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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学关于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状况述评
周雪光
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对中国改革开放中组织与制度变迁的研究十分活跃。本文介绍了英文文献中社会学以及相关学科在这一领域中的研究状况和成果,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这一领域中的研究方向和课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引言
中国改革的独特道路以及高速增长的经济引起了各国社会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组织与制度的研究是社会科学界近年来的一个热点,也是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改革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本文旨在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作一简要的介绍和评论。我的述评主要限制在1980年以来英文文献中关于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的研究。由于组织与制度变迁是一个交叉学科的研究领域,虽然我的述评主要注意社会学的领域,但也会涉及其他的社会科学学科。
以下我首先介绍一下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组织与制度变迁”这一课题的地位与状况,以及不同的理论取向。然后集中介绍这一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成果。最后谈谈我对今后研究方向和课题的一些看法。
二、组织与制度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社会科学最为重要的理论流派的变化是制度学派的兴起。在经济学界,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 1981, 1990; North & Thomas, 1973 )、 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1975,1985)的研究工作导致了经济学的新制度学派的发萌;在政治学界,马奇和奥森(March & Olson )的“新制度主义”的文章(1984)引起了广泛注意;麦耶尔和罗纹(Meyer & Rowan)1977 年的论文开创了组织学的新制度学派。这些不约而同的理论发展反映了西方社会科学界的新近演变,也是西方学者研究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的重要学术背景。接的关系。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市场经济是最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消费者和生产厂家通过市场价格来协调双方的关系,达到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市场参与者按其自身利益,随着价格信号而采取最优化的行为。在这样的假设前提下,经济制度设施的角色不仅是有限的,而且是市场经济的派生物。这一理论模式在近年来受到了挑战。
第一,诺斯的一系列研究指出,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需要制度设施的保障。政治权力,社会文化,以及历史演变的途径都对经济形态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这意味着市场经济并非一个自行演化的过程。不了解其特定的社会制度设施,我们也就无法解释诸多的经济现象。
第二,威廉姆森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提出,市场经济并非总是最佳的经济运作形式。在不充分竞争和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市场运作的交易成本可能会大于科层组织这一运作形式的交易成本。按照效率规律的经济学原理,科层组织就会成为替代市场的经济组织形式。在这一理论框架中,组织和市场具有同样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三,社会科学的学者们对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局限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例如,许多公司之间需要建立长期的合同关系进行资源交换。假设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公司可以通过市场机制选择最佳的合作伙伴,签订长期合同。但是,合同双方一旦进入合同执行期,这种合同关系就不再受市场竞争规律的制约。这是因为合同双方有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谈判”地位的不平等性。假设一个小公司签订长期合同向一个大公司提供某种产品配件,在合同执行期,合同双方就产生了相互的依赖关系。但是这种依赖关系是不平等的。大公司可能有着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因此要求“重新谈判”合同条件,而小公司由于对大公司的依赖地位而不得不接受“重新谈判”的不平等条件(按同一逻辑,小公司在不同条件下也可能具有“重新谈判”的优势)。这种情形导致了“市场失败”(Market Failure)。由此看来,合同关系这种市场经济形式的运作也必须通过“非市场”的机制来维持和制约。正因为如此,学者们逐渐意识到制度设施(信任、社会关系、社会信息传递方式、法律制度)对防范合同执行中的“投机行为”,选择可靠合作伙伴,解决市场失��等一系列问题有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读者也许注意到以上谈到的制度学派的兴起原因,我主要列举了经济学界的理论动向。这是因为在其他的社会科学学科中,制度设施的重要性从未受到怀疑,且一直是研究的中心问题。例如社会学中对社会分层、社会群体、集体行为、家庭诸课题的研究都是以制度设施为基本出发点的。但是,经济学界的上述变化促进了制度研究的两个重要发展:第一,人们对“市场失败”以及社会制度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社会学对经济现象的解释能力,从而促发了经济社会学的迅速兴起;第二,经济学家试图按经济学的理论逻辑解释制度设施,对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原有理论模式提出了挑战。这场持久的跨学科的重大争论推动了不同理论流派的新发展。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制度”通常指稳定重复的、有意义的符号(Symbols)或行为规范。在这个意义上,制度包括正式组织、 规章制度、规范、期待、社会结构等。组织是制度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制度分析的主要任务是解释各种制度的产生与变迁,以及制度对人们如何组织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但是制度学派只是一个笼统的招牌。学术界中对制度产生、变迁及其作用的解释有着不同的理论逻辑。这些不同的思路导致了研究取向的不同、材料取舍的不同,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把握这些思路的脉络对于了解和评价具体研究的成果有事半功倍之效。下面我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一领域中的两个主要流派。
(一)理性选择流派。这一流派的基点是认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和行为是制度产生和变迁的主要源泉。从这一观点看,制度变迁的机制在于社会成员的理性计算以及他们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这一思路的解释逻辑接近于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即用“后果”来解释“原因”。例如,某种社会制度的产生可以从它对受其影响的成员的利益来解释。经济学家米尔格罗姆、诺斯和维因加斯特(Milgrom,North & Weingast,1990 )在研究“私立法官”这一制度如何在中世纪欧洲贸易中产生时提出,这一制度可以防范经商者的欺骗行为,从而维持长距离贸易所带来的共同利益。这些良性“后果”与经商者的长远利益一致,使得他们有动力去建立和维持这一制度。安德鲁·斯科特(Anderrew Scotter,1981)也是从这一角度分析各种社会组织制度的产生原因。 理性选择学者强调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性。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为追求个人利益提供了最大的选择范围,由此有助于社会经济资源最优化分配,是诸多经济制度中最为有竞争力的制度。经济学家大多从这一思路研究中国制度变迁。
(二)新制度学派。这一流派强调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受这一学派影响的学者认为经济过程的运行并非为机械均衡所支配,而是一个在历史过程中不断演化的开放系统。个人生活在不断变化的社会文化中,并随之相应变化。他们的利益偏好的形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一个持续地适应变化的过程。因此,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反对个人中心论或还原论,而主张从整体上分析制度的产生和演变。另外,这一学派特别强调历史的依赖性以及演变过程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制度演变的不同过程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不了解演变的过程就无法解释演变的结果(Hodgson,1994)。这一观点与理性选择流派以后果解释原因的逻辑大相径庭。当然,在具体的研究中,学者们的研究取向不一,或强调现有制度,或强调历史过程,或强调文化背景,常常因人而异,莫衷一是。
下面举一个例子将这两个不同理论思路的解释逻辑加以对照。金融经济学的研究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在美国金融界诸多投资银行中有着稳定的声望(Reputation)等级制度。怎样解释这种等级制度的产生呢?经济学家从理性选择的理论逻辑出发,认为由于公司声望有利于其产品销售和获取超额利润,这就促使公司在提高自己的声望上投资。这一理性行为(以及企业间投资行为的不同)导致了企业间声望的差异,形成了等级制度(Shapiro,1983;Chemmanue & Fulghieri,1994)。这样,理性选择的理论从个人(公司)追逐自身利益的动机和行为的角度解释了金融界“声望”等级制度的产生。
波多尔尼(Podolny,1993)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他认为,金融界等级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经济性的社会机制。例如,银行间社会关系网络的结构以及银行在其中的地位使得不同银行与顾客的接触方式、程序不同。这一社会关系结构成为信息流动的重要渠道。这些因素为不同公司获取声望提供了不同的条件。从这一角度看,如果我们不研究这些稳定的社会结构、社会地位的分布,而仅仅从个人行为去解释声望等级制度的产生,不仅无法有效地解释这一现象,而且可能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
应当指出,理论思路的不同没有是非之分。一种理论思路可能会成功地解释某些现象,但无法解释另外一些现象。不同的思路也可能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同一种现象。因此,学术研究不仅需要严谨的思辩能力去区分不同思路在解释逻辑和实证意义上的差异,还应该以包容的态度对待不同的学术流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选择和新制度学派在研究组织和制度变迁的领域中有着各自的地位和贡献。
三、解释中国的组织与制度变迁:文献评述
(一)引子:社会学界的一场争论
近几年来美国社会学界的中国研究领域爆发了一场大的争论。尽管这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社会分层研究,但是争论的基本分歧点却在于对制度变迁机制解释的不同思路。这场争论涉及了很多方面: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机制、制度变迁的方向等等。我首先以这场争论的理论逻辑的分歧作为介绍西方研究的引子。
这一争论的一方是维克托·倪(Victor Nee)的“市场变迁理论”。倪是最早试图从理论上解释中国经济改革的美国社会学家之一。他的市场变迁理论也是目前美国社会学界最为明确的一个理论模式。我以为倪的理论逻辑有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的特点。均衡分析的基本思路与理性选择是一致的。它的起点是按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理性选择和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理论找出一个“最佳结果”(Best Solution)。这一思路的特点是注重“均衡”时的状态,而对达到这一状态的过程注意不多。具体来说,倪(1989,1991,1996)的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如果市场经济在中国得以发展,则它比再分配经济(即计划经济)在生产要素的分配和生产过程的组织上就更有效率,更有竞争性(“后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利益集团也会相应产生,并在政治舞台上形成势力,导致社会制度与组织的相应变化。所以,最终市场经济会取代再分配经济。在这一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的分层机制和过程也会随之变化。
在我看来,倪的观点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他提出的市场经济对再分配体制的冲击的看法已为大家所接受。他对市场经济发展对社会政治制度转型的重要意义的观点是他在制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理论贡献。但是,他试图用市场经济作为唯一逻辑解释中国社会变迁,则不能不说几近偏颇。
这场争论中的其他学者的观点(参见《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6,Vol.101,No.4 )则反映了不同的理论思路,许多学者提出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运行过程,它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已有的社会制度的制约,从而有着其特定的形式和意义。这些学者的主张大致可以分为内在演化过程和外在动力两大方面。
内在演化过程的理论思路强调社会变迁并不存在一个“最佳状态”。社会变迁的方向、速度,以及“最终状态”是由其具体的演化过程所决定的。因此,不研究具体的过程就无法解释社会变迁。这并不是说内在的演化过程没有规律可循。但这些规律与理性选择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例如,如果没有“文革”这一经历,中国改革的道路可能会与今天的现实大相径庭。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组织演变是通过“结构化”来实现的。例如组织规章制度的演变,不但促进了过去制度的变化,同时也保存了现有制度,从而对今后的制度变迁有制约作用。中国学者注意到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即在于此。
强调其他动力的观点特别重视现有社会经济制度,特别是国家与地方政治权力的作用。社会制度的变迁是在这些不同力量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相互依存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仅仅强调某一过程会导致片面甚至荒谬的结论。这一理论思路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到了对现有制度的分析上。倪(1996)在近来的研究中也注意到了现有制度的制约性,并试图将这些因素引入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
8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学界对中国改革的研究集中在社会分层这一领域中。近年来,新的研究开始注意到了制度变迁的各个方面。但是这一领域中的研究刚刚起步,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观点或系统的实证研究。
(二)关于组织与制度设施的研究
1.经济学家的困惑与探索
中国的改革首先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组织与制度变迁也首先起源于经济领域。所以经济学家对组织与制度变迁这一课题尤为关注。
经济学家研究中国改革有两大困惑:
(1 )突变与渐变: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运作和制度形式做了深入的研究,发展了一整套的理论模式。但是,经济学家无法解释为什么俄国和东欧国家按照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实行的“市场制度设计”方案在实施中问题重重,而中国改革的“渐进”道路却卓有成效:按照“均衡分析”的思路,东欧的道路应该在经济发展上远胜于中国的渐进道路。因此,这一现象对西方经济学提出了一系列挑战,促动了经济学界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
在经济学的研究中,我以为罗斯基(Rawski)的研究特别与中国现实贴切。罗斯基(1994)主张,解释中国改革,必须从历史入手,考虑中国经济改革的初始条件,要研究改革的过程以及各种制度实施的相互作用。例如,伽里·杰弗尔森和托马斯·罗斯基(Gary Jefferson & Thomas Rawski,1994)在评述有关中国工业企业改革的研究时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对旧体制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经济的独特条件。与俄国和东欧不同,中国的中央政府在经济领域中未能达到全面控制或全面管理。改革前多种所有制的企业制度并存共生。这些条件为突破旧体制提供了基础。他们主张从各种制度设施的相互影响中研究制度变迁,认为中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其对国有企业的依赖。国有企业的“创新”作用推动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对非国营企业模式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当然,他们也注意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也可以解释中国企业的一些经济行为。例如市场经济和改革政策导致企业结构和行为的巨大变化,以及追逐利润的企业行为)。
罗斯基对现存制度设施及其相互作用的强调以及对改革过程的关注与新兴的制度学派的思路不谋而合。 另外, 经济学家巴利·诺夫顿(Barry Naughton,1995)的研究也具有这一特点。 这些研究的思路取向与社会学中的制度变迁研究十分接近。
(2)所有制问题。 经济学家的第二个困惑是如何解释中国乡镇企业的起飞。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所有制制度对经济组织的效益影响重大。在所有制界定不清的经济制度下,经济组织的运作和效益必然受到影响。但是在中国改革过程中,发展最为迅速的乡镇企业的一个基本特点恰恰是其所有制界限不清:许多乡镇企业挂着“集体企业”的牌子,但实质上是私营企业;而许多私营企业也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马丁·维茨曼和许成光(音译)(Martin Weitzman &Chengguang Xu,1994)对这一现象的研究有独特见解。他们认为,所有制制度的一个主要功能是解决“合作”的问题。西方经济学的“所有制”理论认为:明确、稳定的所有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但是,这一理论忽略了社会群体内部在没有明确法律和规则情况下自行解决内部潜在冲突的能力。他们提出中国乡镇企业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其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借用博奕论的一个概念,他们提出λ-因素的概念。λ-因素指社会群体自行解决冲突与合作问题的能力。在中国文化中,λ-因素高, 因此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是隐形合同,即非正式的理解和约定俗成。在λ-高的社会里, 隐形合同更为有效率:它可以比正式合同的形式节时省力;隐形合同建筑在信任基础上,导致了责任感。他们认为,正是这些因素推动了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
这一研究的主要贡献是引入社会因素(文化、信任)来解释经济现象。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工作与社会学的研究课题十分接近。但是,应该指出,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例如它们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它们的合法性与争取资源的途径等等。上述研究只是集中在“所有制”这一主题上。
在我看来,上述经济学领域中的研究颇有新意。这些研究大多涉及了社会学的研究课题,强调社会的历史演变过程或者文化背景。这也反映了这一领域的交叉学科研究的特点。但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基本看法仍然从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出发,认为中国的改革是不彻底的,最终要走向全面市场化才能真正解决目前改革中面临的困难。经济学家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是建立理论模型和统计分析。西方经济学家为俄国及其他国家提供的市场经济制度转型方案在实践上的失败使我们有理由对这一思路的基本假设前提和逻辑提出怀疑。
组织与制度变迁领域中最有贡献的是对中国组织制度的具体实证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中国学的研究学者的工作。下面我集中介绍一下这些研究。
2.对中国组织中“庇护”(Clientele)关系的研究
“庇护”关系是传统社会以来的一种重要社会制度设施(Wolf, 1966)。在中国组织制度的研究中,庇护关系的概念很早就在研究文献中出现,但是直到80年代中国学学者欧伊·金(Oi,1986,1989)、沃尔德(Walder,1986)等人的一系列研究才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模式,用以解释当代中国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及组织间关系。这一模式的主要观点是:(1)指令性经济赋予下层干部在资源分配上的垄断权力。 普通群众只能通过与这些干部建立庇护性的依赖关系才能获得益处。这样,庇护关系遂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个主要纽带;(2 )单位的封闭性以及社会关系的感情纽带导致了这种庇护关系的稳定性;(3 )这种庇护关系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它加强了国家渗透与协调社会的能力,导致了人们对现有制度的认可,促进了社会群体的分化,减弱了社会自主的集体行为的能力。
这一理论模式主要是针对改革前的中国单位制度的分析。由于当时实证资料的匮乏,这一理论未能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系统检验。在中国经济改革以后,学者们关心的问题是:这一理论模式在改革后的中国是否还有解释能力?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一理论模式对改革前的中国是有解释意义的。但是,在改革前的中国,这一理论有两个重要的约束条件:(1 )在平均分配思想主导的中国社会,下层干部的资源分配的权限极小,资源有限;而且在“铁饭碗”的公有制制度下,一般工人的基本利益受到制度的保障(公费医疗、福利,等等),从而制约了领导干部的控制权限;(2)在政治动荡的中国历史上,干部的政治地位变动不居, 常常有“站错队”、“这次运动你整我,下次运动我整你”等现象。因此,这种庇护关系的稳定性、有效性受到了一定约束。
但是,在改革后的中国,这两个约束条件都有了极大变化。第一,组织管理者的权力有了极大的扩展,而一般工人或职员的权益的制度保障相对下降;第二,改革后中国的政治运动冲击明显减少,为庇护关系的产生和巩固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环境。由此推论,这一模式可能对当下社会的某些领域中的情况更具有解释能力。当然,管理阶层与再分配体制的关系也有了实质上的变化,需要在理论模式上重新加以思考。一些学者对这一课题做了研究。在这一领域,大卫·文克(David Wank)的研究很有新意。他的研究集中于私营企业与政治权力的关系,提出了两者的“共存庇护主义”(Clientialism),即从“单向依赖”变为“共存依赖”关系。在他看来,这一关系仍然具有庇护性的特点。这是因为这一关系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上的。此外,干部与企业主之间的权力是不平衡的,干部仍然拥有分配资源和机会的权力。文克也指出这种关系正发生重要变化:私营企业主对干部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了,而干部对私营企业主则产生了新的依赖关系。
文克(1995)在研究厦门的私营企业时通过对私营企业主的访谈,分析了私营企业仍然依赖于政治权力的原因:第一,利用权力关系可以得到资源。这是因为地方政府仍然具有很大的控制权力:例如对稀有资料、不动产、金融资本、贸易机会、公共消费单位的控制,以及对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的影响;第二,利用权力的庇护关系可以避免政治和政策的任意干涉:例如地方官员的干涉、任意处罚、国家政策的突变,以及政治运动的不利影响。他的研究同时也指出了在新的阶段政府官员对私营企业的依赖:例如贿赂受益、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合作关系等等。这一研究思路关注现有的制度,强调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关系的演变。
斯科特·肯尼迪(Scott Kennedy,1997 )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的研究集中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像“四通”这样一个公司的成功究竟是因为它受益于作为政府庇护下的受保护人(Client)的地位,还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这一研究的特殊意义在于“四通”公司是中国改革初期最为引入注目的私营公司,它与政府又有着密切的关系。作者的个案研究提出,尽管在早期受益于政府的偏爱,但这一公司的发展和成功主要取决于其内在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这一研究的结论指出了庇护关系理论模式的局限性。
边燕杰(Bian,1997)关于“关系网”的研究强调了现有的制度设施对资源机会的占有和分配的机制,导致了社会关系网络在中国“工作市场”上的重要性。社会关系网络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反映了社会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基本特点。但是,居斯利伊(Guthrie,1998)对关系网的重要性持有异议。 他根据在上海与企业经理的访谈的资料认为,关系网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正在下降,中国经济组织正向理性的组织结构转变。这一领域中的工作对了解、认识中国社会中的制度设施及其变迁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度,有可能导致重要的理论贡献。
以上涉及的研究主要分析了中国改革过程中,政治权力与市场机制的相对地位和影响。这一主题贯穿了美国社会学界对中国改革过程的诸多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在理论上尚未有重大发展。学者们大多各执一端,或强调政治设施的持续性,或强调市场机制的突破性。当然,西方社会科学界近年来在等级制-市场(Hierachies-Markets)的两分法上一直有着不断的研究与争论。在实际研究中,学者们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如何将政治与市场的作用在实际的经济运作中区分开来。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是将两者在概念上或实证上区分开来是否是可行的或者是必须的?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回答有可能在理论和研究设计上引起重大的突破。
3.对组织制度的研究
下面,我介绍一下西方学者对中国组织制度的研究。因为组织学本身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所以这些研究涉猎了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
(1)官僚政治与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及其变化是众多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政治学家利伯泰尔(Liberthal)和拉姆普顿(Lampton)在1992年编辑的论文集中反映了这一领域中80年代末的研究水平和成果。如利伯泰尔在导言中提出的,这些研究的基本结论是,中国官僚政治体制并非铁板一块。中央政府对各种官僚利益集团的控制不力。这种松动的政治管理制度为中国改革突破旧体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这一领域中的另一主要成果是苏姗·舍尔克(Susan Shirk,1997 )对中国经济改革中政治过程的研究。她提出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反映了中国政治设施的运作特点。她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利益集团参与改革决策过程的重要性。由于中国改革建筑在这些利益集团的妥协的基础上,改革的进程表现出了渐进性。这一过程的益处是由于各种利益集团在改革过程中不断获取利益,所以改革的政策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但是,其隐患则是推延解决改革的棘手问题,导致了重大制度问题积重难返。
对改革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研究中,学者们的一个共识是后者的作用大大增强了。但是一个重要的分歧则是如何看待地方政府的性质:地方政府究竟是新型经济关系的“中心主角”还是“协助促成”的角色?按西方经济学的概念说,究竟地方政府为经济利益集团所控制,还是作为主导者积极参与经济活动,扮演经济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呢?强调市场经济的学者认为是前者,而强调现有制度的学者则认为是后者。
沃尔德(1995b )提出中国地方政府具有一个庞大工业组织的特点。他提出在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成为当地经济运作中的主导力量。地方政府与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的利益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为其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的运作提供了巨大动力。地方政府在国有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使得它们可以对当地的经济组织进行更为直接有效的监督管理。他认为,地方政府的这一角色是中国改革中的经济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沃尔德的观点和维克托·倪看法显示了两条不同的思路,对今后实证研究的设计有着指导作用。
(2)单位的等级制度
中国单位等级制度早已引起社会学和组织学学者的关注。早期研究者有怀特和帕里什(Whyte & Parish,1984)、沃尔德(1986)、 林南和边燕杰(1991)。边燕杰(1994)对这一制度做了最为详尽的介绍和分析。这些研究已为中国社会学界熟知,这里就不再赘述。
最近, 奥迪德·申克尔(Oded Shenkar )在《组织研究》(Organization Studies )杂志上对“完全性组织制度”(TotalInstitution)作了进一步的研究。 他的研究起点是美国社会学家霍夫曼对完全性组织的分析。霍夫曼在1961年的论文中提出,现代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人们活动的三个领域——衣食住行、娱乐、工作——互为分离:这三个领域的地点不同,参与者不同,管理机构亦截然不同,而不是出自于一个全面的理性设计。但是,“完全性组织”的特征恰恰在于将通常分隔这三个领域的疆界打破了。作者比较了中国国营企业与霍夫曼笔下的完全性组织的异同,把中国的企业制度放在各种完全性组织制度中作了比较研究(其他的类似制度包括工作单位的共同工作环境、宗教组织的认同感、监狱组织的强迫性和寄读学校的共同生活)。他认为,中国的单位具有完全性组织的特点。
卡琳娜-芭芭拉·法兰西斯(Corinna-Barbara Francis,1996)在研究北京海淀区高科技行业时,强调了组织制度的继承性。她的研究发现海淀区高科技企业在企业福利、人际关系,以及对企业依赖等方面“再生”了中国单位制度的特征。法兰西斯提出:导致这一再生现象的原因在于:(1)管理者的动机在于将人才“锁入”现企业;(2)地方政府迫使私有企业承担社会功能;(3 )政府将其管理控制的机制赋予私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图将原有机制延伸于私营企业;(4 )社会文化固有的对于企业的期待造成了企业承担社会福利的责任。
以上两项研究也反映了西方对中国研究的两种不同的特点:申克尔的研究是从西方已有的理论为起点,着重描述中国企业制度的特点。但是,他的研究也提出了多种概念。其研究角度大异于中国学学者的取向。法兰西斯的研究是从现有制度着眼,强调已有制度对新兴组织制度的制约性。她的研究思路尤其注意到已有制度的稳定性、继承性和渗透性,认为大的社会环境塑造了内在的组织制度。这一解释十分接近“制度学派”的思路,与组织学中的制度学派如出一辙。
另外,中国等级制度的特点也为研究制度变迁提供了一个起点。周雪光、图马和莫恩(Zhou,Tuma,Moen,1997)以单位等级制度为出发点,分析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和程度,他们研究的理论前提是:如果单位等级制度是社会主义再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从逻辑上说,人力资本在不同单位之间的流动也就反映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和程度。如果市场经济在人力资本的分配上起主导作用的话,人们就业和更换工作的方向就应该趋于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企业(非国有企业)。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市场机制在中国城市经济中,特别是在人力资本的分配上的作用还是很有限的。
4.对新产生的制度形式的研究
在中国改革中,许多旧的组织制度形式消失了,或者退居次位;新的组织形式取而代之,作用日益增长。研究中国的组织与制度的变迁,一个主要的课题是认识和解释这些新型制度形式的实质和作用。
(1)地方法团主义
法团主义(Corporatism )这一理论最早起源于政治学家对拉丁美洲及南欧权威主义国家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这一模式主要解释**与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如工会)相互依赖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组织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研究中国改革过程中, 一些学者提出了地方法团主义(LocalCorporatism )这一理论模式来描述改革中权商结合这一新型的制度形式。这一研究领域的代表作是林南(Lin,1996 )发表的研究天津大邱庄的文章,以及政治学家欧伊·金对中国农村中政权与各种利益集团关系的演变过程的一系列研究。与强调市场—科层两分法的理论取向不同,这些学者提出,在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地方权力与稳定的利益集团的结合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形式:一种既非市场,亦非正式组织的形式。这种形式反映了现有政体、社会关系和文化背景的渗透结合。由于学者的取向不一, 对不同因素的强调也因人而异。 陈致柔(Chen ,1999)的研究发现在不同的地区,地方政权与地方利益集团的结合的程度和方式差异很大,产生了不同的地方法团主义的模式。目前这一方向的研究集中在个案分析上。
(2)改革中的组织制度变迁
社会学家对中国工业组织制度变迁的研究刚刚起步。这里简单介绍几项研究成果。
维克托·倪(1992)从理论上讨论了在改革中中国组织制度演变的途径和方向。他从“市场变迁理论”出发分析不同所有制组织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发展规模。他认为国有企业由于受旧体制的约束,市场竞争能力远远不如更为适应市场的私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类型会取代竞争不力的国有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混合型”企业(Hybrid firms)应运而生。混合型企业指有着不同所有制关系的企业(例如乡镇企业具有集体和私有的混合特点),或者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联营合作。倪认为这种混合型企业是一种重要的过渡组织形式。
居斯利伊(1997)研究了改革过程中中国工业组织对市场机制的适应方式。通过对1995年上海的81个企业的资料分析和访谈,他注意到许多企业近年来分流资金,向服务行业投资。他的基本观点是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诱导了企业行为的相应变化。中国新兴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尤为突出。这些条件诱导了企业向低利润、低风险的领域进行投资,以图创造出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居斯利伊认为企业行为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受到了现有制度设施的制约。
另外,凯伊斯特(Keister,1998)对中国80 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企业集团进行了分析。根据中国40家大型企业集团的资料,她分析了集团内部企业间关系、相互间董事会的参与方式,以及财务关系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她的研究发现集团内部的等级制度妨碍了经济效益。据此她提出企业间高度整合的组织形式并非最佳的发展途径。
居斯利伊和凯伊斯特的两项研究都是实证研究。这两位学者的基本出发点是从已有的西方组织理论的角度研究中国组织形式的特点。也许正因如此,尽管企业分流资金、企业集团这些现象已为中国学者所熟知,但他们的研究还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新颖的观点和解释。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他们对中国经济运作过程的微妙性和多元性的了解还不够深入,读来有勉强图解的感觉。
(3)“关系网资本主义”
在组织学领域中,对中国的研究兴趣主要为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所驱使。研究大多停留在描述阶段,理论水平不高。但是,麦科斯·玻伊索特和约翰·柴尔德(Max Boisot & John Child)这两位学者的研究鹤立鸡群。下面,我对他们的研究工作作一介绍。他们的工作集中在ASQ上发表的两篇文章上(1988,1996)。
在1988年的文章中,他们提出了“领袖的铁律”(The Iron Lawof Fiefs)。FIEFS一词意指传统地方领袖。 这一文章的主题强调了地方性权力机制的强大生命力。他们的研究起始于对“科层—市场”两分法的批评。作者们的主要论点基于这一认识:信息在组织经济活动中有着重要作用。那么,在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中,我们可以从现有的制度结构对信息流通的影响来分析和解释制度变迁的形式和方向。
他们以为,不同文化、社会制度对信息的处理是不同的。这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1)信息的加工标准化;(2)信息的传播程度。例如市场价格就是一种非常标准化的信息,可以说老幼咸知。但是国家指令性政策只能由各级干部解释,标准化的程度很低。另外,通过电视广告的信息传播极广,但是口头传授的信息传播有限��由于不同社会文化中对信息的传播、加工不同,人们为了利用信息而发展出不同的组织形式。从信息的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划分出以下四种制度模式:科层制、地方领袖制、家族制,以及市场制度(见表1)。但是, 这四种组织形式可以随着信息标准化和传播程度的变化而相互转化(见图1)。
作者的主要观点是,在中国社会中,信息不标准,传播程度低,因此相应的组织形式是“地方领袖制”。从宏观上,他们指出,在改革分权的过程中,地方权力日益增强,为“地方领袖制”提供了组织基础。从微观角度上,他们从企业的层次论述了管理行为、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特点,指出企业对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依赖关系。因此,他们论证了为什么中国新型组织关系是以“地方领袖制”为特征的。
在他们1996年的文章里,这两位作者进一步提出了“关系网资本主义”的观点。他们认为,组织形式并非总是在科层、市场之间转换。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一种新型的组织关系是“关系网资本主义。”他们指出,在中国“许多的经济交易看起来是通过关系网的关系系统内部的‘讨价还价’的谈判而实现的。这一关系网系统是建筑在人际间互惠的责任观念上,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了资源供给、促成交易、税收的重要角色。”“中国的关系网资本主义通过人际关系的隐秘的,灵活的动态过程而运行。一方面,这一过程费时耗力,但另一方面,这种关系尤其适合于复杂,不稳定的经济过程。关系网对提供和传播新信息十分有效。当这种关系网建筑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时,它可以缓冲由于不稳定性所导致的失误。”在这一基础上,他们认为中国经济关系的演变不是简单地向市场经济过渡,而带有“家族制”的许多特点(见图2)。
(三)关于制度行为的研究
虽然制度变迁本身是近来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是大多数研究集中于描述和解释制度行为,即从现有制度的制约性解释个人和团体组织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制度设计所预期的行为,但也可能是制度设计所未料及的“非预期行为。”下面我介绍一下在这一领域里的一些研究动向。
表1 四种模式特点比较
标准化 2."科层制" 3."市场制度"
的信息 .信息的传播有限, .信息广泛渗透,不受限制
受集中控制 .人际关系正式,竞争
.关系正式,等级分明 .没有共同目标,各谋私利
.服从更高目标 .平行层次的协调
.通过等级制度协调 .无需有共同的价值,信念
.无需有共同的价值,信念
非标准 1."地方领袖制" 4."家族制"
化的信 .信息非标准化导致信息传 .信息传播广泛, 但仍限制在
息 播限制在面对面的互动 面对面的互动
.人际关系密切,但存在等级 .人际关系密切,非等级制度
制度 .通过谈判达到目标共识
.服从更高目标 .通过谈判达到平行协调
.通过等级制度协调 .需要有共同的价值,信念
.需要有共同的价值,信念
传播有限的信息 传播广泛的信息
附图
图1.四种模式转换模型(1)
附图
图2.四种模式转换模型(2)
从组织学的角度看,公有制制度的一个主要难题在于如何使得组织管理者与组织的所有者之间拥有一致的利益。以前的中国研究集中在各级权力结构的关系,尤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现象。
这些研究可以很顺理成章地纳入“主人-代理人”(Principal-Agent)关系的理论框架中。 这一理论首先是在金融经济学领域中提出的(Jensen & Meckling,1976)。其主要观点是, 理性选择意味着受权者的行为受个人利益支配。由于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受权者的行为必然常常会与所有权主人的利益相冲突。由于这一理论起源于新古典经济学,所以这些研究的取向是以理性选择的理论逻辑为特征的。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是怎样进行“组织设计”,使得受权者的行为与所有权主人的利益一致。当然,理论研究的首要任务是研究受权者的偏离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组织设计。在西方学者的研究中,对中国企业投资行为、资金分配制度、获取资源的途径和手段的许多分析都受这一理论框架的影响。
在这一理论取向中,政治学家米兰尼·曼顿(Melanie Manton)研究了制度设计与政治腐败的关系。她的实证研究是基于对中国企业获得营业许可证的经济行为的分析之上的。她从博奕论的角度提出了在现行制度下,其制度结构与非预期的行为导致了贿赂现象盛行的观点。
柴尔德和袁(音译)(Child & Yuan,1996 )从制度约束条件的角度分析了改革阶段中国国营企业的投资行为。他们通过对六家国营企业的有关投资的决策过程的研究提出,这些企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制约。由于国营企业对政府部门的资源依赖以及合法性依赖,它们的投资决定更多地反映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意愿。
与此相反,另外一些研究强调了现行制度下的“非预期行为”。魁恩·李(Keun Lee,1991)对这一现象作了详尽的阐述。他的起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效率水平不仅受约于资源条件,更重要的是受约于人的因素。中下层官员、经理、工人受自身利益的约束,并不一定忠诚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可能表现出投机的行为。由于这一原因,各级政府机构与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利用,以谋取或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损害了国家政策和社会整体利益。例如,在国有企业中,有两级欺骗行为,使得初期的改革措施无法顺利实施。在高一级的层次上,企业、地方和国家权力机构之间串通,降低国家在利润留成中的比例;在低一级的层次上,管理人员与工人之间串通,导致平均主义的资金分配。而企业经理地位十分微弱,无法满足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内党委领导及工人的不同要求。李将这一理论模式用于分析为什么不同阶段的改革政策未能如期实施。他用这一模式解释了中国国营企业改革失败的原因,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类型的经济行为,并将中国的经历与日本、韩国加以比较。这些理论观点大多在实证资料的基础上加以验证。其他学者亦采用了这一理论模式对中国国营企业的改革进行了分析(参见Cauley &Sandle r,1992)。另外,沃尔德(1989)对80 年代早期的工资资金制度改革的研究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沃尔德提出由于企业经理与工人利益十分接近,导致了两者相互作用,按其自身利益来解释和实施国家政策。
周雪光(1993)研究了现行政治制度下诱导的“非预期”集体行为这一现象,在该文中提出,由于中国政治的集权性以及组织制度对人的约束性导致了人们行为的同步性。这集中体现在(1)各群体、 个人“不约而同”采取共同行为的“大数现象”;(2 )这些行为的目标集中到中央政府;(3)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为诱发这些行为提供了机会。这样,没有组织的个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表现出了集体行为的形式。
另外,沃尔德(1986,1995a )对组织内部依赖关系以及升迁的研究,以及周雪光(1995)对干部分配现象的研究,都属于对中国社会组织制度下制度行为的认识与分析。
(四)小结
西方学者对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的研究反映了西方社会科学界研究的一些基本特点。我扼要总结如下:
1.研究课题、研究角度的多样化。研究或基于规模的抽样调查,以求发现规律性现象,或基于细微的个案分析,以求小中见大。在我看来,在目前阶段个案研究的贡献尤为显著。在社会制度变迁的复杂过程中,泥沙俱下,难以把握其脉络。以小见大,可有独到见解。
2.大多数研究的理论性很强,即有着明确的理论假设和研究的指导。这些研究有着明显的理论思路的差异。这一方面是由于各学科自身研究方法、研究逻辑的不同,另一方面在于个人的从师修道不同。作为一个学者,对理论取向的选择取决于个人的理论偏好,以及对不同理论流派的认同。理论流派的前提、逻辑、研究角度不同,常常导致不同的结论。但是仅仅在理论层面无法确定理论的对错优劣,这只能通过实证分析才能验证。
3.综观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有两种基本倾向:第一,一些学者的研��对中国国情的认识有限,其研究主要是将西方已有理论用于解释中国现状,因此这些研究读来有“生搬硬套”之感。但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不熟悉中国情况,不受过去研究的束缚,却常常有独到见解。第二,许多研究是用中国的独特背景和条件来解释中国社会的现象。这些研究常常有深入贴切的分析,但是理论解释的力度和范围有局限性,将两者优势结合起来的研究在目前阶段尚属凤毛麟角。
四、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的课题与难点
在最后这一部分,我想谈一下我对研究中国组织和制度变迁这一领域的意义、方向及课题的想法。
(一)研究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的意义
在美国社会学界,衡量研究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准是一项研究的理论意义。那么,研究中国组织和制度变迁的理论意义在那里呢?从一个学者的角度看,我以为有以下两点:
第一,中国制度变迁的庞大规模与深刻程度都是当代世界舞台上罕见的。西方社会在资本主义革命后虽然政府频换,亦经历了世界大战、多边战争、民权运动、学生运动的冲击,但总的来说,西方社会学是在相对平和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渐进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大多数理论模式着重于对市场社会的静态分析。中国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变迁对已有的理论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中国的改革经历为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和更新提供了新的动力。
第二,长期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的研究主要是建筑在对西方市场经济的分析之上的。与此相比,中国社会制度设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多元所有制)及改革道路的错综复杂(渐变、多层次、多方位、混合所有制)都是独特的。这就为新的理论研究和新的理论突破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这些条件使得研究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这一课题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比较研究尤为重要。了解和认识西方学术界的研究是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一步。这不仅是因为西方学术界有一整套研究方法值得借鉴,更主要的是我们应该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有新的突破,超越已有的研究。
(二)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的课题
1.市场与政治的关系
市场与政治(科层组织)的两分法是西方学术界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这一思路认为市场经济的机制与政治主导的机制截然不同,甚至互不相容。从这一角度认识中国改革,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社会的变迁是一个由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就目前社会学的主流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来看,学者们或强调新型市场的力量,或强调已有制度特别是政治权力的作用,各执一端,互有偏颇。这一争论的基本假设仍然是市场与政治的两分法。
制度学派为重新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制度学派认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本身需要制度设施的保障,如国家的司法制度、金融制度、所有制制度等等。而这些制度设施的建立和运作常常与政治制度、政治过程紧密相连。在这个意义上,市场与政治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即使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国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各有不同。换言之,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并不存在一个唯一的理想模式。
这一认识对研究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有着重要意义。中国的政治权力与新生的市场经济是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的主要动力。但是市场机制与政治机制的关系并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或者相互对立。探讨、认识二者关系对理解和预测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方向很有意义。
在我看来,从一个互动演化(Coevolution )的理论模式来认识市场与政治的关系尤有启发意义。从这一角度看,政治与市场并非仅仅对立,二者融合的余地很大。冲突两方是在冲突的过程中促使对方演变的。这里的一个基本研究课题是如何认识市场与政治相互作用的演变过程:两者在哪些领域是互为抵销、互为制约,或者互为强化的?这一演化过程的机制是什么?国家权力的两重性——政治分配机制和市场制度基础——在中国改革中是如何变化的?关于这一课题我在其他文章中有更为详细的叙述(Zhou,1999),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2.组织与制度变迁的机制是什么?
不同的理论思路对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的回答。理性选择学者强调个人的最优化行为和市场竞争淘汰的机制;制度学派认为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一旦建立就有其自身的运作逻辑。而且,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各种制度及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从制度学派的角度看,以下几个问题对于认识组织与制度的变迁机制有密切关系。
(1)已有社会制度(如规范、习性、 社会记忆系统)与新的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改革是一个各种新的制度不断建立的过程。例如中央政府与国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过去的20多年中经历了一系列的制度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制度的设想和提出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但是这些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受着其他制度设施的制约。不认识这些制约条件,就无法解释和预测某一新制度的运行结果。
(2)利益集团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 制度设施为利益集团提供了组织基础,而利益集团的行为或推动或阻止新的制度设施的建立和运行。任何制度变迁最终是通过政治领域中的集体行为而实现的。这是因为任何制度设施的建立,取决于在政治领域中的妥协和共识。在这个意义上,利益集团本身也是制度设施。因此,对利益集团的研究和认识是理解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
(3)对组织内在机制的认识。如韦伯指出的, 任何组织一旦建立,就有其内在的生命力。经济学家肯尼兹·阿罗(Kenneth Arrow ,1974)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提出,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学习过程中的“近邻效应”。我们知道组织的改进和演变是通过自身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不断学习而实现的。但是获得信息是需要付出成本代价的。现有制度为信息获得的成本效益提供了稳定的结构。在“减少成本”的经济规律制约下,组织为了更有效率地获取和加工信息,往往在自己已经熟悉的领域的“近邻”那里获取新信息。因此,“近邻效应”必然表现组织行为的历史依赖性,即过去的行为(领域)对新的行为方向有着重要的制约性。在这个意义上,阿罗指出,组织在最为需要变迁的时候,其行为却常常反过来强化了其现有的结构。因此,研究制度变迁,我们需要对这些组织内在的规律特点有深入透彻的认识。
3.新兴制度形式的研究
我认为研究中国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对新兴制度形式的认识和分析。西方社会科学在这一领域中的讨论长期以来环绕在科层制和市场制度的两分法。但是,任何制度形式的产生都必然与其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使市场制度在美国和西欧各国的实施也是各有特色,反映了特有文化环境的制约性。可以想象,中国改革这一个巨大的社会变革过程会造就出一些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制度的新兴制度形式。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是中国改革实践对世界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之一。因此,研究这些新兴制度形式是如何产生的、这些制度的性质和作用,以及与其他制度设施的异同,是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领域中最令人兴奋的课题。例如,合同制度(Contract)在制度经济学上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作用也日益增强。但这一制度在中国经济运作中的实际意义是否与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吻合呢?如果有差异的话,我们是否可以在理论上提出一个满意的解释呢?我想,新的理论必须能够回答以前的主导理论提出的问题。同时理论的突破也在于走出已有概念的框架,研究新问题,寻找新答案。
4.研究方法的考虑
以上介绍的西方学者的工作有着不同的研究方法。一些研究是基于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另外一些研究以“个案调查”为主。在我看来,在目前阶段,“个案研究”有着独特的优势。中国改革的进程导致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重大变化。许多已有的概念已经与变化中的中国社会相去甚远。例如,社会学家在研究中常常使用“干部”这一概念研究中国社会的分层状况。但是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实际生活中,干部这个群体已经高度分化,因此这一概念在研究中的意义是有很大疑问的。而目前的抽样调查常常是建筑在这些已有概念的基础上的。这些已有概念的陈旧化使这一研究方法在目前阶段的有效性成为可以置疑的。而个案研究对于认识和理解社会群体的分化组合、制度设施间的相互作用、微妙和多元的演变过程、新制度形式的产生和运作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我对“个案研究”的偏爱还出自于另外一个原因。在我钟爱的学术著作中,大多数研究是个案研究的成果。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这是许多学术大家的共同特点,也是比较学术功底、学术水准的一个重要标准。
方法的严谨性是促进研究深入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由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理论模式只是粗略的勾画,在理论的前提、逻辑、假设等方面尚很粗糙,这对学者考虑研究课题、设计研究方案、选择研究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大多数研究仅就某一思路、某一观点或某一侧面加以阐述,有以偏概全之嫌。中国改革过程曲折复杂,欲找到支持某一论点的实证材料并不困难。但是这种作法把学术研究变成了学术游戏。要在理论和知识上有所建树,必须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尤其是要对其他解释思路的可能性予以充分的考虑,并在研究中加以验证。
中国改革为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遇。近年来中国社会学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问世。这些学者眼光敏锐,对中国社会的新情况、新发展有着很深刻的认识。这些研究中涉及的许多问题也是西方社会学家关心的课题。有一些西方社会学家还在争论不休的问题,其实中国学者的研究或者已经提出了答案,或者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在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背景下,中国社会学家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可以在这一领域中作出开创性的工作和重要贡献。我也希望这里介绍的西方社会学界的研究成果可以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