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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巨大变迁表现出新的特征与趋势。社会整体结构变迁有四个方面,即城乡人口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居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迁,职业结构出现重大变化,大城市、超大城市与小城市人口社会地位出现分化。中产阶层和中等收入群体发生重要变化。绝对贫困治理取得重大成就,相对贫困治理的任务凸显出来。社会代际流动的全国调查数据并不能支持阶层固化的流行观点,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保持比较高的代际流动率仍是21世纪的重要任务。要鼓励新的社会阶层特别是企业家群体,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发挥其重要社会功能。
关键词:21世纪/中国社会分层/社会结构变迁/特征与趋势
作者简介: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2021年适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证明,认识社会分层结构的状况对于党和国家制定基本战略与方针、策略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早在建党初期,毛泽东就曾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当时中国社会的各种社会力量做出极其精辟的分析。
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总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完成商品市场化、就业市场化以后,各个资本要素的市场化,包括金融市场化、房地产市场化等也不断深化,这些对中国老百姓社会地位和日常生活的影响极为重大。老百姓的住房从过去的绝大部分为公有转变成今天的绝大多数为个人所拥有。这些都对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人社会地位上升,有些人社会地位下降。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近来国际上发达经济体对中国发展的打压等,也都影响着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本文试图探索21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和各种社会力量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及其未来趋势。
一、关于社会“整体结构”的变化
对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结构,传统上有“四大阶级”的说法,后又有“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说法,无须赘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整体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社会阶级阶层,如农民、工人、知识分子都发生了变化,还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阶层。对于这种变化,陆学艺提出“十个阶层”的观点,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这实际上主要是对职业分层的阐释。笔者则以纯粹量化的方法,依据“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采用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做了定量研究。研究发现,中国目前已经从“倒丁字型”社会结构转变为“土字型”。这说明两个基本现状:其一,迄今为止,中国中下层群体所占比例仍较大;其二,中产阶层所占比例明显有所上升。根据笔者所带领的课题组的测算,目前中国中产阶层(包括其家庭成员)占全国总人口的26%~28%,人口有3亿多。下面笔者试先阐述以下四大整体变化。
第一,城乡人口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就整体社会结构来看,从21世纪初叶中国以农村为主体,变为当前的城市常住人口为主体的社会。通常用城镇化率来显示这种变化。2001年,中国城镇人口48064万,占总人口37.7%;乡村人口79563万,占62.3%。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占36.11%。也就是说,中国城乡人口比例正好倒了个个,当年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占6成以上,而至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则占了6成以上。
城乡关系变得复杂化了。城乡差异历来是中国的最大问题之一,但目前亦有新的特征,就是城乡差异出现了复杂化和多元化局面。仅从收入曲线看城乡之间差异,将城市居民年人均收入与农村年人均收入加以比较,差距有一些缩小,过去城市是农村的3倍以上,现在是两倍多一点儿。但实际情况要远比这种平均数的比较复杂得多。今天,农村与农村的分化也很突出。农村、农民有很贫穷的,也有很富裕的。城乡关系比以前复杂多了,以前农村发展主要通过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解决。现在农民不愿意被市民化,因为市民化就要失去土地,而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样的案例很多,不少地方土地确权后,农民手里有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不少村庄将地权股份化了、将集体财产股份化了,农民成为股权持有者,获得很大的分红利益。尤其是离大城市不太远的农村,出现了一批富裕起来的、创建了新机制的乡村。总的来看,离大城市近的农村富裕一些,离大城市远的、边远地区的农村落后的多一些。
第二,城乡人口结构变化带来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巨大变迁。这样一种城乡人口结构的巨大变化,所带来的社会变迁是全方位的。数亿人的生产方式从农村的农业劳动,转变为城市、城镇的工业劳动、服务业劳动、商业劳动。生活方式的变化也是根本性的,从农村的那种房前屋后种瓜种豆、养鸡养猪自给自足,日常生活基本上不用花钱的生活方式,转变为几乎所有事情都要通过商业交换才能够实现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很多老人都不太适应,另一方面确实极大地提高了人口的市场消费水平。转变为城市生活以后,住房面积显然远不如之前宽敞,但生活的便利程度明显提高,出行条件也是农村无法比拟的。那些“农转居”转变为城镇市民的人,获得了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保障权利,所以,权利权益也发生了巨大变迁。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最难改变的还是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城镇生活也在每日每时训练人们遵守现代城市文明的行为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权利权益、文明行为,这四个方面的变化,很多难以做量化的描述,但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变迁是真实的。
第三,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我们先来看看三个新生的职业群体。其一,快递员或称“快递小哥”。根据《2020~2025年中国快递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目前中国外卖员、快递员总数达到1000万人,而且其增长速度是十分惊人的,2018年该职业群体人数仅300万。其二,网约司机。根据2019年10月的报道,中国网约司机从业人数达到3000万。其三,网销人员。中国城乡从事网络销售的人群,是一个大得无法统计的人群,迄今没有官方统计数字。据我们日常观察看,各个年龄段的很多人都有在网上销售的经历,甚至在微信群里,网销也是常见现象。上述三个庞大的从业群体,很多人都是兼业的劳动者,很多人都是一天打几份工。所以,这种新的从业方式,在中国历史上亦属创新。当代中国史上曾经历过人人一生都只在一个单位、一个职业工作的“铁饭碗”时代。1990年代中后期劳动力市场化以来,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以及职业变迁已成为比较普通的事情。而今天出现的新趋势是,哪一种劳动挣钱快,劳动者就会涌入哪一个劳动力市场,而且不少人都是在兼职工作。如此,研究者要想严格区分每一个人的职业位置,就变得比较困难。
第四,大城市、超大城市人口社会经济地位与小城市、小城镇人口社会经济地位的巨大分化。正如上文所述,在中国整体社会结构上,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于持续多方位的政策调整,城乡之间的差异有了很大变化,很多农民开始到家乡附近的城市或城镇买房,从乡村生活转变为城市生活。而与此同时发生的一个巨大变化是,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存在着巨大的分化。这种分化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城市之间职业地位的分化。人们的职业地位是一种综合社会地位,它暗含着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声望等,非常重要。我们先看表1。
表1中的城市都是中国官方正式定义为城市的地区,而不同类型城市的定义是: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50万至100万以内者为中等城市,100万至300万以内者为大城市,300万至1000万以内者为特大城市,1000万及以上者为超大城市。由于国家尚未公布“七普”的职业数据,所以这里引用的是“六普”的数据。不过,可以看到,即使中小城市的规模其实也是不小的。职业地位的区分是采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此不详述。从表1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尤其是本市人口,超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人口职业地位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所以,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虽然想回家乡参加建设,但感到中小城市的职业结构与自己在大城市大学里所学习专业的职业结构不匹配。这样,人才就更多地从小城市流往大城市。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关键,人才的流失就更易造成小城市发展的恶性循环。
其二,笔者认为,这种超大城市、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差异,是一种“政治经济社会区域体”的差异。所谓“政治经济社会区域体”,是中国一种比较突出的现象,由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上起到了最为突出的作用,每一个地区都是有行政级别的,资源配置也大体上依照这种行政级别配置。所以,级别高的大城市自然获得更多的政治、经济、社会资源,小城市即使再有市场活力也比不了这种按照行政级别给的全方位资源配置。
其三,这种差异也突出体现在房价上。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房价无论怎样控制,还是呈攀升的趋势。而中小城市的房价虽也有上升,但大多数呈下降趋势。北京大学近年的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财产的构成中,79.8%是房产。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小城市的房价不升反降,这本身就代表着家庭财产的分化,这是导致财富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所以,如何处理大城市房价的循环累积效应,迄今仍是一道难题。
二、关于中产阶层与中等收入群体的变化
关于中国中产阶层的变化趋势,也可以放在上面的整体结构中来谈,但由于文字较多,这里就专门来谈。关于中产阶层与中等收入群体,近年来成为中国媒体界以及社会各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中等收入群体当然好理解,就是按收入划分为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从社会学角度看,处在一定收入水平上的人群也必然具有其职业特征、受教育特征、经济财产地位特征、生活方式特征,等等。所以,社会学界比较多的是使用中产阶层的说法,其实中产阶级、中产阶层、中间阶级、中间等级、中等阶级,对应的英文都是一个词:middle class。
中产阶层在中国的发展是21世纪以来的突出现象。21世纪,中国财富总量急剧扩张,这是中产阶层增长的经济基础。在中国经济迅速攀升的时期,当时比较乐观的估计,中国中产阶层8年增长了8个百分点,每年有800万人进入中产阶层,认为中国现代社会结构初步形成;也有人提出,调查证明中国主观认同中产阶层的比例是比较高的。然而,这种比较乐观的估计,近来受到重大冲击。
2020年初突发新冠疫情后以实体服务业为主体的大量中小微企业受到重大冲击。据报道,中小微企业收入降低69.5%。很多中小微企业坚持不下去,就只好破产倒闭,城市白领群体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活压力。城市白领群体大多是到城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他们首先遇到的是房贷或租房的压力。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收入稳定,一般还有能力偿还房贷,若一旦收入下降或失业,往往就只能求助于父母的补贴,但如果父母亦无能力资助,那就面临着失去房屋、失去以往所有为房屋的付出,甚至面临着因失去工作而不得已离开城市返回农村老家的风险。再有就是维持中产生活水平的压力。中产的生活方式意味着日常消费、子女教育、社会交往等都处于明显高于低收入者的水平,一旦遇到突如其来的经济打击,他们就不得不退出中产的生活方式。中国中产阶层的比例本来就不高,根据笔者的计算和参考其他学者的数据,目前大约仅占全体就业者的25%。中产阶层中的大部分人并不是地位比较稳定的中产核心阶层,而是处于中产边缘层的位置。笔者以往的研究证明,中国中产阶层的73%处于中产阶层的边缘状态。处于边缘状态就意味着,一旦受到经济上的冲击,就可能会从中产阶层跌入低收入群体。再加上目前极其不利的国际局势,众多发达经济体从多方面对中国经济实施打压政策。所以,以往对于中国中产群体发展比较乐观的估计,恐怕要调整;对于中国中产阶层未来发展速度的预期,恐怕要有所降低。
当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中共中央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战略做了重要讲话,使用了“中等收入群体”的说法,将“者”改为“群体”,意义重大。习近平详细阐释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具体措施:第一,必须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第二,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第三,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第四,必须强化人力资本,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第五,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第六,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党和国家为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战略。
笔者曾经分析中国中产社会形成的三大渠道:第一,正规教育渠道;第二,专业技术渠道;第三,市场渠道。笔者以往的研究证明,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里,社会地位上升人数最多的是通过市场渠道。中国劳动者人数最多的还是农民、农民工,他们实现社会地位上升,绝大多数是通过辛辛苦苦的小本经营、市场经营。所以,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特别注意保护中小经营者的权益,绝不要打击他们,更要学会精细化管理,营造规范良好的经营环境。出身于农民的这些经营者,通过经营、营销实现社会地位上升,能够从底层爬上来非常不易。未来的中国,要想实现中产社会,还必须对于经济上的垄断有严格的法律约束。高度垄断的经济是摧毁亿万中小微经营者的杀手。历史经验证明,中华民族非常善于经营,如果想在我们这样的巨型人口社会实现中产社会,就必须创造有利于亿万中小微经营者的制度环境。
三、关于中国的贫困群体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在贫困治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减到2019年底的551万,到2020年底,党和政府宣布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这样的成就为全世界所瞩目。
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处理贫困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理论上看,贫困是区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种不同情况的。所谓绝对贫困,是指低于维持人们有效活动的最低指标,这个理论和测量最早是由英国社会学家朗特里(B.S.Rowntree)提出的。当然,不同历史时期绝对贫困的测量标准也有很大差别。中国绝对贫困测量标准的最初尝试是198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研室提出的。当年是以口粮为标准,提出人均口粮南方稻米产区400斤以下,北方杂粮产区300斤以下。可见,当年的标准是非常低的。此后,改为用人均年纯收入测量,最初是只有两三百元人民币。即使是这样的标准,如1989的标准是259元,该年的贫困人口为1.06亿。此后,该标准每年都有很大提升,到2011年该标准为2300元(这与该年世界银行的标准是一致的)。由于标准提升了,该年中国的贫困人口为1.06亿。2019年标准是3218元,2020年底标准是4000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当然,除了人均年纯收入的标准以外,中国还制定了相应的其他保障标准。
那么,什么是相对贫困呢?所谓相对贫困,指相对于社会上平均生活水平而言,有一部分人处于社会生活水准的最下层。因而,相对贫困测量的是财富或收入在不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份额。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所以处理相对贫困问题,将会是中国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任务。目前,中国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财富和收入差距问题还比较突出,所以需要从资源配置体系和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制等诸多方面推进改革。与相对贫困的斗争,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
下面仅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角度,讨论一下中国城市相对贫困问题的未来趋势和解决办法。2020年底以前,中国扶贫脱贫工作的重点更多是关注农村地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我们必须注意,相对贫困的问题在城市中开始凸显。这一方面,是因为上文所说的中国已经变为城市常住人口为主的社会;另一方面,城市的贫困问题有其特殊性。在农村的农民以土地为生,只要种地总还会有一点儿收成,多数农民家庭种菜、养鸡、养鸭、养猪,一般总还能够维持基本日常生活。而城市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钱,一旦没有了工作、断了生活来源,若再无积蓄,那真的是会陷入绝境。针对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决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根据这个条例,全国每个城市都制定自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制定标准时,要考虑到维持当地城市居民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等。
当然,全国不同城市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异,特大城市、一线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就会稍高些。下面我们试比较一下北京和石家庄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020年7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此前的家庭月人均1100元调整为1170元。在过去八年时间里,北京的标准一直逐年提升,从过去的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1000元一直提升到现在的标准。相比北京的标准,石家庄由于城市日常生活费用较低,其城市低保标准仅为家庭月人均671元(8052元/年)。当然,石家庄也是逐年提升到这个水平的。根据国家规定,当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这个水平时,就可以向最基层的城市社区居委会申请,经核准后,由民政部门发放,发给现金,补齐到这个标准。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相对贫困的特征更为突出,该标准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受到物价的影响,如果物价大幅上升,就要相应调整补助的标准。又如,因受到新冠疫情的打击,一些人失去工作,一下子没有了生活来源,那就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还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中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针对有该城市户籍身份的居民,如果是外来打工者、外来流动人口则无法享受该城市低保福利。譬如,北京市常住人口近2400万,但有北京市户籍身份的只占一半,另一半1200万外来打工者、外来流动人口,虽然常住在北京,却无法享受北京的低保福利。再者,中国多数地区,城乡之间的低保标准还有很大差异。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相对贫困会长期存在,与贫困的斗争会是一项长期任务。
从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看,在试图解决贫困问题时,最为艰难的当属“文化贫困”。也就是说,贫困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也会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体系。这种现象在中国西部的一些过去称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特殊文化族群”中可以看到。贫困群体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形成了一套特殊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形成了一种“贫困亚文化”,对于周围的人群、对于后代产生影响,甚至代代相传。中国的一些扶贫计划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地的扶贫干部帮助少数族群贫困群体搬到了平原地区,搬到了新家,结果后来,很多人竟又跑回原来落后的山里,说是在平原生活不适应。所以,如何教育这样的群体形成积极上进、具有奋斗精神的价值观,形成全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是一项更为艰巨的任务。
四、关于贫富差距问题
上面谈到贫困群体,这就必然涉及与富裕群体的比较,即贫富差距问题。测量贫富,通常是测量财富或收入。由于测量财富比较复杂、不好操作,所以通常测量收入,所以也称为收入差距问题。
21世纪以来,中国贫富差距确实一直处于高位。下面都用基尼系数显示贫富差距,采用的是中国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16。如此低的基尼系数,在全世界是极为罕见的。这与当时中国均等化的分配体制(包括住房的分配体制)、票证供应的特殊分配体制等有直接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市场的原则是激烈竞争、优胜劣汰,这样中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是一路攀升的。根据笔者的数据,1988年为0.38,1994年为0.4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见图1),在21世纪之初是呈现出继续上升趋势的,但2008~2009年达到0.49以后,又逐年下降,2015~2016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6~0.47。2016年以后,国家统计局未公布新的基尼系数数据,所以,我们就暂且分析在这样水平上的贫富差距情况。
社会分层研究从两个方面来看待贫富差距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谁得到了多少份额?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份额?从第一个问题看,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广大居民得到的份额确实差距很小,而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到了21世纪,居民的收入差距明显较大。从基尼系数看,有些研究机构的基尼系数还大大高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如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提出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基尼系数是0.61;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的报告提出,2012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73左右。当然,这都是非官方数据。尽管不同报告有差异,判断21世纪以来中国的贫富差距较大则是社会各界比较一致的共识。当然,图1也显示,2008~2009年基尼系数达到高峰后,出现下降趋势。但迄今还是不低于0.46的水平,仍处于较高的位置上。
怎样看待这种基尼系数较高的情况呢?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分配份额。上面的分析已经指出,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居民家庭人均基尼系数很低的原因是由于采取了用行政体系、票证制度来配置资源,其结果是“均等化程度”确实很高,但这绝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在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维持供应的不得已做法。所谓“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损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经济效益。1950~1975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世界上一般工业化国家的差距是越来越大,显然仅仅观察第一个问题还不行。笔者在1990年代曾经做过一次大规模城市居民入户抽样调查,研究家庭经济史。结果发现,1950~1994年,中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基尼系数最低的一段时期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所以,仅仅追求很低的基尼系数不是我们的目的,广大人民群众并不愿意过当年那种普遍贫穷、商品短缺的日子。
21世纪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确实处于高位。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上文也分析指出,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有直接的关系。市场是怎样配置资源的呢?中共中央的文件表述是“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也就是说,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各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尽管中央文件多次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普通工人、农民劳动获得的报酬还是很低的。相比之下,资本的获益具有明显的“雪球效应”(越滚越大)。再有就是经济的高垄断造成了少数垄断者获利极大,而多数劳动者利益受损。中国是超巨型人口社会,有14亿人口、有4.9416亿家庭户,要想让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富裕起来,就必须更多地保护中小经营者、小微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并严格约束垄断者对经济资源的控制。
总之,造成中国当前较高基尼系数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在初次分配中,市场竞争的因素所起的作用大一些。近来,操作型技术人才短缺,这样一些高技能的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就上升了,甚至超过了坐办公室的白领工作,这也是中共中央多次强调要扩大培养高技术工匠型人才的原因。社会的再分配是由税收、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的。此次十四五规划就特别强调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此外,社会还有第三次分配,也就是全民都参与的慈善、扶贫、帮助他人的事业。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确实需要全民的参与。党和国家政策的调节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全体人民树立起这样的理想信念和目标,那么共同富裕也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在21世纪,如何使得全体人民树立起这样的理想信念和目标,其任务也是相当艰巨的。
五、关于社会流动与阶层固化的问题
关于社会流动、阶层固化,大家讨论得比较多,特别是每当高考前后,社会上讨论的热门话题就是高考是否还是地位上升的最重要渠道。社会上流行一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出现了阶层固化,并认为富二代、官二代等现象就是阶层固化的体现。
那么,社会学是怎样测量社会流动和测量阶层是否固化的呢?社会学是通过称之为“代际流动”来测量。就是通过大样本的家庭户抽样调查,记录城乡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的社会地位(包括职业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地位等),然后,通过数据分析得知上一代人与下一代人各种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当然,这种社会地位变化有可能上升,也有可能下降,将上升和下降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到流动的比率。比率高、流动率高说明代际关系没有固化,反之,比例很低则说明阶层固化。
根据这样的测量方法,试分析一下中国的代际流动率到底如何?陆学艺及其课题组2004年发表的成果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代际流动率明显上升,改革开放以前是41.4%,改革开放以后是54.0%,而且是上升流动更为突出,改革开放以前上升流动是32.4%,改革开放以后上升流动为40.9%。这意味着,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改革开放让人们有了更多的上升机会。再者,对于现有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分析,发现他们的父母是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的总共占比15.4%。也就是说,其余84.6%的现有管理者是来自其他各阶层的家庭:9.2%来自专业技术人员家庭,9.2%来自办事员家庭,3.1%来自小业主家庭,16.9%来自工人家庭,46.2%来自农民家庭。易言之,从全国社会调查数据上看,并不支持阶层固化的观点。当然,该研究也解释了,虽然在现有的管理者中,来自农民家庭的比例很高,但是由于农民在整个人口中占比很高,超过总人口的60%,而管理者在全中国人口中占比很低,故从概率上看,管理者家庭出身的人进入管理者职位的概率还是要明显高于农民家庭出身者的概率。
下面,笔者采用两个数据:一个是1990年代中期笔者组织的全国城乡等比率等概率抽样入户调查数据,图2中显示为1990年代;另一个是采用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的CGSS数据,图2中显示为21世纪。
在图2中,纵坐标显示的是代际流动率,横坐标显示的是被调查者的出生年份,从1934年以前出生的,直到1975~1979年出生的、1980~1989年出生的。比较的变量是这些被调查者与他们父辈相比,职业地位发生了什么变化。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中国人的总体代际流动率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这种总体流动率表现出的特征是:越是年轻的一代人,流动率还是逐年攀升的。用1980~1989年出生、1975~1979年出生者与前几组出生的人比较,代际流动率明显上升。所以,从全国的调查数据上并不支持阶层固化的说法。当然,笔者也同意上述陆学艺等学者的分析,由于农民、农民工的人口基数巨大,而高层管理者、高层技术专家的人群很小,所以从概率上看,后者的子女进入管理阶层的概率比前者还是要高一些。
问题是怎样解释当前遇到的矛盾现象呢?即一方面,如数据显示,从历史比较的角度看,中国实际的代际流动率还是上升的;另一方面,媒体上、社会上流行的观点是社会阶层固化。为什么会产生如此突出的矛盾呢?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代际流动率较高比较好理解,因为中国仍处在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城市化、产业化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城乡发生巨变,人口最为巨大的群体——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发生职业地位变迁,所以计算总体代际流动率时当然会较高。那么,社会上流行的阶层固化的观点,又是怎样形成的呢?不能否认,这确实源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观察。比如,在一些基层村庄、乡镇、县的管理部门,有明显的裙带关系现象,这是老百姓直接可以观察到的。当然,我们确实也可以发现另一些不同类型的案例,即一些父辈职业地位较低家庭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了地位的上升。另外,地位很高的名人、富人、明星等,他们的媒体影响力巨大,引起亿万人的关注,其子女占据高地位就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久而久之容易形成“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的观念。所以,仅用案例来解释,肯定不具有代表性,社会学还是强调采用严格的全国抽样调查的方法来获得数据,计算出能够代表全国人口的结论。这也体现了社会科学实证调查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所在。
那么,中国的代际流动率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图2显示,21世纪以来,中国的代际流动率在国际上也属于比较高的。1990年代时,中国的代际流动率与美国近似,都是0.4多一些,而21世纪中国总体代际流动率为0.55以上,这显然是高于美国的。美国的流动率在国际上算是中等的,代际流动率最高的是北欧一些国家,如丹麦、瑞典、挪威、芬兰等。这些国家的代际流动率高,是因为它们都属于高福利国家,社会上的阶级、阶层现象已经极为弱化了。国际上代际流动率低的国家,或也可以称之为阶层固化的国家,多是阶级现象比较突出的,如南亚、非洲等地区的国家。譬如,印度代际流动率就比较低,这与其阶级阶层现象比较突出有关。印度虽然在法律上早已废止了种姓制度,但由于历史文化的传承,种姓与阶级阶层还是有关联的,所以阶层固化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
总之,在21世纪,中国的总体代际流动率还是比较高的。代际流动率高是好事情,因为高流动率意味着社会具有活力,意味着让更多的人具有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地位上升的机会。当然,随着城市化、产业化的逐步完成,未来造成较高流动率的有利条件就逐步失去了。所以,要保持较高的社会流动率,还需要做出更多的体制优化和体制改革。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所以,在21世纪里,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多种体制机制障碍,保持较高流动率的任务还是极为艰巨的。
六、关于新的社会阶层问题
所谓新的社会阶层,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在社会整体结构变迁的背景下,新产生了一些社会阶层。当然,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各个阶层几乎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上文也提到,很多新生的职业群体越来越多地成为各类产业和市场的主体,这些都是新阶层。但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中,新的社会阶层是有特定含义的,其所体现的理论含义是:从统一战线的角度看,在新的社会局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团结更多的社会力量。2020年新修订和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提出,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新媒体从业人员。
由于新的社会阶层所涵盖的群体较多,囿于篇幅,笔者在此主要谈一下民营企业管理者问题,这也涉及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阶层理论上遇到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对于民营企业管理者或民营企业家的评价,我们有过重大的理论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我们称之为资本家或资产阶级,虽然在宪法中提出,“资本家所有制”是四种合法的所有制形式之一,但在1950年代中期均被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资本家阶级也在后来的一系列改造运动以后不再占有生产资料了。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提出了全新的发展思路,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在改革初期,鼓励那些老的经营者重操旧业。这一点,体现了中国与苏联的巨大不同。在中国,民营企业的中断,从1956年至改革开放以前,也就大约20来年,所以老一代企业经营者仍大有人在,在改革开放初期曾发挥了很多创业和承续的作用。而在苏联,老的经营者阶层连同经营的文化都已经完全消失多年了,这也是后来中国经济发展与俄罗斯经济发展局面大不相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21世纪里,中国民营经济有了更为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中国民营企业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9586.4万户,这些企业和经营主体吸纳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者,是中国企业数量的90%以上,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非常重要的发展力量。
更为重要的是,在21世纪,中国共产党已经在理论上阐释清楚了,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提出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两个毫不动摇”理论。目前,中共中央文件使用的是“民营”企业的说法,过去曾常常使用私营企业的说法,甚至使用资本家的说法,这种称谓上的变化有着深刻的理论含义。对此,理论界给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阐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基本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就是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普照的光”。在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的是为国民经济服务、为民生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社会主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故今后绝不应该再用具有负面意义的称谓去称呼他们。
这也涉及如何看待企业家的问题。在任何现代国家,企业家都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创新的最为重要的社会力量。企业家概念,英文为entrepreneur,其原意有创业者、风险承担者的含义。我们知道,企业家是需要承担巨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的。所以,在21世纪,能否完成将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一时一刻也缺少不了企业家重大功能的发挥。一大批爱国的、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敢于承担创业风险、敢于不断创新的企业家是保证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功最为重要的社会力量之一。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1年第12期/《河北学刊》202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