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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天夫,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从科幻到现实,当下的元宇宙正处在设想与初探阶段。很大程度上,元宇宙可以被看作通过数字技术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融合共生的人类社会新形态。支撑元宇宙的技术涵盖了互联网、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等数字信息技术,很多技术还处于早期的探索阶段;但是技术发展的蓝图以及创新实践的趋势都十分明确地表明,元宇宙不仅仅是未来的互联网,而且是未来社会本身。即使元宇宙这一社会新样态尚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各种技术、经济、社会、政治以及文化的力量已开始朝着这一方向努力推进。可以预计,元宇宙终将成为现实。
对于人类社会来讲,元宇宙最为根本的是改变了虚实世界中人与人的连接方式,从而改变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参与元宇宙社会活动的不仅仅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自然人,还有真人的数字替身以及数字社会的虚拟机器人,由此构成的元宇宙社会是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实社会的崭新形态。不仅现有的现实社会的社会关系结构无法被完全复制成镜像进入虚拟世界之中,而且元宇宙中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崭新与未知的。由此带来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元宇宙社会中,整个社会的运行与演化将如何推进,这是目前推进元宇宙讨论和实践的根本性问题。
思考元宇宙中的社会特征
数字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建立在智能化与网络化的数字通信技术之上。其显示了如下特征:首先,个人突破组织的界限与束缚,直接成为网络性连接的中心;其次,连接的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个人可以跟其他任何一个人或所有人直接相连;再次,无所不在的连接突破了空间限制,甚至能够即时相连。在更进一步发展的元宇宙中,人与人(包括数字替身与虚拟机器人)之间的连接成为整个万物互联的一部分;功能更为强大的连接媒介(诸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大大拓展了连接的形式与信息传递的方式,人机互联甚至可以超越神经反射与感官感知的连接,直接跳入思想的连接;情境再现突破空间与时间的限制,使得个人在与他人连接的同时,也可以和历史相连。毫无疑问,所有这些社会连接与社会关系必然带来新的社会形态。
当前的元宇宙发展进程中,一方面随着各种技术的日新月异、资本资源的海量投入,支撑元宇宙的底层技术框架亟待重要进展。另一方面,有关元宇宙社会框架的思考与探索焦点,更多地集中在伦理道德、法律原则、治理秩序及文化文明等方面,因此在宏观架构上,一系列规范元宇宙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仍有待设定,以避免元宇宙运行初期的“丛林”现象,建立起基本的元宇宙社会控制与社会秩序。
元宇宙底层技术框架制定的分头突进,将导致不同企业与技术路径之间的差异化发展,可以通过技术设施之间的各种协调协议,或者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与标准制定,使这一框架逐渐成形。但元宇宙的社会关系与行为准则的形成,却难以重返“初始自然状态”,即不再能通过野蛮的丛林竞争来完成这一任务。其原因在于,现实世界已经有了完整的行为契约原则,一定会对虚拟世界产生直接影响;同时,虚拟世界中的放任自流,必将带来巨大的损失,又会反过来影响现实世界。因此,思考、探索元宇宙中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的原则,对于未来的元宇宙建设具有指导性作用。在当前元宇宙的起步阶段,各种技术与原则并不成熟,呈现出的是一种自发的不完全契约状态,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秩序还远未成形。随着元宇宙的发展,更为完整的契约原则与社会秩序终将逐步建立起来。
这样的契约原则建立的起点,毫无疑问应当是对于元宇宙基本社会特征的诊断与阐释,须对其中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与关系做出思考与探索。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站在启蒙运动潮头的卢梭,在讨论新的社会契约之前,对于社会不平等所发出的具有启迪性的深刻讨论。他得出结论,认为导致极端不平等的正是专制主义,由此出发,他设想人类社会更好的政治制度安排,在于建构崭新的社会公约。因此,在探索元宇宙的宏观社会框架的过程中,思考其基本社会特征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虚实世界之间,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是否依然是元宇宙的重要社会特征?
元宇宙中的社会不平等
在托尼·帕里西讨论的元宇宙基本的建立规则中,元宇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可以控制的、开放自由的,并且适合所有人的最为广泛的社会空间。从这样的基本规则出发,很容易推论出元宇宙中的成员之间有着“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关系。毫无疑问,这样的设想可以归类于卡斯特尔所讨论的未来网络社会“乌托邦”,展示的是一幅乐观的前景。事实上,这样的设想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因为,在虚拟世界里,人们可以摒弃现实世界的很多“包袱”,也可以重新开始“崭新”的社会生活。在此设定中,理想中“自由与平等”的内容可以在元宇宙中不受约束地展示出来。当然,与此相对的是另一派“反乌托邦”的思路。在“反乌托邦”的前景中,所有虚拟世界中的社会行为都有了数据记录,而这些留痕数据都有可能(或者已经)被人收集存储,并进一步利用控制。即使如帕里西所言,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能够控制元宇宙,但是关于某个特定人群或特定时段的留痕数据,可以(或者已经)被操控与利用。
面对未知的数字技术前景,人们看到了积极正面的效果,也看到了消极负面的后果;既有乐观接受,也有悲观排斥。这说明,在思考与理解元宇宙这样的未来社会形态的过程中,我们除了描述、阐释,也需要批判、反思。推动未来元宇宙建设的各种力量中,一定有着矛盾对立的不同倾向,也必将展示出一系列辩证性的悖论。事实上,真实的元宇宙建设过程,也应当包含了“乌托邦”与“反乌托邦”两种势能,相应地也会发展出一种折中的社会形态出来。
很显然,从现实世界的不平等状况来推导虚拟世界的不平等,至少可以列出三种可能的路径:不平等的消解,不平等的持续,产生新的不平等的过程与机制。
在虚拟世界中,有一系列过程与机制将消解现实世界中的不平等。首先,与现实世界相比较,元宇宙毫无疑问更具包容性,也展示更多元的社会关系与文化特征。因此,虚拟世界能更天然地贴近理想中的“自由与平等”,能够淡化现实世界的不平等。而且,在有些情况下,现实世界中的某些不平等形式,没有办法被带入到虚拟世界之中,从而变得无足轻重甚至不复存在。例如,虚拟世界中的各种“数字皮肤”,为数字替身的外貌提供了一种“完美滤镜”,使得元宇宙中的个人可以任意选择自身外貌,现实世界中以貌取人或因外在特征而将人分门别类的做法就变得毫无意义。其次,在虚拟世界中,所有事物都可以用信息来表达,而表达的形式则是数字化。数字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摆脱了实体媒介的束缚,可以几乎无成本地快速传递信息,有着天然的“赋权”倾向。这无疑带来数字化信息利用与数字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也将普遍提升人们在虚拟世界的表达能力,进而缩小数字化表达之间的差异,使得人们可以有十分接近或是相似的数字化表达,从而大大降低元宇宙中的不平等。再次,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是元宇宙建立的基础。这些新技术带来根本性的社会变迁,必然改写元宇宙中的社会行为方式与社会关系模式。数字技术本身具有普遍化与标准化的趋势,亦即数字技术的推广使用,须涵盖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同时设立标准化的统一使用程序与方法。因此,数字技术的全面推进,必然解构社会生活中原有的等级结构与个人化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消除原有的社会不平等。
除了消解不平等的因素之外,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接过程中,一些不平等的机制与过程也可能得到保留,使得社会不平等得以持续。首先,数字孪生是元宇宙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技术与过程。毫无疑问,通过数字孪生必然将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带入到虚拟世界之中,所有能够镜像生成的社会不平等,将直接在虚拟世界中一模一样地呈现出来。例如,在现实世界中显示接触、使用数字技术差距的“数字鸿沟”,在虚拟世界中也将被保留下来。其次,现实世界中特定资源的匮乏,是导致人们占有资源不平等的基础,而在虚拟世界中,同样存在特定资源的匮乏。如在数字世界中,基于算法生成的独一无二的数字化资产可以变成数字藏品,在虚拟世界的身份认同与人文认同过程中可以显示出资产的性质与价值,可以使用非同质化代币(NFT)收藏与流通,成为人们追逐的稀缺资源。而占有这些数字资源的多寡,正如现实世界中占有实物或是货币资源的多寡,可以形成社会不平等。
虚拟世界拓展了现实世界的时空边界,产生了新的社会运转的规则与过程,相应地,也必定形成一系列新的机制与过程,制造出新的社会不平等。首先,数字信息的广泛传播,带来虚拟世界的去中心化趋势;但是,数据的海量产生,涉及收集、整理、计算与使用等过程,而这必然是一个数据从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过程。这呈现的是一种集中化趋势,必然产生围绕数据生成与使用的层级结构。给予数据在元宇宙中的核心地位,这就成为虚拟世界不平等的最重要来源。其次,在虚拟世界的发展过程中,必然涉及新的数字资源的分配,由此将产生一系列新的数字权力与特权。例如,元宇宙建设中硬件设施建设是重要基础,控制这样的基础设施当然会在数字资源分配中占得先机,这也是众多机构蜂拥而入这一领域的重要原因;元宇宙建设中的软件建设是其发展的另一个基础,推进软件建设的过程中,技术标准与评价体系的设立将直接影响最终软件使用的分布情况,以及软件使用过程中话语权的权重;身份认同与人文认同在虚拟世界的活动与行为过程中也相当重要,创意人才能够在此过程中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因而,创意思想成为元宇宙中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源,等等。再次,在虚拟世界中,数字货币将成为通用交换物,也必然成为虚拟世界中所有人追逐的对象,而数字货币的生产、分配以及占有的过程,都将催生元宇宙中的某些权力与特权。
除了探索元宇宙的伦理道德、法律原则、治理秩序以外,我们在构想元宇宙的宏观社会架构时,需要更多地思考其基本社会形态特征。当前在讨论元宇宙中的个人角色时,焦点往往集中在共建、共治、共享这样的思路上,隐含其中的正是所有人不分彼此的一致性行动。然而,连接到元宇宙中的个人并不是模糊同质的,也并不完全是“乌托邦式”的“自由与平等”的。事实上,在虚实之间的社会不平等有的必将消失,有的还要顽固地持续存在,而崭新的技术与社会力量也必将创造出新的社会不平等。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2年第10期/《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