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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留意的历史: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
——略论本土社会工作历史的整合
林顺利
文章来源:《社会工作》,2012年第10期
【摘 要】社会工作的发展史与民国时期同步,可分为引入、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工作实务在民间组织尝试推展、体制化的探索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该专业在高等教育和社会实务领域内被取消。1987年以后又被重新引入,形成专业社会工作和民政系统工作双轨运行的一种现状。基于学科的完善和当前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现实需求,对这两个历史片段必须进行整合和重构,而这种工作必须建立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反思和知识梳理的前提下,并且形成对三个核心问题的思考。
【关 键 词】本土社会工作历史/片段/整合
对历史的尊重和充分的发掘是一个学科成熟的特征之一。自1987年社会工作专业在高教系统恢复以来,无论是本土教材还是学术文献,似乎都急于引进西方当代的社会工作知识和经验,而有意无意地疏忽了社会工作在20世纪初期到建国前的那一段历史。在一定意义上,力争迎头赶上是发展中国家常有的心态,但适当回顾历史却无疑可以使这种动力更充实和更显得有基础。在当代社会转型话语体系中,反过头来发掘民国时期那一段由传统向现代艰难“蜕变”的历史,可以在同样的社会解体和重构中做一个印证——呈现历史真相固然重要,但无论是用当今的话语来叙述历史,还是以历史的视野来反思现实,加之这份工作长期以来的缺位,都导致了书写本土社会工作历史,实际上带有着一定的“重构”的色彩。
一、1912-1949:与民国同步的发展史
民国的发展史在中国历史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这一阶段延续了自鸦片战争以来的“内忧外患”,即外有列强的军事和经济入侵,内有民族和阶级矛盾;而另一方面,社会转型的基本动力,包括对西方的借鉴和自身民族资本主义的成长都开始“结果”。这就造成了在国内资本主义政权确立后,以“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为目标的诸种社会力量和社会运动积极致力于社会改良和社会改革,希望以来自西方的“新思潮”来解决频发与激化的社会矛盾,恢复社会治理。这种特殊性,为社会工作的引入和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而“国家”统治上的“乏力”与“失灵”,则为社会组织的勃兴创造了良好的制度背景,因而使得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参与社会建设的工具,与当时西方的“民主”和“民治”思潮一起被“拿来”。
笔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社会工作实际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引入。西方教会在传教活动之余,辅助性开展社会服务和社会教育活动,也就自然地将当时西方先进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理念及手法引入到了中国,包括社会调查与社会诊断。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步济时(John. Stewart. Burgess)的“北京社会实进会”的活动(彭秀良:2010:4),以及基督教青年会等组织开展的社会救济和社区教育活动(左芙蓉,2009:231-249)。这一阶段的社会工作在理念和方法上其实并没有得到有效澄清,依然依附于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救助活动。第二个阶段是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工作实务在民间组织尝试推展的阶段。1920年步济时开始在北大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此后短短几年社会工作专业就在当时多所高校普及。与此同时,教会组织和归国知识精英,比如晏阳初等人也积极在农村开展“乡村建设”运动,加上长期活跃在城市的一些专业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救助活动,都可以算作社会工作在社会组织平台上的一些应用。正是在这一阶段,中国本土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慈善事业逐步完成了由传统赈济模式向现代“救养一体”模式的转变。第三个阶段则是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在特定区域实际上开始稳固并向基层渗透,“国家”力量强化,并尝试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纳入到政府的社会事业治理体制中来。1941年“社会部”改组成立后,开始在其统治范围内下设“社会处”,积极收编和创设政府办福利机构,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登记注册。这一阶段,社会工作的影响逐渐扩大,在民间组织广泛采用的基础上,最终被政府采纳为社会事业治理的专业技术①。
二、1987至今:从重新引入到双轨运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1952年社会学作为一门专业在高校被取消,直到1987年社会工作专业设置恢复,这段历史直接造成了现代社会工作作为一门社会服务技术和社会管理技术的断裂。尽管不能否定这一段时期以民政工作为主导,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那些社会福利和社会行政性实务的功能和历史贡献,但自20世纪初期引入的西方的当时已经呈现出较高专业性的社会工作的历史延续性的的确确被阻断了。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加速转型期,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瓦解了计划经济以来的单位制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开和社会结构的瓦解与重构影响下,中国进入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突发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背景下,变革社会服务和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加大社会保障和投入力度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社会工作的专业特质又被重新提起,并纳入到政府视野中。1987年9月民政部在北京市马甸召开《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论证会》,促成了国家教委决定从1988年起在几所高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意见,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被批准试办,厦门大学也开始社会工作专门化教育(郑杭生,2008)。至此,社会工作教育在高教中恢复。恢复之后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实际上走了一条“双轨运行”的道路:第一条轨道是“教育先行”,即高等教育先发展,引入西方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体系,做人才培养的铺垫工作;另一条轨道是民政部主导的社会工作实务,或者说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新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供给体系的改革,二者在目标上是具有一致性的。同年,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会议,倡导在全国推进社区服务,并且2000年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这些证据表明,中国社会工作在1987年以后,尽管表面上是“教育先行”,但实际的推动力来自于政府。2006年,民政部和人事部联合推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机制,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提上了议事日程。但仅就长期以来社会工作岗位供应和市场培育不足的状况来看,考试评价机制对职业化的推动并没有业内人士预期的大。2007年深圳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其附属文件(“1+7文件”),将社会工作职业化具体到了试点城市,并尝试开始“购买服务”。至此,中国内地社会工作服务体制雏形得以呈现。
三、片段的整合与重构
结合民国时期社会工作发展的那段历史,实际上可以说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史是被割裂的两段碎片,而这两段碎片之间既分裂,又彼此联系。前一段碎片,代表了社会工作在一个处于世界体系从属地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历程,从“外来”到被“拿来”,从“后发”到“自发”的过程。后一个片段则凸显了政府主导的特征,即由政府在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背景下放开,由知识和教育系统引入,并被纳入到现有体制中的过程。
整合这两个片段的基础在于两个方面的客观需求。第一个需求来自于学科完善的需求。如前所述,一个学科的完善和成熟的标志之一在于对历史的尊重和充分的发掘。将本土社会工作的历史切实地从1987年回溯到1912年,这不仅仅是一个时间长短的问题,也不仅仅在于充分尊重那一历史时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事实以及老一辈知识分子和实务工作者的努力,还在于那一段历史时空所发生的经验可以作为开放的文本供汲取,用以完善当前一段时间以来对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体系所做的本土化的努力。本土化实际上是一个历史命题,从西方教会组织开始使用现代社会救助理念那一刻,实际上就开始了本土化的事实和知识积累。来自西方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是如何“嵌入”中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的,是如何能够融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是如何能够充分发挥其缓解和应对社会矛盾与问题,是如何实现“助人自助”以及提升民众福祉的——就这些问题,实际上历史和现实的诉求并没有本质区别。而这些问题,在一个学科的本土化知识积累和学科发展中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的。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从1912年到今天,从内外交困的民国时期到当代,才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考察路线,并且能够在历史和现实的对接中向前延伸。
第二个需求来自于当前的现实需求,也即如何从历史中发掘能够为现实所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当前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同样是在社会转型背景下进行的,社会解组和制度重构的一些问题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似的需求。比如当前的中国,同样面临着道德建设和价值观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建设、文化建设的问题,也同样面临着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社会支持的问题。而与当时的社会矛盾相对应,贫富差距的拉大和社会阶层的急剧分化实际上也具有相似性,也即同样也面临着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政策调整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历史回溯方面,社会工作领域的经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掘。
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要求整合社会工作发展的两个片段。但同时不应该忽视的是另一个社会工作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组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社会组织是社会工作运行的基本平台。民国时期的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并且接纳社会工作为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的专业方法,是和早期国家控制的弱化和缺失密切相关的;而在中后期,“政府”收��和开设福利机构,并尝试将民间组织登记注册,实际上体现了一种“法团主义”的取向。对比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组织化不足的现状,这段时期的历史是值得关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整合或者说重构这两个历史片段。王思斌(2012)在《社会工作学术文库》的序言里谈到:“如果考察一个复杂的社会工作实务过程,我们同样要关注历史。这里的历史有两重含义:一是任何需要解决的问题都有其历史背景,这使得社会工作者只能解决那一历史条件下的问题。二是在许多社会工作实践中历史是以持续性因素的形式出现的。不知道某一事件发展的历史过程,就难以找到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里,笔者遵循这种思路,认为实际上整合民国时期和1987年以后至今的两个历史片段,必须将文献的搜集和分析,以及后续的对历史的叙述与建构集中在一条线索: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围绕这一线索,是一种集中的反思意识,突出体现在三个核心而具体的问题:第一,来自西方,以基督教文化和资本主义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为理念的社会工作,在民国时期的历史片段中是如何处理与本土文化以及制度的冲突的,这种冲突与调试在第二个历史片段中以何种方式呈现,有哪些新的因素参与进来?第二,社会工作的本土适应与发展在这两个片段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也即社会工作是如何介入到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格局”中的,是如何和“民主”以及“社会建设”相联系,与市民社会相联系,从而参与社会变革与社会转型的,前者的经验能否对后者形成借鉴或者构成反思的基础?第三,在社会工作自身的知识和实践系统中,社会工作教育、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职业化三个子系统在前一个历史片段中是如何推进的,这种成果在第二个历史片段中为什么被割断,而没能得到充分发掘?第三个问题涉及到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智识传统的问题,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引入与1987年以后的第二次引入的对象实际上都是西方的知识体系,对象本身是延续的,但以本土化的延续性假设为基础,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到底有没有形成对第二个历史片段的实质影响呢?或者确实像王思斌(1994:397)在《社会工作学新论》里面说的那样,在与国民党政权对立时期,共产党领导的苏区的社会工作实践,对中国建国后的社会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以至于建国后到今天的社会工作本土化进入了一种对“苏区”传统或者社会主义本土特色的延续,而彻底改变了第二次引入的文化和制度土壤?
但不管怎样,两个历史片段及其中间的所谓“断裂期”,实际上都是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专业化运行机制在中国本土的尝试,在本土化的线索中,历史从根本上虽几经波折,但实际上并未断开。在这种结构性的关照下,对第一个片段,也即民国时期那段历史的考察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性,这也是需要回过头来重新解读和构建这段历史的缘由。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林顺利,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副主任,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