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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吴忠民 落实社会政策:要力度更要精准度

2009-06-17 作者: 吴忠民

落实社会政策:要力度更要精准度

 

吴忠民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年06月02日 第64期

 

为了消除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政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瓶颈,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近年来,尤其是2008 年以来,中国开始对社会政策进行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投入。

 

两组数字说明这一点:“财政部数据显示,近年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较快,2003 年到2008 年,全国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6 年年均增长27.74%,大大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9 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181 亿元,比2008 年预算数增长38.2%。”“建设部年初表示,今后3 年内要新增加200 万套廉租房、400 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100 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将达到9000 亿元,平均每年3000 亿元。”

 

资金投向:侧重急需的民生项目

 

判断社会政策是否具有有效性,一是要看其力度,二是要看其精准度。人们有时容易重视社会政策的力度问题,而对社会政策的精准度问题则不够重视。实际上,社会政策的精准度问题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在社会政策投入量一定的条件下,一旦精准度方面做得不够,那么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就会深受影响,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政策未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空间。显然,随着社会政策建设力度的逐渐增大,我们现在应当开始重视社会政策建设的精准度问题,注重社会政策力度和精准度的统一。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而言,政府应当以民众的基本需求为基本着眼点。

 

社会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样看来,社会政策方面的公共投入必须以改善民生为基本的目标取向。这就需要处理好两个十分具体的重要问题。其一,重视社会政策的基础保障性。这主要是针对高档文化娱乐性公共设施而言的。尽管像豪华大剧院、豪华体育中心、豪华城市广场和豪华马路的建设等是非营利性的,也属于公共投入范围内的事情,但是在国家公共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样的一些建设同迫切的民生问题并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几乎可以说无助于迫切民生的改善,甚至是起了相反的作用。其二,重视民生问题的直接生活消费性。这主要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产性投入而言的。民生有个特点,同基本生存生活状态直接相关者、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者,方属民生范围的事情。所以,社会政策方面的投入应当重点放在社会救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而像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的建设,尽管也十分重要,但相比之下,这些年国家对之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如果再对之进行大规模甚至是超大规模的投入,就会造成明显的边际递减效应现象。同样,国家长期以来在生产领域的投入过大,况且中国现在的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而民众的消费能力则明显不足。在此条件下,如果在生产领域再进行过大投入,那么,虽然在短时间内对于内需拉动会有一定成效,但长远看来,却会为以后的经济健康发展造成许多隐患。

 

定位: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

 

对于社会政策体系的建设必须予以一个恰当合理的历史定位。这样,既有助于使社会政策体系具有切实可行的意义,也有助于防止人们对社会政策体系产生过高的期望值。

 

从历史定位的角度看,现在我们应当着手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政策体系。一方面,社会的迫切需要,以及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要求我们必须尽力而为, 重视社会政策体系的建立;而且,经过30 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社会政策方面的历史欠账过大。特定的国情条件决定了,在中国建立一个高级的或是中级的社会政策体系是一件不堪重负的事情, 必须量力而行。上述原因决定了,在中国现阶段应当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政策体系。

 

初级社会政策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其基本内容是:要初步做到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五有”,即“ 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中国经济的总实力越来越强。2008 年,中国的财政收入突破了6 万亿元;现在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2 万亿美元;每年还有大量的国有股被减持;大量国有企业也存在着一个如何分红的问题;等等。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初级社会政策体系的建设而言,如今已经不是一个有没有能力去做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去做的问题。

 

突破口:社保制度和劳资政策

 

社会政策是一个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泛的领域。中国在近期内不可能全方位地建立起社会政策体系。所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突破口十分重要。就此而言,应当选择那些其本身就是社会政策当中十分重要的核心内容,同时,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对于其他方面的社会政策建设能够起着基础性的、有效的带动作用的社会政策作为突破口。具体而言,在中国现阶段,宜选择社会保障制度和劳资政策两项重要内容作为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的突破口。

 

以社会保障制度和劳资政策作为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一是可以初步确立起社会政策的核心内容,二是可以初步理顺最为基本的一项社会关系。其一,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政策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政策体系当中具有核心的、基础性的位置,而且也是事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底线问题,因而理应作为社会政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其二,劳资关系是现代社会当中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同理,劳动政策是最为基本的社会政策之一。从时间维度上看,劳资关系同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相伴始终;从空间维度上看,劳资关系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经济领域,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迅速的推进,农民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小,劳动者(雇员)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大。以协调公正合理的劳资关系为己任的劳动政策,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应当将劳资政策作为中国近期社会政策建设的另一个重要突破口。

 

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1929 年至1933 年,美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作为有效应对这一严重经济危机的“罗斯福新政”,其中就有大量社会政策方面的内容,特别是社会保障政策和劳资政策方面的内容十分引人瞩目。1935 年,美国通过了《社会保障法》,确立了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1935 年、1938 年,美国分别通过了《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和《公平劳动标准法》,初步理顺了美国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20 世纪30年代美国在社会保障政策和劳资政策方面的举措,为美国以后社会政策体系的长足发展打下了比较牢固的基础。

 

总之,在社会政策建设具有一定力度的前提下,中国只要对于社会政策的公共资金投入结构是合理的,只要对于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的历史定位是合理的,只要对于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突破口的选择是合理的,那么,就能提高社会政策建设的精准度,实现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的力度和精准度的统一,从而使社会政策的建设出台一项,有效一项,为以后社会政策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并留下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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