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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

[段朱清、靳小怡 ] 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初婚夫妻的教育匹配研究

2021-01-11 作者: 段朱清、靳小怡

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初婚夫妻的教育匹配研究

段朱清、靳小怡

原文发表于《青年研究》2020年第6期。

摘要:聚焦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教育匹配,发现近年来农民工个体的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女性农民工增速更快,两性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差距持续缩小;农民工与其配偶教育的同质匹配占据主流,且伴随时间推移继续增长;婚前流动经历显著促进女性农民工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男高女低”的传统匹配模式因女性外出务工而得到强化;农民工教育程度的提升并未突破原有的城乡二元差距,跨户籍婚姻的夫妻均表现为城市配偶的教育程度高于农村配偶的教育程度;支付更高的婚姻成本有助于农民工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对两性均适用。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匹配;婚前流动经历;跨户籍婚姻;婚姻成本

一、问题的提出

夫妻匹配模式是认识和研究婚姻家庭的一个重要指标(风笑天,2015),婚姻双方社会地位匹配与否,对社会结构的强化、延续或重构均具有实质性影响(张翼,2003)。一个社会不同群体的通婚,意味着社会结构中各群体之间的边界比较模糊、易渗透和穿越,说明社会开放程度较高(李煜,2011)。美国也有学者认为,婚姻匹配程度成为衡量社会开放度的新指标(Ultee & Luijkx,1990)。

教育与个体的社会地位和工资收入密切相关。它代表了社会成员在劳动力市场乃至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资源,影响着家庭现在和未来的生活机会,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Blau & Duncan,1967;张玉林,2003),也逐渐成为社会分层讨论的重点(潘光辉,2017)。伴随城镇化、现代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择偶偏好与择偶途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程度在婚姻匹配中的重要性上升。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区域发展格局日益突出,人口跨地区流动逐渐成为社会常态(牛建林,2013)。大量农业转移人口(主要是农民工)集聚城镇,中国社会结构已经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农民工三元结构(顾东东等,2016)。截至2017年,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规模已达约2.87亿人(李潇晓、徐水晶,2018)。有调查表明,35岁以下外出农民工已占到农民工总数的88%(李强,2002),意味着该群体在流动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恋爱与婚姻的发生(宋丽娜,2019)。伴随着流动行为,在微观层面,个体的生活场域、工作类型以及思想观念均会发生变化;在宏观层面,则会对中国区域间的人口结构、婚姻市场结构以及婚姻匹配模式带来深刻影响。

乡—城人口流动有利于抑制早婚、提高女性经济独立性并提高婚姻质量(李建新、王小龙,2014)。中国目前的乡—城流动呈现出以下特点与变化。第一,流动现象增多,初次流动低龄化,婚前流动时间延长。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婚恋观念上更接近于市民。早婚早育的思想逐渐淡化,他们对未来有着更高的预期,自我发展愿望强烈,一般不愿提早步入婚育阶段(刘传江,2010)。第二,跨户籍婚姻增加。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一堵“看不见”的墙(Chan,1994),但这堵墙正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口迁移流动而开始瓦解。伴随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通婚比例持续上升(靳小怡、段朱清,2017),在婚姻层面促进了城乡融合。第三,婚姻成本上涨。人口流动改变了区域间人口结构分布,大量农村青年(特别是女性)外出。这一方面使得农村与城市的通婚圈发生融合;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农村地区的男性婚姻挤压,导致婚姻市场结构严重失衡,男性对可婚配女性资源的竞争愈发激烈,女性“要价”提高,婚姻成本上涨。

还有学者从择偶标准、婚配特征等角度探讨了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婚配关系,从婚龄男女择偶标准的历史演变来分析我国婚配文化的变迁(徐安琪,2000;孙秀艳,2002)。有学者发现,与传统社会注重以家庭(族)背景的“门当户对”不同,现代婚姻的匹配要素以婚姻双方的自身条件为主(李煜,2008);家庭背景对子女婚姻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开始削弱,婚配主体的自主性显著提升(徐安琪,2000)。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婚姻教育匹配的同质性迅速上升,在社会结构激烈变动分化的转型社会,择偶模式发生了同质性回潮(李煜,2008)。较高教育程度的人群婚姻匹配的同质性增加更为强烈,且教育匹配模式在城乡之间存在重要差异(Han,2010)。牛建林(2013)发现,农村女性居民的教育状况对其初次外出务工的流向选择有重要影响,夫妻受教育程度相当有助于双方对婚姻关系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王兵和刘利鸽发现,丈夫高于妻子的教育梯度匹配表现为丈夫收入更高、夫妻子女教育观念更接近以及丈夫的社会网络更广,这提高了妻子的幸福感(王兵、刘利鸽,2018)。高玉春认为,受高等教育青年的择偶标准映射出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自致性资源(如教育背景)同质匹配是普遍期望,先赋性资源(如家庭背景)日益成为婚配的重要界限(高玉春,2019)。但专门聚焦农村流动人口婚姻匹配的研究较少,且已有研究中绝大部分是将流动人口看作“中性”的群体,分性别开展的研究几乎没有。

社会性别理论认为,社会行为中的性别差异是社会化过程中性别角色期待的结果。在中国农村,由于男权社会、父系社会等文化的长期影响,婚姻对男性的角色期待更多表现为“赚钱养家”的经济需求,而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则更多表现为“温柔、体贴、勤劳及顾家”。在婚姻匹配方面,主要体现为“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由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多元需求以及城市现代化的生活方式,男性和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优势不尽相同,城市生活对两性的吸引力也存在差异。

综上,本研究重点关注农民工群体,分性别探讨城镇化因素对初婚夫妻教育匹配的影响。使用在全国11个省份开展的农民工专项调查数据,回答上述问题。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教育与教育匹配变迁

学界对教育水平的发展已进行了广泛探讨。20世纪80年代以来,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法律上赋予女性接受教育的权利,让更多的女童有了上学的机会。截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有3.6%的妇女接受过高等教育,男女受教育机会差异自40岁以下逐渐缩小(郑真真、连鹏灵,2004)。近年来,我国各地区义务教育差距总体出现缩小的态势(翟博,2007),女性的平均受教育机会日益接近男性(李春玲,2010)。联合国认为,中国在2000年已经在初级教育层次达到了性别平衡,即在初级教育阶段没有男女差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4)。

前工业化社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文化壁垒相对分明,婚配过程中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家庭在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距难以跨越(Mare,1981),个人的经济潜力、在婚姻市场上的吸引力主要受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齐亚强、牛建林,2012)。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十分重视以“门当户对”为特征的先赋性配对,并主要以“包办婚姻”的方式实现家庭(族)对子女择偶的控制(张翼,2003)。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经济生产活动的组织职能逐步从家庭中分离出来(潘光辉,2017)。伴随着初等教育的普及和大众传媒的兴起,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文化差异缩小。个人的经济潜力更多地取决于本人的教育水平,大学文凭成为人们获得较好社会经济地位的前提条件(李春玲,2010)。婚配选择对经济潜力的权衡从家庭特征转向个体特征(齐亚强、牛建林,2012)。现代化发展强化了教育的作用,同时也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收入差距扩大。社会成员在市场化进程中既获得了个体的自主性,也承受着不断扩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在择偶过程中,为了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婚姻双方更慎重地考察对方的社会经济地位和事业发展潜力(李煜,2011),教育在择偶中的地位上升。

在农村地区,由于户籍的城乡壁垒,农村女性被迫在现实中选择与自己教育程度相当的男性,致使教育的同质性匹配进一步上升。婚姻市场更多的是同质性匹配模式(Kalmijn,1998),社会结构将更加封闭,阶层间的“壁垒”得到强化(Gerber & Theodore,2004)。据此,本研究提出第一组假设。

假设1.1:随着农村地区教育水平的提升,农民工个体受教育程度升高,教育水平的性别差异缩小。

假设1.2:为抵御市场经济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男性农民工更倾向于与自己教育程度相当的女性结婚,教育匹配的同质性上升。

假设1.3:受农村整体教育水平同质化影响,并受婚配的户籍城乡壁垒制约,女性农民工在现实中更多选择与自己教育程度相当的男性结婚,教育匹配的同质性上升。

(二)流动经历与教育匹配

现代人口流动或迁移现象十分复杂,不是某一个理论能够完全解释的,需要从多种角度加以分析(盛来运,2007)。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城市现代工业部门较高的就业收入吸引了传统农业部门大量存在的边际报酬为零的剩余劳动力(刘易斯,1989)。虽然城市存在较高的失业率,但只要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与就业后收入的乘积大于其在农业部门就业的收入和迁移成本,个体就会作出流动进城的决策(Todaro & Smith,2015)。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社会的行政控制明显弱化,不同社会群体的地域流动和社会流动都呈上升趋势,家庭对其成员行为的实际约束力下降(李路路、王宇,2009)。流动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常态,婚恋自由建构了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意义(Xin & Kidd,2004)。社会资源配置逐渐遵循市场规律,教育、工龄等人力资本的收入回报逐渐提高。教育程度的提高激发了个体的能动性,使个体更有意愿在结婚前获得流动经历,优化个体资源。

根据脆弱性假设,性别角色社会化使两性在应对外在环境的方式和能力方面存在差异(Kessler et al.,1984),男性农民工和女性农民工对人口流动影响的感受与体验也可能存在差异(李卫东,2019)。受传统“男高女低”婚姻匹配模式的影响,流动经历对两性在教育方面的择偶影响也将存在性别差异。女性的流动带来身份地位的变动,使其更加追求经济和人格独立,在社会层级上更加追求向上流动(严静,2014)。由此,婚前有流动经历的女性会寻找教育水平更高的男性,强化“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模式;而婚前有流动经历的男性也会提高其对配偶教育水平的预期,缩小夫妻教育水平的差距,“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模式有所弱化。据此,本研究提出第二组假设。

假设2.1:与婚前无流动经历的男性相比,婚前有流动经历的男性农民工更可能寻找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女性。“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有所弱化,且婚前流动时间越长,这种效应越显著。

假设2.2:与婚前无流动经历的女性相比,婚前有流动经历的女性农民工会寻找教育水平更高的男性。“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有所强化,且婚前流动时长越长,这种效应越显著。

(三)跨户籍婚姻与教育匹配

流动不仅在微观层面优化了个体资源,在宏观层面也重塑了婚姻市场结构,扩大了婚姻市场,激励了长距离的婚姻迁移(Cindy & Ling,2002)。贝克的婚姻经济学分析框架包含一个假设:每个人都尝试寻找最佳配偶实现福利最大化,这一福利可以由婚后家庭生产的产品来衡量,福利效用可在婚姻双方之间转移(Becker,1973)。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业户籍和非农户籍捆绑着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资源及发展机会,户籍类型本身就是社会经济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户籍特征是未婚者在搜寻对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研究发现,非农户籍男性与农业户籍女性的婚配,显著高于农业户籍男性与非农户籍女性的组合,教育对女性的向上婚配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王丰龙、何深静,2014)。个体资源对农村女性上迁婚姻的机会更具显著效应(韦艳、蔡文祯,2014)。

默顿的交换理论为异质型婚配提供了解释:夫妻的结合是双方不相等的社会与经济身份的交换(Merton,1941)。受区域间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水平存在城乡差异的影响,跨户籍婚姻中农村一方的教育水平仍然较低,据此,本研究提出第三组假设。

假设3.1:与娶农村媳妇的男性相比,娶城市媳妇的男性农民工,其教育程度更可能低于配偶,弱化了“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

假设3.2:与嫁给农村丈夫的女性相比,嫁给城市丈夫的女性农民工,其教育程度更可能低于配偶,强化了“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

(四)婚姻成本与教育匹配

与单纯探讨个体的教育程度不同,夫妻的教育匹配因婚姻缔结而发生,因此,促使婚姻缔结发生的其他要素也不能忽视。学界对人口性别比失衡(李树茁等,2006)、婚姻市场中女性资源外流引发的地方性婚姻市场竞争加剧已有共识(王向阳,2017)。女性早婚、高额彩礼、离婚率上升等现象相伴而生(宓淑贤,2019)。婚姻成本近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韦艳、杨大为,2015)。

“经济不平等假说”认为,社会不平等程度越高,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彼此之间婚配的可能性也就越低,因为与地位较低的对象结婚代价更大(Collins & Blau,1979;Rytina,1988)。贝克也认为,择偶的目的是增加婚姻的回报,如果与地位较低的对象结婚,婚姻的回报会较小(Becker,1983)。因此,婚姻中地位较低(资源相对较少)的一方,只有支付更多的婚姻成本才可能促使婚姻的发生。已有研究发现,在男性婚姻挤压背景下,男性成婚压力增加,婚姻成本上升。当丈夫(相比于妻子)拥有更高的教育程度时,其支付的婚姻成本相对较低,即男性本人较高的教育水平与其所需要支付的婚姻成本之间具有“替代效应”(靳小怡、段朱清,2019)。对男性来说,支付更高的婚姻成本说明男性在教育匹配中的优势较小,弱化了“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对女性来说,传统的女性教育的向上匹配依然起作用。支付更高婚姻成本的女性,意味着原生家庭具有更好资源优势,她们会寻找家庭资源更好、教育水平更高的男性。据此,本研究提出第四组假设。

假设4.1:与婚姻成本较低的男性相比,婚姻成本较高的男性农民工,夫妻教育程度差距缩小,弱化了“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

假设4.2:与婚姻成本较低的女性相比,婚姻成本较高的女性农民工,夫妻教育程度差距扩大,强化了“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

三、数据与方法

(一)样本概况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于西安交通大学“新型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组于2018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对主要流出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对较低的11个省份开展的18-45岁农民工专项调查。本次调查采用便利抽样与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学校招募户籍所在地为这11个省份的农村大学生各50名作为调查员(且没有重复村)。每位调查员均经过系统培训,人均负责一个村。在本村内随机抽取不同户的10位农民工进行调查,最终获得总样本量5219个。

由于婚姻匹配研究的特殊性,本研究仅保留“初婚”以及回答了“自身及配偶教育程度”的样本。最终获得有效样本3091个,其中,男性1874个,女性1217个。

(二)变量设计与样本特征

1.因变量

夫妻教育匹配,即“丈夫—妻子教育程度对比”(三分类变量:妻子教育程度高于丈夫、夫妻教育程度相同、丈夫教育程度高于妻子)。通过询问“您的受教育程度”以及“您配偶的受教育程度”,并与个体性别匹配得出丈夫和妻子的教育程度获得。选项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技校/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

2.自变量

一是婚前流动经历(四分类变量:无、5年以内、5-10年与10年及以上)。二是跨户籍婚姻,即夫妻二人“一方为城市户籍,另一方为农业户籍”(二分类变量:是、否)。三是婚姻成本。在婚姻成本中,婚房费用是一个大额、刚性的支出且与地区房价密切相关;婚礼的举办范围与花费也具有较大的异质性;而“彩礼”与“嫁妆”费用的多少可被视为最具有“交换”性质、表征“婚姻市场”中个体地位的信号。因此,本文在男性样本中取彩礼费用、在女性样本中取嫁妆费用计算婚姻成本,通过询问“在您初婚时,彩礼/嫁妆(现金和实物)大约多少钱?”获得(三分类变量:1万元以内含0元、1-3万元、3万元及以上)。

3.控制变量

包含三类。本文重点考察初婚时的夫妻教育匹配。在结婚时点,个体的特征、夫妻相对特征以及家庭特征都可能对择偶结果产生影响。第一类本人特征,包含本人出生队列(五分类变量)、本人教育程度(五分类变量)、本人初婚年龄(三分类变量)和本人来源地(三分类变量)。第二类夫妻相对特征,包括夫妻相对年龄(四分类变量)、夫妻相对来源地(即“地理通婚圈”,四分类变量)。第三类家庭特征,包含父亲职业阶层(五分类变量)。样本特征见表1(此处省略)。

可以看出,夫妻教育的同质匹配占半数以上,“夫妻相对年龄”中也以“夫大0-4岁”为绝对主导,符合夫妻相对年龄分布的普遍规律。这间接证明了本研究所分析的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反映我国人口的婚姻匹配同质性高、男大女小的基本特征。在“夫妻相对来源地”中,“同镇”占比最大,“同县”与“外县”占比相当,“同村”占比最小。这说明相较于传统农村通婚圈,农民工群体择偶的地理范围有所扩大,反映出农民工群体地理通婚圈的特殊性。

(三)研究视角与分析策略

1.视角的选取

首先,出生队列视角可以较好地展现不同时代个体的特征变化。其次,由于婚姻缔结行为普遍发生在人们20-30岁之间,涉及婚姻及夫妻特征时,出生队列视角无法剥离因样本年龄较为集中而产生的影响。婚姻队列视角可以避免这个情况,并且能够更加具象地刻画每一时期结婚人群的特征。最后,本研究将从社会性别视角考察农民工的教育匹配,有助于深入理解城镇化背景下的性别差异。

2.分析策略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分性别探讨城镇化因素对初婚夫妻教育匹配的影响,即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变迁的性别差异以及城镇化背景下实现教育向上匹配的影响因素的性别差异。第一,本文对农民工个体(分性别)的教育程度变迁、夫妻教育匹配程度变迁进行分析,并兼与全国居民水平比较;第二,使用多分类Mlogit回归模型,分别分析男性农民工与女性农民工实现教育向上匹配的影响因素。由于调查仅获得被访者本人的流动情况而缺失配偶的流动信息,本文不再将男女两性样本合并进行回归分析。

四、分析结果

(一)教育与教育匹配变迁

伴随出生队列的推移,农村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8年增至11.34年,受教育程度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占比明显提升;“90后”中该教育程度的人群超过22%,而“小学及以下”的占比则由1974年以前出生人群的37%降至1990年后出生人群的3%。图1-1和图1-2分性别样本表明,1980年以后出生的人群,其两性的教育年限基本持平,教育水平的性别差异缩小。假设1.1得到印证。

出生队列在1980年以前的农村流动人口其教育程度主要为“初中”,且女性的教育程度一直低于男性。之后,农民工的教育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且性别差异逐渐缩小。政府推广和普及义务教育,直接增加了女性的受教育机会(柯丽香等,2013)。高等教育扩招之后男性的教育优势在下降,尤其农村地区下降的幅度更大,农村地区女性的教育劣势地位得以改善(张兆曙、陈奇,2013)。中国城乡居民教育获得的性别差异甚至开始出现女性超过男性的趋势(吴愈晓,2012)。

对农民工夫妻教育匹配的列联分析发现,教育程度相同的夫妻共1676对,占总数的54.22%。虽然本研究样本数量有限,但是该结果与李煜使用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得出的结果一致,教育同质婚是初婚夫妻教育匹配的主要类型。女性教育向上婚共有922对(29.83%),接近向下婚(丈夫教育程度低于妻子)的2倍(后者占比15.95%);向上婚中有84%属于梯度匹配(丈夫比妻子高一级),有779对。同类婚和梯度匹配为初婚农民工夫妻教育匹配的主要形式,两者合计为79.42%。

图2展示了婚姻队列下夫妻教育匹配的变化趋势。夫妻教育匹配的同质性从1994年以前的52%升至2015年以后的60%;同时,“妻高”的占比也有所上升(13%至20%),女性教育向上婚(夫高)的占比呈现缩小趋势。伴随女性教育程度的提升,妻子教育程度高于丈夫的人群明显增多,婚姻匹配的同质性上升。假设1.2和1.3得到印证。

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以下简称“妇联数据”)比较发现,在婚姻队列视角下,妇联数据的夫妻教育程度同质匹配基本稳定在53%左右,“妻高”的占比由9.55%升至17.41%;“夫高”则由34.67%降至28.06%,趋势与本研究数据基本一致。考虑到婚姻队列分类年份不同,本研究发现,农民工群体在教育匹配方面所呈现的特征略滞后于全国水平。

(二)影响因素的多变量回归分析

首先,在男性样本中,婚前是否具有流动经历以及流动时间的长短,均不对男性农民工的教育匹配产生显著影响;而在女性样本中,婚前流动经历对女性的教育匹配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婚前流动时长为10年及以上的女性农民工,更可能嫁给教育程度优于自己的丈夫。“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有所强化。假设2.1没有得到印证,假设2.2得到印证。其次,在跨户籍婚姻方面。与户籍内通婚相比,发生跨户籍婚姻的男性农民工,也表现为教育的向上匹配。拥有更高教育程度的男性农民工,虽然超越了其他男性农民工实现了与市民的通婚,但其夫妻教育匹配模式并没有突破城乡二元制度造成的教育水平差异。城市妻子拥有更高的教育程度,婚娶城市媳妇的男性,弱化了传统“男高女低”的匹配模式;女性样本的结果与男性一致。与嫁给农村丈夫相比,女性农民工嫁给城市丈夫时,更有可能表现为丈夫教育程度优于自己。强化了“男高女低”的匹配模式。假设3.1和假设3.2得到印证。最后,在婚姻成本方面。与彩礼花费较少的男性农民工相比,支付更多的彩礼会显著促进其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夫妻教育程度差距缩小。较高的男性婚姻成本抑制了传统婚配模式;而女性样本则表现出,更高的嫁妆费用显著促进其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夫妻教育差距扩大。强化了“男高女低”的模式。假设4.1和假设4.2得到印证。

在控制变量中,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性别差异。伴随着出生年份的推移,男性样本中“丈夫教育程度低于妻子”的人数增加。这与图2的发现一致,充分证明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妻子教育程度高于丈夫这种教育匹配模式增加的事实。农民工自身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助于其在农民工群体中脱颖而出,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这对两性均适用。初婚年龄越大的男性越有可能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资源的增加,婚前积累越多的资源越有助于男性实现向上匹配;而女性农民工伴随初婚年龄的增加,其教育优势逐渐下降。相较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男性农民工实现教育向上匹配的概率更大。

夫妻年龄差较大时(丈夫更大),会显著促使“夫高”教育匹配模式的增加。在女性农民工样本中,当“夫大3-5岁”时,丈夫的教育优势表现最为明显。年龄作为婚姻缔结时重要的资源,“年长”的男性往往意味着更多的社会经验与物质资本,是“成熟”的象征。而“年轻”的女性则代表了更加姣好的外形,这样“夫大妻小”的相对年龄与“夫高”的教育匹配模式显著相关。相比于较近的地理通婚圈,当配偶来源地越远时,男性农民工自身的教育优势逐渐降低;而对女性农民工来说,当配偶来自“外县”时,其更可能具有教育优势。这也进一步说明,女性农民工通过“流动”实现教育向上匹配的概率较大;而男性农民工则更可能由于地理通婚圈的扩大而面临更加巨大的婚姻市场竞争。父亲职业阶层仅对男性农民工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表征“资源”的代际传递在当前我国农村仍深受父权、夫权体制的影响。

五、结论与讨论

正如本文开篇提到的,夫妻匹配模式尤其是夫妻的教育匹配,能够较好地反映社会择偶的特征,进而影响社会结构传递、家庭经济收入、夫妻婚姻质量,等等。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发现农民工的教育水平已得到全面提升,且性别差异基本消失。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变革对传统“男高女低”婚配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并存在性别差异。

第一,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教育匹配的同质性占据主流且进一步增强,妻子教育程度高于丈夫的占比也有所提高,这与已有研究结果一致。随着社会对教育的进一步重视,农民工夫妻教育的同质匹配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这说明社会的开放性可能并非如市场化理论预期的那样上升;相反,在市场不确定的压力下,社会阶层的建构过程或将承受更多的固定化压力。有学者指出,社会开放性甚至因此呈现下降的态势(李煜,2008)。

第二,婚前流动经历对农民工夫妻教育匹配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婚前流动经历显著促进了女性农民工的教育向上匹配,且流动时间越长,这种促进作用越明显。“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模式有所强化。这一方面是因为教育水平的提升、婚前流动带来的人力资本积累,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了经济独立以及人格独立。她们更加注重个人的追求以及对更加优秀的伴侣的向往,也更有可能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另一方面,婚姻依然是农村女性实现社会向上流动的主要渠道(Hong,1981;Watson & Ebrey,1991)。与农村男性相比,流动行为对农村女性在婚姻市场上优势地位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第三,尽管有些拥有更高教育程度的农民工实现与市民的通婚,但未能冲破城乡二元教育资源的差异。跨户籍婚姻中,丈夫是农村户籍的“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模式有所弱化,而妻子是农村户籍的“男高女低”的教育匹配模式依然显著。已有研究发现,农民工群体内部,拥有更优教育程度的个体更有可能与市民发生通婚(靳小怡、段朱清,2019),本研究再次印证了这点。

同时,本研究进一步发现,实现跨户籍婚姻的群体并没有打破城乡二元制度下存在的教育水平差异。城市配偶不仅拥有城市户籍,还拥有更高的教育程度,实现跨户籍婚姻的农村一方同时实现了户籍、教育的向上匹配。若将户籍、教育程度均视为一种资源来看,该发现并未直接印证交换理论,即户籍和教育程度在婚姻匹配中没有“互补”,但这并不能直接否定交换理论在本研究样本中的适用性。这说明农村地区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农民工,其用较高教育水平弥补户籍劣势的效应仍旧不足以冲抵巨大的教育城乡差距。这种差距使得在当前的跨户籍婚姻中,用以交换的要素不是教育水平,而是经济实力、流动经历等其他要素。本文发现,跨户籍婚姻的农民工中,男性表现为支付了更高的婚姻成本,女性则表现为具有更长的婚前流动经历或更高的婚姻成本,农民工群体通过其他方面的优势弥补了其与市民之间的差距。与农村相比,城市人口还是在教育方面拥有相对稳定的“优势”。伴随乡—城流动的发生,农村人口可以通过流动经历、更高的经济支付能力来优化个体资源,实现与城市人口通婚。

第四,个体支付的婚姻成本对其在婚姻市场中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具有促进作用。分性别来看,其对传统婚姻匹配模式的冲击呈现出不同的结果。伴随着男性婚姻挤压愈发严重而引发的对可婚配女性资源的竞争、物价上涨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近年来婚姻成本不断上涨,结婚越来越“贵”。

本研究证实,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更好的经济实力均是个体实现“向上婚”的重要筹码。当男性农民工支付更高的婚姻成本时,能够显著促进其找到教育水平更高的配偶,实现教育的向上流动,抑制“男高女低”的婚姻匹配模式。而对女性农民工来说,其支付更高的婚姻成本,意味着原生家庭具有更好的资源优势,她们会寻找家庭资源更好、教育水平更高的男性,进一步强化“男高女低”婚姻模式。这也反映出城乡婚姻市场的融合以及通婚圈的“市场化”。婚姻市场中的女性开始掌握更多选择与“要价”的权利,两性渐趋平等。若农民工个体想实现教育的向上匹配,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需要“凭实力”,在个体资源或者物质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相应地,只要个体具有更好的实力,就可以通过婚姻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乡—城流动使得通婚圈扩大,择偶机会增加;同时,婚姻的“市场化”也使得竞争加剧,对个体的要求有所提升,不具备良好资源的个体将在婚姻市场中被淘汰。

综上所述,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几大变化对农民工初婚夫妻的教育匹配具有显著影响,且存在性别差异。本研究发现,在城镇化背景下,两性农民工均有可能实现教育方面的向上匹配,婚姻已不仅仅是女性农民工实现阶层上升的渠道,也可能是优秀男性农民工实现阶层上升的重要途径。

本研究首次使用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数据,对其初婚夫妻的教育匹配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本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如前文所述,本研究聚焦婚姻匹配这一事实的影响因素。由于数据缺乏,没有充分纳入个体婚前择偶期望、挑选过程等进行探讨。“你想找什么样的人结婚”与“你和什么样的人结了婚”有本质的区别。其次,本研究纳入的自变量“婚前流动经历”仅考虑了个体本身,而缺乏配偶婚前的流动状况。这限制了分析夫妻匹配状态的解释力。后续将进一步扩大调查内容以丰富研究。

脚注与参考文献省略。

责任编辑: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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