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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唐 钧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大敌。长期以来,对待贫困问题,人们更多看到的是资源与财富的匮乏。因此推想,只要物质财富丰富起来,贫困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克服。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物质财富已经相当丰富。尤其是在当代社会中,市场机制大大地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经济效率,创造出巨大的财富。近年来,市场机制又突破了民族国家的疆界,向全球化的方向发展。于是,市场的神话、经济全球化的神话被炮制出来。然而,市场也好、全球化也好,都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使贫困像病毒一样被复制乃至泛滥成灾。迄今为止,贫困问题不但没有被消灭,而是越来越突出。在当前世界上,富国与穷国之间、富裕的阶层与贫困的阶层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而且难以调和。
这些情况引致人们的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说,贫困不仅仅是资源和财富的匮乏,更是因人类社会的结构、功能和机制不完善、不健全而滋生的一个肿瘤。于是,贫困研究在国际上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许多研究者们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对贫困进行研究,并试图用种种方法来消灭贫困。在这些方法中,社会政策始终处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因为早在100多年前,社会政策这个概念问世时,就当仁不让地把自己基本目标锁定在“克服贫困”。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贫困的概念也在变化。在20世纪50年代,西方国家纷纷宣布建成“福利国家”时,曾一度宣称贫困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到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将西方世界拉入“滞胀”的泥淖,贫困问题重又凸显,而且越来越严重。于是,在80年代,一个新的概念又在社会政策领域广泛流传,这就是“社会排斥”。到了世纪之交的前前后后,国际社会政策领域的研究者们在谈论充斥于我们这个星球的贫困现象时,几乎已经离不开这个新概念。
“社会排斥”是什么?它与“贫困”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在社会政策领域运用“社会排斥”的概念?这都是中国的社会政策研究人员所关心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对“贫困”概念的最基本的解释入手,探讨一下20世纪以来对于贫困概念解释的发展变化。然后,再来看看在国际社会政策研究领域,是怎样从对“贫困”的研究中派生出“社会排斥”的概念来的。
一.贫困的界定与分类
100多年前,英国的布什和朗特里开创了对贫困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领域。[1] 此后,不计其数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贫困一词下了不计其数的定义。这些定义中大多数可以说是大同小异,只是因为他们在描述“贫困”时所选择的角度有差别,所以他们所使用的关键词就有所不同。
定义贫困的角度之一是“缺乏说”,这种观点得到大多数学者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缺乏说”关注的是贫困的表象,范围从单纯的物质的“缺乏”到无所不包的社会的、精神的、文化的“缺乏”。
美国的雷诺兹对贫困的界定较为狭义,他主要着眼于收入的不足。他说:“所谓贫困问题,是说在美国有许多家庭,没有足够的收入可以使之有起码的生活水平”。(1993)
英国的汤森对贫困所下的定义含义较广,他的关注点是“资源的不足”,他说:“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贫困的”。(1979)
英国的奥本海默观察贫困的角度更广,他所列出的“匮乏”几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他说:“贫困是指物质上的、社会上的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在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要少于平均水平。”(1993)
定义贫困的角度之二是“能力说”,这是在“缺乏说”基础上的进一步探讨。世界银行就曾将贫困界定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1990)
定义贫困的角度之三是“剥夺说”或“排斥说”,这无疑是在探讨导致贫困的深层原因。奥本海默曾尝试从“机会被剥夺”的角度去界定贫困。他说:“贫困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你的生存机会’的工具。它悄悄地夺去了人们享有生命不受疾病侵害、有体面的教育、有安全的住宅和长时间的退休生涯的机会。”(1993)
欧共体委员会给贫困下的定义是从“社会排斥”的角度阐述的,这与“剥夺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贫困应该被理解为个人、家庭和人的群体的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如此有限以致他们被排除在他们所在的成员国的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方式之外。”(1993)
定义贫困的角度之四是“地位说”,挪威的艾尔泽指出:“贫困是经济、政治、社会和符号的等级格局的一部分,穷人就处在这格局的底部。贫困状态在人口中持续的时间越长,这种格局就越稳定。”(2000)
综上所述,“缺乏说”、“能力说”、“排斥说”与“地位说”是研究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对“贫困”解释。毫无疑问,这些界定之间是有差异的:“缺乏说”所指比较偏重于贫困的现象,虽然在上述各种具体的定义中,缺乏的范围从单纯的物质的“缺乏”到无所不包的社会的、精神的、文化的“缺乏”,涵义有所不同,但这些缺乏都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能力说”、“排斥说”和“地位说”则在进一步探寻“缺乏”或“匮乏”的深层原因,它们在描述贫困时加入了价值判断和社会评价,并且着重探寻贫困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的致贫原因。“排斥说”和“地位说”比较强调致贫原因的外在性、客观性和被动性,即贫困是由于“被剥夺”或“被排斥”以及“等级地位低下”而造成的;而“能力说”比较偏向致贫原因的内在性、主观性和主动性,即贫困是由于自身“缺乏能力”而造成的。
注:整个大圆表示的是贫困群体。中间第一个圆圈以内(中间的白色部分)表示对贫困的狭义的解释(如雷诺兹的定义);第二个圆圈以内(包括白色和浅灰色部分)是中义的解释(如汤森的定义);整个大圆圈之内(包括白色、浅灰色和深灰色部分)是广义的解释(如奥本海默的定义)。中间的一道黑线把大圆分成两部分,右边表示丧失能力的那部分贫困群体,左边的表示缺乏机会的那部分贫困群体。
图2—1:贫困定义的不同界说
以上的理论分析都可以在中国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得到足够的证据。譬如,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以往对城市贫困户强调的是“能力”,他们要申请社会救助必须具备“三无”条件,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而如今以失业下岗人员、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和一部分被拖欠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他们的赡养人口为主体的城市贫困群体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们显然主要是因为遭受“社会剥夺”或“社会排斥”,虽然他们有劳动能力,但丧失了“机会”和“地位”,譬如就业机会、领取养老金的资格,等等,因而陷入了贫困窘境。
二.贫困定义的不同层面
根据上述种种贫困定义,还可以再概括出一个有用的分析框架,按上述的学者们给出的界定,可以看到贫困定义有3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贫困是一种社会上客观存在的生活状况。
这一点为社会大众公认是没有问题的,研究者更不用说。譬如,香港的莫泰基写道:“贫穷是很苦,相信没有人喜欢的;但是人类的历史从未能摆脱贫困。”。(1993)台湾的林万亿的意见更为直白:“贫穷被认为是任何富裕国家中永远会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1994)
上述“缺乏说”比较偏重于在这个层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