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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争政治、底层政治到非抗争政治
——农民上访研究视角的检视、反思与拓展
陈 锋[①]
原文载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摘要:通过学者所借鉴的理论来源与分析的经验基础,可以对既有的农民上访研究的三种分析框架进行检视与反思,并提出一些拓展的可能路径。“权利诉求—抗争政治”与“道义伦理—底层政治”分析视角受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与底层政治理论的启发,对于中国农民上访的研究有着开创性意义。但也因理论思维的束缚,而共享了“抗争”这一基础性假设,遮蔽了中国农民上访的复杂性。在深度经验探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揭示出了农民上访类型与性质的多元化,实现了农民上访研究从“抗争政治”到“非抗争政治”的范式转换。为了更加深刻理解农民上访的性质,可以引入国家的视角、关注结构与行动的关系,以及探究农民政治文化等几条路径来拓展农民上访的研究。
关键词:农民上访 抗争政治 底层政治 非抗争政治
一 引言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②]信访通常也被通俗的称作上访。近二十年来,包含个体上访和集体上访在内的农民上访数量日益增多,甚至在一些地区引发了一些**件。也就是说,农民上访的广度和烈度均在持续性的增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农民上访研究也就成为了理解当下中国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切口,进而为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参考依据。当然,学界持续关注农民上访,既是因为一些学者秉持强烈的现实关怀和政治关怀,也是因为农民上访这一经验现实构成理论探究的源泉,通过理解中国农民的“抗争”,可以进一步的与西方的抗争政治理论展开对话,甚至可能建构中国本土化的社会科学理论。
1990年代中后期,以李连江、欧博文、于建嵘等为代表,最先将农民上访视为一种依法或以法的维权抗争,其后的许多学者都遵循了类似的思路,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权利诉求-抗争政治”论。在这一研究视角中,农民上访即是由于地方政府侵犯了农民的权利与利益,农民天然的成为弱势群体,农民上访是一种抗争政治。这一视角最为简单,也最符合大众及媒体的惯性思维,也成功的将农民上访问题型塑为社会聚焦的热点问题。农民维权抗争论虽然在情感上和惯性思维上最易被大众所接受,但学术研究却没有就此止步,中国经验的复杂性恰恰给予了学者充分的思考与分析空间。在另一些学者看来,农民上访虽然可以视为抗争维权,但并非完全基于理性和西方意义上的“政治性”,农民上访具有草根性的特点,不能仅仅用理性人中的“利益”进行阐释,中国文化伦理中的“气”是农民抗争的另一重要驱动力。[③] “道义伦理—底层政治”的分析框架无疑大大拓展了“权利诉求—抗争政治”的解释范畴。道义伦理论与维权论虽然在对农民上访原因的解释路径上有所差异,但是对农民上访的性质却是共享了“抗争”这一假设,对于农民这一群体也秉持同情的心理,无形中为他们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然而,农民是个抽象的词汇,上访的农民也是一个抽象的群体,并不能用弱势群体所能统一指称。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全国广大农村的长期调查发现,农业税费取消以后,政府侵权的行为虽然仍然存在,但并不构成农民上访的主流,农民上访的类型非常多样,农民上访更多是在国家治理转型、乡村治权弱化与资源流变背景下的利益博弈。农民上访的性质不能将此简单视为抗争政治,而是一种非抗争政治。[④]
既有的三种理论视角既是相互补充,同时也是截然对立。那么,学者之间何以产生这样的视角差异?我们又如何进一步推进对农民上访的研究?这些问题无疑需要我们对其进行系统的检视与反思。本文将从学者所借鉴的理论来源与分析的经验基础去检视与梳理。毕竟,任何一个解释框架的提出,通常既是基于经验现象的归纳、提炼与总结,而且来自学者对既有理论的借鉴、反思与再创造。
通过对农民上访研究的检视,我们不仅可以对既有研究的不足提出反思,而且可以提出一些进一步拓展农民上访研究的路径。
二 权利诉求与抗争政治
在农民上访研究中,“权利诉求——抗争政治”的分析路径,主要受到西方抗争政治理论的深刻影响。抗争政治理论最初发端于西方学界对于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和欧洲发生的各种社会运动的理解,因此通常称为社会运动理论。此后,随着理论的推进和发展,也为了将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等理论进行整合、比较,蒂利、塔罗、麦克亚当等学者又将其总括为“抗争政治”[1],以此来统摄相关的概念与理论。抗争政治的分析范式将社会运动从阶级斗争之类静态的结构分析转向了社会运动过程的动态分析,并从最初占据主导的、具有社会心理主义倾向的“相对剥夺理论”[⑤],通过批评反思而逐步发展出了资源动员理论、政治过程理论等[⑥]。抗争政治隐含着抗争的政治属性,其主要指向集体利益与政治权利的诉求,是一种公民社会的民主政治参与。例如,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就认为社会运动主要是为了改变参与者所处的政治环境的某些方面。[2]许多社会运动的话语过程都是围绕着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而展开的。[3]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抗争这一个词中的反抗与斗争指向的就是压迫、剥削、不公正、不民主等,抗争的合法性也就建立起来了。抗争是民主的源泉或者说抗争是民主化的动力,这通常是一个当隐含的假设。[4]民主源于民众抗争,并且动员和重塑民众抗争。[5]
可以说,西方的抗争政治理论深受其渊源已久的民主理论影响,从而将抗争与政治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社会抗争就不仅意味着权利的维护,还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不过,西方的抗争政治理论主要是基于西方的社会运动现实发展起来的理论,他们主要针对的是规模较大的,有组织化的社会运动进行分析,它们往往是社会与国家视野中的抗争。在专业化的动员、机会的把握、得失的算计背后,贯穿着奥尔森式集体行动的逻辑,其骨子里却未脱离个体本位的理性选择的色彩。[6]13因此,他们视野中的抗争一般蕴含着强烈的“政治性”,有着强烈的权利政治的民主化内涵。西方的抗争政治理论主要用于分析学生运动、民权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等等,主要是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利益表达和认同表达。而从60年代后期在美国和西欧,劳工,农民和底层反抗就已经被边缘化,不构成社会运动的主流。
当下的中国农民上访研究深受西方抗争政治视角的影响,相关研究著述也最为丰富。抗争一词由此得到广泛应用,并主要在基于利益表达的“维权”范式框架下进行分析,尤其是以上访研究最为典型,将农民上访视为一种抗争形式。在1990年代后期,李连江和欧博文通过对农民的上访行为的研究,发现其积极运用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维护其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地方政府和官员的侵害,并以“依法抗争”的概念作为指称。[7-8]于建嵘在此基础上又提出“有组织抗争”和“以法抗争”,认为这一种“以具有明确政治信仰的农民利益代言人为核心,动员组织其他农民,旨在确立农民这一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的政治性抗争。[9-12]他强烈的政治热情使其过早从经验中抽离出了结论和判断,遭致多位学者的批评与质疑。应星以“合法性困境”为基点,分析了农民群体利益表达中的“草根动员”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具有权宜性,在组织上具有双重性,在政治上具有模糊性的特征,批判了于建嵘对于草根行动者形象的理想化认识和对农民抗争的组织性尤其是政治性的过于夸大。[13]吴毅则从场域而非结构的角度,对一起石场纠纷案进行了深度分析,他指出,农民利益表达的困境导因于各种既存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阻隔,兼而批判了“以法抗争”的抒情化想象。同时,他认为应星忽略了转型期中国政治之复杂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不自觉地陷入“民主-极权”这一泛政治化思维陷阱。[14]吴毅的个案研究提醒我们要注意维权行动的社会生态,但也忽略了相当一部分基于利益表达的“现实性冲突”可能转向 “非现实性冲突”,以及一些本身就非“利益”表达型维权的农民上访,更无法解释当前农民上访越来越多的局面何以没有在“权力-利益结构之网”中消解。于建嵘在随后的回应中坚持认为农民维权是一种底层政治的行为,然而其所指称的农民的有组织性和政治性,却是对底层政治两种内涵的双重误读。事实上,无论是印度底层学派所用的“底层政治”概念,还是斯科特所说的“弱者的武器”和“日常抗争”,都是一种前政治的抗争方式,其专业性和组织性都不高,更不用说抗争政治意义上的“公共性”了。[15]中国的抗争研究大多选择与西方抗争政治理论对话,容易循着社会运动教科书把一切案例写成“走向成熟的成长史”,而这恰恰是被底层政治理论批判为“假历史”。[16]
当下中国农民的研究以“权利诉求——抗争政治”为主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中心的范式。这一范式对于我们理解农民上访的发生、组织机制和行为特征颇有价值,但这些研究存在只有社会而无国家、偏重解读而忽视解释以及受意识形态影响过大等不足,致使理论上难以取得重大突破。[17]事实上,西方抗争政治理论在后期的研究中,已经日益凸显国家在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⑦],在形塑社会抗争中国家扮演着重要的作用[18]。而在当下发生的中国农民上访潮,正是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发生大转型的变革时期,因此,探究农民上访与国家治理变迁的关系可以大大拓展农民上访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民的上访不仅是基于权益的受损,而以上访作为维权的武器,农民更多还将上访具有一种求援的性质。他们期盼通过国家与政府的介入来解决他们生活中遭遇的困难、纠纷等��,因此农民与国家并非对立的关系,恰恰在终极目标上有着一统性。也就是说,在农民上访研究中找回被悬置的“国家”,不仅有助于增进对农民上访性质的理解,而且可以成为研究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切入点。
三、道义伦理与底层政治
在对农民上访现象的另一条解释路径中,“道义伦理——底层政治”的视角则反对西方抗争理论的精英视角,底层在精英视角中是缺席的,它暗含了“底层无政治”的假设。就在底层的反抗被理论家们遗忘的时候,斯科特坚持认为底层群体的反抗有其独特性,有着与公开政治不同的隐藏文本下的秘密政治;同时印度底层研究(又称“庶民研究”)的学派更是要拒绝本民族历史的“西方式解读”,要重新书写本民族的历史,去书写与西方“公民社会”不同的“政治社会”。因此,斯科特与底层研究学派采用两种不同的“反抗史”的方式共同发现并书写着“底层政治”,构成了与西方“抗争政治”的对垒。[16]
斯科特的学说,从其三部著作的书名中基本上概括了其理论要点,即农民的反抗的性质及合法性是一种“道义经济学”,农民反抗的形式和特点是“弱者的武器”,而“隐藏的文本”则是农民行为选择和意识形态特征。首先,从分析对象来说,她更为关注和理解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的斗争。因为对于农民来说,那些在国家层面造成威胁的大规模的、结构变迁的运动或者正式的、有组织的、公开的抗议运动是相当稀少的,且革命结果未必是农民真正想要的,同时也是过于奢侈的。[19]其次,从抗争方式来说,农民主要采用的是弱者的武器,如:偷懒、开小差、装糊涂、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暗中破坏等等,这些个体的自助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这种低姿态的反抗是与农民的社会结构最相适应的。[20]第三,农民抗争的行为选择的特征和意识形态是与“公开的文本”所相对的“隐藏的文本”,他认为“公开的文本”并不表现从属者的真正观念,它可能只是一种策略。隐藏的文本则是一种隐匿在后台的话语和实践,从而避开掌权者的监视,底层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是独立而且统一的。[21]第四,农民的抗争的性质是基于生存道义的,农民之所以反抗是对因为那些人从他们那里索取超量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生存伦理植根于农民社会的经济实践和社会交易之中。[19]16-36应该说,斯科特的农民反抗研究提供了农民抗争的全新对象,不仅关注到了这个被遗忘的大多数世界,而且关注到了大多数世界的大多数人的大多数反抗方式。让人们看到了被称主流称为“非政治阶级”的农民反抗不仅是“有”的,而且是“有效”的。
印度底层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古哈、查特杰等,并连续出版了《底层研究》文集。早期的研究主要是以殖民时期的“人民政治观”进行重写历史。古哈强烈反对精英主义史学观源于狭隘、偏颇的政治观,他认为“人民的政治”这个自主领域有其自身历史。[22]印度底层学派对底层意识的寻求带有强烈感情色彩,这也招来一些批评。批评者认为这样容易导致精英主义与底层意识的对立,底层研究成了底层叙述,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割裂历史。斯皮瓦克就指出底层学派以底层作为历史书写的主体,有本质主义之嫌,底层本身不是纯粹的统一意识,同时社会的流动性也决定了底层不是铁板一块。[22]由此,有学者进一步反思并认识到“底层历史是碎片化的、不连续的、不完整的,底层意识内部是分裂的,它是由来自支配和从属阶级双方经验的元素构建起来的” [23]。同时随着底层研究的主题越发广泛[⑧],底层研究从殖民时期的“人民政治观”转向后殖民时期的“大众政治观”,“人民的政治”也就变成了“被治理者的政治”。[24]值得一提的是,查特杰发展了古哈的理论,成为底层研究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政治社会”这一概念,其指称的是盘踞于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一个被治理者与治理者之间互动的实践领域。在政治社会中,一些中介行为得以进行,在这个协商的中介过程中,民主的可欲性与实践性得到了体现。[25]6查特杰表明,“被治理者”自身主体化的过程与“治理者”的力量处在不断斗争中,公民并不仅仅是被治理者的客体,同时也是民主的实践者,他们知道如何在政治社会中实现自己的权利。[24]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底层研究学派中的大众抗争,虽然不是以公民社会的手段进行政治参与,但他们用了公民社会无法运用的手段扩展了自由和民主。底层抗争的合法性则是要求如居住地、生计等作为生存权利资格,这与当代权力统治的一个主要特点“国家的治理化”相契合。这一统治方式之所以获得合法性,不是通过公民参与国家事务,而是通过宣称为军民提供幸福生活。[25]34这样,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就有了策略政治平衡的谈判空间。
斯科特与底层研究学派都被划归为“底层政治”的视角,他们都声称继承了葛兰西的理论渊源,但强调的对象却不同,斯科特研究的是大多数世界中的沉默的大多数的日常抵抗,而底层研究学派研究的则是大部分世界的公开政治。因此,斯科特所言说的“底层政治”是秘密的、无组织的、欺骗性的、没有公开行动的;而底层研究学派说阐述的“政治社会”则是一种公共的、公开的政治,只是对精英主导的公开政治的重写。[16]显然,二者对于“底层政治”的定义是不同的,有学者曾对二者的差异及原因做了详细的梳理。“是否存在有组织公开行动”与“是否存在统一底层意识”则是二者之间的重要分歧,斯科特认为底层是有统一意识形态但无组织、无公开的行动,底层研究学派认为则是碎片化意识形态下的有组织的公开行动。不过,这种理论的分歧可以在“片面的深刻”中各自得以发展,现实中的底层抗争或许在二者之间有着广阔的中间地带、灰色地带,也很可能都非二者的叙述形态。对于后来的研究者而言,底层政治的两种不同书写形式却可能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完整的“底层政治”,并充分借鉴其分析问题的方法。对于农民与基层组织互动的政治行为,我们需要挖掘农民行为的“隐藏文本”,即农民政治行为发生的内在机制,而非表象。同时,我们要深刻理解被治理者的政治则是必须理解治理者的政治,被治理者的政治正是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互动中产生的。[25]
底层政治的路径在分析中国农民抗争的研究著述相对运用的较少,但近年来其影响正在呈现日益增大的研究趋势。尤其是斯科特的研究正在越来越多的熏染当下的中国乡村研究。[26]一方面,是从抗争策略研究上,产生了一系列的类似的相关成果,比如石发勇的“依关系网络”[27]抗争、徐昕的“以死抗争”[28]、折晓叶的弱者的“韧武器”[29]、董海军的作为弱者武器身份的“依势博弈”[30]、饶静等提出底层政治视角下的“要挟性上访”[31]等。另一方面,从抗争视角的转换上,有学者提出从“策略”到“伦理”的转换,认为伦理视角在研究中国农民抗争研究中有独到的解释力。[32]应星最早指出,乡村集体行动“再生产”中的作用机制是伦理性的“气”,而非利益和理性,是“基层政府对农民上访精英惯有的强力打压引发了反弹”。[33] “气”是人对最初所遭受到的权利和利益的侵害,而后在这种侵害又上升为人格侵害时进行反击的驱动力,进而由权利问题转为人格问题,因此他强调的是“被承认的政治” [34],而非仅仅是为权利斗争。[6]118
应该说,应星引入“气”这一伦理的视角来分析农民的抗争行为是很有创新价值的,只是遗憾的是,应星将“气”囿于农民与政府对抗的视野中而失去了更大的解释力。“气”的产生的结构性原因在广度和深度上仍有拓展的空间。事实上,既有的多数研究往往基于上访案例来分析农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缺乏对个案的延伸性与扩展性研究,而忽略了个案发生的前史与后果,进而忽略了农民上访这一行为背后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从少数个案以及初步比较的分析上,学者已经开始初步触摸到农民“非抗争政治”的结构性动因,譬如,有学者发现农村经济社会分化所累积的“气”在富人治村中引燃[35],还有学者发现农民行动单位的不同导致不同地区农村公共性程度和农民组织能力的差异,进而形塑出不同的农民上访行为逻辑。[36]也就是说,村落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对于农民上访的形塑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基层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村落的政治结构也是促发农民上访的主要原因,一些因为选举而引发的不同派系之间的争斗,间接的通过上访进行激烈的表达。
因此,我们通过对结构的关注,可以大大增加我们对农民上访行动的理解,反之,通过对农民上访的理解,也可以更深刻的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特有的熟人、半熟人的社会结构以及正在发生的结构性转型所引发的阵痛。更广义上说,我们还要关注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结构性关系,它所形成的政治机会结构与农民上访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四、利益博弈与非抗争政治
“权利诉求——抗争政治”与“道义伦理——底层政治”两种解释路径在对农民的政治属性上的解释并不相同,但却共享了同样的一个假设,即农民是作为弱者,是弱者对强权的反抗,只是,抗争政治主要指向的是权利诉求,而底层政治则主要基于生存道义伦理。从其理论来源的基础来说,抗争政治理论来源于对西方社会的社会运动的解读,而底层政治理论中,斯科特是对前现代乡村社会农民政治行为的解释,印度底层学派中的底层是一种广义的群体,其抗争性质也与其特定的社会结构密切关联。任何理论发展总是与其相应的社会现实基础相呼应的,具有一定的时空特征。因此,我们在理论的借鉴和运用上尤其要知道理论所生长的经验基础,而不是简单的套用。
“权利诉求——抗争政治”的解释路径占据主流,这一理路暗含了对农民政治行为的高度期待,抗争不仅预示着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而且有助于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但是既有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几乎都对这一分析提出了质疑。著名的中国农民抗争研究专家裴宜理认为,中国农民对于“权利”的理解与西方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人的权利观念并不像西方社会那样将抗议诉求集中在抽象的公民权上,其抗争的目标往往聚焦于具体的权利要求,更主要包含的是一种生存权与发展权。也就是说,中国的权利概念往往跟政治共同体的道德义务联系在一起,中国的“公民”一词就字面意义而言是“公共的个人”,其“隐含的意义是政治共同体中集体性的成员资格,而非一种相对于国家而言对个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诉求” [37]。因此,可以说,中国历史以来尤其是在革命运动和抗税运动中,农民的抗争中主要暗含的是生存道义伦理的诉求。
但是,这并不是说“道义伦理——底层政治”的分析视角就可以解释当下不断涌现的农民上访。当下的中国农村正在发生急剧的变革,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与农民关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乡村社会的各种资源和利益正在进行重组与分配,农民也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分化,而当下官民之间的互动与冲突正是发生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正如孙立平指出,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了利益博弈的时代,在这一时代��,任何一个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一种利益,从中滋生出一群分享这种利益的人,并围绕这种利益进行博弈,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分化的结果。[38]如果我们放下对农民作为弱者的假设,具体深入到类似上访户、钉子户的政治行为的研究当中,可以发现他们的主要诉求即为利益,而其所运用的政治手段及其所进行的政治参与主要是一种策略性的运用。因此,他们的政治行为与其说是一种抗争,不如说是一种博弈。近年来,华中村治研究群体的大量经验研究显示:农民上访更多是一种利益博弈而非抗争。
在历史段的研究中,学者们观测到了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变迁。申端锋通过中部一个乡镇农民上访的观察发现,农民上访与不同历史时期乡村治权的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后税费时代一些农民试图通过上访来推动基层组织解决生产生活困境,另一方面,分类治理能力的丧失使得村庄规范中的“信球”与“赖货”[⑨]所主导的无理上访成为了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的一大困境。[39]桂华通过一个县的农民上访的统计资料发现,农业税费取消之后,抗争型与揭发型上访所占的比重都呈下降趋势,尤其是抗争型上访基本消失了,与此相对的是求助型与非治理型上访呈明显增加趋势,基层治理的弱化、基层体制改革以及农村政策调整推动了农民上访的变化。[40]田先红进一步关注到了税费改革前后农民上访正在发生重大的变迁,农民从“维权”走向“谋利”,一些上访专业户正在推动“上访产业”雏形的产生。[41]陈锋在北镇的调查研究也发现,无论是从农民的个体上访中,还是从农民的集体上访或**件当中,农民的上访类型在后税费时代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表现为维权型上访大大降低,治理性上访的大量增加并占据主导位置,而谋利型上访凸显,农民上访主要是一种机会主义博弈。[42]此外,其他一些学者也关注到了“赢利性上访”[43]。
在横向的研究中,王德福通过一个村落**件的分析,发现其实质是“政策激励型”的利益表达方式,是当前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以及资源不断投入造成的农民过高政策预期而形成对政府的强烈期待并进行片面解读的结果。[44]陈锋等曾在浙东一个村落的集体上访研究中,发现了“气”是其农民上访很重要的动力,只是这个“气”的生成结构则是源于村落中贫富矛盾和公私矛盾的结合。[35]李祖佩将农民上访的原因划分为基层组织越位型、基层组织缺位型和农民失范型三种类型,揭示了农民上访的多元性,并认为学界关于上访研究的维权和治权两个视角均难以全面理解农民上访的复杂性。[45]陈柏峰将农民上访分为有理上访、无理上访与商谈型上访及若干具体小类,他认为分类治理是疏通信访渠道的有效路径。[46]杨华也将后税费时代的农民上访划分为治理型上访 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三大类型,并探究了三种上访类型之间的关系。[47]贺雪峰则从国家与农民的三层关系对农民上访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三方利益主体的失衡以及农民上访甄别系统的瓦解,是造成农民上访增多的主要原因。[48]
华中村治研究群体为代表的学者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双重经验呈现出了农业税费时代前后农民上访的类型、变迁及其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们对对官民互动或冲突中农民政治行为的认知,从“抗争”转向“博弈”,主要基于经验基础的提炼与归纳,较少受到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束缚,从而大大拓展了农民上访研究的视野。从“抗争政治”转向“非抗争政治”,在意识形态上首先消除了“不稳定”的幻象并打破高压性维稳体制,因为利益博弈是一个常态化的治理问题,而不是一个政治问题。当然,从“抗争”转向“博弈”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当下乡村社会的矛盾,而是要求我们在去意识形态化、去道德化的前提下,直面当下乡村社会的真实的利益博弈问题,对其进行条分缕析。否则,二者之间的纠缠不清所造成的形势误判,所导致的对策失当,反而形塑了刚性的维稳体制,成为更多农民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利益博弈-非抗争政治”对于当下中国农民上访的性质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但是对于农民上访的本质仍有待进一步的揭示。既有的农民上访研究主要关注当下正在发生的经验,最长也一般延伸至建国以后的农民上访史,对于更长历时段的农民上访研究较为缺乏。中国农民上访亘古有之,其表现形式或许比较多样,但其凸显的内涵却可能具有延续性。这种延续性的农民上访特征与性质构成了农民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如若要探究农民上访的本质,则需要进一步在历史的视野中去探究农民的政治文化。譬如,裴宜理就对中国农民的“权利”观有着深度的研究,他就挖掘出了中国农民对于“权利”的理解与西方存在的根本差异,它不追求抽象的公民权之上,以及一种相对于国家而言对个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诉求,而是主要聚焦于具体的权利要求。[37]民众选择通过抗议、上访等手段来争取利益,这并非对权利的觉醒,而是对政治规则的理解;他们并没有挑战政治规则,而是试图在其限制之下获得最好的结果。[⑩]还有学者发现,农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并非职能化的一对一对应,而是将各种权利和义务之间的捆绑连带,呈现出实用性、总体性和公平性的特征。[49]这对于理解当下很多农民借“上访”之名,来形成对基层组织的反向制衡有着较大的启示。此外,从农民上访的话语与借用的意识形态也可以发现中国农民的“非抗争政治”的文化。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探究农民的上访文化,或者更广阔的探究农民的政治文化,它是如何形成、延续、变迁与重构,这将大大推进“非抗争政治”视野下的农民上访研究。
五、结语
中国农民上访研究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分析视角:“权利诉求-抗争政治”论、“道义伦理-底层政治”论,以及“利益博弈-非抗争政治”论。通过对学者所借鉴的理论来源与分析的经验基础去进行检视与梳理,我们发现:农民上访的抗争维权论主要借鉴西方社会运动理论或者说是抗争政治理论,而从伦理视角中提出“气”则是来自底层政治理论的启发。这些研究主要从西方可资利用的理论资源出发,结合中国农民上访的经验,进行了一些修正性的阐释。“权利诉求-抗争政治”与“道义伦理-底层政治”两种解释路径在对农民上访的政治属性上的解释并不相同,但却共享了“抗争”这一假设,即农民是作为弱者,是弱者对强权的反抗,只是,抗争政治主要指向的是权利诉求,而底层政治则主要基于生存道义伦理。而本着“从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 [50]理念的学者看来,既有的两种分析视角忽略了当下农民自身的分化,以及农民上访所呈现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从而难以准确把握农民上访的政治属性。他们认为,农民上访主要是基于利益博弈的非抗争政治。也就是说,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对于理解中国经验形成了一种参照,但是过于依赖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学理资源,可能导致中国经验在某种意义上蜕变为一种摆设与陪衬[39],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还原到其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还原为经验本身,才能对中国经验的理解更加具有参考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如何能够事先理解中国经验本身也就十分关键。
因此,无论是理论凝练还是深度的经验研究,当下的中国农民上访研究仍然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一是既有的上访研究主要遵循着“社会中心”的范式,忽略了背后隐性矗立着的“国家”,而国家在形塑农民上访的特征与性质方面恰恰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二是既有的上访研究重点关注农民上访的行动,却忽略了形塑农民上访的村庄经济、政治与社会结构,以及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结构性关系。三是既有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当下的农民上访研究,缺乏历史性的眼光去探究农民上访背后所蕴含的政治文化,如此以来,农民上访的性质和本质也很难获得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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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锋,男,1985年1月生,社会学博士,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与城乡社会学。
[②] 引自《信访条例》,2005年5月1日。
[③] 这一视角主要是以应星的相关研究为代表,具体见后文详述。
[④] 这一视角主要以华中村治研究群体的一系列研究为代表,具体见后文详述。
[⑤] 这一分析视角的代表有:[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Curr, Ted. Why Men Rebel. Princeton. NJ.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0;James C. Davies. When Men Revolt and Why. New York: Free Press,1971;Smelser, Neil, J. Theory of Collective Behavior. New York: Free Press,1962.
[⑥]这一理论研究的代表作有:McCarthy, John D., and Mayer N. Zald.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N.J: General L earning Coporation,1973;Meyer,David S.and Sidney Tarrow. The Social Movement Society: Contentious Politics for a New Century. Lanham, MD.:Rowman and Littlefield,1998;McAdam,Doug.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1930-1970.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Tilly, Charles. From Mobilization Breed Revolution. New York: Random Press, 1978.
[⑦] 查尔斯蒂利在《社会运动,1768-2004》中曾提出,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不仅要关注心理学和社会学,同时更应该关注政治( 或者国家)。
[⑧] 研究主题不仅包括殖民统治的扩张、英语教育、宗教和社会改革、民族主义运动,还将学院和大学、医院、人口普查等现代国家和公共制度方面纳入进来。
[⑨] “信球”与“赖货”是河南当地农村的说法,其中“信球”主要指的是村庄社会生活中不着调、好认个死理,日常行为不同于常人、不遵守村庄行为规范的农民;“赖货”则是村庄有一定影响力的“呲牙光棍”,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故意找茬、借机捞取利益,或者打着集体利益的招牌与村干部作对,其行为并不被大多数民众所认可。
[⑩] 裴宜理:《对革命传统的不断动员是中共的独特能力》,“政见CNPolitics”网站(http://cnpolitics.org/2012/12/elizabeth-p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