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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

性别视角下中国农村儿童的暴力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2022-12-17 作者: 万国威,徐毅成

摘要:童年暴力是在世界范围内严重困扰儿童身心健康的顽疾,但有关我国农村儿童暴力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影响的讨论非常有限。本文依托在我国8个省份开展的实证研究,在性别视角下对2409名农村男童与2534名农村女童的童年暴力议题进行针对性讨论,得出了三个结论:一是中国农村儿童遭受到了较为普遍的躯体和情感暴力,男童比女童遭受到更多的暴力行为;二是童年暴力风险会给中国农村儿童的心理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遭受童年暴力后女童比男童更容易出现抑郁情绪;三是良好的家庭关系能够有效抑制中国农村儿童的抑郁情绪,环境支持因素的作用则可能被高估,且男童与女童在心理伤害的修复过程中存在性别异质性。未来保护受暴力伤害儿童的社会政策应当在尊重性别差异的基础上逐步降低童年暴力的发生率,阻断童年暴力转化为儿童抑郁的途径,并注重提升现有心理康复机制的专业能力。

关键词:童年暴力;心理健康;儿童抑郁;性别差异;农村儿童

作者简介:万国威(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徐毅成(甘肃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童年暴力是影响世界各国儿童身心健康的顽疾,不但会给儿童带来诸如下丘脑、杏仁核及肾上腺等生理结构上的严重损伤,而且会引发持续终身的抑郁、焦虑、创伤后压力障碍等精神问题。因此,对其的治理已成为各国儿童保护政策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然而,从实践效果来看,以澳大利亚的《家庭法》(1975年)、英国的《儿童法》(1989年)、日本的《防止虐待儿童法》(2000年)、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和美国的《防止虐待儿童法》(2010年)为代表的儿童保护法律虽然都明文禁止童年暴力,但是截至2010年,全球家庭内部的躯体暴力和情感暴力发生率分别为22.6%和36.3%,校园欺凌的报告率也达到了34.5%,这表明童年暴力的治理是一个缓慢且艰困的过程。

童年暴力的性别差异是当前学术界广泛关注的重点议题。一些研究发现,囿于父权制社会对男性的期待度更高且惩罚男童具有更小的道德负罪感,男童更容易遭受到来自家庭内部和外部的暴力。同时,男童更具攻击性的行为、更难以遵守纪律及更多的问题行为通常也会导致其拥有更多的受害经历。但是上述研究结论也存在争议,一些学者声称女童更容易因自身反抗能力的局限而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对于童年暴力的创伤结果而言,尽管多数研究声称女性比男性强化了暴力创伤,但是仍有研究指出上述结论是不准确的,男童与女童具有相似的暴力创伤结果。而在暴力创伤的影响因素方面,虽然普遍的结论认为不安全的家庭依恋、不充分的环境支持和脆弱的个体资本是制约儿童情绪调节能力的因素,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男童与女童在暴力创伤方面的影响机制似乎也存在差异,女童的创伤影响机制比男童更为复杂多元。

考虑到儒家社会对于“虎式育儿”(tiger parenting)的高度推崇和长期的重男轻女意识,研究中国男童与女童的暴力经历及其创伤后果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然而非常可惜的是,时至今日,有关该问题的研究普遍存在两个重要的学理缺陷:一是目前的实证调查主要以天津、武汉等发达城市的点状研究为主,而以全国农村地区为调查区域的实证调查非常匮乏,考虑到部分研究已经证实城市儿童和农村儿童在家庭虐待和校园欺凌上具有显著差异,这无疑对我们准确评估中国童年暴力的整体状况极为不利;二是既有研究主要对童年暴力的形成原因及预防策略予以讨论,但缺乏对童年暴力创伤及其影响因素的深度剖析,这对于优化童年暴力的创伤修复机制非常不利。基于上述两项不足,本文希望通过一项涵盖中国8个省份4943名被调查者的实证调查来探讨中国农村儿童的暴力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研究具体讨论三组问题:一是中国农村儿童暴力的发生率及严重性如何,是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二是中国农村暴力受害者的抑郁状况与非受害者相比具有何种变化,暴力对男童与女童抑郁情绪的影响类似吗?三是影响中国农村儿童抑郁情绪的因素主要是什么,男童与女童抑郁情绪的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性别异质性?

二、文献回顾

(一)暴力风险及其性别差异

童年暴力通常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父权主义文化及儿童福利服务能力息息相关。那些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通常会在巨大生存压力下倡导集体安全,因此带有惩罚教育性质的童年暴力就会成为家庭或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重要手段。在父权主义文化的深刻影响下,部分儿童或是表现出对暴力的充分宽容,或是因避免家族耻辱而刻意降低报告率,从而助长了童年暴力的发生。而缺乏儿童福利资源链接能力的家庭通常也会对童年暴力更加推崇,不良育儿理念、习俗与技能会使得养育者和教师在实施暴力时承受更少的法律与道德责任。由于中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儒家文化中的父权主义思想较为浓厚,且当前的儿童福利服务仍然坚持以孤弃儿童院内养育为主的“补缺型”特征,这可能预示着我国的童年暴力处于一个相对普遍且严重的阶段。

尽管童年暴力被视为各国儿童普遍面临的困境,但不同国家的报告率呈现出了巨大的性别分化。根据最近十年各国的统计结果,男童通常比女童更容易遭受来自家庭的躯体暴力,这一情况在以色列(男童为17.6%,女童为12.2%,p≤0.01)、土耳其(男童为63.1%,女童为41.6%,p≤0.01)、越南(男童为22.2%,女童为16.4%,p≤0.01)等国得到了普遍证实。上述现象在校园躯体暴力的测量中也能够得以印证,来自美国(男童为12.4%,女童为4.4%,p≤0.01)、新西兰(男童为23.4%,女童为6.4%,p≤0.01)、韩国(男童为6.0%,女童为3.3%,p≤0.01)等的证据均表明男童遭受到更加严重的校园躯体欺凌。对此现象通常有两种解释。一方面,这可能与父权主义文化烙印下男童和女童的性别角色定位有关。由于女童比男童通常具有更加脆弱且更需保护的性别形象,因此对女童的家庭或校园躯体惩戒往往带有更强的道德负罪感,并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文化保护。同时,对于女性顺从懂事等性别角色的塑造也使得女童更少参与同辈之间的躯体攻击。另一方面,这也可能与男童更多的反社会行为及其更强的反抗暴力意愿有关。在父权主义浓厚的家庭,惩罚不听话儿童往往被视作育儿的有效方法,而男童与养育者对抗的态度可能会因激怒成人而造成暴力升级。对于校园欺凌而言,男童遭受暴力后通常会伴随着更为激烈的反击,这使得男童间的被欺凌行为可能转化为相互之间的暴力行为。

而在情感暴力的报告中,不同国家的性别差异似乎存在较大的争议。其中,英国(男童为8.3%,女童为11.7%,p≤0.01)、苏里南(男童为47.1%,女童为57.1%,p≤0.01)、菲律宾(男童为19.3%,女童为26.4%,p≤0.01)等国的数据普遍显示女童遭受到的家庭情感暴力风险更高,但韩国(男童为15.5%,女童为11.0%,p≤0.01)、印度(男童为89.5%,女童为75.9%,p≤0.01)、越南(男童为33.1%,女童为30.7%,p≤0.05)的调查均发现男童在家庭内部遭受情感暴力的几率更高。在校园暴力的测量中,美国(男童为14.3%,女童为17.8%,p≤0.01)、加拿大(男童为12.6%,女童为16.0%,p≤0.01)和巴西(男童为27.7%,女童为31.1%,p≤0.05)等国的经验虽然普遍证实女童在学校的情感暴力问题更为严峻,但也有来自新西兰(男童为36.3%,女童为21.4%,p≤0.01)、伊朗(男童为20.9%,女童为13.3%,p≤0.01)和东南亚国家(男童为15.0%,女童为12.1%,p≤0.01)的研究发现男童在校园中具有更高的情感暴力风险。因此,哪种性别的儿童更容易遭受情感暴力目前尚未达成共识。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的第一组假设可以设定为:

H1a:中国农村儿童遭受到了普遍且严重的童年暴力;

H1b:中国男童比女童具有更高的童年暴力风险。

(二)暴力创伤及其性别差异

童年暴力对儿童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涉及胃痛、头痛、疲劳、睡眠困难和食欲不振等生理问题及抑郁、焦虑、孤独感、低社会自尊和低自我价值认同等心理问题。当然,童年暴力对不同性别儿童产生的影响似乎也存在差异。多数研究指出,女性受害者比男性受害者的暴力创伤程度更高。在遭受相似暴力事件后,女童通常会比男童表现出更高水平的抑郁、创伤后压力障碍、危险性行为及持续性药物依赖等内化的情绪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既与女性独特的大脑结构、神经系统功能及应激反应高度关联,也被认为与女童更容易将暴力行为内化为自身的情绪障碍有关。但也有研究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他们发现与女童相比,遭受暴力的男童具有更高的再次被侵害率、更低的性自尊、更频繁的危险性行为和更多的犯罪,因而男童的心理问题可能更为突出。上述问题的出现可能与男童对于暴力的外化策略有关,男性受害者更倾向于通过对外的攻击性行为来减少暴力带来的不适感,他们要么会增加对更加弱势儿童的攻击,要么会在家庭成员及同伴的煽动下对原有暴力攻击者进行报复。有中立研究指出,暴力创伤的性别差异并不明显,男童与女童遭受虐待后面临的抑郁、焦虑、自残、自杀、亲密伙伴暴力及精神疾病等风险未能显示出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暴力产生的后果对于所有儿童似乎是普遍的。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的第二组假设可以概括为:

H2a:遭受过童年暴力的农村儿童比非暴力受害者具有更高的抑郁水平;

H2b:在遭遇各种形式的暴力后,女童比男童具有更高的抑郁情绪。

(三)创伤影响因素及其性别差异

童年暴力对于儿童抑郁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非直接的,而是以儿童的情绪调节障碍为介导的。当压力事件作用于儿童后,情绪调节能力不足的个体就可能滋生更高的抑郁风险,因此儿童情绪调节能力的改善是有效阻断压力源与抑郁情绪关联的主要手段。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研究指出,家庭关系、环境支持和个体特征是影响儿童情绪调节能力的关键。

首先,良好的家庭关系被学术界广泛视为应对儿童抑郁的重要手段。一种观点证实,不良的婚姻关系会加剧儿童抑郁感,这不仅体现为那些生活在夫妻关系紧张家庭的儿童在遭受暴力后会滋生更为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及创伤后认知障碍,离异家庭或父母缺位家庭也会增加儿童罹患抑郁的可能性。另一种观点认为亲子关系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那些缺乏亲子照顾或具有不安全亲子依恋关系的儿童往往会在遭受暴力后具有更高的抑郁情绪,而父母在养育过程中的高参与度、高支持度及有效的亲子沟通是抑制儿童暴力创伤的重要途径。

其次,环境支持是另一种能够抑制儿童抑郁的保护性因素。来自各国的经验普遍证实,家庭和朋辈支持对于儿童的抑郁情绪具有很好的抑制效果。因为二者不但可以为儿童提供安全依恋,促使儿童将暴力归为情境因素而非自身问题,而且可以为儿童提供“友谊的保护”,即他们更有可能成为欺凌实施者而非受害者。来自社区与学校的支持作用被部分研究证实,如美国的证据显示,社区服务能够分别使青少年表现出内化和外化问题的可能性降低4—6倍,且受暴儿童在学校服务支持下也会出现明显的情绪改善。

再次,个体特征对于儿童抑郁的影响也被学术界广泛承认。一种观点认为,儿童的社交技能缺陷会深刻影响创伤修复,那些采取反思、内化情绪及经验回避策略来处置童年逆境事件的个体通常会具有更高水平的抑郁情绪。另一种观点指出,个体情绪处理能力似乎受到民族、年龄等人口学变量的深刻影响。不同族裔在创伤后精神不适方面展现的种族差异深刻反映了不同种族在暴力容忍程度及暴力归因上的重大分化。而在年龄方面,青春期儿童通常是暴力创伤的主要受害者,且暴力与抑郁症之间的关联会随着年龄逐步下降。

研究还观察到,上述三个保护性因素所发挥的作用也受到性别因素干扰。其中,家庭关系的好坏似乎对于女童的抑郁情绪具有更大的影响,不但母性关系质量与抑郁症状的相关性在女性中是独特的,而且家庭关系破裂与女童出现抑郁症状的关系比男童更为密切。这一现象的形成通常被认为与女性对家庭亲密成员具有更深的依恋感有关。对于环境支持因素而言,家庭与同辈支持对抑郁的缓冲价值对女性更适用,学校支持对于女性受暴者的影响效果也要高于男性受暴者。其原因可能与女性更愿意和关系亲密者敞开心扉并寻求帮助有关。这似乎预示着,影响女童抑郁情绪的因素比男童更为复杂。

基于此,我们提出的第三个假设为:

H3a:儿童抑郁受到家庭关系、环境支持和个体特征因素的共同影响;

H3b:影响抑郁情绪的因素具有显著的性别差异。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样本

本文的数据来自2019年6—12月在中国8个省份农村地区完成的实证调查。调查充分考虑中国的地理格局及经济发展水平,先后在四川(代表西南地区)、辽宁(代表东北地区)、河南(代表华北地区)、甘肃(代表西北地区)、陕西(代表西部地区)、湖北(代表中南地区)、江苏(代表华东地区)和广西(代表华南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展开。县域的选择主要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研究选择的每个县经济水平均在所属省份中间,与所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值均不超过25%,因此能够较好的代表本省情况。实际调查中,在每个县选择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居中和落后的乡镇各一个,能够较为全面地代表该调查地的情况。考虑到儿童的文字理解及问卷填答能力(四年级及以下儿童不具备填答能力),研究团队从该乡镇5年级到9年级随机抽取的班级展开整群抽样,被调查人员的年龄分布在10~16周岁。调查共计发放问卷5180份,剔除无效问卷后的有效应答率为95.4%,总样本量为4943人。

从样本情况来看,男童与女童分别为2409人和2534人,男童占比48.74%。从因变量来看,男童的抑郁值比女童更为有限(t=-2.97,p=0.00),但两者在抑郁症(χ2=0.23,p=0.63)及重度抑郁症(χ2=1.34,p=0.25)上的差异较小。在自变量的统计中,部分指标存在着性别差异。男童遭受到的暴力风险要高于女童(t=8.35,p=0.00),但其获得的父母支持(t=-2.40,p=0.02)、朋辈支持(t=-6.12,p=0.00)和教师支持(t=-2.86,p=0.00)要少于女童。在家庭关系的比较中,男童与女童在父亲家暴(t=1.47,p=0.14)、父子同居(t=1.90,p=0.06)、父子互动(t=1.62,p=0.10)、母亲家暴(t=1.10,p=0.27)及母子互动(t=1.32,p=0.19)等领域均无明确的性别差异,但在父子信任(t=5.09,p=0.00)和母子信任(t=-2.87,p=0.00)的测量中,同一性别的信赖度更高。而在个体特征变量的测量中,除了男童比女童年龄略微偏大(t=5.54,p=0.00)、攻击性行为较多(t=10.03,p=0.00)以外,其他因素均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

(二)因变量与自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儿童抑郁,测量使用的是美国精神医学会制定的DSM-5量表(11~17岁版本)。该量表不但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多的心理诊断量表之一,也被中国学者证实拥有良好的信效度,故该量表的本土适用性较强。研究问题的题干为“在过去两周中,你有如下情况吗?”。问题的具体选项分为九项子内容,分别为“感觉低落、抑郁、易怒或者绝望?”“做事没什么兴趣或乐趣?”“入睡困难、睡不踏实或睡得太多?”“胃口不好、体重减轻或者吃得过多?”“感到疲劳或精力不足?”“感觉自己很糟糕,或觉得自己很失败,或让自己、家人很失望?”“注意力难以集中,譬如难以专注地完成学校作业、阅读或看电视?”“动作缓慢或语速缓慢以至于其他人注意到?或者出现相反的情况,因为烦躁不安,比平时走动更多?”“有时候存在想要自己伤害自己的想法?”,回答包括为“完全没有”“偶尔几天”“超过一周”和“几乎每天”。实际测量中,9项子问题具有良好的测量效果,其克朗巴哈α系数为0.85,KMO系数为0.91,Bartlett的显著性为0.00。在统计过程中,研究先将个案的子选项按照“完全没有”到“几乎每天”进行0到3分的赋值,然后将九个子指标加总为该个案的抑郁值(0~27分)。抑郁症涵盖“重度抑郁症”与“阈下抑郁症”两种类型,两者都严格按照DSM-5抑郁量表的筛选标准确定,前者的标准为“在两周内至少有一半的天数出现了上述五种或五种以上的症状,且至少有一种症状属于抑郁情绪或失去乐趣”,后者的标准为“两周内至少有一半天数出现了上述五种或五种以上的症状,且并未达到重度抑郁症的标准”。

研究将暴力经历视为儿童抑郁的危险性因素。数据测量参考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青少年受害量表”(juvenile victimization questionnaire,JVQ量表)作为主要评测工具,该量表得到了国内部分学者的检验,显示出了良好的信效度结果。其中,躯体暴力的测量参考JVQ量表中的M1、P1、P2和P4版块题目来设计,题干为“在过去的一年,你是否遭遇过以下身体伤害行为?”,选项将“体罚”“打耳光”“打或踢头、胸等重要部位”“皮带、棍棒或钝器击打”“故意用硬物砸伤”“故意烧伤或烫伤”等六个选项作为子指标。情感暴力测量的题干为“在过去的一年,你是否遭遇过以下情感伤害行为?”。选项参照JVQ量表中的M2、P5、W1和W2等版块的题目设定为“故意辱骂”“侮辱你的人格尊严”“冷暴力,对你不理不睬”“对你缺乏尊重”“目睹或听到暴力行为”“被威胁使用暴力”等六个子变量。不同暴力类型的问题属性均为“总是”“经常”“有时”“偶尔”“从不”等五分类李克特指标。研究分别以“家庭”和“校园”来划分暴力出现的场域,故暴力经历可分为“家庭躯体暴力”“家庭情感暴力”“校园躯体暴力”和“校园情感暴力”等四个类型。实际测量中,四类暴力类型的克朗巴哈α系数为0.69~0.85,KMO系数在0.77~0.87间波动,而Bartlett的显著性均为0.00。在统计过程中,我们利用“暴力比例”“经常暴力比例”和“暴力得分”三个指标来测量暴力经历。其中,暴力比例为除“从不”以外所有选项的选择率,经常暴力比例为“总是”和“经常”两类指标的选择率。而暴力得分则先将“从不”到“总是”进行0~4分的赋值,然后分别平均为0~4分的区间值,用于计算儿童遭受各种形式的暴力水平。

研究还根据既有文献将家庭关系、环境支持和个体特征作为保护性变量纳入模型分析。其中,家庭关系变量考虑到父亲和母亲的区别而将两者分别测量,主要包括父/母亲暴力(分别测量父/母是否具有夫妻间的暴力行为,没有=0,有=1)、父/母子同居(分别测量父/母是否平时与儿童共同居住,共同居住=0,不共同居住=1)、父/母子信任(分别测量父/母是否在三个最信赖人之中,不在=0,在=1)和父/母子互动(分别测量父/母是否主动与儿童交流,不互动=0,互动=1)等四个变量,用于检验家庭关系对于儿童抑郁的修复作用。环境支持变量主要考察父母、亲属、朋辈和教师对于儿童的心理支持,包括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关心爱护及化解矛盾等四类,依照各主体提供支持的多少分别赋值0~4。而个体特征变量则主要测量儿童的年龄(连续变量,周岁)、民族(汉族=0,少数民族=1)、寻求帮助情况(是否遭受伤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不主动求助=0,主动求助=1)和攻击性行为(是否具有攻击性行为,没有=0,有=1,具体包含打架、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携带刀具、攻击他人、偷东西和索要毁坏财物等7种行为)等四个变量。

(三)统计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描述性统计、均值分析、线性回归和Logistic回归等方式展开数据讨论。其中,描述性统计用于暴力风险和抑郁症风险的性别比较。研究首先利用描述性统计报告了男童与女童在暴力比例(遭受暴力人数/样本总人数)、经常暴力比例(经常遭受暴力人数/样本总人数)、抑郁症比例(罹患抑郁症人数/样本总人数)和重度抑郁症比例(罹患重度抑郁症人数/样本总人数)上的基本数据(0%~100%的区间值),之后利用卡方检验进行群组比较。均值分析主要讨论暴力得分和抑郁值的性别差异,两类数据分别根据变量计算规则计算为0~4分和0~27分的区间值,接着利用独立样本t检验参与群组差异的数据统计。线性回归主要涉及模型1、模型4和模型5,着重依托回归系数(B)、回归系数的95%置信区间(95%CI for B)、标准误(S.E.)及显著性(p)来判定儿童抑郁值的影响因素。三个线性回归模型的调整后R2分别为0.24、0.32和0.35,方差膨胀系数(VIF)分别为1.47~1.70、1.02~1.71和1.03~1.75,Durbin-Watson值依次为1.59、1.85和1.81,各项指标均较好地符合统计学规定。Logistic回归则适用于其他六个模型,用来分析暴力对抑郁症及重度抑郁症的影响,研究主要观察模型中的优势比(OR)、优势比的95%区间(95% CI for OR)和显著性(p)。实际统计中,交互模型2和模型3的调整后R2分别为0.10和0.14,Hosmer-Lemeshow(HL)检验的显著性均符合规定(模型2:HL=2.78,p=0.81;模型3:HL=6.39,p=0.50)。模型6和模型7的调整后R2分别为0.14和0.18,HL检验结果良好(模型6:HL=2.72,p=0.84;模型7:HL=11.04,p=0.20),而模型8和模型9的调整后R2分别为0.25和0.20,HL检验结果也均服从统计分布(模型8:HL=9.16,p=0.33;模型9:HL=4.67,p=0.79)。由于研究中各指标的缺失值均小于1.98%,因此在后期处理上采取出现缺省值则删除该样本的方法来处置。

四、数据结果

(一)暴力风险及其性别差异

表1为我国农村儿童遭受到的各类暴力风险。结果显示,被调查的中国儿童遭遇暴力风险的情况整体较为普遍,约有39.92%~50.86%的儿童遭受到了各种类型的暴力。经常暴力行为的发生率有大幅下降,约有3.70%~10.64%的儿童会经常遭受各类暴力,显示中国童年暴力带有“高普遍性”和“低严重性”并存的特点,故H1a假设被拒绝。

表1还呈现了男童与女童在暴力经历上的性别差异。基于暴力比例的统计结果可知,除了家庭情感暴力以外(χ2=0.04,p=0.84),家庭躯体暴力(χ2=39.62,p=0.00)、校园躯体暴力(χ2=145.23,p=0.00)和校园情感暴力(χ2=21.67,p=0.00)均表现出了明显的性别分化,且男童比女童均具有更高的暴力发生率。类似的结论在经常暴力比例的测量中也能够观察到,男童比女童更经常地遭受除家庭情感暴力(χ2=0.42,p=0.52)以外的所有暴力类型(χ2=16.23~53.25,p=0.00)。而在暴力得分的统计中,除了家庭情感暴力以外(t=0.62,p=0.53),男童在家庭躯体暴力(t=7.51,p=0.00)、校园躯体暴力(t=11.94,p=0.00)和校园情感暴力(t=6.88,p=0.00)等指标的统计中均比女童具有更高的得分,因此H1b假设不能被拒绝。

(二)暴力创伤及其性别差异

表2展现了中国农村儿童遭受暴力后的抑郁创伤情况。统计结果显示,儿童在遭受不同亚型暴力后,其抑郁值会分别提升63.00%~105.83%(t=17.97~27.01,p≤0.01),抑郁症和重度抑郁症的发生概率分别为未遭受暴力儿童的1.59~2.64倍(χ2=35.65~156.19,p≤0.01)和1.92~3.37倍(χ2=10.52~36.00,p≤0.01),这反映出暴力对于儿童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同时,不同性别受暴儿童的抑郁情绪均有提升。从抑郁值的结果来看,遭受暴力后,男童和女童的抑郁值分别提升至原来的1.73~2.02倍(t=13.64~17.07,p≤0.01)和1.59~2.18倍(t=12.25~21.86,p≤0.01)。受暴男童罹患抑郁症及重度抑郁症的概率增长至未受暴男童的1.80~2.22倍(χ2=17.01~53.53,p≤0.01)和1.48~2.50倍(χ2=1.56~8.32,p≤0.1),受暴女童罹患抑郁症和重度抑郁症的比例则分别增长至原来的1.60~3.15倍(χ2=18.74~107.01,p≤0.01)和2.47~4.61倍(χ2=12.17~30.41,p≤0.01)。这显示暴力对于儿童的抑郁水平有普遍的负面影响,故假设H2a不能够被拒绝。

在性别比较中,女童比男童遭受到的不利影响要更为明显。表3中有关性别与暴力经历的交互模型显示,在经过均值中心化处理之后,随着暴力程度的增长,受暴女童的抑郁值不但比受暴男童增长得更为迅速(B=0.54~1.46,p=0.00),并且除了校园躯体暴力以外(OR=0.89~0.97,p>0.05),受暴女童在罹患抑郁症(OR=1.39~1.49,p=0.00)及重度抑郁症(OR=1.43~1.52,p=0.00)可能性上的变动也比男童更为突出。因此,女童比男童对于暴力创伤似乎更为敏感,故H2b假设不能够被拒绝。

(三)创伤影响因素及其性别差异

表4显示出了情况中国儿童抑郁影响的因素。研究观察到,无论是男童还是女童都受到了下述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暴力经历作为危险性因素对于不同性别儿童的威胁始终存在,儿童遭受暴力程度的增强会显著提高儿童的抑郁水平(男童:B=4.60[4.16~5.05],p=0.00;女童:B=6.60[6.03~7.17],p=0.00)并提升儿童罹患抑郁症(男童:OR=3.14[2.32~4.24],p=0.00;女童:OR=5.12[3.50~7.47],p=0.00)及重度抑郁症(男童:OR=3.59[2.08~6.19],p=0.00;女童:OR=8.97[4.95~16.26],p=0.00)的可能性。其次,以父子信任(男童:B=-0.64[-1.01~-0.27],p=0.00;女童:B=-0.67[-1.02~-0.31],p=0.00)、母子信任(男童:B=-0.50[-0.89~-0.11],p=0.01;女童:B=-0.68[-1.09~-0.26],p=0.00)、父子互动(男童:B=-1.13[-1.57~-0.69],p=0.00;女童:B=-0.79[-1.23~-0.35],p=0.00)为代表的部分家庭关系指标可以一定程度抑制儿童抑郁,且父亲的影响力似乎超过了母亲。再次,现有环境支持因素对儿童抑郁的抑制效应不明显,除了同辈对于女童的心理支持作用较为显性以外(B=0.22[0.07~0.36],p=0.00),父母(男童:B=-0.04[-0.16~-0.08],p=0.54;女童:B=-0.04[-0.17~0.09],p=0.53)、亲属(男童:B=0.06[-0.08~0.20],p=0.39;女童:B=-0.01[-0.16~0.14],p=0.90)、同辈(男童:B=-0.10[-0.25~0.04],p=0.27)及教师(男童:B=0.05[-0.07~0.17],p=0.42;女童:B=-0.09[-0.21~0.04],p=0.19)所进行的心理支持均不具有显著性。最后,儿童对外求助有利于改善儿童的抑郁水平(男童:B=-1.19[-2.23~-0.16],p=0.02;女童:B=-1.36[-2.33~-0.40],p=0.01),但攻击性行为反而会预示着抑郁水平的上升(男童:B=1.15[0.83~1.48],p=0.00;女童:B=1.06[0.71~1.42],p=0.00),而年龄的增长也会显著加剧儿童的不良情绪(男童:B=0.45[0.33~0.56],p=0.00;女童:B=0.76[0.63~0.88],p=0.00)。从整体上看,被调查儿童的抑郁主要受到家庭关系及个体特征的影响,但与环境支持因素的关联不甚密切,故H3a假设被拒绝。

表4还显示出儿童抑郁的影响因素也存在五个方面的性别异质性。一是父亲实施家庭暴力会提升男童罹患重度抑郁症的概率(OR=1.82[1.00~3.34],p=0.05),但对于女童罹患重度抑郁症则无显著影响(OR=0.40[-0.15~1.10],p=0.08)。二是良好的父子互动对于男童的抑郁症会有重要的舒缓价值(OR=0.56[0.40~0.77],p=0.00),但对于女童抑郁症的影响则非常有限(OR=0.79[0.57~1.11],p=0.18)。三是父母支持对于女童抑郁症的抑制更为显性(OR=0.85[0.77~0.95],p=0.00),但对于男童而言价值较低(OR=1.04[0.94~1.15],p=0.45)。四是朋辈支持对于女童的抑郁症(B=1.12[1.00~1.27],p=0.05)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其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对于男童而言,朋辈的影响力则缺乏统计学意义(OR=0.91[0.80~1.04],p=0.70)。五是青春期中后期的女童比青春期前期女童更容易罹患抑郁症(OR=1.18[1.06~1.31],p=0.00),但对于男童而言,年龄的影响明显降低(OR=1.05[0.96~1.15],p=0.32)。因此,不同性别儿童在抑郁影响因素上存在一定差异,故H3b假设不能够被拒绝。

五、结论与讨论

基于中国8个省份4943名儿童的实证调查,本文探讨了中国农村儿童遭受的暴力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研究得出了三个重要的结论:

首先,中国农村儿童一定程度上遭受到了较为普遍的躯体暴力和情感暴力,男童比女童具有更为严重的暴力风险。调查显示,约有39.92%~50.86%的儿童遭受到了各种类型的暴力,经常遭受暴力的儿童比例大致为3.70%~10.64%。这显示中国农村儿童所遭受的暴力以低频度暴力为主,其目标可能并非虐待儿童而是通过惩罚性教育来改变儿童的行为习惯。这种儒家育儿策略深植于中国以孝道为基础的传统伦理观念之中,强调儿童对父母及师长的绝对服从及对儿童不良行为的合法惩戒,体现出中国农村家庭/学校育儿理念与技巧仍然存在不足。在性别差异方面,除了家庭情感暴力以外,男童在其余暴力形式的测量中均具有更高的风险,这一发现证实男性躯体暴力劣势在中国农村地区同样存在。就躯体暴力的结果而言,三个原因导致中国的男童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一是与全球经验类似,儒家文化对男性坚韧勇敢的性别角色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男童会遭遇到更强的暴力。男童比女童被成人认为更加能够承受逆境,甚至认为逆境有益于他们长期成长,因此对他们的躯体暴力具有较低的道德责任。二是中国是具有“虎式育儿”教育传统的国家,这使中国对于养育人及教师的暴力行为保留了比其他国家更强的容忍度。由于男童的不良行为更多、纪律性更差,加之家庭对其的期待度比女童更高,因而他们通常更加难以达到家庭预期而被施予更频繁的暴力。三是对于校园暴力而言,男童之间的欺凌现象更加容易被忽略,因为受欺负并不符合儒家社会男性的规范角色,因而大量的暴力现象要么被非正式网络隐匿起来,要么会因激烈的反抗而形成被欺凌与欺凌现象的结合。校园情感暴力的男性劣势主要源于男童之间更强的攻击性及对攻击的激烈反抗,这一现象的背后仍然带有儒家社会对男性暴力的更强容忍度以及对男女性别角色的不同定位。对于家庭情感暴力而言,家庭在儿童养育过程中使用的适度言语暴力被视为维持家庭秩序的合理形式,因此对男童和女童而言,他们普遍都会遭受到较为频繁的情感伤害,尽管这种伤害会部分被合理化为“爱的表现”。

其次,暴力经历可能会给儿童的心理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女童的暴力创伤要比男童更严重。研究结果证实,受暴儿童不但在抑郁值的测量中比非受害者更高,而且其罹患抑郁症及重度抑郁症的可能性也会明显增加,这显示暴力给儿童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是全球普遍的。在遭受类似童年暴力的情况下,女童比男童具有更强的抑郁感,其罹患抑郁症及重度抑郁症的比例也有明显的提升。上述结果证实世界范围内有关女童创伤后负面情绪高于男童的结论在中国也有所体现。这一现象的形成虽然与女性独特的生理结构有关,但是更可能由不同性别的情绪识别能力、情绪处理方式和暴力归因引起。一是同龄女性比同龄男性更加早熟和敏感,她们对暴力行为及暴力的情感意义具有更深刻的理解,故女性在青春期前后的情绪识别能力具有更为明显的提升。二是儒家社会及父权制文化长期进行的性别教育很可能将顺从懂事标签化为女性的性格美德,这使得受暴女童难以通过外化的情绪宣泄来释放情感压力。三是由于针对男童的家庭暴力惩罚更多的与其不良表现有关,这有利于男童将遭受到的暴力合理化并降低抑郁感。遭受同龄人暴力欺凌后,男童会比女童展现出更强的回击倾向,这使得实施暴力和遭受暴力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而女童遭受到的暴力惩罚往往难以进行合理的暴力归因,这显然会加重女童的心理负担。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男童还是女童,遭遇暴力创伤后的抑郁症和重度抑郁症水平已经超过预期,这显示有关中国儿童抑郁及其影响因素的讨论迫在眉睫。由于中国现行教育体系对儿童心理健康普遍的忽视,良好成绩比健康人格更被视为学生阶段儿童成功的重要标志,因而抑郁情绪及其表现在事实上可能被激烈的学业竞争隐匿了。

再次,中国农村地区儿童抑郁的影响因素虽然主要以家庭关系为主,但抑郁的影响因素具有明显的性别异质性。研究观察到,尽管以亲子互动为代表的部分家庭关系因素会对儿童抑郁带来普遍的缓解,且环境支持因素的影响力被普遍高估,但影响儿童抑郁的因素仍然存在着五个方面的性别异质性。一是父亲对母亲实施家庭暴力往往会增加男童的抑郁症概率,但对女童的影响较小。其原因在于父亲实施针对配偶的家庭暴力可能更容易转嫁给男童,因为男童在儒家文化中普遍被认为更具抗压能力。二是父子间的互动对于男童的抑郁修复更为重要,这一发现与欧美的部分研究相同,显示为同一性别间的沟通交流具有更强的抑郁舒缓价值,其原因可能与同一性别人群的思维方式相近有关。三是父母支持对于女童抑郁症的影响更为显著,这表明遭受父母一方暴力后,另一方的抚慰对于女童抑郁情绪的抑制颇为重要,其背后的逻辑可能与女童对于家庭亲密成员更强的依赖感有关。四是朋辈之间的心理支持对女童更有意义,但对男童的价值比较局限,这一现象可能源于女童更加注重情感关系的塑造,乐于通过倾诉来获得心理抚慰。但值得注意的是,同辈群体的心理支持目前会加重女童的抑郁感,这不但与中国留守率过高及童年期暴力过于普遍所带来的共情心理有关,也与专业性强的儿童福利服务过于稀少有关。五是女童在青春期前后的抑郁感具有更大的差异,而年龄对于男童的影响较为局限。上述现象的形成可能与女童青春期后生理结构的变化及学业压力的增大相关,同龄女性强于同龄男童的情绪识别能力可能也会导致抑郁情绪的快速上升。

上述研究结果不但发现男童与女童在暴力经历及其心理伤害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也指出中国需要构建以性别为本的儿童保护政策。具体而言,未来中国农村儿童的暴力控制应当紧紧围绕三个方面来建构。一是应当高度重视家庭及学校场域中儿童暴力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家庭教育理念及儿童交往技巧的改善来降低暴力发生率,尤其应当重点降低男童在躯体暴力上的过度伤害。对于经常被施暴的受害者,社区和学校应当积极利用儿童主任及教师做好统计识别、定时走访、持续跟踪、信息转介和教育指导工作,提前做好重大家庭暴力及校园欺凌案件的预防和管控。二是应当正确认识当前儿童抑郁症及重度抑郁症的发生概率,高度重视社区及校园儿童心理康复机制的建设,有效切断暴力经历转化为情绪障碍的途径。对于具有暴力攻击行为的男童和采取回避交往方式来应对挫折的女童,尤其应注重诊断其是否具有潜在的抑郁症,并应辅以儿童抗逆力技巧的提升来改善女童在情绪处理和暴力归因上的应对方式。三是应当注重家庭亲密关系在儿童抑郁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注重同一性别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互动,积极通过良性的家庭建设降低不同性别儿童的抑郁水平。现有的心理干预机制应当积极提升专业能力,将青春期女童作为重点来加以关怀,合理培育同辈关系,进而对女童情感形成正向支持,支持专业心理医生及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抑郁的修复工作。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利用全国范围的实证调查证实了中国农村儿童暴力经历及其心理伤害的性别差异,有力弥补了中国农村儿童伤害议题讨论较少的学术局限,并为在我国构建以性别为本的儿童保护政策提供关键的数据支持。当然,研究也存在多个方面的局限性:一是由于东亚各国儿童在性暴力的测量中普遍会因家庭耻辱烙印而故意降低报告率,因此研究没有将性暴力纳入评测;二是作为一项回顾性数据,本研究无法有效对儿童暴力经历与心理创伤进行因果推断;三是抑郁本身也可能源于遗传性因素,这就需要在问卷测量过程中评估家庭遗传史,而农村地区偏高的留守儿童比例及较低的抑郁症医学诊断覆盖率使得对儿童抑郁遗传史的直接测量难以开展;四是考虑到儿童的心理感受,研究并未直接区分暴力施予者,因此关于暴力实施者的社会支持对儿童心理健康具有何种作用这一问题暂时难以回答;五是本研究没有考察伤害发生的频率,得出的关于“普遍但不严重”的结论可能与经历的伤害次数有限,属于偶发性,因而更容易疗愈有关。本研究希望在上述五个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持续研究,以期为中国以性别为本的儿童保护政策的发展提供参考。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建设》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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