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版 移动版

社会心理学

信用危机的社会性根源

2016-02-05 作者: 翟学伟


信用危机的社会性根源

翟学伟


本文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14 年第1


内容提要:有关中国社会信用危机的讨论大都在不同的学科中进行,但其社会整体性特征没有得到充分的讨论。中国社会信用危机在总体上根源于社会的同质化特征。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是认识现代社会不同发展方向的一对概念。以这对概念来重审中国社会的不同层面与方面所呈现的数据与案例,可以发现中国近代化以来,由社会进化论本土化所体现出来的竞争法则被中国民众普遍认同,导致了中国社会价值与运行中有一种强大的动力来推动社会的同质化进程,最终导致社会的各个层面和方面都丧失了社会单位的区分度与纯粹度。比较异质性社会的特征,改变之法在于以任何手段来增强社会公众的判别力。

关键词:进化论 同质性社会 异质性社会 区分度和纯粹度


一、引 言

目前关于中国的社会信用状况,最常见的提法是“信用危机”。迄今为止,学界对此并无异议,可见这是一个共识。当然,有共识并不意味着各方意见一致。要说彼此之间有什么差别,更多的在于各个学科对此都有自己的答案。比如研究公共政策的与研究经济学的思路不同;研究伦理学的与研究法学的结论不一样,研究政治学的与社会学的观点迥异。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首先,伦理学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道德滑坡或道德沦丧成为一种常态,所以需要提高道德水平或加强思想教育。这个观点最容易同中国儒家思想相结合。似乎有找回或重建中国国民道德素养的意思。

其次,经济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中国人不守信用,主要表现在商业领域中,诸如政府或企业的三角债,银行的坏账、烂账,工厂或工程拖欠工人工资、各个公司、部门之间打白条、其他如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现象均非常严重。所以市场秩序需要整顿治理,产权要明晰,或建立“社会-政府”二元结构,增强企业流动性平衡等,或要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征信制度,要综合治理等。

再次,法律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国的法制不够完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无法可依; 有的虽然立法,可依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以要加强有关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监管力度。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信用危机的根本问题是中国消费者的权利不独立,不被强调等。

而在政治学和公共政策研究者看来,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在这样一种关系中,政府与地方之间会进行博弈,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出现了政策多变以及公信力下降等的问题。

最后,社会学家的主要观点是社会转型造成社会失范不可避免。

平心而论,以上观点各有自己成立的理由,但因各自为阵而显得零散。如果我们打破学科间的壁垒,把它们串在一起,则会发现一个怪圈,也叫连环套,即这些观点绕了一圈后,还是回到了原点。这就好比我们检查一幢房子,首先判定它质量不合格。可是哪儿不合格呢?不同专家专业不同,找到的问题也不一样,有的说合同没说清;有的说操作规范上有漏洞;有的说信息不对称;有的说监管不到位等等。由此一来,各路专家学者就来解释了:首先看到的是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是因为施工单位不守信用,不守信用是因为他们不讲道德,不讲道德说明国民素质低下,素质低下是因为教育跟不上;教育跟不上怎么办?长远看要重视教育,近期内则要实行监管;可实行监管又出现监管不力,监管不力涉及到法规不完善,结果先要健全法规,再加强监管;可健全法规和加强监管又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因为执法者自身道德素质低,执法者自身素质低需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好吧,看来无论如何都大力投资教育吧。但是这个连环套还没有结束,因为大力投资教育也需要办学用房,而盖出来的办学用房质量还是不合格。于是我们就把上面的措施再循环一遍。这样的连环套在消费者的权利与法制健全之间;整顿市场秩序和伦理建设之间,乃至于诚信和信用之间普遍存在。连环套在中国的最常见办法就是综合治理,双管齐下。看起来很正确,就是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为奇特之处是,道理人人懂,就是做不到。比如人是要遵守道德的,可是在一些人命关天的食品行业缺德之事竟然层出不穷;再比如人人都知道如果没有信用,社会就会解体,可这一认识丝毫不会减少信用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所以依我之见,讨论中国社会信用危机最大难点不在强调法律、道德、契约、监管的重要性,而在于各行各业都受到一种社会特征及其力量的驱使和推动。我的理由是,如果社会信用危机的根源在于社会成员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那么提供上述答案就会奏效;如果社会上很多个人、企业或行业明知故犯,那么再在这些方面下功夫,就无效了。我认为,讨论目前中国社会的信用危机,需要设问的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单是监管和执行力不够,还是因为我们缺乏对自己身处何种社会形态的了解。

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不同于西方社会科学专业领域的讨论。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架构,包括信仰、教育、制度、法律、机构、设施等,相对而言基本稳定或完善。他们信用出现的问题是局部的,细节的,可以通过各个专业领域的研究进行批评和修正。而中国在最近一百五十年的社会演进中,一直处于剧烈地变动与发展之中。这一巨变在中国自身的历史长河中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以其经济的高速增长赢得了世界的惊叹。可是,既然这一发展道路是“摸着石头”过来的,那就不可能借助什么现成的理论能说清楚这一问题。由于中国的信用问题具有更加明显的整体性和全局性特征,故各个领域或者局部的议论都不足以解释这一问题,需要从社会学角度对中国文化-社会-经济的特征做一基本判断,以便寻求中国社会发生“信用危机”的社会性根源之所在。


二、社会进化论的中国化

中国近代化以来在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给中国人影响最大的理论,恐怕是赫胥黎加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这两位学者在中国知识界的名气,估计要大大超过他们在西方的知名度;而他们对中国历史进程的推动性作用,也超过了他们对其自身文明的贡献。社会进化论传入中国,似乎为当时中国的积弱贫穷和落后挨打的局面找到了理论上的解释。时至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终于抛弃了自己一直奉为圭臬的儒家传统,转而开始借用这一理论来重新省视自己的文明,并由此寻求到了更为激进的道路:从进化走向革命。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清末是由严复以“天演论”一词翻译介绍进来的。在严复的笔下,进化论的基本原理可以概括为“物竞”和“天择”。所谓“以天演为体,而其用有二:曰物竞,曰天择。此万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类为尤著。物竞者,物争自存也。以一物以与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则归于天择。天择者,物争焉而独存。则其存也,必有其所以存,必其所得于天之分,自致一己之能,与其所遭值之时与地,及凡周身以外之物力,有其相谋相济者焉。”[1]可以想象,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在读到严复的《天演论》的这类议论时,是何等地兴奋。胡适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天演论》出版之后,不上几年,便风行到全国,竟做了中学生的读物了。读这书的人,很少能了解赫胥黎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贡献。他们能了解的只是那‘优胜劣败’的公式在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在中国屡次战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公式却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的刺激。几年中,这种思想像野火一样,延烧着许多少年的心和血。‘天演’、‘物竞’、‘淘汰’、‘天择’等等术语都渐渐成了报纸文章的熟语,渐渐成了一班���国志士的‘口头禅’,还有许多人爱用这个名词做自己或儿女的名字,……我自己名也是这种风气底下的纪念品。”[2]

进化论如此地深入人心,那就先需要讨论一下经过严复转述的进化论是什么含义了。严复当年看重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但翻译的却是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他之所以做这样的选择,是因为赫胥黎的这本书不但简明扼要地讲解了达尔文的自然主义进化论,而且还讨论了人类的相关思想。这点让严复兴奋不已。但由于严复受到过斯宾塞的“社会学原理”一书的影响,所以他对进化论的解释是达尔文式的,而非赫胥黎式的。后者同前者的区别就在“伦理学”的含义上。也就是说,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的进化应当受到伦理的制约。但严复翻译西方思想的目的在于为国家找到“富强”之路。所以他在翻译中并不需要完整准确地介绍赫胥黎的思想,而是通过意译,以淡化赫胥黎的伦理学思想,强调物竞天择之理[3]。严复将这个道理同斯宾塞的思想相衔接,是因为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论,即既含有自然进化论的类比,又符合儒家所谓以天理来说人欲的论证方式。但如果要说前者和后者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在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儒家走的是压制个人的路线,而西方走的是个性自由和解放的路线。虽然这点在严复的翻译介绍中让他自己也纠结不已,但中国时政让他更关注于开启民智,提升国家的力量。

当然,以对本国的时政性理解和思考来转述,而非忠实地译介西方的进化论思想,既会出现对这一思想所进行的二度诠释[4],也更容易转化为中国人用其自身文化来理解其意。那么以中国人的智慧来重新审视和理解这种争斗或竞争的学说,究竟谁是“适者”,哪一方获得“天择”呢?比如,中国古语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说法。这里的勇者是谁?在受过西方文明洗礼的严复看来,这里的勇者自然是有智慧、有实力、文明度高的民族或人群,而不是那些愚昧落后、粗俗撒野之人群。可以中国人的想法来看:有实力,文明度高当然重要,却是一个百年大计的问题;以当下和实效而论:胡来,偷袭、捣蛋、仿照、使诈却是最好的方法。这点来自于中国兵法之谋略,即所谓“唯一的规则就是不讲规则”[1]。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手无寸铁之人面对一个手拿兵器之人,那么还有什么道理可讲,只好认输。由此举一反三,可以得出相似的结论有:“君子动口,小人动手”、“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树没皮必死无疑,人没脸天下无敌”。以上这些谚语或熟语都在表明一个意思,文明未必战胜野蛮。如果我们将这一日常法则放大到宏观上面来讲,那么中国近代化的失败又可以表述为: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再辉煌,也敌不过手持洋枪洋炮的西洋人(所以严复很欣赏斯宾塞提出的社会发展三阶段中的“军事”阶段)。这是达尔文进化论吸引中国人的时代背景。以上这个道理在五四时期被吴稚晖说的更加生动:“人家用机关枪打来,我也用机关枪对打”[2]。潜台词是,现在不要讨论什么线装书和八股文之类,你赤手空拳,或满口“之乎者也”没什么用处,只要手中有把枪就行了[3]。用武力说话,是一种强权的体现,会激发更多的人转向对“蛮横”和“目的论”的诉求。或许有识之士这时会申辩道,讨论西方人手上的枪炮并不在于枪炮本身,而应当在此野蛮行径的背后看到另一种伟大文明。这样的申辩当然没有错,也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历程。但其中还有一层道理更容易接受:一个手无寸铁的人也敌不过一个手持“石头”的人。石头的背后显然不会再有什么伟大的文明,有的只是“动口”还是“动手”,“尚文”还是“尚武”,“讲理”还是“不讲理”,以及“穿鞋”和“光脚”,“善一点”还是“恶一点”,“要命”和“不要命”、“要脸”或是“不要脸”的取胜比较。当然,必须指出的是,不文明打败文明来自于不规则对规则的有效利用,而非不规则对付不规则,或以恶制恶,以毒攻毒,更非真正的力量对比。以上这些被广为认可的道理最终可以化作两层世俗的哲学命题,一层是“老实人总是吃亏的”、“老实人永远发不了财”或“能发财的人都不老实”;另一层意思是“成者王,败者寇”,或者是“手段不重要,结果才最重要”。

这一层面的取胜之法虽然同社会进化论本意已相去甚远,但依然包含于“物竞天择”和“适者生存”的原理之中。竞争本来在人类社会应当具有伦理性、公平性和正当性。当不道德、不公平和不正当竞争成为社会的常态时,那么“唯利是图”加上“野蛮成长”就会成为许多个人、企业或地区求得发展或者打败对手的不二法门,进而这样的适者生存法则也会给某一社会的文明进程带来自己的特点。


三、当今中国文化-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

在当下,很难有什么合适的概念来定义由进化论的中国化造成的中国目前文化-社会-经济之特征。我这里就社会运行的不同类型,提炼出一对探讨文化-社会-经济特征的概念,即“同质性社会”和“异质性社会”。我以为,认识一个社会运行的整合性特征可以有两种趋势,一种是同质化倾向,另一种是异质化倾向。那么如何来理解同质性和异质性呢?所谓同质性就是社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向一个标准看齐,尽管这在客观上是很难实现的;所谓异质性就是社会在不断地分化,多元化,形成了多种趣味和标准。比如中国原本各地方的建筑风格、生活方式乃至于方言差别都很大,这就是异质性,但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各地方的建筑变得千篇一律,生活方式也大同小异加上普通话的普及,一个人在中国任何地方生活就不存在多少文化差别了,这就是同质性。区分同质性和异质性,其实就是考察一社会在任何层面或任何方面的净化度。所谓社会的“任何层面”和“任何方面”的说法似乎过于夸张和模糊,最好的办法是能确立一套指标体系,以便进行测量。可是,由于社会运行中需要测量的层面或方面实在太多,甚至不能穷尽,所以最简便的方法可以先在理论上假定:现代社会的任意一个层面和方面本来都有让其成立的单位质量或品质。其中,同其他单位质量或品质做比较的可以称之为单位区分度,而维持其自身质量或品质的可以称之为单位纯粹度。假如某一社会在各个层面或方面尽可能地维持住了各自单位的区分度和纯粹度,那么该社会的整体差异性就大,异质性就高;如果某一社会的各部分难以维持住各单位自身的区分度和纯粹度,那么该社会差异性就小,同质性就高。为了进一步加深我们这一对概念的认识,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假如一社会存在贫富差距,富人购买高档品,穷人购买廉价品,那么该社会就是异质性的;假如一社会存在贫富差距,富人购买高档品,穷人购买仿冒的高档品(为了面子),那么该社会就是同质性的。比较而言,前者社会体现出个体性,重视小众、专业和个人趣味;后者的社会体现出集体性,重视大众、面子和赶潮流。由这对概念的比较,我认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中国近代以来其原有的异质性特征正在失去,而随着市场化的到来,中国社会已经成为同质化程度很高的社会,其实现的途径就是上述社会进化论之中国化的世俗原则。

下面我根据手头的资料,任意地选取中国社会的某些层面和方面的单位质量或品质,来看一看它的同质性和异质性情况。先以中国出版业为例。

从社会需求上看,中国大众对尽可能以低廉的价格获得大同小异的优质产品或畅销产品有强烈的追求,那么盗版仿冒等就是实现这一追求的最佳路径。盗版活动猖獗直接冲击了文化知识产品的创作、生产和销售,比如有的中国电影好评如潮,上座率却很低;有些音乐人创作的歌曲很流行,可正版唱片卖不动;有些小说很轰动,但发行量不大。从以上图表中可以看出,近十年来的盗版总量基本维持在四千万以上,其中到2005-2006 年,中国盗版品的单位数量已经突破了上亿的关口,2007 年后逐渐回落到四千万。分析个中缘由,在大背景上显然同那年中国政府积极筹备北京奥运会有关,而更有效的打击活动与规范化运营是从2009 年开始的,但仍维持着相当的规模。如果说,假冒伪劣品扰乱了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秩序,那么无法识别的伪劣药品和有害食品则危及到了人们的生存。比如近十年来,在药品方面的重大事件有“奥美定事件”(2006 4 30 日)、“欣弗事件”(2006 8 3 日)、“毒胶囊事件”(2012 4 15 日);在乳制品方面有“大头娃娃事件”(2004 4 30 日)、“三聚氰胺事件”(自2008 7 月)、圣元奶粉“早熟门”(2010 8 月)、蒙牛“中毒门”(2011 12 25 日)、奶粉致癌事件(2012 7 20 日);在食品行业有苏丹红事件(2006 11 12 日)、瘦肉精事件(2001 3 月至9 月)、地沟油事件(2011 9 月)、染色馒头事件(2011 4 月初)、毒豆芽事件(2011 4 17 日)、.牛肉膏事件(2011 4 月初)、可燃面条事件(2011 2 23 日)、化学火锅(2010 12 月底)、一滴香事件(2010 8 31 日);其他还有血燕窝事件(2011 8 月)、塑化剂事件(台湾波及大陆,2011 5 23 日)、有毒饮品事件(2009 11 月)、甲醛啤酒(2005 7 5 日)等。它们都在体现非法达标,以谋私利。以上所列举的事件还只是产生全国性影响的,还有很多饮食、医药、日用品问题在部分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无法一一列举。综合起来看,有报道说:中国公安部2011 年继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亮剑”行动,该行动在于依法打击的假冒伪劣犯罪行为,包括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生产和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16 种犯罪行为,截止2011 11 月,“亮剑”行动已破获案件2.8 万余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2 万余个,打掉批发、销售侵权伪劣商品犯罪团伙6700 余个,涉案价值180 多亿元[1]。无论上述违法活动有什么不同,其根本特点都只有一个,就是如何用最低廉的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收益,进而扰乱市场,蔑视法律、道德和人的生命。

以侵权违法的数据和事例来证明我所概括的社会同质化倾向,是否试图表明同质性不过是假冒、伪劣及盗版等猖獗的另一种提法呢?其实不然。中国社会上的此类行径如此猖獗,不能只从违法方面来考虑,而需要从社会形态和结构上来考虑,因为假如法律的作用可以制裁违法活动,那么随着监管和打击力度的增大,这些问题就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起码可以有很大的缓解。这是不少学者提出必须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的理由。但这里要特别留意的是,上述综合报道用了一个关键词———“继续”,也就是这样的行动前面已进行过多次。为什么总是打击不掉呢?或者说不断打击,不断出现呢?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还是数量过于庞大,法不责众?如果是,那么就应该再问下去,为什么一个社会会出现有法不依,监管不力的现象?如果答案是思想、素质,道德、教育出了问题,那么连环套就出现了。而依我的看法,这些现象频繁发生,正是由于社会的同质性造成的。同质性作为社会整体上的共同思维、惯性及文化-社会-经济特征,本身不接受异质性(高区分度和高纯粹性)的社会运作。正因为此,中国近些几年还孕育出了一个更加圆融的中性概念,叫做“山寨”。山寨品本来自IT 行业。如果我们把山寨品定义成侵权、克隆、仿造,那只能说意思差不多,但不完整,因为还有一部分山寨品是改头换面的,拼凑的,或造成视错觉的产品。据网上公布的数据,2008 年仅深圳华强的山寨品年度销售额就达400 亿元人民币,涉业人员20 多万[2]。“山寨品”的出现引发了人们的热议,一些人直接认为它就是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版权的代名词,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中国民间产业,是中国民间草根性和创造力的体现。

只要得到保护和支持,它就可以做大做强。尤为值得重视的是,“山寨”一词的出现迅速激发了中国民众的热情,导致2008 年被冠之以“山寨年”。其狂热度也由原先的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逐渐扩展到社会上几乎所有领域,终于成就了一种山寨文化。从服饰、医药、食品、日常用品到广告、网址、影视、春晚、大学等等,都可以有山寨版。总体上看,中国人对山寨文化报以宽容的态度。即使有人提出反对,包括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提出抵制,也会引来了不少责骂,足以说明中国社会对同质化现象的容忍或认同。

或许,人们会认为,产品因为有客观标准,因此给仿照伪劣、假冒克隆及其技术等带来了可能,但是在定义上使用“任何社会层面或方面”来概括这些商业性行为,是否还是夸大了,夸张了。或者说,一社会性或文化性的单位品质(身份、资质、层级、心理、品德)等能被同质化吗?我们先来看今年刚发生的一个事件。最近媒体报道国家公安部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会上报告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办理假证件的窝点。此窝点制造的假证件达44 种,种类涵盖了建筑、医疗、金融等八个行业,入侵各个省市政府人事网站多达73 个。他们以架建非法查询链接,篡改数据库、盗卖个人隐私数据资��,制造假证件于一体。其中有165 人被逮捕,收缴各类假证书7100 多本,假印章10000 多枚。从侦办过程中获取的电子证据来看,被入侵的185 个政府网站涉及30 个省、市、自治区。在其数据库中发现3 万多人办理各类假证,涉案金额3 亿多元;盗卖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数据300 多万条[1]。这条新闻报道意味着什么呢?就是说一个人的假资历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得到“验证”,然后可以当真的使用。其实这只是个大案要案,如果以分散的,零散的方式来看待这类事情,每一个中国人都很容易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公交站台,马路、电线杆、墙壁上看到**的手机号码。积少成多,我们无法知道有多少还没有查出来的窝点在做此事,又有多少人受惠于此。

讨论至此,这里所提供的数据还是在犯罪的范围内。其实山寨的精妙之处就是打擦边球,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更加重要的还在于社会某一层面或方面自身也在严重地同质化。我下面以中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和毕业的情况为例,来看一看教育方面的情况。

我以中国教育部网站上公布的本科生入学和毕业之比,绘出上述图表,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全国本科毕业生的非正常毕业人数平均维持在10%上下,而非正常毕业人数具体又分为结业、休学、退学、开除、死亡、转出等。如果以此比例来推断中国大学毕业生的合格率,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很特殊的原因,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几乎全部都能毕业。中国高教的这一模式在中外高等教育对比中被称之为“严进宽出”,而西方模式是“宽进严出”。以严进宽出的方式来发展高等教育,必然导致大学生教育的同质化倾向,也就是说,只要考上了就能合格地离开,由此模式,学生在校的学习等级、测评、档次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以我了解到的某师范大学个案为例(其他学校受访学生也提到过同样问题),还有更奇妙的事情发生:免试读研本意味着该生的学习成绩好。可从成绩单上看,其成绩并没有不读研的学生好。这个现象看上去很奇怪,但深入了解发现,由于普通毕业生需要找工作,他们拿到好成绩,才会有单位录用,而读研的学生已经不需要好成绩了,所以就可以把好成绩让给毕业生。可见成绩是可以调换和调整的。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既然该毕业生有好成绩,那他们当然就是好学生。又比如,出国留学需要写推荐信,而更多的情况是,推荐信由学生自己写,让老师来签字。或许,我们可以设想,“严进宽出”至少还是能够区分考上大学和考不上大学的差异吧?且不说目前大学扩招、合并、专升本本身已使得本来考不上的人都可以考上不错的学校,仅就成人教育、网络本科生以及硕士层面的EMBA 班,再加上带有擦边球性质的各种培训班等,已使得大学文凭遍地开花。当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让更多的人受惠,并没有问题。这里的问题是无论哪种教育培养模式,其内外都在迅速地同质化。再比如,中国各个行业部门都有各式各样的评奖、评选、评优活动。它的初衷是为了增加单位质量和品质的区分度和纯粹度,但是很多奖评下来什么也不能证明:它们不是按名额分配的、轮替的,就是花钱、搞关系得到的,甚至是自己评自己的[1]。另外在公务员队伍中的买官卖官现象,官出数字,数字出官问题也屡见报端[2]

总而言之,所谓社会同质化趋势的现实表现就是,社会在价值和激励机制上都认可一社会单位无论用什么手段、方式和方法,只要最终实现“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就行。


四、同质性社会的运行机制

以上所列举的种种现象,旨在说明同质性社会容易产生哪些问题,绝没有认为该特征社会体现的都只有负功能之意。其实,最有信用的社会完全可以是一个同质性社会。它在传统意义上的典型形态就是乡村共同体。乡村共同体可以维持极高的信用,主要来自于人口的不流动所构成的熟人社会,包括前面所提及的地区、习俗和方言等。如果要问,现代社会何以在同质化的运行中出现负功能,答案正是我们以何种方式方法来维持社会的同质性。当中国式的劣胜优汰法则在社会与市场中大行其道时,负功能便发生了。

同质性社会自身的正负功能皆来自于该社会具有这样的假定:社会运转的本身是沿着一个一致性的大方向前行的,这一大方向可以是宗教信仰、文化价值、意识形态、大众时尚,当然也可以是拜金主义、机会主义等。在这一假定中,社会自上而下倾向于对某种目标和方向做全民性动员,而全民也会自下而上地发生一窝蜂式的行为。由于社会的这一特征,该社会运行的方式是用口号、声势、舆论、风潮、热点和运动来解决政治、文化、市场乃至细节方面的问题;也可以以树立典型或者试点推广,乃至强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来推动全社会发生改变。如果以异质性特征来衡量同样的现象,那么除了特殊的战事、社会运动或科学技术革命之外,很多人物、典型、事迹或者思潮均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在同质性社会中的成员看来,认定一种经验或者一个人的事迹是能够被全体社会来效仿的,即使行业不同,经验也可以交流,事迹也可以被感染,精神也可以受鼓舞。当然,社会的这种一体性特征,也有自身的危险性。那就是如果一些违规、越轨、失范性等行为一旦不能遏制,有了自己生存的土壤,就会迅速蔓延开来,社会的各个方面或层面也将竞相模仿,其利益诱惑让社会自身难以抵抗。究竟同质性社会的正负功能如何确定,还是在于社会根据大目标和大方向所给予的奖惩机制如何确定。比如当社会将个人经商行为定义为投机倒把行为时,任何个体经商活动都会受到社会的惩处;当社会让违规经营屡屡得手而可以快速致富时,社会通过勤劳致富的方式就受到了压制。

效仿、蔓延与扩散是同质性社会运行的基本特点。这一特点导致了以何种方式来引领社会趣味或者潮流是此社会健康与否的关键。在近代化的过程中,或在社会动荡的岁月中,以崇高的理想主义,用中国式进化原理来求生存乃至进行革命,是无可厚非的,但在改革开放中,适者生存的原理就并非合理了。以失范的方式来搞活市场实质上走的是私利至上或机会主义的路线。它采取的方式是搭便车的人比开车的人还神气。一旦这样的方式可以频频得手,其示范效应就会产生。考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经营和地方经济成长的最常见现象就是它们往往由失范或机会主义起家,等发迹之后才回归正途。作为一种发展模式,这是一些人热捧和鼓吹山寨文化的理由,也是学界找到的“阶段论”来解释的路径。但是本文的同质性社会概念排斥这样的学术观点。因为在社会学意义上(不是个体意义上),山寨或投机取巧不是社会同质化的原因,而是社会同质化的结果。判定上述这一判断之正确与否,在于考察当社会试图遏制假冒伪劣或山寨文化现象时,此类现象是否减弱。比如早在20 年前,中国就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质量万里行”活动,最终是假冒伪劣品在逐渐萎缩呢,还是不断地扩张,甚至更加恶劣呢?我想,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人都能回答这个问题。可见,现在的问题是,即使社会为了维持自身的区分度和纯粹度,一再遏制某种社会单位质量和品质被侵犯和克隆,但同类事件不是在转移阵地,就是间歇性地死灰复燃。我在上面讨论中国社会同质化的现象时,最终讨论到教育、评奖和公务员问题,目的就是想证明同质化不是由假冒伪劣品带来的,而是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和方面都在同质化,同时也想表明,这一特征已经进入了该社会的核心领域。“教育”作为社会再生产的手段,触及的是社会成员自身的文明质量和品质的提升,如果这一质量和品质没有了区分度和纯粹度,那么当他们进入社会各个层面和参与社会运作时,就会以同样的手段强化整个社会的同质化;而“评奖”本是用来表彰单位质量和纯粹度的最有效方法,具有很高的价值追求和激励特征。如果这其中发生了同质化问题,那么很多奖励不但失去了评比的作用,而且会激发社会发生更大的不公平性,最终大面积地摧毁社会各方面或层面的单位质量或品质,导致整个社会的虚假繁荣,还带来了社会民众对各种质量和品质的质疑。至于官员身份、政绩都能造假,那么引发的则是政府公信力的整体性下降。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社会整体上具有异质性特征,比如在差序格局[1]这一模式中,中国人把身体视为小宇宙,天地视为大宇宙;个体为小我,世界为大我;个人生活是小家,社会生活是大家,最终想达到大同的境界等;又比如孝本来是一个家庭内部的,重点为父子关系的概念,但讨论到最后却实现了“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再比如传统中国人价值观中的平均主义,“有饭大家吃”以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等也有强烈的同质性色彩。当然,之所以传统社会中的同质化的因子最终只停留在思想和理想的层面而没有转化为生活现实,一方面在于这个模式在实践中,有强烈的家乡观念,而走不到更远的国家层面上去;另一方面,中国官僚体制导致的官家在等级和规格意义上,对区分度和纯粹度也有严格的要求。或者说,中国传统社会更多的是在思考方式或者社会心理上有同质化倾向,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受制于异质性。比如不同阶级和等级之间有较强的区分度,即身份、地位和文化。官家的许多象征符号或物品(比如图案、颜色和生活用品)民间禁止使用等。在计划经济年代,由于社会官员以工农干部为主体,文化特征式微,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已被摧毁,但由于供给制同行政级别挂钩,部分地确保了社会同质化不能奏效。

当然,市场经济的发育本身也不意味着社会同质性的发生。依据西方社会学家的看法,其分化性主要是根据职业群体或法人团体来区分的[2]。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缺乏这类组织所发挥的功能性作用,更多的区分度和纯粹度主要由国家设立的各个部门来监控。而各个部门在很多方面不作为,或等待着出现大事件的启动或一波运动的来临,进而社会信用的修复也就真地需要借助于一场社会运动了。而当这一方式被社会自身所抛弃,或者不再奏效时,或更有甚者,当一些部门同违规者之间达成共谋时,那么社会自身除了以贫富作为区分度外,其他方面的差异则消失殆尽了。回到贫富中来看,衡量贫富的标准是金钱,可正好金钱在社会单位的区分度与纯粹度上是无效的,或者说,金钱是打破社会区分度的最有力的武器。因为当金钱在社会上可以获得一切的时候,也就是社会无法显示其差异性之际。

当然,从表面上看,拥有金钱数量的多少似乎可以衡量生活品味和品质的不同,但从深层次上看,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同质性内部的差异上,不体现异质性。比如有钱人用高档品,没钱人可以用冒牌货;富人用行货,穷人可以用水货;更不用说当“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可以收买一切”成为社会普遍的价值观时,那么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出卖良心,或者铤而走险,无所不为。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社会的区分度和纯净度本来是由地区、文化、等级以及方言,后来又转化为供给制中的行政级别来确立的,而当社会进入到金钱至上,或曰金钱通吃的社会时,那么任何一种区分度和纯粹度都烟消云散了,最终连货币自身也在良币与劣币中挣扎。


五、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的比较

考察社会学概念的发生史,有的概念是来自于社会学者在讨论某种社会问题时所做的创建。比如托马斯的“情境定义”来自于对“不适应的少女”的研究[1];涂尔干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来自于社会对犯罪惩罚的总结。而我这里所谓的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则来自于对社会信用危机的思考。当然,从一些特征上看,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的提法比较接近于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在涂尔干看来机械团结是社会由一种具有共同意识的人群组成的。个体之间没有差别,只有人们共同形成的信仰和感情。而有机团结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职业伦理和法人社团构成了社会联合的基础[2]。比较而言,机械团结讨论的重点是,一种共有的信仰、道德和习俗所形成的意识是如何处罚和排斥失范行为的。但同质性社会显得更加现代,层次与方面更加多样以及更加关注各现象之间的同构关系。它表明了社会的现代化(分工)未必走向有机团结(这是涂尔干的重点话题),而可以依然维持着文化-社会-经济的同质化倾向。另外,机械团结也不讨论同质性社会所表现的下述两个特征:一是各个社会层面和方面内部的同一化的趋势,即任何可以划分出来的社会单位,都同其他单位之间没有明显区分。要说区别,更多的表现在规模性或复杂性方面,而不表现在各社会单位的边界划分方面,进而导致社会的个别特征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代表性,反映着社会整体性特征,而非向机械团结那样,认为社会整体是个体的集合。二是任何社会层面和方面倾向在彼此之间寻求过渡地带,而不设边界。过度地带是一种渐变的、有余地的、连续的、灵活的部分,并生成了大量的民间智慧,比如擦边球、变通、关系运作等。此时,社会与市场的运行重点就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寻求权宜的方式,诸如灰色地带、作假、做戏、做局、面子功夫、名实分离等。它们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活力”。

当然,投机取巧、搭便车的动机在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可是社会形态不同,发展的方向会有所不同。比如说异质性社会一样潜伏着丛林法则或搭便车的行为,但社会为了抵制这一行径,会借助法律、制度、社团以及职业伦理来维持社会正常运行,也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给予重罚等。可同质性社会更多地对此类现象抱有容忍、同情、法不责众乃至鼓励的倾向。“水清则无鱼”或者“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是这一社会的普遍共识。如果社会的容忍度或者同情心让一切皆有可能的话,那么社会的宽容度就在急剧增大,其逻辑变成了“他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此时的“水塘”成了浑水摸鱼的地方或“林子”成为恃强凌弱的战场。在异质性社会,不容忍与不同情是设立边界和制度的前提。唯有如此,社会才可能确立各单位的质量和品质,并通过相应的技术、专业和职业及行业标准以及配套的制度和法律,确保该社会的信用。

假如一个社会的同质化现象很严重,是不是意味着确立社会单位质量或品质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此时此刻的它们很容易流于形式或变得形同虚设。比如,如果奖励证书不能证明一个人、一个社会单位的工作业绩、一个品牌的质量,那是不是说评奖就失去了意义?其实这是对同质性社会的一种误解。社会的同质性并非个体的同质性。从任何角度来看个体,个体作为一生物体,都是不可能同质化的。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包括体质、外表、性别、健康、身份、能力、经验、经历、技术、知识、专业、工作等。

它们是人格理论或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同质性和异质性只能形成于社会层面,是依赖于某种形态的社会究竟,是依照个体的异质性为理据,相应地建立有单位区分度和纯粹度的社会,还是忽视个体的异质性,按照社会大方向和大目标构成极为相似的人群组合。比如异质性社会同市民社会的特点是相通的,该社会设立不同的组织、社团、俱乐部等,以成员或会员制的方式来区分内外群体,并对自己的人员设立章程,由此,整个社会也相应地建立起形形色色的制度,以维护这些群体的存在和运行。如果一个社会不考虑个体的异质性,而是根据上面所说的大目标、大方向来吸引个体,那么该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大概率价值观”[1]。大概率价值观一方面令社会各个层面不顾自身特点,在一特定时期内发生一种类似的热潮,比如经商热、下海热、出国热、文凭热、购房热、购车热等;另一方面也驱使社会不顾一切地迎合当下口味,并刺激着许多人的发财梦想,让良莠品种共处于同一环境之中。“共处”不是说劣质可以打败优质,更不可能优品淘汰劣品,而是说社会自身没有一套机制可以剔除其中不合格的,不好的,违规的,虚假的部分,它只能让百姓自己看着办,造成繁荣与危机同在。当社会走入这一地步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心存侥幸和传播小道消息成了他们生存的无奈之举;而对特权阶层来说,“特供”成为该阶层的首选。

或许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国社会成为不了异质性的社会?难道有关标准、制度和法律在同质性社会就不能建立和执行吗?或者能不能这样认为,不论什么社会,只要建立和执行了这些规章制度,社会信用就能有所保证?有关这些疑问,触及到了社会运行机制的最核心问题。对于前者的解答是,如果劣胜优汰的法则盛行,社会就会向负功能性的同质化方向发展;而对后者的答案是,就社会形态而言,同质性社会的构造是网络化的,异质性社会是组织化的。网络状的社会强调的是一切壁垒在关系作用下都能通达、畅通,当然也离不开就此引申出的变通和权宜;组织化的社会强调的是资格与界定以及相关法规。社会为了守住这一界限,会让一切公共事务尽可能受到群体内部成员或社会公众的监督。可见,同质性社会强调的是关系,异质性社会强调的是社会资本。关系的重点是在公私之间打开局面,让人情和面子运行起来;社会资本的重点是实现个人与社群之间的制度性关联,以促进信息传播与信任建立[2]。所以,以人情与面子的关系方式来运作社会,人们可以逾越制度,用以处理打通社会本应具有的区分度和纯粹度时可能引发的麻烦;而社会资本是以个人参与组织,或组织连接组织,让社会单位通过参与而同组织之间构成共担和共享的关系。或者说,在同质性社会,建立关系就有力量,在异质性社会,组织起来才有力量。可见,关系运作最契合同质性的社会。而社会资本则适合在异质性的社会运行。当然,关系是否能够畅通无阻地运行,最终还是要同权力相结合,共同成为劣胜优汰的保护伞,而社会资本的运行则很难同权力挂钩。


六、结论

总之,一个社会的信用如何不是单纯地指望道德回归,加强监管或者完善制度来实现的。社会在自身的传统与变迁中有其形态、思维方式、价值导向和机制上的运行特征。如果我们意识不到中国社会的这一整体特征性的问题,那么很多具体措施往往不是收效甚微,就只能做些面子功夫,而社会自身则依然一波又一波,一浪又一浪地释放出自身的能量。这一能量原本深藏于中国市井或民间的生存智慧之中,但随着西学东渐,它们同达尔文进化论之间构成了一种巧妙结合,并在落后就要挨打的时代背景下迅速地积聚和膨胀,形成了一种本土的社会或个人的竞争性理论。当这一理论在社会上散布开来之后,其原理性特征在知识界受到狂热追捧,其应用性特征则在民间被日常化为一种生存哲学。

其共同点就是认为社会如同“丛林”,不同层面的阶级、阶层、单位、个人等都可以用“丛林法则”来让自己成为“适者”和“天择”的一方。

在传统社会,因人口的不流动与共同遵循的文化价值观,也会构成同质性的社会。这时,社会同质性非但不导致信用危机,而且可以维持极高的信用性关系。可在人口流动的市场社会,受丛林法则的推动,社会同质化趋向不但迅速加剧,而且体现出了其负面性的、极端性的特征。可见,同质性社会的维持方向关键在于其价值导向。而当社会中的金钱至上成为价值主流之际,社会自身各个层面或方面的区分度与纯粹度就消失了。总体上看,社会信用的危机似乎是一个“劣币驱除良币”的过程。这其实是一个比较夸大的说法,更为客观的说法应该是劣币与良币比翼齐飞。显然,如果市场只有良币没有劣币,该市场自然最好,信用最高;如果市场只有劣币没有良币的话,要么劣币代替良币使用,要么信用全无;所谓劣币和良币的共生,不意味着市场的好与坏,而是预示了人们对一切已经丧失了判断力。

丧失判断力既不会让社会瓦解,也会不让社会健康,只会让社会名实分离,喜忧参半,形式主义盛行。可见社会信用危机的最根本问题就是整个社会进入了判断力丧失的状态。当社会和市场生活中的好与坏,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正品与次品,真品与冒牌,合格与不合格,有毒与没毒,有害与没有害,有保��与没保证等等之间的界限消失时,信用的危机就到来了。当好的可能是差的,真的或许是假的,实的也许是虚的,“是的”其实是“不是的”的时候,林林总总的制度就成了摆设。假如低劣一旦有机会在社会、经济、文化及教育中大行其道,那么优品质就只好自动放下身段,与劣品为伍,甚至被其拖垮。儒家本有一个很好的思想,叫“和而不同”。以此观点来看,“和谐社会”恰恰不是一个同质化的社会,因为这同质性意味着“同而不和”。事实上,大量的虚假伪劣混迹于社会,的确导致了社会矛盾重重和一次又一次的社会恐慌。我想,如果中国要想实现和谐社会,那么社会形态则必须向异质性转化。比较而言,在社会的这一转化过程中,物质层面的同质性在一定时期是可以整治的,而激励机制与价值观层面的同质性则会积重难返。要想摆脱社会信用危机,我以为,一切有利于增进社会单位区分度或纯粹度的措施、方法和手段都是值得大力鼓励的,反之社会将设立机制不惜代价地加以惩处。此时此刻,关系与权力将成为最终堡垒,这关乎打“苍蝇”打不打“老虎”的问题。如果这一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则会出现一个更大的连环套,即社会为恢复其判断力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会在这里搁浅。

翟学伟,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本文系200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研究”(批号09&ZD05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严复:《天演论》,见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严复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年版,第13 页。

[2]胡适:《四十自述》,见《旧籍新刊》胡适、马叙伦、陈鹤琴:《四十自述·我在六十岁以前·我的半生》,〔长沙〕岳麓书社1998 年版,第40 页。

[3]详见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第87-94 页。

[4]浦嘉珉:《中国与达尔文》,钟永强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57-65 页。

[1]李零:《花间一壶酒》,〔北京〕同心出版社2005 年版,第124 页。

[2]参见罗志田:《机关枪与线装书:从“国学书目”论争看民初科学与国学之间的紧张》,〔成都〕《四川大学学报》2002 年第6 期。

[3]鲁迅也有此观点,见鲁迅:《忽然想到(十至十一)》“补白”,鲁迅:《华盖集》,《鲁迅全集》第3 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年版,第96 页,第100-101 页。

[1]中国社会各个行业、部门、政府及学会的奖项五花八门,内情十分复杂,黑箱操作也很严重,一般不为外人所知。我这里只能以公布出来的个案为例,而不可能有统计数据。有关个案可参见陈平(编著):《新中国诚信变迁:现象与思辨》,〔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166-169 页;魏昕、博阳:《诚信危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版,第194 页。又参见李松:《中国社会诚信危机调查》,〔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1 年版,第286-290 页。

[2]参见陈平(编著):《新中国诚信变迁:现象与思辨》,〔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170-173 页;李松:《中国社会诚信危机调查》,〔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1 年版,第246-250 页。

0
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