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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

五大发展理念视域下的少数民族地区多维精准脱贫路径——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系列研究之十一

2017-02-27 作者: 莫光辉

 五大发展理念视域下的少数民族地区多维精准脱贫路径

       ——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系列研究之十一

 莫光辉   

 要: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是我国脱贫攻坚战的主要区域,贫困问题与历史条件、资源禀赋、石漠化问题、区域发展问题相互交织的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性造成贫困问题的复杂性迫切需要探索出以精准脱贫为目标的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政策体系。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与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实践进程,文中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探讨发展理念与扶贫实践的契合路径,认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执行实践需要五大发展理念的价值导向,指出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在于创新扶贫制度、协调扶贫资源、推崇绿色观念、建构开放扶贫格局、共享脱贫成果,从而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与国内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2015年度一般项目“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研究”(15BMZ057)、广西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广西精准扶贫实践探索与路径优化研究”(XBS1603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莫光辉(1980— ),男,瑶族,湖南永州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广西大学中国贫困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贫困治理与社会政策。南宁 530004


本文刊发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年第2

 

一、研究缘起

消除贫困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由政府主持的大规模系统性的扶贫开发全面推开,而少数民族地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严峻的贫困形势亦然成为了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战场之一。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最早能够追溯到建国之初对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大规模援建以及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末的知青下乡。然而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真正的扶贫开发则是开始于改革开放,随着国家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也提上了日程。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通过援建项目的形式开创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协作扶贫模式,并于1983年制订的《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扶贫协作进行了更为系统的规范, 而在1996年通过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则进一步扩大了发达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协作扶贫的规模。此外,自1986年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部门以来,我国相继划分出十八个集中贫困片区,并在此基础上识别出一批国家级贫困县,在这之中多个贫困片区涵盖民族聚居地,这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走上了条理化、规模化与制度化的扶贫开发道路,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能力。《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的出台使得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少数民族八省区(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的贫困发生率则由1995年的15.6%下降到8.7%,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1185万人[1]。以广西为例,从1978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总共投入扶贫资金90多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1亿元,全区绝对贫困人口从2100万人减少到65万人,贫困县人均收入则从100元增长到2770[2],扶贫开发在我国民族地区取得了举世无双的成就。但随着扶贫开发的进一步深入,粗放式的扶贫模式的机制缺陷逐渐显露,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愈发困难。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均为贫困易发区域,截止到2014年为止,全国7017万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八省区的贫困人口占到2205万人,且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减贫率低于14.9%的平均水平[3],较于一般的贫困地区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更为恶劣,扶贫难度更大,且少数民族的文化特性也使得扶贫工作更为复杂。因此,在扶贫攻坚的最后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此外,我国2.2万公里边境线有1.9万公里为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能否顺利脱贫不仅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更与我国的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息息相关。因此,在少数民政地区脱贫攻坚战的实践进程中,需要通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多维精准脱贫路径开发少数民族自然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资源,拓展延伸少数民族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链,从而有效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减贫脱贫和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五大发展理念与少数民政地区精准扶贫方略的契合

    (一)五大发展理念下的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实践含义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反思以往经济社会建设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围绕“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总结提炼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笔者认为,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意味着在“十三五”时期将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的主线方向,而同期进行的脱贫攻坚战,亦需要五大发展理念的价值导向,五大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中的含义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扶贫模式

    创新理念的提出对于应对传统扶贫模式动力不足、缺乏效能等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推动扶贫工作由资金驱动向要素驱动的转变,实现精准扶贫长效发展,为精准脱贫、全面脱贫提供更为明确的方向指导。在精准扶贫中通过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与金融扶贫等多种模式以全新的发展理念应对新的扶贫形势,通过方法创新、模式创新、理念创新等多维创新构建民族地区扶贫的动力机制。因此,进一步提升创新在精准扶贫中的地位,明确创新方向以及创新领域是实现精准脱贫的动力源泉。

     2.协调扶贫资源

    发展失衡是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高发易发的最重要的原因。而发展不平衡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受自然条件影响也受社会因素制约。协调扶贫资源,推动社会扶贫多元化,一方面调动更为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新一轮的扶贫攻坚之中,缩减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间的差异,为精准脱贫的实现提供支持;而另一方面,协调各方参与则更有利于提高精准扶贫的工作效率,使得“精准”要求得以在少数民族地区真正落实。而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提出必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整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只有开创各方协调的和谐局面,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真正具备精准脱贫的可能。

     3.推崇绿色扶贫观念

    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困难之一便是其本身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恶劣的自然条件,实现绿色发展更是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也是保证扶贫成果长效性的关键所在。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资源节约发展、环境友好发展,构建绿色扶贫新格局,精准扶贫开创以生态产业建设为主线,辅以移民搬迁、林木保护、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荒漠化治理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综合手段,保证生态与发展的协调统一。而实现绿色发展的扶贫理念,才能维持扶贫成果的长效持续。

4.构建开放扶贫格局

开放不仅是一种发展理念,更是当下扶贫开发的时代潮流。而在精准扶贫的推行之中,贯彻开放的发展理念则更能推动多元开放的扶贫新格局:首先,开放不组织间多元格局,全面调动社会企业与非盈利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到新一轮的扶贫攻坚之中,打破政府孤军奋战的尴尬局面;其次,开放不同国家间的多元格局,加大与其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合作,推动先进扶贫经验与国际资源的相互流动;最后,开放不同区域间的多元格局,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发展则更需要打破地区隔阂团结一致共同前进,力图以全新的扶贫格局开展全新的扶贫工作。

     5.共享脱贫成果

    共享理念的提出深刻阐释了精准扶贫的脱贫目标:实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需要着重关注贫困形势更为复杂、贫困程度更为深刻的少数民族地区。共享扶贫成果不仅意味着贫困地区间的扶贫标准一致,发展要求一致,更在于发达地区要照顾贫困地区的发展,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共享发展成果本身便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健康发展而言至关重要,而精准治理则能从共享意义上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群众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二)五大发展理念与少数民政地区精准扶贫方略的契合

精准扶贫是顺应当下中国贫困治理需要而提出的全新理念,而新制度的推进则需要不断发展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实际需要。因此,五大发展理念对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现实价值便体现在进一步丰富了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内涵:首先,精准扶贫推动了扶贫机制的创新,实现“粗放式”向“滴入式”治理的转变是精准扶贫实现制度创新的关键所在,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并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扶贫理念、扶贫模式与扶贫方法的创新发展,使得精准扶贫在新的发展时期都具备了向更高层次跨越可能性;其次,精准扶贫注重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注重扶贫脱贫的彻底性与可持续性,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绿色扶贫已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要求,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限于生存条件的恶劣,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则更为重要,而在长久发展的目标要求下,持续发展成为了精准扶贫的必然要求;再者,精准扶贫实现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多维视野的统筹,精准扶贫在扶贫开发上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多元互动、构建了国内国际两个平台的交流平台,如仅在广西,精准扶贫的实施吸引了世界银行在广西投入一亿美元的扶贫项目,促成了政府与国际行动援助等NGO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整合了区域扶贫资源,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效率而言减贫效益显著。

1.五大发展理念与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政策导向契合

    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确定了精准扶贫为未来扶贫工作的基本方向以来,政府便不断对精准扶贫加以完善,通过《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基本确立起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而对于精准扶贫较于传统扶贫模式的不同点便初显新的发展理念。随后,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我国正式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十三五”时期社会建设的指导理念,由此经由系统提炼总结而出的五大全五大发展理念正式成为了“十三五”时期精准扶贫的指导理念。自此,无论是中央有关部委还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针对如何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与意见中,都将新发展理论作为精准扶贫的宏观指导理论,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与贵州省出台的《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都明确要求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作为下一步精准扶贫的指导理念,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发展方向。此外,五大发展理念还进一步丰富了精准扶贫的理论内涵,由最初的“四个精准”要求逐渐发展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并在各个实施环节结合不同的地区实情进行了创新丰富,努力克服了因缺乏而引起的治理疲软、政策误解等一系列问题而出现的。五大发展理念在少数民族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其先进理念的引导价值,而精准扶贫在“十三五”伊始也得到了更为全面的阐释与发展。

     2.五大发展理念与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路径导向契合

     如何解决扶贫工作动力不足,克服扶贫政策的边际效益持续递减的不足是精准扶贫所需要解决的头等问题。与传统粗放式的扶贫开发不同,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精准扶贫被赋予了全新的发展动力:第一,精准扶贫能够准确应对贫困问题实现贫困治理的精准化,在贫困治理的过程中,通过准确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精确落实扶贫措施和精准考核脱贫成效等措施全面保证新一轮扶贫攻坚的有效与精准;第二,精准扶贫能够实现扶贫开发的科学管理,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与共享的理念指导下,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管理体制创新,与以往不同,精准扶贫更注重贫困治理前期的贫困识别与后期的贫困监测,推动精准识别工作体系的完善与动态监测管理制度的形成使得精准扶贫在管理层面上日趋科学;第三,精准扶贫能够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督体系,考核监督体系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扶贫工作的成功与否,而以往简单的人均收入论已然不能适应当下少数民族地区复杂多变的贫困形势,因此,完善考核监督体系能够直接保证扶贫成果的客观真实;第四,精准扶贫着重构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才是一个地区能够实现完全脱贫的关键所在,精准扶贫注重多种模式齐头并进,多种渠道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的的建立与发展,且在注重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当地贫困群众的素质提升。因此,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的精准扶贫才是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脱贫的最佳途径。

     3.五大发展理念与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目标导向契合

     五大发展理念对民族地区推行精准扶贫的价值体现并不只在于宏观的理论导向,更在于对现实发展的直接影响,通过建构全新的社会发展格局直接作用于精准扶贫:首先,发展转型带动产业构建,依托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要进一步促进中高端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并构建平衡的、包容的、可持续的产业格局,因此,精准扶贫得以依托更为有利的经济大环境,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具备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其次,少数民政地区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扶贫管理,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则为创新扶贫管理提供了契机,而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率的要求则直接促成了扶贫管理体制朝向科学化、高效化与精准化方向发展,直接促成了扶贫管理体系的创新;最后,绿色生态促进持续发展,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贯穿“十三五”时期经济建设的核心要求,一方面,绿色发展理念下的精准扶贫则更注重扶贫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已成为当下扶贫工作的基本前提,而另一方面,长期扶贫的长远目标则更需要注重扶贫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绿色扶贫理念的提出促使少数民政地区精准扶贫将精准脱贫目标定位在生态资源的增值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运行困境及多维精准脱贫路径创新

    (一)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运行困境

     1.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之间的落差。少数民族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限制了其发展空间,环境缺陷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陷入了难扶贫、易返贫的模式困境。一方面,恶劣的生存环境增加了扶贫开发的工作难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荒漠区、地方病高发区和水库区[4],地区发展深受资源匮乏、土地贫瘠、干旱缺水和自然灾害等问题的困扰,如仅2007年到2009 年,五个民族自治区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返贫的人数达到687.9 万人,且返贫人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恶劣的生态环境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尤为艰难;而另一方面,恶劣的自然条件使得地区产业发展缺乏现实基础,而缺乏发展渠道、发展机遇以及发展方向使得少数民族地区很难维持扶贫工作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

     2.资源利用与实际需求之间的距离。少数民族地区而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在资源使用上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效率与定位两个方面:一方面,扶贫资源的分配不均影响到了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工作效率,而在民族地区贫困程度远高于其他地区的背景下,缺乏有效的动力源会使得扶贫开发更加艰难,而相对于资源匮乏而言,缺乏科学论证的过剩资源同样无益于扶贫工作的长效推进;另一方面,需求定位一直以来都是扶贫工作的一大难点,而对缺乏自主发展能力的少数民族地区而言,精准定位发展着力点更为重要。以西藏援建为例,在大规模投入资本进行援建的背景下,部分援建项目未能综合考虑城乡差距、干群关系、民族心理感受与民族关系等多种因素使得援建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5]

     3.发展能力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贫困人口的能力建设与素质提升一直以来都是扶贫工作的关键,而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则在能力问题上表现的更为严重:首先,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少数民族自治县715 岁儿童在校平均比率为仅为96.8%,低于国家扶贫重点县 1.7%的平均值,小学与初中教育费用更是远低于国家标准;其次,从就业结构来看,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少数民族八省区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高达 82.8%,从事第二、三产业仅为17.2%[6],缺乏教育以及机遇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就业结构严重畸形;最后,综合多种因素使得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区域差距逐渐拉大,忽视贫困群众的能力建设与素质提升,将会在接下来的现代化建设中消耗更多的时间成本与资源成本,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更会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陷入了低收入-低投入-低能力-低收入的恶性循环。

    4.政策导向与政策执行之间的壁垒。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往往具备一般地区所不具备的复杂性,生产能力弱、民情社情复杂、发展起点低和社会发育迟滞等现实情况往往会使得扶贫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实中缺乏信度与效度,如广西马山县在第一轮精准识别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并被违规识别,而这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甚至贪污侵吞的扶贫乱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民族地区的政策落实问题:首先,精准扶贫的推行受到传统模式的阻碍,传统扶贫理念的禁锢与缺乏更为细致精准的政策引导都影响到了精准扶贫的效果;其次,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而言,部分扶贫标准的适用性与成果考核的准确性难以达到要求,特殊的民族习俗以及社会现象对扶贫工作的考核管理产生了干扰;最后,特殊的民情社情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尊重民族差距与推进扶贫工作之间做出平衡则需要更高的政策领悟与思想觉悟,而缺乏相应的技能培训与政策研讨会使得部分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者与群众往往会误解政策含义,甚至违背精准扶贫精神的现象,使得扶贫工作乏而无效,徒然浪费宝贵的扶贫资源以及削弱政府公信力。

    (二)五大发展理念下的少数民政地区多维精准脱贫路径创新

1.梳理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优势和难点。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价值参考,坚持分类施策与科学分析的扶贫要求: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劣势,对于生态环境十分恶劣、不适宜进行产业开发的地区则实行生态移民搬迁;对于人口结构失衡、缺乏劳动力的地区则要落实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对于人口素质较为低下的地区则坚持教育扶助等。而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民族特色与区位优势,深入挖掘少数民族的文化价值,开发地区旅游或发展特色种养等。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方法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总结梳理,摒弃以往大资金、大项目、全覆盖的工作模式,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托区域发展优势创新扶贫方法才能保证精准扶贫在少数民族地区行之有效。如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依托其多民族聚居的特点发展旅游扶贫,仅2014年一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游客接待量达604.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4.4亿元,旅游收入超过全县GDP50% [7]

    2. 创新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模式。总结以往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经验,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首先要坚持精准要求,而在此基础上围绕五大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上的创新:首先,创新扶贫工作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作为理论根基,通过不断创新扶贫理念以应对日新月异的扶贫形势;其次,创新扶贫工作模式,坚持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特点进行模式创新,推动精准扶贫更能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从而真正触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根基;创新扶贫工作方法,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需进一步转变思维、灵活应对,既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的规定,同时注重针对不同实际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从而推动扶贫工作精准有效。

     3.协调整合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区域资源。提高扶贫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扶贫资源的效能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在精准扶贫中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工作:首先,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的科学化,少数民族地区更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变,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求科学管理能够真正落地;其次,强化民族地区的发展评估,合理投入扶贫资源,力求资源使用达到“精准”要求;最后,开创多元开放的扶贫工作格局,积极协调社会主体与国际主体参与到少数民族的扶贫开发之中,增强资源汲取能力,调动更多的更全面的资源以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更为强烈的资源需求。

   4.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健康生活质量追求的重要体现。不光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需要保护,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同样需要保护。打赢脱贫攻坚战,应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一是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是绿色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在生态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承受力差、可持续发展欠缺的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考虑扶贫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性,克服以往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过度开垦、过度樵采恶意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在扶贫开发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注重生态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多开发类似于光伏扶贫的生态扶贫产业。二是探索绿色生态扶贫产业。生态基础良好和生态资源保护较好的贫困地区可以依托贫困地区生态资源特色,利用当地生态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等绿色生态产业,选择合适的生态产业扶贫开发方式,在发展生态经济的同时继续保护好环境。如广西的一些石漠化片区就利用大石山区石山多的优势开发碳酸钙产业,既因地制宜发展了生态扶贫产业,又安排了当地贫困人口就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扶贫开发效果。

    5.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国际减贫合作。在全球化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与深入的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加强国际减贫发展领域交流合作。一是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区位优势拓展扶贫开放空间。区位优势是一个地区的得天独厚条件,推进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贫困地区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积极拓展扶贫开放空间。如广西、云南等边疆省份,应积极利用频临东南亚、靠近出海口地域优势,加强与这些区域的合作,引入区域外扶贫资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是注重与国际扶贫援助力量的合作。与国际扶贫援助力量合作主要指一些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对我国扶贫工作的援助和协同开发。扶贫工作应引进国际上能够利用的资金,利用能够体现精准扶贫理念的先进工作方法,引进相关的技术和人才,促进多元主体进行合作,为精准脱贫提供外部的推动力。在国际扶贫经验上,国际NGO组织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在提倡扶贫主体多元化的脱贫攻坚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应尽可能的继续争取国际NGO组织的合作和支持。

    6.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减贫脱贫成果共享。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精准脱贫目标的主要表征是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有机会过上幸福殷实的小康生活。通过精准扶贫的精准帮扶方式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人口早日精准脱贫,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果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有效途径。一是要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体最基本的生产生存环境。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贫困群体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问题,继续加强农田水利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对于居住在完全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群体,要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标灵活妥善做好生态移民搬迁。二是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体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提高贫困群体对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共享程度,重点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就业服务、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上针对贫困群体特点和脱贫需求进行合理化供给,增强贫困群体的国民素质和内生脱贫发展能力。三是为少数民族地区特定贫困群体提供生活保证。切实做好无劳动能力特殊贫困群体的兜底脱贫保障,对于完全没有脱贫能力的特殊群体,要做好扶贫政策与兜底性保障政策的无缝对接,实现贫困人口精准兜底保障,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群体生活无后顾之忧,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参考文献:

[1] 朱玉福.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成就、措施及经验[J]. 广西民族研究,2008(4):25-32.

[2]广西扶贫信息网. 广西扶贫简况.

http://www.gxfpw.com/html/c117/2012-05/136636p11.htm.2016-1-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民委发布:2014年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监测结果.http://www.seac.gov.cn/art/2015/4/15/art_31_225897.html.2016-1-29.

4]尚正永. 甘肃省区域贫困的特征、原因与对策[J]. 兰州学刊,2004(1):114115

5]靳薇.和平解放后援藏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研究()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3):410

6]张帆. 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存在的问题[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2011(7),:47

[7] 周文俊. 建设旅游扶贫大路网 打造全县大景区龙胜:下好旅游扶贫一盘棋[N].桂林日报,2015-06024(1).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莫光辉收, Email:ghmo@163.com  联系电话1817863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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