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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中出现了一系列不断强化的观念之争。本文提出,随着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的快速崛起,吉登斯所未能预见的“时空折叠”悄然形成,为与文化主体性相关的公众观念形成“群内区隔”提供了宏观情境;嵌入在关系中、具有“信息茧房”特征的网络社交媒体形成了基于戈夫曼经典概念的“关系剧场”,为区隔的产生和强化提供了微观条件。本文有助于增进我们对当代中国互联网社会心态的理解,提升治理应对的能力。
关键词:群内区隔;时空折叠;关系剧场;社会观念;现代性
作者简介:陈云松(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一、背景、问题和基本概念
社会观念是人们对社会系统中人物、情境、制度和过程等诸多维度的解读认知和态度倾向。它既是思维、价值观和信仰的反映,也通过外在言行有所表达。在大众传播发达的当代社会,影响观念的并不只是个体的亲历亲闻,很大程度上还包括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提出“拟态环境”(pseudo-environment)的概念(李普曼,2006),就是强调个体脑海中外部世界的图像和据此形成的观念受到大众传播信息的影响并发生偏移。因此,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其数量、质量和内容的特征组合,如同经济收入、地位声望一样,会在社会系统中呈现出积累、强化、演变、同质化、异质化等过程,进而产生特征化的观念结构,并与家庭、单位、家乡、阶层等社会经济群体结构产生交织与互动。
社会同质性理论和大量的社会学经典文献表明,家庭成员、同事、同乡、同一种族、同一阶层往往具有更为接近的社会观念和行为模式(McPherson et al.,2001;刘精明、李路路,2005)。实际上,家庭、单位、种族、地缘的边界清晰而严格地划分了人们的社会互动环境。因此,社会分层学者提出的“结构—行动(观念)”的同构关系(Erikson & Goldthorpe,1992;Wright,1985)在众多社会基础结构群体中都可以发现。但信息和观念本身的动态演化特征决定了社会结构和观念之间的关联并非一成不变。近二十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中我国综合实力的快速提升,与改革开放以来前三十年相比,公众获取信息的情境和渠道都出现了较大差异。一方面,中国从西方的跟随者逐步转变为全方面赶超甚至部分领域理念和实践领先的引领者;另一方面,互联网逐渐成为各类信息的来源与传播平台(刘丰,2013;王雷,2012;习近平,2017;阎学通等,2004)。这两个变化所导致的信息内容的非连续性和自选择性可能使得公众对诸多观念议题,尤其是和“文化主体性”相关的议题(费孝通,2004;李友梅,2010)出现集体认知和记忆的叠加、更新、断裂与分化。这一分化现象在互联网空间中已经开始逐渐显露并日益强化。
在变化的社会秩序中,基于信息资源累积的观念分化过程和基于财富、教育、职业的资源积累分化过程不同。后者渐次形成由大量社会基础结构单元(家庭、单位、学校)组成的水平社会层理,也即阶层,而前者则可能催生和强化社会基础单元内部以及阶层内的新的横向区隔。乍看起来,社会群体内部的观念差异并不罕见。但问题在于,在互联网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当代社会,信息的速度、密度以及人们对信息自我定制、自我选择的过程会造成信息内容的高度极化,催生各群体内部不断自我强化,形成桑斯坦所谓的“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Sunstein,2006)。不同的社会群体内部逐渐分裂形成观念对峙的诸多“茧房”,向内吸收同质信息,向外散播同质观念并挤压异质观念的空间,最终形成观念的极化和对峙的激化。
那么,在互联网空间中,观念是否存在分化的趋势?我们首先以“知乎”用户和“微信”大数据为依托,以“中医vs.西医”为代表对互联网空间中的观点极化现象进行纵览性的“远观”。通过词向量技术,我们将近年来两个平台上涉及“中西医之争”的词汇映射到三维空间,观察到明显的随时间推移而加强的极化现象:一极的词汇聚焦于中医及其正向评价(和对西医的负向评价词汇),另一极聚焦西医元素和对中医的负面评价。对“洋节vs.土节”、“计划vs.市场”等文本的分析也得到了类似结果。然后,我们分别在家庭、同事、同学、同乡等社会基础单元层面,在“知乎”话题和“微信”群两个互联网互动场域内,清晰地观察到了这些“群内”有关中西医的观念对峙过程。
尽管我们搜集到的互联网文本数据实证案例只是众多议题中较小的部分,但这些数据表明,不管是在互联网平台这样宏大而宽泛的场域,还是在以家庭、地缘、单位等划分的社会基础结构群体内部,均出现了普遍且日益明显的“群内”观念的对峙。详察这一互联网空间的动态演化,既是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互联网治理能力的现实要求,也具有高度的社会科学理论观照价值。互联网空间中的观念之争的宏观背景和微观机制究竟为何?对现实社会生活是否或将如何产生影响?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得到解答。
本文提出,互联网上的观念之争和个体观念的固化,使得具有同质性特征的基础性社会结构单位之内出现普遍的观念的“割席”,并且日益强化。之所以使用“割席”这个词,是为了体现原本同一社会群体内的系统性共识和倾向被裂解分化了,如同东汉末年管宁与华歆这对友人因理念不合而割席断交一样。对于当代中国的互联网空间中,这种同质性社会群体内部因观念之争而导致的异质性,本文称为“群内区隔”。具体来说,在微观个体层面,本文所讨论的“群”,指的是个体在互联网新媒体社交平台(如“微信”“知乎”)上有联系的基础社会结构单位成员;在宏观层面,我们讨论的“群”实际上代表了家庭、单位、学校等具有同质性特征的社会基础结构。
本文认为,全球化进程中快速变化的世界秩序构成了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社会观念,特别是与文化主体性相关的“观念之争”的宏观情境;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带来的信息极化和嵌入在关系中的网络社交平台,为形成和逐步强化这种群体内的观念差异提供了微观内容和条件。本文首先对吉登斯的全球化和现代性理论及“脱嵌”“时空分离”等经典概念进行梳理批判,并指出,全球化进程中多主体现代性的形成与“双向脱嵌”所导致的“时空折叠”,为中国当代互联网空间中的观念的“群内区隔”提供了宏观理论诠释。然后,本文将戈夫曼的剧场理论引入到互联网新媒体和关系情境之中,强调互联网新媒体和中国关系网络的“强义务”特征,使得互联网社交媒体形成催生分裂的“关系剧场”,以此为“群内区隔”提供微观层面的理论框架。本文初步构建了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中的社会观念与现实社会结构之间关系的总体图景以及宏观—微观理论框架,有助于增进我们对当代中国互联网社会心态的理解,提升治理应对的能力。
二、“群内区隔”的宏观理论:走出吉登斯
当前中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种大变局,特别是国际政治格局的多极化、全球化进程的起伏和信息技术革命,为社会深层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形塑能力。本文认为,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围绕文化本土性观念所形成的“群内区隔”及其日益强化的趋势,其宏观背景恰恰来源于全球体系的变迁。这种全球体系既非沃勒斯坦所定义的“经济资本体系”,也不同于亨廷顿所聚焦的“基于不同文明传统的国际政治体系”,而是吉登斯强调的“综合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于社会系统时空变迁的总体秩序”。因此,本文以吉登斯的现代性和全球化理论为起点,在简要梳理并批判其局限性的基础上,提出作为社会结构的时空“双向脱嵌”与“多主体现代性”,并由此提出“时空折叠”的概念,为“群内区隔”提供宏观层面的理论解释。
(一)“时空分离”与单中心现代性:吉登斯全球化理论的局限
“时空”是贯穿吉登斯结构化、现代性、全球化理论三部曲的核心主线。吉登斯强调,一切社会互动都是嵌置(situated)在时空之中的(Giddens,1984:86)。在抽象的时空体系和具象的社会接触中,个人及社会互动均“置身”(positioning)于时间的三重维度之中:除“置身”于人的自然生命的不息流逝之外,还“置身”于日常面对面生活的循环往复与“制度时间”(institutional time)的长久过程中。在微观的日常面对面生活的时间维度上,社会互动呈现出时空“俱在”(co-presence),并通过日复一日的“例行化”(routinization),将人们的行为意识固化在场景中并成为“社交整合”(social integration)过程。而在宏观的“制度时间”维度上,制度结构所包含的规则和资源具有延续复制能力,形成了时空的“远距化”(distanciation)。亦译作时空延展、时空延伸、时空距离化。具有时间特征的制度可以远离空间限制,对其他位置的主体(如家庭、邻里、城市和国家)施加影响。通过“远距化”,制度以主体不在场的记忆痕迹形式存在于现实之中,社会互动成了“系统整合”(system integration)。这个过程也就是“结构化”的过程(Giddens 1984,1985)。20世纪90年代,吉登斯进一步完成了从结构化向现代性和全球化理论的延展。在宏观“制度时间”维度,吉登斯提出“远距化”可以导致“时空分离”(separation of time-space),使得具有现代性的社会系统“脱嵌”(disembedding)并在其他时空进行复制,在对空间的讨论中,吉登斯始终强调空间的“场所”(locale)性质,而不仅仅是地理上的“地点”(place)意义:前者包含了戈夫曼强调的互动的、长期性的情境。例如,他认为现代社会的“地点”实际是虚化的(phantasmagoric),而“场所”则被外来、不在场的社会影响所渗透和形塑。而现代性的高低取决于时空分离的能力。例如,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地理空间的地点(place)与社会空间的场所(locale),总体上是无法分离的,社会生活由在场活动所主导(Giddens 1991:18-19)。时空分离带来了理性化的机制和组织以及一种世界共识的历史图景,这些共同为全球化奠定了基础。“先发”社会的制度系统以“脱嵌”的时空分离方式延伸复制到“后发”社会,形成跨越地表的全球社会结构(Giddens, 1991:20-29)。
从理论脉络和内隐逻辑来看,吉登斯的全球化理论实际上是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的“现代性”的时空延伸:“现代性天然是全球化的,这在现代制度的绝大多数基本特征,特别是脱嵌性和反身性中表露无遗”(Giddens, 1991:63)。吉登斯强调,“现代性”,包括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社会监督控制和军事理论并非文明本身,也不会轮转。他以一种20世纪90年代初期西方学者普遍的制度自信强调指出,西方世界对外部的控制力的弱化并非是其制度影响力日薄西山的结果,而恰恰是其制度全球传播的结果——制度的传播使得全球经济、政治、军事力量出现均衡化(Giddens, 1991:50-51)。从这个角度看,吉登斯全球化理论的单中心性和西方中心的特点十分明确。
饶有意味的是,在吉登斯的全球化理论视野中,自始至终并未对中国和印度这样巨大人口体量和丰富前现代历史的国家给予讨论。吉登斯20世纪80年代成书的《社会的构成》,也即提出结构化、“时空远距化”等关键概念的著作,提及“西方”(West/Western)44次,“欧洲”(Europe/European)28次,“中国”(China/Chinese)也达30次。但其提及中国的用意只是旁征博引。引用《孙子兵法》对时间的描述、18世纪初期中国人的“中国”观,甚至15世纪北魏拓跋氏统治下的中国河南农民的社会日常接触,都是用古代中国的社会现象和历史文献作为案例,支撑其关于民族国家意蕴产生的分析(Giddens,1984:165)。在出版于20世纪90年代的《现代性的后果》,也即详细讨论现代性、“时空分离”和全球化的论著中,欧洲和西方分别提了13次和29次,东方(East/Eastern)仅提了3次,而对中国几乎未置一词(Giddens,1991)。
毫无疑问,吉登斯所讨论的“脱嵌”暗喻了一种社会系统的体制势能或“中心—边缘”假设。吉登斯心中的现代性传播和全球化过程,其实就是社会结构(社会规则和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系统互动模式,从高处(或“中心”)的“场所”与“地点”合一的A社会延伸复制到低处(或“边缘”)的“地点”的B社会。在结构化之后,B社会也成为与A共通共享的“场所”。吉登斯提出“时空分离”和现代性扩展之初,恰逢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体系对全球自由市场充满信心并对其政治议程和影响力预期高涨之际。实际上,福山对西方资本主义体系的优越感毫不掩饰的“历史的终结”,正是吉登斯的“现代性的后果”的政治学版本。
(二)“时空折叠”与多中心现代性:作为全球化结果的“群内区隔”
当作为社会结构的制度、规则和资源进行时空延伸之际,吉登斯和福山心目中的严整的全球秩序并不会保持某种超稳定的静态结构。一方面,真正触及深层制度的社会系统的脱嵌、复制往往是非常困难和不稳定的,甚至会出现原有社会系统的回流。早在全球化之前,类似的所谓现代性的跨社会系统复制已有相当多失败的案例,如非洲前殖民地国家和中东部分国家对西方制度的移植。另一方面,也是和本文联系更紧密的,在一些看似成功的吉登斯心目中的现代性扩散案例中,其时空延伸过程中会出现经济系统甚至政治和文化系统“反向脱嵌”的张力:完成了政治系统嵌入的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其经济系统的崛起对西方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完成了市场经济系统嵌入的当代中国,其基于文化传统和政治系统的输出性力量,形成了全球化进程中的“多中心现代性”。
因此,这里我们沿着吉登斯的“时空远距化”-“时空分离”概念路径,提出“时空折叠”的概念。在吉登斯的时空体系中,“时空远距化”对应着现代性,“时空分离”对应着全球化的单中心阶段,形成社会系统的“脱嵌”。而本文提出,“时空折叠”对应着全球化的多中心阶段。所谓“折叠”,指的是在现代化“后发”社会这一“地点”,不同的“制度时间”在同一个空间里形成了叠加。“时空折叠”的后果是,在宏观上使得现代化“后发”社会,特别是成功汲取了全球化资源的“后发”社会通过对外来系统的片段移植,同样具有了“时空分离”能力和反向进行“脱嵌”的传播能力,进而形成现代性的“多中心特征”和“双向脱嵌”的社会张力。在微观上,“时空折叠”使得现代化“后发”社会的人群同时面对着历史悠久的原生系统记忆和新生的外来系统记忆,催生了社会不同群体内的观念分化,最终导致类似“北京折叠”那样共同占据集体记忆,但在时间里此消彼长、分享空间的记忆割裂。投射到文化主体性层面,就形成了本文所说的社会观念的“群内区隔”及其强化。
具体而言,在全球化的单中心阶段,来自西方的社会系统片段,从西方“脱嵌”并植入到非西方的社会系统之中,完成了单向度的“时空分离”。在这一轮现代化之中,非西方的原生社会系统有的因外来系统无法长久移植而回归初始状态(如伊朗的世俗化改革),有的则成功整合成为新的社会系统(如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但在整合也即结构化的过程中,原生社会系统的“记忆痕迹”并不会凭空消失,只是被转移到了记忆的深层。原有的话语、人物、社会关系和叙事(如传统中医的概念体系和话语、传统节日的生活方式和记忆、社会大众对计划经济时代人物和社会关系的集体记忆等),从聚光灯下历史舞台的前方暂时隐身到了后台。这样,在全球化进程中,现代性传播中的“接受方”在社会系统中嵌入外来系统片段的同时,其原生“制度时间”的结构层如同海面下的冰山,被新“制度时间”的结构层遮盖。但一旦新的社会系统在规则与资源上成功地积蓄了足够的势能,汲取了足够的“传播”能力,原生“制度时间”及其载体深层“记忆痕迹”就总是会试图上升,成为和当年外来社会系统一样的主体不在场的新结构,具有同样的“时空分离”和“双向脱嵌”的集体意识。此时,被外来现代系统所定义和发现的原生的、传统的社会系统,经过结构化重新定义了自身和整个世界,并把外来系统重新发现和定义为远方的原生传统。这个过程体现了原生性与现代性的相互定义和现代性的多中心、多主体流动特征,中国的崛起和实质性系统输出的能力就是典型案例。这种反制往往肇始于如市场、货币、金融等资源层面,然后向制度扩张等规则层面蔓延(郑杭生,2006;郑杭生、杨敏,2005),再进一步投射到文化主体性的层面,就浮现为前文所提及的诸如“中医vs.西医”“土节vs.洋节”“计划vs.市场”的观念之争。
此外,对不同世代的群体,时空折叠带来的记忆组合呈现出不同的人群权重搭配。“60后”“70后”“80后”“90后”对于家、国、世界的认知以及对文化主体性的理解是高度差异化的。同一物理空间的不同情境和“制度时间”的叠加,使得人们因各自的禀赋、思维方式、权力环境、文化情境产生差异,出现结构化中的记忆分化——已经有很多学者对中国社会记忆的结构和分化特征进行了大量富有洞见的研究(郭于华,2003;景军,2013;刘亚秋,2020)。这种分化表现为同质性的社会群体却会对同一件事物、同一个过程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不同世代的社会群体也会有类似的观念鸿沟。以上因素相互掺杂互动,进一步形成社会观念的分裂对峙。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具体的观念内容为何,这类争辩大约总可以被区分为“原生”和“外来”的高度对峙。
对现代化“后发”社会而言,当结构化完成后,原生社会的资源和规则力量获得了聚集和提升,形成新的特征化社会系统。而对于此时的原生社会的行动主体来说,其深层记忆中的原生“制度时间”甚至会随着记忆的过滤而变得比真实情况更有吸引力。正如罗兰·罗伯森所说:“在日趋全球化的世界中,文明的、社会性的、民族的、地区的,甚至个人的自我意识都有所增强”(Roberson,1992:170-171)。有意思的是,在十多年前对当代中国现代性的讨论中,有学者仍然谨慎地认为当时中国的现代性本质上“不在场”或处于“无根基”的状态(衣俊卿,2004),但近年来已经有学者在认真讨论中国执政党的现代性(郑永年,2018)。学界这种快速的观念更替和分化,本身就是社会总体观念出现群内区隔并逐步强化的生动写照。
三、“群内区隔”的微观机制:媒体、关系和剧场
在前文中,我们提出“时空折叠”是互联网空间中产生观念“割席”现象,也即“群内区隔”的宏观背景。至此,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仅有基于全球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宏观背景,是否足以引发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中的观念“割席”现象?“观念割席”是现代性全球发展的必然,还是现代性必须与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共同催化的产物?我们认为,“时空折叠”无处不在,但要构成对社会群体在文化主体性观念方面较为普遍的割裂以及强化,则离不开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强化语境。
那么,这些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在观念分化中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本文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并强调互联网新媒体和关系社会共同形成并强化了“群内区隔”在微观层次上的内容和结构。
(一)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负压”
互联网新媒体的定义种类繁多、不一而足。本文所说的互联网新媒体,主要是指数字化互动式互联网新媒体。数字化和互动性是其根本特征,并彻底改变了当代中国的信息传播系统。根据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CSS)2017年的数据,在10143位被访者中,平时上网的比例为40%。同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也显示,在12380位调查对象中,44%的人经常或频繁上网,42%的人以包括手机上网和定制信息在内的互联网为主要信息来源。这些不同来源的调查数据表明,中国人使用互联网新媒体的频率远远超过电视机开机率和报纸浏览率。从塑造社会观念和心理的角度,本文认为当代中国互联网新媒体的两大信息特征在个体层面催生并不断强化着互联网观念的“群内区隔”。
第一大特征是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高通量。所谓高通量,是指个体获取的信息流量大、更新速度快,形成信息的湍流。根据CSS 2017数据,公众每天浏览网络政治新闻的比例高达51%,每周多次浏览的达72%;根据CGSS 2017的数据,人们平均每天约花费120分钟上网或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手机应用阅读资讯和文章。高速度、高密度的信息接收使个体浸没在信息的海洋之中。除此之外,高通量带来的流量经济特征又会促使少数追求流量的媒体,炮制出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吸引眼球,对观念分裂起到火上浇油作用。
第二大特征是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自选择。桑斯坦曾提出著名的“信息茧房”假说。在信息传播中,公众选择使自己愉悦的内容,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封闭信息空间之中(Sunstein,2006)。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这种自选择的现象已从预言变为现实。新近研究也表明,群体的同质性和扩散性本质上是共生的(Shalizi & Thomas,2011)。例如,CGSS 2017年的数据显示,38%的人因使用互联网而和有共同爱好的人关系变得更为亲密,25%的人因使用互联网而和政见相同者更为亲密。再如,43%的用户通过朋友推荐获取“微信”公众号信息。在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高通量环境下,一个个“信息茧房”会变得越来越自我和强化。
这两大特征最终形成了社会观念体系中的“信息负压”效应。“微信”“百度”“知乎”“微博”“抖音”“头条”等媒体平台通过高通量的信息推送让各个社会群体面临外部的海量信息压力,同时也在各社会群体内部不断催生桑斯坦所谓的“信息茧房”。这些自我封闭的信息空间在选择吸收信息的同时,也向外输出信息以试图吸纳同化更多的人群。这虽不至于引发鲍德里亚担心的因失真导致的社会“内爆”(implosion)(Baudrillard,1994),但最终会使得整个社会的观念系统成为一个负压室。“茧房”彼此间相互挤压对峙,以“信息负压”的形式构成社会群体的内部张力。“茧房”内部的公众,越来越习惯于被自己所选择的信息遮蔽,为自己的同道感到鼓舞和兴奋,而逐渐失去反思能力与动机。实际上,桑斯坦在提出“信息茧房”之外,还提出了互联网“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的概念,即在互联网中,团体成员一开始有某些观念偏向,在群体讨论后会进一步强化偏向甚至形成极端的观点。他发现,“群体极化”倾向在网络中发生的比例,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桑斯坦恩,2003:47)。也就是说,自选择信息既导致了“茧房”式的封闭,也容易让“茧房”内的观念极端化。从经验研究来看,互联网上的观念极化案例,例如“中西医之争”、新冠肺炎疫情中美国政治精英言论的多极化等,新近的研究均有所覆盖(贾玉改、唐锡晋,2019;Wang & Tang 2016;Green et al.,2020)。
(二)互联网新媒体的“关系剧场”
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是广泛渗透和嵌入在当代社会人际互动之中的。尽管戈夫曼的“剧场和自我呈现”理论起源于对人们面对面互动的分析(Smith, 2006:33),但它同样对互联网空间场域具有解释力(曹文欣,2015)。只不过,戈夫曼忽视了媒介对他所描述的人际互动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梅罗维菠,2002)。互联网新媒体“重新界定了社会位置和地域空间的概念,将体验和物质地点分离开”,甚至“可能会创造出新的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重新塑造行为的方式可能会超越所传送的具体内容”(梅罗维茨,2002:12)。此外,社会网络和组织中的各种信号和结构等对于人们的行为和决策均有重要的影响(Pentland,2019;Centola,2010)。而实验研究也表明,人与人之间细小的、局部的交往互动可以把一些对立性的文化行为无限地放大(Posta et al.,2015)。从这个角度看嵌入在中国人际关系中的互联网新媒体,我们就不难做出推论。互联网新媒体和关系网络的嵌合形成了一个既体现中国社会互动特色,又具有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特征的虚拟空间。而这个空间实际构成了一个“关系剧场”。从时空特征的角度,这种基于互联网社交平台的剧场具有两大特征,会极大地催生并强化群体内的观念分裂。
1.剧场的时空分离和延续:强化表演
互联网新媒体社交平台和传统的单位、聚会、学校等社交平台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具有互联网所带来的“时空分离”和“时空延续”两个特征。尽管人们置身于媒体平台时互动的程度看似不如面对面互动时那么深入,但恰恰是社交媒体剧场让人们获得了互联网新媒体的两大信息特征,强化了观念的表演特征,为对峙提供了持续的戏剧化的动力。
首先是在场的时空分离性。在互联网新媒体社交平台上,人们既可以进行实时互动,又可以通过调整信息传递的节奏来改变互动的时空分布。它使得各类行动者(例如“群主”“骨干”“潜水者”“协调者”)在剧场中既可以对自己的言行深思熟虑,又可以通过沉默、拖延、话题组织等各类方法让持久的社交空间变得更具有戈夫曼所说的“表演性”,并形成戈夫曼所强调的剧场角色身份的难度差异(Goffman,1959:37),进而加剧观念对峙和分裂。
其次是在场的时空延续性。在互联网新媒体社交平台上,社交互动会随着“群”的存在而持续不断,它使得行动者在观念表演的过程中始终面对观念历史一致性的压力。由于大量的交流通过文字和信息转发进行,而前台的文字必须为文字书写者的后台观念一致性背书,也即戈夫曼所谓的追求“理想化”的姿态,“当一个人进行表演时,他就暗中要求观察者对他形成的印象保持一种认真的态度。观察者被要求去相信表演者表达出来的特点品质,也相信他的行动会取得其所宣称的结果,相信总体上看到的就是事实”(Goffman,1959:17)。因此表演者也即媒体平台成员的观念应始终如一,否则或失去面子,或被理解为心口不一,无法被信任,而信任是戈夫曼提出的表演行为的前提与核心。基于这一原因,社交媒体中人们所表演出的观念执着和对峙甚至比真实生活中更为激烈和持久。
2.剧场的关系“陷阱”:“强义务”在场
尽管互联网新媒体带来了“信息茧房”的负压,但如果人们随时可以从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构建的剧场中抽离,即及时结束观念的极化与对峙,那么信息的自选择就不会成为催生分裂的长久动力。但问题在于,从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抽身而退并不容易实现。关系强度实际是多面向的,除了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工具性价值,还与大量的社会义务有关联(边燕杰,2004)。这种义务形成了中国网络社交媒体的两个关系特征,使得人们形成一种“强义务”在场,难以抽身,从而加强了对立的观念,甚至内化形成了一种虚拟空间的自我构建和生存方式。
第一个特征是陌生人的快速强关系。即便是素未谋面的人,例如“博主”和“粉丝”,或同一个“群”内的成员,在公开场合的社会关联一旦建立起来,就因信息互动的持续性和全天候而形成强关系,而不需要现实生活中长期的互动培育(李阳,2014;靖鸣等,2014)。这种快速强关系的主体是互联网空间中的网络身份而不是现实身份,但同样附带大量的义务和面子等关系因素(例如在“微信”中被邀请进入成员彼此不甚熟悉的“群”)。选择弱化甚至退出,例如注销“微博”账号、“粉”转“黑”、“微信”退“群”、“拉黑”等行为,都会影响到网络身份的彼此维系、评判和自我认同。
第二个特征是熟人的退出压力。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学校,熟人之间为避免观念不合导致的尴尬,或避免互动,或减少碰面的频率。这种回避行为可以通过时间、空间的巧妙组合而无须公开宣布。但在社交媒体上,在知晓彼此身份的情况下长期“潜水”拒绝互动,很快就会面临同侪压力。“拉黑”甚至退“群”更是一种艰难的决定。这些举动会被解读为对熟人特别是“群主”或邀约者的友谊和信任的背叛,对人与人之间在社交媒体平台同气相求的义务的背离。因此,当熟人在社交媒体中有了观念不合,退场抽身异常艰难。实际上,学者发现“微信”“微博”具有连接、黏合和维持社会资本的功能(赵曙光,2014)。
3.剧场中观念对峙的内化和强化:平台“规训”
显然,强化表演的时空特征和强关系在场的人际关系构建与维护,会使得“关系剧场”中的主体不得不长期坚持自我观念并加以巩固维护,并进一步形成互联网新媒体的平台“规训”。尽管社交媒体平台和福柯提出的形成“规训”空间的监狱、医院、军营、工厂、修道院和学校不同(Foucault,1977),但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新媒体平台都具有“全景敞视”(panopticism)的特征:在社交平台中,人们获得了福柯所谓的“个体的人人相互监督与同时工作的可能性”(Foucault,1977:147;王晴锋,2019)。福柯论及的社群空间的具体“规训”方法包括“分配艺术”(the art of distributions)、“活动控制”(control of activity)、“创始的组织”(organization of geneses)和“力量的编构”(composition of forces)四个方面(Foucault, 1977)。
和以上这些方法相比,媒体平台的“规训”只会更为精妙和细腻。首先来看虚拟空间的分配。尽管媒体空间并不对应大型公共建筑的内部单元房间,但是在“微信”上,仍然可通过相互设置对方的查阅权限和建“群”等方式来形成各类私密、半私密或公开的前台。在这种强制序列中,参与者按照“群主”、实名参与者、非实名参与者、参与话题的积极性甚至观念的差异序列等在网络空间中获得定位。其次,再来看话题节奏的控制。尽管在“微信”平台上的活动并不需要制定时间表,但它完全可以实现福柯总结出的“规训”三部曲:对活动节奏的安排,对日常事务的强制确定和周期调节,让个体在生产(话语)过程中被形塑为“规训”客体(Foucault,1977: 151-154)。例如,在“微信”上,午饭后和晚饭后的闲暇时间往往是“群主”和“骨干”参与者提出各种讨论的集中时段,当“群”中沉默过久后,“群主”和“骨干”成员会主动增设话题。此外,朋友圈中的“点赞”或沉默的持续性,以及对方重要性所导致的“点赞”方式差异形成的周期性等,都构成了非常好的例证。再次,从创生活动的时间组织来看。“微信”平台能够如同监狱组织放风、学校组织体操一样,通过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发“红包”、统一“点赞”等近乎全员参与的形式,以连续活动的序列化让个人的时间变成一种集体的、连续整合的线性时间,并指向一个稳定的活动终点(Foucualt, 1977: 160)。最后来看力量的编构。经过这样的“规训”,在“微信”群中,个体成为福柯所谓的经过精确命令系统的力量组合所能摆布、移动和构建的要素(Foucault, 1977: 166-167)。例如,“微信”群中看似没有公开发布的纪律,但实际上在冒犯性的语言或转帖后,“群主”或“骨干”参与者会通过措施加以微妙的控制惩罚,从轻微的尴尬“表情包”、转移话题,到劝解、语言劝诫、删除甚至“踢出群”和“拉黑”。这一过程使得社交平台上的所有人实质上都处于一种永远可见的福柯引述的“完美圆形监狱”状态。这种永恒的可见性和牢笼中人的无意识和有意识形成了当代社会用日常生活的细节定义权力的可能性(Foucault,1977:205)。
某种意义上,恰恰是对峙性观念的此起彼伏,让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上的时间和空间获得了线性的方向和话语活动的意义,也让“群主”“博主”“up主”“骨干”和“潜水”者各自获得了自己的社会空间位置,并为维持这种意义而乐此不疲。也因此,观念的“割席”“群内”的“区隔”,实际上已从人际交往中的观念碰撞,内化和升华为一种经过惯习化后的个体“时空分离”的自我存在载体,是自我建构的定期与不定期组合的生活洗礼方式。如同戈夫曼所说,“要成为一类人,不仅仅需要拥有此类人所必需的特质,还要让自己符合社会群体对这类人所认定赋予的行为和外表标准”(Goffman,1959:25)。尽管所有人都意识到对方观念的异质性,但每个人的异质性细节恰恰构成了“群”中的自我,并必须通过观念“割席”而维持下去。这个时候,制造区隔和协调观念分裂一样,都成为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上人的存在的特征。人们在异见中争论,但也在异见中达成社会结构的彼此判定。因此,社会结构形成观念、行动的舞台和序曲,同时又被观念和行动所结构化与定义。“群内区隔”遂以这样的方式获得熵增式的均衡——每一个社会群体都在自我的牢笼中不可避免地朝观念对峙的方向走去。
四、讨论和结语
在进行结论之前,我们在理论逻辑上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互联网上的“群内区隔”也即观念撕裂,是否仅仅是因为中国近代积弱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公共话语不断演化、国力不断提升的特殊情境所致?如果是这样,“时空折叠”理论的价值似乎就只能局限于中国案例。第二,传播学文献表明,互联网空间中的观念表达往往因匿名性、瞬时性、情绪化等因素被扭曲和夸大,和现实社会过程中人们观念的表达互动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互联网又具有高度的传播能力和扩散性(桑斯坦,2003)。因此,“群内区隔”这一互联网现象是否已扩散到现实社会过程中,并对社会互动甚至社会结构产生割裂性质的影响,需要用互联网之外的资料进一步考察。另一个需要反思的重要问题是,互联网空间中的区隔对社会治理而言存在哪些消极的影响?下面就这些问题分别进行讨论。
(一)“时空折叠”的全球案例
“时空折叠”现象并非仅局限于当代中国,众所周知,2020年美国社会因政治偏向而产生严重的观念分裂。具体的观念之争的案例包括围绕总统特朗普、美国大选和“BLM”运动(Black lives matter,即“黑人命也是命运动”)等,不一而足。如果用吉登斯的理论来加以考察,似乎很难解释美国现阶段存在的观念区隔。因为美国在围绕特朗普的观念之争的前后,并没有出现经济政治全球实力的巨大起伏。即便有,也不是“后发”国家和“先发”国家的差距变化。但是笔者认为,当代美国围绕特朗普、“BLM”这些热点人物、事件的争论,同样也是记忆的“时空叠加”的结果:支持特朗普、反对“BLM”的多为底层白人工人和农民,与大城市精英相比,前者更多保留的是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美国制造业发达时期中产阶层生活优渥的集体记忆。实际上,当代美国的观念分裂的宏观背景可以理解为美式中产家庭的记忆折叠,这是二战后的美国记忆对今日城市空心化、产业衰退、政治正确愈演愈烈的“时空叠加”。从这个角度,本文提出的“时空折叠”或可在抽离出中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后仍具有理论解释力和一般性价值。
(二)互联网空间中观念的“群内区隔”的差异化扩散及其后果
“群内区隔”是否已经扩散到网络之外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本文对这一问题的检验逻辑是,如果观念的“割席”已经规模性、实质性地从网上向线下传播,那么我们最早能观察到的社会后果应该是,“群内区隔”将首先弥散于具有柔性边界的社会宏观结构群体(如阶层)中,然后逐渐在社会基础单元(如家庭、单位、学校)的实际互动中被观察到。这是因为比起宏观群体结构,社会基础单元具有更强的内在凝聚与调和力量来消弭观念的分化。血缘、业缘、地缘的社会力量比经济社会地位的同质性更能够抵消观念对社会结构的裂解。本文以阶层为社会结构对象,分析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结构—观念关系。为此,本文使用非互联网数据来进行统计检验。具体而言,使用CLDS2012、CGSS2013和CGSS2017数据,分别生成“中医vs.西医”“洋节vs.土节”“市场vs.计划”三种观念指标。然后以被访者个体为样本,观察其阶层以及个人职业、教育和收入等阶层标签是否和个人观念相关。如果观念和阶层之间不存在统计上显著的关联,那么“群内区隔”很可能已经从互联网空间中发展成影响真实社会生活、对阶层形成内部观念裂解的过程;反之则说明“群内”区隔在真实社会生活中尚不存在,更多是发生在互联网场域内的特殊现象。通过以上的多源数据分析发现,“中西vs.西医”之争,不仅在互联网中形成了“群内区隔”,而且在线下现实社会中也在发酵,打破了阶层与观念之间的对应。这意味着,“中医vs.西医”的观念之争在现实社会中对阶层这一宏观结构形成了影响。不过,互联网空间中“洋节vs.土节”和“计划vs.市场”的群内区隔并没有规模性、实质性地弥散传播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并影响阶层结构。因此,网络上与此相关的看似撕裂的声音,也未真正造成社会的撕裂。这种“群内区隔”扩散结果的差异可能和“中医vs.西医”本身具有更强的现实生活体验感和更悠久的历史有关。经济运行模式的讨论可能远离日常生活,而节日话题本身的受众可能并不是特别广,尚未形成现实的区隔。
尽管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群内区隔”尚未全面、实质性地影响现实社会互动,但如果不加引导纾解,确实可能会给社会治理带来消极的后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个体心态的极端化。在社会网络形成和维护的过程中,人们习惯于获得同质性的信息相互反馈。观念对峙很快使得人们在社会交往群体中对持有对峙观念的人形成一种简单化和极端化的失望甚至敌视、鄙视的态度。“微信”中的“拉黑”就是典型的行为。
第二,社会撕裂的弥散化。互联网上的个体极端化心态不但会在虚拟空间中不断蔓延,而且会向现实社会互动中延伸。当这些撕裂的甚至意气用事的意见充斥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一方面会让互联网公共话语出现裂痕,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现实社会中思潮的高度情绪化和对立公开化。
第三,交往结构的封闭化。观念分裂,特别是线下的“群内区隔”会对中国传统由家庭、亲属、朋友关系形成的“差序格局”造成一定的改变。新的“差序格局”将是混合关系网络和观念同质性的梯次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关系强度不再只取决于血缘和传统社会单元所定义的社会关联,而是同时受到彼此观念接近程度的影响。在关系的束缚下,“道不同不与为谋”式的自我隔离可能在一定时段内出现。这样一来,观念“割席”将会使社会交往结构进一步封闭化。
第四,意识形态的隐喻化。观念之争的背后潜藏着意识形态的倾向和潜移默化。互联网空间中观念的多元化和差异化是一个健康社会和健康互联网空间文化繁荣与百花齐放的表现。但如果观念形成强烈的难以兼容的对峙、分裂甚至缠斗,此时的“群内区隔”就会成为社会治理特别是互联网治理的暗面,需要决策者和治理者提出坚定宽厚的主流声音,让网络上无谓的争论减弱,让触及治理根基的互联网话语具有明确的导向。
本文通过对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中的观念的“群内区隔”进行描述、诠释和机制分析,探讨当代社会结构与观念的关系特征。在理论建构方面,本文提出“群内区隔”的概念,用批判和拓展、整合的方法,在吉登斯、戈夫曼和关系网络、“信息茧房”等经典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时空折叠”“关系剧场”等概念,以期关于中国社会的实证分析为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提供更多的实质性建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的局限性。第一,本文尽管对吉登斯、戈夫曼等的理论概念进行了整合,但限于篇幅,对“多主体现代性”的生成,特别是“双向脱嵌”的社会集体记忆形成未能进行深入分析,对从19世纪以来的“华夷之辩”“体用之辩”等中国人集体记忆连贯性的世纪卷轴未能加以梳理。对“计划vs.市场”之争的意识形态和治理模式根源的讨论也暂付诸阙如。第二,对互联网空间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观念的双向互动的复杂关系未加以梳理。特别是“信息负压”“信息茧房”“社群同质化”以及“回声室效应”种种微观行为的定义和大数据实证研究,需要进一步展开。第三,“信息负压”“信息剧场”“强化表演”和“强义务”在场在多元现代性中是自然产生的还是有各类机制行为与网络结构的演化?这个过程的相关概念和中观指标需要进一步讨论。第四,部分互联网社群并未出现上述的“群内区隔”现象,这种群内空间的开放性和容错性的内在机制值得进一步讨论。以上的不足和研究空白,将在后续研究中逐一解决,同时也呼唤更多的学者加以关注。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