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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李莉 共同体与有机团结:中国妇女NGO的组织行为性质探析

2010-03-21 作者: 李莉

共同体与有机团结:中国妇女NGO的组织行为性质探析

 

李 莉*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基金会研究所  430081)

 

内容提要:以情感、精神特别是认同为连带关系而构成的共同体是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由于妇女NGO的组织形态与等级结构、领导者特质以及组织活动方式与内容的特殊性,使妇女NGO的组织带上了事业共同体的性质,这一独特的性质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妇女NGO在以适应社会需求、适应自我生存的姿态逐步形成自己的发展模式,构建了组织的内部和谐与规范发展。我们认为,其事业共同体达成的两个基本维度,一个是组织认同,一个是组织承诺。而妇女NGO的共同体性质将给组织带来的发展结果,将是走向和谐状态的“有机团结”。

关键词   妇女NGO  共同体  有机团结 

Community and organic solidarity: a study on the character of the organization behavior of Chinese women’s NGO

abstracts: the community is an essential notion in sociology, which is consisted of emotions and ideas, especially identification. The women’s NGO is an undertaking community. This character can be found from its particularity in the organization forms and grading structure, leadership, way and content of organization. Different levels and types of women in their NGO adapt the social needs and earn their bread on their own. The unique character makes women’s NGO gradually found her own developing way. It also accomplishes the harmony inside the organization and achieves the development orderly. We suppose there are two basic concepts in the enterprise community. One is organization identification. The other is organization promise. 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 in women’s NGO bring the organization a developing result, which is organic solidarity forward the harmony in the way of development.

中国的妇女NGO是专门从事妇女问题的研究或为妇女提供服务的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与两性社会发展中,妇女NGO在社会性别平等的倡导、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补给、志愿服务的智力与资源供给、女性政治权力参与的表达、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意识媒介以及女性现代精神生活的引导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角色,而这些角色与功能的发挥是与其组织的内部治理状态密切相关的。可以说,作为NGO的一种,妇女NGO具有其组织形式的一般表现特点,如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中介性等。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妇女NGO的组织形态与等级结构、领导者特质以及组织活动方式与内容的特殊性,使妇女NGO的组织带上了共同体的性质,而这一独特的性质也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妇女NGO在以适应社会需求、适应自我生存的姿态逐步形成自己的发展模式,构建了组织的内部和谐与规范发展。

一、组织形态与等级结构层面的共同体性质

斐迪南?滕尼斯是最早研究城乡共同体区别的社会学家之一,他早在1887年就在《共同体与社会》中就深刻阐明人类共同生活基本结构的两极: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指出,“共同体”与“社会”都是“通过积极的关系而形成族群,只要被理解为统一地对内和对外发挥作用的人或物,它就叫做是一种结合。”但是,他亦认为两者存在显著区别,即“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①]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在那里,多数人都彼此相识,人际关系亲密,人们注重整个群体的利益和活动,并有一种强烈的一致感。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是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是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还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在这里,人们持有相同的价值标准。而社会则与上述情况相反,它是是一种目的联合体,这个联合体由许多人组成,其中大多数人彼此素不相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个人的关系,而且时常是基于人们彼此间在功能上的需要而不是基于任何感情上的义务;人们注重个人的目标,而不是群体的目标,并且不一定持有同样的价值标准,传统和风俗对个人行为已不再具有强有力的影响,亲属关系也不再是社会组织最重要的基础。在以后的研究中,共同体在集体类型的意义上主要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共同拥有一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的群体(即社区),如邻里、城市、村庄等;其二则指具有共同特质、归属感,并且或者维持着形成社会实体的社会联系和社会互动的群体,如种族共同体、宗教共同体、学术或专业共同体。这实际上是基于地缘的与基于认同的区分。

无论是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还是精神共同体,共同体具有一种基于某种关系的自然性和封闭性,这是它最主要的特征。在对妇女NGO的研究中引入共同体概念,是因为它作为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迁形成的产物,其产生代表了与以往单位体制不同的一种社会结构方式,形成了明显的“精神共同体”的特征。她们大部分从诞生之日起就处于体制相对边缘的地带,是一群人基于对一个相对宽松与自由的工作环境、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追求而形成的“事业共同体”。它的组织结构特征与一般单位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不是因人设事、因事废人的等级制结构,而是以做事、成事为目标,以活动、项目为核心安排工作与人事;与官本位、关系本位的单位相比,“事业本位”成为组织机构建立的前提和发展的起点。具体来说,事业共同体是一个组织中具有共同价值取向、职业理想、组织归宿感的群体在互动协作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关系的连结,它是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原中国管理科学院妇女研究所)发起人王行娟指出:“中国最早成立的6家妇女NGO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由一个知识女性带头发起,集合一批志同道合者创办的。这些人凭着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头创办了妇女NGO组织”。[②]红枫在1988年成立时,它的最主要特点是“在组织结构上可以突破一个单位的局限,跨地区,跨行业,具有在一定主题下的社会联网性质。……我们成立组织的目的很简单,没有什么‘分庭抗礼’的政治动机,就是做事情: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自己为自己做事情,也为社会和家庭做事情。”[③]因此可以说,妇女NGO的形成是一个拥有共同情怀、价值、理想、信念的女性群体作为支撑和保障的,她们为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为倡导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而奔走呼吁,组织的这一服务与倡导的功能决定了其所具有的“事业共同体”这一性质,也决定了妇女NGO不同于单纯的官僚机构、等级制度的组织形态。

二、事业共同体达成的两个基本维度分析

妇女NGO作为一个事业共同体的达成,具有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组织认同,一个是组织承诺。

组织认同概念是由培切恩(Patchen)和他的同事们提出来的,他用以表达下列诸多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现象(1)与组织的团结感, (2)(态度上和行为上)对组织的支持,(3)与其他组织成员有共享特征的感知。现在一般认为,组织认同是“指组织成员在心理与行为方面与所加入的组织具有一致性”,[④]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既包括内隐性的心理也包括外显性的行为,组织成员对组织既有理性的契约感和责任感,也有非理性的归属感和依赖感,以及在这种心理基础上的表现出对组织尽心竭力的行为结果。一般说来,当一个组织的成员开始自问“我们是谁?”、“我们在从事什么行业?”和“我们想成为什么?”时,组织认同就产生了。[⑤]按照学者的说法,组织所具有的“核心的”特征源于组织内在的具有一致性的重要的信念、价值和规范,尤其是源于有助于意义形成和行动的组织使命;组织成员是在与其他相关组织比较的基础上认为他们的组织是“独特的”,组织成员通过选择比较点(points of comparison)来将他们所感知到的不同之处最大化并将所感知到的相同之处最小化,以此来贬低其他组织而抬高自己所在的组织;组织所具有的“持久的”特征与组织成员的选择性感知和解释有关,受到变动的组织成员资格构成以及个体随着时间积累的组织经验的影响。[⑥]总括起来,组织认同的对象大致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组织的外在可见的东西,诸如组织的外部视觉标识、组织的象征、组织的产品等,简单的说是组织中的“物”;二是组织中的“人”,诸如组织的领导者、组织中的其他组织成员以及由组织成员形成组织氛围等,三是组织中的“事”,主要是组织的目标和价值,诸如沟通整合等等。[⑦]

组织认同对妇女NGO的共同体构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个组织中,只有在个人对组织充满了信任、认同和依恋的时候,他才愿意为组织付出。如果组织成员与组织之间在诸多方面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存在着心理上的组织认同,那么他们就会积极和努力参与所在组织的事务、促进组织的发展。例如红枫中心在成立之初是一个纯粹的草根组织,没有任何官方的背景与支持,完全是一些知识女性从理想主义出发的自愿行为,因此,她的诞生很有戏剧性。1988年,是中国妇女在改革开放中经历新困难和新问题的一年,在这一年,国家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剥离厂矿企业的富余人员,而被剥离的人员中,70%左右是女职工,连一些女劳动模范都不能幸免。她们失去了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因而也影响到她们的家庭地位。就在这一年的2月27日,王行娟召集首都女界的精英开了个神仙会,讨论成立一家民间组织??妇女研究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神仙会就在王行娟家里进行。会开到中午,大家还意犹未尽。王行娟做了炸酱面给大家裹腹,于是有人把这次神仙会称作“炸酱面会”,自豪地称自己是“吃过炸酱面的人”。这一话语的出现,无疑表达出这样一个“我们感”的信号,就是说:我们都是为了探讨妇女问题而走到一起来的,我们具有共同的主体意识、社会参与意识以及发展自己的强烈愿望与行动,因此我们成立的这个组织也是这个目的的。从个体层面来说,组织成员通过认同自己所在的组织来满足自己不同方面的需要并建立自己独特的自我概念;从组织层面来看,组织也需要建立自己的特征并将这种特征“灌输”给自己的成员,以使成员去掉“自我个性”建立“组织个性”以更好的实现组织理想。

在组织认同中,组织文化对组织认同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组织文化具有内外两种功能,一是内部整合功能:组织成员会发展出一种集体认同感并明了该如何有效地一同工作;二是外部区分功能:组织文化作为组织成员的共有价值体系,它使组织独具特色,区别于其他组织,从而将自身的组织与外部其他组织加以区别开来,确认并增强对本组织的认同感。例如20年来,红枫中心的文化理念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1988年中心刚成立时,提出的理念是“妇女研究妇女、妇女帮助妇女、妇女教育妇女”;1992年,妇女热线开通,改为“爱心、诚心、热心、关心”;1999年,提出“爱人,爱生命,爱社会”的理念;2001年开始确立了“用生命影响生命”的理念。红枫中心的这个核心理念的发展,不仅体现出红枫中心在长期的社会公益实践中,越来越重视对生命的尊重,对平等的追求,更加突出了本组织区别与其他组织的人文关怀特点,与此同时也更为有效的凝聚了组织成员的集体认同感,使其中的志愿者们学会爱人、爱生命、爱社会,提高了对生命的本质的认知、尊重和关爱。红枫中心自1992年以来,共招募过15期志愿者共450人,已形成一套从招募、培训到管理志愿者的制度,帮助志愿者实现助人自助,共同成长。目前仍在红枫中心服务的有近200人。其中,在红枫中心当志愿者超过10年的有43 人,超过5年以上的有83人。他们真正做到了“与红枫心连心,与红枫共成长”。红枫中心招募的志愿者中,原来大多数不是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但是经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目前有过半数志愿者取得了心理咨询师的资格。红枫中心的志愿者们,为了让宣武区贫困单亲母亲们打掉自卑,抬起头来做人,自愿为单亲母亲们开办心理成长小组。他们连续8个周末要到社区去,为单亲们进行心理辅导。最困难的是,有的单亲母亲并不理解,也不领情。志愿者们真正做到用生命影响生命,他们对单亲们开放自己,讲自己的生命体验,拉近与单亲的心理距离。[⑧]通过“用生命影响生命”这一理念的传递,红枫中心不仅建立了本组织行为中组织成员共同认可的组织思维、目标、道德、价值观等,促使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行为取向和组织整体的心理、整体的价值观念、整体思想、整体行为进行了整合,还使组织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让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对组织有了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更为有效的实现了组织的活动目标与宗旨,因此,组织文化的形成,尤其是组织价值观的形成对组织中人的行为和管理起到了规范化整合作用。

在群体认同形成之后,带来的同步行为是组织承诺。组织承诺是当代组织行为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主要是指成员对组织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源于对组织目标的认同,由此衍生出一定的态度或行为倾向,反映成员和组织之间的认同和归属的心理契约。自Becker 1960年提出关于组织承诺的“单边投入理论”(他将承诺定义为对组织的“单方面投入”的增加而产生的一种甘愿全身心地参与组织的各项工作的感情)以来,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组织承诺的涵义进行了重新界定。目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关于组织承诺涵义的阐述是Allen和Meyer在1990年提出的三维结构模式,即组织承诺有三种形式:感情承诺、持续承诺和规范承诺,这个模式已被很多实证研究结果所验证。在三维结构模式中,感情承诺是指组织成员被卷入组织、参与组织社会交往的程度,是指个体对组织的积极感情,包括认同组织的价值和目标、为自己是组织的一员而感到自豪、愿意为组织利益做出牺牲等。成员对组织所表现的忠诚和为组织努力工作,主要是由于对组织有深厚的感情,而非物质利益。概括说即成员由于对组织目标的认同和深厚的感情,而对组织所形成的忠诚并努力工作的程度。持续承诺也称继续承诺。原意为成员为不失去已有职位和多年投入所换来的福利待遇而不得不继续留在该组织工作的一种承诺,这种承诺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上的,具有浓厚的交易色彩。成员进入一家组织,有着维持生活、发展自我等方面的期望和需求。员工通过为组织努力工作,这些需要得到满足,例如得到良好的报酬和奖励、掌握特定与该组织的技术和技巧、在组织中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所具有的资历地位等。规范承诺是指由于个人受长期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形成的社会责任而留在组织内的承诺。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地被灌输和引导这样一种观念或规范,即忠诚于组织是会得到赞赏和鼓励的一种恰当行为,以至于在个体内心中产生顺从这种规范的倾向,这是受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规范约束而形成一种承诺感。

在妇女NGO的工作环境中,我们发现,组织承诺是具有一定的交互与层次表现的,从低到高依次为物质层的持续承诺、制度层的规范承诺和精神层的感情承诺。由于NGO的非营利性、低报酬性以及公益志愿性,从事妇女NGO工作的成员并不是冲着钱和物质等这些显性契约砝码的,持续承诺在组织中的表现最低。例如红枫中心在成立之初的两万元开办费是几个创始人筹集的。用这些钱租了6平方米的小房子,买了几件旧的桌子椅子,就所剩无几了。为了筹集资金,妇女所在成立的同时就在工商局注册了一个民办科研机构??北京华夏妇女用品研究所,开发妇女用品。它开发过的妇女用品很多:妇女套装、新型毛衣、折叠脸盆、通风自行车套、儿童记身高牌等,但都没有挣到钱。没钱还能做下去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组织还存在制度层的规范承诺和精神层的感情承诺。组织中的开拓者、领导者以及核心成员,都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精英,她们在前行中“学会坚强、不自卑、不气馁、不畏人言、不避风雨、永不停下脚步,朝着追求的目标走去。”[⑨]她们的坚持与人格魅力形成了组织成员对组织的规范承诺。在此基础上,组织成员形成了与组织在心理上的隐性契约,也就是感情承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组织成员以及其中大量的志愿工作者,她们能坚持在红枫中心工作10年之久,主要也是由于形成了信任、敬业、创新、竞争、激情工作和富有成就感等形成精神层面的感情承诺,将工作的快乐融入人生的快乐之中,从而整体提升了组织承诺度。而拥有高度组织承诺的组织,可以有效地提高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出每个成员的最大潜能,努力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与个人目标的一致性,从而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三、 走向“有机团结”的事业共同体

妇女NGO的共同体性质将给组织带来怎样的发展?我们认为将达至的一个和谐状态,就是“有机团结”。杜尔克姆(Durkheim)通过分析工业化的现代社会背景,回答了个体通过什么样的关联组成社会的问题。他提出的“有机团结”理论虽然没有直接论述共同体,但却从更深层的社会连结形式的角度帮助我们理解共同体的维系与发展。他认为社会团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机械团结”(mechanicalsolidarity),这是社会发挥功能所必需的,但从个人自由的立场来说是压抑性的。因为机械团结源于社会成员在意识上的相似性,在近似铁板一块的集体意识的笼罩下,个人的个性、人格没有发育的机会。个人社会团结的另一种形式是“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它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连结:共同体成员基于自愿、自由、主动而与其他成员发生正面联系,这是社会功能和个人自由相得益彰的状态。杜尔克姆的理论中“有机团结”既是分工与整合的兼容,也是基于自愿、自由、主动而与他人发生正面联系的性质,因为“有机”是指灵活应变的生命机制、持续的再生性、自主调节的适应性。

那么,在现实中,谁是有机团结的承载者呢?杜尔克姆讲“次级群体”的时候主要提到“法人团体”和“职业群体”。次级群体是把原子个体和权力国家进行连接的道德中介,它们对于将个人凝结为相互信任、相互认同的道德共同体是相当关键的。次级群体之所以必不可少,并非在于它们作为功利组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在于它们对道德所产生的切实影响[⑩]。在一个社会高度分化、个人相当自由的社会,具体的道德准则要体现在具体的次级群体的层面或者说体现在组织实体当中。

妇女NGO作为一个“精神共同体”或者说“事业共同体”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个道德的中介,它为特定的专业人群提供了参加超越人事隶属关系的兴趣组织的机会,增加了其以自由、自愿为基础的专业合作机制,信任、互惠、合作的组织文化是“有机团结”得以形成的基础,组织认同与组织承诺是“有机团结”得以形成的催化剂,组织成员因共享的工作目标和一种共同的工作认同感而感到有义务和共同的利益而一起工作,这种良好的同事关系在共同体内部反过来会促成成员间的忠诚、信任、互惠与合作,从而进一步促进共同体以灵活应变、持续再生、自主调节之特质,并推动其作为一个紧密结合社会群体的发展。

发表于《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10年第1期

参考文献:

项目来源:200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妇女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研究”。批准号:07CSH013

*作者简介:李莉(1974.?),女,湖北荆州人,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基金会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非政府组织与社会性别

 [①] [德]斐迪南?腾尼斯. 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页、第53-54页。

 [②] 王行娟.中国第一代妇女NGO的一次反思??中国妇女NGO能力建设研讨会纪要[Z].妇女热线简报(红枫内部刊物)第87期

 [③] 李小江.公共空间的创造[A].李小江等.身临“奇”境??性别、学问、人生[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P22-29)

 [④]王彦斌.管理中的组织认同??理论建构及对转型期中国国有企业的实证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4. P1

 [] MARY J H, MAJKEN S. Organizational Identity-Areader [M]. OxfordUniversity Press, 2004.(P3)

 [] LAURA E. Organizational identity change: managerialregulation and member identification in an accountingfirm acquisition [ J].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2004, 29: 759-781.

 []高建奕组织认同研究综述昆明大学学报  2007, 18 (1): 32~36

[]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网站关于我们www.maple.org.cn

 []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网站关于我们www.maple.org.cn

 [⑩] 涂尔干:第二版序言,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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