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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

迈向社会学中国化2.0版:挑战与路径

2023-12-16 作者: 王宁

    文章来源:《社会》2022年第6期/《新华文摘》2023年第10期

    

(一) 社会学的中国化:从1.0版到2.0版

中国社会学家从民国时期起就呼吁社会学的本土化或中国化,吴文藻、潘光旦、孙本文、费孝通等一批社会学家还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社会学本土化建设。以吴文藻和费孝通为代表的社区研究学派的本土化研究成果还得到马林诺夫斯基的赞誉。1中国社会学家在20世纪30年代呼吁社会学的本土化,是基于大学的社会学专业教育面临缺乏本土教材、本土案例和资料以及基于本土田野调查的本土化理论的状况。在那一批社会学家的努力下,这一状况很快得到改善。可以说,1949年以前,中国社会学家已经在本土化研究方面做出了一些成果。到20世纪50年代初,社会学学科在中国被取消,直到80年代初才恢复重建。社会学学科在中国恢复后不久,中国的新一代社会学家也陆续提出了社会学本土化或中国化的要求。这一倡议响应了20世纪80年代港台地区一批社会学家(如金耀基、杨国枢、叶启政、李沛良、杨中芳以及在美国杜克大学任教的林南)的社会学本土化呼吁。可以说,社会学在中国恢复重建以来,本土化的呼吁就没有停过。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一议题再度得到越来越多社会学者的关注,其话题热度持续升温并延续至今。

经过四十年的恢复重建,中国的社会学事实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本土化了,即使说“社会学的中国学派已经出现”也不为过。以《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社会》《开放时代》《社会学评论》《社会发展研究》为代表的一系列高水平期刊所发表的社会学研究成果,不但专注中国现实和中国议题,而且与西方学术话语体系和范式有了一定的区分度,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征。其区分度不但体现为研究对象是中国现实,还体现在社会学者提出的独特的理论上。中国学者在多个本土议题上(如单位制、农民工研究等)都有独到的理论贡献。谢立中指出,社会学的本土化有四种不同的方式:对象转换型本土化、补充—修正—创新型本土化、理论替代型本土化和理论方法全面替代型本土化。2

如果我们承认这个事实,那么需要提问的是,在中国的社会学很大程度上已经本土化的情形下,为什么我们对社会学本土化的呼吁调门却更高了?笔者认为,这源于中国社会学界对更高层级的社会学本土化或中国化的追求。在民国时期和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会学者所追求的是社会学中国化1.0版,当下中国社会学者所追求的则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社会学中国化1.0版的提出源于中国社会学的原创力不足。社会学学科在中国恢复重建之初,我们采取了“拿来主义”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态度,在吸收和借鉴西方社会学元素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社会学研究的自主性,不再跟着西方社会学者亦步亦趋,而是获得了一定的原创力,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可以说,这个目标(社会学中国化1.0版本)已经基本达成。

但是,仅有社会学中国化1.0版是不够的。洪大用认为,中国“社会学的国际影响力与中国崛起的国际影响还很不相称……如果说社会学中国化或者本土化议题带有某种居于守势的自我辩护色彩,那么,中国特色社会学话语体系议题则具有更为积极、开放的进取姿态”。3在这里,前者可以看作社会学中国化1.0版,后者则可以看作社会学中国化2.0版。要让中国社会学的国际影响力与中国的国际地位相称,中国社会学需要“国际化”,必须“走出去”,4研究成果必须为国际社会所承认,为国际同行所接受(具体体现为国际同行引用中国社会学者的成果、把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写入各国的教科书,在大学课堂上介绍,以及国际媒体介绍、推广和普及中国学者的观点)。

边燕杰也认为,要将本土知识用国际同行听得懂的概念让国际同行接受,“在全球化时代,对于源自我国社会实践的本土知识,如果我们期待用它开展国际交流,用我国的本土知识对国际社会学做出学术贡献,从而影响世界,让它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那么,我们就需要从事跨国界的概念化工作,也就是‘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5只有做好“国际概念化”工作,中国化社会学才能得到国际学术界的承认。换言之,社会学中国化更为高级的目标是中国社会学的国际化。这就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

社会学中国化2.0版的提法与中国社会学国际化的提法并不矛盾,二者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社会学中国化2.0版意味着中国社会学界为世界社会学提供了一个独特类型的理论学派,因而更可能被世界社会学界所承认和接受。正如文学界所说的,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社会学也是一样,越是揭示了本土社会所蕴含的、为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具有类型普遍性意义的理论流派,就越能弥补世界社会学界在这种类型普遍性理论上的欠缺,因而越能引起世界社会学界的注意和承认。如果说,社会学中国化的1.0版还不把追求国际社会的承认当作目标,那么,社会学中国化的2.0版则有着国际化的目标,即追求中国社会学被世界社会学界所注意和承认,为世界社会学做出独特的贡献。

社会学中国化2.0版的核心是,中国社会学研究成果进入国际社会学界的主流话语体系。针对这个目标,李友梅明确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对中国社会科学理论或话语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不能仅停留在探索和寻找分析和解释中国社会问题的理论,而是要让中国社会科学的话语进入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话语体系并对其产生影响。”6让中国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进入国际学术界主流,就是使我们的话语体系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李友梅进一步指出:“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不是简单地寻找一种不同于西方的对中国社会问题的解释方式,而是要在中国社会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具有一定普适性意义的话语体系……最终形成源于中国经验又对非中国经验具有高度解释力的一般理论,才能对国际学术界作出中国的贡献。”7这样的贡献必须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

国际同行的学术承认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元素性承认”(要素承认),另外一种是“框架性承认”(范式承认或学派承认)。元素性承认指的是,中国学者的研究融入国际共享的话语体系、范式或理论学派中,由于中国的实证研究在某个局部充实、丰富或推进了国际社会学界共享的议题、理论或范式,而引起国际同行的关注和引用。框架性承认指的是,中国学者原创性地提出了具有类型普遍性或一般解释力的范式、理论学派或话语体系,以中国学派、中国范式或中国话语体系的面目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形象地说,框架性承认就是一种“打包式承认”。这种方式的承认不是把某个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当作与西方的理论范式相兼容的元素来接受,而是将中国学术共同体所共享的某种或某些学术话语体系、学术范式或理论流派以整体的方式加以承认和接受。可以说,这个目标目前还没有实现。

在社会学中国化1.0版本中,中国学者已经在国际同行中获得了元素性承认。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学者的研究(通常是在国际刊物和国内主办的英文刊物上发表的成果)被国际同行所引用,中国学者得到国际同行的“元素性承认”是不争的事实。但同样明显的是,中国社会学界还没有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中国学者还没有形成在国际范围内被普遍承认的中国范式、中国学派或中国话语体系(如被写进各国的社会学教科书)。这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学界追求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社会学中国化2.0版。就当前来说,中国社会学学者的研究成果基本上还停留在国内学术圈的学者相互承认的范围内。总体而言,中国社会学者的研究成果被国外或西方学者引用的频率相对较低,被写进世界各国社会学教科书的情形更加少见。洪大用认为:“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社会学的国际对话能力还很弱,在世界社会学界中参与的程度还很低,至于引领世界社会学发展的作用则更为有限。”8这种状况与中国的经济实力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显得不相匹配。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要评价一个国家的实力,不能只看弱国的评价,更重要的是看强国的评价。如果连强国都认为你强了,弱国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只看世界强国的评价,那么,我国的实力在发达国家(主要是西方社会)“承认市场”上的声誉的确在日益提升,但所处的位置并不十分理想。依照西方社会是否承认一个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我们可以把一个国家在国际承认市场上的地位分成四种类型,如图 1所示。(1)双重承认,即硬实力和软实力均得到承认。(2)硬实力被承认,软实力未被承认或未被充分承认。(3)软实力被承认,硬实力未被承认(如梵蒂冈)。(4)双重不承认,即硬实力和软实力均未被承认。这种分类只是一种理想类型,就某个具体的国家来说,或许会介于某两个类型之间,但这种理想类型对于我们分析社会学的国际承认地位是有帮助的。

图 1 国家实力被发达国家承认的情形

当下中国社会学界提出社会学中国化2.0版的目的,就是要提升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的国际承认地位。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取得巨大的成就,并深度融入了世界经济。中国的硬实力让国际社会刮目相看,软实力的国际影响也日益显著,但后者尚不如前者。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我们自身的原因,也有意识形态不一致的原因。


(二) 学术话语获取国际影响力的方式

学术话语体系的国际影响力体现为话语权力(power),它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学术话语体系有国际影响力,意味着它被国际同行所承认。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学术话语体系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是该国出现了世界级的学术大师;二是该国出现了具有某种程度或范围的“普适性”理论体系。

一个国家的学术话语得到国际社会的框架性承认,首先是因为该国出现了一连串社会学理论大师。法国出现了孔德、涂尔干、福柯、布迪厄、波德里亚、马费索利,德国出现了韦伯、马克思、齐美尔、曼海姆、埃利亚斯、贝克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英国出现了斯宾塞、吉登斯、亚切尔和鲍曼(原籍波兰),美国出现了帕森斯、默顿、戈夫曼、布劳和芝加哥学派的学者,等等。这些理论大师往往是某种理论流派或理论范式的原创者或提出者,对推进社会学研究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性或指导性作用。除了这些创立理论流派或理论范式的国际知名大师,西方国家还有大批活跃在各个分支学科的专家型大师,他们在分支学科内提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理论范式或理论学派。

其次,国际学术界对一个国家的学术话语体系的框架性承认,还因为该国出现了原创性的、具有一定普适性的理论流派、理论范式或话语体系。首先是社会学大师提出某个理论范式,然后一批学者被吸引到这个范式上来,以该范式为指导展开研究,呼应和拓展该理论范式,进而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理论流派。随着围绕这个范式展开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该理论范式的学术影响力逐渐扩散,并最终被国际同行所承认,形成国际影响力。随着这些理论范式和流派被写入教科书,其国际影响力得以代际延续。

一般来说,理论越是具有普遍性或普适性,就越可能产生国际影响力。而形式理论往往比实质理论具有更广的普适性或普遍性,因此,形式理论往往比实质理论更可能产生国际学术影响。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交换理论、社会现象学理论、常人方法论、理性选择理论、社会沟通理论、结构化理论等,基本上都属于形式理论。它们均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先后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它们所关注的议题,往往是超越一国范围的、具有普适性、得到国际同行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并非所有理论都必须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可以有范围之分或维度之分,我们既可以追求世界范围内的普遍性,也可以追求类型普遍性(即只在某种类型内具有普遍性,超出这个类型就不适用的理论)。


(三) 迈向社会学中国化2.0版的路径与策略

学者的学术取向会影响学术研究成果的国际承认范围。一般来说,越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普遍性问题,其研究成果受到国际同行关注和承认的范围就越广。反之,越是本地性、特殊性或非普遍性的问题,其研究成果受到国际同行关注和承认的范围越小。换言之,(终极)原理性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同行承认的范围会更广,而专注于解决本地特殊问题、且不愿意上升到具有某种范围的普遍性的研究,得到国际同行承认的范围会更小。

一般来说,一个学术共同体最好由两拨人组成,一拨人偏向于原理性或基础性研究,另一拨人偏向于应用性研究(以学术共同体的研究力量来帮助整个社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国民的福祉)。但是,如果研究成果集中于解决本地特殊的、急迫的实际问题(即应用性研究),且不愿意上升到某种范围的普遍性或普适性理论,或者学术共同体不能在原理性知识上有所突破或贡献,不能提出带有国际普遍性或类型普遍性的原理性知识,那么,就很难指望学术共同体的成果会获得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这种学术生态所形成的学术话语,难免会沦落为偏于一隅的特殊知识。就应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看,它的确有用,但要指望把它拓展应用到更大的国际范围,并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就比较困难。

不可否认,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对此应展开研究。在这里,研究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决策导向的实证研究,即通过研究为有关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另一种是理论导向的实证研究,即通过研究从特殊的田野资料中概括出具有某种普遍性或普适性的理论。这种研究强调从特殊上升到普遍,而普遍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球通用的普适型普遍,另一种是只在某种类型中适用的类型普遍性。

学术研究的实用倾向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但如果我们所形成的知识仅仅停留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层面,而不能从特殊性知识上升到某种范围的普遍性知识,就构成实现社会学中国化2.0版目标的障碍。可以说,在国内高校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共同体中,至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似乎存在一种“学术取向短板”:过于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不太重视从经验研究上升到一般理论。或者说,只关注中国的特殊性,而不关注中国的特殊性背后所蕴含的类型普遍性。这种“特殊性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中国的学术话语在国际承认市场中的地位。

为什么一些高校学者会认可“特殊性取向”呢?笔者认为,一些国内学者持有一种“实体型普遍”观(“如果特殊实体足够大,它本身即是普遍”):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此,中国的特殊实体本身就构成一种普遍。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就解决了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问题。于是,国内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中国现实研究”。这种“中国特殊即普遍”的理念,导致国内一些学者缺乏国际比较的视野,也不大愿意拿国内的研究对象与国际参照群体进行比较。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事实上被“窄化”为中国研究。9针对这种情形,李培林指出:“对中国社会结构或文化的‘特殊性’的强调,是很有意义的。但在学术上也是有陷阱的,它有可能使人们把最终将汇入普遍性的特殊性,当作一种持久的特殊性。世界现代化的过程,尽管也是价值观走向多元化的过程,但从特殊性走向普遍性这一规律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如果像有些学者那样,进而把关于中国社会‘特殊性’的命题扩展到中国的研究和学术的‘特殊性’上,那就更进入误区了。” 10

李培林所说的“误区”其实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方面,否认特殊性最终会以某种方式趋同于已经普及的某种国际大趋势(普遍性作为普遍趋势);另一方面,否认一个国家的特殊性包含任何与其他国家的相似性、共同性或普遍性,因此,无需从特殊上升到普遍(普遍性作为不同国家之间的某种相同性的思维抽象和理论提炼)。无论陷入哪一种“误区”,其学术话语要想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都不太令人乐观。

但是,中国学者感到急迫的问题,国外学者或许并不觉得急迫。反之亦然。从跨国交流的角度看,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社会学知识,是因为它对我们有启发。之所以有启发,可能是因为它蕴含了某种普遍性,其中包括国外知识产生地与中国之间的某种相似性。正是这种相似性,让知识的应用范围超越了知识产生地。可见,知识所蕴含的普遍性构成了知识被跨国接受和承认的基础。显然,中国学者如果不能把对现实问题的经验研究提炼为带有某种普遍性的理论,国外学者的确也没有理由来关心。我们只有把急迫的、特殊的实际问题中所蕴含的一般性、普遍性原理揭示出来,并上升为带有普遍性(如类型普遍性)的理论、范式或话语体系,国际同行才可能产生兴趣,我们才有可能得到国际同行的“框架性承认”,而不只是“元素性承认”。当然,我们的学术研究并不是为了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才做的,而是为了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过我们的目标其实可以更高一些:在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同时,顺带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社会学理论学派。为此,中国社会学要从对中国特殊现实的研究中揭示出某种普遍性(类型普遍性或国际普遍性)。

以类型普遍性为例。中国的社会科学要超越中国特殊性,进入到类型普遍性,需要采取国际比较的路径。只有在世界的坐标系中,中国现实所代表的类型普遍性才能更清楚地呈现。因此,要克服“特殊性取向”的短板,就需要一种国际视野。以1928年出生于匈牙利、曾任匈牙利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系主任、1986年起在哈佛大学任教的经济学家科尔奈的研究为例。如果没有国际比较视野,关于匈牙利经济的研究可能陷入地方的特殊性研究。由于科尔奈是在世界的坐标系中来审视匈牙利经济,因此提出了具有类型普遍性的理论范式,如“短缺经济”“软预算约束”。这些范式未必适用于解释西方经济,却适用于解释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从而超越了特殊性,具有了类型普遍性。科尔奈的研究也因此引起了国际同行的普遍关注和承认。

由于一些中国学人有意无意地把对人类社会的研究“窄化”为中国研究,导致一些中国学者缺乏一种从国际视野来定位中国现实的理念。一些学者自以为是中国特殊性的一些内容,其实其他国家也存在或曾经存在。每一个国家的社会现实都有特殊性,具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征,但经过理论思维的抽象,学者可以看出国与国之间存在某种相似性或普遍性。国与国之间的普遍性,既可以是全球共有的,也可以是因归属于某种类型而共有的(如1989年之前匈牙利与捷克、保加利亚、波兰、东德和苏联之间存在某些相似性或类型普遍性)。另外一些学者虽然具有国际视野,并采纳国外的“普遍”理论来分析中国现实,但是,在这些理论难以充分解释中国现实时,却不能从这种普遍理论与中国现实的不一致之处,提炼出与该普遍理论不同的类型普遍性理论(并把前者降格为一种类型普遍性);或至少提出该普遍理论适用的边界条件或限定性条件,指出该普遍理论所忽略的、却存在于中国现实中的变量。

不论是缺乏国际视野的“中国特殊论”,还是生搬硬套国外的“普遍”理论来解释中国现实,并因此忽略中国出现的与之不兼容的特殊情况,其研究成果都难以获得国际同行的承认。前者会让国际同行觉得研究成果没有推广价值而缺乏兴趣,后者则会让国际同行觉得这些研究不过是对国外的普遍理论的经验示例,也不会太感兴趣。

此外,学术话语体系要在国际承认市场中获得较好的地位,还要避免国际同行听不见、听不懂、听不进中国学者的声音。所谓“听不见”,指的是用中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看不懂。要避免这种情况,就要主动创办面向国际同行的英文学术期刊,并积极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让中国学者的声音能被国际同行听得见。现如今,即使是像德国、法国等欧洲学术强国的学者,都接受了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的现实,并越来越注重用英语发表或传播其学术成果。国外非英语国家中的学术发达国尚且如此,中国也不应例外。所谓“听不懂”,指的是过于强调中国的特殊性,过于采用本土化或非通用的词汇,而不是用国际同行可理解的概念(如边燕杰所说的“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来表达。所谓“听不进”,指的是国际同行即使听懂了,但觉得原创性或新意不足,不具有类型普遍性,不是在同一个频道上对话,而不加重视。要改变这种状况,中国学者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并让国际同行听得见、听得懂、听得进,而不是关起门来自说自话。

1. 布·马林诺夫斯基. 2001. 序[G]//江村经济. 费孝通,著. 戴可景,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3-19.

2. 谢立中. 2017. 论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类型——以费孝通先生为例[J].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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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翼. 2018. 社会学的中国化、话语权与话语体系建设[J]. 江苏社会科学(2):17-23.

5. 边燕杰. 2017. 论社会学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J]. 社会学研究(5):1-14.

6. 李友梅. 2017. 中国社会科学如何真正从“地方”走向“世界”[J]. 探索与争鸣(2):26-29.

7. 李友梅. 2017. 中国社会科学如何真正从“地方”走向“世界”[J]. 探索与争鸣(2):26-29.

8. 洪大用. 2018. 超越西方化与本土化——新时代中国社会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实质与方向[J]. 社会学研究(1):1-16.

9. 陈映芳. 2015. 今天我们怎样实践学术本土化——以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应用为例[J]. 探索与争鸣(11):55-60.

10. 李培林. 2000. 中国早期现代化:社会学思想与方法的导入[J]. 社会学研究(1):8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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