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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史

梁漱溟 我从事乡村工作的简略回顾

2008-04-12 作者: 梁漱溟

我从事乡村工作的简略回顾

梁漱溟

抗日战争前,我做乡村运动曾有较大发展,此种发展有客观原因。在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一或二十二年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当时国内社会经济有了大变化,既不出也不久入。原来中国出口靠农村(农产品),进口也是为农村(农村需要的煤油等),这时银行业首先感觉到这种不出不入的现象。这正是乡村运动在国内开展普遍的一个原因——农村破产。正为农村破产,才有救济农村呼声,南京政府亦设立农村复兴委员会。在这里我想说一下我从事乡村运动的由来。

    我们开头并不是在农村破产刺激之下从事这一运动的。我本生长于大城市北京,包括我的上一代上两代也如此。为什么一个在都市生长的人想去搞乡村运动?早年因受彭翼仲先生的影响,灌输了爱国思想,我于是很早就热心国事,从而热心宪政。我认为皇帝专制为中国腐败的根源,救国必须从政治入手,宪政首先出现于英国,应以英国为蓝本,实行宪政。清末大家都要求宪政,清廷因此有宪政十九条的宣布。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布了临时约法,这也是模仿英国宪政。后来袁世凯又背叛民国而搞帝制。可是竟然社会民众没有实行宪政的要求。如果公众没有参与国政,争取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要求,宪政只在上层说来说去,是无用的。在这个问题的推动下,我想必须从地方自治入手,也就是从基层的农村入手,于是我抛弃都市生活,到乡村去。

    最初想在广东试办,因为与我相识的李济深当时在广东当政,民国十六年我在广东发起创办乡治讲习所,并且作了乡治十讲的讲话,讲述乡治的道理、办法等,可惜讲习所未办成,此讲稿也已不存。后来政局变化,李济深为蒋介石扣留,我于是回到北方。刚好我回到北方遇见朋友王朝俊(鸿一)、梁仲华等人。王是山东人,当时为山东省议会副议长。冯玉祥、阎锡山二人对王很礼遇,因此王是冯、阎二人的座上客。王朝俊热心乡村自治。他一面在北平出版《村治月刊》,一面与朋友在河南辉县办河南村治学院。《村治月刊》在经济上得到阎的资助,村治学院则得到冯的同意。村治学院院长为彭禹廷、梁仲华,我为教务长,村治学院的旨趣书是我起草的。我在此前后不超过一年,因为民国十九年蒋阎冯中原大战,学院被迫仓促结束。当时名义上河南省主席是韩复榘,实际上他并不能主持省政。韩原是冯的部下。中原大战结束后,蒋拉韩,委以山东省主席的职位,韩于是脱离了冯。在学院结束后,副院长梁仲华去山东向韩报告,韩即表示河南办不成,请都来山东好了,于是学院的全班人马去山东,考虑如何做法。当时社会各界都高谈建设,我们在此影响下就提出乡村建设,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院址选在距济南不太远,又靠近胶济路的邹平县,划县为实验区。院以下除实验区,另外两个部分是训练部和研究部,前者的任务是训练做乡村工作的干部,后者做乡村建设的研究工作、策划工作。梁仲华任院长,我为研究部主任。
    
进行乡村建设工作,我头脑中所设想的有两个要点,因为从我的眼光看,中国有两大缺欠。中国农民的散漫几乎到了自生自灭的程度。农民不关心国家,国家也不管农民。农民散漫,缺乏团体组织,这是一个缺陷。中国社会所缺乏的另一面是科学技术。我所想的宪政的新中国,必须从地方自治入手,而地方自治又必须从团体自治入手,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我梦想的团体自治是合作社;这种合作社主要是生产合作,也包括消费合作、信用合作。西洋进步从都市入手,是向外侵略发展贸易,而牺牲农村发展起来的。我们不能走这个路子.总之,中国缺乏团体组织科学技术这八个字。将这两方面补进来,中国即发达进步,成为很好的国家。这个好,要胜过西洋,因为其富强是建立在广大农村之上的。我心目中的做法是将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引进于乡村:团体组织引进一分,即可引进一分科学技术,同样科学技术引进一分,又可推动团体组织一分。为此,我们在邹平成立了农村金融流通处,并兼理县金库,流通处不贷款给个体农民,只贷给农民组成的合作社,以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农民组织,又促进了科学技术。例如邹平孙家镇为棉花集散地,农民将生产的棉花送去出售、打包,运给青岛纱厂。我们即做棉种改良工作,推广纱厂需要的长绒棉(美棉),纱厂高价收购,农民欢迎。我们还计划在当地自办纱厂,这样可以农工结合,增加农村财富,后因七七事变,未及实现。
    
搞乡村运动,我本从主观认识出发,而在农村破产的客观形势推动下,运动有了较大较广泛的发展,于是我们连续三年举行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一次在山东邹平,随后两次先后在河北定县和江苏无锡。这三次会议的记录由章元善、许仕廉编辑,以《乡村建设实验》为题交商务印书馆出版。附以出家精神做乡村工作真正的和尚出家,是被一件生死大事,打动他的心肝,牵动他的生命;他看到众生均循环沉沦于生死之中,很可怜的,所以超脱生死,解决生死,遂抛弃一切,不顾一切。现在我来做乡村运动,在现在的世界,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同和尚出家一样。我同样是被大的问题所牵动,所激发;离开了朋友,抛弃了亲属,像和尚到庙里去般的到此地来。因为此事太大,整个地占据了我的生命,我一切都无有了,只有这件事。此时即如出家和尚出家时觉得世人都是在做梦,而自己甚为孤独,但多数人仍占在他的心内。在佛家原是为众生,悲悯众生,为众生解决生死;这种不忘众生、念着众生的心理,做乡村运动的人,应当仿效。在普通和尚很少这样激动,这样决心,自动发愿出家;如果那样的出家,等于未出家,他虽出了家,不过随随便便念念经,其生活是同世人一样的无聊。这样的生活是无味的生活。如果乡村运动者不是自动出家,在内心并没起了激动,仍系鬼混度日,这是最冤枉最无味的生活。如果我们真是发愿而来,我们应当真的像和尚一样感到孤独,常常念着众生,常常念着一件事,常常像要解决一个很急切的问题似的。(我在廿岁时曾经想出家,后来没有;可是到现在还常常觉着出家的味道。)一个人很容易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明白时很容易明了他的责任,糊涂时便恍惚忘记了。这只有常常提醒自己,要问出一个很真切的心来。如果不是真想干,干脆的不如不干;如果真想干,那么应该很深沉的内决于心,虽有时糊涂恍惚,也可觉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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