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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田理——关于“田”的知识考古
彭兆荣
摘要: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一个农业国家而言,“田”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键概念,因为,中国“道理”之大者从“田”而来;“田理”不仅涉及社稷国家的政治,与传统社会认知、伦理价值相通缀,更关乎民生大计。以“田”为切入口,可以透析我国一些重要领域与之历史关系,确定今日“传统创新”之基理。
关键词:田;疆界;井田;城邑;里甲;邻里
引言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在“天下体制”中,“田”为首要之道理。中华文明作为农耕文明,在某种意义上说,“文明”写在农田上;因为她与田土建立着长久的、牢固的关系,包括诸如宇宙认知、政治体制、城市营建、里甲制度、邻里关系、市井街坊等。简言之,地为“方”,“田”为“方”之样榜,是为“天下法式”。可以这么说,要了解中国,需明鉴“田理”,因为,“理”从“田”来,“理”在“田”中,“理”本从“田”。
中邦立基田疆
如果有人问:建立中国的根据是什么?回答:田土。翻开中国第一部地理著述《禹贡》,可以看到,即在建立“中邦—九州”、确立“方国—五服”等事件中,已然将这一道理交代清楚。众所周知,大禹治水,建立九州,始有“中邦(中国的原型)”。“九州”是地理区域,“五服”则围绕着“中邦”——具体地说是以中邦(“王畿”)为中心,画了一个两千五百里的大圆圈,每五百里为一“服”,是为“五服五服”皆以“田”为计量,“京畿”亦在其中。
《禹贡》除了划分地理区域外,还确立人群的亲疏远近,也就是根据“中邦”的定位、方位远近来确认。《禹贡》中的所谓“贡”,就是那些远近的方国提供贡品;“服”就是提供服务。简言之,贡献粮食。《尚书•禹贡》载:“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絰,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大意是说,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区域,提供整捆连穗带桔的粮食作为纳税;二百里以内缴纳的禾穗,秸秆不需要;三百里以内缴纳去了秸芒的穗;四百里以内缴纳带壳的谷粒;五百里以内缴纳去了壳的米粒。这段论述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所谓甸服,其实就是天子的粮仓。在中国,只要有充足的粮食,其他事情都好办。第二,所谓纳税,其实就是上交粮食,以禾谷兑换田赋。我们今天仍然沿用“税”的概念。第三,根据地理的远近,交纳的粮食情况不同,主要考虑运输问题。其实,这就是“中邦—中国”之“一点四方”之原理:农业中国,土地中国,田畴中国。
这种以“田”为计量单位的方位和区域划分,也成就了“家国天下”的“疆界”形制。就是说,国之疆界也以“田”为计量;即以田土和沟洫为依据建立疆界,并与“疆理”(划分边界)形成了关联。换言之,中国古代版图的基本构造形式是以田畴为范式的所谓“疆界”。这表明,我国传统的边疆、边界与西方的frontier、border、boundary都不一样;“界”“疆”“理”等都从“田”,皆以“田”为分割、分界、分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疆理体系”。从现有的材料看,西周时期,土地的疆理与农田沟洫关系密切,这就是我国早期的“土地疆理”。《诗经》中说:“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其实,我们今天讲的“边疆”“疆域”“边界”等意义,皆包含“田理”的中国范式,这也是我国人类学边疆理论研究值得重视的地方。
中国自古将国家称为社稷。“社”与“稷”乃农作、农田的照相,亦为“礼仪之邦”之注疏。“社”即祀土、厚(后)土、肥土、执土,皆为田地;“稷”是粮食的总称,表明田地中的禾谷。地为母,生产粮食;地与天相应,母与父相合。天父,策动天时;故“祖—社”是天地相合的化身。而天时与地利相互映照;没有天时,地辰便无秩序,物候便无章法,田地便无生机。现在我国农业的24节气正是这一景象的生动写照。此乃天地和谐的契机。王祯《农书》在“地利篇”引《周礼•遂人》之说:“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教之稼穑。凡治野……以土宜教甿,今去古已远,疆野散阔,在上者可不稽诸古而验于今,而以教之民哉?”(大意:《周礼•遂人》说,古时按年定时统计人口,分给田亩,教人民种庄稼。治理农田,按照田地的实际情况实行管理。虽然这是古代的情形,却是今天验证的经验,否则何以教民田作?)可见,田理不独为天下法理,亦与天时之“天理”相配合。
在农耕文明的知识谱系中,田与土同指并置。土指土地、土壤、田地。《尔雅》曰:“土,田也。《尚书•禹贡》曰:“厥贡惟土五色。引申为土地、疆土、土田等;还引申为乡土、本土。土又是“社”的初文,甲骨文毫土、唐土等皆指其地为土地神,即社神。土还是“水火木金土”五行之一;同时又特指古代埙类土制的乐器。《诗•风•鸱鸮》:礼切彼桑土,绸缪牖户。”毛传:“桑土,桑根也。陆德明释文:“土,音杜。《韩诗》作‘杜'义同。”《管子•八观》之首“观”便是看农田,其曰:“行其田野,视其耕芸,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以知也。这表明,田不仅为诸事之源,也是中国古代“政”之集大成,——“农正之政”也。这样,“田地—农作—国政”便串在了一起。
因此,古代的“王政”实施之首要,不仅以田地为政治计量,而且还是百业之兴的照相。《礼记•王制》曰: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伪。古者:公田,藉而不税。市,廛而不税。关,讯而不征。林麓川淨,以时入而不禁。夫圭田无征。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田里不粥,墓地不请。……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这就是说,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是按照田地来划分的,也是管理的对象。
田又是“地方”的缩影。甲骨文“田”为,表示在垄亩上画出三横三纵的九个方格,其形制为所谓的阡陌。表示纵横交错的田垄(陇)。有的甲骨文将阡陌简化为一纵一横,也是井田的反映。赵诚解释:“田,象田地之中有阡陌之形。甲骨文用作职官之名,则为借音字。毋庸置疑,田的阡陌形制亦非一蹴而就。钱穆说:
我们莫错想为古代中国,已有了阡陌相连,农田相接,鸡犬相闻的境界,这须直到战国时代,在齐、魏境内开始的景况。古时的农耕区域,只如海洋中的岛屿,沙漠里的沃洲,一块隔绝分散,在广大的土地上。又如下棋般,开始是零零落落几颗子,下在棋盘的各处,互不相连,渐渐愈下愈密,遂造成整片的局势。中国古代的农耕事业,直到春秋时代,还是东一块,西一块,没有下成整片,依然是耕作与游牧两种社会到处错杂相间。
从历史发展的走势看,田地越是趋向规制,国家越是趋于一统;因为,大一统需要对田地进行统一的规整和规划,进而分封。分封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从商代一路沿袭,罕有历史学家注意到其与田疆规制的关系问题,而土地规制之要者,“田”也。
概之,这是中国的原貌。
农政井田形态
在中国古代社会,井田是一个关键概念。田与井建构出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关系。首先,井田皆方形,表明地方。地方代表大地,比如方舆(指领域,亦指大地)。有资料显示,甲骨文刻录的有关“方”的卜辞极多。为何讲究“方井”?是要对应“天圆”。所以,井田概念中首先包含着宇宙观价值。其次,井田同构成一幅社会图景:井是家的表符,无井就无家。中国传统村落在最初选址时,先找水源,最有代表性的,首要事务就是开凿水井,以确立生命之源,进而立基、开基。故背井离乡被描绘成失去家园的凄惨情状。再次,田相属的是传统乡土社会中的“农户—家族—宗族”人群共同体。第四,井田制在历史文献的记载中是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虽学界对井田制度在历史上的井田制有不同见解,但并不妨碍其作为一种制度的模型和理想的样榜,对我国的农业,比如土地制度、田地与农户、人口税赋等都有重要影响。
无论井田制是否历史性地长时段实行过,都不妨碍其作为一种农耕政治和文化的样榜性,——一种理想的农作模式。这个模型的一个核心价值是人与田地的“捆绑关系”。这也是乡土中国基层的基本面貌。井是乡的指代,失去家园或离开家园为背井离乡。《说文解字》释:“井,八家一井。象沟韩形瓮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凡井之属皆从井。”
从这一视野看,历史上封建王朝的“王政”,特别是相关的农业政策会根据历史语境进行调整,却大致不改变乡井的社会群体结构。井即有家园财产的意思,一方面表示乡土基层以井为乡的指喻;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村落的基本性质是宗族在历史上的扩大过程中不断形成的,所以,大体上是同宗同族,自然也有传承的意思。“周天子把王畿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后,诸侯也就成了自己封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这样,天子与子民通过田地的关系形成了名义上的共同体,这就是金字塔式的“家国天下”体制。换言之,家国的本义皆离不开井田。
如上所述,对于农业国家而言,最为重要的事务都围绕着农田展开:农业生产粮食,粮食生产于土地,土地规制于井田,这也便是古代政治之以田为政,——即“田政”的道理。正是因为此,天子���须带头亲耕农作。历史资料告诉我们,古代的帝王无不亲躬,天子还要行“錯田”礼仪。这种仪式,从周延续到清末。古籍上说:“天子亲耕之田也。古者錯田千亩,天子亲耕用供郊、庙奎盛,亲躬天下之农。”天子亲耕,虽为表率,实为政务。税者,从禾也;田赋的另一种形式租亦从禾(税的省略)加上且(组织、征收),本义为征收作为赋税的谷物。如《说文解字》释:“租,田赋也。
管理制度上亦以田为本;这也是里甲制的原型与衍义。众所周知,里甲制度作为古代基层的代表性管理制度,皆以田为据。而“里甲”二字即从“田”。比如,清代的国家基层组织体系的主要形式由保甲和里甲组成:
清廷实行保甲政策,遍于全国,始于顺治,初为总甲制,继为里甲制,皆十户一甲,十甲一总,城中曰坊,近城曰厢,在乡曰里,康熙四十七年申令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
保甲虽起源早,但到清朝才正式采行。有历史学家认为,保甲的雏形始于《周礼》,但作为地方行政的控制系统,到清朝才算完备。这种以田为范的计量体制和管理方式成为了传统农耕社会独特的中式表述。更有甚者,在中国的“田地范式”中,除了满足人民的生活基本需求外,还是一门“艺术”。所谓“九州之域,种艺之法也”。在中国,所谓“艺者”,田之种植也。“田”,是一门艺术。综观世界古代文明之类型,农耕文明不在少数,但田之如此范式,唯中国独特。
概之,这就是中国的原理。
都邑阡陌形制
田与国存在关联。如上所述,传统农耕之基础是在农田上耕作,而中国的农田形制为阡陌式。《说文解字》释:“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凡田之属皆从田。”也就是说,田的呈现方式是以田埂为边界的纵横交错。田为方者,平地的田畴可以规整为“阡陌格式”。当我们以这一个格式来看中国古代的都城形制时,可以发现,原来中国古代的城郭,尤其是王城,正是按照这一“阡陌格式”(设计界通常用“棋盘式”表述)设计的。对此,《周礼》有详细的记述,比如《周礼•考工记•匠人》有:“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所谓“经纬”,与“阡陌”同出一辙。王城的形制都是方形或长方形(比如“坊市”“里坊”),与传统农耕作业的井田制度、邻里关系相互配合。
这种阡陌格式不仅与“国”之营建与经营相契合,而且与“国”之属性相配合。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一书中以“四方四土”为题,考证了“商之都邑”与这一形制的意思:“与四方或四方相对待的大邑或商,可以设想为处于四方或四土之中的商之都邑。大邑或商实指一个范围的土的,即都邑所在土地,故与相对四方或四土亦实指一个范围更为广大的土地区域。”卜辞中也有不少相关的表示:
武丁卜辞四土受年四土以外有北田、西田
武文卜辞四方受禾四方对大邑
乙辛卜辞四方受年四土对商
所谓“四方四土”至少有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天圆地方的缩影。第二,四方田土。第三,城邑形制。第四,商的指示。第五,一点四方一中国的地理构造。第六,田畴的形态。
阡陌形制更为直接的样本与井田中的沟浍蓝图有关。郑玄疏云:“井田之法,畎纵遂横,沟纵洫横,浍纵自然川横。其夫间纵者,分夫间之界耳。无遂,其遂注沟,沟注人洫,洫注人浍,浍注自然人川。此图略举一成于一角,以三隅反之,一同可见矣。”古代都城为正长方形,皇城居中,“左祖右社,面朝后市”,中轴南北定向,形成东西南北格局,配以城门。这其实是《考工记》中确定的形制,基本要理正是井田制,特别是城中“经涂”(南北向的道路)就是田垄“阡陌格式”的翻版。当然,古代城市中的“街坊”与田畴的阡陌制下有关系。若将城市遗址与田畴阡陌格式相比较,便会发现其中奥妙。今天的长安古城仍可确认坊市布局。坊即四方形,其108坊,形成一个口,城郭。营建原理都遵从阡陌格局、棋盘范式、里坊规制。
我国古代的城市制度很有特色,与西方古代的“城邦制”迥异。古代在形制上表现为“城邑+城郭”:前者主要表述为以宗族分支和传承为原则;后者侧重于“城郭”王城的建筑形制为原则。二者共同形成了古代中国式的城市的基本形制。故有学者认为,用“城邑制”概念来概括我国古代的城郭形制更为恰当。因为“中国的早期城邑,作为政治、宗教、文化和权力的中心是十分显著的,而商品集散功能并不突出,为此可称之为城邑国家或都邑国家文明”。邑,会意字,甲骨文,(口,四面围墙的聚居区);(人),表示众人的聚居区。初文从(口),从(卪)。《说文解字》释:“邑,国也。先王之制,尊卑有大小。”这里所说的国是狭义的国,也就是邑字的引申义,这是在国家意义上使用的邑的概念。张光直说:“甲骨文中的‘作邑’卜辞与《诗经•绵》等文献资料都清楚地表明古代城邑的建造乃政治行为的表现,而不是聚落自然成长的结果。这种特性便决定了聚落布局的规则性。”
邑的雏形原与聚落联系在一起;通常,邑与郊野是连通的。《尔雅》曰。“邑外谓之郊。”换言之,不论邑为国、为乡,都衍生于农作,衍生于井田,而且演示出了宗法制度的特殊景观。邑与农耕、季节相互配合,吕思勉说:
春、夏、秋三季,百姓都在外种田,冬天则住在邑内,一邑之中,有两个老年人做领袖。这两个领袖,后世的人,用当时的名称称呼他,谓之父老、里正。古代的建筑,在街的两头都有门,谓之闾。闾的旁边有两间屋子,谓塾。当大家出去种田的时候,天亮透了,父老和里正开了闾门,一个坐在左塾里,一个坐在右塾里,监督着出去的人。出去的太晚了,或者晚上回来时,不带着薪樵以预备做晚饭,都是要被诘责的。出入的时候,该大家互相照应。
今天的云南和顺古镇仍然存续着闾门格局,只是不见父老与里正。
城邑与井田制度存在着直接的关联:
在所种之田以外,大家另有一个聚居之所,是谓邑。合九方里的居民,共营一邑,故一里七十二家(见《礼记•杂记》《注》引《王度记》。《公羊》何《注》举成数,故云八十家。邑中宅地,亦家得二亩半,合田间庐舍言之,则曰“五亩之宅”),八家合一巷。中间有一所公共建筑,是为“校室”。
中国的城邑制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第一,邑的原始形态是乡土聚落。第二,邑的基本构造与乡土社会的关系密切。第三,邑既为城,又为乡,说明我国古代城乡分制并非隔绝。第四,城的形制与乡邑中的田地阡陌形制相互照应。
传统的封建制就是以采邑、封邑、食邑为特征。邑的基本语义以井田为背景,即乡土。采邑盛行于周朝,对后世影响深远。在邑的建制中,包含着城郭的特性与特征。邑的形制也成了古代国(城郭)的原型。换言之,邑既可指城,又成型于乡;邑毋宁为城乡的粘合性媒体。
概之,这就是中国的原型。
家园邻里范畴
田在文字造型中是一个单体字,但同时又是田族的基础部件。比如男字,甲骨文,即(田,田野,庄稼地)加(力,体力)。这也与传统小农经济的社会分工有关,即男耕女织。男人在田地里劳动,泛指在田间出力务农的农民。于省吾先生考察了男的语义和演变:“男字的造字起源,涉及古代劳动人民的从事农田耕作,关系重要。”只是男本该是左田右力,而不是上田下力的造字结构。农耕文明自然少不了人与土地的结合。在传统的文字系列中,与田族有关系有:畎、畴、里、甲、佃、亩、畋、甸、畿(王城周围的地方)、稷、苗、畕(即疆界之意)、壘等;与田地、耕田、里甲、城邑、国(口)家、边疆等历史和制度皆成脉理。
“土—田”之诉是基于农耕而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土地并非田畴的原初性表述。作为人类学的常识,农耕文明之先是采集狩猎阶段;采集狩猎阶段与农耕文明阶段并不是泾渭分明的,二者存在历史性的交错;即使在今天,世界上仍存在采集狩猎的部族。在中国的商代,狩猎成风,而在安阳考古发掘中同时发现了农耕文明的大量材料,比如稻米的种植、水牛的耕作等。而作为农耕文明的代表田地范畴,也还存在着经过由零到整、由生到熟的田土化过程。再者,田地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人化自然”过程。特定的人群以特定的土地为耕作对象,这一人群共同体因此构成了传统乡土社会的基本构造——也是我们家园的图像。
需要加以辨析的是,古代传统的基层乡土社会与帝国官僚体制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遵循“同意权力”,后者执行“模暴权力”。由于国家的税赋、纳贡等主要从农民那儿获取,历代王朝都对三农实行制度性掌控。然而,对于广大“乡野”,国家的掌管是有限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传统的村落是自治的。乡里与自理自成体系,根本原理仍为田理。
之于乡土范畴,田理中的里是一个关键词,它与村落民居有关。先秦的民居即为里。《尚书•多方》为周公代表成王向殷遗民发布的诰令:“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治田曰畋。无论如何,有宅有田,方能把人安顿下来。宅地是安居,田耕为乐业。聚居的邑落就是里,所谓“在邑曰里”,里居为廛。里就是农民平时集中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换言之,里为家园的基础和基型,即农村;并由此延伸出社会关系——邻里关系。里,金文即(田,田畴)加(土,墙,代表民居),《说文解字》释:“里,居也从田从土。凡里之属皆从里。”里实际上是人与田地的自然结合,却成为国家农政、田政中的重要环节和管理对象。
在中国古代,“里”既是行政单位,计量单位,管理单位,也是群居单位。而“邻里”又构成了“若干‘家’联合在一起形成较大的地域群体。”“邻里,就是一组户的联合,他们日常有着最亲密的接触并且相互帮助。”
邻里关系、乡里乡亲也因此成为乡土社会的重要社会关系。乡土不仅是农耕文明的社会基础,也是乡里乡亲的具体落实。依据字形的含义,杨宽提出,乡起源于周代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有学者解释,“乡,向也。民之所向也”。更接近于地方上的邑、聚落。在古代的聚落社会,“聚”“乡”“邑”相互关联,同中有异。
农业之重于田,人民依靠于田。对于农家而言,要使自己富裕的第一件事就是耕田种地,这也是农民的本分、本色与本职。农民若不富裕,国家便不能富强,这也是中国的道理。所以,《齐民要术》首章为“耕田第一”。田在刘熙《释名》中曰:“田,填也,五谷填满其中。”粮仓充实就富了。人们常用富甲一方来形容地方富裕者。《说文解字》释:“富,备也。一曰厚。”《礼记•郊特牲》曰:“富也者,福也。”无论“富”“甲”“备”“福”等皆从田,都与粮仓富足有关。在传统的农耕社会里,人们对“富裕”“福气”的期待与追求皆在农耕事业中。“田”决定人们的生活水平。对于中国人民来说,什么是“富裕”“幸福”?“田理”故也。
概之,这就是中国的原景。
结语
我国的农耕文明与田地是共生性的;中式文明与西方的civilization差异甚殊。文明一词初见于《易经•乾卦》:“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释:“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说明农耕文明的根本就是人与田地的聚合,并由此生成和演化出复杂的土地与佃户的关系。佃的意思是人耕治田。今天,我国正在进行乡村振兴战略,就中国的历史与国情来说,只要田地—农民—农业—农村还健在、健康、健行、健美,天就塌不下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道理,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发生根本变化,这就是“天下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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