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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

输出还是互动?——中国农耕文化进入非洲研究

2020-06-01 作者: 高良敏,齐腾飞

输出还是互动?——中国农耕文化进入非洲研究

高良敏,齐腾飞

《思想战线》2020年第3期



摘要:长期以来,中非农业合作的叙事范式偏向于单向的中国对非洲狭义的技术转移和广义的利益互惠,而缺乏非洲社区与中国农耕互动的叙述。在政府层面,中非农业合作多为制度性的农耕互动,其可持续性及深入程度的争议一直存在;而在民间层面,农耕合作不仅能够嵌入到本土农耕社区和民众日常生活,而且能够激发当地民众的主体参与,实现从农业技术到农耕文化的互动。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民间层面,互惠互利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诸多利益相关者对中国农耕文化的接纳程度和主体行动力。可见,中国农耕文化只有通过被本土农耕社区接受,并激发民众的主体参与,从文化互动走向文化互惠,方能深化中非农业合作的效果。


关键词:非洲农业;中国农耕文化;文化互动;东部非洲


一、研究意义


2019年8月11日,笔者在卢旺达基加利(Kigali)市中心农贸市场摊位上见到在中国常见的食用香菇菌。据摊主所述,他已销售这种由中国技术培育的食用香菇菌多年。后来笔者获知,2006年卢旺达农业部出资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从中国引进了食用香菇菌栽培技术。尽管在卢旺达的民间误传牛吃了香菇会死掉,但其一系列优势还是被当地人逐步接受,不仅进入当地餐厅或餐桌,还丰富了当地食物种类,甚至出口他国。同样,在坦桑尼亚、肯尼亚等国家的超市或农贸市场,笔者也时常见到类似的“中国蔬菜”。这一现象说明,中国与非洲农业互动成果正在走向民间,指向的是中国农耕文化对外传播、与他者分享的问题。


中国人类学的涉农议题一直嵌入乡土性理论关怀中,整体上经历了从功能性走向“灵性与人性”。乡村是一种土地之于乡民、乡村乃至中国的人地“一体”。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理论中指出,土地不单是物质存在,也是文化事实,与人有情感、人格整体的关联,支持着历久未衰的中国文化,有着丰富的意涵。土地之乡土社会,还是詹姆斯·斯科特眼中的自给自足家计模式社会。土地的灵性,加上其人性,最终走向灵—人性的混溶,使土地具有社会生命。在全球化中,更多承载着中国农耕文化的农民、农业走出国门,走进了非洲。


走进非洲的中国农耕文化,必然面临一个历史问题和邂逅非洲农耕文化及其社会文化反应。在非洲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体制中,土地耕种者是为了谋生或者与他者互换有无,不是赚取利润,耕地是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他们对土地有着充分控制。而殖民主义和后殖民主义,使得非洲农业“被控制”,陷入没有希望的“内卷化”僵局。非洲“人地一体”制度发生质变,现代农业大肆进入,超越了原生家户经济,农村生产生活秩序被打破,农民走向边缘。同时,现代农业的过度商品化,传统“家户性”遭到破坏,农民越发脆弱,不得不离开长期依附的土地,成为农场工人、种植园工或家仆,或耕种于贫瘠之地。后殖民时期,非洲很多国家的土地权属混乱且不稳定,加上小农的粗放型耕营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在第三世界推广的“绿色革命”起到一定作用,但非洲的饥饿、营养不良问题仍趋向恶化。其原因在于,现代农业无法惠及寻常百姓,甚至出现严重结构性不平等。为此,一部分人类学家转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方法论探索,使得重建“人地一体”有了可能。例如,钱伯斯倡导“把农民放在首位”,提升对地方性知识的敏感度;洛蒂斯等提出“回归农民模式”。20世纪90年代期间,“可持续性”发展概念提出,同时莱廷的非洲民族志论证了就同一区域生产能力而言,小农并不逊于现代农业,且会有效节约能源,减少对自然的破坏。随后,“可持续生计”概念产生,使得在非洲等地的研究与实践中,农民主体性得到强化并惠及很多百姓。然而,近40年来,非洲兴起“新圈地运动”及规模种植业,使得农民再次被排除在优质土地外,农业复兴再次成为幻影。


随着近年来中国成为对非援助和合作的主要国家之一,中非农业互动能否突破上述困境成为学界关注焦点。自20世纪60年代非洲很多国家独立后,均或多或少地与中国开展过农耕互动。长期存在的中国角色,是非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力量之一及有重要意义。遗憾的是,学界更多关注中国的农业援助与合作,偏向于现实议题,且叙事范式多为技术视角、制度视角。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中国公司增加在海外农业、食品方面的投资,被认为具有多重目的,不仅为了确保中国粮食安全,也在寻求扩大中国在海外的影响。其中,学界普遍关注双赢命题充斥着一种二元对立的逻辑。例如,一名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在《中国的第二大陆》一书中,将中国在非洲展开的经济活动视为新殖民主义行径。又如,撰写《中国的无声大军》的两名欧洲作家,将中国农民在非洲的生产活动视为堪比当年西方殖民开拓者。


对于所谓的中国式新殖民主义,有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后驳斥了这一偏见,认为中非农业取得的双赢合作,仍得益于新自由主义下的自由市场或全球化进程,应超越简单的南南合作和新帝国主义叙事范式。也有学者用经验研究来进一步摆脱这一叙事框架,并发现中国对非洲农村经济的贸易和投资,有着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可能,国家与个人的互动关系也在不断转型,中资农场也在采取积极本土化策略。其中,中国经验成为学界热点。虽然中国的现代农业、传统农耕经验均有非洲值得借鉴之处,但会不可避免地存在“西方在场”,尽管如此,在西方“理论性建构”和中国“经验性建构”中,仍可找到多方包容合作的契合点。但遗憾的是,除了中国农场相关的差序凝视理论、农业技术转移或技术示范相关的“关系经验”与在非“经验陷阱”、中国发展经验在海外延伸等少有研究成果外,其他则多集中在现实议题方面,学理和实践方面的研究成果仍较少见。


总而言之,正如开篇提及的卢旺达引进中国技术培育食用香菇菌一样,随着中非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大量中国农业专家、农业企业、农民将现代或传统中国农耕文化带入非洲,使得非洲国家解决食物短缺、食物多样问题有了更多选项。然而,中国农耕经验会如何丰富上述问题解决的路径?会呈现怎样的意涵?据此,本研究将以中国对东部非洲的农业援助和合作为例,并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意义上的农耕文化互动,来探讨其互动的具体形态及其意义。讨论将分解为两个层面的具体问题:1.政府:农业援助与合作的具体形态如何?其中凸显“技术转移、经验分享”的意义何在?其背后彰显了何种“文化互动”的思想内涵?2.民间:民间企业或个体在中非农耕文化互动中经历了怎样的一个互动过程?如何审视这一过程的意义?其与政府层面有何关联?最后,探讨中非农耕文化互动的意涵。


二、研究方法与田野调研


基于笔者长期在东部非洲的田野经历,本文将聚焦中国与东部非洲的坦桑尼亚、肯尼亚、卢旺达及周边部分地区农业援助和合作。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笔者在坦桑尼亚走访了3个当地农贸市场、2个华人超市、3家华人餐馆、1家华人小型蔬菜种植基地,访谈了5个相关人员。2019年5月,笔者在达累斯萨拉姆市大学访谈从事中非关系研究的坦桑尼亚学者1人。2019年6月,笔者前往中国农业技术示范中心(Agriculture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Centres,ATDCs)进行了为期1周参与式观察,访谈了3名中国农业专家、4名当地劳工、3名科研人员。2019年8月,笔者在卢旺达走访了当地农贸市场1个、1家华人餐馆、卢旺达ATDC,访谈了中国农业相关人士2人。2019年9月,笔者在坦桑尼亚访谈了1位长期在马拉维从事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人士。


除了历史档案、相关报告或者文件、学术文献、田野调研外,笔者参考的相关报告或文件,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坦桑尼亚经济商务代表处网站、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网站、肯尼亚农业部网站、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大学图书馆等。笔者建立的相关数据库以坦桑尼亚为例,通过采集相关档案、中国商务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及相关网站信息,在重复性审核和确认后,建立相关数据库。初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直接或间接由中国政府支持的“农业援助”项目11项,其中8项均为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的援助项目,覆盖农场、农产品加工、甘蔗生产加工、农业或农具机械制造,另外3项2001年后的项目,覆盖农场供水、技术示范项目;第二类,由政府主导或间接支持的“科研、培训、交流与实践”7项,其中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两项、2006年以后5项,包括交流学习、经验分享、技术示范与实践等;第三类,包括国有企业或民间资本的“农业投资”共19项,最早出现在1999年的剑麻种植项目,其余18项均出现在2009年及以后,覆盖腰果加工、青蒿种植、混合农场或农业(水稻、玉米、棉花、花生、木薯)、甘蔗生产与加工、鲜花种植、树木种植、香料种植与加工、农业或农具机械等等。


从学理上,本研究一方面将中国对东非的农业援助与合作等视为两个不同农耕文化的互动。正如ATDC里中国专家在开展技术示范的过程中面临着的双边知识不对称、与非洲传统农耕实践社会文化冲突等挑战,及中资农场借鉴中国单位制管理经验来处理企业与社区共建。不难看出,不管是ATDC技术传播,还是中国民间农企业经营,与非洲互动都存在一个文化互动的过程。居于这一基本认识框架,对于农业的援助、合作及投资等不同形态,不管是来自政府层面,还是来自民间层面,都镶嵌着知识的积累、长期形成的理念、使用人力资源的惯习及应对农产品行情变化调整生产的策略。所以,这一互动过程也是中非农耕文化互动的过程,就必然面临在东非是否能够接地气的问题。农耕互动还有合作的意涵,技术的传播必然需要合作和相互学习,中国专家、中国农民,只有在向非洲专家和农民了解农业生产地方性客观规律和文化习俗的基础上,方可到达技术传播的目的。因此,不同层面农业互动,都是两个农耕文化体的相互了解与交融。


另一方面,中国对非农业援助与合作具有复杂性,需要回顾历史才能认清。在20世纪60至70年代之间,中国对非的农业援助主要为建立大规模国家农场,到80年代则转变为支持小农户的农业生产。自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以来,农业援助与合作形式趋向多样化。同时,中国还积极探讨与联合国或者西方国家开展“多方合作”模式。总之,中非农业援助与合作涉及中国中央、省级甚至更低一级政府等多个层级的多个机构,其运作过程不同,是由市场力量或国家利益驱动的结果。对此,本研究将当下中非农业互动分为:政府层面互动,主要为农业援助(含技术示范)、农业投资或农业贸易、农业科研;民间互动,形式则较为立体,集中于投资、贸易、种植、餐饮、华人华侨社区内销等。当然也存在“政府加民间”结合体。


三、中国东非农耕文化的官方互动


与传统中国农耕文化对外传播路径相比,中国政府主导对外传播模式,从传统的维护和建设国之边疆走向建构以国际关系和友谊为基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与非洲农耕文化互动事实,可以从历史的追溯中窥视一般,不管是单纯的农业援助、技术援助还是开展以市场化的合作,其内涵都有社会文化组织的色彩。在官方层面大体分为制度性、科学主义、市场本位三种方式,它们交替或同时存在。


(一)以制度为主的农业援助


制度性的农业援助,主要包括援建国营农场和分享农业学大寨经验。自1964年坦桑尼亚与中国建交后,中国对坦桑尼亚农业援助持续时间最长。建交当年,中国政府就派遣农业专家帮助坦桑尼亚建立了国营农场两个,即鲁伏农场和桑给巴尔的乌本加农场。到1970年,中国整合农业援助项目后,同时援助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姆巴拉利水稻农场(Mbarali Rice Farm),1974年援建桑给巴尔马宏达国家制糖生产和加工厂。国营农场的内容丰富多样,涉及水稻种植、棉花种植、蔬菜种植、剑麻生产、训练或饲养牲畜(猪、牛羊、鸡)等,甚至还有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对于农业学大寨经验的分享,主要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派遣农业专家直接参与到坦桑尼亚的乌贾玛村(Ujamaa)社会主义村庄化运动中,指导村民开展农业种植活动,并帮助其训练使用牲畜,以扩大耕种面积。1977年,中国专家前往多个乌贾玛村介绍中国农业大寨发展经验。80年代以来,虽然中国开始改革对外援助体制,但对坦桑尼亚的农业援助一直在持续,开始减少对小规模项目的援助和对小农的支持,帮助原有农场恢复生产。可见,尽管上述两种农业援助中,制度性经验的分享都涉及技术推广,但其农业经营模式都充斥着时代的烙印以及社会文化组织的色彩。


(二)以科学主义为主的农业援助


这一形式主要为,中国中央或省级政府派遣农业专家前往非洲多国开展技术经验分享,使得分享科学主义的农耕经验成为重要方式。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后,中国对非洲农业援助变化较大,更专注于种植业、畜牧业、灌溉、农业生产、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食品安全和疫病防治等方面,同时系统性地派遣技术专家。这些专家多来自各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2006年,中国向坦桑尼亚派遣高级农业专家3名,就农业、农艺和农业政策分析等领域,提供政策及规划咨询、理论指导和具体技术培训。2009年,中国增强了与非洲国家在粮食生产、农业基础设施、交流与技术、养殖业和加工、储藏和农产品运输等方面的经验分享。2009年10月,通过无偿援助、投资合作等多种模式,建设了援坦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开展技术的试验、示范和培训工作。至今,中国在非洲逐步援建了25个ATDC,标志着对非农业援助与合作进入新阶段,成为展示中国现代化农业经验的重要平台。ATDC模式作为一种不同寻常的公私模式,还寄托了中国对非农业援助可持续性目标的希望,并依以此来强化中国软实力和商业目标。从2009年开始,ATDC及相关农业科研合作机构陆续在东非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肯尼亚、布隆迪、南苏丹等6国建立,领域涉及水稻、玉米、水果、渔业、棉花、花卉种植等。


此外,近年来还有一批农业科研单位成为科学主义援助的实施主体,更加嵌入“科学化”色彩。如,2006年卢旺达主动从福建农林大学引进食用菌栽培技术;2009年中国农业大学等多单位在坦桑尼亚莫罗戈罗省建设了村级减贫学习中心;2014年,中国科学院在肯尼亚设立中非联合研究中心,开展传统医药等种植技术分享。同年,由南京农业大学与肯尼亚埃格顿大学建立的中肯农业技术示范园区,被称为农业特色孔子学院,主要向当地传授甜叶菊、花卉引种栽培等技术。这些与ATDC形成了合力和补充,为中国农耕经验以科学化的方式嵌入到东非本土的知识系统中找到更多可行路径。同时,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理念进一步呈现。如,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非洲本地的合作机构、农民纳入整体系统,促进多方互动,推动各方资源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利用。


(三)以市场本位的农业援助与合作


当前,除制度性援助、科学经验分享外,农业贸易和投资在中非农业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推动着当地农业发展。1965年2月10日,中坦两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标志着农业贸易开始,但贸易量较小。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坦桑尼亚实施经济自由化以来,两国农业贸易稳步增长。中国对非关系的新合作观与传统单纯的农业援助中强调技术转移、经验传授相区别,强调双方的合作应该互利共赢。在合作观指导下,对非的农业投资与生产有效兼顾了非洲和中国粮食安全的问题。中国主要向坦桑尼亚出口粮食,从坦桑尼亚进口干制海产品、生皮革、原木、剑麻、腰果、咖啡等产品。近年来,坦桑尼亚在农业优先(Kilimo Kwanza)、绿色革命(Green revolution)倡议下,积极推进农业商业化、完善公私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提供基本优惠政策、降低市场准入和促进投资的农业工业化策略。同时,中国分别于2005年、2007年两次分别给坦方输华商品中的190个税目、254个税目免除关税待遇。中国已成为坦桑尼亚农业等产业最重要的投资来源国之一。另外,在民间资本的推动下,中坦农业合作内容逐步走向多元。坦桑尼亚投资中心报告显示:1990至2014间,共有11个中国农业投资项目,覆盖树木种植、腰果油加工、剑麻种植、青蒿种植、大规模农业、养殖场、混合农业、甘蔗生产与蔗糖加工、玉米种植、水稻种植等多个领域,直接创造就业岗位8000个。不可否认,市场本位的农业援助,可能会淡化援助色彩。


总而言之,在中国对坦桑尼亚的农业援助中,不管是何种形态,均按照国家大政方针,旨在传播中国的农业技术、促进中非农业合作、转化技术实施的经验或套路、推广中国农业生产的管理方式和农副产品市场化的途径。此类传播,镶嵌着知识的积累、长期形成的理念、使用人力资源的惯习及应对农产品行情变化调整生产的策略。所以,农业技术传播也是思想传播,其背后均渗透着农耕文化互动的意涵。


四、中国—东非民间农耕文化的互动与互惠


民间性一直是中国农耕文化传播的重要特征,甚至是农耕文化扎根与再生产之根本。然而,相比政府间合作,民间农耕文化互动长期以来被忽视,其能动性更未能得到很好阐述。进一步而言,政府间农耕互动确实助推民间互动,且以市场本位为主的中非农耕互动下,民间互动的价值和意义需进一步挖掘。


(一)市场本位之局限,其与民间互动既相互补充又相互促进


市场本位的中国对非农业援助有一定局限。此前,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对非农业援助未认识到当地农业的脆弱性、不遵守当地劳工法、经验适宜性差,甚至打破非洲既有的治理体制。对于笔者考察过的ATDC,在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普遍面临自身生存和发展问题。互惠互利模式虽然有助于援助项目的可持续性,但也带来不少商业化“公利”的问题。如T国ATDC,为了维系中心日常运转和谋求发展,作为运营方的某中国公司不得不拿出资金,除创建了中国农产品T国展示中心,扩大农业产品或农具等贸易来维持可持续发展外,该公司还积极向中国政府申请援助资金,并且向中国C市政府申请资金支持。ATDC除了节约开支,还将种植的大米、蔬菜售卖给当地人或华人华侨,来维持日常运转。另外,中心还积极通过有偿形式向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笔者在该中心调研期间,有一家荷兰农场公司前来咨询,拟购买水稻种植技术支持服务,最后由于双方所出条件不匹配,合作不了了之。


此外,ATDC模式的经验分享和技术示范,存在双边知识不对称、与非洲传统农耕实践社会文化冲突、可持续性资金支持等一系列障碍或挑战,但其社会效益局限于地方水平,主导的中国农业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这一平台来积极寻求自身商业目标,使得可持续性受到挑战。正如ATDC某主任所言:“我们中心此前一直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早期主要是有国家资金支持,这些问题一直被掩盖或者未能很好地认识和处理。自从2017年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要资金由公司负责解决,导致大批专家回国或者专家待遇降低,现在中心只有3名常驻专家,中心还得开支工人的工资、水电、通讯等费用,日常运营确实受到了较大挑战。”另外,也有学者指出,在嵌入“科学化”经验时,学界仍缺乏在非洲长期、系统的田野调研,这影响了中国农耕文化的在地化进程及倡导“小农”路径之可能。


但值得一提的是,ATDC带动了多家中资企业在当地从事农业开发和农业投资,为中国农企“走出去”提供了平台。政府和民间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成为中非农耕文化互动的重要主体,而且两者的农业技术传播也是思想传播,两者都有一个在东非是否能够接地气的问题。因此,可以将民间互动视为中非两种不同农耕文化上的经验互补、发展上的成果互惠。


(二)民间农业企业或个人将非洲视为一种机遇


20世纪以来,特别是1961年坦桑尼亚大陆和1964年桑给巴尔先后独立后,中国东非互动迎来新时代,但早期人员往来多为制度性派遣。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一定规模的华人华侨移民社区,民间的互动与交流逐步形成规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与中国农业生产、加工环境相比,非洲为中国农民、企业提供了一个不同的农业环境。但对于很多中国商人、农民而言,起初来到非洲的目的多是从事非农业工作,如小商品贸易、能源开发等等。然而,来到非洲后,随着他们对当地社会认知的加深,比如了解到非洲拥有广袤而荒凉土地的同时,很多粮食、蔬菜的价格却昂贵,而且蔬菜种类不丰富等等。进而刺激了他们逐步将非洲的农业、食品领域视为一种机遇,转向农业领域也成为一种偶然的选择。即使他们中很多人没有相关农业经验,但是农业投资有成本相对低、风险低、市场较大等的特点,促使他们通过网络、向中国农业专家咨询等各种途径学习相关耕种知识。当然,他们中间也不乏中国农民。在田野调研过程中,笔者走访的9个民间农企或个人中,至少6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正如来自福建的某小型农企老板所言:“我当初(2011年)来到这里是打算建个化肥厂的,但成本很高,手续麻烦!在各地考察期间,我发现有大量闲置的土地,认为这是一个重要契机!当地政府也鼓励外资投资农业,还有很多优惠。最后,我毫不犹豫地买了土地,投资了这个小型农企,虽规模不大,但生意却不错!”


(三)民间农企或个人采取非制度化的农业商业策略


与政府合作不同的是,很多中国人、中国企业在非洲进行农业投资、农业生产,其行为并非在双边政府农业合作框架之下,更多是一种民间行为,具有自发性,是一种非政府或非制度化的农业商业形态。中国民间农业相关移民群体,既不是媒体眼中固定形象的圈地者,也不是中国政府眼中的南南合作框架下的技术转移者、农业发展者。他们有着自身的独立性、灵活性,并不是沉默大军(silent army)。这一群体与中国政府机构(驻非大使馆等)没有太多联系,也未获中国政府的支持和不受中国—非洲政府发展框架和规则的束缚。在面对重重困境之下,他们充分释放自身的能动性,不仅在当地创造了经济机遇,同时也逐步嵌入到当地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同样,政府也不会过多关注这些中国相关小型农业投资或者个体性农业投资,而且他们也不依赖于政府提供的资源、信息来发展或生存。他们只有在遇到法律纠纷或者不可抗拒的风险行为时,才会寻求政府或中国驻当地使馆的支持。当然,ATDC的广泛建立,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中国农民和投资者���非洲的兴趣,但同时引发了当地人的不安。比如,当很多民间企业当遭受当地有关部门不公正的移民待遇、税务政策和非法性或腐败性滋扰时,中国大使馆成为他们寻求诉求和帮助的部门。中国大使馆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如华人商会等组织来了解中国民间或个人企业,告知他们要遵守当地法律、合法工作或经商及使馆可以提供的帮助。正如一位在达累斯萨拉姆市附近的某中国小型农场L老板所说:“我在坦桑尼亚种蔬菜十多年了,但经常受到当地移民局、工商局、税务局的骚扰。虽然有时是例行检查,但很多时候,他们不带检查证、搜查证就直接来检查。很多官员因为发现一点点问题就恐吓、漫天要价(惩罚)或要小费。虽然我们很多时候会给一些小费了事,但我们也积极向中国使馆反映,寻求帮助!”


(四)中非食材结构性差异


华人华侨社区也有对蔬菜、肉类、豆腐制品等农产品的巨大需求,而相当一些很难在当地市场采购得到,或当地农业很少生产符合中国人口味的蔬菜和肉类。也就是说,华人华侨社区本身的市场体量和需求,也推动着中非农业的民间互动。在东非人的食材结构中,主食多为玉米、木薯、小米、大米、饭蕉(Food banana或Green banana)、土豆,蔬菜种类较少,肉类以牛肉、鸡肉为主,鱼肉、猪肉较少,也有大量食用香料。而华人华侨社区对多种蔬菜、面条、鱼肉、猪肉、鸡肉、豆制品及部分动物内脏等需求较高。这一较大的中非食材结构差异,给很多中国农民、商人带来了双边商机。在达累斯萨拉姆市,就有至少两家中国农场专门针对华人华侨社区餐馆、超市、家庭所需生产蔬菜、肉类等农产品。笔者在坦桑尼亚(含桑给巴尔)、肯尼亚和卢旺达期间,走访的6家中国超市,都会销售一些当地市场或超市里没有的蔬菜、肉制品。如:自制面条、自制米线、韭菜、香菇、毛血旺等。虽然华人华侨超市里农产品或食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但因种类丰富,基本满足了中餐所需的食材。当地华人餐馆或华人家庭都表示:“主食类和少许蔬菜在当地市场都可以购到,而且价格比华人超市便宜很多。但是一些蔬菜,如豆类、韭菜、大白菜、内脏等,只有去华人超市购买,虽价格要高一些,但总得吃吧。”


(五)民间农业互动更能贴近当地大众,促进民间互惠


在很多非洲国家,“粮食安全”一直是政府极为重视的国家战略,而农业在当地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扮演中心角色,也是当地政府鼓励和发展的优先领域。相比工业、其他商贸,农业往往会获得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及税收支持。中国民间企业生产的农业产品,多就地销售或满足当地市场,或者直接由当地民众来进行零售,在促进就业的同时,也深受当地人欢迎。之前有研究指出,中国投资者采取了不同的、多种的策略,对小规模农村生产者的直接社会经济影响是积极的,不仅使农村生产者获益,还共同开创了新的商业图景。笔者2019年3月调研的坦桑尼亚海滨省某中国小型农场,共雇佣了12名当地人,其中工作了5年的杜拉(Dula)告诉我:“中国人真有办法,蔬菜(Mboga)产量很高!蔬菜除了供应中国超市、餐馆外,还会低价卖给我们,让我们拿去市场上零售。我们也会带一些回家!”当我问到是否学到一些中国种菜经验时,他直接答道:“这是肯定的,我们都是老板手把手教的,从平整土地、播种、施肥、浇水、杀虫到蔬菜保鲜、包装等等都是老板教的。我也会将这些方法带回家,教给我老婆,还有隔壁邻居。”在这一点上,更为贴近社会大众的农业生产和加工是一种民间互惠行为,不仅促进当地民众就业和生计改善,还潜移默化地传播着中国的农耕文化。虽然这种形式看似面小、形式单一,但切实嵌入到当地、惠及到个体,其意涵不可小觑。


从上可见,中国与东非民间农耕互动的意涵丰富多样,虽然充斥着市场本位,但其渗透着的文化互惠意涵,超越了市场本位的贸易互惠。中非民间农耕文化互动过程也是两种不同农耕经验的互补、互相促进的过程,不仅能够嵌入到本土农耕社区和民众日常生活,而且能够激发当地民众参与,实现从农业技术到农耕文化的互动与互惠。


五、走向文化互惠的中非农耕文化互动


从中非政府间的农业援助与合作、民间农耕合作阐释可见,其本质是文化互动。而且农耕文化互动至关重要,因此更需民间文化互动,因为在文化互动中不能过于强调单向度的制度性、技术性输出,更要超越单纯市场本位逻辑下的贸易互惠,而走向文化互惠。简单而言,从文化功能意义上来讲,文化可促进社会互动,甚至是一种规避或解决群体内部以及群体与外来者冲突的方法。而中非农耕文化互动之所以涉及文化问题的原因,是技术、经验的背后具有特定内涵的思想和特定形式的思维,并且只有在实践中促进互动主体的能动性发挥,互惠的社会性、文化性才能进一步彰显。


就社会性而言,不仅体现在政府间援助与合作中,还体现在民间互动过程中。中非政府间农业援助或合作,虽多以制度化形式开展,但同时推动了民间合作。其表象就是中国农业领域相关的种植技术、资本及人员进入非洲,同时,非洲农产品也进入中国市场。对此,有学者基于ATDC认为,其不仅在示范农业技术,而是在示范一个非规范的变迁经验,与中国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相关联,但嵌入了新的主客体关系及其建构方式,是中国发展经验的再生产和地方化过程,是一种“新发展的示范”。而与政府派遣的中国农业专家不同的是,在东非从事农业生产和养殖业的企业家和农民,在非洲工作是以企业牟利和个人利益作为终极目标。企业家和农民在非洲经营的农副企业之发展,也必然牵扯到与当地人的合作关系。租用土地、购买土地、耕种土地、收获耕耘的果实、运输销售农副产品,都需当地人配合。来自中国的企业家和农民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依靠非洲人,向非洲人学习、取经、获得帮助。而与中国企业家和农民频繁交往的非洲人,包括地方官员和农场主,还包括作为中国农场雇员或与中国农民一起劳动的普通非洲人。非洲官员们对土地政策法规的深切领悟、非洲农场主的人脉以及非洲农民的本土农耕经验,都是中国在非洲的农副企业不可或缺的海外发展资源。此类互动也可以说是一种互补,其中蕴含的文化意义也为多重。例如,彼此信任的建立、关系网形成的人脉价值观、买卖公平观、涉及雇佣关系的正义理念、劳动观念、食品生产的职业伦理、有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绩效的思维方式以及奖励或惩罚的道德思考,无不属于中国人与非洲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之中必然触发的文化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不论是中国政府或者民间的对非农业投资,其意涵超越了农业本身,这一相互学习的结果将带来互惠互利。


就文化维度而言,一方面,文化互动的核心是思想互动。在非洲,土地具有重要的文化象征意义,被嵌入到生命观、哲学观的脉络中。虽非洲现代农业大行其道、结构性制度障碍错综复杂,但土地文化的“灵动之魂”一直扮演着重要的社会文化功用。而文化互动有着合作的意涵,技术的传播必然需要合作和相互学习,中国专家只有在向非洲专家和农民了解农业生产地方性客观规律和文化习俗的基础上,方可达到技术传播的目的。比如,笔者在坦桑尼亚ATDC期间了解到,示范中心周边山上的部分当地人,有在每年11、12月(东非冬季)为来年农耕而放火烧山的习俗。另一方面,文化互动的载体是我者与他者之间的社会往来。中非农耕文化互动必然涉及相关主体,而主体的互动及其能动性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非农耕互动的走向。从狭义上来讲,中非农耕互动的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和个人三个层面,如政策制定机构、援助机构、执行机构、国家性质的公司或个人、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中非农业专家及非方农民等,还有非政策之外的民间企业、中国农民或非洲农民等个体等其他因素。当然,多元参与者都在中非农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有利益攸关方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图景,并共同影响着合作结果、治理结构。


总之,在宏观上纳入一个整体框架来审视后,中非农业援助和合作的本质是农耕文化互动,在充分阐释互动各方主体能动性后,互动层次、形式及内容都得到丰富,甚至走向了更为广袤的文化互惠。


六、结 语


本研究将中国与东非农业领域的援助、合作与发展均统一纳入文化互动的范畴进行审视,即认为两个农耕文化体之间发生的经验分享、技术交流或转移、合作互惠有如下文化意义。


一方面,规避援助或国家叙事范式可能带来的偏倚,兼顾到宏观、微观层面。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不管是农业援助、技术展示、经验分享、合作互惠背后,都体现了文化互动的意涵。进一步从政府、民间两个层面分析后,中非农耕文化互动的意涵和张力得到进一步挖掘。具体而言,政府间的农耕文化互动,发生在多个层级、不同维度之间,互动形式也逐步丰富,整体经历了制度性经验传授、技术展示、经验的科学化生产三个历程,或三个历程并存发生。随着多样化的农耕互动形式推进,在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同程度的困境和挑战。


另一方面,徘徊于政府之间或之外的中非民间农耕互动,不仅具有自发性,而且互动张力和互动空间丰富多样。中国的民间企业或个人(农民),把非洲视为一种机遇,进入农业领域成为他们一种自觉或不经意的选择。同时,他们采取更加灵活的非制度化农业商业策略,进一步拓展了互动和发展的空间。他们结合中国与非洲之间的食材结构性差异,依托华人华侨社区自身的市场需求和“中餐馆”这一场域,进一步创建和丰富了与当地主流社会的互动空间。此外,由于民间互动更为贴近当地社会大众,使得互动或多或少惠及当地老百姓。整体上,中非民间农耕文化互动是一个逐渐的、潜移默化的过程,甚至是民间交融、文化互鉴的过程,民间力量与政府期待的农耕合作互动形成互补,甚至可以进一步促进非洲地方社会的发展。



概而言之,农耕文化互动中技术转移、经验分享的背后,是具有特定内涵的思想和特定形式的思维交流。因此,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挖掘中非农耕文化互动的意涵,丰富叙事范式,以期更为客观。同时,中非在农业领域的互惠双赢,绝非仅限于狭义的技术转移和广义的利益分享。无论是在政府或民间层面,互惠互利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诸多利益相关者对中国农耕文化的认同程度和主体的行动力。此类认同和行动需要在民间普及,才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之间形成的协议和计划的效果。这也就是说,互惠双赢需要在实践中促进互动主体的能动性发挥,并丰富其社会性、文化性意涵。因为中国与东非农耕互动彰显文化互动,其生产的文化互惠超越了市场本位的贸易互惠。当然,我们不能忽视这一互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如何规避土地制度、土地文化、土地观、利益考量等不同带来的一系列潜在冲突。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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