有的婚姻关系,换句话说,一般而言个体是在无法维护原有婚姻关系的基础上才开始另一段婚姻关系的。四是在关系建构中,高社会阶层赋予相貌更大的权重,相貌与社会阶层间的关联可能在将来也会呈现固化趋势(Mears,2009),相貌会决定社会阶层(Berry,2008)。外表不重要的观念在现代社会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四)相貌价值观在关系建构中的意义

本文以私人领域、稳定关系、深入交往的婚姻质量为代表,尝试说明在高流动性社会中相貌价值观对个体感知人际关系建立难易的影响。本研究的结果可外推至公共领域,表明相貌这一外在因素经高流动性社会发酵,具备启发式的快速锚定他人的功能。在躺平和内卷严重的时代,在人人或失去动力或疲于奔命的状态下,个人的财务成功、相貌出众等传统的外在价值观可能已经开始异化,具有了内在价值观的属性。这种改变或源于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指的自反性。自反性是指社会实践随着新知识、新信息的出现而对自我的不断审视和改革(吉登斯,2011/1990)。个体通过在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自反性,以社会实践所取得的新信息为指引,不断地自我改变,进而也不断地改变着传统。“我们如何生活”成为吉登斯关于现代化与全球化的中心问题,相貌价值观具有内在价值属性,可能就是个体在社会实践中反思在现代化中呈现一个怎样的我,在这种反思中实现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有机统一。

诚然,本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仅探讨了相貌价值观对关系流动性、婚姻质量的影响,由于数据所限,没有比较客观相貌与主观相貌价值观在预测这些因素上的差异。将来研究可采集客观相貌数据,对两者加以对比分析。二是关系流动性可能存在个体知觉到的自我关系流动性与一般环境的关系流动性的区别,前者属于个体水平、微观层面,后者属于社会水平、宏观层面,两者会对个体心理与行为产生何种影响,是将来需要系统性探讨的部分。三是从关系流动性的定义出发,在理论上有许多社会生态指标可以间接衡量关系流动性,如一般信任水平、换工作频率、离婚率(和再婚率)以及平均的熟人数量,等等。将来的研究应进一步挖掘关系流动性的社会生态指标。四是相貌价值观失调有不同的方向,因篇幅所限,本文无法囊括相貌价值失调不同方向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将来的研究应更为细致地探讨相貌价值观失调不同方向的具体影响。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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