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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课题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第一期调研报告

2007-04-24 作者: 课题组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

一、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被打破,由此开始了迄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转移。这一转移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人数为由1978年的2827万人上升为2000年的 17078万人。二是大量农民向城市转移,改革开放以来这类人数累计约在6000多万到1亿之间。此外,中国加入WTO之后,农村的隐性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将进一步上升,这也将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来看,现代化进程往往都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转移。二战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在经济高增长的过程中都伴随着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种转移一方面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扩大了消费的需求。在我国,从1985年中央1号文件打开了农民进城务工的大门,到2004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农村人口向城市(镇)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进城务工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主要途径,这一现象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动因。与此同时,人口的流动和转移也加大了城市对就业、住房、医疗、教育、交通和社区服务等许多方面的压力。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和人口分割状况将这种压力转嫁给了流动者本身,这就使得促进城市发展的农村劳动力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不能享有国家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留守儿童问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在《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课题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开展,并具体由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具体负责实施后,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在2004年6月1日-7月5日之间,设计、发放、回收、分析、整理了“农村学生情况调查表”,并结合实地调研访谈,分别对河北省丰宁县、甘肃省榆中县、秦安县、江苏省沭阳县、宿豫县等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这一报告就是在这个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调研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第一期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状况,以及留守儿童占适龄儿童的比例,在这一目的下,调研组设计了《农村学生情况调查表》。
  调查小组分为五个组,分别负责江苏省沭阳县、宿豫县、甘肃省秦安县、榆中县、河北省丰宁县五个县的调研工作。调研方法主要是班级整群抽样,每县选择1所初中样本校、一所村级小学样本校。各调查小组在2004年6月15日——7月5日之间,分别对五个县进行了问卷调研工作。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分析

  此次调查选取三省五县为调查区域,各县样本量占总样本量的比例分别为:甘肃省秦安县11.3%、甘肃省榆中县11.8%、河北省丰宁县17.4%、江苏省宿豫县30.4%、江苏省沭阳县29.0%。
  调查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在校生,年龄分布在7-18岁之间。其中男生人数占59.1%,女生人数占38.9%;留守儿童人数占总样本数 47.7%,其中,男性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62.2%,女性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35.5%;被调查的学生中有44.1%住校,53.2%走读,留守儿童中住校学生超过一半(占54.5%)。
  1.父母在外打工情况分析:中小学在校学生中(以县为单位),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甘肃省秦安县为32.9%,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为3.1%;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甘肃省榆中县为44.2%,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为8.4%;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河北省丰宁县为31.5%,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为5.0%。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江苏省宿豫县为24.7%,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为18.6%;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江苏省沭阳县为31.3%,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为 27.3%。甘肃省、河北省、江苏省并不是劳动力输出大省,但从数据统计上显示,五个县中小学中单亲外出打工的孩子已占占总样本数31.5%,双亲外出打工的孩子占总样本数16.2%,二者合计为47.7%。也就是说,在此次调研的三省五县中,留守儿童占适龄就学儿童数的47.7%。由此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比已知数字要庞大得多。
  2.父母在外打工地域情况分析:数据分析显示,甘肃省榆中县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县城内打工的比例为50.6%,跨县、跨市打工为17.6%,跨省打工为5.7%;甘肃省秦安县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县城内打工的比例为18.1%,跨县、跨市打工为34.5%,跨省打工为20.7%;河北省丰宁县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县城内打工的比例为26.5%,跨县、跨市打工为35.9%,跨省打工为14.9%;江苏省宿豫县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县城内打工的比例为12.3%,跨县、跨市打工为33.0%,跨省打工为33.2%;江苏省沭阳县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县城内打工的比例为13.6%,跨县、跨市打工为49.2%,跨省打工为21.5%。从总体来看,五个县中小学中留守儿童父母县城内打工的人数占总样本数的20.3%,跨县、跨市打工人数占总样本数的37.6%,跨省打工人数占总样本数的21.6%。此外,甘肃省秦安县、甘肃省榆中县、河北省丰宁县分别有19.8%、13.1%、17.7%的留守儿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什么地方打工。
  3.在外打工父母回家频度分析:与此相应,甘肃省榆中县在外打工的父母常年在外的占4.0%,一年回来一次的占5.7%,半年回来一次的占15.9%,每个月回来一次或几次的占 60.8%;甘肃省秦安县在外打工的父母常年在外的占11.2%,一年回来一次的占33.6%,半年回来一次的占37.1%,每个月回来一次或几次的占 12.1%;河北省丰宁县在外打工的父母常年在外的占2.2%,一年回来一次的占6.1%,半年回来一次的占41.4%,每个月回来一次或几次的占 44.8%;江苏省宿豫县在外打工的父母常年在外的占10.1%,一年回来一次的占26.3%,半年回来一次的占26.8%,每个月回来一次或几次的占 26.3%;江苏省沭阳县在外打工的父母常年在外的占4.0%,一年回来一次的占16.2%,半年回来一次的占44.5%,每个月回来一次或几次的占 27.9%。从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在外打工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
  4.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环境情况分析:从五县的总体情况来看,有53.4%的留守儿童与妈妈生活在一起,有3.0%的留守儿童和爸爸生活在一起,有4.9%的留守儿童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有 27.3%的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有4.1%留守儿童和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有0.9%留守儿童寄养在别人家里。生活上的“单亲家庭”合计为 56.4%,隔代抚养为32.2%,家庭缺失的情况较为严峻。
  5.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寻求帮助的对象情况分析:在问卷调研中,我们对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中寻求帮助的对象进行了分析。在学习上遇到了问题,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是教师,比例为67.0%,第二为同伴,比例为24.1%,家人的比例为6.1%;生活中有了烦恼,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为教师,比例为34.0%,第二位为同伴,比例为 33.9%,家人的比例为28.8%。这样的结果与样本校中半数留守儿童住校相关。我们又对非住校留守儿童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在非住校留守儿童群体中,同伴的作用上升。在学习上遇到了问题,非住校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是教师,比例为61.5%,第二为同伴,比例为26.6%,家人的比例为 8.1%;生活中有了烦恼,非住校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为同伴,比例为39.7%,第二位为家人,比例为36.8%,选择老师的比例为19.2%。
  在学习上遇到了问题,非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是教师,比例为52.0%,第二为同伴,比例为34.9%,家人的比例为9.7%;生活中有了烦恼,非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为同伴,比例为44.5%,第二位为家人,比例为36.1%,教师的比例为14.3%。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他们学习和生活等问题介入较少。
  6.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打工的态度分析:通过数据分析结果,我们发现,各地留守儿童在表达是否希望父母外出打工的意愿时,表现出较高的成熟度。五县留守儿童希望父母出去打工的比例为39.6%,不希望父母出去打工的比例为44.7%,还有15.7%的留守儿童没有表达意见,其中甘肃省秦安县有20%的留守儿童没有表达意见。在叙述希望父母出去打工的理由时“我们家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贫穷,希望爸爸挣一些钱”、“能让家里过上好的生活”。在叙述不希望父母出去打工的理由时“怕爸爸妈妈在外面会出事故”、“不想让他们(爸爸妈妈)那么辛苦”占主体,说明留守儿童对自身的家庭状况有较为清楚的认识,对父母出去打工的缘由能够给予理解。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家庭的生活状况和父母在外工作的艰辛程度在留守儿童心里留下了较深的印记。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兴趣上没有显著差异(留守儿童中喜欢学习的比例为80.7%,非留守儿童中喜欢学习的比例为77.2%),在对自身学习成绩的认识上,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也没有显著差异。

四、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呈现的主要问题
  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父母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成长、发展确实存在一些负面影响。通过深入分析这些影响,儿童发展问题和家庭教育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1. 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
  一方面,那些父母在外的家庭,由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学习上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工作,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因而,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如果学习上有了问题,孩子向家人求助的比例最低。这同时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与城市相比,父母对孩子学习上的辅导相对要少了很多。
  2.缺乏亲情抚慰导致的生活问题
  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由于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留守儿童生活的支付能力较强,所以在生活(主要是物质生活)的满意程度上,留守儿童的满意度更高;但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得到的关爱减少,所以,半数留守儿童不希望父母在外打工。从年龄维度看,随着年龄的增长,留守儿童逐渐意识到家庭完整和父母关怀的重要性,因此,对生活的满意度逐步降低。
  法国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做父母的人:培养你们的孩子,多和孩子在一起,因为亲情的抚慰与关怀有助于孩子的成长。而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的恰恰是亲情的抚慰与关怀。这是我们应该引起充分重视的。
  3.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导致的心理问题
  在此次问卷调研中,一个重要的事实是留守儿童有了烦恼向家人倾诉的比例最低。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有倾诉的渠道,也需要有人能够告诉他们怎样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家人在这方面应该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但由于父母在外,留在家里的其他亲属或父亲/母亲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这种情绪的长期积累,对于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的下一代。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其中特别是社会化)过程中,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这种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因为父母在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也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也较差。此次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留守儿童与同伴交流内心烦恼的比例要低于非留守儿童10%,而留守儿童半数住校,他们与同伴交往的时间更长,生活联系更紧密,但关系却更松散。另外,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安全的忧虑,从更深层次来看,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心理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形成畸形心理,进行矫正型教育要比教育更难。

五、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1.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
  2003年,我国农村流动人口已达到1.139亿 ,比2002年增加了8.8%,即增长了1000万农村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 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
  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2004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 。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3.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
  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4.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
  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六、对策与建议
  不论是留守儿童教育,还是流动子女教育,它们都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这一人群正在加大,问题正在凸显,因此,我们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这些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问题。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
  2.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加深社会力量帮助儿童的参与程度
  社会组织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的帮助机构,其中帮助儿童是重要的内容。在我国,这类系统尚欠发达,类似NGO的组织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应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政府部门应充分引导和发挥NGO组织的作用,加强协作,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同时,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及其重要性,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的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3.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
  少年儿童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的责任。但是,就我国当前教育的现状来看,社会对少年儿童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机构太少,尤其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基层很少或没有相关的少年儿童的社区教育组织,使得农村少年儿童的教育与成长发展在社区教育这一块尚处于真空之中。因此,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健全各自的教育功能,相互合作,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农村建立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以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这对于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沟通学校与家庭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这是家庭、学校之外的另一种与孩子们互动的关系,同时也起到了一种沟通家庭、学校与孩子们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
  4.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
  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同时,学校要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5.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所编的《学会生存》一书中指出:“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界说。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在哲学家和道德学家那里,在大多数教育理论家和理想家那里,都可以找到这个教育理想。” 4我们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对生活在特殊状态下的儿童,我们更要给予更多的关注。我们呼吁所有学校要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要专设心理教育教师,他们和其他任课教师一起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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