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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变迁与社区服务发展新趋势
——基于北京市社区服务实践探索的分析
黄家亮 郑杭生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原载于《社会主义研究》2012(3)。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多元化、民生化、均等化等趋势。要适应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变迁的新形势,必须创新社区服务的理念、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社区服务模式。这种模式包括:对象普惠化、主体多元化、城乡均等化的社区服务理念,多元主体复合治理的社区服务体制,以及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社区服务机制。
关键词 社会资源配置模式;社区服务;创新;新型社区服务模式
基金项目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人文社科类项目(郑杭生主持,编号:YB20101000203)
作者简介 黄家亮(1980-),男,博士,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理论社会学及其应用。
郑杭生(1936-),男,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研究方向为理论社会学及其应用。
通过社区服务改善社区民生是社区建设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也是社区建设的根本指向,而社区服务的模式和水平总是和社会资源配置模式联系在一起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相适应,我国社区服务事业在理念和实践方面也应积极回应这一变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将以北京市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实践探索为基础来分析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模式下社区服务发展的新趋势。
一、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变迁与社区服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方方面面最终都可归结到一点——社会资源及其配置。[①]社区服务的发展也应该适应社会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
(一)社会资源配置模式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国家集中计划分配、管理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为了实现这种集中分配和管理,国家又建立了单位制、行政制和身份制等“次级制度”。[②]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最大特色是与行政制和身份制紧密结合的单位制——单位包揽一切,几乎掌握着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所需的所有资源。这一时期,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模式是,国家(政府)通过行政权力按照行政级别将社会资源配置到各个单位,然后再由单位通过行政权力按照个人的级别和身份将部分社会资源配置到单位成员。改革开放后,随着以市场化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并逐渐深入,政府和单位的职能都发生了转化——政府逐渐从主导一切的管理型政府向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型政府转化,而附着在单位上的种种社会功能也逐渐被剥离,单位制逐渐解体。而在这一过程中,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方向的社区化。单位制解体后,特别是随着上世纪末,国有企事业单位大规模改革以来,原来附着在单位之上的社会管理功能都转移到了社区。相应地,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也从对本单位有极强依附性的“单位人”变成自主性越来越强的“社会人”、“社区人”,“社区”取代“单位”成为人们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逐渐由以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转变为社区制。为了实现对社区人的有效管理,整个社会的重心不得不逐渐下移。于是,便民服务、警务治安、人民调解、基层民主、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环保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服务服务走进了社区。有学者将其概括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③]。
第二,资源配置主体的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很单一,就是国家(政府),与国家相对独立的市场和社会基本不存在,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离开了国家及其延伸组织——单位,几乎无法获得任何社会资源。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市场化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改变这种全职全能的国家体制,重新确立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的合适地位。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第二领域的市场和第三领域的社会先后从全能的国家体制中分化出来,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已经逐渐确立起国家、市场、社会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三足鼎立”和“三维合作”的资源配置格局[④]。
第三,资源配置领域的民生化。近代以来,国富民强是我国几代人的强烈愿望和追求。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内工业化和国际竞争的压力,我国在国防和重工业建设方面倾斜了大量的资源。改革开放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又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目标,在经济建设领域倾斜了大量资源。到了本世纪初,我国综合国力已经大大提高,“国富”目标基本实现,中共中央适时提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新的战略任务,强调社会资源要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切实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
第四,资源配置理念的均等化。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资源配置是与社会成员的阶级成分、户口性质(城镇户口或农村户口)、就业身份(干部或工人)、所有制身份(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等“身份”密切相关的,不同身份的人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数量迥然不同。目前,阶级身份和所有制身份已经失去了其原有功能,户籍身份和就业身份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理念逐渐向均等化、普惠化方向转变。如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要求。随后,在2006年10月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一原则和理念在此后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等重要文献中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当然,要真正实现这一理念,改变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平衡状况,还需要在具体政策层面进行大量的艰辛探索。而且,尤其要注意的是,均等化的真正含义是强调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而非“均平”。[⑤]
(二)社区服务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社会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为我国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对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就机遇来讲,主要是为社区服务提供了资源。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最终都可归结为一点——社会资源及其配置。社区服务搞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社区拥有或能够调动的资源数量和质量,离开了资源谈社区服务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多元化、民生化和均等化,都为社区服务的开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
就挑战来讲,主要是在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模式下社区服务的使命更加艰巨。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社会利益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也是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支点,社区服务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社会认同,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说,在新型资源配置格局下,社区服务面临着两个突出问题:
第一,如何有效承接、整合、发掘社会资源,使社会资源转变为可用的社区资源。首先,下沉到社区的资源需要承接平台,而传统的社区平台比较单一,主要是居委会。很显然,作为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无论从名义上还是从能力上,都无法有效承接各部门下沉的社会资源。其次,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社保部门等各个不同部门的资源是相互分割的,下到社区后也是分散的,需要在社区内进行有效整合,以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再次,社区作为一个“地方性社会”,其中蕴含的资源往往是潜在的(如驻区单位)、甚至是无形的(如社区内的人力资源、文化资源),需要去开发、激活。无论是构建社区资源承接、整合还是开发平台,都需要在社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
第二,如何高效配置和运用社区资源,使其转变成能够为社区居民需求的满足和生活品质的提高。社区服务最终要把社区资源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配置到社区居民头上,使他们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居民小区不同,现代社区居民成份非常复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居住和生活在同一社区,每一个人都会按照自己的需要对社区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社区居民的需求往往是动态的、变化的。如何及时掌握居民的具体需求及其动向,满足这种复杂、多元的利益诉求,使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群体都能够得到实惠,是对社区服务能力的一个综合考验。
所有这些,都要求创新社区服务模式,以新的理念、新的体制机制,将社会资源真正转化为社区民生的改善。近年来,北京市在“大民政”理念[⑥]的指引下,在社区服务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积极探索,为新形势下社区服务发展指引了方向。我们将从理念、体制、机制方面,对其进行论述。
二、社区服务的理念创新:普惠化、多元化与均等化
创新社区服务模式,首先要创新社区服务理念,要打破传统社区服务的“小服务”理念,树立“大服务”的新型社区服务理念。所谓“小服务”,是指由政府民政部门提供的针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的社区服务;所谓“大服务”,是指打破社区服务的对象、主体、城乡等限制、为所有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⑦]具体表现为服务对象的普惠化、服务主体与服务机制的多元化、城乡社区服务的均等化。
(一)服务对象的普惠化
所谓服务对象的普惠化,是指社区服务的覆盖面要从面向少数弱势群体逐渐拓展到以此为重点的全体社区成员。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它包含着深刻的理念创新,即要建立起服务型政府和现代福利的理念,把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看作是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恩赐;每一个居民都有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公民权利(citizenship)”[⑧]。
早在1995年12月,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的意见》中,社区服务就被明确定义为“在政府领导下,以街道、居(家)委会为依托,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发动和组织社区力量开展的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和互助性的社会化服务”。1999年召开的北京市社区服务工作大会,又明确提出把构建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作为北京市社区服务工作的首要目标。[⑨]
2008年,北京市提出了“大民政”的理念,更加强调社区服务的“普惠性”。一方面,强调面向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应管尽管。另一方面,强调要在此基础上,加快拓展社区服务覆盖面,由过去为民政对象服务转变为既为民政对象服务、又为全体社区居民服务;由过去的为居民服务,转变为既为居民服务,又为社区内企业、机关团体服务,以满足全体社区成员在社区服务方面的需求。[⑩]
(二)服务主体及其运作机制的多元化
社会资源配置的多元化要求社区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但在市场机制介入社区服务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分歧,突出表现为社区服务市场化和公益化的争论。
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服务是福利性、公益性的,只能由政府来操办。这曾是我国社区服务的主要发展思路。在相当长时间,我国社区服务被当作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由政府推动。在运作机制上,强调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社会效益,主张应由政府提供无偿服务,限制有偿服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区服务应该走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在运作机制上,把社区服务当作赢利性产业来抓,通过市场机制和企业化运作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
实际上,二者都主张服务主体的单一性,前者是政府主体论、后者是市场主体论。前者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低效率的模式,使得大量想投入这一领域的社会资源进不去,而政府又不堪重负,严重限制了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后者打破了由政府主导一切的僵化局面,但社区服务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福利和公益性质,特别是其中的公益性服务部分,按照市场利润最大化原则运行显然是行不通的。
北京的社区服务实践超越了这种二元对立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等方式,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社区服务多元参与格局,实现了服务主体与运行机制的多元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政府将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合同形式交给社会组织完成,然后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这是一种政府出资、定项委托、项目管理、社会组织承接、市民受益、第三方评估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据统计,2010年,北京市共撬动社会资金2亿多元,购买���扶贫、济困等20类300多个公益性服务项目。2011年,北京市继续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及信息咨询服务5个方面、40个类别向社会组织购买购买300个公共服务项目。[⑪]
这种“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新型社区服务格局,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合作,既发挥了政府统筹全局、维护公正的优势,又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既利用了市场机制的灵活性、专业性的优势,又避免了泛市场化所带来的弊端;而且,还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拓宽了社会参与的渠道。
(三)城乡社区服务的均等化
我国社区建设是从城市开始的,在城市社区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民政部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序幕。可见,农村社区建设是晚于城市社区建设的,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很不平衡。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农民的福利和保障主要依靠家庭和村落共同体来提供,而国家的公共服务很少下沉到村庄。这是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对农民的不公平待遇,也与现代社会的福利理念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倡导相悖。
2007年9月,北京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开始了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做法包括:第一,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搭建起农村社区服务的平台。第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式管理等手段,拓展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社区警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第三,积极提供适合农民需求的便民利民服务。以96156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为载体,建立农村服务热线,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以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开发代办代理、便利缴费、商品配送、农科咨询等服务项目,形成全市统一的配置市场资源的基本社区服务项目。第四,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和群众性互助服务。第五,积极鼓励和引导驻村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提高服务资源的社会化程度。
目前,北京已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在内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虽然这一工作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其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上遵循相同的制度理念、采用协调的制度标准,从而保证城乡社区服务软硬件的均衡投入、逐渐实现城乡居民享受社区服务的公平性的做法代表了未来社区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三、社区服务的体制创新:社区治理的复合化
要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资源、实践新型社区服务理念,首先必须在社区服务体制上进行创新,构建对外能够承接社会资源、对内能够整合社区资源,而且能够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的新型社区服务体制。
(一)传统社区服务体制及其困境
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社区服务工作几乎全由社区居委会包揽,其它社区组织很少,发挥的作用也微乎其微。这种社区服务体制存在着管理主体单一、管理机制行政化、社区自治浅层化、社区参与初级化、支撑体系薄弱化等诸多问题[⑫],集中体现为两大困境,即“居委会困境”和“共同体困境”[⑬]。
所谓“居委会困境”,包括“行政化困境”和“边缘化危机” 两个方面。前者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的性质属于居民自治组织,应该是居民的“头”,但实际上却需要承担街道下派的大量行政事务,成为街道的“腿”,导致其不堪重负、功能错位。后者是指当居委会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能被剥离之后,很容易出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居委会的地位迅速下降,甚至被边缘化(或可称为“空心化”),导致这一传统资源的浪费。
所谓“共同体困境”,是指社区的本质是社会生活共同体,而共同体就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认同,然而,我国社区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居民认同和参与严重不足。由于共同体意识的欠缺,社区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地域的概念,包括社区服务在内的社区建设往往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运动式推动。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使得包括社区服务在内的社区建设往往成了政府的“独角戏”。
如何实现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和“边缘化”的双控,并保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生活的参与,是社区服务体制创新的目标。
(二)北京社区复合治理结构的构建
北京市在社区服务体制上创新主要体现在其社会复合治理结构的构建。所谓社区的复合治理是指社区内各主体,如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等,基于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各尽所能,共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优化社区秩序,以最大限度的增进公共利益。
北京市按照“一分、三定、两目标”思路对社区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所谓“一分”,就是设立社区服务站,并把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职能分开。前者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行使自治职能;后者作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设立的工作站点,专门**公共服务。二者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所谓“三定”,就是定事、定人、定钱,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编制、经费、任务,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此外,北京市还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于那些不属于社区的行政任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要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解决。所谓“两目标”,一是把北京的社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型社区;二是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通过这些措施,北京市理顺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把自治的部分还给自治组织”和“把行政的部分还给行政组织”。同时,也使社区居委会仍然能够发挥其组织优势,“有偿”承担部分下沉到社区的行政事务,避免其边缘化。
此外,北京市还致力于构建开放多元的社区自治体系,大力推动社区的参与式治理。如通过社区居民民主选举、社区民主议事协商制度、社区民主听证会、社区服务承诺、社区事务公示、居民代表联系群众、社区居委会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述职和接受评议等制度,构建社区居民参与制度体系,通过鼓励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健全社区居民的互助机制、搭建与驻区单位的共建共享平台等构建社区居民参与的组织体系。[⑭]
通过这些创新实践,在宏观层面,实现了党的领导、完善居民自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在微观层面,理顺和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逐渐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现代社区治理结构[⑮]。正如这一改革的直接推动者们所总结的那样,这一治理模式的实质是创建一种中国式政府、市场与社会在社区的合作模式,即PPNP(Public-Private-Nonprofits Partnerships)模式[⑯]。通过这一模式,社会三大部门相互补充,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尤配置,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四、社区服务的机制创新:信息化、标准化与品牌化
要在社区服务中,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还必须在具体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北京市在这方面的突出表现为推动服务方式的信息化、服务载体的标准化和服务平台的品牌化建设。
(一)服务方式的信息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高水平的现代社区也应该是一个“双维社区”,既包括传统的实体性、物理性和地域性社区,也包括虚拟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社区。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社区的信息化已成为有效化解政府“小”体制制约与社会“大”需求压力之间的矛盾,实现社区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北京新型社区服务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既包括已经比较成熟的96156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也包括正在快速推进中的“3+1”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⑱]和“小帮手”社区便民服务工程[⑲]。
以96156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例,该平台最初是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开始建设的一个市民求助热线,经过10余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目前,该平台由全市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和北京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两部分有机组成,前者提供组织、设施、服务等支撑,后者提供网络、应用系统等信息管理和服务支撑。其运行模式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市各类社区服务信息的联网,任何一个社区居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需要提供社区服务,只要拨打96156服务热线,就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平台迅速找到最优资源,然后由相关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700余家服务商家和街道自管服务队伍加盟了96156服务平台,可提供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租赁服务、配送服务等8大类200余项社区服务。而且,北京还建立起了“接入渠道统一、平台数据库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市、区、街三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站群和全市统一的96156北京市社区服务热线系统、街道小呼叫系统。正是这种强大的服务队伍、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科学的管理方式,保障了服务需求方和服务供给方的无缝对接,构建起了一个服务供应和信息呼叫一体化的网络系统。
从本质上看,这一平台是政府利用其权威、信誉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构建一个互动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千家万户的分散需求与成百上千服务主体的服务供给之间实现了有效对接,找到了一个富有张力的公共服务空间。[⑳]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或由政府直接提供或由市场自发提供,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组织运作的新模式。这种模式来带来了所有参与主体的“共赢”,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如:政府增加了税收,并促进了就业、公共服务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企业拓展了市场,并促进了服务业的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社会团体获得了巨大的活动空间;居民的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及时、高质量的满足。
(二)服务载体的标准化
服务载体的标准化主要是指社区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北京市在社区建设中非常重视社区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新时期社区建设的基础工程。2006年6月,北京市在东城、西城、海淀、宣武、石景山等5个区的10个街道60个社区启动了社区服务工作标准化的试点建设工作。2007年8月,北京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标准化社区服务站设施设备的配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民社区发〈2007〉283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社区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统一形象标识,包括灯箱、门头、咨询台、服务指示牌、功能引导牌、资料宣传架、公示栏和“社区之窗”电视大屏等标识物都以“北京市社区服务标志”和“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标志”为核心设计要素统一设计;第二,统一项目设置,全市共确定了代理代办、公益服务、便利服务等三种类型100个项目,构成社区服务站的服务项目体系;第三,统一运行流程,对社区服务站各个服务项目从受理、办理、监控到办结反馈的全部流转过程进行规范;第四,统一服务规范,按照项目管理制、代理**、事项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流程监管制进行统一规范,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无序服务向有序服务的转变;第五,统一资源调配,社区服务站通过对社区自身资源、政府行政资源、社区服务体系资源的力量凝聚于成功调配,统一资源调配。
通过社区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北京市夯实了公共服务的社区平台,为民生项目在基层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先,明确了社区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项目,而且在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衔接机制,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纵向到底、资源整合、相互衔接”的新型社区服务体制。其次,建立起以信息网络为支撑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发挥社区服务站的网底功能,可以把各社区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服务支撑体系,以有效突破区域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规模化运作,使现代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可能。此外,统一的社区服务标识系统,可以强化人们对社区服务的认识,对于塑造全市社区服务品牌、形成居民的需求定势具有长远持久的影响。
(三)服务平台的品牌化
品牌化对于社区服务发展来说至关重要。这是因为:首先,社区品牌是凝聚社区认同的载体,是一个社区对于其所在生活地域中形成的一种社会生活的体悟和展示,是本土社会文化传承的现代形式和版本升级,是社区地域内居民共同生命气质的一种有形展示[21]。其次,社区品牌是整合社区资源的载体,通过社区品牌可以将社区的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第三,社区品牌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可以一个品牌能够带动一批类似平台的建设。第四,品牌就是形象、品牌就是名片,社区品牌可以为社区居民寻求社区服务提供便利。
北京市在社区建设中,十分注重通过品牌打造来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了多样化的首都社区建设品牌体系。首先,在市级层面,打造一批北京特色的全国知名社区品牌。一方面,不断完善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这一传统品牌,如在做大做强96156热线服务的同时,与相关单位联手打造96156系列服务品牌,如北京市养老(助残)96156精神关怀服务热线、首都殡葬公益服务热线、民政业务咨询热线、政法民声热线民政分中心、12345北京市非紧急救助系统民政分中心、慈善公益热线、北京市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北京市社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北京市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姐妹驿站公益服务热线、北京市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交流温馨平台、96156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热线。另一方面,又培育出“小帮手”、养老助残服务券、老年餐桌、东城市民中心等新品牌,并将它们与96156形成联动。其次,北京还通过创建和谐社区、星级社区、特色精品社区等专项活动,引导各社区结合自己的社区型态、规模、资源和居民构成的多样性创建特色亮点,因地制宜打造自己的品牌,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和谐社区创建特色和“一街一品、一(社)区一特(色)”的格局。通过这些品牌,大大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
五、结语
社区服务是我国社区建设的中心任务,也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程。随着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来临和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如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和机制逐渐多元化,不再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大量社会资源下沉到基层社区,而且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等等。这既为我国的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资源,同时也对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社区成为各种利益、矛盾的集聚地,如何在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格局中,最大限度地将社会资源转化为可用的社区资源,并将社区资源转化为社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是新时期社区服务发展的核心命题。北京市的实践探索表明,要破解这一命题,必须在社区服务的理念和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具体来说:在理念上,要实现从“小服务”到“大服务”的转变,确立服务对象普惠化、服务主体与服务机制多元化、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的新型社区服务理念;在体制上,要建立起能够最大限度包容各种社区主体、承接和整合各种社区资源的社区复合治理体制;在机制上,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化等机制最大效率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区资源。这些经验昭示着中国社区服务发展的未来趋势。
[②]郑杭生:《走向更加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格局——新中国60年社会发展与建设成就》,载郑杭生主编:《新中国60年·学界回眸:社会学与社会建设卷》,北京:北京出版社,2009年,第1-43页。
[③]杨敏:《我国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的新态势——新一轮城市化过程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探索》,《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4期。
[④]郑杭生:《走向更加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格局——新中国60年社会发展与建设成就》,载郑杭生主编:《新中国60年·学界回眸:社会学与社会建设卷》,北京:北京出版社,2009年,第1-43页。
[⑤]贾康:《区分“公平”与“均平”——把握好政府责任与政策理性》,《财政研究》2006年第12期。
[⑥]吴世民:《“大民政”与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北京日报》2011.02.28.
[⑦]景天魁:《从小福利迈向大福利:中国特色福利制度的新阶段》,《理论前沿》2009年第11期。
[⑧][英]T·H.马歇尔:《公民权与社会阶级》,刘继同译,《国外社会学》 2003年第1期。
[⑨]吴世民主编:《民政30年.北京卷(1978-2008)》,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第90-91页,
[⑩]金亚静:《树立“大民政”理念,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载北京市管理科学院、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编:《民政与民生论坛论文集(2010)》,第78-84页。
[⑪]具体参见《北京市2011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载北京市社工委官方网站,http://www.bjshjs.gov.cn/78/2011/03/16/23@5351.htm。
[⑫]吴群刚、孙志祥:《中国式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70-110页。
[⑬]郑杭生、黄家亮:《论我国社区治理的双重困境与创新之维》,《东岳论丛》2012年第1期。
[⑭]郑杭生、黄家亮:《论我国社区治理的双重困境与创新之维》,《东岳论丛》2012年第1期。
[⑮]吴群刚、孙志祥:《中国式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138页。
[⑯]吴群刚、孙志祥:《中国式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139页。
[⑰]杨敏:《我国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的新态势——新一轮城市化过程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探索》,《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4期。
[⑱] 即利
[⑲] 关于小帮手便民服务工程运行模式介绍参见,小帮手服务器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2-01/09/c_111402517.htm
[⑳]许义平、何晓玲:《现代社区制度实证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第157页。
[21]郑杭生、杨敏、黄家亮等:《中国特色和谐社区建设“上城模式”实地调查研究》,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第5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