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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彭大松 数量视角下中国青年婚姻态势的城乡比较

2012-07-15 作者: 彭大松

数量视角下中国青年婚姻态势的城乡比较

彭大松

文章来源于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文摘》2012年第2期 

摘自《西北人口》(兰州),2011.6.8~17

婚姻对人类社会具有特殊意义,关注婚姻状况对整个国家、社会、社区、家庭乃至个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近些年来,大龄未婚群体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大龄未婚人数的增多,终身不婚现象也越来越常见。此文对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内涵进行区分,并在此基础之上,运用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对城市和农村的婚姻现状,从晚婚、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等几个方面予以考察和比较。指出城市和农村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婚姻模式均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但二者变化过程有着明显的差异。

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间的关系

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这几个概念之间关系之所以经常混淆,是因为这几个概念既有静态的维度上也有动态的维度的区分。从静态上看,三者均是与婚姻相关的状态之一。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状态间都是指一种未经历婚姻的状态,而晚婚则是指已经经历了婚姻的状态,只不过是结婚年龄相对较。从动态上看,主要有两点,其一、晚婚状态可以从适龄未婚和大龄未婚转化而来,而且状态间转化方向是不可逆的;其二、从适龄未婚到大龄未婚再到终身不婚是一条单线发展路径,从婚姻状态上讲它们都属于未婚状态,而年龄的变化成了它们之间关系相区分的一个维度。另外,还可以把终身不婚看做一种风险,那么这一转化路径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历险的过程。

尽管已经对晚婚、大龄未婚以及终身不婚这几个概念进行了区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困难。鉴于此种争议在学界一直存在,此文的策略是不对何为大龄以及何为晚婚作出数量上的明确界限,而是选择把年龄作为一个连续变量,考察未婚状态在某一个较长年龄区间内的变化情况。这个年龄区间选择为15-49岁。

未婚态势的城乡比较

中国是一个城乡分异非常显著的国家,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与城市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社会生活方式,使得现代中国农村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婚姻方面,城乡之间也并非一个同质的总体,因而考虑城市和农村之间比较十分必要。而婚姻状态的性别差异主要集中在比例、年龄模式上的差异。因此,在城乡差异的比较上也侧重于这两个方面。

未婚比例变动趋势比较  女性未婚比例的城乡比较表明,城市和农村女性未婚比例变化模式基本相同,未婚比例的变化都经历了缓慢下降阶段、快速下降阶段,趋近于0的平稳阶段。从比例变化上来看,农村女性未婚比例快速下降阶段的起点比城市早,农村女性大概在19岁就进入快速下降阶段,而城市女性在21岁进入快速下降阶段。从下降阶段的坡度来看,农村女性曲线坡度更为陡峭,而城市女性变化更为平缓,这说明农村女性从未婚状态到结婚状态经历的时间比城市短,农村女性大约在19岁到26岁就基本完成婚姻状态的转变,而城市大约在21岁到29岁才完成这一转变。在经历了快速下降阶段以后,城市和乡村女性未婚比例几乎都趋近于0,并进入平稳阶段。由此,城市和乡村女性在未婚比例变化上的差异仅仅表现在快速下降阶段进入时间的早晚以及下降阶段所经历时间的长短上,而未婚比例变化的最终结果是趋同的。换话说,无论是城市女性还是乡村女性,终身不婚的比例都是很低的,而唯一的差异在于,城市女性比乡村女性晚婚现象更普遍。

男性未婚比例变化的城乡比较,也可以把它分为三个阶段:平稳下降阶段、快速下降阶段以及平稳发展阶段。与女性相似,乡村男性在进入快速下降阶段的时间比城市男性早,乡村男性大概在20岁进入,而城市男性大约在22岁进入。而下降阶段的坡度大小也反映了城乡男性在未婚比例变化速度上的差异,农村男性比城市男性从未婚到结婚的状态转变上更快、更集中。然而,城乡男性未婚比例变动最有意义的差异是在平稳阶段。与城乡女性未婚比例变化不同的是,男性未婚比例变动大概在32岁时产生了交叉,并出现了分化发展趋向。乡村男性在交叉以后保持了一定的未婚比例,并维持该比例基本不变。而城市男性在交叉点以后,继续出现小幅下降,并渐渐向比例为0趋近。这一结果表明,城市和乡村男性在大龄未婚趋向的最终结果上是不同的,大龄未婚的两重可能的结果分别是晚婚和终身不婚,农村男性显然成了终身不婚的主要承担者,而城市大龄未婚群体会导致晚婚,而终身不婚的比例却很低。

平均初婚年龄变动趋势比较  初婚这一人口事件是未婚到已婚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界分未婚与已婚的重要凭据。用平均初婚年龄来衡量和比较城乡之间这一婚姻状态的变化趋势。平均初婚年龄是指某一年内未婚人群中结婚人口的平均年龄。也就是说,在不考虑死亡率的情况下,未婚人群比例的变化实际上是初婚这一事件发生而引起的。

结果显示,中国的初婚平均年龄呈现逐年增加态势,1982年中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2.1岁而2010年则为24.1岁,增加了2岁,男性也从23.8岁增加到25.9岁,平均增加了2.1岁。平均初婚年龄的增加态势,在城市和乡村中都表现得很明显。进行城乡比较后发现,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未婚群体的平均初婚年龄城市总是高于乡村。女性平均初婚年龄的城乡差异大于男性平均初婚年龄的城乡差异。女性的平均差异为3.2岁大于男性城乡平均差异2.4岁。从纵向维度上看,虽然乡村男女的初婚年龄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推移,但其后推的速度要比城市男女慢。

结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三个基本判断:其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女性的终身不婚比非常小,几乎接近零。从这个角度而言,所谓的城市剩女危机不过是女性初婚年龄后推的一种表现。而男性的情况则截然不同,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男性婚姻挤压。其二、城市里大龄未婚男性的终身不婚风险,在扩大了的婚姻市场的择偶竞争中,部分地转嫁到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的身上,从而使得农村大龄未婚群体终身不婚的比例大大高于城市男性。其三、在���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二元区隔使得农村与城市青年的婚姻年龄模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然而,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城市和农村在大龄未婚、终身不婚风险、婚姻年龄模式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又可能会导致哪些后果?由于工业化的发展,乡城的流动性增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农民工大都是往城市谋求一份职业,而这些农村男女青年又都处于适婚的年龄状态,他们流入城市后,无意中也加入了该城市的婚姻市场,扩大了原有的通婚圈范围,也使得自己置身于更加复杂的择偶角逐中。在婚姻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人与普通商品的属性是不同的,在经济理性的支配下,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对配偶资源进行了又一次重新分配,有部分农村女性可能会流入城市,成为婚姻的移民者。这一过程,使得本来就已处于性别失衡状态的农村男性,择偶更加困难。在社会流动加速增长的今天,女性乡城婚姻移民呈现增加趋势。至此,社会流动性增强,扩大了传统农村的通婚圈,通过婚姻市场的角逐,城市向乡村部分地转移了终身不婚风险,农村人在起点上的不平等加上婚姻市场上的不婚风险的二次不公平分配,使得农村大龄未婚者和终身不婚者的比例增加和小范围积聚成为可能,这可能给我们的社会良性运转造成障碍。因此,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这一群体,对当下的现代化建设而言意义重大却又任重道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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