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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景天魁 高度重视新的发展动力

2008-01-18 作者: 景天魁

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基于两个前提性判断:一是我国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二是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前一个判断是关于经济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GDP连续几年高速增长,2007年上半年达到11.5%。这表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具备更加高超的调控能力。后一个判断是关于社会的。近些年,我国社会矛盾大量表现为利益矛盾,主要是社会利益关系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变化。这同样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更加高超的调控社会和管理社会的能力。
  但是,调控社会要比调控经济更复杂、更艰巨。如果说前一阶段的经济增长是与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拉大相伴随的,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通过拉大差距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的,那么,在新的发展阶段,能不能靠缩小差距,让大多数人获益,激发更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发展活力,从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问题,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完全正确的。事实证明,这带来了长期的经济快速增长。但小平同志也预见到,到了一定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共同富裕”的问题。什么时候提?他当时指出要在“本世纪末”即2000年前后提出。可以说,今天提出让大多数人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完全符合小平同志的设想的。
  近年来,我们强调“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强调更加注重公平,意味着要从只有少数人获益大,转变为大多数人都获益大;从发展角度看,也就是从少数人活力大,变成大多数人活力大,这样就只可能总体上增大发展的活力,不可能降低发展的活力。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不仅都是经济发展水平高,而且比较而言,社会福利水平也高。在发展中国家中,我们只见到有因为差距太大,社会动荡而发展受挫的国家,未见到差距太大,社会动荡而能够发展起来的国家。这个事实从总体上表明了公平与效率、发展与福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总体上应该是均衡的。
  如果说前一阶段的经济增长是与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以及劳动力的低成本特别是农民工的低工资相伴随的,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是靠不计环境成本、资源成本和社会成本取得的,那么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协调、不和谐、不科学、不可持续的。我们党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由“增长”到“发展”,虽是一词之变,体现的却是发展理念的变化。
  那么,替代过去发展动力的新的动力源泉是什么?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高素质的人才,这是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先决条件;二是合理的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这是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的主要基础;三是理性的社会需求,也包括理性的消费需求、文化需求乃至政治需求,这是形成有序的社会秩序的必要前提;四是合作主义为主导的良性竞争。这些是真正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途径。
  怎样才能尽快促进这些新的发展动力的形成?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要求,协调好、处理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内部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格局。
  这样才能变“矛盾凸显”为社会和谐。 (景天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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