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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王思斌 走向发展型社会政策与社会组织建设

2007-06-05 作者: 王思斌
社会学要对当前我国的改革和社会进程做出反应,实现发展学术、经世致用的学科理想有许多介入点。但要使这种介入发挥比较重要的效果,就应该在政府和社会都比较重视的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见解,并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建设性的观点。毫无疑问,当前我国面临的最重要的是经济持续发展(而不是片面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或社会秩序)问题。社会学的基本介入点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去选择,即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形成的社会基础的角度去思考。自然,就是在这一领域也可以有许多课题去选择,比如中产阶层的发展、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贫困问题、社会公平、重建社会信任等。笔者认为,有两个重大课题是不可忽略的,这就是研究发展型社会政策和社会组织建设问题。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国际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学界近10年来的一个重要观点和取向。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新自由主义在英美抬头和北欧福利国家遇到困境,在社会政策领域既注意社会政策的福利性,又关注社会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思路逐渐发展起来。这一新思路不但影响了英美及其它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政策,而且对发展中国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的发展也发生了重要影响。著名社会福利学者梅志里(J.Midgley)对发展型社会政策与社区发展、经济发展的关系给予了框架性说明。他指出,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念与社会变迁、政府干预、社会包容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问题相关。在实践中,发展型社会政策是要投资于人力资本,投资于就业和创业计划,投资于社会资本,投资于资产发展,消除经济参与的障碍,投资于成本效益高的社会计划。这样,发展型社会政策就是社会投资政策,它不仅使贫困者、需要社会帮助的人和传统的社会福利救助对象受益,而且也会改善广大社会成员的福利,进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在这里,发展型社会政策首先与政府对于贫困群体、弱势群体的责任有关,政府要在上述问题上有所作为,即进行干预。对于我国来说,近些年来不断凸显的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注意,政府也在出台一些社会政策去解决问题。然而,人们已经意识到,像库兹涅茨所说的“倒U型曲线”一样,在未来不短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贫富分化可能会加剧,因此,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对贫困群体给予尽可能多的支持是必要的。但是,我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和我国存在大规模贫困群体的事实,以往福利国家遭遇困境的教训,都告诫我们不能走福利国家的老路。在这种情景下,发展型社会政策就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实行发展型社会政策有如下意涵:第一,政府对改革和社会变迁中出现的贫困现象负责,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是关心民生的政府。第二,政府要通过投资增强有劳动能力的失业群体的能力,创造条件促进就业,而不是单纯救助。第三,即使向失去劳动能力的群体提供福利也要考虑其发展问题。这样,发展型社会政策不但致力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且致力于人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政策所遇到的一个重大挑战是其执行问题或社会政策被扭曲、被载留。随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中央政府推动的许多社会政策和发展政策的落实成为人们担心的问题,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实,都说明实施社会政策是复杂的社会过程,而这反映了我国的社会结构、利益群体关系,并从某一方面具体地反映了我国的社会过程。研究社会政策的实施即有利于促进社会政策,又有助于分析我国的社会结构和过程,因而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关注点。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应该成为我国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就西方社会学的传统来说,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并不处于主流,但是它们却是与社会学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如何发育社会组织、构建政府与社会的良性关系是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这又与社会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相关。可以预测,在往后并不短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并不会普遍出现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可能会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已经发现,政府文件中所说的社会组织实际上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意义上来使用的。我国的社会组织将会有一个较快的发育,它的功能及其与政府的关系也会令人瞩目。我国的社会建设、社会体制、社会管理体制也会呈现出自己的特点。于是,研究社会组织可能会成为我国社会学的一个新的“发展极”。

  社会学还应该研究社会团结的基础与机制,因为这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典社会学中有一些社会团结的理论(比如涂尔干),这些理论基本上是社会结构意义上的和“价值中立”的。当代欧洲社会理论已经将现实的社会团结置于中心位置,这或许应该给我们以启发。在今天,社会团结应该被赋予更宽广的涵义,即结构-价值方面的涵义。当我们将社会团结视为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基础上,社会成员之间、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之间互相承认、关系协调而不是相互对立和敌视时,社会团结就出现了,这也是某种程度的社会和谐。

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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