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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郭元凯 社会转型期“文化滞后”对流动青少年社会融入的影响——基于对JH、WX两市的调查

2014-11-25 作者: 郭元凯

社会转型期“文化滞后”对流动青少年社会融入的影响

——基于对JHWX两市的调查

郭元凯

摘要:流动青少年进入城市以后,由于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等深层次的变化慢于物质文化的变迁速度,而产生的“文化滞后”现象严重影响着该群体的社会融入。主要表现在:城市生活不适应、角色定位不清、身份认同感较差、主观规范意识模糊以及流动青少年犯罪问题等。为此,需要从加快制度创新,促进文化融合与物质融合的协调发展;加强文化适应性教育与宣传;从促进流动青少年“文化自觉”能力的形成入手,尽快消除文化滞后。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流动青少年;“文化滞后”;社会融入

 

一、问题的提出

流动青少年进城后的教育问题随着“两为主”①等政策的实施,逐步得到解决。现阶段出现的该群体社会融入难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心理层面的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流动青少年的社会融入。多数研究者认为,“流动群体融入城市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经济层次、社会层次和心理层次。这三个方面是依次递进的,只有从心理层面融入了城市,才彻底完成由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1] 。当流动青少年跟随父母进入城市后,普遍面临着社会化断层的问题,即在居住环境的改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后,他们在生活习惯、交往技巧、行为规范等方面却存在着严重的不适应。

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提出,由于物质文化的变迁速度会快于非物质文化的变迁速度,进而会产生文化不同步现象,他将该现象称之为“文化滞后”(Culture Lag)。奥格本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和适应文化两个部分,物质文化包括房屋、工厂、机器、原料等物质对象,适应文化则是对这些文化进行调适的文化,也叫非物质文化。有直接的适应文化,如技术,还有比较间接和潜在的,如宗教、民德、信仰等[2]。他认为,物质文化与适应文化是相互依存、相互变化的,但两者的变迁速度则是不同步的,物质文化的变迁总是先于适应文化的变迁,处理不好最终将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失调。

流动青少年进入城市,是一个接受新事物的过程,也是一个容易发生社会化发展断裂的过程。流动青少年进入城市后,最先发生改变的是物质生活环境,居住环境由以前的平房、土房变成了楼房,城市中各种新鲜事物是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这些变化是孩子们直接感受到的。但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等深层次的变化却非常缓慢和滞后,也是难以察觉的。“在社会转型时期,原有价值观念的失效以及新的价值观念的尚未形成,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某种无所适从,而在行为规范上表现为“失范”状态”[3] 。这种问题在流动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上更加突出。要想保证流动青少年在经历了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后,尽快实现心理融入,就必须缩小文化的滞后,加快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等因素的转变,实现物质文化与文化适应之间的同步发展。

 

二、样本选择及研究设计

本文数据来自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绩效评估与体制创新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数据库。课题组于20115月~20126月先后赴江苏、浙江等地,特别是对JHWX两市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447份,共回收问卷1383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323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5%。调查的有效样本中②,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比例基本持平,其中男生719名,占总体样本的56%,女生566名,占总样本数的44%。在年龄分布上,流动青少年的年龄大多集中在1316岁,大约有1187人,占总人数的90.5%。在班级分布上,受调查的初一年级人数最多,有572人,其次是初二年级的,有492人。另外,数据显示受访随迁子女学校的流动青少年有599人,占总样本数的45.2%,公办学校的流动青少年共有72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4.7%

本文主要探寻流动青少年在城市中的社会融入情况。因此,在具体的研究上,我们还选取了部分随迁子女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及流动青少年作为访谈对象,从个体上考查他们的社会融入状态。

 

三、“文化滞后”对流动青少年社会融入的影响

(一)城市生活方式上的不适应

有学者指出,“流动青少年的社会生活适应主要体现为生活态度、社会交往、行为习惯以及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评价等几个方面”[4] 。但在影响流动青少年生活适应问题上,文化因素起着很大作用。一般来说,“流动青少年区域文化适应能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城市适应。”[5] 。因此,“文化滞后”带来的生活及学习方式的不适应会影响该群体尽快地融入到城市之中。

问:平时上课的时候,早晨几点起啊?

答:一般都是妈妈叫我起床,反正挺早。学校里规定是7点之前到校,但我都是早早就到了,因为爸妈要很早去上班,这样晚了就没人送我上学去了。另外,我们家现在住的离学校有点远。

问:那你适应现在起这么早到学校么?

答:还行,但是在老家没这么早,因为学校离的近,都是在村里面,走几步就到了,不用这么早起来,起得晚点也不要紧,跑着就到学校了。现在就不行了,爸妈要骑着电动车送我到学校。

流动青少年由于童年时期大部分在农村生活,在具体的生活习惯、时间作息上还保留着以前的影子,不少流动青少年在生活习惯、饮食上没有规律。尤其突出的是不吃早餐、上课时偷吃零食、晚上不按时休息、上课打磕睡等问题。在基本行为规范上面,对JH市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调查发现,学生的言谈举止不文明现象突出,城市的基本安全常识较为缺乏。比如,有大约76%的学生有时会说脏话,他们表示这些脏话有的是在老家的时候学会的,但有时会不注意说出来,遭到同学们的厌烦。一些已经在城市中司空见惯的礼貌用语,如“谢谢”“对不起”“你好”,流动青少年的使用的频率也相对较少。

他们虽然也认同应该说一些礼貌用语,但是相对城市的同龄人顺口即说,他们却总觉得不好意思开口,这与他们以前所处的文化环境密切相关。费孝通先生曾说过,中国的乡村文化大部分是基于“熟人社会”建立起来的,是以熟悉和信任为交往基础的。在乡村里面,如果你跟自己认识的人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对方可能反而觉得你“不礼貌”,有一种被当作“外人”的感觉。

此外,该群体缺乏一定的安全常识。当被问及“你了解有关火灾、地震、洪水方面的逃生知识吗?”17.9%的学生表示自己“熟悉”这方面的知识,37.6%的学生表示只是“一般”了解,38.3%的学生表示只“听说过”,另有6.2%的学生表示“完全没听说过”。可见,大部分学生对一些逃生知识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具体如何自救、如何助人则根本不了解。究其原因还是他们在以前的文化中没有接触过相关方面的知识。

(二)角色定位不清,身份认同感较差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快于心理调适速度,这使得流动青少年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自身角色的骤然改变。“流动青少年具有双重身份背景,一是作为种系与文化的身份背景;一是作为社会流动与变迁的身份背景”[6]。也就是说,流动青少年虽然已经在城市中生活,但是他们却每天面临着两种不同的文化:“乡村文化”与 “都市文化”。这个年龄段的流动青少年很难把握好自身的角色,如何快速地在这两者中转换,是他们每天要面对的问题,他们的身份认同也处于混沌状态。

通过对JHWX两市的调查发现,流动青少年大部分不认为自己是本地人,这大约占了样本总体的40%,他们也不准备在本地发展。在随后的访谈中,流动青少年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农村人。以下是在WX市对某一学生的访谈资料:

问:同学,你老家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啊?

答:农村的。

问:那你在这边有几年了?

答:差不多有2年吧。

问:那你现在觉得自己是WX本地人了么?

答:是啊,我是WX的新市民。

同样的问题,有的流动青少年则回答,“我也不知道”、“我也说不清自己是农村的还是城市。”(见表1)我们还可以看出,对城市的认同感方面,在公办学校中就读的流动青少年要比在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要好一些,甚至有相当比例的人,想在流入地发展。

可以看出,流动青少年在由农村人角色向“新市民”角色的转换过程中,处于一种社会失范的状态。流动青少年远离了农村环境,原有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社会控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了,但在城市中的新价值观、行为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该群体对于自己的角色认知是模糊的,不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不知道如何扮演好自己在这个新场域的角色。“造成这种角色不清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的急剧变迁,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造成角色扮演的失败”[7]

(三)“文化滞后”引起的主观规范意识模糊

“两为主”教育政策要求,流动青少年的教育要以公办学校接受为主,这种制度设置的初衷是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和使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然而流入到城市中的青少年对于新的社会(学校)规范却缺少自觉的遵循意识。他们从小生活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状态之下,跟随父母到达流入地之前,仍保留着传统农村大部分的生活习俗和固有的社会规范(乡规民约)等,但是到城市以后,孩子们基本上远离了过去的生活场域,面对着一个全新而又陌生的世界。

急剧的社会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们思想观念、原有的生活习惯以及价值体系的混乱,使其难以在城市规范中找寻到自己的位置。在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学校)本身不但接纳了流动青少年,也包容了他们以前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尽管流动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已经远离了固有的场域,但是他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思想观念和慢节奏的生活习俗,与现代城市的要求、学校的校规校纪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我给你讲哇,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是跟随父母从云南、贵州到这边来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每一次开学,就是他们入学的时候,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给他们强调学校的规范、礼仪教育,至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一般都是下一阶段才考虑的事情。现在低年级的学生我们已经开展了快半个学期的礼仪教育了。说实话,他们到这边来上学,也学不到什么,能知道遵守学校的规范,不惹事就不错了,我们基本上更多是帮他们的父母看孩子。哈哈(笑)”(JH市张校长)

“我在学校里面主要负责教学事务,一直抓的是学生的日常规范培养,这些孩子们来的地区比较乱的,你们这次来正好可以帮忙参考怎么制定一下班级规范,然后我让班主任们贴到每个班的前面。这帮孩子的规范意识也确实要抓,我本人也带班。你不知道,很多小孩在上课的时候,不举手、不报告,直接乱跑、大声讲话,下课就更‘疯’了,不抓不行啊。”(JH老师)

以上的访谈均是来自JH市某农民工子弟学校的领导、教师,从中可以看出在学校里,尤其是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里,正常的教学任务已经放到了礼仪教育、学习校规之后,很多教师表示流动青少年不好管,与学校要求相差甚远。他们虽然在学习条件上得到较大改善,但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上,显然还未跟上社会与时代的要求。主体意识仍停留在以前的水平,没有建立起与流入地相同的规范意识。因此,学校首先要保证学生们能够遵守学校的基本规范,改掉流动青少年在原居住地的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让他们树立起符合城市要求的规范意识。

(四)“文化滞后”产生的流动青少年犯罪问题

流动青少年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后备资源,如果长期得不到公平的对待,难以融入到流入地社会的文化之中,很容易让他们在心理上产生逆反情绪。当然,有些问题不只是体现在流动青少年身上,但是流动青少年的流动性增加了该群体发生不良行为的风险,不公平感的长期积累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又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众多研究表明[8][9],“文化滞后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及行为方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加以引导很容易使流动青少年发展成为犯罪青少年。”流动青少年进入城市后,原有的封闭状况慢慢地被城市的物质生活所打破,各种文化源源不断地进入到他们的头脑之中,优秀文化、不良文化、主流文化、非主流文化并存。由于受到“文化滞后”的影响,他们分辨不清什么文化才是自己应该接受的,这就给不良文化、非主流文化中的负文化提供了滋生���“温床”,严重影响着该群体正常的社会化过程,社会融入更是无从谈起。以下是我们与JH市某随迁子女学校张校长的对话:

我们学校的学生都是来自不同地方,你知道的哇。不同地方说话还是有点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在一些生活习惯和做事方法上都是不同的。这些学生们的地域观念还是蛮强的。据我所知,现在学校的小孩子还有“帮派”呢!比如A省帮、B省帮。真是搞不灵清,好搞笑的是哇(笑……)。在我们JH市出生的小孩子还算好,因为他们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环境,但是其他地方的学生有的就不行啦。学校里面A地区的学生最难管了,打架好凶的哇。去年就是两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学生打了起来,A地区的学生还叫了校外的社会人员欺负B地区学生,我们调查以后,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因为A地区的小孩子,看见一群B地区的小孩子在那里说家乡话,然后看见他以后,哈哈大笑,而A地区的学生听不懂他们说话嘛,以为是在笑他。就找了自己地区的同学跟他们打了起来。这件事情很恶劣,因为牵涉到校外闲散人员,我们最后把这个学生开除了。

问:您觉得这个是因为文化不一样造成的么?

答:肯定是的哇,就是因为他听不懂他们说什么,所以才起的冲突嘛。所以,我认为,对他们刚入学的一个学期都进行规则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JH市张校长)

对于流动青少年来说,他们已跟随父母脱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有关老家的记忆,慢慢变得模糊,但乡村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还是存在他们的脑海里。“作为城市结构的组成部分,他们不仅仅是在生存意义上融入城市,更在自我认同、生存方式乃至价值观等方面都试图融入城市”[10]。但是,自我角色的定位不清以及由于“文化滞后”而产生的主观规范意识不强等,造成了他们始终无法获得城市的接纳。由于他们屡屡受挫,从而产生较强烈的不公平感,产生了很多的心理问题,如自卑、怨恨等。加上他们“身份游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漂移感③也降低了他们在行为方面的自律性。有时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当不具备正当手段时,他们就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可以看出“文化滞后”带来的价值观混乱,文化选择不清问题是造成流动青少年犯罪的一大原因,而这又严重地影响了流动青少年的社会融入。

 

四、文化融合:缩小“文化滞后”的路径选择

社会转型时期,关注流动青少年城市融入不仅只停留在关注他们物质上的满足,心理上的融入也应该是我们考量的重点。我们应该尽量缩小“文化滞后”带来的差距,从而使得其物质融合与文化融合得以协调发展,使流动青少年在明确的价值观念与有序的规范体系引导下,顺利成长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真正地成为城市“新市民”。

(一)加快制度创新,促进文化融合与物质融合的协调发展

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提出:“所有文化进化式传播过程都首先以制度变迁的形式发生。无论是以发明的形式还是以传播的行动,新的技术装置总要被结合到业已确立的组织化行为系统之中,并逐步对原有制度产生全部的重塑”[11]。因此,我们应该从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为流动青少年的社会融入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当前针对流动青少年的“两为主”教育政策,政府虽然在保障该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促进教育过程公平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整齐划一的教育政策使得流动青少年原有的多元文化被丢弃了。流动青少年来自不同的地区,在文化背景、生活经历、家庭背景方面各有不同,他们更熟悉的是自己从小接触的农村文化,如果用相对陌生的城市文化来要求他们,是有失公允的。所以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承认和尊重流动青少年的文化差异,把它当作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平等组成部分,从学生差异出发制定实质性的教育公平政策”[12]。在促进该群体物质融合的同时,也根据他们的多元性促进文化融合,为流动青少年的社会融入提供制度支撑。

(二)加强文化适应性教育与宣传

虽然当今大众传媒发展十分迅速,但由于城乡差异、阶层差距的存在,媒体的定位群体大部分是在城市,忽略了农村人员的文化与信息需求。“新型传播理念的终极追求在于促进社会绝大多数人福祉的实现,而不是仅表达少数人或强势阶层的利益诉求”[13]。大众传媒应该更多地担负起宣传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我们应该看到“保留下来的农村文化有着与城市文化同样的发展历史和存在价值,两者有着较大的互补性,通过合理的吸纳与融合,可以促进城市文化的创新与发展”[14]。应该引导城市居民正确理解农村文化,摈弃“文化中心主义”的错误偏见;同时破除流动青少年因为身份带来的文化自卑感,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所属乡土文化与城市文明,帮助其融入城市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大力宣传城乡文化的互补性,制定合理的文化政策,“通过大众媒体等宣传,使得当地人能够正确地认识和对待流动人口,形成一种更加开放性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政策”[15];加强学校的融合教育,注重多元文化的交流,组织城乡文化交流的课内外活动,营造出宽容、平等校园的氛围,促进“文化之间的内化与外化”。发挥社区的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社会化等功能,把社区打造成文化融合建设的重要基地。有效地将流动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之中,了解群体的实际需求,并给予帮助。同时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及适应性教育,调动农民工及子女的参与度,增强他们对社区及城市的认同感。

(三)促进流动青少年自身“文化自觉”的形成

费孝通先生提出,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我们应在尊重自己文化的基础上看到其它文化的优点,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在和谐相处和不断交流中达到各种文化间的理解和融合,做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就是费老一直提倡的 “文化自觉”的能力。

因此,我们在强调外在社会、经济、制度环境对社会融合影响的同时,也应该培养流动青少年自身的主动融入意识。因为“流动青少年在社会融入时,既是客体,也是积极能动的主体。能否融入城市社会的关键,要看他们自身的主观态度和努力程度”[16]。从课题组对JHWX两市的公办学校与随迁子女学校的调查来看,公办学校中的流动青少年,很少有觉得自己是外地人的心态,同时他们的被歧视感也比随迁子女学校学生小得多。另外,从对本地生的访谈来看,他们并没有歧视外地学生,而是积极地想与他们交朋友,从他们身上学习很多乡村的事情。这表明有时候,也许是流动青少年自身的心理原因造成了他们的被歧视感、被忽视感。

我们应该积极地扭转流动青少年这种心态,提高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以乐观的心态面对当前的困难。首先,应努力提升流动青少年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学校及社区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增加自己对城市文化的了解;鼓励他们广泛接触报纸杂志、书籍、电视、因特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开阔视野,缩小文化之间的差距;其次,流动青少年在平时的学习与生活中也要主动与本地市民交流与沟通,学习一些基本的礼仪,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逐渐培养现代意识与行为方式。按照城市社会通行的社会行为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地融入到当地城市文化之中。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绩效评估与体制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0BJY014) 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社会融合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0JZD004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郭元凯,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专业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

 

注释

①“两为主”政策主要是指,2001 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十二条中提到的“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以及随后对其进行补充说明的各种教育政策的统称。

②我们在分析之前剔除了一部分量表作答不完整的问卷。但是,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我们对第一部分进行了保留。在分析时,把缺失的值看作是系统缺失,只对其呈现数据的多少,不做数据的处理,因此,有效样本中不包含这部分题目。

②美国社会学家戴维·马茨阿(David Matza)提出的“漂移理论”认为,大多数少年犯罪人是一些漂移者(Drifters),他们既有可能犯罪,也有可能守法,即在犯罪行为与守法行为之间漂移,他们究竟实施哪种行为,这要取决于行为当时的情景和他们自己的心理和情感。转引自:应培礼,等.关于农民工第二代犯罪问题的若干思考[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5):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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