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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新领域之思考
谢建社
载《社会建设》2014年第2期
摘 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首先要解决的是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于是,农民工服务也就成为社会工作开拓服务的新领域。因此,探索在现有制度下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方法,研究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过程中提升农民工融入城镇的归属感也就成为农民工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珠三角地区近年来的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实践为例,探讨农民工社会工作的新领域和新方法。
关键词:城镇化;市民化;农民工社会工作
农民工市民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学的重要主题。市民化是指农民、尤其是在城里做工的农民适应城市并具备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城市化不是简单的城乡人口结构的转化,更重要的是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的转化,以及传统劳动和生活方式向现代化劳动和生活方式的转化。当昔日的农民从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个体劳动为基本生产方式,以及传统村落聚居制度,转化为机械化大生产和信息发达的城市聚居制度时,这种劳动力、资本及多种经济要素在空间地域上的高度集中和频繁流动,所产生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都是空前巨大的。
一、农民工社会工作呼之欲出
(一)城镇化为农民工社会工作提供了大舞台
农民工进城务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有的现象。1958年确立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得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逐渐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直接导致了城乡资源分配不公,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因此,在农民心目中向往城市的就业机会和较好的社会保障等。正是诸多利益的“诱惑”对农民形成了巨大的进城拉力。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土地报酬呈现相对递减的趋势,生产率提高缓慢而成本却迅速增高。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人数大幅度下降,农业收益也远远赶不上工业、服务业的收入水平,于是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被“推”向了城镇。在“推力”与“拉力”的双重作用下,农民工大量涌入城镇。如今,我国农民工规模已经达到2.69亿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问题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然而,农民工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在城镇站住脚,缺乏稳定的就业和固定的居所。即使一些已经长期生活在城镇的农民工,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难以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以及社会保障,成为被边缘化的群体和被“城市化”或“半城市化”的居民。
当前,在“珠三角”城镇,社会工作蓬勃发展,社会工作涉及到城镇居民、农民,但处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群体还有较多的空白地带,迫切需要我们去开拓。
(二)农民工用生命呼唤社会工作
2010年5月21日凌晨,21岁的富士康农民工南某选择用自杀继续着富士康悲剧的“N连跳”,这使得有着全球“代工王”之称的富士康,不到半年内农民工出现“N连跳”系列自杀事件。公众纷纷质疑,富士康不“健康”。年轻的农民工的生命在瞬间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反思远没有停止。社会在呼吁给农民工更多的人文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工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是需要农民工主动接纳。
人们情不自禁地要问,新生代农民工在本应该是青春阳光、激情四射的花季里,为什么“前仆后继”地选择草草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不仅充分反映了富士康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而且也反映了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流水线上的农民工心理压力,再加上他们在恋爱、考核、奖惩及人际关系处理中,遇到困惑而带来情绪波动、思想郁闷、精神痛苦,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需要人文关怀和社会公共服务。可是这些需求在企业里难以满足,富士康还不只是特例,而是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的集中反映。
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农民工悄然登上城镇化的历史舞台,并逐步成为新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怀着城市的梦想,但当他们刚进入城市,从熟悉的农村社会到陌生的城市社会易于产生一个“心理隔断期”,比较容易出现情绪的波动。农民工在进城之前或在城镇就业之前并没有做好充分受挫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所以,他们抵御挫折和失败的能力较差,当一个又一个波折、失望、困惑来临而又无法得到及时帮助(如:富士康农民工心理上的失望,孤立,压抑和无助),或无法通过自身心理调节实现心理转型,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导致心理抑郁和焦虑,形成心理疾病,在心理疾病特别是抑郁状况得不到及时救治和疏导时,最终就会导致严重的抑郁症。在社会精神救助体系不健全、社会救助能力薄弱的情况下,一些农民工就避免不了自杀的厄运。
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富士康的自杀现象,而是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关注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富士康农民工“N连跳”事件给了我们一个警醒,政府、企业和社会不可忽视农民工社会心理素质的提升问题。在日本,企业有专门的心理健康保健组织,除了在员工有烦恼时提供咨询外,还要求主管及时注意员工心理状况,并定期实施心理诊疗。在美国,企业有专门的员工援助计划,有专业心理人员提供指导和咨询,为员工送上“心灵鸡汤”。富士康“N连跳”事件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只是为了钱,更多的是需要人文关怀,满足他们的社会心理诉求,使他们从社会身份的适应到社会心理的适应。
社会心理适应是农民工融城的重要标志。与社会身份适应相比,农民工在价值观念、社会心态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区别或者说差距是内在的,难以趋同。而农民工只有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才能有效地完成社会心理上的适应,才算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城镇社会。
(三)农民工的权利保障期待社会工作
2014年4月14日开始,广东省东莞市裕元鞋厂发生了一起约3万工人罢工的事件。此次罢工行为持续12天,直至26日停止罢工恢复正常工作。由于这次的罢工事件参与人数众多,持续时间较长,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裕元鞋厂隶属于台湾宝成集团,位于东莞市高埗镇,是耐克﹑阿迪达斯﹑REEBOK、SALOMON 等世界名牌运动鞋的最大的生产基地。该厂从1988年在东莞市高埗镇投资设厂以来,目前已形成多个厂区,员工达6万多人,为全球30多家著名品牌鞋类产品公司进行代工。裕元鞋厂作为我国一个工业大厂,应该率先遵循国家的规章制度,促进我国新型城市化的发展,但其并没有履行自身的职责。不仅如此,相关部门也没有对裕元鞋厂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了裕元鞋厂能够钻法律空子,多年不为工人缴纳社保。裕元鞋厂的农民工质疑厂方以临时工标准为农民工购买社保,与农民工签订无效劳动合同等欺瞒行为。事实上,这次罢工行动早于4月5日就已经开始,到14日才将事件的发展推向了顶峰。裕元鞋厂农民工罢工事件一个重要的意义在于农民工的罢工从单纯的社会身份的利益诉求演变为对社会地位的社会保障权利的诉求。换言之,农民工开始认识到作为城里人的“身份—权利—待遇”问题。由此可见,裕元鞋厂农民工罢工事件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农民市民化的中国路径,即两步走的市民化过程。第一阶段从农民阶层到城镇农民工阶层的过程(目前,这个过程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从农民工阶层到城镇新市民阶层的身份变化过程(正在进行中)。在这个阶段,着重在制度、政策和体制层面解决农民工群体的“身份—地位—保障”问题。
二、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的现实意义
由富士康农民工的“N连跳”到裕元鞋厂的农民工罢工,再次说明,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政府购买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正在珠三角地区城镇兴起,各种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亲情治理、温馨服务”活动,使农民工开始体会到关爱之情、真切之意,从而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民工社会工作模式。
(一)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是人口流动时代的重大课题
在社会转型加剧、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人口流动时代。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巨潮如同滚滚洪流沿着从农村到城镇、从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的路径汹涌而至,给人口流入地注入了巨大的经济活力,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繁荣。在“珠三角”城镇,农民工多以超过本地居民一倍至数倍。如何使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和谐共处,携手融入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社区中,让农民工适应城镇社会,是创新社会工作新领域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农民工怀揣梦想来到城镇就业,却面对一个又一个不可抗拒的阻碍因素(如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社保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歧视和恋爱婚姻障碍等)的时候,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对社会、对自我、对梦想的一次又一次否定,如果不在这种否定中实现一次新的自我超越,就很容易陷入无望的泥潭而不能自拔。于是,他们开始彷徨、失望、自暴自弃,乃至走上反社会或自杀的道路。
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既需要宏观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协调,同时也需要为他们提供微观的个人、家庭、群体的帮助。而寻求社会问题的出路,提高个人和团体的适应能力,满足他们的需要,达到他们的目标,正是社会工作的根本目的所在。也就是说,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要依赖政府,也不仅仅依靠城市社区,还要依仗广大的社会工作者。
(二)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是解决城市化问题的有效途径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了人口流动加速。规模庞大的农民工深刻影响着中国城镇,对中国社会、家庭、个人都产生了深远的积极影响,这已是一种共识。然而,严重滞后的农民工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不仅不能适应这种变迁,反而有损城市化的政策绩效。农民工从一个熟人的乡村社会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城镇社会时,缓解因城乡异俗、观念有别造成的矛盾与冲突,变得更加现实;当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为生存与利益产生矛盾时,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让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有效表达、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变得更为紧迫,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是解决城市化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挑战
长期以来,在农民工流入地管理中一直是沿用本地人管理外地人的模式。然而,事过境迁,新一代农民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或者用脚投票,一走了之;或者用罢工方式寻找利益诉求。不论是富士康农民工“N连跳”、裕元鞋厂罢工和农民工**件等问题;还是2011年6月,先是广东潮州某镇群体事件的风起,再是广州新塘群体事件的水响。相似的起因,都是因农民工的同乡会、保证金、劳资纠纷、社保问题……一个个构成了冲突的要素。这些事件折射出传统的农民工管理模式已经过时。农民工如何市民化?怎样融入城镇?亟待城镇管理制度创新、社会工作的介入。
(四)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能使农民工增强认同感和幸福感
建设幸福社会已经成为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幸福就是人们对工作和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衡量农民工幸福感,一是农民工对城市工作具有总体的满意感,二是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所体验到的快乐感,三是农民工对自己潜能发挥而获得的价值感。开拓农民工社会工作,能够满足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需求,能够提升农民工的生存质量,有利于农民工尽快地融入城市社会,增强对城镇社区的认同感,增强融入城镇的幸福感。
三、农民工社会工作新路径新方法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兴学科和综合性的专业服务活动,对解决农民工问题能起到积极和有效的作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少不了一种综合性力量的介入。
事实上,农民工社会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农民工社会工作主要理论基础在于企业社会工作和城市社会工作,或者将农民工群体不同的生活、生产类型进行分类,如农民工的家庭问题则用家庭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农民工子女则运用学校社工的理论与方法。这样做在农民工服务的尝试阶段是可行的,但是随着农民工队伍的壮大与发展,有必要将传统的直接服务向现代的专业服务转变,创建农民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农民工在城市发展中遇到的社会问题根源在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作为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尝试与突破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需要再认识、再评判,对本土社会工作服务经验需要再提炼。
于是,农民工社会工作应运而生。
众所周知,任何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个人或群体都会寻求适合自己发展的生存空间,农民工也不例外。然而,现有的制度和政策,却对这一群体进行了诸多的限制和排斥,于是一系列重大的社会心理问题和融城的社会问题便由此埋下了伏笔。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文化程度高,城市梦更为强烈,但在吃苦耐劳方面不如老一代农民工,其社会心理的弱化,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工作能否搭乘农民工新老更替的快车。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独特的群体特征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的新路径。
(一)农民工社会工作的内涵及其目标
现代意义上的农民工是伴随改革开放时代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我国社会急剧转型阶段的特殊产物,以往的诸多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并未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多重性和本土性。
1.农民工社会工作的内涵
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人道主义、社会福利等专业价值观的指导下,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帮助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群体和社区,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恢复、改善和发展其功能,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的一种服务活动。农民工作为城镇化建设中的一个群体,为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农民工在城镇还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生活在城乡社会边缘。这些问题的形成涉及到社会制度、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等多种因素,因而,给予农民工以帮助和支持,使其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不是一种同情和单纯的救济,而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些价值理念,使得社会工作对农民工问题的介入和解决区别于其它学科,也是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问题的理论依据。
农民工社会工作是帮助农民工个人、群体增强其融入城镇社会能力,并创造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镇目标实现的市民化的专业的助人自助活动。
2.农民工社会工作的目标
社会工作有助于农民工提升融入城镇的个人能力,实现农民工从被动融入到主动融入、从被动接纳到主动接纳的转变,实现农民工群体有序市民化。
由于中国大陆社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巨大差别,也制约着农民工的社会服务。目前为农民工服务的社会工作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服务机制尚未健全。在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对农民工提供各项服务的理念、职责范围、经费投入、保障体系等都有待深化。二是针对农民工的家庭服务缺失。针对农民工群体本身的服务逐渐开展,但针对其子女、家人等的社会工作服务仍然存在很多空白。因此,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要把握“两个转化”。第一,把握农民工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化。农民工社会工作者要积极推进农民工向市民转化,使其真正享受市民身份所带来的社会参与和社会保障权利,这是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关键所在。
农民工人数比例较大,且呈增长趋势,但市民化的质量却不高。因此,农民工社会工作的任务相对比较繁重。第二,把握留守儿童由情感缺失到情感支持的转化。农民进城务工为农村带来一个特殊的未成年群体——留守儿童,由于他们缺乏父母的亲情和教育,出现成长中的烦恼。通过社会工作的介入,留守儿童在社工的帮助下,获得社会资源的支持,从而正确面对现实,克服各种困难,提升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为实现城镇化营造一个稳定的后方。
(二)创新社会工作模式,建构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
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是与农民工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社会行为,分为农民工正式支持网络(后生性支持网络)与非正式支持网络(先赋性支持网络)。前者指来自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各种制度和政策性支持,主要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如各级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以及准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实施。后者则主要指来自家庭、亲友、邻里和非正式组织的支持(见图1)。
1.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结构的变迁
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经历了从先赋性支持网络到后生性支持网络的变迁,后生性支持网络是对先赋性支持网络的发展。农民工先赋性支持网络主要依靠血缘、亲缘、地缘等关系获得就业渠道,这在农民工流动的初期阶段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于农民工初期就业、情感支持,为农民工很快适应城镇生活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农民工生存的亚社会环境,形成了与城镇主流文化不同的农民工亚文化。农民工先赋性支持网络由于乡土性社会关系网络的联结成为农民工得以流动的主要社会机制,与此同时,同乡聚居的现状则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的狭小性,其交往圈主要局限在同质性强的老乡中,这样产生了局限性的同乡交往圈,难以让农民工跳出融入城镇的障碍。成为农民工对城市认同和归属的障碍。因此,当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过程中,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络由刚进入城市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逐渐向业缘等关系发展,由原来单一的社会关系向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多元化社会支持网络发展。这时,先赋性支持网络便成为后生性支持网络的基础。
2.建构农民工后生性支持网络
由于农民工的不断流动性(职业之间流动、城镇之间流动)特征,使之不断放弃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重建新的社会支持网络。富士康“N连跳”与农民工融城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反映农民工在融入城镇社会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缺失。一是社会支持系统网络缺失;二是情感护理、心灵抚慰系统缺失。根据富士康提供的案例报告,至少一半的自杀者患有精神障碍。富士康农民工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渠道,即使有倾诉的主观愿望也没地方讲,很难形成农民工之间互相支持的社会网络。宿舍里的人都相互不认识,当农民工存在精神健康问题,甚至有自杀倾向时,很难发现并及时获得有效帮助。如果社会工作关注到农民工,建构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并对潜在危机的农民工进行积极干预,“N连跳事件”中农民工的精神障碍问题得到解决,就不可能有“N连跳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后生性支持网络是通过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政策、整合社会支持资源,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之间相互联系的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使得农民工能够获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互助与自助,解决自身的问题。农民工社会工作者在建构社会支持网络时,不仅用网络方式来分析服务对象的社会关系状况,而且通过介入网络来帮助服务对象建立社会支持性关系,从而发现、发掘并获得潜在于服务对象社会关系中的社会资源。
农民工社会工作实务的介入,首先是个人支持网络层面的介入。第一,危机介入。危机是农民工在城镇工作和生活过程中,融入城镇的目标受到阻碍时产生的身心混乱状态。如果农民工的紧张、焦虑情绪达到不可忍受的程度,其身心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变化以应对危机情境,寻求解脱。社会工作者针对���民工所经历的危机事件,运用“危机介入”模式,让农民工倾诉,缓解其心理压力,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有社会工作者对富士康集团各厂区处于身心混乱状态的员工进行早期危机介入,针对农民工的身心失衡状态进行调适和治疗,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有效地帮助他们降低和摆脱危机造成的危害。
第二,潜能介入。社会工作者发现农民工的身份转变困难、资源不足等问题,工作者运用“任务中心”模式,制定出具体服务任务和目标,挖掘农民工的潜能,提升农民工自己融入城镇的能力。第三,心理介入。社会工作者针对农民工的融城的心理过程、心理状态所出现的被排斥感、边缘感等问题,社会工作者运用“心理—社会”模式,把农民工的心理机制同城镇社会环境结合起来解决农民工的心理问题。
社会工作者针对农民工在融入城镇过程中所出现的障碍,通过发掘、整合社会资源,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解决其心理、社会问题,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可以说,社会工作在农民工融入城镇过程中起到了有效的“社会安全阀”作用。
传统的中国社会高度重视社会网络关系。梁漱溟认为,比之于西方社会,传统中国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传统中国的这一特征,在当前农民工融入城镇过程中仍然十分显著。有学者认为,农民工在融入城镇过程中,如果依靠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占到72%,依靠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占到28%,则是比较理想的融入状态;如果依靠社会支持网络低于50%,则为不稳定的融入状态。因此,农民工城镇融入度越高,对于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认同程度越高,对于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依赖程度越低;反之亦然。然而,农民工的现有社会支持网络主要来自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关系网络”(也称作先赋关系),来自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等三大部门的支持力量却是非常薄弱。在择业、就业上,亲属、朋友、同乡的作用举足轻重,而且在城镇生活过程中,遇到困难,最先求助的对象主要还是亲属和朋友等。但是,仅靠这种单纯的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关系网络”,由此可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目标任重而道远。
当农民工进入城镇之时,就失去了农村里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而失去了其所提供的资源支持。由于用工市场、用工制度的不够完善,农民工难以通过正规就业渠道就业,难以进入正式支持网络,实现垂直社会流动。同时,当农民工从一个熟人的农村社会进到一个陌生的城镇社会,面临精神苦闷和情感孤独的问题易于产生。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在人际交往中积极培育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感情,实现由“先赋性”向“后赋性”转变。
农民工进入城镇,面对就业和生活的双重困境。其实,农民工进入城镇后就开始积极建构自己的社会支持网络,希望以此化解在城镇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有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在亲戚、朋友、熟人的介绍下进城打工的。这种网络使农民工一则获得进城的门路,二则进城之后有立足之地,三则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可以相互依靠关照。然而由于收入水平、社会地位以及交际空间的局限,大多数农民工的社会网络规模都很小,而且网络成员具有高度的同质性,这种社会支持网络能够整合的资源极其有限,使得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能力难以提升。因此,农民工社会工作的重点在于建构相应的社会支持网络,在农民工集中就业的企业,以及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学校,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使农民工及其子女有机会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拓宽人际交往的范围。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努力,调动城乡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整合社会的力量,积极推动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体系的构建。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方法,指导企业如何处理农民工进厂所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将企业、社区、组织和个人联系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协助农民工在企业和社区重新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只有这样,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建立社会的支持系统,发掘农民工自助的潜力。在帮助农民工建构现代社会支持系统过程中,要在原有的血缘、地缘关系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政府、城镇社区、民间组织或社团、用工单位等后生支持系统。让后生支持系统与先赋支持系统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在一起建构城乡农民工完整的社会支持系统。
(三)明确角色定位,提升服务技巧
农民工社会工作方法是一个具有专业性、现代性、层次性和开放性的体系。农民工社会工作者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他们的工作定位是提升专业技巧的前提。
1.农民工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
农民工社会工作是适应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所产生的全新领域,农民工社会工作者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通常这些角色有:调适者、倡导者、维护者、重建者、整合者、开发者、支持者和研究者等等(见图2)。
第一,农民工心理问题的调适者。农民工在心理上既受到了城镇居民的歧视,又感受到制度方面的排斥,容易产生“镜中边缘人”心理、“受偏见心理”、“被剥夺心理”等心理问题,再加上在城市生活中又缺乏文化、娱乐,所以他们容易产生精神失控而做出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以富士康“N连跳”为例,跳楼的农民工进厂时间都是比较短,多数是从学校到工厂,从家庭到社会,存在着社会阅历浅、抗压能力差、心理脆弱等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对于过大的压力和高强度的劳动,加上对未来的迷惘的新生代农民工,这都是冲垮他们精神底线的重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社会工作者扮演“心理医生”的角色,运用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庭或农民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如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对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农民工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关心农民工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帮助农民工增强对社会和生活的信心,提升在城镇社区的生存能力;帮助农民工完成其心理转换、适应过程,从而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帮助农民工走出心里困境,减少社会冲突与社会犯罪。
第二,农民工社会政策的倡导者。当下,农民工的生活保障和劳保福利尚不完善,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工作者帮助农民工掌握国家制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帮助农民工办理相关保障。同时,倡导社会爱心组织和人士,支持和帮助农民工当中非常困难的特殊群体。
第三,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不是求助法律、政府和相关组织,而是寻求在农村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甚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以身试法。如果农民工能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获得法律的援助,农民工就会懂法、知法、守法,是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用违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研究并促进有利于解决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的社会政策的制定,体现农民工的权利,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第四,农民工城镇社会信任的重建者。由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人文关怀工作的滞后,导致一些农民工对政府和企业的不信任,政府、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企业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等所作所为也让一些农民工伤透了心,“民工荒”、“日薪制”的出现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在重建政府、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信任关系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起到协调和缓冲的作用。社会工作者通过与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三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做好政策倡导工作,推动政府政策的出台和改变;也可以在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起沟通和协调作用,使三方有机会对话、沟通和理解,重建农民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关系。
第五,农民工服务资源的整合者。农民工生活在城镇的社区中,却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相反,也说明农民工社区服务的缺失。农民工社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者通过对农民工生活社区背景的了解,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农民工满足其城镇生活的需求和愿望。近年来,我们在广州某街道创设农民工社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农民工服务。我们探索的“一家两校”(农民工服务之家、农民工动能培训学校和农民工子女“四点半”学校)模式,获得省市领导的好评,并作为市、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推广。社会工作者深入农民工生活的社区,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帮助农民工了解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的新发展。同时,社会工作者根据农民工的需要,为农民工提供相关教育服务,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层次、增强农民工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教育,培养其积极健康心态,提升农民工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我们通过广东狮子会(中国较大的慈善组织),建立农民工在社区互助互爱平台,在社会工作者的组织下,带动辖区企业主、社会爱心人士广泛参与服务农民工的社区活动,使得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不断扩大。
第六,农民工城镇发展潜能的开发者。农民工处于城镇社会边缘,他们的身份认同、政治待遇、经济收入和社区参与等方面皆处于劣势地位。农民工社会工作者则认为,每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都具有潜在的优势、实现自己价值的能力。农民工社会工作在本质上是一种专业服务,其基本任务是对有困难、有需求的农民工提供有效支持,挖掘他们的潜能,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困境,顺利融入城镇社会,实现有序市民化目标。于是,农民工自身潜能的发展,社会工作者致力于通过专业价值理念、专业方法技巧,帮助农民工转变观念,正确认识自我,不断发挥个体潜能,以达到农民工助人自助之功能。
第七,农民工市民化的支持者。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除了政府支持外,还应有企业支持、志愿者团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支持、个人自我支持等多层面的参与。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技术,整合包括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在内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农民工群体建立与完善个体的社会支持系统,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的研究者。由于农民工融入城市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将持续成为农民工社会工作关注的学术问题。社会工作者应运用其专业知识研究并促进有利于解决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的社会政策的研究,表达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诉求,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2.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技巧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已经成为新产业工人并登上城镇化的大舞台。他们贡献在城镇,却生活在城镇的边缘;他们工作在城镇,社会身份仍然是农民。农民工迫切需要社工服务,社工服务亟待提升技巧。近年来,我们将理论研究与服务实践相结合,创造了“五零五制”工作方法。
第一,零歧视服务,首次服务信任制。��统的城镇服务理念认为,城镇公共服务资源稀缺,服务对象是辖区居民。农民工无形之中被排除在城镇公共服务体系之外。于是,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之间就产生了一种隔阂,甚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解。因此,建立信任关系,成为社会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农民工社会工作则认为,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理应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自然进入城镇公共服务视野,社工对他们是无歧视的服务。特别是农民工首次求助之时,社会工作者应是笑脸相迎、热情服务,让服务对象感受到“零歧视服务、首次服务”的信任与温馨,以此增强农民工城镇生活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第二,零距离服务,平民意识情感制。农民工虽然身在城镇,但与城镇居民的心理距离较远。社会工作者与农民工面对面的互动、面对面的沟通,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距离。只有把自己置于服务对象之中,才能体会和理解农民工的社会需要,充分尊重每一个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和平等权利。如果社会工作者没有一种平民意识、平民态度,就不可能与农民工打成一片。农民工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实现农民工的社区参与,增强农民工对城镇社区事业的关心和介入,从而帮助他们找到最关键的问题,培养他们的自助能力;并通过共同的工作计划或项目,推进农民工的有序市民化。
第三,零停留服务,及时沟通结案制。社会工作者在提升专业服务技巧的同时赢得了农民工的认同,关键在于社会工作者服务的效率。在实践中,当农民工有问题向社会工作者求助时,我们都是及时接案,掌握案主全面的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出预估,在督导的指导下,有计划地介入服务,并有全程跟进服务,及时撰写文书,不断总结,做好评估,按时结案。做到“服务有特色,过程有专业,最后有成效”。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面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性格的农民工,要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遵循沟通与合作的原则,运用相应的沟通技巧,让农民工在接受服务过程有互动,有交流,提升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满意度。
第四,零误差服务,社会责任承诺制。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已经成为政府关心和支持农民城镇就业和生活的一个重要窗口。在服务实践中,我们尝试开展服务窗口“社工之星岗”、“争当优秀社工”等活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承诺,并推行“零投诉”、“无误差”、“无过失”服务制度,零服务投诉,已经成为农民工服务社工人员自律与他律的安全阀。社区服务机构对社工人员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绩效,并推行服务举报制,以此提升社工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零等级服务,社工义工联动制。在近几年的社会服务实践中,我们实行无等级的服务,创新农民工社会服务理念,即1个社工+S个义工(或志愿者),服务N个农民工。由于农民工的数量较大,在珠三角地区城镇的农民工已经是本地居民的1倍到N倍,单靠社工的力量远远不够。于是,我们通过义工与社工联动服务机制的创建,效果很大。其实,农民工群体中有不少积极分子、社会精英,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发现、培育。义工就来自农民工群体中的积极分子、精英。他们代表农民工的力量,向政府反映农民工的诉求,为农民工群体义务服务,在服务中参与和互动,在参与中提升交往能力,在农民工社会工作领域中发挥着显著的功能。
“五零五制”工作方法的探索与服务得到众多农民工的普遍认同,他们认为有了农民工社会工作以后,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办事有高效感、出门有满意感、生活有归属感。
四、结论与讨论
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比较广泛,大多涉及到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妇女家庭。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制度影响,农民工的服务却游离在城乡之间,往往成为社会服务所忽视的群体。珠三角地区是全国农民工较为集中之地,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大力推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践证明,把农民工服务纳入社会工作专业视野,积极拓展农民工服务领域,既是新型城镇化赋予社会工作专业的神圣使命,也是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现实选择。在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的解决方法上,社会工作的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农民工社会工作者通过个案工作、社会小组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为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庭,或是某一农民工群体,提供农民工所需要的服务,如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对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农民工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帮助农民工解决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帮助农民工增强对融入城镇社会和生活的信心,以及在城镇社区的生存能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其心理问题,提供精神上和专业上的支持,帮助农民工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以适应城镇生活,减少社会冲突与社会犯罪。因此,农民工社会工作可以从宏观上改变城乡社会环境,调整城乡社会结构,协调城乡社会关系;从微观上挖掘农民工自身的潜能,提升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本领,从而为城镇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由此可见,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领域将会产生巨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