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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色社会工作的兴起同全球环境变迁的客观背景以及专业内部对于“人与环境”关系的自我反思密切相关。基于对“环境”的社会属性与物理属性内在关联的重新审视,以追求社会正义为专业使命的绿色社会工作正迈向寻求“环境-社会正义”的整合性实践。理论架构层面,绿色社会工作植根于深层生态学和生态女性主义,尝试建构一个挑战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本体论和实现“环境-社会正义”的包容性理论框架;干预模式层面,融合传统社会工作通用实务过程的基本特征,绿色社会工作试图搭建一个从地方能力建设到全球合作治理的跨学科专业援助体系;实践操作层面,绿色社会工作主要以全球环境变迁所造成的环境危机对脆弱边缘群体的负面影响为切入点,重点关注灾害危机管理、社区灾后重建、城市生态治理、边缘群体发展、公民环境权利以及国际环境合作等实践领域。绿色社会工作与中国的绿色发展理念及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联性为其本土化拓展了实践空间,但其发展面临人与自然关系的固有矛盾性以及整合实践中的“能力壁垒”等现实挑战。
关键词:绿色社会工作:环境正义;社会正义;环境中的人;本土化
作者简介:方劲(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朱予嘉(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绿色社会工作:一种新的专业环境范式
在时代和专业发展的助推下,社会工作基于对“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解和反思,形成了三种典型的实践理念。早期“人的环境”(environment in the person)的理念主张人是环境的行动主体,彰显出人类的主体地位和环境的客体位置;此后发展出的“人在情境中”(people in the situation)的理念重视人类与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环境被狭义化为社会环境;“环境中的人”(person in the environment)的理念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试图突破前两种理念的专业限制,明确将自然环境纳入社会工作的服务框架中,其关注的焦点议题是环境不仅能够塑造人,而且人利用环境的行为也会影响环境系统以及人类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从人与自然之间的既定关系出发研究人类发展。目前,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当代全球环境危机的形势下呈现出紧张与失衡趋势,无节制的生产方式、滥用自然资源和转移工业污染等缺乏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的行为影响了地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全球生态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关注人与自然本质关系的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议题成为实现社会正义的一项主要内容。追求环境正义以积极回应社会脆弱群体的需求和致力于推动社会变革的社会工作专业,开始评估自身应对环境变化的适切性问题。传统社会工作重视社会环境对人的认知行为的塑造作用,轻视自然环境对人与社会的意义,而基于对“人与环境”关系的深度反思,关注自然环境的客观效应,以环境正义促进社会正义为专业理念的绿色社会工作(green social work)兴起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理论体系与操作模式,这种范式转向的意义在于增强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实现整体结构的平等,以满足社会工作寻求整体性视角的专业愿景。
绿色社会工作是专业社会工作从强调社会正义转向关注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双向互促的一个新的实践议程,是一次革命性转向,它的产生与发展同全球环境变迁的客观背景以及专业社会工作的自我反思密切相关。当今全球环境危机以及由此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都凸显出自然环境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自然被人为控制的程度越来越严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环境成本逐渐成为一项经济负担,这些变化趋势促使社会工作拒绝就环境问题作简单的价值判断,而是开始探究环境变化背后所映射出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具体而言,环境危机对不同社会背景的群体、不同发展水平的社会以及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都具有不成比例的影响,承认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基本的生态意识,重构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便成为社会工作的新任务。
2014年社会工作的最新国际定义指出,社会工作不仅关注对个体自助能力的培养,而且注重对外在社会结构的调适,社会正义、集体责任、人权和尊重多样性的统一成为社会工作的新核心准则。这些变革进一步密切了道德关怀与环境属性之间的联结。社会工作提出的新理念“环境中的人”倡导将自然环境对人类发展的可持续意义操作化,指导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关注人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多向互动,发展社会网络与生态网络(ecological networks),以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利益转向一致性,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危机。总体上说,绿色社会工作扩展了社会工作的职权范围,它将坚持环境正义和社会正义作为重要原则,以监督人类控制自然力量的适度性;致力于对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的人和社区开展服务,以增进人与地球的福祉;并且承担起照顾自然环境的责任,以达到人更好地与自然环境交流融合的目标。
二、绿色社会工作的理论溯源与内涵检视
(一)绿色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自然环境和社会规则共同构成了一个具有关切意识和照顾能力的可持续关系网络,它能够保护生活在其中的所有生命体。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自然”已成为一项社会惯例,自然与社会开始走向不平衡发展。为了缓解这种不平衡,绿色社会工作重新解读环境,提出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分层网络,经济嵌入社会,社会嵌入生态系统,三者相互作用,强化人与各个系统之间的依赖和联结。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背景下,绿色社会工作立足于生态视角,以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和生态女性主义(ecofeminism)为基础,对环境系统进行了深度剖析。
第一,深层生态学提供了挑战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的关系本体论。以阿恩·奈斯(Arne Naess)的相关思想为代表的深层生态学打破了人类支配自然的等级观念,意识到所有生命形式都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而这种内在价值来源于相互依存的深刻关系,其他生命形式应当与人居于同等地位,共同形成一个包含人类世界的整体性存在。奈斯通过深层生态学审视环境问题,进而尝试建立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新价值观。在关系层面,自发体验(spontaneous experience)是深层生态学的基础,倡导人类通过与自然环境的直接接触感知自然,以打破纸质化、电子化和各类意识形态等传播媒介所禁锢的物质化环境印象。在心理层面,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与生态自我(ecological self)构成深层生态学的认同准则,彰显出对社会正义的承诺。“自我实现”是一个扩大生态系统并对所有生命形式进行深刻认同的发展过程,它肯定人在扩大的认同过程中会纠正自己的不良习惯与不合理行为,认识到人类本身与自然的平等性。因此,区别于强调个人成就感的自我实现,注重鼓励人与自然相互移情(mutual empathy)的自我实现成为绿色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实践方法。“生态自我”概念的提出将保护环境划分到人类自身利益的范畴之中,认为环境危机通常会影响人类的精神健康,造成自我认同危机和自我封闭等心理疾病。基于此,深层生态学强调实现社会正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non-anthropocentric)的途径,指导绿色社会工作从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中协调社会机制对人与自然的制度约束,并从自然的道德法则方面关注社会与生态之间的对等交换,认为人类的繁荣应当在自然与社会的公平互动中实现。
第二,生态女性主义提供了一个实现环境正义的包容性理论框架。生态女性主义理论的新发展超越了对父权制度的传统批判,开始转向环境正义以寻求一个肯定生命的系统。生态女性主义认为,环境中的诸多不利因素具有明显的性别倾向,女性更有可能遭遇不公正的社会待遇和灾害影响,因此,对女性角色的关切,对女性与自然之间的积极联系的探讨,特别是对被边缘化的妇女群体的关注,成为一个重要主题。另外,生态女性主义重视生物多样性,认为生命是一个相互依存的过程,而人类便是生态过程中的主动参与者。基于此,贾尼斯·伯克兰(Janis Birkeland)等生态女性主义学者发展出一套解决生态问题的基本设想,认为社会变革是实现环境正义的手段,要用人类行为与生态系统之间的互惠法则取代性别导致的不平等权力等级关系;将区分性别意识的政治认同感作为实现环境正义的参照体系,建立新的权力关系以改变男性与女性、特权与普通以及人与自然等二元结构;性别敏感性与生态敏感性是实现环境正义的关注重点,承认女性与自然的结合和人类对自然的控制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总体上看,生态女性主义表现出生态和谐的新主张,从维护性别平等扩张到更大范围内的生态多样性的平等,利用女性和自然的亲和力来加强人与自然之间的情感联系,从而结束不公正社会对女性和自然的统治,确保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都得以弘扬。
深层生态学超越了社会工作生态系统理论对人与社会环境之间交换过程的关注,主张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是一个没有显性界限的整体,强调通过真实体验环境的方式转变人与自然的二元论,以一种回归环境的新理性与新感性替代忽视生态的意识形态,倡导人重构自己的身份意识,思考自身在自然环境中的存在意义,给绿色社会工作提出了一个解决环境危机的替代性方案。生态女性主义从生存角度出发,提倡发展所有生命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和谐共生的动态平衡格局,要求重建公正的权力关系,在政治上提供变革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的驱动力量,给绿色社会工作提出了推动环境正义的补充性手段。深层生态学与生态女性主义从自然层面延伸到社会层面,对于人与环境的本质关系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承认人与环境之间普遍存在的连续性和差异性,要求尊重和保护所有生命的生活方式。由深层生态学与生态女性主义所建构的生态视角为绿色社会工作发展成首先是生态的、其次是基于地方的、最后是构建整体的新实践范式提供了丰富可能性。
(二)绿色社会工作的内涵界定
学术界对绿色社会工作的内涵界定呈现出复杂性、多维性的基本特征,不同的理论预设和研究视角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但也有学术联系和理论共识。其中,多米内利(Lena Dominelli)的综合整体视角、生态经济学的全球化视角、哲学的自然本体论以及生态女性主义视野共同构建出一个多元化和包容性的概念体系。
多米内利全面阐释了绿色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与运行系统,指出绿色社会工作是一种通过运用跨学科的工作方法,协调人与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并在平等主义框架内解决普遍存在的社会结构不平等以及权力和资源不均衡分配问题,最终保障公民权利和增进地球福祉的社会工作实践,它通常在解决环境退化、灾害应对以及边缘人群脆弱性等复杂问题中体现专业价值。这一定义反映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一个交叉影响的整体,提倡一种人与环境之间相互照顾和保持紧密关系的可持续生产生活方式。因此,绿色社会工作坚持以人为中心,强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具有同等重要性,尊重并相信自然环境能够对人和社会各个系统产生积极影响。从此意义出发,绿色社会工作将社会资源划分成可利用的物质、文化、政治与经济力量以及人的精神信仰四个部分,通过中介力量促成个体、团体以及各领域间的合作关系,以增加社会需求的供给机会;通过利用事物间的反身性特征密切物质、文化与政治、经济间的联系;通过对人和环境发展权利的关切承担起平衡和保护责任以及通过对社会正义与环境正义的坚持,合理生产、分配和消费社会资源,促使人和环境公平分享在相互依赖、共同生存过程中取得的积极成果,以改善社会生态系统的紧张关系(参见图1)。可见,绿色社会工作注重人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性质,以公平公正的关系取代不平衡的互动关系,着重处理地方灾害,从而发现地方与全球问题的相似性,重新定义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责任与义务。
生态经济学的全球化视野下,绿色社会工作反对新自由主义者所提倡的人类是孤立的环境消费者观点,认为人类生活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而环境通过多元方式塑造着人类所处的地方、文化和危机。哲学的自然本体论视野下,绿色社会工作认为个人对环境的适应,不仅要对环境保持敏感性,而且要尝试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承认个人、经济以及政治的剧变和环境恶化之间具有越来越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同时,自然本体论也倾向于从社会压迫视角来解释绿色社会工作,强调行动应该基于关怀,而不是基于竞争,鼓励形成平等的社会价值观与合理的人类满意度,从而消除个体和社会对经济进步与物质消费的不平等需求。生态女性主义视野下,绿色社会工作认为不公平的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问题的双重压迫剥夺了妇女的社会权益和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生态女性主义指出绿色社会工作是挑战性别不平等,以尊重差异和反对压迫为目标,通过变革社会结构中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和挖掘妇女在环境系统中的建设功能,增强妇女的抗灾能力以保障她们在灾害环境中满足生活需要的一种新范式。
绿色社会工作的多元概念框架重新确立了社会生态系统的组成元素,将人与社会归置于自然环境中。多米内利直观地指出了自然环境对人与社会的强大作用力,提倡发展人、社会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平等关系,这一视角虽然肯定了自然环境在整体关系网络中的重要位置,但仍然坚持人是环境的变革主体,没有完全脱离主流社会工作以人为中心的实践理念。哲学领域的自然本体论与生态经济学的全球化维度坚持以生态为中心,主张生态系统是塑造所有存在的可能,倡导人应该主动适应自然,通过改变自身行动以顺应自然。生态女性主义则处于一种既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又反对生态中心主义的中间立场,坚信世界没有主客体之分,所有生命体都以多样性的表现形式在一个完整的平等主义世界中生存。上述三种研究立场都洞悉了绿色社会工作在人与环境交往场域中的角色机制和功能表现,呈现出绿色社会工作是多种有效价值结合体的重要本质。相较而言,多米内利的概念体系对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考察更为综合系统,全面覆盖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循环网络以及人类行为与社会物质环境之间的建设和改造动机。正是基于对绿色社会工作概念内涵的综合整体视角的考察,绿色社会工作的干预模式往往采取一种整体性思维关注人和环境的互动危机及其衍生的社会正义议题。
三、绿色社会工作的干预模式
绿色社会工作主张人类不应简单地与自然平行生活,而应在接受自然给予时交换平等的尊重。这种实践理念激励绿色社会工作建构出一套坚持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互促的干预模式,倡导在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采取行动,将干预过程视为一个从风险评估出发,经历舒缓规划、新风险冲击并开展行动计划评估的社区参与和合作生产的系统工程(参见图2)。
(一)汇编风险评估报告:干预环境变化的起点
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的出发点是最大限度减少发生危机事件的可能性与破坏性。环境危机的影响通常难以修复,它一方面促使人类深刻体验到生命的脆弱性,另一方面导致自然世界与人类物质世界产生巨大损失,并且这些伤害涉及生命状态的长期复原、自然环境的生态修复和社会环境的重新建设。因此,面对沉重的灾后危机,绿色社会工作通过采集困难人群与受灾区域的风险因素,为开展援助行动准备好精确真实的信息。首先,绿色社会工作者需要保持高度文化敏感性,因为受灾环境是一个拥有独特集体文化的社会系统,包括地方生态环境、精神信仰与管理机制等,而绿色社会工作团队作为外来方,如果不尊重当地文化则很有可能降低服务对象的信任感,其工作甚至会被视作侵扰性行为而导致合作失败。因此,首先较好地识别对话者并成功进行沟通,是了解地方生活习惯、灾害发生历史与传统减灾措施的关键。其次,根据采集到的信息,绿色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领导和组织能力,与其他援助者共同研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原因,这是一项从细微到局部再到整体,从个人主观见解到环境现实表现再到专家客观评价的系统性工作。最后,风险评估要求绿色社会工作者走进群体和社区,准确判断并科学评估在该自然环境中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危险。因此,一份完整有效的风险评估报告需涵盖地方的自然资本状况、个人和社区的主要风险以及初步的灾害预防设想。
(二)制定与发展舒缓规划:保障人与环境权益的干预行动
舒缓规划(mitigation planning)是风险评估的成果,主要包括预防和改变双重策略。第一重策略以预防为导向,旨在针对援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意外设计出一份详细的预防计划,一方面,将保障人与环境的整体利益作为主要内容,发展出一个由自然资源、社会关系网络、信息和机构建设、技能和知识体系共同组成的人与自然耦合系统(coupled human-natural systems)。在建设这个全方位的保障性系统过程中,绿色社会工作主张服务群体与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救援队等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因为每个人在其生活与成长的环境中都拥有发言权,熟悉并知道自己的实际需要与可获得性资源之间的距离。同时,绿色社会工作者借助音像等通信工具和游戏形式的沟通方法,帮助成员进行高效参与,增强人际关系,培养科学的自然环境保护观。另一方面,当环境危机发生后,自然环境通常不能再给人类提供生存所需与安全保护,因此,提供不断更新的救助项目也是舒缓规划的重要关注点。
全球化意味着环境危机的影响没有界限,在预防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以改变为导向的生态干预措施是舒缓规划的第二重策略。首先,建立跨国网络(transnational networks),它有利于交流实践经验与联合国际力量,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最近的资源优先组织出一支专业援助队伍。其次,应用认知行为治疗方法与心理健康干预为灾害幸存者缓解创伤后应激障碍和其他症状。最后,绿色社会工作者作为危机第一反应者能够熟练运用个案管理技能,包括宣传灾害意识、建立新的环境规范并根据当地文化和需求等级及时调整干预措施,以掌握援助行动的进展状况。行动阶段的工作集中表现为绿色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忠诚,充分贯彻公正与合作的行动准则,从而在脆弱的环境和可能继续发生的灾害风险之间建筑起一道绿色保护屏障。
(三)应对新风险冲击:增强抗灾能力的积极干预
干预过程中,服务对象系统时常会经历伤害,这可能源于此前的灾害,也可能是一次新风险,学术界将这类由环境问题引起的间歇性或连续性危机效应定义为“冲击”(shock)。“冲击”会持续破坏社区的稳定,不断加重人对生命的恐惧,导致自信心丧失和生活能力减弱等消极后果。基于人与环境协同发展的目标,绿色社会工作研究出了一套解决措施。首先,冲击的发生会造成紧急情况且通常难以在地方一级得到根本解决,因此,一方面,要为当地专家、社区精英和非政府组织间的良好合作创造环境;另一方面,更好地利用全球和区域指标来审查地方在可持续性方面的进展,通过量化人类的生活质量与生态治理成效,客观制定覆盖面广、可实施性强、成效明显的风险防范计划,以及时应对冲击。其次,对抗冲击需要绿色社会工作者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协助人们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指导社会成员在应对灾害带来的多重伤害中“学会接受”,从一定意义上说,具备适应能力也是对自己和改变他人与环境的一种保护,是增加个体权能的表现。最后,复原力是经历冲击后开展行动的资源和基础,它要求绿色社会工作者通过集体谈判的形式调整计划,聚集持有不同观点的人,从而吸收关于如何维护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的有益思想。
(四)开展行动计划评估:贯彻干预过程的长期工作
评估不是一次性事件,从环境危机发生到灾害中期援助行动,再到后期重建与恢复,都需要对照不同时期的任务目标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是一个首先通过观察文本、图像和基线比较等研究方法记录服务成效,然后借鉴相关实务经验和对比现有信息,最后利用最新的研究数据和商定的行动方案编制和改进计划的过程,同时,需要评价绿色社会工作者的理论知识与能力素质、当地人口密集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达成度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以及自然环境的复原状态是否呈上升趋势等。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有效性与确定性,建立一个生态效益监测体系成为绿色社会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它旨在通过评价原生生态条件和后期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潜在空间,配套相应的生态系统服务,这项评估计划照顾到了自然的社会性需要。此外,在实施监测时,绿色社会工作者需要时刻注意国家政策与国际纲领性文件对灾区的支持,并根据解决灾害问题的需要,说服包括政府在内的供资机构投资于促进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的活动,这种政策影响行为有利于地方、区域或者国家层面的环境问题提升到全球层面,开展国际联合治理。行动计划评估是绿色社会工作干预行动的重要监督手段。
绿色社会工作的干预立足于地方文化,总体行动标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出相应调整;尊重个体建设自然环境的权力,要求多领域合作以发挥整体效益;强调努力预防,缓解再次伤害。多米内利的干预框架为绿色社会工作提供了专业的行动标准,但是基于保持服务成果长期性这个一致目标,其他学者也在不同程度上提供了新路径。杰夫·皮特斯(JefPeeters)提出一套先减轻已经存在的灾害影响,再依据环境变化制定干预策略,最后聚集所有成员创造新环境的干预模式。区别于多米内利的系统化干预思维,皮特斯注重干预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倾向于通过观察危机的解决程度来灵活变动干预策略。此外,针对干预的不同阶段也发展出了许多措施。有学者提出组建跨学科反应小组(the interdisciplinary response teams),在执行阶段发展学科合作以及时对环境变化作出全面反应。也有学者指出需要在风险评估阶段认识社区话语(discourses of community),包括居民之间的日常交流、社区精英与上层组织之间的政治谈话以及社会映射到社区中的主流价值观念,这些话语中所包含的不公正权力、利益与竞争元素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社区关系,通过采集社区信息,使其成为判断社区问题的一份重要依据。综上所述,绿色社会工作的干预模式既蕴含了传统社会工作通用实务过程的基本特征,也综合了生态、灾害、族群等领域多元化的工作经验与创新性思维,为“绿色实践”奠定了科学的操作基础。
四、绿色社会工作的实践领域
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生命体、环境和其他物质共同组成的关系网络(参见图3),环境危机造成的长期影响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事件,进一步损害人类与地球的福祉。绿色社会工作作为关注可持续关系的一种新理论与新实践,致力于在解决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问题中开展灾害管理与社区灾后重建行动;在缓解高度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污染与原住民生存困境中维护人的平等权益;在协助国际组织动员灾害援助中促进地方、区域和全球合作,形成友好信任的伙伴关系。
(一)全球气候变化与全面援助行动
气候变化是一个决定所有人命运和福祉的问题,它的难以预测与复杂多样形成了巨大破坏力。绿色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既要积极成为地方层级的行动参与者,关注地方特色与发现灾害产生的社会根源,也要积极成为国际层面的讨论者,联结多地区灾害事件,商议全面减灾战略。
第一,气候变化下的绿色倡导。与气候相关的生态和社会变化主要源于人类活动,现代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温室效应,连续高温与极寒天气等异常气候已经对人与其他生命体产生威胁,也影响到家庭和社区的可持续。特别值得关切的是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口大规模流离失所的主要原因,气候难民(climate refugees)成为被迫迁移的新群体。这些沉重的打击提醒人类必须开展干预行动。基于这种国际共识,在国际社会工作学校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Social Work)和《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关于“气候变化是人类的共同关切”的呼吁下,绿色社会工作依靠其非政治立场极大地协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责任冲突。同时,积极参与有关气候的国际会议、建立跨学科联盟以形成集体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建立气候变化预防机制等诸多努力都体现出绿色社会工作是一种关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积极实践。
第二,应对气候变化的援助行动。绿色社会工作肩负着治疗、保护和照顾所有生命体的使命,它将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划分为三种类型,并分别展开行动。第一种类型,解读从国际到地方各级的政策规划。绿色社会工作者支持缓解气候变化的有利政策。在气候难民问题上,协助搬迁和重新安置,为他们提供作为难民的法律地位和福利;在处理环境破坏行为问题上,通过影响国家纲领性文件的修订为自然环境争取法律保护。第二种类型,面向社会的行动。通过建立正式与非正式支持网络开展环境治理,在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中建设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种类型,针对个人和群体的行动。对于个人,帮助个人表达情感,使其能够乐观接受仍将长期生活在气候变化环境中的现实;对于群体,通过集体对话提高集体效能,解决因救助资源分配不均而产生的冲突,对社会脆弱群体给予照顾优待。总体上说,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需要在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采取个人和集体行动,绿色社会工作发挥其领导力,表现出了一种以新的关系将服务对象与环境进行重新组合,并通过培养人的适应能力来改变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矛盾关系的实务技能。
(二)灾害风险与环境复原力
近年来,灾害发生的风险率与破坏力日渐上升,绿色社会工作不断变化自己的专业能力以配合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在灾害管理和社区灾后重建两方面表现出积极的实践态度与成长趋势。
第一,积极介入灾害管理。灾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广义上是一个利用行政指令和组织能力执行政治战略,以提高应对灾害能力的系统过程。灾害管理中,预防占据首位,具体可以从国际、国家和组织三级的救灾活动进行阐释。国际层面,2015年联合国减灾大会提出的“2015—2030年仙台减灾框架”确定了“了解灾害风险、加强灾害治理、安全投资与加强备灾救灾”的四个全球行动优先事项,它与绿色社会工作的灾害管理目标相一致。国家层面,绿色社会工作根据复原时间将灾害管理划分为准备、短期、中期与长期恢复四阶段,准备期由政府主导进行灾前恢复规划、能力建设和需求调查等工作;灾后数日致力于维持生命的基本保障工作,在短期内迅速稳定受灾状况;灾后数周至数月的主要任务是重建基础设施,提供支持资源以满足生活需要;长期阶段一直延续数月甚至数年,包括持续性跟踪服务和优惠政策等发展性救灾工作。组织层面,绿色社会工作联合由多个人道主义机构组成的机构间常设委员会(The InterAgency Standing Committee),努力改善和保护人的心理-社会和精神健康。
第二,社区灾后绿色重建。有效的灾害管理有助于促进社区的灾后重建,具体表现为复原力建设和社区问题重构。一方面,建设复原力有助于稳定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我调整能力,因此,增强社区复原力需要关注具体的人。绿色社会工作的倡导者相信社区居民拥有建立和恢复个人与集体能力的意愿,鼓励居民自发地保护社区的自然资源,通过建立人关怀自然、自然包容人的行为等积极关系,增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友好关系,以获得维持和变革社区的力量。另一方面,社区问题重构主要是对灾害影响进行重新配置,要求处理好不公正的社会结构和自然灾害对社区造成的损害。因此,绿色社会工作主张挖掘社区生态故事,并且将以可持续为主导的各种价值观扩大化,传递到社区中,从而帮助社区走出消极语境,创造长期的社区利益。绿色社会工作将灾后重建视作一个重要的发展机会,居民在长期合作行动中会增强自助、他助与互助意识,并感受到相互之间紧密的社会关系,同时,社区的天然条件与成功的人为改造相结合,有助于提升社区品质。
(三)城市化与边缘化
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促使人类生活空间不断扩张、生活质量日益提升,但是也产生了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各种社会不平等问题,不仅危害到城市内部,而且影响到城市边缘以及外围地区。绿色社会工作重点关切在高度城市化进程中,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分配对不同阶层、不同生存基础的人所产生的影响,特别是难以满足或者仅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脆弱群体和边缘社会中的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s)。
第一,高度城市化的绿色实践。高度城市化造成的各种化学污染与损害身体健康的有毒基础设施加剧了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并且直接关系到人的生活体验。绿色社会工作关注开发与建设城市生态空间以及解决资源不公平分配问题。高度城市化的发展成本通常会剥削生态资产,从而容易产生关于绿地建设、自然景观与原始文化留存问题的激烈竞争。面对诸多破坏行为,绿色社会工作的倡导者认为,应该构建城市发展与自然财产之间的可持续关系,评估城市中的生态资源并保留珍贵的天然艺术,通过人为设计将它与城市文明相融合,这对于缓解城市五岛效应也大有裨益。此外,富人或者权贵等上层阶级往往对他们破坏生态的行为避而不谈,而社会脆弱群体却要承担由此带来的生态灾害,因此,加强社会教育与环保意识宣传,密切联系政府、非营利组织与社会企业,监督社会各阶层的行为,成为绿色社会工作的职责之一。
第二,原住民的绿色经验。原住民生活主要依赖于自然环境中的资源,这种与自然相互尊重的生态使用模式显示了原住民致力于寻求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但是,脆弱的生活方式也使原住民很容易遭受环境变化的影响。灾害可能导致原住民失去家园,渔业、狩猎和种植业等生计失去保障,疾病蔓延以及代际相传的知识技能断裂。绿色社会工作尊重原住民文化,肯定他们所信奉的今世后代继承传统环境的世界观。因此,在为原住民提供社会支持的过程中,绿色社会工作特别关注自然环境是否能够满足原住民儿童的成长与需要。一个加拿大原住民儿童福利不平等状况改善的个案提供了如何获得专有权益的方法参考。加拿大原住民儿童的疾病预防、资源提供等福利服务的缺失已成为多代问题,于是,加拿大关怀协会发起了一项补充人权申诉的活动,倡导公民和社会组织登记为证人,通过网络观看原始案件,定期出席听证会,以监督原住民儿童是否被公平对待。这项具有约束力的人权补充机制成为营造原住民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的有效杠杆。此外,绿色社会工作者在教育和健康保障等方面也作出努力,积极联系当地政府与医疗资源,为原住民提供持久的福利服务;提升他们应对灾害的能力以及通过教育转变过度依靠自然的生活方式,促进原住民与自然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社会成员的平等发展与国际社会的正义行动
环境危机除了破坏自然环境,还会引起社会环境的震荡,这对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活的人以及谋求人与环境共同发展的国家和国际社会而言,都是一场艰难战争。绿色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无国界和跨区域的实践,在保护人从不平等中争取权益、维护整个国际社会的友好伙伴关系方面进行了各种尝试。
第一,保护社会成员的平等权益。诸多社会不公正现象不仅阻碍了自然环境的治理,而且损害了不同阶级人口的发展利益,不利于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协同发展。因此,绿色社会工作要实现环境正义,必须了解人口动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灾害导致人口大规模流动。由于资源所限和生计所需,劳动力的输入与输出已经成为发展常态,而外来务工务农者通常是社会中的被压榨方,特别是子女教育等发展性资源匮乏。另一方面,环境危机伤害人的需要。发达社会中的政治、经济等精英不断从对自然环境的剥削中受益,而缺乏资本保护的弱势群体和生物圈则需要承担剥削带来的负面后果。绿色社会工作在介入上述不公正时,着力于提供收入保障,减少和防止不平等分配。灾害影响方面,绿色社会工作关心并熟悉政府的每一项工程,评估建设与开发需要付出的自然与社会代价,量化民众和自然的损害程度,从而制作出一份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报告,为开发者与投资者提供客观数据。在计划制订与实施中,绿色社会工作者指导社会脆弱群体与他人一起工作,面对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则采取安置与保护手段,帮助服务对象和灾害环境争取最大权益。
第二,建设全球友好伙伴关系。国家与国际层面,区别于地方和区域实践中强调的多学科和利益攸关方形成的伙伴关系,绿色社会工作旨在实现由世界多区域联盟组成的全球伙伴关系。2015年提出的国际减灾战略指出,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角合作是减少灾害风险的关键。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加快了人口、贸易与关系的流动,也增加了对自然资源的需求,甚至因为过度需要而忽视了环境承载力与复原力。绿色社会工作积极推进国际伙伴关系的策略与当前国际社会的诸多环境“联合行动”遥相呼应,例如依靠国际合作成立粮食合作社和建立协调机制,以解决非洲极端贫困地区的粮食危机问题。此外,跨国公司与非政府组织也是值得信赖的重要伙伴,他们通过贸易往来与信息传递,保障国家之间的信任与合作。绿色社会工作依靠联合国的领导与组织作用,向各国政府发起环境倡议,充分发挥自身的辅助功能,整合不同国际组织和国家的“绿色实践能力”。
五、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空间与现实挑战
在世界行动的引领下,绿色社会工作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中国社会工作领域也愈发关注人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及其实践效应,并积极参与有关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以及灾害援助等实际行动。绿色社会工作的理念发展、知识积累、模式建构等通过在中国地方场域的阶段性实践,已逐步同本土社会工作碰撞与融合。客观上,生态环境对于专业干预的现实需求,绿色发展理念所倡导的良善环境道德秩序,外加环境危机所推动的社会工作自身能力建设,为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开拓了广阔的实践空间。
第一,现实需求:生态环境议题的专业干预诉求。政府作为主要力量一方面普遍通过财政投入建设环保基础设施直接干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科学技术投入发展清洁与节能产业间接干预环境问题。虽然这些预防和治理政策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暂时控制工业污染,但是维持自然环境的生机与活力仍旧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长期过程。从绿色社会工作视角出发,其弊端在于没有改变经济增长与污染之间的正向关系,因此,可以联结民众力量,以社区为单位,培养居民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观念与环境正义感,鼓励居民行使维护生活质量的权力,以公民权力制衡企业不公正的发展权力。此外,中国社会工作者积极学习各种实践经验,在近十年来的抗灾行动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主要干预理念依然停留于关注人与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狭义环境观。绿色社会工作有可能提供长期且专业的生态干预模式。与此同时,政府与市场的支持也是促进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关键,而来自民间社会的监督则是重要驱动力。在此背景下,传播专业理念,提升政府与社会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同度是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前期准备。
第二,政策环境:绿色发展理念的制度实践考量。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包括“重经济和轻生态”所造成的不平衡,十九大以后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等一系列生态新论断成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首先,绿色发展理念为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理念支撑。它将经济、社会和自然整合为一体,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抓手,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承接共同命运,中国要实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次,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实践基础。将“生态文明”写入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举措都体现出政策变革致力于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最后,生态文明建设是追求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两者均衡发展为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带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式。当前,绿色社会工作的国际实践主要围绕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与道德倾向展开,一些理念和模式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需要评估中国的发展模式与环境需要,以建设良好的环境道德秩序;同时,注重国际生态立场与中国发展体制的连接和融合,以保持多元文化的敏感性。
第三,专业技能:社会工作的能力建设反思。环境危机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能不断创新与突破,由此发展并逐渐完善的灾害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和民族社会工作为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技术与经验支持。灾害社会工作在灾害事故与突发事件中越来越重视对自然环境的关切,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整合取向的服务模式,它与绿色社会工作在理念和策略上具有一致性,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两者都立足于整体性的服务对象系统并实施内外相协调的多元化干预方式,但绿色社会工作倾向于首先通过修复自然来促进人的发展;两者都提倡多方力量合作救灾的行动体系,但绿色社会工作更强调无国界和跨区域合作。农村社会工作关注到生态问题是农村贫困的重要成因,试图将资产建设、环境保护与文化传递三者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以对抗灾害的恶性循环。民族社会工作重视各民族间的跨界互助与文化差异,关注社会支持和社会适应问题,以促进生态与族群的平衡发展。比较发现,农村社会工作和民族社会工作是绿色社会工作针对具体地区、具有文化意义的环境问题采取援助行动的生动实践。因此,将社会福利、平等权益同生态需求相结合,缩短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发展差距,是本土社会工作绿色转向的重要议题。
除却上述有益基础,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也存在诸多未知与挑战,其成熟发展还需要经历长期的社会学习与学科研究过程。一方面,在理念目标上存在保护生态与开发自然的矛盾。在经济利益与发展需要面前,自然通常被放置于消费地位,因此,绿色社会工作所肯定的自然环境保护观衍生出应当以生态为中心还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伦理困境,而如何抉择则需要考量环境伦理,理解人与自然系统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审视并修正人与自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达到一种相对平等,这些路径都需要深刻研究。另一方面,在能力范围上具有国际行动壁垒。世界是一个“关系网络”,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离不开国际行动,具有协调不同国家承担环境责任的可能性,但是各个国家间的利益争端、自然环境开采冲突以及责任承担差异都成为中国绿色社会工作汲取新思想和走出“本土温室”的阻碍。因此,重新思考不同国家在环境议题上的“世界位置”以及他们同世界的关系可能是绿色社会工作本土化目前能够胜任的工作。总的来说,许多工作模式尚且处于理念假设阶段。
综上所述,绿色社会工作是人类通过专业思考而意识到的,并及时对环境危机作出积极反应的一项自我保护行动,它将自然环境的保护、照顾与预防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旨在改变人类破坏和利用自然的关系模式,挑战了自然具有强大的自我恢复能力这一传统观念,揭示出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生产方式是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理念原则层面,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范畴,不仅强调平等获取资源与公平承担照顾环境的义务,而且要求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和社会规范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重新评估自己与环境之间的生产、交换与支持关系,从而调整自己对自然的态度,促使社会在变迁与发展中形成时刻照顾自然环境的意识与习惯。参与主体层面,绿色社会工作强调从地方到全球的共同参与,从微观到宏观全方位覆盖环境问题,利用敏锐的洞察力和批判性思维追踪真实而深刻的环境变化。关系建设层面,绿色社会工作主张深化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强调建立多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密切地方变化与全球行动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加强经济、政治、文化与生态之间的发展关系,通过多重关系建设将个人和集体从消极的环境消费者转变为积极的环境公民(environmental citizens),最终在推动人类实现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中成为值得期待的一种社会角色。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建设》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