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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涛,刘方
《宁夏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摘要:传统的社会稳定性维持往往通过体制性吸纳来实现,将原体制外的精英吸纳到现体制下以达到政治体制权力扩大的目的。但是体制性吸纳可能会由于体制庞大而成本升高,以至于体制性吸纳能力丧失,进而导致政治转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环境的不断复杂,政治生态的发展迫切需要体制内的精英与体制外的精英之间的吸纳和协商,即建制性协商,从而更好地维持体制的稳定性,推动现代社会政治的良性发展。通过“托克维尔悖论”探讨精英行为与政治转型,并分析体制性吸纳与政治转型的关系,明确从体制性吸纳到建制性协商的客观性、必然性以及迫切性。
一、引言
托克维尔在其经典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提出了著名的“托克维尔悖论”命题,即“繁荣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对于托克维尔悖论产生的原因,托克维尔自己在大革命史的研究中特别注重“心理效应”的特殊作用。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三编第四章中说过:“处境好坏并非是人们发动革命的必要条件。最常见的现象是,一群对严格苛刻的法律条例习以为常、满不在乎的人民,当法律压力减小时,他们就无法再忍受,发动革命将法律推翻。……当人们一直沉浸在黑暗中,认为世界本应如此,而一旦见过光明的世界,黑暗便再也无法忍受。在流弊未消除时,人们感到痛苦,而在消除部分流弊后,人们虽然负担减轻,但却对残余流弊的感觉更为敏锐,从而感到更为痛苦。后人也因此试图将“托克维尔悖论”解释成“松动崩溃”意义上的“托克维尔定律”,这种解释凸显了心理效应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产生的一些实际作用,但是单靠某些下意识的心理效应终究不能说明大革命发生的根本起因。
在该书成书后的这150多年中,无论是1911年的清王朝覆灭,还是1989年的苏联解体,抑或是在二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政治转型的历程中,隐隐约约都能看到托克维尔悖论在不断地上演。在无数国家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的过程中,托克维尔悖论像魔咒一样,使许多国家和执政党在转型的实践中难逃咒语划定的宿命。这些国家在转型之时大多处于落后国家的境地,未经过民主政治的洗礼,在变革中体现出浓厚的精英主导氛围,而选择何种战略,如何判断精英价值,影响着政治变革的路径以及最终结果。因此,从精英的视角分析政治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战略选择理论模式认为,政治研究就是对精英的研究,由精英集团基于现实利益而制定的战略与策略所决定政治转型的进程和结果。在影响现代国家进行的政治变迁的因素中,各种精英集团的利益背景、价值取向和策略选择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政治体制和政治转型问题的分析中,就必须对精英集团之间的重大战略行为予以考察。
当今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近40年,国家经济得到飞速发展,但在过去粗犷式的发展历程中,也埋下了诸多隐患,使得现阶段面临诸多转型问题,改革步入关键阶段。如何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如何在经济发展中保证政治稳定,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研究托克维尔悖论,进而考察精英集团的结构变迁,精英与政治转型的互动关系等,无疑具有巨大的启示意义。
二、“托克维尔悖论”解析:精英行为与政治转型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关于精英的作用,无论是西方的理论流派或马克思主义学者,都以不同的方式予以了肯定。社会学家帕累托基于“elite”词源的内涵,将“精英”界定为:积极向上、朝气蓬勃、能力强悍的人,且无论好人、坏人。其中,是否具备核心能力是衡量精英的关键指标,也是将其与普通大众进行区分的重要因素。在定义的基础上,该学者还将精英分为两部分即统治精英与非统治精英。自人类开始建立组织与集体活动后,领导就在人类活动中顺应产生,不论推行何种制度的国家,或是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精英在其中发挥的作用都极为关键,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政治转型进程中,政治精英参与程度不断增高,且精英与政治转型的相关性日益密切。本质上讲,转型是一个内在联系的客观外在性与内在动因历史过程的扩张活动,并且也是各地域、各精英自主选择逐步实现的过程。从社会发展维度讲,社会分阶段是精英产生的前提条件。相比普通政策参与者,精英不管是在物质,还是组织能力等方面都更具优势,会对政治发展过程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各阶层利益诉求不同,无论统治精英之间还是统治精英与非统治精英之间,都会发生分裂,这种精英的分裂在社会发展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对精英分裂的研究中,奥唐奈、施密特和普沃斯基等主要学者按照对待体制的态度将精英团体主要分为强硬派、改革派、温和派与激进派四个派别,根据不同派别对体制持有的态度,进而将其分为支持派与反对派。精英选择理论通常认为,在政治转型的过程中,是各派精英间的互动关系与行为决定了政治转型以何种方式进行。当支持体制精英的力量足以压制反体制精英时,体制将得以维持;当支持精英不足以压制反体制精英时,由精英分裂所形成的冲突使得原有的政治体制难以为继,这也是政治转型之始。因此,如果体制能够维持,政治转型就更难以发生,而一旦体制发生崩溃,就是政治转型的开端。这时,控制着大量社会资源精英的行动能力将愈加凸显,与普罗大众相比,精英能力更强,达成目标的可能性更高,并对政治转型的走向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亨廷顿认为:“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除了需要抵御参与扩大的政治制度,还必须有追求并具备扩大能力的群体。理论上讲,任何未被纳入政治体系的社会群体,都有发动革命的可能性。”如果反体制精英落空的要求和参与体制的机会被否认,革命的可能性将增加。如果在平稳时期,统治精英将有足够的时间与力量对非统治精英进行吸纳、和解或者镇压,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社会分层化和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社会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原有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力量对比会快速发生改变,各派精英的力量对比也将随之快速变化,反而使得革命难以避免。这就是为什么“繁荣反而加速了革命的到来”的含义。也解释了为何大革命偏偏在巴黎发生,为何在当时法国西部,较为完整地保持着中世纪制度地区的农民们愿意追随着贵族保卫国王,成为大革命时期反革命最为严重的地区。因为这一地区缓慢的发展和坚固的制度使得反体制精英的力量难以发展,也没有什么参与体制的诉求,从而印证了托克维尔的断言———“革命的发生并非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
三、体制性吸纳与政治转型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对政治转型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对于落后国家而言,有实力的政府与规范的政治秩序是国家发展的必要基础;第二,对于民众诉求,执政者应当基于实际情况对部分合理诉求有计划地满足,过度许诺会拔高民众期望,过高期望又会压垮执政者;第三,在法律条例健全的基础上,应注重完善公民参与,包括参与路径、参与方式等。其中除了第二点是对心理效应在政治转型中产生的作用作出解释之外,第一点和第三点都是强调对精英进行体制吸纳以保持政治稳定。亨廷顿认为,革命的两个先决条件,一个是旧有政治制度无法吸纳新的社会精英,另一个是在政治之外的社会势力具有参与政治的愿望。精英吸纳则是整合精英的主要途径,当精英融入并对现有政治体制持支持态度时,就为政治体制的发展带来强大的力量,也为体制的长久存续提供保障。本质上讲,这种精英吸纳通过改变精英间力量对比,来影响体制的存续。
精英派别对现体制的态度主要取决于收益,在现体制下,当某派别收益较大时,其就会作出支持现体制的策略选择,反之则选择反对,而体制性吸纳正是通过改变不同派别的收益来影响其策略选择,并改变不同派别的力量。“某种程度上,将吸纳某个新群体进入体制后,本质上是体制权利的扩大。”体制性吸纳采用增加原体制外的精英进入现体制下的收益来吸纳精英和维持体制。如果体制性吸纳的能力很强,反体制精英将会进入体制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对现有体制进行遵守和服从;如果体制性吸纳能力很弱,反体制精英将坚持反体制的立场,造成精英分裂。
一方面,体制性吸纳意味着需要将现体制的收益分配给新进入体制的反体制精英,因为从体制外进入体制内,本身是一种利益考量与计算的过程,如果当权的体制支持者不得不依赖于体制外的精英,为了说服反体制精英进入体制,则必须要作出更多的让步,体制的支持与反对派别力量的消长则会改变体制维持成本。这就使得体制内精英增多及收益损失,进而使得现行体制的体制性吸纳能力不断减弱,甚至危及对现有体制内精英的维持能力。另一方面,体制性吸纳也切断了反体制精英与其原有阶层的联系。具体来讲,美国为维持体制的正常运转,利用各种方式吸纳了工人领袖,就代表工人领袖选择了背叛原有群体,也就断了与原有阶层的联系。这些社会阶层虽然短期内由于缺乏精英的组织与领导而无力抗衡体制,但是随着社会继续发展,终究会重新培养一批新的精英来代表其利益。
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国历史很好地说明了这一历程。16世纪法国王室在社会中卖官鬻爵,17世纪制定官职世袭制,据估算,18世纪法国捐官数量达到20万左右,若算上10万名兼职包税员,则该时期此类群体数量近乎是1789年陆军的两倍之多。托克维尔也曾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二编第九章中提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路易十四时期较之路易十六时期,平民更易为官……仅仅自1693年至1709年,所设职位就达4万之多,而且连最微末的资产者几乎都可以谋得。”法国学者勒内·雷蒙认为,正是因为资产阶级有了分享特权的希望这些安全阀,资产阶级没有产生任何革命的企图。到了旧制度后期,由于国家财政的入不敷出,尤其是战争失败与修建卢浮宫,使得国家财政状况逐年恶化,国家再也无法维持如此庞大的特权阶级,国王政府不得不对特权阶级进行纳税平等的改革。改革虽然难以奏效,却事实上提高了新生资产阶级通过捐官进入贵族的门槛。例如,高等法院规定,未来平民若想购买官职,除足够的资金外,还必须满足祖上有4位以上贵族的要求;1781年,新设军规为任命军官增设了一些新的条件,如军官的要求是其必须出身贵族,而普通民众只能担任士官。这些要求激起了资产者的愤怒,也是引起资产阶级对政府“强烈不满”的根源,国家丧失了对资产阶级精英的吸纳能力。
早期的法国通过捐官吸纳了资产阶级的精英,通过领主制度维持住了贵族精英。早期的法国贵族们通过土地和领主制统治着当地的农民。尽管贵族在某些方面享受特权,但其也必须肩负一定义务,如维持公共秩序、赈济贫弱等。某种意义上讲,贵族是法国和社会连接的纽带,通过土地和领主制维持着贵族体制内精英的能力,但是当路易十四开始隔离贵族与土地时,将贵族都唤到巴黎居住,贵族体制内精英的属性就逐渐丧失了,甚至成为了体制的负担。“乡下的农人许久见不着田主的面,自然就对他们没得什么感情;一遇着有大风潮的时候,贵族回去号召农民,农民不独不帮他,掉过头来还要反对他,攻击他,驱逐他。故此当大革命的时候,贵族们什么事都做不成。”当国家以特权换取贵族的政权时,贵族与农民阶级联系就被割断了。失去了权力的贵族,随着治理的习惯和精神的丧失,逐渐地贫困化,也就逐渐丧失其精英的属性。当国家对这些封建特权阶级进行改革时,贵族们也因此而愤怒,对改革强烈反对,不但使杜尔革、苪志��卡隆和布里安等人主持的财政改革失败,也让贵族阶级开始仇视政府,使国家失去了对体制内精英的维持能力。国家不但丧失了吸纳新的资产阶级精英的能力,还不得不让这些贵族占有着大量的资源,也进一步削弱了吸纳体制外精英的能力。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大革命前后国民议会中,私有财产者和其他专业人员比例由原先的7%大幅增加至31%。说明在大革命之前,法国的体制吸纳能力已经极其衰弱。同时,尽管官员和律师的联合比重由革命之前的72%降到革命之后的54%,说明主要的革命领导者仍旧是官员和律师。这也反映了当体制性吸纳能力衰弱以后,连对原有体制的维持也难以做到。原有的体制内精英发生分裂,最终成为反体制精英中的一员。
我们可以看出,体制吸纳虽然可以改变精英派别力量的对比,使体制内精英增强其对应环境与社会挑战的能力,保证现有政治体制的合法性。但是这种模式本质上是旧体制精英与新的体制外精英的再结盟,随着社会的发展,会使体制内的精英规模越来越大,体制的成本将越来越高,体制吸纳能力逐渐丧失,最终导致政治转型。一旦体制出现危机时,体制内精英也将发生分裂,只有那些已经丧失精英属性的伪精英更倾向于留在体制之内,真正对体制不满的精英反而会加入到反体制精英的行列中。这就使得原有政治体制逐渐僵化,体制性吸纳只能延缓政治转型的时间,而无法避免。
四、从体制性吸纳到建制性协商
迈克尔·曼认为,国家权力分为专制性权力和建制性权力。前者是精英在不和市民社会各组织进行制度议价的基础上自行行动的范围;后者是国家在统治区域内落实政策的能力。在探究政治体制问题方面,专制性权力反映的是体制内的精英与反体制精英的对抗能力,建制性权力反映的是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之间吸纳、协商的能力。通过前面的分析已知,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体制外精英的力量将会快速发展,依靠专制性权力是无法制约体制外精英的,反而会因为对抗引发冲突,产生政治转型。建制性权力是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持续互动的过程中达成的互构,塑造新的政治生态,取得执政合法性,因而具有可持续性。在现代国家中,经济发展已经在意识形态中成为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因而更应该注重发展建制性权力以维持体制稳定。
维斯在建制性权力的基础上,将伊文思的嵌入概念拓展为嵌入式自主和“治理式互赖”,认为一个有机的强国对民间应该是既能嵌入又能保持自主性。这形象地说明了建制性协商是体制内精英通过利益分配对体制外精英进行引导和协商来保持与体制外精英的互动,使得原反体制精英能够遵守和服从现有体制,提高体制内精英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以保持政治稳定。同时,该模式不吸收体制外的力量,因而体制存续能力较为稳定,不易受到影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新的精英产生后,将在体制外进行精英迭代,然后再继续与体制内精英进行协商。
首先,建制性协商不同于体制性吸纳,建制性协商不受现体制内所能供以吸纳职位的数量限制,它更强调通过对体制外精英进行领导、协商来化解和消除分歧,与体制外精英达成共识。这种协商既不受限于现体制的吸纳能力,也不影响现体制的吸纳能力,不会造成现有体制的不堪重负,这就使现有体制具备可持续性。其次,建制性协商不仅仅是通过“收买”反对派精英,以换取其沉默和合作,因而并非是一种“救火”性质的措施,同时兼具让体制外精英拥有利益表达并与其一同凝聚共识的功能,体制内精英能够对反对运动保持足够敏感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了政治转型的风险。再次,建制性协商的协商特性,使得体制内精英能够更广泛更真实地接触到体制外精英的意见和建议,许多并不谋求进入体制的体制外精英的意见也能够进入体制内精英的视野范围内,使体制内精英的决策更加科学,这就使社会矛盾在尚未激化之前就得以解决的可能性增加,加强了政治体制的稳定性。
因此,建制性协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不仅包括反体制精英,也包括那些支持体制的体制外精英以及其他持中立态度的爱国精英。第二,真实性。没有了体制的约束,体制内外的精英协商不以互相竞争、夺取政治权力为目标,因而更有可能相互表达真实的立场。第三,精英性。只有理性地参与政治议题,提出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解决方案,才有可能被体制内精英所采纳,这就使得协商体制的参与主体更加关注现实并富于理性,更有可能保持其精英的特性。
在实践中,建制性协商也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腾飞的一项重要经验。例如:在“汉江奇迹”时期,朴正熙政府颁布了阶段性经济发展政策,而这一政策的制定离不开体制内精英的指导。1961年,韩国设立经济企划院,肩负国家经济计划制定职能,任命国家副总理为该院首席长官。此外,还基于国家情况,颁布了相应的金融与产业发展政策,确立了未来以出口主导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同时,韩国政府也会定期召开每月一次的经济发展会议,邀请商界、学界、政界的专家来商讨经济发展大计,这为韩国经济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韩国的经济也由此开始进入了持续增长阶段。总的来说,朴正熙政府在引导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印证了“建制性协商”策略的成功。第一,建立了强有力的政府。体制内精英坚持引导着体制外精英发展,既在困难时期予以帮助和指导,又给予一定程度的制约;第二,建立政商合作关系,保持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的制度化协商,保证了体制内精英能够广泛而及时听取体制外精英的观点以进行策略调整。因此,朴正熙政府拥有着相当高的支持率和较为平稳的政治体制。见表2。
值得注意的是,建制性协商并不同于西方政治学提出的协商民主的概念。协商民主更强调普通公民与治国精英的合作,普通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和决策等政治过程。在社会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协商民主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修补传统民主模式的缺陷与不足。但是由于协商民主在操作中拥有平等的名义却极难做到事实上的平等,协商内容的复杂性也难以保证参与者有能力驾驭,因而协商民主反而会发现和鼓励更多的分歧产生,非但无助于达成共识,反而危害社会稳定。建制性协商更加强调体制内精英在与体制外精英进行充分协商的过程中,保持独立自主的立场,以及领导的地位,形成一种“以我为主,包容兼蓄”的政治格局。因此,建制性协商是体制内精英与体制外精英基于共同的国家目标而进行的协商,是一种高层次、精英层之间的协商,而不是社会治理层面或者一般事务性的协商。
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分层是精英产生的前提条件。现代社会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大系统,社会结构空前复杂,各领域需求日趋多元化,由此为精英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得各领域都会产生具备丰富专业知识、洞悉产业发展、具备带动产业转型发展的精英。新生精英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快速产生、快速迭代的发展趋势。传统精英对抗方式早已被证明是饮鸩止渴,根本无法阻碍政治转型的进程,并且在精英快速产生的背景下,体制性吸纳根本无力及时消化新生精英,因而建制性协商最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
五、启示与结论
第一,精英培养,谨防公民表决式民主,构建中国的体制内精英。
现代社会具有空前的高度复杂性,客观上需要有具备专门的才能、高度的政治智慧和领导才能的精英对政治问题进行把握。普通民众并不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难以对复杂的公共决策问题有全面的把握、正确的理解,因而难以作出合理的决定。无数的事实验证:“公民表决式民主会可悲地迅速撞在无认知能力的暗礁上沉没”。远有希特勒的上台给全世界带来的巨大悲剧,近有英国“脱欧”意外的公投,都深刻地影响着一个国家未来数十年的命运。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影响力上,当今中国的社会变革都远远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转型国家。在人口规模如此庞大的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可想而知。因此,我国应谨防出现公民表决式民主,建设中国体制内的政治家队伍。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应着眼于建立自己的选拔、录用与培养的机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培养和发现党内精英人才,并让他们在党内进行职务锻炼,提升执政的有效性。同时也要将这些精英通过法定程序输送到国家各级部门,并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能者上而庸者下,保证体制内人员始终具有精英属性。
第二,谨慎对待体制外精英的体制吸纳。
任何一个政党要实现其执政目标,都离不开其他各界社会精英的支持和加盟。社会精英的吸纳,是因为体制需要且同时具备相同的价值理念,而非是因为精英对抗的妥协。同时也需要考量体制维持能力。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甄选及录用体系,尽可—83—能减少体制内精英之间的矛盾与分裂的可能。
第三,注重建制性协商,坚持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中国独有的政治形式。
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我们拥有着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历史和国情的伟大的政治制度的创造,具有天然的历史合法性。通过建立政治协商制度系统为基础的谈判机制,体制内的精英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达成决策和工作中的最大共识,并有效地克服精英群体的相互争夺对方的利益的缺陷,实现内部和系统外精英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者简介:
杨虎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刘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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