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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杨敏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2009-07-05 作者: 杨 敏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杨 敏*

载《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2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大陆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开始恢复。进入本世纪以来,社会工作专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特别是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思想,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社会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工作不断将社会建设的构想进入到实践之中,使社会建设不断落到实处。如何使社会工作充分发挥出对于社会建设的实际载体作用,成为了一定时期里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取向。

一、社会建设的内涵与实践

我们可以从正向和逆向两个方面来把握社会建设的内涵或定义。从正向说,社会建设就是要在社会领域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从逆向说,社会建设就是根据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通过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i][1]

根据社会建设的上述内涵,可以确定社会建设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社会建设的实质是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这个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建立和完善各种促使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结构、机制和组织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实质和核心内容。第二,社会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过程中达到的,为此,必须加快与之相应的新的社会机制、社会实体和社会主体的建设。第三,由于社会建设是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这个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社会建设必须以促进社会公正、社会和谐为自己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实际的切入点就是改善民生。

社会建设的内涵以及上述三个重要特点,是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从中可以把握社会建设的一些重要的实践要求:

第一,推进社会三大部门的协调均衡,促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所谓社会三大部门也称社会三大领域,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及政府组织构成的公共权力领域、由市场及企业等营利组织构成的私人领域,以及由社会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构成的、与前两者相区别的“第三域”。简单地说,这三大领域也即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从实际情况看,当今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几乎都与三大部门之间的各种失谐现象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从理论上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是互为前提、互相规定的,它们的共存、矛盾和制约,构成了现代社会生活的重大面相;从实践来看,如何建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仍然需要许多实质性的探索。通过社会建设,既能减少政府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的概率,又能较好处理市场不能或无力处理的问题和矛盾,并且保证社会公益的目标从而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对于防治和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失灵现象——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甚至社会失灵,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促进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上所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最实际的切入点。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体指出要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应当指出的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是否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关键。为此,必须加快建设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形成相应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通过这一过程,使社会建设与百姓的日常生活需要建立起最密切、最直接的联系,真正推进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建共享。公平正义是使一个社会达成认同和共识的前提,也是一个社会利益结构优化、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合作持久而稳定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说,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社会公平主要有两个维度:制度安排与百姓认可。[ii][2]社会公平这两个维度都离不开社会建设。一方面,社会建设也是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使惠及全体人民的各种福利保障政策得到实施,从而在客观上提高社会公正正义的结构化和制度化水平。另一方面,社会建设也是检验和反馈的过程,通过社会成员对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的感受和评价,可以反映出社会公平正义是否真正得到了落实。社会建设不仅促进了社会成员共建共创共享社会成果的制度条件,而且也增进了人们主观上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体验和认知水平。

上述三个方面,即推进社会三大部门的协调均衡、促进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有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如果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结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各自发挥出自己的优势,避免缺位或越位的现象,则可以大大降低社会管理过程的成本和代价。社会三大部门的协调和均衡关系有利于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从而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同时,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也意味着,按照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社会成员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民生问题。因此可以说,社会建设也是这些方面在实践中的彼此推动、相互促进的过程。

二、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对于社会建设的载体作用

社会工作的基本含义有不同的界定。《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做了这样的解释:社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解决并预防社会成员因缺乏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社会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社会问题的一项专门事业和一门学科。它的性能是通过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调整社会关系,改善社会制度,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iii][3]从社会工作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这一专业与社会建设有着多种联系:

从其行动过程来看,社会工作倡导自觉自愿的非赢利性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工作主体(政府组织及社会组织)以此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仅使社会管理机构的公共性和服务性得到更好地体现,也有助于形成相互帮助、互济互惠、相互奉献的社会风气,和谐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群体及个体成员的关系,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从其服务对象来看,社会工作侧重于为遇到生活有困难的个人和群体给予帮助和扶持,通过提供和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使他们恢复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能力,在我国社会差异和分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其发展趋势看,社会工作在对受到损害的个人或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和帮扶的同时,越来越扩大到了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在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促进各个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合作,增进整个生活共同体的融合,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我国,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社会学学科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和课程也在一些大学重新开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2004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11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这些都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加速我国社会工作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过程。与此同时,社会工作的这一发展态势也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大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传统行政工作不断转向现代社会工作,我国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也随之进入了新的进程。

根据前面所述社会建设的基本内涵和重要特点,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社会工作如何发挥出实际的载体功能。

第一,社会工作有助于促进三大部门的力量整合合作。现代社会的发展是社会系统自身的不断分化和专化的过程,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也随之日益分离,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组织结构、功能作用、运行机制。从社会整体系统的运行和发展而言,这三大领域既不可或缺,也不能相互代替。如果三者之间是结构协和、功能互补、机制互促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则能够形成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这个看来十分明显的道理,却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认识过程。今天,由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向社会成员提供福利和保障,越来越成为了一种共识。人们认识到,完全依靠政府组织,或者完全依靠企业组织或社会组织,都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福利需求;反之,市场、政府、社会形成合作关系和互补关系,譬如市场提供就业福利,国家提供公共福利,社会组织则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则可以组成整个社会需要的总福利。

这种解决社会福利的多元途径,在实际中很多方面是通过社会工作来实现的。目前我国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如贫困问题、青年和农民工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家庭问题、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与管理、生态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及各种突发事件等。这些问题应对和解决往往需要发挥各个方面的力量,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家庭和社区形成参与和协作,共同承担社会所需要的福利服务。这一过程的许多环节都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的介入,譬如,为贫困家庭、单亲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妇女、儿童提供特殊的服务,针对青年的过渡期(学习、工作、保持健康、组建家庭以及行使公民权利)提供咨询和指导,为农民工和下岗人员提供就业或创业培训,在流动人员密集的社区加强调解工作和专项管理,等等。所以,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及家庭和社区的协作本身就是社会工作开展的过程。

第二,社会工作有助于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及民生问题的解决。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当前的民生问题集中反映了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配置问题,或者说,民生问题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配置不合理所导致的。社会成员是有差别的,从纵向上说,存在着阶级阶层的高低区分;在横向上说,有城乡、地区、教育、职业、身份、性别、年龄等特征区别。从个人的角度说,社会成员个人的实际能力有很大的差别,他们获取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因此有多有少。从社会的角度说,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存在的某些不合理性,也���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分布上出现不均衡、不匹配的现象。

民生问题凸显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配置上存在的问题,特别反映在社会的弱势群体和脆弱人群,而这正是社会工作关注和服务的主要对象。由于多种原因,一些社会群体和个人缺乏资源和机会的获取途径,或者不了解获取资源和机会的方式和信息,因而陷入生活困境,这种状况反过来又对他们获得资源和机会继续造成障碍,从而形成缺乏资源和机会与生活困境相互反馈的怪圈。社会工作者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确定这类困难群体和个人的具体情况,使他们了解需要获得哪一类资源才能解除困难。社会工作者还可以为他们制定脱困的方案,或帮助他们与所需要的资源和信息建立联系,或直接向他们提供资源和服务。社会工作者的努力增强了社会网络和社会支持系统对弱势群体的覆盖,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或调整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分布上的不均衡、不匹配。社会工作的这些措施对于解决民生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社会工作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建共享。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差别和分化日益显著、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缺乏合理配置,生活中的各种公平性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也集中体现为解决六大公平问题——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分配公平、保障公平、医疗公平、参与公平。这六大公平问题往往与目前许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必须按照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原则来化解问题、处理矛盾、应对风险,才能从根本上推进社会建设。

从社会工作的起源和发展看,这一学科以扶助困难群体和社会成员为己任,一直与社会公正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工作者致力于向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改善他们的弱势处境、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提高他们的人格尊严。社会工作者还倡导其他社会群体和阶层、特别是富裕阶层,发扬慈善精神,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工作者致力于扶贫减困,努力缓解和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帮助贫困家庭和人群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源,增进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积极融入社会。社会工作者在特困人群的扶助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譬如,为伤残人员提供特殊的服务和培训,为犯罪人员提供心理治疗、道德教化、社区矫正,为个人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重症疾患者提供医疗援助,为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顾和临终关怀,等等。社会工作者以实际行动普及了博爱精神、和谐了社会关系、加强了社会合作,营造了互惠互利、双赢或多赢、共建共创共享的社会氛围,这些也体现了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

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社会工作将越来越发挥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社会工作的发展还相对滞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社会工作需要加快自身的发展,以进一步发挥对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  杨敏,社会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理论社会学与应用、社会政策研究。

[i][1] 郑杭生:《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与公平正义》,《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1115);郑杭生:《抓住改善民生不放,推进和谐社会构建》,《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郑杭生、杨敏:《关于社会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学海》2008年第4期。 

[ii][2]郑杭生:《破解在陌生人世界中建设和谐社区的难题——从社会学视角看社区建设的一些基本问题》,载《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7期。 

[iii][3]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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