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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学

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与治理绩效(1974—2013)

2017-07-17 作者: 包刚升

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与治理绩效

(1974—2013)

包刚升


原文载于:《开放时代》2017年第3期


【内容提要】第三波民主化自1974年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还是面临着严重挫败?这项研究试图对第三波民主化四十年间(1974—2013年)的进程进行评估。基于国际政体评级机构和世界银行的数据,这项研究发现:第三波民主化1974年—2013年在全球范围内已取得重大进展;本文选取的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转型上呈现显著的分化,民主巩固国家、转型中国家和民主受挫国家分别占30.1%、38.4%和31.5%的比例;第三波民主化国家2004年—2013年间的全球治理指数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民主巩固国家全球治理指数大大高于世界及其他对照国家组别的平均值;第三波民主化国家2004年—2013年间的经济增长率表现不俗,但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略微逊色,与世界平均水平及其他对照国家组别相比各有千秋。总之,这项研究为评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与治理绩效提供了更系统的经验证据。

【关键词】第三波 民主化 政体转型 治理绩效


第三波民主化自1974年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还是面临着严重挫败?早在1991年,塞缪尔•亨廷顿就担心第三波民主化是否会出现严重的回潮?(亨廷顿,2013:268)五年之后,拉里•戴蒙德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第三波终结了吗?”他认为,第三波民主化可能将迎来一个“停滞的时期”。(Diamond,1996)后来,很多新概念的兴起也标志着第三波民主化遭遇某种困境,包括不自由的民主政体(illiberal democracy)、虚假民主、选举民主、两不像政体(hybrid regime)、有选举而无民主、竞争性威权主义(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等。(Diamond,2002;Levitsky & Way,2010)托马斯•卡罗瑟斯认为:“在近些年被认为是‘转型国家’的接近100个国家中,只有相对很少的国家——大概不足20个国家——正在朝着通往成功的、运转良好的民主制度的道路上迈进,或者在民主方面已经取得了某种进步和依然拥有民主化的积极力量。”(Carothers,2002)但是,并非所有学者都这样悲观。乔根•莫勒和斯文-埃里克•斯凯宁对1972年以来全球政体的变化趋势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他们发现:到2012年为止全球民主政体数量和比例呈现大幅增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主政体数量已陷于停滞,但没有迹象表明会出现民主回潮;20世纪90年代之后自由主义民主政体比例的增长意味着民主仍在深化。(Møller & Skaaning,2013)


最近一场关于第三波民主化的论战则是著名的《民主》杂志发起的。该杂志2015年第1期以“民主是否正在衰退?”为主题,刊出了多位重量级学者的论文。弗朗西斯•福山认为,2014年民主政体在全球范围内绩效不佳,关键问题是:“无法建立起一个现代的、治理优良的国家已经成为近期民主转型的‘阿喀琉斯之踵’”。(Fukuyama,2015)拉里•戴蒙德则指出,2006年以来已经出现民主衰退现象,主要表现为全球范围内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民主崩溃的加速、新兴民主政体的稳定性不高、全球威权主义力量得到了极大的强化以及老牌民主国家治理绩效欠佳等。(Diamond,2015)但是,斯蒂文•列维茨基及其合作者则认为,关于民主衰退的说法整体上是一个“神话”。他们指出:“泰国、委内瑞拉,或许还有匈牙利,正在遭受民主衰退。但是,全球民主下滑的论点缺少经验证据的基础。”(Levitsky & Way,2015)菲利普•施密特也反对“民主衰退论”,他说第三波民主化并非没有真实的困难,但有人试图论证民主正在衰退的观点则是立足于“误导性的证据”(misleading evidence)。(Schmitter,2015)国内学界关于第三波民主化的争论也是一个热门议题,可谓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房宁,2008;刘瑜,2015;赵卫涛,2015)


那么,究竟如何在整体上评估第三波民主化呢?这篇论文的主要任务是理性客观地评估第三波民主化的实际进展与治理绩效。本文的第一节首先要确定何谓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第二节需要评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转型方面的实际表现,第三节则是借助世界银行的数据来评价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转型过程中的治理绩效,最后一节则是一个简要的总结。


一、何谓第三波民主化国家?


要确定哪些国家是第三波民主化国家,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民主。20世纪中叶之前,民主一般被定义为人民的统治(rule by the people),通常也被视为多数人的统治。通俗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称,民主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这也是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但这一定义是民主的实质性定义,其缺点就是难以衡量和操作化。


正由于此,美国学者约瑟夫•熊彼特后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首次提出了民主的程序性定义。他说:“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熊彼特,2007:415)简单地说,这种定义把民主视为一种竞争性的选举制度,大众的政治参与和精英的政治竞争是两项关键性安排。后来,这逐渐成为政治学界对民主的一般定义。当然,有学者对此提出批评,认为熊彼特的程序性定义过分强调选举而忽略了民主的实质,容易导致“选举主义的谬误”(fallacy of electoralism)。所以,目前学术界的看法是,竞争性的选举制度应该是民主的最低(minimalist)标准。


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达尔在《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一书中认为:“民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不断地对公民的选择做出响应,公民在政治上被视为一视同仁。”他也认同熊彼特的程序性定义,认为民主的实质是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在此基础上,他认为现代民主政体——或者说他定义的多头政体(polyarchy)——应符合八个条件,包括:建立和加入组织的自由、表达自由、投票权、取得公共职务的资格、政治领导人为争取支持而竞争的权利、可选择的信息来源、自由公正的选举、根据选票和其他的民意表达制定政府政策的制度。(达尔,2003:1-15)


罗伯特•达尔的定义和标准尽管都非常清晰,但如何让民主概念变得可操作化却仍然是一个问题。尤其是随着政治科学定量方法的广泛应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如何在更大时空范围内确定不同国家的政体类型已成为一种现实需要。这样,多个学者、学者团队和评级机构开发了衡量不同国家政体类型——民主或威权——的覆盖较长时期的跨国数据库,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数据库参见表1。(Gasiorowski,1996;Vanhanen,2000;Przeworski,Alvalrez,Cheibub & Limongi,2000;Cheibub,Gandhi & Vreeland,2010;Boix,Miller & Rosato,2012;PolityⅣ,2015;Freedom House,2015;V-Dem,2015)这些数据库都试图在较大时空范围内衡量不同国家或政治体的政体类型,但他们的衡量标准与覆盖范围各不相同,主要差异包括:第一,民主定义不同:采用最低限度的民主定义还是采用较为宽泛的民主定义;第二,民主类型区分不同:采用民主的两分法还是采用不同民主程度的类型区分;第三,衡量标准和编码方法不同:采用哪些主要指标来衡量政体类型以及主观评价还是客观评价何者为主或两者兼顾;第四,时空范围不同:覆盖多大的国家样本数量和多长的时间范围。


这些政体评级数据库标准不同,各有优势与不足,学术界对于何者最优并无共识。(Munck & Verkuilen,2002)这项研究决定采用政体Ⅳ(PolityⅣ)的政体评级作为主要标准,并辅之以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评级指标,来确定所要研究国家的政体类型。与其他数据库相比,这两个政体评级数据库具有几个显著的优势:第一,覆盖到的国家数量和时间范围足够大;第二,拥有专业团队和一整套专业化的政体评级方法;第三,能够度量一个政体的民主或自由程度,而非简单的民主或威权的两分;第四,在目前国际学术界有着最为广泛的应用。①


按照PolityⅣ可操作化的定义,民主意味着政治参与是不受限制的、开放的和充分竞争性的,行政录用(executive recruitment)依赖于选举,首席行政官受到的约束是确实的。在此基础上,该机构通过四个标准对政体的民主维度进行评级,分别是:行政录用的竞争性、行政录用的开放性、行政首长受制约的程度、政治参与的竞争性,满分为10分。如果是一个威权政体,该机构通过五个标准对政体的威权程度进行评级,分别是:行政录用的竞争性、行政录用的开放性、行政首长受制约的程度、政治参与的管制、政治参与的竞争性,满分同样为10分——但威权政体评级的取值为负,即最低为-10分。(PolityⅣ,2015)这样,在一个从-10分到10分的评级谱系中,PolityⅣ把6至10分之间的国家定义为民主政体(democracy),把-6至-10分之间的国家定义为威权政体(autocracy),而把-5至5分之间的国家定义为中间政体——其中,1至5分被视为开放性中间政体(open anocracy),0至-5分被视为封闭性中间政体(closed anocracy)。②


自由之家则根据选举过程、政治多元化和参与、政府功能、表达与信仰自由、结社与组织权利、法治程度、自主权与个人权利等七个标准来给不同政体进行评级。其中,前三个标准是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指标,后四个标准是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指标,两个指标的评级从最自由(1分)到最不自由(7分)。自由之家把政治权利与公民自由的平均评级分值1.0至2.5分的国家视为自由政体,3.0至5.0分的国家视为部分自由政体,5.5至7.0分的国家视为不自由政体。(Freedom House,2015)本文的政体评级将以PolityⅣ的民主评级为主,同时参考自由之家的政体自由度评级,具体方法下文还会讨论。


此外,这里再对“第三波”的概念做一个说明。众所周知,第三波民主化的概念是塞缪尔•亨廷顿发明的,他先是在《民主》杂志刊发了论文《民主的第三波》(Democracy’s Third Wave),随即出版了学术名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他把1974年始于南欧的这场全球性民主化运动称为第三波,获得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当然,严格来说,三波民主化浪潮的说法是否成立尚有疑问——有学者曾基于数量研究对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概念和衡量标准提出过严肃批评。(Doorenspleet,2000)但无疑,第三波已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政治学领域最有生命力的学术概念。所以,这项研究也接受第三波的概念,并把1974年视为第三波民主化的起点。考虑到这项研究始于2015年及数据的可得性,笔者把2013年确定为这项研究的时间截止点。这样,1974年—2013年间的第三波民主化就是这项研究的对象,大致是40年时间。因此,本文也是一项关于“第三波民主化40年”的初步的实证研究。


接下来,本文还需要确定何谓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这里的国家样本筛选基于PolityⅣ的政体评级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人口50万以上的167个国家和政治体。③在此基础上,这项研究通过三个步骤来筛选作为研究对象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


第一步是排除非国家类型的政治体、主权地位有实质争议的政治体以及受国际组织监管的主权国家。在PolityⅣ政体数据库中,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科索沃尽管2008年宣布独立并得到了多数欧洲国家的承认,但塞尔维亚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尚不承认。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Bosnia-Herzegovina)——简称波黑——尽管是一个主权国家,但在1995年签署《代顿协议》(Dayton Agreement)之后���欧盟派驻的高级代表及高级代表办公室一直对波黑内部政治事务具有实质性影响,欧盟和北约在不同程度上介入波黑内部政治事务,因此,波黑长期处于“国际管理”(international administration)之下。当然,波黑是一个主权国家,其政治上的自主性在1995年以后一直在增加。考虑到波黑的这种政治地位,恐难以有效地讨论其政体问题及该国政体与治理绩效的关系。所以,这项研究把波黑也排除在外。这样,PolityⅣ政体评级数据库就剩下了164个国家样本。


第二步是确定1974年—2013年间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评级筛选标准。本文把1974年—2013年PolityⅣ民主政体评级分值一直大于等于6分的国家视为第三波之前的民主国家,从未达到6分的国家视为威权国家,至少有一年大于等于6分同时至少有一年低于6分的国家视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这一标准既符合社会科学原则,又简明便利、易于操作。


按照上述标准,1974年—2013年间始终满足民主政体基本条件的国家有28个。这些国家均在1974年前完成民主转型,此后亦未遭遇显著的民主衰退或民主崩溃,属于第三波之前的民主国家,被排除在这项研究之外。④按发展水平看,这些国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2013年人均GDP高于27000美元的发达工业民主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等21国(欧洲的地中海国家塞浦路斯2013年人均GDP为27086美元,是21国的最低者);一类是2013年人均GDP低于20000美元的发展中民主国家,包括博茨瓦纳、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印度、牙买加、毛里求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7个国家。这28个国家是否都是稳定的民主政体,特别是塞浦路斯和后面7国是否都是稳定的民主政体,可能还存有争议。但这项研究主要采用的是PolityⅣ政体评级数据,本文脚注中对这些可能的争议有较充分的讨论。⑤


1974年—2013年间所有年份政体评级均低于6分的国家,属于尚未启动民主转型的威权国家,这样的国家共有57个。⑥这一标准可能也会引发争议。一种情形是,一个国家从-10分跃升至0分以上,甚至达到3至5分的政体评级,实际上意味着该国政治民主程度的大幅提升,可以说该国已启动了民主转型。但是,由于该国从未达到6分的政体评级,本文未将这类国家列入第三波民主化的研究样本。另一种情形是,有的国家在1974年—2013年间经历过威权体制的崩溃和民主转型的尝试,但由于这种尝试在短时间内夭折了,也不被视为这项研究的国家样本,比如“阿拉伯之春”中的埃及就是一例。该国2011年启动民主转型的尝试,但2011年—2013年间没有任何一年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达到6分。再有一种情形是,一些国家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已经达到甚至长期维持4—5分的评分,但从未达到6分的标准,这样的国家也不被视为第三波民主化的研究样本,比如刚果(布)、中非、巴布亚新几内亚、莫桑比克、刚果(金)、苏里南等都是如此。但实际上,这些国家过去40年间已在政治上经历重大变迁。最后一种情形是,那些1946年—1973年间政体评级达到6分以上、1974年—2013年间从未达到6分标准的国家,也未被列入本文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比如,乌干达去殖民化后的1962年—1965年政体评级曾高达7分,但1974年—2013年间的最高政体评级为3分。还有其他类似的国家,不再赘述。


1974年—2013年间的政体评级至少有一年达到6分但同时至少有一年低于6分的国家,属于本文界定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分别是: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贝宁、白俄罗斯、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巴西、布隆迪、保加利亚、佛得角、智利、科摩罗、克罗地亚、捷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爱沙尼亚、东帝汶、斐济、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希腊、格鲁吉亚、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利比里亚、黎巴嫩、莱索托、立陶宛、马其顿、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马拉维、墨西哥、摩尔多瓦、马里、黑山、蒙古、纳米比亚、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尼日尔、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韩国、罗马尼亚、俄罗斯、南非、萨尔瓦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泰国、土耳其、乌克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赞比亚。这样的国家共有79个。


第三步是考虑到各类统计或评级数据的可得性,这项研究的筛选标准还排除了6个2013年人口数量低于100万的小规模国家,分别是佛得角、科摩罗、斐济、圭亚那、黑山、所罗门群岛。这样,本文把其余73个国家作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研究样本。⑦


二、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评估


第二节需要评估的是第三波民主化1974年—2013年间在民主转型方面的实际表现。根据PolityⅣ和自由之家的数据,这里首先依次评估1974年—2013年间全球所有政治体和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民主程度与自由程度上的变迁,然后再对这73个民主化国家政治转型的分化进行评估。


PolityⅣ在其网站上公布了1800年以来全球民主趋势图,参见图1。这个趋势图很好地勾勒了19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三种政体——民主政体、中间政体和威权政体——的变化趋势。⑧总体上说,从1800年到2014年,民主政体的数量和比例呈现大幅增长,威权政体的比例则呈现大幅减少。如果只考察1974年到2014年这一时期,也会发现三个相似的趋势:民主政体数量的大幅上升、中间政体数量的适度上升与威权政体数量的大幅降低。由此可见,无论是过去200年还是40年,在全球范围内,民主转型都是人类社会的主要政治趋势。


图1呈现的是1800年以来全球民主转型的大趋势,表2则更为精细地勾勒了1974年—2013年全球政体变迁的数量趋势。PolityⅣ的数据库显示,1974年—2013年的40年间,威权政体的比例由57.66%下降为11.98%,民主政体的比例从25.55%增长为56.29%,同时中间政体的比例从16.79%上升到31.74%。粗略地说,1974年还是威权政体主导的人类社会,威权政体比例超过五成,但2013年已经是民主政体居于支配地位了,比例超过五成。从数量变化的趋势看,过去40年间人类民主革命的大趋势清晰可见。即便是近10年(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民主化相对陷入停滞的时期),民主政体2004年—2013年固然仅增长了1.41%,但威权政体所占的比例则显著地降低了5.09%。因此,即便是这一时期,民主化在全球范围内的进展仍然是显著的。


根据自由之家的数据库,1974年—2013年全球不同国家和政治体政体自由度评级的变化趋势可参见表3。该表显示,1974年—2013年间全球不自由政体的比例从41.45%降至24.62%,自由政体的比例从26.97%上升至45.13%,部分自由政体的比例从31.58%轻微下降至30.26%。总的来看,过去40年的主要趋势是不自由政体比例的大幅下降与自由政体比例的大幅上升。但是,2004年—2013年的数据显示,政体的自由化趋势已陷入某种停滞,不自由政体所占比例仅轻微下降0.90%,同时自由政体所占比例也轻微下降了1.22%,部分自由政体比例则提高了2.13%。这一数据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关于最近10年民主化陷于停滞的论调,但自由之家的这一数据与PolityⅣ的评估并不一致。


为了更准确地理解第三波民主化的情况,这里再展示一下本文确定的73个民主化国家1974年—2013年间的政体民主与自由程度评级的数量趋势,参见表4与表5。跟上文全球政体的变化趋势相比,这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过去40年间的民主转型趋势更为显著。表4显示,1974年,这些国家(当时是58个)的民主政体比例仅为10.34%,威权政体比例高达65.52%。到了2013年,民主政体比例已经高达80.82%,威权政体已降至1.37%。从1974年威权政体比例约六成五,到2013年民主政体比例高达八成,意味着大规模的民主化已经发生。


表5显示,1974年,这些国家(当时是58个)中自由政体比例仅为10.34%,不自由政体比例高达43.10%。到了2013年,自由政体比例已增长为42.47%,不自由政体已降至6.85%。从1974年不自由政体比例超过四成、自由政体比例仅为一成,到2013年自由民主政体比例超过四成、不自由政体比例降至不足一成,意味着这些国家政治自由程度的大幅提高。


除了第三波民主化的总体情况,有人还关心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民主转型方面的分化。这项研究试图采用类型学方法,对这73个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分化进行评估。本文要把这73个民主化国家分为三类——民主巩固国家、转型中国家与民主受挫国家,然后确定这三类国家的衡量标准,最后再对这些国家民主转型的分化进行评估。


什么是民主巩固国家?简单地说,民主巩固是指一国民主政体不断被强化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民主能继续生存下去并防止可能的逆转。实际上,要准确定义民主巩固是困难的。尽管很多学者试图给出民主巩固的定义,但大部分定义要么标准过低要么难以衡量。胡安•林茨和阿尔弗雷德•斯特潘认为,民主巩固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衡量:一是行为层面,主要的政治力量不再考虑推翻民主政体;二是态度层面,压倒性多数的公众接受民主为唯一的政治规则;三是宪法层面,所有政治行动者都在宪法框架内解决政治冲突。“巩固的民主是一种政治情境,在这种情境中,简而言之,民主已经成为‘最佳的政体选择’(the only game in town)。”这是关于民主巩固的一个较好理解。当然,这两位学者同样承认,民主巩固并不意味着民主政体从此高枕无忧了,在某些条件下仍然可能丧失稳定性与有效性。(林茨、斯特潘,1999)


民主巩固的另一个视角是更强调民主政体本身的运转。民主巩固意味着在此种政体下不仅拥有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这两项基本制度安排,而且选举过程是自由和公正的。民主巩固也意味着不存在执政集团对于选举的操纵或舞弊、对反对派的压制或禁入以及对媒体和言论的非法控制。这也意味着巩固的民主政体不同于两不像政体、选举型威权主义或竞争性威权主义。还有学者认为,民主巩固大致相当于选举民主再加上法治。选举民主意指该国采用定期选举的方式产生政治领导人,而法治意指这一选举过程是基于宪法、法律或普遍的政治规则之上的,而且政治权力的行使实现了充分的法治化。(Schedler,2001)


什么是民主受挫国家?这项研究把1974年—2013年间遭遇过严重民主衰退(democratic recession)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视为民主受挫国家。民主衰退,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启动民主转型或达到民主政体的基本标准之后又出现民主程度的下降,一般也被视为民主化过程的逆转。民主衰退的一种极端情形就是民主崩溃(democratic breakdown),意指从民主政体蜕变为非民主政体的过程。(Linz & Stepan,1978;包刚升,2014)拉里•戴蒙德在《民主的精神》一书中认为,一些地区和国家已经出现民主的衰退。从1974年到2006年,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约有20个国家遭遇了民主崩溃。(Diamond,2008:61)笔者的这项研究把1974年—2013年间曾经历过严重民主衰退或民主崩溃、至今尚未实现民主巩固的国家,视为民主受挫国家。


什么是转型中国家?在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有些国家启动了民主转型,但既未实现民主巩固又没有遭遇严重的民主衰退,这类国家在本文中被视为转型中国家。实际上,笔者把它视为一个排除性的定义,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既非民主巩固国家、又非民主受挫国家的研究样本被视为转型中国家。当然,这类国家的数量和比例并不低。这里有几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形是,该国还在转型,尚未达到稳定的政治均衡;第二种情形是,该国已经达到某种稳定的政治均衡,但却属于两不像政体或不完全的民主政体;第三种情形是,该国转型时间尚短,还需要相当时间来判断该国的政体状况或趋势。


那么,如���用易于操作化的标准来界定这三类国家呢?或者说,如何借助现有数据库来衡量和区分民主巩固国家、转型中国家与民主受挫国家呢?笔者主要借助PolityⅣ政体民主程度评级和自由之家政体自由度评级来进行衡量和区分。特别是,这项研究更重视这些国家在最近20年的政治表现,也就是1994年—2013年的政治表现。具体而言,这项研究设定的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类型分化的衡量标准如下:


民主巩固国家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该国在自由之家报告中2013年政体自由度达到“自由”评级,而非“部分自由”或“不自由”的评级;第二,该国1974年—2013年间最后10年(2004年—2013年)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没有任何一年低于8分;第三,该国1974年—2013年间最后20年(1994年—2013年)中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没有任何一年低于4分。⑨在这73个国家中,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国家被界定为民主巩固国家,它们是: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智利、捷克、多米尼加共和国、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⑩、拉脱维亚、立陶宛、蒙古、巴拿马、波兰、葡萄牙、韩国、罗马尼亚、南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乌拉圭,共22个。


转型中国家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该国在自由之家报告中2013年政治自由度达到“自由”或“部分自由”评级,而非“不自由”评级;第二,该国1974年—2013年间最后10年(2004年—2013年)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至少有一年低于8分,或最后20年(1994年—2013年)至少有一年低于4分;第三,该国1974年—2013年间最后20年(1994年—2013年)在PolityⅣ政体评级中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民主衰退——笔者将其界定为政体民主评分低于6分并在下滑通道至少降低3分以上。11在这73个国家中,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国家被视为转型中国家,它们是:贝宁、玻利维亚、克罗地亚、厄瓜多尔、东帝汶、加纳、格鲁吉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肯尼亚、马其顿、马来西亚、马拉维、墨西哥、摩尔多瓦、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尼日利亚、秘鲁、巴拉圭、菲律宾、萨尔瓦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斯里兰卡、土耳其和乌克兰,共28个。


民主受挫国家只需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该国在自由之家报告中2013年政体自由度评级为“不自由”;或者该国在自由之家报告中2013年政体自由度达到“自由”或“部分自由”评级,但该国1974年—2013年间最后20年(1994年—2013年)中在PolityⅣ政体评级至少出现过一次明显的民主衰退——如同上文,笔者将其界定为政体民主评分低于6分并在下滑通道至少降低3分以上。在这73个国家中,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国家被视为民主受挫国家,它们是: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孟加拉国、布隆迪、冈比亚、几内亚比绍、海地、吉尔吉斯斯坦、莱索托、利比里亚、黎巴嫩、马达加斯加、马里、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俄罗斯、塞拉利昂、苏丹、泰国、委内瑞拉和赞比亚,共23个。


总体而言,到2013年为止,在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22个属于民主巩固国家,比例为30.1%;28个属于转型中国家,比例为38.4%;23个属于民主受挫国家,比例为31.5%,参见图2。这一比例接近于正态分布的结构,即民主转型方面表现优异的国家约占三成,表现平平的国家接近四成,表现较差的国家约占三成。这一结果再次印证了塞缪尔•亨廷顿对第三波民主化的预见——在民主问题上过分乐观或过分悲观的观点或许都是错的。面对这样的数据,民主化的过度乐观派或许会感到失望,因为民主化的表现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好;而民主化过度悲观派的观点也经不起推敲,因为第三波民主化的失败率也不像他们断言的那么高。


进一步说,如果考虑时间因素,甚至有更多理由对这个结果感到乐观。民主巩固国家固然仍有民主衰退的风险,但除非出现全球性的重大政治经济危机或战争,那么在可预见的将来,22个民主巩固国家出现民主衰退的可能性是很低的。转型中国家固然可能会面临继续转型的挫败,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这28个转型中国家中将会有相当比例的国家逐渐演进为民主巩固国家。对23个民主受挫国家来说,不少国家的长期前景或许并不那么悲观,一些国家未来可能会展现出更好的转型前景。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一些国家经历多次民主转型与挫败后,未来实现成功民主转型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有学者认为,集体性政治学习(collective political learning)在拉丁美洲解决政治冲突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Pitcher & Hamblin,1982)实际上,民主转型也可能是一个集体性政治学习的过程。按照这种逻辑,更多国家有机会在民主转型的实践和试错过程中取得实质性的政治进步。


三、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治理绩效评估


很多人不仅关心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而且同样关心这些国家在民主转型过程中的治理绩效。有人认为民主本身就是目的,但有人认为民主是达成其他诸种重要社会价值的手段。尤其对后者来说,能否达成治理绩效甚至比能否实现民主转型本身更重要。(Schmitter & Karl,1991)无论怎样,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转型过程中能否实现优良的治理绩效,或者说民主化是否导致善治,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这一节需要对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治理绩效进行评估,并将这些绩效指标与全球范围内的其他国家组别进行比较。这一评估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确定关键性的政治与经济治理指标;其次,获取这73个民主化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描述;最后,将这些指标与其他国家组别的指标进行比较。需要说明的是,这一部分主要采用的是描述性统计。


首先,这项研究选取了8个关键的治理绩效指标,参见表6。这些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治理状况,包括政治与经济两大类指标,其中政治或公共治理的绩效指标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全球治理指数(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简称WGI),包括政府效能、法治、腐败、政治稳定与控制暴力等四个具体指标;经济绩效指标包括人均GDP、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四个,也都来自于世界银行的数据库。其次,获取这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相关统计数据。这里选用的是治理指标的截面数据,分别统计近3年(2011年—2013年)和近10年(2004年—2013年)的平均值。再次,获取作为参照系的其他国家组别在相应治理指标上的统计数据。根据国家组别的可比性,这项研究选取五个对照国家组别的统计数据,分别是世界平均值、上等中收入国家(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人均GDP处于这一档)平均值、东亚与太平洋地区平均值、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地区平均值以及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平均值,其中后三个组别是典型的发展中地区。最后,对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与对照国家组别的治理指标进行比较,这样就能从整体上评价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治理绩效的高低。


这里先借助全球治理指数来衡量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治或公共治理绩效,全球治理指数是世界银行自1996年开始发布的覆盖全球的公共治理指标数据库。这里选取了六项全球治理指数中的四项,分别是政府效能(government effectiveness)、法治(rule of law)、控制腐败(control of corruption),以及政治稳定与控制暴力(political stability and absence of violence / terrorism)。对一个国家来说,民主政体或民主转型能否增强政府效能、是否有利于促进法治、能否控制政治腐败以及能否实现政治稳定与控制暴力,过去已经有很多研究。这些指数也被很多学者视为衡量民主转型好坏的主要政治绩效指标。(Stockemer,2009;Maravall & Przeworski,2003;Davis,2006;Sandholtz & Koetzle,2000;Blake & Martin,2006;Mousseau,2001;Hegre,Ellingsen,Gates & Gleditsch,2001)当然,对于民主转型能否实现优良的政治或治理绩效,学术界看法并不一致,不少民主转型的悲观论者通常对此表示质疑。无论怎样,这四个指标的组合应该能够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绩效或公共治理水平。表7罗列了这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与其他对照国家组别的全球治理指数。


全球治理指数的比较研究揭示:第一,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最近3年和10年的截面数据看,两者的差距从5%到20%不等,其中政府效能指标差距较小,而政治稳定与控制暴力指标差距略大。考虑到世界平均值组别的国家既包括了所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家,又包括了大量的发展中国家,恐怕很难对这一差距给出更多的学术解读。进一步看,这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显著低于上等中收入国家、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国家、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平均水平,但大大高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平均水平。


第二,这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全球治理指数的内部分化非常严重,民主巩固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标大大优于转型中国家和民主受挫国家。就四个指数的10年平均值而言,民主巩固国家高达64.09,而转型中国家与民主受挫国家分别仅为36.91和25.34。与对照国家组别相比,民主巩固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标不仅显著地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远远高于上等中收入国家、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国家、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国家。这22个民主巩固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约27%—43%不等,也比上等中收入国家高出约23%—35%不等。所以,民主巩固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显著优于对照国家组别的表现。


总之,从全球治理指标看,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其中的民主巩固国家的表现显著高于世界平均值和上等中收入国家等对照国家组别,说明第三波民主巩固国家的公共治理绩效表现优异。这意味着民主巩固与高治理绩效之间呈现明确的正相关性。当然,两者背后的因果机制尚不清楚。到底是民主巩固导致高的治理指标还是高的治理指标促成了民主巩固,抑或其他某个变量共同决定了两者?这还有待后续研究来回答。


再来评价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绩效指标。这里选取了四个关键经济数据,分别是人均GDP、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人均GDP衡量的是一国的经济水平高低,GDP增长率衡量的是一国经济增长的速度,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衡量的是一国经济不稳定程度或痛苦指数。对一个国家来说,民主或民主转型是否会带来更好的经济绩效,是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除了民主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很多学者还具体地关注民主国家或民主转型国家在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等关键指标上是否有更出色的表现。(Gasiorowski,2000;Przeworski,Alvarez,Cheibub & Limongi,2000:142-186;Papaioannou & Siourounis,2008;Desai,Olofsgård & Yousef,2003;Veiga & Chappell,2002)总的来说,学术界对于民主转型能否带来更好的经济绩效并无共识。但无论怎样,这四个经济指标基本能够衡量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绩效。表8罗列了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与相关对照国家组别的主要经济绩效指标。


这些关键经济绩效指标的比较研究揭示:第一,从人均GDP指标来看,第三波民主化国家2013年平均值是7355.18美元,接近当年上等中收入国家平均值7751.31美元,12而显著低于当年世界平均水平10626.05美元、东亚与太平洋地区9269.87美元和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地区10121.07美元,但大大高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1759.09美元的平均值。那么,如何解读这一数据呢?有人认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实并不出色;但也有人认为,这只能说明一个国家达到上等中收入水平后就进入了启动民主转型的收入区间——不同学者对同一数据的解读可能完全不同。另一个更精细的发现是,民主巩固国家的人均GDP水平要远远高于转型中国家与民主受挫国家,民主巩固国家的平均值10679.82美元几乎是民主受挫国家平均值5335.92美元的两倍。此外,民主巩固国家人均GDP水平还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意味着民主巩固国家有着相对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民主巩固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正的相关性。同样,到底是高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了民主巩固,还是转型国家实现民主巩固后更可能带来高经济发展水平,其中的因果机制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第二,就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而言,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这三个指标上呈现一定的分化。具体地说,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有着相对不错的经济增长率(10年期平均为4.41%),但同时有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率(10年期平均为6.76%)和较高的失业率(10年期平均为9.10%)。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GDP增长率更高——10年期平均经济增长率约高1.74%,但同时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也更高——10年期年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分别高2.44%和3.11%。这一数据显示,拿经济增长指标来说,无法得出民主转型不利于经济增长的结论;相反,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经济增长率更高。与其他对照国家组别比较,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绩效表现不一。与包括稳定民主国家和威权国家在内的上等中收入国家组别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绩效表现较为逊色——不仅GDP增长率更低,而且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也更高;跟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GDP增长率相当,但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要高出许多;跟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地区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GDP增长率显著更高,但同时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也显著更高;与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GDP增长较为逊色,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较为接近。总体上,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经济绩效方面的表现并不突出。与全球治理指标不同的是,民主巩固国家在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失业等三个方面并无优势可言。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民主巩固国家表现出更高的经济增长率(10年期平均值高约0.88%)、更高的通货膨胀率(10年期平均值高约0.76%)和显著更高的失业率(10年期平均值高约4.18%)。在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内部,与73个国家的平均值相比,民主巩固国家表现出更低的经济增长率(10年期平均值低约0.86%)、更低的通货膨胀率(10年期平均值低约1.68%)和更高的失业率(10年期平均值高约1.07%)。


总之,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人均GDP水平相当于上等中收入国家,而民主巩固国家人均GDP水平更高。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经济增长和稳定性指标上表现各异。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增长更快,但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等稳定性指标表现更为逊色。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的主要目标是对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与治理绩效进行评估。基于国际政体评级机构和世界银行的数据,这项研究发现:第三波民主化1974年—2013年在全球范围内已取得重大进展;本文选取的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转型上呈现显著的分化,民主巩固国家、转型中国家和民主受挫国家分别占30.1%、38.4%和31.5%的比例;第三波民主化国家2004年—2013年间的全球治理指数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其中的民主巩固国家全球治理指数大大高于世界及其他对照国家组别的平均值;第三波民主化国家2004年—2013年间的经济增长率表现不俗,但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略微逊色。总之,第三波民主化过去40年间在政体转型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内部分化严重;这些国家在公共治理与经济绩效方面的表现跟世界平均水平和其他对照国家组别相比各有千秋。


这项研究的发现可以对国际国内的已有研究文献和目前国内舆论场上的论战进行有效的回应。综合来看,第三波民主化过去40年间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重大进展。所以,关于第三波民主化已经面临严重挫败的观点和论断缺少足够的依据,他们要么更多地关注少数失败的转型个案而忽视了第三波民主化的整体表现,要么是着眼于少数年份或极短时段的政治趋势而不能把第三波民主化放到一个较长时期中给予公允的评价。


在民主转型与治理绩效两者的关系上,民主必然导致善治(good governance)或民主转型必然导致治理绩效低下的观点都过于武断。实际上,关于民主转型的盲目乐观论或过度悲观论都缺乏经验证据的支持。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尽管略微逊色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民主巩固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经济绩效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可谓各有千秋。


同样必须承认的是,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转型与治理绩效都呈现显著的分化。在73个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22个国家已经成为民主巩固国家,28个国家被视为转型中国家,23个国家属于民主受挫国家。在全球治理指数方面,民主巩固国家的表现大大优于转型中国家和民主受挫国家。在经济绩效方面,尽管民主巩固国家的人均GDP大约是民主受挫国家的两倍,但在经济增长指标和经济稳定性指标上,民主巩固国家跟转型中国家、民主受挫国家相比并无优势。


总之,本文试图基于经验数据来对第三波民主化过去40年间的表现进行系统分析,从而勾勒出第三波民主化的整体图景。与过去借助单个或多个案例讨论第三波民主化整体表现的方法相比,这项研究无疑为理解第三波民主化提供了更为系统的经验证据。但是,上述基于数量关系的经验研究,并没有为第三波民主化提供更为深入的因果机制解释。如何理解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在政体转型和治理绩效上的进展与分化,尚有待后续的进一步研究。


*感谢陈峰、景跃进、肖滨、徐斯勤等学者的评论及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袁子辰协助处理相关数据。本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治制度模式与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绩效”(项目批准号:13CZZ013)资助。

【注释】

①需要说明的是,PolityⅣ和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对不少国家的政体评级也充满争议。

②在本文中,专制政体(autocracy)、独裁政体(dictatorship)和威权主义政体(authoritarianism)是通用的——尽管三者的政治学意涵并不完全一致。中间政体(anocracy)则是PolityⅣ自创的一个政体评级概念,是结合了民主与威权两种特征的政体类型,属于民主政体与威权政体之间的灰色区间,类似于两不像政体(hybrid regime)、半民主政体(semi-democracy)或半威权政体(semi-dictatorship)等概念。中间政体的译名参考了刘瑜(2015)的用法,还有学者将其译为“混杂政体”、“半民主政体”等。

③167个国家和政治体的全部名单,参见PolityⅣ网站,http://www.systemicpeace.org/polity/polity4.htm。该数据库的筛选标准,参见Center for Systemic Peace的说明,http://www.systemicpeace.org/polityproject.html

④这28个国家分别为: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博茨瓦纳、加拿大、塞浦路斯、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卢森堡、毛里求斯、新西兰、挪威、荷兰、瑞典、瑞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和美国。这28个国家1974年—2013年间在PolityⅣ民主政体评级体系中一直在6分以上。这28个国家多数都属于无争议的成熟民主国家,但少数国家可能存有争议。比如,博茨瓦纳自独立以来一直是民主党执政,从未实现亨廷顿所说的至少一次政党轮替,但该国的选举基本上是自由和公正的,1974年—2013年间PolityⅣ一直给予该国民主评级6分以上。又比如,塞浦路斯1974年开始出现了南北分治局面,现在塞浦路斯实际上只统治着塞浦路斯岛的南部区域,并已加入欧盟。而PolityⅣ给予塞浦路斯1974年以后的民主评级一直在6分以上。再比如,哥伦比亚在相当长时间内一直遭受国内局部武装冲突的困扰,但PolityⅣ给该国1974年—2013年的民主评级一直在6分以上。

⑤这里再结合自由之家1974年—2013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数据,对塞浦路斯和7个发展中民主国家的状况做一个简要讨论。博茨瓦纳、哥斯达黎加、牙买加三国1974年—2013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均位于1—2.5分之间,所有年份均属于自由政体;塞浦路斯1974年—1980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位于3—4分之间,属于部分自由政体,1981年—2013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位于1—1.5分之间,属于自由政体;印度1975年—1976年和1993年—1997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位于3—4分之间,属于部分自由政体,其余年份(1974年、1977年—1992年和1998年—2013年)均位于2—2.5分之间,属于自由政体;毛里求斯1978年—1980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是3分,属于部分自由政体,其余年份(1974年—1977年和1981年—2013年)均位于1—2.5分之间,属于自由政体;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001年—2004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是3分,属于部分自由政体,其余年份(1974年—2000年和2005年—2013年)均位于1—2.5分之间,属于自由政体;争议最大的恐怕是哥伦比亚,该国1974年—1988年的政体自由度评级位于2—2.5分之间,属于自由政体,但1989年—2013年评级位于3.5—4分之间,属于部分自由政体,而PolityⅣ一直给予哥伦比亚6分以上的评级。此外,根据PolityⅣ的数据库,哥伦比亚的上一次民主转型发生在1957年,系第二波民主化国家。所以,尽管哥伦比亚目前尚够不上自由主义民主政体的标准,但这项研究不把该国视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而是将其列为经历第二波民主化的民主国家。这不意味着该国是高质量的自由主义民主政体,而仅仅是说该国自1957年启动民主转型后并未出现民主崩溃,因此不作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研究样本。当然,实际上,哥伦比亚目前并未达到稳定的高质量的民主政体标准,或者说并未达到自由主义民主政体的标准。数据来源于自由之家相关频道的政体自由度评级数据,http://www.freedomhouse.org

⑥这57个国家包括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阿塞拜疆、巴林、布基纳法索、不丹、柬埔寨、喀麦隆、中非、乍得、刚果(布)、古巴、吉布提、埃及、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几内亚、伊朗、伊拉克、科特迪瓦、约旦、科威特、哈萨克斯坦、老挝、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缅甸、莫桑比克、阿曼、巴布亚新几内亚、朝鲜、卡塔尔、卢旺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索马里、南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土库曼斯坦、多哥、突尼斯、阿联酋、乌干达、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也门、刚果(金)、津巴布韦等国。其中,南苏丹可能会存在争议,因为该国曾经是苏丹的一部分,而苏丹曾在1986年—1988年出现过短暂的民主评级达7分的情形,但考虑到这项研究已经把苏丹列入第三波民主化国家,而南苏丹2011年独立后的民主评级一直不高,所以将南苏丹归入未转型的威权国家。

⑦如果改变上述类型学的标准,比如把达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政体评级标准从6分降至4分,或者把1974年—2013年间政体评级至少上升8分或10分作为标准,就会有更多国家被纳入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研究样本。所以,有学者认为超过100个国家卷入了第三波民主化,这一观点与笔者的这项研究并不冲突。只是任何一项涉及数量关系的研究,都需要根据某种明确的标准来筛选研究样本。当然,任何衡量标准总会引来争议。一个现实问题是,政体评级某一年达到6分但随后马上降至0分以下的国家,是否比一个连续多年达到4—5分的国家更加民主?但如果把衡量标准降至5分或4分,马上又会引发新的问题——为什么不把那些政体评级长期高于4分或3分的国家列入研究样本?

⑧需要提醒的是,过去200余年中全球范围内国家(state)或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的数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⑨这里的4分是一个较为主观的标准,略低于民主政体评级最低6分的标准。当然,任何标准都可能会引起争议。

⑩有人认为匈牙利自2010年之后民主程度开始降低,但PolityⅣ到2013年尚未调整其政体评级的分值。所以,这项研究将2013年之前的匈牙利视��第三波民主化中的民主巩固国家。这也说明,民主巩固并不意味着该国的民主政体已高枕无忧,而是仍有发生衰退的可能。

11什么是严重的民主衰退?这里提供的也是一个较为主观的标准。民主衰退对应着PolityⅣ政体民主评级数值的下降,严重的民主衰退意味着民主评级数值的大幅下降。这项研究把下降3分及以上视为大幅下降,而将下降1—2分视为轻微下降或正常波动。但是,如果是从10分下降为7分或6分,尽管下降幅度有3—4分之多,但该国政体仍然符合基本的民主政体评级标准,因而还不能被视为严重的民主衰退。所以,这项研究又增加了一个标准,即这种民主程度的大幅下降发生在民主评分6分以下的通道中。

12按照世界银行2015年的最新标准,各国2014年人均国民收入(GNI)区间划分中,凡低于104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low-income),高于1045美元低于4125美元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lower-middle-income),高于4125美元低于12736美元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upper-middle-income),高于1273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high-income),参见http://data.worldbank.org/news/new-country-classifications-2015。这项研究所用数据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区间划分参照人均国民收入(GNI)数据。



包刚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Bao Gangsheng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Public AffairsFud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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