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工作发展与我国高等教育的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
——专业化职业化大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一点思考
杨敏
本文发表于《学习与实践》2010年第10期
摘要:进入本世纪以来,高等教育的一些动态日趋增强。随着大众教育和普及教育的发展,大学教育的重心由本科生教育向研究生教育转移,研究生教育也不断大众化和普及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正在迅速超越精英教育的藩篱。我国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建设一支宏大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正是对当今教育发展趋势以及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积极回应。这些变化势必对高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培养目标及管理体系等带来深刻的影响。通过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我国高等教育将成为真正的现代教育。
关键词:高等教育 社会工作 教育理念转变 教育制度创新
在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一个重要发展目标。《纲要》指出,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在国家人才建设规划的这一目标定位,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这一举措将对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在今年启动的新一轮学科授权点申报中,体现了“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一政策亮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了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体育、应用心理学、艺术、翻译、出版等十多个专业。显然,加速高层次、实务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一个现实动向,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的深刻转变。显然,我国高等教育正面对一种从未有过的逼人情势。未来数十年将是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通过从形式推进转向内涵提升、从初级发展转向科学发展、从旧式发展转向新型发展的过程,将造就我国的现代高等教育。唯有通过较为彻底的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探索并确立新的组织机制和激励机制,才能使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适应这一新的发展态势。
一、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背景下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作用
目前,建设一支宏大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国促使经济和社会从初级发展走向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此过程中,我国高等院校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首先,就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内涵本身而言,高等院校的作用是难以替代的。我们知道,专业化和职业化社会工作者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在于其很好地遵循和体现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正如研究者所认为的,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职业化“是指受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能够顺利进入实务领域,将‘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和方法带入职业领域,推动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发展的过程。”[1]在大学教育中,使受教育者得到系统而深入的专业价值观训练,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以及国家的相关社会政策,学会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为困难群体和个人提供帮助和服务,使其正常功能得到恢复和发展等等,是高校社会工作教育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对于社会工作人才来说,在系统的教学中接受专业价值观的熏陶,并通过社会实践将专业价值理念引入生活实际之中,是成为德才兼备、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的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人才的必要过程。由此也可看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和谐,体现“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深层理念,高等院校教育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其次,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来看,高等院校的作用也是巨大的和不可或缺的。我国学者对社会工作者给予了广义与狭义的解释。广义的社会工作者包括各种各样直接为群众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狭义的社会工作者是指直接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是整个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主体和核心部分。[2]也因如此,研究者特别强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专业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3]对于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来说,高等院校教育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高等院校教育所具有的规范化、标准化、集中化等特征,是其他社会机构和组织难以具备的。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意味着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譬如掌握现代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和实务方法、学习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技能,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对需要帮助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提供服务,对社会项目进行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以及为各类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服务和管理等等,所有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往往都离不开高等院校的教育过程,或者这样或那样地与高等院校教育联系在一起。
其三,从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途径来看,高等院校也是必不可少的主力军。有学者指出,由于高等院校等正规途径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毕竟有限,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还可通过在职或业余培训来实现。[4]也有学者倡导“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专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在大力加强社会工作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工作职业培训,在对社会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知识传授与技能培训的同时也对普通民众进行社会知晓度的宣传和认同感的培养。[5]此外,社会工作实习基地的“双基地”建设也十分重要。所谓“双基地”建设,是指形成和完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的两种功能———教学实践功能与培训服务功能。一方面,将实习基地建设成为教学实践需要、学生掌握社会工作实务的工作坊或工作站;另一方面,使实习基地服务于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为行政部门、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非营利组织等相关部门培训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显然,无论是正规培养还是在职或业余培训、学历教育还是职业培训、专业教育或是社会教育、全日制教育还是非全日制培训,以及社会工作实习基地的“双基地”建设,我国高等院校从事社会工作教育的教师队伍都是一支不容忽视的主力军。
可以说,高等院校上述重大作用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的一个基础。中国大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以来,社会工作教育在高等院校率先得到快速发展。迄至目前,我国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规模、水平、质量以及对社会需要的适应能力有了显著提升。而且,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快速发展的现时背景下,我国高等院校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高等院校教育的学术型和精英型倾向及其不适应性
如前所述,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经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学术型研究生的份额收缩与应用型研究生的规模提升已是大势所趋,对高水平的专业化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将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主流。随着上述转变过程的提速,高等教育在理念和制度等方面的严重滞后性和不适应性也在进一步凸显出来。
首先,高等教育理念的严重滞后。客观地说,大学应当“为人类创造知识,传授知识,传承人类文明,推动社会进步”这个最一般理念,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问题。较长时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理念表现出比较浓厚的精英教育倾向,导致了重学术轻应用、重教学轻实践、重课堂轻实际、重学校教育轻社会教育等现象。相对而言,这种不平衡、不协调现象在一些著名院校更为突出。由于高等院校的精英教育倾向,学校将培养精英人才视为自己的首要责任和办学目标,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大学主要是为少数人负责和服务,大学教育只是少数人消费的奢侈品。然而,精英在全民人口中毕竟只占很低的比例,教育不可能使每一个人都成为精英。而且,精英教育倾向不仅是教育不公平和社会不公平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实趋势不相适应的,同时也是与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不相符合的。[6]从现有实际情况看,高等教育理念的精英教育倾向仍然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传统力量。
其次,高等教育的培养类型设置的严重滞后。较长时期以来,在我国研究生教育体制中,学术型研究生教育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加重了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形成了相对较为完备的学术型研究生与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性格局。然而,相对于国际发展趋势,仍然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据有关资料,在美国所有的硕士学位中,专业学位的授予率高达84%,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发展已超过传统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教育。[7]另据2009年我国研究生录取情况分析,虽然我国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已达40多万人,但专业学位在培养总量中所占规模较小,仅占硕士学位的10%。而且,专业学位涉及的职业领域还比较少,全日制攻读的比例过小,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8]从社会学学科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社会学自上世纪70年代末重建以来,完善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体制,近年来又设置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目前已形成了较完备的学术型研究生与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性格局。但在总体格局上,两种类型的研究生教育仍然比较失衡,要转变以往重学术轻应用、重教学轻实践、重课堂轻实际、重学校教育轻社会教育的倾���,前面仍有很长的一段路程。
其三,高等教育教学体制的严重滞后。目前,我国高校的教学体制普遍比较僵化。譬如,教学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课堂教学和教师讲授,师生之间缺乏充分的互动和交流。教学内容不完善,其表现是多样而矛盾的,或是教学内容固定化、多年不更新,或是随意裁剪基本内容和必要知识点,等等。教学模式简单刻板,过于偏重课堂教学,对社会调查、实习教学、案例分析、专题研讨普遍比较陌生。有学者指出,尽管我国已有200多所高等院校提供社会工作本科教育,但实习环节严重不足。有关机构曾建议专业实习时间为600~800小时,而实际上,大多数学校都达不到这个要求,基本仍沿袭传统的和社会学等专业相差不大的实习模式。[9]相比之下,国外如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强调实习、经验学习等教学方式,经验学习的方式很多,有教学实习、临床实习、小型研讨会、实地研究、合作学习、学徒式学习等。[10]要促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体制这种滞后性的根本转变,还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其四,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严重滞后。我国高等教育理念的精英教育倾向对高校评价体系产生了根本性的导向。从研究生教育来看,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注重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重视精英人才的培育实际上是研究生教育的主流。与此相应,高校现有的评价体系主要反映了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需要。面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现有评价体系已明显地显示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总的来看,评价制度体系简单粗放。譬如,研究成果的形式过于偏重学术化,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则受到忽视。据有关资料,2007年某省高校取得理工农医类科技成果35732项,其中,著作或论文类(纯理论型)成果占了96.3%;有转化可能的成果仅3.7%。[11]又如,评价方式过度量化,忽视研究成果的内涵质量和实际影响。中国科学院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中国发表的论文总数是世界第9位,但是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的次数仅排在世界第124位。[12]还有,评价标准的片面化,“社会上评价一个高校,往往只看它承担了多少863项目、多少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出了多少学术专著和论文。”[13]这些倾向造成了许多负面的后果,如强调发表刊物的级别、国内还是国外,甚至以刊物的级别、SCI收录和引用的数量等作为成果本身质量的标志,已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我国高等教育在理念和制度等方面的严重滞后性和不适应性还有其他诸多表现,以上方面在其中是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一些现象。
三、我国高等教育的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
我国高等教育的上述不适应性和滞后性必须予以改变,否则将会对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高校在管理方式和评价制度方面的某些调整和转变已是迫在眉睫,应当采取一系列切实有力的措施,促成高校教育理念的转变和教育制度的创新。而且,唯有通过较为彻底的观念转变与制度创新,才能建立起新的激励机制,使教师能够具有从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意愿和动力,从而更好地推动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
(一)教育理念的转变
在此方面,应当从思想观念上真正理解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认识到社会工作者的社会角色的重要现实意义,确立起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的体面意识和尊严意识。我们知道,社会工作强调务实性和实干性,强调以草根精神扎根基层,为遭遇困难的个人和群体提供实际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行动领域大多属于微观生活的常态范围,他们的工作常常是平凡的、琐细的、日复一日的运转,看上去缺乏宏大事件和重要题材,往往难以受到关注并引发一定的反响。也因如此,人们容易误解社会工作专业,视其为“非创造性的”领域,与学术和理论的探索有相当的距离。这类观念使得社会工作的合法性会面对质疑,这一专业本身的体面和尊严也就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因此,重新认识社会工作专业的时代性和重大意义,这一点怎样强调也不为过。
与社会学一样,社会工作也是现代性的产物。与现代社会共生的是农村的衰落,乡土社会也日渐式微。伴随着城市化过程,出现了流动人口、移民、新生代农民工、新市民、城市和农村的民生等诸多社会问题。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相伴相生,则有转岗、下岗、青年就业、劳工问题等。此外,女性权利、家庭、儿童、老年问题等也纷至沓来。总之,现代社会引发了人类生活的巨变,原本的熟人社会成为了陌生人的世界,这其中也就有了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的深刻蕴涵,在“社区时代”走向“社会时代”的现代过程中,传统社区瓦解、现代社会兴起,个人失去了“乡民”身份,往昔的生存共同体,人们曾经的休戚与共、同甘共苦,都化为了永久的想象。现代社会由此划定了一系列重大题域:自然与社会、社会与国家、社会与市场的关系,分化与整合、冲突与和谐、差异与一致、多元与共享、价值性与工具性,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礼治与法治、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以及传统与现代、大传统与小传统等等。还有,我国目前的社会建设、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诸多现实挑战,所有这些既是社会学、也是社会工作必须深入思考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有关研究指出,现阶段我国困难群体规模庞大。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44.2万人,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7006.2万人,残疾人8296万人,重点优抚对象460多万人,孤儿57.3万人,老年人1.43亿人,常年受灾人口1个多亿;失地农民的规模在7000万人左右,流动人口达1.6亿人;不少城市居民的精神健康乃至生存状况也令人担忧。[14]显然,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来说,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提升经济社会的发展品质,社会工作都发挥着特别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强调重新认识社会工作专业的现时重大作用,意在阐明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使这一专业应有的体面和尊严得以确立。这种理念性的转变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理念和思想是一切社会行动的先导,也是一切社会体制和制度安排的观念基础。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价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及制度创新,当然也不例外。教育理念的根本转变关系到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也关系到社会工作者的个人权益以及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二)教育制度的创新
如前所述,我国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以及高校对培育高层次、实务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强调,这些现实动向必然要求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相应转变。其中,如教学、评价、岗位、激励机制等由于与从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队伍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类管理机制的变革尤为重要。
1.教学管理和评价体制的变革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在硕士学位授予中,专业学位授予率已占绝对优势,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发展已超过传统学术型硕士学位教育,促使高等教育教学体制也随之变化。如英国研究生教育一直以精英模式著称,但本世纪以来,部分时间制研究生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全日制研究生。[15]研究生教育的学制和教学形式也显示出多元趋势,如学历制与非学历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修课制与部分时间制等等。高校教学体制的变化引发了一系列后续变化:研究生教育越来越成为大众教育,研究生招生范围迅速扩大,生源结构中的女性、少数民族和海外留学生等成分明显提升。高校的课程设置也相应调整,在注重提升专业化水平的同时,也提倡综合性、跨学科的课程导向,并结合新学科和新领域进行课程开发。教学理念的转变更加引人关注,如强调理论探索与实际经验的结合,提倡学术价值的应用性、实用性和实务性维度,大力推进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教学等。与此同时,新教学模式的探索也蔚成风气。研究者指出:现代社会工作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活动,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大部分的实践过程和工作技巧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系统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16]从我国高校的社会工作教学看,如教学实习、临床实习、小型研讨会、实地研究、合作学习、学徒式学习等教学模式,日益受到专业教育人士的重视。高校教学体制的变化当然要求教学评价指标的调整。譬如,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教师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面向实践、实际和
基层教学,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学生的实习督导、相关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因此,教学评价指标应对课堂教学的比例作出适当的调整,同时应对实践教学、实务教学、案例研讨、实习督导等给予足够的指标表达。在此基础上,高校应逐渐建立对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有针对性的教学评价体系。
2.科研管理和评价体系的变革
多年来,研究者已对我国高校科研管理和评价体系的现有弊端给予了大量探讨,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如相关人员建议,我国应当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高校的特点,建立健全高校分层分类的科研评价体系,研究和制定一批引导高校科研健康发展的科研评价体系及其标准,如文科类、理科类和工、农、医科类大学都应当拥有各自的科研评价体系。同时,也应当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和优化高校科研的评价指标体系。[17]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可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评价标准,即学术性评价和管理性评价。学术性评价着眼于成果的创新点及其在学科中的作用和意义的判断,同时考虑到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管理性评价则着眼于成果的外部表现特征,如成果形式、发表刊物、鉴定级别、转载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从中归纳出一些量化的指标。[18]
实际情形表明,这类建议、对策和呼吁所引致的回应很有限。对于高校科研管理和评价体系内在的惯性机制和路径依赖的力量应给予必要的重视。我们认为,为有效应对教育发展的国际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现实需要,应对现有的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适合的科研评价指标进行较大的调整。具体譬如,应对学术论文的发表量、发表刊物权威性、专著出版等指标要求进行大幅度地变革。同时,应有针对性地建立与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相一致的科研评价内涵及其指标反映,如案例研究、实务教学研究、实习督导研究、项目设计与评估、政策研究。在科研成果的形式上亦应容纳上述方面,应包括非学术论文、非正式发表物或出版物,如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评估报告等。
3.职称评定的制度转变
高校职称与岗位设置历来都是重要的资源,也与社会的公平原则及个人的公平感受密切相关。有研究者认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分配公平涉及两个方面判断,并产生内心的公平感受:一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不该评上的教师评上了,二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该评上的教师却没有评上。假如职称评审结果没有出现这两种情况,则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19]这里应指出的是,这是基于一般意义和传统意义的公平原则和公平感阐释。如前所述,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注重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与此相应,高校现有的评价体系主要反映了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在评价系统这种结构性和体制性的倾斜之下,在职称评定的竞争中,从事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相对而言可能更为有利,而从事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则明显不利。显然,如果不能从体制上和制度上进行公平的调整和安排,也就难以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进行有效的对话和讨论。
所以,对于从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来说,高校现有职称评定的体制和制度的转变非常重要。应当对目前职称评定中普遍存在的学术化、形式化倾向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有所弱化。同时,应当对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中的从事实践教学、实务教学、实习督导的教师,与从事一般性课堂教学的教师有所区别对待。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形,甚至应考虑设置职称评定的“绿色通道”,以新的教学评价指标、科研评价指标作为依据,使从事实践教学、实务教学、实习督导的教师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认可和公正评价,获得与自己的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相当的职称级别。
4.完善绩效取酬和奖励制度
从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教师,除了一般的常规性工作(如课堂教学、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社会实践指导、实习督导等),还有大量的相关环节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如招生过程的生源开发、培训生源的动员。此外,专业课教师每年必须定期参加专业化的交流和培训,以更新和提升业务水平。因此,对于从事专业硕士教育的教师、特别是其中从事实践教学、实务教学、实习督导的教师,应采取绩效取酬制度。同时,鉴于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特殊性,应设立有针对性的奖励制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奖励制度,可根据前述的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和科研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特别的制度设计。
四、小结
进入本世纪以来,高等教育的一些动态值得关注。譬如,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和普及教育,已经成为了一些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社会现实。又如,随着大学教育重心由本科生教育向研究生教育的转移,研究生教育也越来越显示出大众教育和普及教育的标志性特征。再如,研究生培养模式正在迅速地超越精英教育的局限性,在整个研究生培养比例中,学术型研究生所占分额的明显收缩与应用型研究生所占分额的大幅提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目前看,对高水平的专业化、实用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正在逐渐成为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流。
与此同时,上述变化对高等教育的教学模式、培养目标以及管理体系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大学以往的单一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多种多样的实践教学、实习教学、案例教学,促使教学模式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立体化。大学的培养目标不再局限于对少数的、学术型精英的塑造,在生源结构日益多样、招生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也更为强调对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用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育,并且更加重视人文价值理念以及社会责任感的陶冶。大学的功能也出现了历史性的扩展,以往“常春藤”的狭小空间中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独善其身的准则,在广阔而生动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不得不渐渐淡出,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已经成为了新的教育理念。在大学不断从单一的教育功能转向多元的社会功能之时,今天的高等教育也步入了社会化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意义上说,真正的现代教育应当是社会教育,呈现“大教育”的特征,具有“大教育”的风格。着眼于这种国际化、全球化的总体背景,我国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以及高等教育强调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新政策亮点等,并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对一些重大的世界性发展趋势所作出的积极回应。我国高等教育的理念转变和制度创新是这些积极回应的当然组成部分。
注释:
[1]仲祖文:《努力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三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8日。
[2][3]关信平:《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问题》,《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第12期。
[4][9][14]李迎生:《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策略》,《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
[5]向德平:《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取向及其反思》,《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6]按照高等教育的公认标准:适龄人口入学率在15%以下者称为精英教育,入学率在15%以上至45%以下者称为大众化教育。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所以,高等教育的精英主义倾向无论是与实际的社会趋势还是《纲要》的目标,都存在明显的抵牾。———笔者
[7][10][15]袁锐锷、胡安娜:《英、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比较教育研究》,2003年第9期。
[8]《研招回顾:录取比率创新高热门专业有微调》,http://www.exam8.com/xueli/kaoyan/zixun/
dongtai/200912/449888_3.html
[11][13][17]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委员:高校科研评价指标应重划,http://www.stdaily.com/oldweb/gb/stdaily/2009-03/18/content_919633.htm.
[12]陈维茜:《江西省高校教学科研岗位考核指标体系研究》(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http://www.jxedu.gov.cn/zwgk/xbjyky/%20xbjkgh/2009/06/38115.html.
[16]王思斌、谢立中:《社会工作专题讲座第四讲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上半月(实务),2008年第5期。
[18]冯敏:《普通高校科研成果评价方法的改革》,《现代教育科学》,2004年第5期。
[19]赵梁红:《基于公平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构建》,《中国高教研究》,2009年第11期。
本文是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济体制改革与中国社会政策变迁”的阶段性成果。
杨敏: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