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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新教伦理:重揭早期现代化的精神动力
王加丰
本文原载于2012年5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04期
【核心提示】宗教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确实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即使加尔文主义曾有助于这些因素的成长和传播,也不应完全在韦伯所主张的意义上来理解早期资本主义精神。
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一种持续不衰的强大精神动力为支撑,这样讲在理论上完全是正确的。但在西方早期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这种精神是什么?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似乎特别是社会学、哲学或经济学方面的学者)对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命题有过不少介绍和讨论,这一讨论往往还与关于新儒家的讨论结合起来。其大意是:西方早期资本主义发展有新教伦理作为精神支撑,而东亚国家现代化的精神动力是儒家或新儒家的学说。
然而,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东亚,在这场讨论中,历史学家很少发表意见。西方研究加尔文(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主要是指加尔文宗的伦理)的著名学者博斯马曾指出:学术界把资本主义和现代科学的产生等与加尔文主义联系起来,而历史学家们却普遍“忽视”了加尔文,很少有人研究他。与欧洲16世纪的名人如马基雅维里、托马斯·莫尔、莎士比亚、拉伯雷、哥白尼、蒙田等相比,当代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加尔文的名字,而在当时他至少是与他们齐名的人物。历史学家们不仅不太愿意研究加尔文,也不太愿意提“新教伦理”之类的话题。
历史学家如何看“新教伦理”
历史学家对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一般持一种怀疑观望的态度。当然,他们在自己的文章或著作中也不时地提到这个短语,但把它当真的人不多。实际上,历史学家对这个命题似乎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不提它似乎不公正,但像韦伯那样提它也不合适。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韦伯虽然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进入学术界的(他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历史学家),但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却不太像历史著作。这不是说搞历史的人不应该写关于伦理的书,而是它的论证方法。上世纪60年代英国一位历史学家有一篇文章就专门讨论过这件事。
从历史学角度反对韦伯命题的意见主要有两点:韦伯所说的新教主要是指加尔文的学说,而最正统地坚守加尔文学说的是日内瓦和爱尔兰的教会,但这两个地区在资本主义发展中都没有起过重要作用;韦伯讨论的新教伦理主要讲的是16世纪加尔文的理论,但他拿来做依据的主要是18世纪美国富兰克林的话,这不是历史的研究方法。当然,关于16世纪西欧普通群众的宗教观念与其经济活动的关系的材料确实不容易找,但从历史学的角度看,拿18世纪美国的资料来证实一个关于16世纪西欧历史的观点,肯定是不合适的,尽管两者都是新教徒占优势的地区。这也许就是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不太愿意过多卷入关于新教伦理的讨论的基本原因。
法国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布罗代尔就曾带点幽默地嘲讽过韦伯的命题:“仅仅用人的某种气质来体现资本家的特性,这种‘唯心主义’解释不过是桑巴特和韦伯为了躲开马克思的思想而走的一个旁门。”不过历史学家有时也会使用这个术语,特别是像托尼那样的历史学家还曾大力附和韦伯的理论,但这种情况不多。从布罗代尔的话可以看出,历史学家不太喜欢把像资本主义这样重要现象的兴起归于某种单一的思想因素。持有这种见解的并非少数,如牛津大学现代史教授威尔逊在其编纂的大名鼎鼎的《剑桥欧洲经济史》中说:“认为15世纪和16世纪时在加尔文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存在联系的观点的正确性,最近受到更多的怀疑。”
资本主义精神的其他解释
对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持怀疑态度并非否认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某种精神支撑,而是一些人认为这种精神可能比韦伯他们说的更复杂。所谓的新教伦理可能只是其中的一种或一部分;或者说它也许并非新教所独有,因为西欧天主教国家也纷纷走向了资本主义,特别是最早的资本主义精神无疑见之于意大利,那是一个完全天主教化的地区。
从意大利文艺复兴中寻找资本主义精神的是受马克思影响的德国人桑巴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收有恩格斯写给他的一封信),他强调的是资本家的“贪婪”。韦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精神只产生于新教国家,竭力否定桑巴特的学说,为此他竟然用18世纪时美国的富兰克林做标准来否定其几百年前的佛罗伦萨人具有资本主义精神的主张。
鉴于韦伯的理论有这些缺陷,后来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提出了另一种见解。他试图把韦伯的命题与桑巴特的命题结合或融合起来,即把韦伯的论点归结成资本主义的“禁欲苦行主义”,把桑巴特的论点归纳成“贪婪攫取性”,认为这两者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精神。他说资本主义“从一开始,禁欲苦行和贪婪攫取这一对冲动力就被锁合在一起。前者代表了资产阶级精打细算的谨慎持家精神;后者是体现在经济和技术领域的那种浮士德式的骚动激情”。这等于极大地改造了韦伯的理论。因为韦伯根本不同意把“贪婪”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根本要素,他自己强调的资本主义精神是“合理性”,即合理的政府管理、合理的劳动组织、合理的赢利方式,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天职或上帝的召唤,是上帝喜欢自己做的事情,等等。他还特别反对关于贪婪是资本主义兴起的最重要的精神动力的说法,指出中国清朝的官员、古代罗马贵族的贪婪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人”,但那儿没有资本主义产生,所以贪婪不是资本主义精神中最重要的因素。
对早期资本主义精神的误解
自韦伯提出“新教伦理”命题以来,讨论它的文献早已汗牛充栋。这篇小文章也不可能提出什么新的解释,但我们应该看到:从早期资本主义比较顺利发展起来的荷兰和英国看,虽然表面上它们都是加尔文宗占支配地位的国家,但这两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没有完全按照加尔文宗所主张的方式来建立教会或真的实行他们所要求的宗教政策。众所周知,英国的国教(安立甘宗)是有主教的,荷兰的政治领导人则不顾加尔文宗领袖的抗议而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实际上,像加尔文在日内瓦那样做的话,荷兰可能不会有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那样做意味着拥有不同信仰的人在荷兰经商将会相当困难,经济发展也可能是一句空话。
我们也可以把“新教伦理”这个短语视作资本主义精神的简短表述(就像接受“地理大发现”之类的术语一样),但不能完全在韦伯主张的意义上来理解。一般说来,西欧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中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赞成人们追求财富,但又强调要在合乎上帝要求的基础上积累财富(这大体上相当于我们今天所主张的劳动致富),同时它还强调通过对各种管理和劳动组织或经营行为进行合理安排,通过合乎市场经济秩序的安排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我想,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就是这些,即一方面通过法制建设来规范公民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对上帝惩罚的恐惧使公民比较自觉地遵守有关道德。天主教并非完全缺乏这种精神,虽然在新教那里这方面的表现可能更明显一些,而且这里的明显与否也可能与所讨论地区的经济发展前景有关。比如,苏格兰和日内瓦接受了比英格兰更完整的加尔文的教义,但它们的资本主义或新教伦理的表现并不突出。特别是,15世纪的意大利虽然是一个天主教一统的地区,但如布罗代尔所言,它也出现了某些类似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那样的追求。
另外,还必须看到,上面所说的新教伦理还不能看成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全部,它与另一种精神是并行不悖地发展的。这就是西欧早期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极其残暴的海外殖民精神,这种殖民精神不纯是理性的“计算”,还有劫掠和杀戮。这表明早期资本主义存在两套伦理标准,一套主要是针对国内或针对白人的,另一套主要是针对国外或针对非白人的。后者以“成功”为标准,以不择手段、无法无天为特征,不是“理性的”。
总之,在认识西方早期资本主义的伦理观念时,不宜过分局限于韦伯的理论。宗教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确实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即使加尔文主义确实曾有助于这些因素的成长和传播,也不应完全在韦伯所主张的意义上来理解早期资本主义精神。这样做,对我们更好地理解东亚现代化过程中的伦理问题也是有好处的。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