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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互惠与共同体意识的塑造——以沙镇为例
哈正利、云中
《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4期
摘要:沙镇的形成与发展,始终伴随的是具象的共同体意识。而地方性互惠作为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表达,从人群集聚开始就扮演着一定的人文关怀的角色。基于蒙汉群众共同劳作、共同创造的地方性互惠在社会制度、民间信仰、日常生活中关照着沙镇的发展及沙镇的民族关系。从地方性互惠的角度理解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内涵可以成为和谐社会中“普遍的公民态度”,有助于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键词:地方性互惠;共同体意识;民族关系
大到国家,小到社区,每一种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形态的存在都有基于其上的共同体意识。意识虽然是个人的心理现象,但当其被赋予“民族”意义时,自然就具有了共同体的属性。民族学关注共同体意识的出发点在于“把人的意志完善成为一种制度和功能统一体,并把共同体作为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的状态”。与此同时,共同体也经历了从“‘家园共同体’到‘族阀共同体’再到‘合作共同体’”的演进。而作为共同体的组成,无论是个人间还是族群间,“相互联系性最主要、最强有力的方式就是互惠”。习惯将“个体经验与社会制度及整个社会联系起来”的民族学家,最早开始的互惠研究是关于礼物的交换。马塞尔·莫斯 (Marcel Mauss) 详尽阐释了“群体交换—精英交换—个体交换”的过程,并指出“礼物是不可让渡的物品,其所创造的连结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在此基础上,马歇尔·萨林斯 (Marshall Sahlins) 将互惠类型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慷慨、等价、消极互惠),认为“物品流动和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便是互惠”。此后,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 (Claude.Levi—Strauss) 把互惠理论运用到个人与群体之间的交换关系中,他的结构分析将互惠的原则、形式、现象总分为两种不同的结构体系“有条件的交换和无意识交换”,以此发展出了婚姻交换理论。最早明确提出用互惠原则来解释地方社会体系的学者是马林诺夫斯基 (Malinowski)。从“库拉圈”到“美拉尼西亚社会秩序”,作者拓展了互惠的内涵和往来通道,将互惠的“文化意义”增加了“半经济性、半仪式性”的地方经济交易体系。社会制度与文化观念共同推动了互惠的形成。这与民族学人类学不再单纯关注‘现象’,而是开始关注现象背后的文化意义和社会结构有着紧密的关系。受马氏理论影响,学者对于中国互惠的研究,尤其是礼物互惠的研究增添了新的理论视角。杨美惠在礼物互惠中加入了“社会关系”和“礼物经济”的视角。她认为,“中国社会中的礼物经济与关系网络一同作用,形成了与‘行政性权力’博弈的‘对抗性力量’”,其中表现在中国城市的礼物和关系对于“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尽管改革开放后期证明这样的“共同体”夹杂着权力集中和官吏腐败,但是当时的“礼物经济再分配了国家经济已经分配过的东西”,也起到了资源互动的作用。与城市互惠理论相对应的是中国乡村的互惠理论。阎云翔认为“互惠可以被视为一种符号,或是一种依靠关系这一社会基础传达人情的工具,在长期处于网络中的人们之间具有稳定的相互性的特点”。他强调,礼物的流动中不仅仅是为了功利性的目的,人情、面子才是相互往来的根本性原因。这与马林诺夫斯基通过“库拉”批判西方经济学者“理性人”的观点如出一辙。无论是从城市关系学还是乡村的人情往来,地方性互惠作为人群往来的基础已然表现了共同体的属性。地域性互惠不是与生俱来的民族性本质,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利益合作。它是通过交往互动形成的包含情感在内的文化共同体。从地方性互惠的角度理解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内涵可以成为和谐社会中“普遍的公民态度”,甚至有助于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田野点概述
沙镇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东端,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始建于1917年,由时任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前旗东协理台吉镇国公孛儿只斤·那森达赖主持兴建,又称那公镇”。 南和陕西省为邻,西与山西省府谷县、神木县比邻而居。处于晋陕蒙三省交界处,有“鸡鸣三省”之称。辖26个行政村 23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6个社区居委会 55个居民小组。居住着汉、蒙、回、满、藏、维 6个民族4万多居民。“早在清朝前期,此地荒无人烟……从清朝康熙三十六年开放蒙地后,是晋陕农民走口外的一条路线,原是南北高,中间略凸的沙丘,形似拳头,故名沙镇”。晋陕蒙三省结合部的地理位置使沙镇成为“关内”与“口外”人员流动与经贸往来的必经之地。居民分为四类:一是本地蒙古族,放牧为生,长居于此;二是躲避天灾人祸的晋陕难民,寻求生存,落户于此地,此类居民往往都是单独的,生计手段主要是为当地蒙古族放牧、饲养牲畜,后期与蒙古族雇主一起开垦土地,耕作劳动;三是晋陕商户以沙镇为中转,在“走西口”经贸往来中开展贸易经商,且大都为山西府谷、榆林等地区汉族商户;四是清末政权引导下的戍边屯垦移民。1999年,旗人民政府迁址薛镇后,沙镇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依靠境内蕴藏丰富的煤炭、石英砂等资源,煤化工及化工工业开始支撑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基于互惠传统的共同体意识
“人类基于互惠关系强化了一种彼此之间纽带性的联系”。实际上和谐民族关系实质也是一种基于互惠的族群互动往来。已有的互惠研究的人群都是“熟人社会”中的互惠行为,发生在沙镇的互惠行为却是很少被关注的“生人社会”的互惠行为,地方性互惠是由“陌生”变为“熟悉”的,而这种转变恰恰也是民族间交流交往交融的实质。
一是生产技术互惠。在认识到历史记忆是一种社会事实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历史记忆仍然是在不断地‘趋近真实’。有别于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汉族村镇,沙镇自诞生起就没有受过儒家文化的浸润。但是作为蒙地与汉地的交汇处,经贸的往来必然带来生产技术的互惠,也就是传统的善牧不善耕的游牧文化和精耕细作的农耕文化的互惠,这样的互惠持续了100多年,且大多数是自发的,少有政权的干涉。所以沙镇文化生态和谐、多元是自然而然生成的。这种和谐和多元带给沙镇的是一种协同劳作、互帮互助的共同体意识。共同开发共同收获,共享利益共担风险。汉族移民为当地蒙古族带去了善于精耕细作的大量劳动力和善于经营的商业,使沙镇从传统的以牧业为主转换为农牧商兼营,农牧商兼营不仅给沙镇带来了农作物和肉制品,也使沙镇不再只是依靠牧业,这也是集体协作的产物。分享生产技术,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作为共同劳动、协作开发这片土地的蒙汉群众,从沙镇产生伊始就是地方性互惠的物质载体,沙镇不仅提供共同体生活空间和基本生存资料,例如土地、淡水、草场等等,尤为珍贵的是在农牧业生产技术的互惠中,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来源于日常生活的地方文化。
二是日常生活互惠。沙镇移民第一代,也就是最早来到沙镇的晋陕汉族群众有一项“特权”,就是在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人群中,这些“一代”直呼蒙古族为“蒙达子”,意指:喝酒爽快,办事简洁迅速。蒙古族多称呼这些汉族一代为“南蛮子”,意指:生活节俭,精打细算。“戏谑关系是友好和敌对这两种情绪的特殊结合,并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基于戏谑是对称的,双方可以互相取笑和嘲弄,另一种是不对称的,即被取笑和嘲弄的一方只能接受而不能报复更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取笑嘲弄对方。” “达子”和“蛮子”适用于第一种戏谑关系,语义虽带有歧视和不尊重的色彩,但在沙镇的地方文化里所表现的却恰恰相反。通过访谈和参与观察发现,这些被对方称为“蒙达子”“南蛮子”的双方很少确切了解“达子”和“蛮子”的歧视含义,他们只是这样叫了,而且这种称谓并没有使蒙汉双方感觉到歧视和不尊重,反而只有双方关系好到可以一起劳作,彼此帮助,一起喝酒的时候才有“蒙达子”“南蛮子”的称谓,这是和谐蒙汉关系的真实写照,也是沙镇早期地方性互惠的日常表达。
三是地方信仰互惠。“共同体作为人类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就是因为人群的集聚是对抗大自然获得生存的重要条件。”部分文化要素因人的选择在新文化生境中失去了生存土壤,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文化功能丧失,也不意味着文化基因的消亡,而是一种暂时性回避,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复活。作为“实物”的共同体意识始终是与社会生活紧密相随,并且不断自我革新适应社会发展,展现其活力与存在的必要,这也是地方性互惠自身的能动作用;作为“虚物”的共同体意识表现在地方信仰中。截止2017年6月的统计资料,沙镇在册户籍人口72107人,其中户在人不在约30000人,在常住的40000余人口中,流动人口约10000人、寄住人口约15000人。稳定生活工作在沙镇的不到15000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9595人,占比63%。信仰基督教人数约为500人,信仰伊斯兰教人数约为150人。到“大松树”和准格尔召等召庙“敬神”的居民很普遍,基数较大,无准确统计数据。除当地蒙古族外,很多迁移到沙镇的其他民族的居民也都有上述“敬神”行为。“就人们相信自己存在并调整自己的行为适应信仰的程度而言,信仰具有社会真实性。”根植于社会生活中的共同体意识使沙镇的文化也在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碰撞中找到了自我调适的基础,从彼此排斥到彼此借鉴。随之而来的就是信仰的多元,既有汉族群众的神佛信仰,也有蒙古族群众信仰的萨满、藏传佛教。经年累月,两种信仰兼具的民间信仰——“大松树”诞生。沙镇居民对“大松树”的信仰延续至今。大松树是当地居民对一棵 960 多年松树的称谓,据中国林科院专家1979年测定,这株大油松高 26米,胸径 1.34米,材积 13.5立方米,是中国油松之王,也称“油松王”,1996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松树生长之地干旱少雨,丘陵起伏,植被稀少,唯有这棵大油松岿然高耸,苍翠挺拔。苍翠欲滴的油松王与四周贫瘠的荒山秃岭形成明显的反差,增添了几分神秘感,当地各族群众称之为“神树”,四时供奉,常年经声不断,香火鼎盛。每年农历五月十三��七月十五为油松王庙会,届时信众云集于此,盛况空前。作为沙镇的民间信仰,它所输出的是共同体意识的载体,所反馈的是地方性互惠的信仰联系。
三、共同体意识对地方性互惠的整合机制
“满足相互性要求的正义原则完全可以体现一定的互惠互利的要求。但这并不等于说原初状态是以互惠互利为前提预设的,也不等于说原初状态中本身就包含着一种独立的互惠互利的理念。”沙镇的互惠更多的是基于制度所导引的共同体意识与人文关怀。
一是共同体意识的重构。作为蒙古族聚居区,沙镇的社会文化是朴素的游牧文化,以放牧为生,信仰萨满教和喇嘛教,习惯吃羊肉、喝奶茶,形成自成体系的小集体。成员较为单一,都是蒙古族的各部落成员。随着沙镇的“开放”,人员和经贸往来使沙镇的文化开始出现吸收外来文化的现象,民歌中的“蒙曲汉词”,生计由游牧转变为半游牧半农耕。“文化共生是个基础性平台,给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文化之间提供了可能性发展空间。”新中国成立后基层组织的建立使沙镇传统文化中加入了指向性更为明确的生产和发展的文化,经贸的交往、文化的互嵌使沙镇的文化开始由蒙汉文化的互相吸收转变为在文化互动模式上的地方文化的生产。民间信仰就是其地方文化的“产品”。依靠能源优势早已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居民开始要求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匹配。首当其冲的就是地域民族文化的复兴和回归。既得利益者 (依靠拆迁和能源开发获得补偿的居民) 与大众开始强调各自的民族成分,显然划分到蒙古族一边的居民在上学就业拆迁补偿等等方面都有优惠和照顾。无形之中,共同体意识所表现的地方性互惠成为功利性和目的性极为明确的经济纽带。在社会生活中,羊肉的烹饪方法的蒙汉之别,婚礼形式的蒙汉之分等等,细微之处传导的是各民族在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文化找寻和精神回归。无论是汉族还是蒙古族包括地域内的其他民族,这样的社会文化分野表现之外的是共同体意识的重塑,不再是依靠生产方式的协作和生产技术的互置的凝聚。沙镇共同体意识的演进方向是淡化地域共同体意识,增强历史文化共同体意识。
二是纵向整合。地方性互惠的自发性源于生产生活的需求。“进步的社会生活的第一个和主要的运动式特殊化、分化和个体化的倾向。”在集体经济背景下,沙镇地方性互惠得到了稳固发展,根本在于制度所执行的共同体意识。国家力量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实施的“慎重稳进”“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使沙镇在组织先期“进场”中获得了包括蒙古族在内的小镇居民的拥护,尤其是‘牧工牧主两利’政策不仅没有因为阶级的划分互相仇视,而且小镇的集体凝聚力不减反增。人民公社制度在沙镇共同体意识的塑造中是积极的,衡量指标就是在历史长河中,作为蒙汉杂居的小镇,没有发生民族关系紧张,也没有发生资源的争夺。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时期的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执行上,小镇在能源开发过程中享受到开发带来的经济实效。再有,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作为民族地区的沙镇也开始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追赶”的脚步,从资源的互置到交通的普及,沙镇被置于开放和发展的大浪潮中。2005年国企改革和“合乡并镇”政策使大量的集体企业开始转为民营企业,转换最多的就是煤矿企业。与之对应的是财富的分配方式由集体分红变为一次性买断。沙镇的煤炭资源使沙镇在经济上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依靠煤炭资源率先富裕起来的居民开始陆续前往市区或呼和浩特生活居住,沙镇往日的晋陕蒙经贸往来的地位也被四通八达的交通所削弱 (沙镇东西有两条国道交汇即109国道和包茂高速,南北有京藏高速和荣乌高速贯通)。逢年过节各单位都会组织本单位的表演队沿着沙镇主街道向街道两侧居民及商户道贺,这一传统也在这一时期悄然消失。在沙镇地域性互惠的形成和演变中,国家力量、政策制度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三是横向整合。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还没有完全适应计划经济,就已经在追赶市场经济,“追逐”和“赶超”成为主导叙事。这种“半市场行为”驱动造成了人文关怀与经济发展的错位。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大变革大发展中,当下乡镇所表现的或许不再仅仅是“佣租关系决定论”“乡土社会重塑论”。尤其是民族地区的乡镇,更多的是这种自然形成的小镇,这种自然构建的共同体意识是一种朴素的生产情怀和家园意识。它既不像“被土地绑架”的乡村,也不像人们所预测的血脉相连、融为一体的同化。说到底,无论是历史文化共同体 (民族) 还是血缘共同体 (宗族) 都需要在地域共同体中承载。民族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能激发民族的内聚力,提高民族面对市场经济、文化趋同的应对能力、创造能力,促进文化的延续。社会转型期、发展高速期,相对于中东部发达地区,沙镇尽管依靠资源实现小康生活,但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在照搬和追赶,这种照搬和追赶的后果就是经济发展提速而居民的精神生活始终无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沙镇凭借丰富的能源资源迅速发展,居民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之近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附近生态移民的村落、嘎查也都落户沙镇,经济的繁荣、人口的增加使沙镇的社会治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依靠煤炭、土地出售富裕起来的居民开始无所适从,互相攀比,奢靡无度,一些年轻人开始染上了毒瘾和赌博的恶习,民间积聚的巨大财富最终被民间借贷洗劫一空。沙镇距离市区 (鄂尔多斯市) 110公里,却是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风暴中心。最早曝光的苏叶女民间借贷案中的苏叶女就是沙镇本地人,在整个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风暴中,沙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地人认为,真正的民间借贷是由沙镇开始的。学界在分析民间借贷的原因大都归结于政府对民间金融秩序的放任。从地方性互惠的角度看,当地的民间借贷是地方性互惠的消极因素所致,沙镇的地方性互惠在社会财富日益庞大和集体观念日益低下的时期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邻居的互信互帮,朋友的互助,使民间借贷成为可能,彼此信任的地方性互惠使民间借贷脱离了制度的约束,致使民间借贷愈演愈烈,最后超出了地方性互惠的范畴,反过来也破坏了包含地方性互惠在内的民间文化。由是观之,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更多取决于它所展现的地方性互惠,而不完全是它所生产的“约束—责任二元体系”。
四、地方性互惠对共同体意识的塑造与维护
“地方性互惠试图通过发展、维护一种新的地方关系来解决‘竞争’这个历史难题。”地方性互惠维护了共同体意识,而共同体意识推动了沙镇蒙汉文化互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凝聚力建设。共同体意识不能靠少数民族单向铸牢,而是要靠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双向铸牢。”可见,沙镇的地方性互惠与共同体意识是互补与统一的,它们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和谐民族关系,助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是从经济互惠到文化互惠转变。与传统汉族地区家本位民间文化不同,或者与汉族地区家族文化不同,沙镇的文化更多的是基于沙镇既有的、加入沙镇需要的一种文化生态。沙镇的多元信仰、戏谑关系、民间借贷等都是沙镇民间文化的整合与平衡。资源互置的同时也使文化的交流互动更为频繁、密切。面对多元文化冲击,沙镇始终是以包容开放的心态去承载,让这些文化在共同体这个大环境里去相容,彼此借鉴。经年累月全新的地方文化被生产,这种符合地域生产力发展的地方文化是共同体的产物,也彰显了共同体意识。这种地方文化可以更好地理解沙镇的发展,也可以更好地促进沙镇多元文化彰显。一方面传统文化的复兴势必带来民间信仰的恢复,这就等于承认了民间信仰的合理性。如何调适这些信仰与社会主义事业协调发展,“那就是把多元信仰放到生活空间这个共同体中去淬炼、融合”,使信仰文化不脱离共同体意识,使信仰文化展现地方性互惠。这种地方性互惠也是沙镇4万各族群众的精神家园。这种地方性互惠里饱含了蒙汉群众共同生产劳作,共同创造建设沙镇的辛勤努力,正如“大松树”威严挺拔于荒漠之上一样,沙镇坚强如此。任何社会结构里 (民族国家、宗教国家),要长期维持一种制度都是件困难重重的事情,也是不可能一以贯之的事情。如果不将地方性互惠局限在共同体中来观察而是放到时空序列中去对焦,地方性互惠也就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由是观之,地方文化与共同体意识试图在“互惠”的语境中创造出一种“功能性”表达,以期能够在不可预期以及变换多样的生活图景中表达人文关怀和对“个体”的认同。每个个体都是互惠的主体和客体的集合。因为互惠是对所有人开放的,也是属于所有个体的。只有当客体感受到受惠时,它才能成为互惠的成员。这也符合文化的一个向度:吸收到容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沙镇也不再是从前一条主干道的沙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沙镇来来去去,来到沙镇的人会带来不同的文化,沙镇的文化一直是以被需要而生产。下个 10年,下个100年沙镇的地方文化又会增加新的文化,信仰也会更加多元。沙镇 “一代”朴实的生产情怀随着沙镇的发展在慢慢消失,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文化也在不断地加入新的文化,地方文化也在不断地适应当下的生产生活,今天的地方性互惠不再单单是生产技术的互置,更多的是朴实的生产文化,和谐的信仰文化,无处不在的民族间的文化互惠。
二是文化互惠对塑造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文化只是‘人类集体生活’之总称。”一个民族的文化垄断公共空间是违背共同体最高利益的。毫无疑问,现阶段的国家有整个社会共享的文化。但是不可否认,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偏好 (例如呼麦之于蒙古族、锅庄之于藏族等),与此同时,民族内部的不同阶级也有不同的文化偏好。地方文化应该是与民族地区社会分层相适应的文化平衡。它们所热衷的文化在公共空间中所占的地位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而不能以它们的人口基数与文化影响力来判断保护谁、发展谁。沙镇在新中国成立后到1999年一直是准旗旗政府所在地,也是鄂尔多斯地区经济文化中心之一,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煤炭资源的开发,沙镇经济实现了大跨步式的发展。与传统的汉族聚居地区不同,沙镇虽然汉族人口较多,但无家族、宗族文化,鲜有的也是在近几年追溯成吉思汗 (蒙古族的圣主) 后裔。乡贤、村规民约等都不存在的沙镇,“除却‘家’这一传统汉族地区的核心社会文化”,沙镇的核心社会文化更多的是“家园”,表现的是地方性互惠。随着社会的进步,资讯的发达和碎片化,如今的沙镇很难再有“蒙达子”“南蛮子”的称呼,只有在零星的酒馆,“一代”们喝酒吃肉的时候才会听到“蒙达子”“南蛮子”的互称。这当然是一种进步、彼此尊重、社会和谐的真实写照。反观“一代”的“蒙达子”“南蛮子”何尝不是民族关系和睦、社会和谐的真实写照。社会转型的今天,文化的调适作用尤为重要,既是多元信仰的调适也是地方文化的调适。地方文化的包容性与创造性使宗教文化、传统文化或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文化都能得到平衡。地方文化对特定的文化内容进行分析、解构,使他们成为被需要的文化,成为沙镇、民族共通的,自然也就是社会所共享的。各类文化的共处就有了共同的社会依托,它们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冲突,更不会蔓延到思想领域、不会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不会严重冲击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但凡地域共同体密切和谐的社会,共同体内部无论是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矛盾,还是同一民族成员的矛盾都极少能扩展成整个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对立和社会阶层之间的仇视。沙镇的历史记忆垫定了蒙汉民族协作共享的文化传承,这种共同体意识既不是民族习惯法也不是村规民约,它是基于日常生活,以文化互动方式表达的地方性互惠实践。
五、沙镇的经验与启示
“共同体这一概念凸显的是传统的、历史的、情感的和相互承认的有机结合体,而象征正是催生这种共同的情感体验和共享共同历史记忆的一个重要工具。” “集体意识是维持传统社会机械团结的核心力量,但它并不具备独立的基础机制,而是分散在个体的意识之中。”源于蒙汉两地经济活动而存在了100多年的沙镇,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交错相容,两种文化在日常生活中不断自我调适,自我融合,催生了有别于传统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地方文化,突出表现在“漫瀚调”这种艺术表现形式。作为历史的“经历者”,沙镇扮演了某种真实生活的意象。在社会规则中,蒙古族文化 (传统游牧文化)、汉族文化 (传统农耕文化) 在沙镇中表现了文化的本真,毫无拘束的表现,犹如散落大地的种子可以在阳光、雨水下肆意生长。这种蒙汉文化的交融为沙镇的地方性互惠进行了恒长的自我调适,不断地适应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适应当地社会生产的需求。蒙达子、南蛮子深度信赖的戏谑关系,怀抱理想与热情的民间借贷,用来探讨自我和反省自我的民间信仰无不体现着明显的地方性互惠。沙镇的地方性互惠根在蒙汉文化百年的碰撞中形成的和谐民族关系,它与沙镇地方文化紧密相关。作为文化的地方性互惠所显现的是国家、民族、地方的时代发展,无论是从哪个载体审视该文化,所折射出来的都是种种“生活本身”,这种日常生活当中视角、意义和判断的主观性相互激荡。制度、地方文化、民族需求各自扮演角色在“共同体”中书写地方性互惠。这种地方性互惠在沙镇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的文化角色,在建设沙镇,发展沙镇到富裕沙镇中都展现了其积极的作用,但在沙镇民间借贷等社会问题中都展现了消极作用。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的地方性互惠,它都丰富了沙镇的地方文化,也是对国家文化乃至人类文化的增益。任何事物都能扮演一个有助于社会运行的“角色”,地方性互惠也不例外。但地方性互惠与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关联,不在于一种工具性的层面,而在于一种文化的层面。除了支持社会结构或推行教化人心的功能,沙镇的地方性互惠体现了一种民间生活的方式,把特定的互惠形式 (蒙汉文化互动) 带进地方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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