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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2007-07-11 作者: 蔡

改革至今,认为中国并不存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环境的看法已经不再正确。在任何国家的几乎所有的发展时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在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劳动力市场上,主要的劳动力供给者,是那些由于非正式移民或临时劳动者的身份,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集体谈判,以及其他维权制度和网络所覆盖。但是,只要这些劳动力在流动和寻找工作上是合法的,并且不受公开的官方排斥,这种流动就是自由的。迄今为止,农村劳动力已经获得流动就业的政策环境。但是,如果我们把劳动力流动与人口迁移看做是不同的概念的话,即把劳动力流动理解为临时性的异地居住和就业,把人口迁移看做是以永久性改变居住和就业地点为目的的身份转变,则后者的政策环境的确还没有完全形成,而构成制度障碍的核心是现行户籍制度。
  从计划经济时期完全隔绝城乡人口迁移与流动,到允许农村劳动力异地务工经商和非户籍迁移、通过投资和其他购买方式取得蓝印户口、开放小城镇户口和放松入籍条件,户籍制度已经在改革的道路上走出很远。但是,迄今为止户籍制度改革尚未触及其本质,即户籍身份上所附着的福利差异。目前各地在试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时,通常是从放宽入籍条件上着眼。例如,特大城市户口主要针对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对高学历、高技能劳动者开放,部分大中城市采取选择性开放的方式,而小城镇基本上是全面开放。正是不同类型的城市户籍身份具有不同的福利含义,导致了这种开放程度进而改革深入程度的差异性。
  可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并不在于是否放宽了入籍的条件,而根本在于是否把福利因素与户籍身份相剥离。表面上看,城市户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悖论:越是在户口中附着较多福利内容的地区,户籍制度改革越难以推进,而户籍制度不改革却又无法改变其附着的福利内容。但是,如果采取“功夫在画外”的改革方式,即不是去单纯考虑给哪些人改变户籍身份,而是着眼于把福利内容从户籍身份上剥离掉,则可以打破改革的两难。目前与户籍身份附着在一起的种种福利因素,如社会保障、社会保护、教育获得和其他公共服务,都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因此,把户籍制度与这些领域的改革相结合,从而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有助于政策调整和制度改革的推进,也抓住了改革的实质内容。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剩余劳动力被吸收殆尽的时刻,就意味着二元经济结构开始消失,“刘易斯转折点”到来,这通常也是形成善待普通劳动者的制度环境的时候。因为,随着劳动力从无限供给转向短缺,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得充足数量和合格质量劳动力所进行的竞争,必然导致工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另一方面,由于个别企业对待劳动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会伤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大部分企业倾向于通过积极的倡导和游说活动,推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规制和立法的出台。由于今后劳动力供给将主要依靠从农村转移出来,“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也将创造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可见,正确地做出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及其结构判断,是对发展阶段做出积极应对的经验前提。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摘自《中国人口科学》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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