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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对民生建设目标的新认识
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关键一环。早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提出了“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五有”民生建设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五有”拓展为“七有”,标志着我们党对民生建设目标的认识形成了崭新的整体性理论概括,具有高屋建瓴、统领全局的战略意义。
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但是,我们党并没有盲目乐观、沾沾自喜、故步自封,而是时刻保持高度清醒,脚踏实地、冷静客观地思考发展问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尽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必然还有一个长期的过程,也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还会面临多种发展问题。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体现在民生领域,主要表现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问题依然明显、群众生活难题依然较多。可见,从“五有”到“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提出,是我们党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勇敢直面,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彰显了我们党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坚定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力量和智慧的来源,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环境等方面,切实考虑人民群众新需求、关注人民群众新意愿、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新问题,使人民群众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应该说,从“五有”到“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拓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昭示了我们党对问题导向治国方略的战略谋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法。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我国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建设的目标之一,体现了我们党对人口发展问题的高瞻远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并作出了“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弱有所扶”作为民生建设的目标之一,正是体现了党带领全体人民彻底消灭区域性贫困、同步奔向小康的坚定决心。可以说,从“五有”到“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提出,真切体现了党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问题意识,也体现了党坚持以问题导向构建社会治理格局的治国方略。
印证了我们党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切实践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探索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从未放弃对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的追求和努力。面对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效率与公平失衡、城乡差距扩大等一系列发展性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倡导共享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内在地彰显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取向,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这是因为,共享发展理念始终以人为核心,始终关注人的价值、人的需要和人的发展。从“五有”到“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提出,有力凸显了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我们党坚定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以之引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就必将对全体人民起到巨大的精神鼓舞和激励作用,就必将在最大程度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必将强有力地推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
彰显了我们党对补齐社会建设短板的坚定决心。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认识经历了从“两个文明”到“三位一体”,再到“四位一体”,又跃升到“五位一体”的过程。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并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众所周知,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在于通过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需求。然而,人民的需求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改善民生的内容也应该是一个不断拓展充实的过程。只要人民对改善民生的期盼还在不断提升,社会建设的任务就依然艰巨。从“五有”到“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拓展,补齐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的短板,涵盖了民生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真切牵挂,表明了党对新时代民生建设新问题、新需求、新内容的深切关注。
*作者:陈成文 胡彬彬,分别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首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