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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坚(1951—),男,上海人,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教授;浙江杭州310029/马彦丽(1970—),女,河北辛集人,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生,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河北石家庄050091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农民的社会阶层分化进一步深入,不同职业农民之间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在陆学艺、张厚义对农民社会阶层划分标准的基础上,以职业为基础,以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为主要依据,结合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农民的社会阶层可以进一步归结为上层、中上层、中下层和下层四个大类。从总体看,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类金字塔”型结构,而且,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正在进行当中。
「关键词」农民/收入差距/社会分层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农村经济改革,逐步赋予农民自由配置其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权力。在比较利益差异的吸引下,部分农民逐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原先收入相近、在社会结构中地位类似的农民,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变革、区位差异、个体差异等各方面的因素,经过社会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逐渐形成职业、收入、社会地位、声誉等方面有较明显差异而且相对稳定的不同的群体,即农民分化成为不同的社会阶层。
我国学术界对农民分化问题的研究与农民分化问题在现实中的出现和发展几乎是同步的,其中,对农民社会阶层的划分吸引了众多研究者的目光。周批改(2002)曾经详细梳理、归纳了九种划分农民社会阶层的方法,其中除唐忠新(1998)的划分属等级阶层划分外,大多数是依据农民中出现的收入差距以及其从事职业、行业、所有制的变化,主要是职业的变化而划分阶层[1]153—156.将职业结构作为分层依据主要受以帕森斯为代表的功能主义理论的影响。帕森斯认为,在任何社会中总有某些工作被视为比其他工作更重要,因此,社会上由富至贫的分层体系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对于不同阶层、群体之社会地位重要性的规定。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重要的价值往往是经济价值,因此,不平等的主要维度也对应于这种价值结构的子系统,即职业结构。陆学艺、张厚义(1989)依照这一传统,依据职业、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八个阶层,这一划分由于比较切合当时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学术界多数的认可[2]33—39,[3]1—14,[4]16—21.
本文仍基本以陆—张的农民阶层划分为标准考察我国农村的社会分层状况,并将会在以下几方面做出有益的工作:首先,陆—张的阶层划分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十几年过去之后陆—张进行阶层划分的某些依据已经不合时宜,因此,本文对其分类标准在细节上做了修正。其次,虽然以职业为标准划分社会阶层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职业者收入、声望、社会地位的差别,但将职业阶层等同于社会阶层,如果职业分得过细,阶层就会增多。如果除了职业不同,不同的职业者在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相似,那么,显然把他们划入一个大类更为合理。本文在陆—张对农民职业分层化分的基础上,结合本研究获得的数据资料,主要根据不同职业者的收入,结合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对农民的社会分层进一步归类,目的是更加简洁、生动地描述农村的社会阶层构成。最后,也是本文的重点,给出阶层划分标准的最终目的是使用它来描述农村的社会分层状况。本文依据对江、浙、冀、赣、川五省的1185分农户调查数据,试图简单描述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状况。
作为“农民收入多元化与农民阶层分化的互动研究”课题计划的一部分,2004年夏季我们在江、浙、冀、赣、川五省进行农民收入多元化和阶层分化专题调查,共取得有效问卷1185分,内容主要涉及农民的职业、收入、对其职业和收入的看法,本文是基于以上问卷的报告。
一、农民的职业多样化和农村社会的收入差距
(一)农民职业多样化
本调查基本上沿用了陆—张对农民职业的划分方法,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变化,在本调查中,农民工指长期打工,雇工指短期打工①。由于很多农民从事一种以上的职业,因此调查中要求其填写主要职业。在许多统计资料中,农民的职业划分都是以其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时间为依据,这种划分方法的合理性在于,一般来讲,投入时间最长的职业获得的收入也将占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部分。但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很多农民同时从事多种职业,准确说明不同职业的从业时间难度较大,而且,由于不同职业间的边际收益不同(某些较高收益的工作供给不足),从业时间不一定与其收入完全成比例。本文把收入作为职业划分的主要标准,以劳动者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作为其主要职业,统计结果如下:
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农民的职业分化程度是非常高的,仅有34.9%的农民仍然以农业为主要职业②,短短20多年的时间,大量农民从农业中分离出去,转向第二、第三产业,验证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按照“比较利益”优势流动的规律。(二)不同职业农民的人均劳动者个人纯收入差异较大
计算不同职业农民的人均劳动者个人纯收入,目的是了解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特征。本文中农民个人收入包括经营农业收入、经营非农业收入、工资、奖金、津贴、子女亲戚赠送、国家补贴救济、房屋出租租金、耕地转包收入、利息收入、其他。被调查者作为户主,可能利用了全家大部分生产资源,因此,该收入的高低往往与家庭规模的大小、资源的多少有关,不能完全视为他个人所得。与人均纯收入指标相比较,劳动者个人纯收入的好处在于它与劳动者的职业联系紧密,并且不会由于被家庭人口的平均而掩盖不同职业者的收入差别。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不同职业的农民的劳动者个人纯收入有明显的差别。以农业劳动为主要职业的农民收入最低,仅为6020元,这也反映了我国目前农业比较收益的下降;收入最高的是私营企业主,平均37352元,这部分人胆大、敢干,有经营才能,并且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收入次高的是乡镇企业管理者,平均收入28268元,成为乡镇企业管理者不仅要具备管理才能,还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个体工商户的平均收入居第三位,人均17591元,成为个体工商户往往需要有一技之长,有少量的资金积累和一定的经营管理才能;农村智力劳动者主要指老师、医生、乡村技术员等,人均收入16112元,由于有一技之长,而且收入稳定,从而也成为收入较高的阶层:“其它”职业主要包括由于各种原因正式脱离农民身份的人,但与农村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的收入稳定,人均收入13232元,也是较富裕的阶层。农村管理者的平均收入为10470元,高于农业劳动者、雇工,与农民工相当。比农业劳动者收入稍好的职业是农民工(长期打工)和雇工(临时打工),其中农民工由于工作稳定,其收入稍好于雇工,收入分别为10582元和9772元,这也再次说明二、三产业的收益高于农业。
二、农村社会分层进一步归类的依据与我国农村的社会分层标准
(一)农村社会分层进一步归类的依据
本文基本沿用陆—张的阶层划分方法,但尝试将收入、地位、声望等反映类似的职业归入相同的社会阶层,以更加简洁地描述我国农村的社会分层状况。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本研究认为以职业为基础,以不同职业的收入为主要依据,结合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划分农民的社会阶层是合适的,理由如下:
1.收入是农民社会阶层划分的主要依据
按照常识,谈到一个群体的社会阶层,首先会想到其收入的高低。农民自己也将收入的高低与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在问卷中询问被访者:“如果把村里的人分为不同层次,您认为您是哪一层次的人?”答案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这里的层次是农民对自己社会地位的综合认识,并不仅指收入。根据调查结果,我们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东、中、西部地区各随机抽取一个村庄,分析农民对社会地位的认知和收入之间的关系(农民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认识主要在自己所处的村庄内进行横向的比较,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的收入差异乃至人们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都有很大差别,所以用全部样本的数据或分省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可能会产生很大误差),发现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均在0.4至0.5之间,并且均在1%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关于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收入水平已经成为判别一个人社会地位和社会分层的最主要因素。
2.职业作为农民财产的主要来源,应当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基础
由于不同职业的人收入不同,可以预见其社会地位也不同。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您认为村里不同职业的人之间最大的差别在哪三个方面?按重要性排列。选项有收入、社会地位、权利、社会名誉、生活方式、其它。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统计结果表明,被访者认为不同职业间的最重要的差别是收入不同,63.9%的人将它摆在最重要的位置,17.4%的人将其摆在第二的位置,10.7%的人将其摆在第三的位置,累计91.9%的人将其排在前三位。为了更直观地观察不同职业间的主要差别,我们将出现在第一位置上的选项赋予1的权重,第二位置上的权重为0.8,第三位置上的权重为0.6,根据被访者对职业差别的评价对不同职业间各种差别的重要性进行评分,“收入”以1024.8分高居首位,社会地位获得623.4分,权力575.6分,生活方式389分,社会名誉242.4分,其它,51.8分,包括有人认为职业之间的差别主要是个人能力不同、素质不同、以及分工不同等。
从农民对职业差别的认识可以看到,职业的不同不仅主要代表了农民收入的重大差别,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村民社会地位的不同。因此,以职业为基础划分农民的社会阶层有充分的依据。
3.农民对不同职业的评价是划分农民社会阶层的重要参考因素
社会阶层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不能仅用收入来代表[5]1—9.例如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富有的工商业资本家虽然富有,但显然不属于所谓的“上流社会”;在我国长期重农轻商的传统中,成功的商人如胡雪岩,也需要一个“红顶”为依靠。在我国农村社会,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套用马克斯。韦伯的“三位一体”理论,但结合农民自己对不同职业的评价来进行社会阶层的划分仍然十分必要。为了了解村民对不同职业的评价,我们询问了被访者愿意从事的职业,农民对职业的选择是在综合权衡各方面利弊之后做出的决策,可以视同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也相当于给不同的职业评分,表4是对村民理想职业的统计。
从表4可以看出,在村民理想的职业中,私营企业主是最受欢迎的职业,个体工商户次之,接下来是农村智力劳动者。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农业成为不太受欢迎的职业,仅有11.8%表示想继续务农,居第四位,至于被访者要继续务农的原因,相当多的人表示自己没能力或有其它方面的障碍,极少有人认为农业很有吸引力;选择农村管理者和乡镇企业管理者的农民比例类似,在8%到10%之间;最不受农民欢迎的职业是农民工和雇工,分别占5.1%和2.4%。
(二)我国农村的社会分层标准
依据上述观点,本文将我国农村社会分为上层、中上层、中下层和下层四个社会阶层:
1.上层: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
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阶层,他们是改革开放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有丰厚的收入,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有经营才能,雇佣他人劳动。由于收入高,其社会地位也较高。在我们的调查中,私营企业主阶层仅占总样本的2.1%,但是27.1%的农民理想的职业是成为私营企业主,足见该职业对农民的吸引力。乡镇企业管理者的收入水平在全部职业中居第二位,他们不仅收入较高,而且个人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拥有一定的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本,办事能力强,是乡村中的头面人物,有8.7%的被访者表示想成为乡镇企业管理者,比目前的比例高出5.7%。在我们的调查中,乡村管理者的平均收入仅居第7位,甚至比农民工的收入还要低一点,但是本文还是将其划入第一层次,理由是,首先,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民普遍认为乡村管理者是实际上高收入的获得者,这一阶层可能出于避免村民议论的心里,有意低报自己的收入;其次,乡村管理者在农村拥有无人可比的组织资源,他们既能够与上级领导对话,又拥有对村民生产生活某些方面的管理权,如审批宅基地,集体土地承包、收取农业税费、决定村级公共开支等;最后,可以享受其他村民享受不到的福利待遇,如公务用车、观光旅游、吃招待餐等。在我们的调查中,虽然农村管理者所占的比例仅为4.6%,但是有10.1%的被访者希望从事该职业。
2.中上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智力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收入较高,他们有些资产,头脑灵活,吃苦耐劳,流动性强。在调查中,个体工商户是惟一实际从业人数和农民的理想职业人数无明显差别的职业,原因可能是一方面个体工商业者由于相对收入较高,工作自由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工商户的进入门槛低,竞争压力大,钱越来越不好赚,因而相对饱和。农村智力劳动者收入中等偏上,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虽然比个体工商户略低,但是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有一技之长,多为教师、医生、农技人员,为村民服务,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由于人们对知识的尊敬和重视,农村智力劳动者是一个体面的阶层。
3.中下层:雇工和农民工
雇工和农民工的收入远高于农业劳动者,一方面务工者多是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产业间比较收益的差别。但是雇工和农民工同样处于农村社会的底层,他们缺乏其它资源,只能出卖劳动力为生,为人打工的生活艰辛,社会地位较低,在我们的调查中,虽然现在农民工和雇工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25.3%,但是只有总计7.6%的被访者表示将继续从事这一职业。
4.下层:纯农业劳动者
农业劳动者收入最低,并且缺乏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成为农村社会的底层。根据我们的调查,在表示从就业开始就一直从事农业的414人中,仅有20人表示因为农业收入高而从事农业,务农者多强调他们的无奈,如出去赚钱难、父母家人要照顾、没本钱、没有信息和渠道、风险大等,而且在现有的34.9%的农业劳动者中,有23.1%的人希望自己能从事其他职业。
三、我国农村社会阶层结构现状分析
(一)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种类“金字塔”结构
从总体看,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类金字塔”型结构。塔尖部分是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约占总人数的9.7%。他们人数虽少,但拥有较高的收入或组织资源。金字塔的中上层是农村智力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占总人数的26.9%,他们人员庞杂、流动性较强,他们的收入在村里总的来看处于中等水平和中等偏上水平之间,但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金字塔的中下层是雇工和农民工,占总人数的25.3%。金字塔的底部,是农业劳动者,占总人数的34.9%。这个阶层的收入和地位都相对较低。
从不同地区的角度看,发达地区的农民社会阶层分化与较不发达地区的农民阶层分化有明显不同。西部地区比东部和中部有更坚实的底部,西、中、东部三个地区的农业劳动者占被访者的二分之一弱、三分之一强和四分之一弱。三个地区社会上层的比例近似,东部地区的比例略高,但同时东部地区中上层和中下层的比例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这说明东部地区的农民阶层分化程度更高,东部地区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经成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结构,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明显的金字塔结构,且西部比中部地区的塔基更大。图1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的社会阶层分化状况。
(二)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正在进行中
从改革开放前的铁板一块到目前农民阶层的多样化,我国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已经发生,而且正在进行。之所以说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正在进行,有如下几个理由:
1.构成农村社会的基础正在并将继续不断发生变化
从目前来看,虽然从总体看存在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农村向城镇转移的趋势,但是受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等一系列限制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安排的影响,这种转移有很大不稳定性。农民无论收入高低、从事农业还是非农业或者兼业、工作地点在城镇还是在乡村,都不同程度地保留农民属性,与农民或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产权的角度看,那些已经从农村集体经济和家庭承包经营中分化出来到其它经济单位从业的农民,除了在新的经济单位获得相应的某种产权之外,仍然在其户籍所在的农村拥有一分土地和集体生产资料以及财产的产权,凭借其集体所有者的身份享有一分集体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一部分集体责任。从社会身份来看,农民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他们的职业和居住地发生了变化,但不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其它社会群体依然认为他们是农民。我们的调查中,93%的被访者仍然是农村户口,尽管很多农民在城镇或外地工作和生活已经很多年,他们的户籍仍然没有改变(在我们调查中,长期在外务工却未改变户籍者时间最长的达14年)。农民在城镇和乡村,农业和非农之间游离不定,使农民阶层的构成更加复杂。
与以往各地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民的流动不同,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前提下,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城乡分治的二元格局将逐步被打破,可以预见,今后的人口转移将更多地体现为离土离乡的迁移,这将导致农村社会构成的根本转变。钟甫宁(2003)的一项研究认为,假如我国用50年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相等的政策目标,在一系列前提假定条件下,未来50年内农业劳动力需要大约每年减少一个百分点,即730万人[6]4—9.姑且不论具体转移数量的多少,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是肯定的,这使构成农村社会的基础不断发生改变。
从目前情况看,私营企业家、乡镇企业管理者、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雇工等是最有可能向城市迁移的阶层,他们的迁移不仅使农村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变化,而且将改变留在农村的农民的资源占有结构,改变其相对的社会地位。可以预期,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减少,单个农民所支配的资源将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将得到改善,农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将会提高,那时农村的社会分层将是全新的景象。
2.农民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尤其是在较低的阶层间流动频繁
不同的社会阶层间尤其是较低层次的阶层间流动的门槛较低,使不同农民阶层的成员具有不稳定性。要成为农村智力劳动者可能需要一定的文化资源,想成为私营企业主需要一定的资本积累和经营管理才能,尤其是在经济初建的混沌期度过之后,成为一个成功的私营企业主的机会大大减少。但从总体来看,农民在不同职业阶层转换的门槛较低,从而在不同的社会阶层间流动频繁。农民工可能因为单位破产而失业、被解雇、收入低等原因又返回农村重新务农,也可能开始自己的事业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成功的个体工商户可能发展成为私营企业主,作为村里的能人,私人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智力劳动者甚至普通农民都可能成为农村的管理者,因此,阶层成员具有不稳定性。
3.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的故事
农民的社会阶层分化既是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动力,又不断加深农民的分化。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带来了农民之间在收入、社会地位、声望、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距,促成农民阶层的分化,农民阶层的分化反过来又会促使农民在不同职业、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等的流动,对更理想的职业、更高的社会地位的追求最终带来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并导致农民的进一步分化。因此,农民阶层的分化和农民收入增长之间是相互伴生、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大多数农民认为自己在村庄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在今后的发展中,这一变化将继续进行。
在问卷中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在14岁时家里的收入在村里属于什么水平,选项分为上等、中上等、中等、中下等、末等五个等级;另一个是,现在如果把村里人分为不同的层次,您认为您是哪一层次的人?选项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五个层次。考虑到被访者的14岁一般要往前追溯十到几十年,当时农村的社会分化程度较低,收入水平基本上可以代表农民的社会阶层,可以把这两个问题视为针对不同时期的同一问题。将上面的选项从“上层”到“下层”分别赋予1到5的分值,并用第一个问题的得分减去第二个问题的得分,这样,得到正分说明其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负分则说明其社会地位恶化。例如在第一个问题中选中等为3,在第二个问题选上层为1,3-1=2,其社会地位得到改善。从表5我们看到,与该劳动者初次步入社会就业时相比,57.9%的人认为自己在村中的相对地位已经发生变化。其中,15.5%的人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不如以前,42.3%的人认为自己的地位得到了改善。
对更高的社会地位的追求可以通过农民对从事“更好”的职业的愿望中清楚地表现出来。把农民目前从事的职业与其理想的职业进行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农民希望通过职业变化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愿望。
与农民实际从事的职业相比较,我们看到,如果农民的职业理想全部实现,在我们的社会分层中分别处于上层和中上层的职业,包括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智力劳动者、农村管理者等职业将分别增加25%、5.7%、6.3%和5.5%;个体工商户基本持平,微增0.2个百分点;在农村社会处于下层和中下层的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雇工显然是不受欢迎的职业,将分别下降23.1%、7.2%和9.6%。现实和理想的较大差异成为促使人们采取行动来改变自己处境的动力。不同的人会或多或少地采取行动,或者是自己,或者是自己的下一代,有可能实现职业和社会阶层的转化。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的故事。
收稿日期:2005—11—0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BJY063)和浙江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Z02GL6)资助
注释:
①陆—张将农民工定义为受雇于国有和集体企业者,将雇工定义为受雇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者。这种划分方法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有其合理性,但随着时间推移,过分强调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农民进行分层的影响意义不大。
②与其它统计资料相比(如中国农业年鉴),本调查中农业劳动者的比重较低,可能的原因是:首先我们按照主要收入来源划分农民的职业,由于非农职业的边际收入较高,与按照从业时间多少划分职业相比,会使更多的人归入非农业劳动者;其次是本调查中来自西部地区的样本比东部和中部地区少,而且,在东部地区我们又选择了经济非常发达的江苏和浙江为代表。但是从总体看,我们的数据仍能基本体现农民的职业分化状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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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